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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畅销书王 当前章节:15373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20:13

无论如何,当时风雪肆虐的程度,是远在南方和内地的人们所无法想象的。

再看上海人含笑同学,小脸儿没有了一丝血色,风流公公几乎睁不开眼睛!只有以雪山为家的藏獒包包,在风中纹丝不动地挺立着,身上的黄毛随白雪一起飞舞,依然是威风凛凛的猛犬神兽形象。

这种全世界高原最牛逼的猛犬,其四蹄如狮,奔跑如风,就是在暴风雪中独自活动,也不会迷路!即是遇见豹子或者三五只雪狼,它也能独自解决,让对方血溅当场。

藏獒不仅勇猛无畏,而且耐寒力极强,可以在零下四十多度的雪地里,酣然入睡。

还会在雪地下面刨洞睡眠,并巧妙地封住洞口,使任何人或动物都找不到它的踪影,而一旦睡饱了,风雪停了,它们还会从深雪层里破洞而出,重新变得精神抖擞,神气活现起来。

很多时候,“人不如狗”!人毕竟不是“藏獒土著”嘛。

在这种风雪肆淫的天气里,人在风雪中活动是极其危险的。这种鬼天气,藏獒能找到人,而人却不能找到藏獒。

为了避免勇敢的包包救人心切——擅自行动,为了保存整体实力,避免伤亡,和其他人一样,王子带着他们又回到密封良好,温暖如春的大悍马车厢内,等待风雪停止后,再行搜救。

因为常识告诉他,总不能为了一个人,再徒劳无益地搭上三人一獒的性命吧。

虽然在雪地上走路的狗蹄儿非常干净,但包包非常懂事,只见它在车外抖落一身白雪花,用右爪扒开车门,只纵身一跳,又跃回到宽大松软的后座上,

王子又点燃一根又粗又长的大黑雪茄,焦急地望着车窗外的鹅毛大雪,能见度极低,不知何时才会风住雪停。

两小时后,小腹告急的风流公公,不得不跳下车跑到车尾后面撒尿,那道冒着热气儿的淡黄色细细尿线,在肆虐的寒风中,瞬间冰冻成一道弯曲的黄色透明冰柱子,歪斜着摔倒在两米开外冰冷的路面上,碎成数段儿。

风流公公撒完尿打开车门,一股寒风夹杂着无数雪花,一头撞进温暖如春的车里,含笑不禁打了个冷战。

风流公公也许是着了凉,在后座落座的同时,下部就漏了气儿。只听一声怪响,放了个响屁!

乖乖里格龙,打开车门放气吧,外面又冷!要这样“能闻能捂”吧,他的臭屁又是出了名的,比黄鼠狼的臭屁香不到哪里去,又能把人熏个半死不活。

风流公公自知有经常放屁的“恶劣前科”!只好怯怯地,弱弱地问王子:“王子,车门开还是不开啊”?。

王子没好气地说:“我擦,全世界都讲究低碳生活了,你他妈还敢顶风作案,大放毒瓦斯,开。”

随着一声令下,车门足足开了有两分钟,直到雪花飘进来好几打,臭屁味儿才彻底释放干净。

飞毛腿命断唐古拉(11)

乖乖里格龙,打开车门放气吧,外面又冷!要这样“能闻能捂”吧,他的臭屁又是出了名的,比黄鼠狼的臭屁香不到哪里去,又能把人熏个半死不活。

风流公公自知有经常放屁的“恶劣前科”!只好怯怯地,弱弱地问王子:“王子,车门开还是不开啊”?。

王子没好气地说:“我擦,全世界都讲究低碳生活了,你他妈还敢顶风作案,大放毒瓦斯,开。”

随着一声令下,车门足足开了有两分钟,直到雪花飘进来好几打,臭屁味儿才彻底释放干净。

这漫天的大风雪,足足下了四天三夜,才在第四天清晨停下来。

由于暴风太大,公路上倒是没积下多少新冰雪,人也没有咋地!但是,加了防冻液的车子,却出了点小毛病。

按照外出探险习惯,一般常规毛病,由风流公公发现并排除。

这小子只好跳下车,撅着肥硕的,两只南瓜似地圆屁股,跪在冰凉的冰雪上,脑袋努力钻进汽车底盘儿下边。

只听一阵裂帛之声,他那肥硕的屁股开花了,裤子裂开了十几厘米长的大口子,一片零星的雪花像醉汉一样跌跌撞撞地钻了进去,紧接着,一阵寒风就刮进他的裤裆,使风流公公生生打了个寒颤。

王子闻声跳下车一看,不仅歇斯底里般地哈哈大笑起来!含笑闻声也跟着跳下车来,见此忍俊不禁,不仅掩嘴窃笑。此时,一向搞怪的风流公公,在含笑俊美的眼里,变得更滑稽“更有魅力啦”。

风流公公见此赶紧爬起来,讪讪地笑着,回到车上换崩了裆的裤子。

此时,所有的搜救人员,又开始了新的搜救工作,但估计戴总早已没命了,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人还是要找的。

悍马底盘上的小毛病,最后还是王子给处理好的。三人开着车,先是在山口一带梭巡,之后为了更仔细,便跳下车,开始徒步搜救。

这场大风雪,雪倒是不小,但是风力更大,因此山口并没有存住多少新雪。他们踩在坚硬的雪地上,并不觉得十分费力。

就这样人工徒步仔细搜索,一时也并无结果。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当地驻军还出动了直升飞机,在唐古拉山口附近方圆一百公里内,像直升机的祖宗——蜻蜓一样超低空盘旋搜索,差一点儿撞在山尖上,但是丝毫发现不了小戴宗和他的切诺基越野车。

就连来自深圳的国内著名专业搜救队员们,都站在雪地里兀自叹息着,无计可施。

十天后,除了藏獒敢死队的三人一獒,所有的团体和个人,都放弃了对小戴宗的寻找。也就是说,即使侥幸找到了他,也必然是一具冰封的死尸了!何况这种侥幸,也是没有保证的。

偌大的唐古拉山口,除了一辆白色世界里黑色的大悍马,就是极远处像甲虫一样的三人一獒了。

所幸的是,犬类的嗅觉是非凡的,况且包包还受过专业搜救训练,这一点,三人十分清楚。除了感情的因素,这也是三人不放弃搜寻的重要原因,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是探险俱乐部队规精神里很重要的一条。

三人知道,包包的特点是:无论你躲在哪儿,它都能找到你,它可是犬类中超级捉迷藏的“大内高手哩”!

就连你长时间不洗澡,它都会知道得一清二楚,即使离人二三百米远,它都能闻到你身上汗腺散发出来的臭味儿,即使在你走开三天后,它那灵敏的狗鼻子,还能在车内闻见你留下的臭汗味哩!

若是在北京城那座著名的学府,即使王子还要经过几座大楼,包包都能闻到主人快来啦。

它的鼻子又大又湿,嗅觉比人要灵敏一百万多倍。它会悄悄地埋伏在楼角,像狙击手那样一跃而起“袭击主人”。王子一看有惊无险,往往会和包包热烈地拥抱在一起,包包乘机就用宽大的狗舌头,一下一下地舔王子那整洁的下巴,连含笑都会看的醋意萌动。

这就是动物界中不可思议的犬类现象!比方说,人要等到五百万个物体分子进到鼻腔里,才会闻得出气味儿。

而像包包这样的狗狗,只需要五个气味分子进入鼻腔里,就能轻松分辨出气味来,可见“人不如狗”。

包包还会用嗅觉来察觉危险、寻找同伴和好吃的。包包们还会用身上的气味来标识地盘,让其它的狗狗知道接近它的地盘时,应该回避。

想想从小到大,你是不是经常看到狗狗们在路上对着电线杆子,或者大树根部,大模大样地抬腿撒尿呢?不用说,它们是在用尿骚的气味儿做路标,和领地霸权的记号哩。

事实上,王子的二叔,以前在部队是专门管理并训练军犬的一名上尉,王子从小就从叔叔那里学到不少专业训犬真经,并学以致用。

六年来,除了学习和探险,王子一直没忘对包包进行特别的综合训练,每年他叔叔还要专门儿带包包三个月!所以,勇猛善战,嗅觉超强,除了具备军犬的过硬素质和本领外,包包在搜救方面,还有着特殊和出色的技能。

“苍天既然不负人,也不会负狗”!又过了几天后,包包对着唐古拉山口百里之外的一座山洞,咆哮着狂吠起来。

包包在前,王子在后,三人一獒慢慢进入洞内,顿时惊呆了。

于是发现了文章开始那悲惨的,鲜血淋淋的一幕。

【下章预告——神秘的大脚印】

神秘的大脚印(1)

王子把大洞仔细查看了一遍,又发现一坨类似于人粪便的排泄物,还有一些杂乱无章的脚印,像是人的脚印,但又比人脚大出许多,而且还是光着脚的脚印,其中还有一只脚有六根脚趾。

这究竟是人是鬼?还是什么可怕的动物?为什么戴宗在唐古拉山口求救后,连人带车却出现在这里,并且到死都没能留个全尸?是人干的?还是雪山不名生物干的?这一切,都让他们感到骇怕和困惑。

三人注意到,神秘的脚印有两种,一大一小,即便是小些的脚印,也比寻常男人的脚印足足长出两寸,而且看足迹,进洞时靠右,出洞时靠左。

看样子,戴宗的死和这种可怕的不明生物有直接关系,王子决定追寻这神秘的脚印,查个水落石出。

为了防止高原雪狼,雪豹和其它野兽闯进来祸害尸体,他们把戴宗冰硬的尸体放在洞内一角,用大石头把他垒好保护起来,还堆了一个雪人儿和他做伴儿,可怜戴宗一身好功夫,到头来,“乱石数块,一杯白雪掩风流”。

王子背着两大桶,风流公公背着一大桶93号汽油,含笑空着手,包包一路跑在最前头,三人一獒经过一番艰难的跋涉,回到大悍马前。

由于气温极低,大悍马抛锚已久,一时竟打不着火儿。

风流公公和含笑,以及包包只好下去推车屁股,只听呜的一声,大悍马窜出去三米多远,灵巧的含笑及时松了手,包包四个蹄儿着了地,可是肥硕的风流公公就没这么幸运了,由于这小子只顾弯着熊腰,用肩和头像公牛一样死抵着汽车屁股,结果车一开动,一下子摔了个“狗啃雪”。

这小子很不幸地磕破了门牙和嘴唇,嘴里顿感一咸,吐了好几口血唾沫,拍拍生疼的手,哼哼唧唧,嘟嘟囔囔,骂骂咧咧,悻悻地地上了车。

一边还在舒适的后座上眯着近视眼儿,一个劲儿地用“娘娘腔公公味”的公鸭嗓子,埋怨王子说:“靠,该死的王子,你丫想故意磕死我啊,说着,摇开车窗,又呸地吐出一大口血唾沫。”.

王子头也不回,坏坏地,幸灾乐祸地笑着说:“哪能呢,我根本就不是故意的,只是成心的罢了”。

风流公公忿怒地说:“你小子没摔死本公公,难道还想气死我”?如此如此,絮絮叨叨,啰唣个没完。

王子终于没好气地说:“我擦,不说你笨伯就是给你面子了,连包包都会用两只前爪子推车不摔跤,你却冒充藏獒弄个狗啃雪,这也太有才了吧?少他妈废话,跟个婆姨似地,你给我坐好了”。

话音刚落,大悍马就呜得一声,窜出了好远,风流公公的大脑袋猛往后一仰,气呼呼地说:“该死的王八羔子”。

神秘的脚印(2)

大悍马一路呼啸,载着三人一獒,碾出两道雪辙,身后留下风流公公无休无止的絮叨咒骂声。

回到山洞口时,他们进去从石缝里看了看戴宗的尸体,旁边的雪人儿还像哨兵一样,依然无言地挺立着,在和死去的戴宗做伴,从洞内足迹上看,没有任何野兽来过。

于是他们走过报废的大切诺基,跳上悍马,顺着那两双奇特而神秘的脚印,一路狂追下去。

那两双脚印并排着,一大一小,时深时浅,而且脚印间的步伐很大,可见这两个生物的个子着实不小。

王子双手紧握方向盘,眉心锁成一个疙瘩,嘴里依然叼着冒烟儿的黑色大雪茄。

悍马进入西藏境内的羌塘高原,但见两旁雪山连绵,蓝天和雪野相映,天地一片苍茫,呈现出“天苍苍,野茫茫,风吹雪地无牛羊”的荒凉寂寥景象。

戴宗这场意外的悲剧,对他们的刺激实在是太大啦,就像被锋利的刺刀穿了个透心凉。

那所谓悲剧!就是活生生把最美好的人或事儿、残忍并彻底地撕碎,然后再血淋淋地给你看。这其中最悲剧最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儿,莫过于活人变死人的悲剧了。

曾经四年连任学校飞毛腿俱乐部队长,在国内探险圈中名气极大,具有丰富探险经验的戴宗,就这样白白地,悲惨地断送了年轻的卿卿性命,死在不明生物之手。

在戴宗毕业前几年里,四人情同手足,常在假期里一起驾车“驴行天下”!浪迹天涯,踏遍大江南北,了解各地人土风情,探秘采风。

在这漫长的三年中,含笑发表的摄影图片,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王子也撰写了很多“驴行随笔美文儿”,在草根博客空间上影响巨大,每天都有上万的点击率。

唯独胖胖的风流公公胸无大志,只是一味地喜欢“人在驴途”!浪迹天涯的感觉,以探险,寻求新鲜感和刺激为乐事,贪婪地饱览野外风光的原始之美,遍尝各地的美食和风味儿小吃。

至于戴宗,他酷爱美术写生,在四年半的“沿途驴行”中,创作了许多惊世骇俗,令人震撼的美术作品,号称国内的“小毕加索”。

神秘的大脚印(3)

他先后在首都开办了五次个人画展,在国内引起巨大轰动,其作品多次荣获国家级大奖,并被海内外许多艺术家和著名收藏家收藏,其中一幅【嘶鸣的藏野驴】!更是像一枚炸弹一样,震撼了国内外画坛,被爱尔兰博物馆收藏。

他们曾经朝夕相伴,“驴行天下”,留下了多少难忘的快乐时光,如此有才的大师哥,竟这样意外地惨死在荒凉冰冷的雪域山洞,令三人悲伤至极,心情简直像几天前的风雪天气那样,坏到了极点儿。

王子心情越坏,大雪茄就抽的越凶,车内充斥着雪茄辛辣刺鼻的味道,最倒霉的还是包包,包包老家在青藏高原的无边雪野,那里空气清冽甘甜。

但是,作为大藏獒的包包平日生活在首都的大学校园里,它那比人类嗅觉灵敏一百万倍的黑鼻子,整天嗅到的不是臭烘烘的味道,就是女生们搽的各种令它眩晕的化妆品香味儿,这使得可怜的它,一天到晚不停地被各种夸张的人造气味儿团团包围,以至于频繁打喷嚏,搞得晕头巴脑。

现在,由于浓烈的雪茄味儿造成的强烈刺激,包包又开始打起喷嚏来,而且一下比一下响,最后变得山响。

车子已离开宽阔的国道,跟着神秘的脚印,一会儿爬上白雪皑皑的高山,一会驰入低谷,一会儿又顺着干涸的,雪下布满鹅卵石的河道颠簸,完全没有想象中的道路,好在大悍马越野性能极好。

何况悍马的前身,本来就是美军二战时用来作战驰骋的,它被称为世界越野车之王,在美国悍马有句口号叫做:“没有路?好!那就开他妈一条路出来”。

如此牛逼的大悍马,其动力来自一台六点五升的马达引擎,它位于车子中部,使整台车的重量分布相当均匀。

它还装有一种密封的中央稳压装置,能保护主要零件不受污染。每个部件上的通气软管,都集中到一条牛逼的中央软管!该系统能使悍马在近一米深的污泥水中,开一整天而不必担心进水,更不必担心沙子和泥巴的侵袭。简直就是一辆海湾战争时的作战越野坦克,或水陆两用军车。

它焊接而成的强悍钢梁上,有五条重负荷的横梁,能充分吸收在恶劣路况下,满载货物行驶时遭受的重压,其完美无缺的超经典结构,赋予悍马车无与伦比的力量,和灵活的越野机动性。

它的自动箱,被广泛认为是有史以来最好,最耐用的四挡变速器。而大多普通越野车的后轮,都采用落后的鼓式制动,因此倒车下坡时,可怜的车子很容易人仰马翻,把人摔得鼻青脸肿。

神秘的大脚印(4)

而悍马采用的内置四轮刹车系统,不论是倒车下坡,还是向前行驶,都能从容不迫,操纵自如。它极高的传动系统设计,使该车的底盘离地面高约半米,所以高速行驶嘶鸣中,从无不幸不爽的,该死混账的卡滞现象。

悍马在丛林或山野中,和在城市车流穿梭中一样敏捷,如战国时代的良种战马,横行天下,独步江湖。

它独特的助力转向,独特的四档变速器,搭配着小得惊人的转向半径,使悍马驾驶时异常灵活,操控起来不像卡车,而更像跑车,赛车或者卡通车。

就是这样一辆牛逼的越野之王,在车技精湛,抽着大黑雪茄的王子手中,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顺着那条神秘的脚印,一会儿马达嘶鸣地窜上山岗,一会又开进低谷,隐没在崇山峻岭之中。

这种在雪山里飞车玩儿命的时候,集王子同学,女友、和徒弟于一身的含笑,真正理解了什么叫做人车合一的最高境界。

其实,对于驾车高手王子来说,这种雪山飞车的绝活儿,根本就不是什么玩儿命。因为不会玩儿的人才玩儿命,把生命当玩具来玩儿。仗着一腔澎湃的青春热血,盲目无知,毫无意义地挑战人体极限,向别人来证明自己,或者干脆没有把握地,冲动地为冒险而冒险。

而会玩儿的,有能力有信心有稳操胜券的把握,那叫玩活儿,这个,性质就大不一样了。

现在的王子,为了抓紧时间搜寻大师哥戴宗,就是在用青春的生命,冒着危险“玩活儿”。

然而,王子那高傲而悲哀,仿佛就要赴死的悲壮表情,一直凝固在英俊冷酷的面孔上。紧握方向盘的大手,和踩油门儿的大脚,支配着高速的行驶,把同样是探险队员和车手,有了三年多驾龄的风流公公,吓得心惊肉跳,半死不活。

“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劲头”。

任风流公公变脸失色,带着哭音儿地劝说减速,王子依然像铁人儿机器人儿一样,面无表情!加大油门儿,置之不理。

只看见黑色的大悍马在白雪地上左冲右突,在深深的高原雪山里,神出鬼没,时隐时现。

只有面部长满厚厚长毛的包包脸无惧色,不为所动。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黑眼珠儿,惬意地盯着车子前方的脚印,目不转睛。

估计这条彪悍的狗狗,也在他妈感慨——悍马车比它自己在老家用四个狗蹄儿跑得还快哩。

神秘的大脚印(5)

可作为狗狗的包包,它哪里知道!无论是汽车,还是天上翱翔的战斗机,本身就是典型的仿生学机械产品,是根据它们爬行动物都有四条腿而设计的四轮儿汽车,而且悍马还是四轮儿驱动,一点不亚于包包同样的“四蹄儿驱动”!而且不知疲劳。

至于深爱王子的含笑,依然是粉面不变,毫无惊慌之色!因为她最信赖自己的男友,更信赖他的车技,和王子在一起,它永远有着极其稳定的安全感。

但是,开着开着,雪地上那神秘的脚印仿佛蒸发了一般,神秘的消失了,任你踏雪寻梅,再无处可寻。

但是聪明的王子自有他的办法,只见他减缓车速,放到每小时二十脉的时速,一回头打了个响指,包包顿时就挺起了脊梁骨,再吹声口哨,包包就从风流公公打开的车门内一跃而出。

只见包包翕动着灵敏的黑鼻子头儿,东嗅嗅西嗅嗅,然后就冲着右前方狂吠起来,并一路跑过去,铁甲大悍马紧紧跟在狗屁股后头。

包包在雪地上低着头,循着气味儿猛跑,大悍马则紧咬着包包不放!此时,风流公公苍白的大脸,才有了点血色,因为车子的速度明显减慢了。

王子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已经连续抽了六大根五寸长、手指头粗的大黑雪茄。

含笑怕他尼古丁中毒,就一把从他嘴上夺下半截大雪茄,自己试探着抽了一口,没料到那烟劲儿太大,又冲,还又呛又辣,把她呛了个半死,连咳嗽带喘,折腾了老半天。

王子冷峻的脸这才舒缓下来说:“你看你这是何苦,呛坏了吧!好了我不抽了,把它掐灭吧”。

风流公公则讨好而巴结地用手为含笑捶打后背。

此时,包包领着车子已经接近了唐古拉山的主峰——格拉丹东,这座山峰海拔六千多米,是滚滚长江的源头。

它脚下就是著名的可可西里无人区,在夏天,是藏羚羊,以及许多濒危野生动物们怡然自得的天然牧场。

可是现在的雪域,江河凝缩成晶莹的冰川,浪花沉默成无言的冰雕,曾经肆虐呼啸,湍急奔腾的江河水,此时静静地冬眠着。

远处那一座座连绵起伏的雪峰,以及头上伸手可摘的白云,与和缓艳丽的高原日头爷,一起嬉戏着,调弄出一幅充满诱惑、百媚千转的壮观图景。

神秘的大脚印(6)

因为山上的植物,被皑皑白雪覆盖的严密,没有破坏,有些地方从远处看去,就像人的皮肤那么细腻莹白,甚至有种格林童话般的诗意和美丽。

然而,就是这样一座充满原始魅力的山脉,却是一座典型的大型墓场,自古至今,埋葬了无数试图翻越它的人们,就连“老户外”戴宗,都不能幸免,从而梦断唐古拉,变成孤魂野鬼,致使英魂难返故乡。

至此,唐古拉山的可怕,凶险和狰狞,可以窥豹一斑。

不错,千百年来,除了当地人,它一直是生命的禁区,就连飞鸟都难以逾越。

它们不知道,前方有无数意想不到的凶险,正像野兽一样张开了血盆大口,随时准备将他们连皮带骨头一起吞噬。

说话间,性能卓越的大悍马,已经和包包一前一后的爬上了唐古拉山最高峰——格拉丹东。

但是,山顶绝不是平原人想象中的尖峰峭壁,而是比较平缓宽阔的准平原。在山顶上,王子生出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之情。

太阳像怕冷的老头儿,无力地躲到云彩后面取暖去了,车子外面越来越冷,几乎能让人的血液停止流动,也几乎能让血管内活泼的热血,变成比血栓还厉害的血冰。

万物肃杀!除了三人一獒,雪山上一个有机的生命都看不到。

包包倒是绝对不怕冷的主儿,它本来就是这雪山的“主人”,但毕竟温度太低了,由于超长途追踪,快速奔袭,它的脚趾间因为积雪而结了冰。

为了避免冻坏自己的本钱——狗蹄儿,它不得不每隔二十多公里,就停下来!仰躺在冰冷的雪地上,歪着大脑袋,费力地咬掉脚趾上结成的坚冰。

虽然它那宽阔的大嘴巴,撕咬起狼或者雪豹来牛逼得很,但咬起自己的狗蹄儿来,就显得笨拙至极。

所以,当包包又跑了二十多公里,再一次四脚朝天,仰躺下来,笨拙而费力地咬自己狗蹄儿坚冰的时侯,王子就跳下车,活像北极圈儿里的爱斯基摩人照顾雪橇狗那样,亲自捧着包包雪地上干净的狗蹄儿,用自己嘴中洁白整齐的牙,努力地为它咬掉坚冰。

包包虽然只会吠叫!不会说句人话,但它的眼神儿告诉王子,它对主人感激涕零!然后回报给王子的,是它风一样的速度。

那两双雪地上一深一浅,一大一小的神秘脚印,断断续续,时隐时现,但无论如何,有包包非凡的嗅觉,他们就不会失去追踪的目标。

神秘的大脚印(7)

这就是王子的过人之处,他亲手训练出来的准军犬式儿藏獒,自然为他们提供准军犬式儿的服务!这就是每次探险,王子都要坚持带上包包的重要原因。

否则,单靠指南针,罗盘,和汽车里的全球定位系统,在这复杂多变的恶劣雪山里,保不准就会迷路,单单是强烈的地磁场,就足以让指南针和罗盘彻底失灵。

神秘的雪域,千年的冰川,气象和地质结构极其复杂,没有包包这个非凡的向导,还真是不方便哩。

所以,靠着王子的徒弟包包那非凡杰出的鼻子头,神秘的脚印就不会因为坚实的冰雪地带而遁形,神秘的凶手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不会逃出他们的铁血追踪。

其实说白了,大部分的气味儿都是各种不同物体分子,在空气中组合的飘动。

比如,仅你腋窝下的汗腥味儿就有二百五十种之多,包包的鼻子,能够根据特种组合的分子来查知任何气味儿,有点儿像是你的头脑能够分辨出一首歌曲,或某个哥们儿的声音一样。

根据权威专家们测定,狗能感觉到二百万种不同物质发出的不同气味儿。

这么说吧,一般每立方厘米空气中,往往就含有二百六十八亿亿个气体分子,只要其中有九千个油酸分子,狗狗们就完全能够嗅得出来。

只要在一桶水中滴入数滴碳酸,狗狗们也能分辨出来。

还有人发现,狗对人脚汗中的脂肪酸相当敏感,如果每天人的每只脚分泌的汗液气味儿,挥发为十六立方厘米,其中仅有千分之一穿过鞋底儿,或者鞋帮子透出来的话,则每个脚印上就会留下两千多个脂肪酸分子,狗狗就足以嗅出人的行踪,而不必非要去看脚印儿。

全世界的狗狗们都算起来,共分为一百六十八个较大的类型,总共七百多个品种!而藏獒是狗狗全体家族中素质最高的佼佼者。然而,此时怪事发生了。

当包包爬上一座坡度平缓的山梁时,望着四通八达的雪山,怅然若失,茫然地翕动着鼻翼,睁着疑惑的大眼睛,四顾环视,踟蹰不前,不知该向哪里走了。

神秘的大脚印(8)

只见包包低着大脑袋,用黑鼻子在白雪地上,漫无目的地嗅来嗅去,足足有十几分钟,最后,它夹着尾巴,耷拉着耳朵和眼皮儿,趴在地上,冲着王子无助地呜呜起来。

藏獒先生似乎在为难地说:“对不起主人,我实在闻不到那神秘脚印的臭汗味儿啦,而这里冰雪坚硬,又没有脚印儿,我实在没办法了,你说这可怎么办啊”。

其实人有人言,兽有兽语!王子懂得包包的语言,因此在车里吐出一口烟雾,叹了口气,隔着挡风玻璃望着它说:“嗨包包!不怪你,这个基本上!很难啊。

王子因此不得不跳下车来,四处查看,广阔平缓的山梁上,雪硬得像坚冰,没有半只脚印,只好上车在高高的山梁上兜圈子。

车子像没头的大绿豆苍蝇,在山梁上转了两个多小时,依然没有发现一个脚印儿,包包再也嗅不到脚印的气味儿。

在这高高的山梁上,由于空气流通极为迅速,那些微弱的气味儿早已被吹的烟消云散,飘散到遥远的雪山各地去了,包包只是条狗狗,又不是神仙,能有个甚脾气。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包包愁眉苦脸地呜呜叫时,一阵小型龙卷风从西北方袭来,把包包刮得打了一个“狮子滚绣球”,随后,包包转身向来风方向,快速跑去,大悍马紧紧跟上。

跑了不到三公里,包包停下来,对着雪地开始狂吠,并用爪子飞快地猛扒,只扒得冰雪飞扬,迅速把它的黑毛罩在一片白雾当中。

乖乖里格龙,究竟包包发现了什么呢。

他们好奇地把车子熄灭火儿,跳下车,弯腰撅屁股地低着头,看包包快速刨雪。

很快,一坨子“地雷”(粪便)就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

由于气温极低,那坨子地雷早已被冻得比冰还要坚硬,完整地地被包包刨了出来。

三人蹲下来细细查看,发现那坨粪便类似于人的排泄物,但又不是太像,看了半天,也没有定论。

含笑是上海人,阿拉十分爱清洁,虽然辨认粪便是为了追踪凶手,但是她依然还是嫌脏,终于起身捂住冻得通红,像圣诞老人似地小鼻子,“放弃了辨认粪便的权利”。

“别管他是人是鬼,只管追”!王子说完这句话,就跳上了车子。

包包依然在前边领路快跑,大悍马呜呜地跟在后头。

翻过一道山梁,他们发现一些三三两两的岩羊,盘羊,藏羚羊和著名的藏野驴,正在雪峰的雪层下,找干草吃哩。

此时,包包开始加速度,车子也紧紧地跟在包包身后五丈开外的安全距离内,并加大油门儿。【下章预告——手毙雪豹】。

手毙雪豹(1)

根据车子显示,包包时速已达六十公里!此时,旁边那些藏野驴来了邪劲儿很不服气地开始从侧面儿狂追大悍马,并很快就跟了上来。

藏野驴一直是偷猎者喜欢猎杀的重点对象,它们有个藏民所熟知的倔脾气:就是喜欢和雪地上或101国道上的汽车进行马拉松式儿的赛跑。

一般当越野车驶过的声音惊扰了它们,它们那种不服气的驴脾气就会上来,喜欢与车子玩命儿赛跑。当它们超过汽车时,往往会停下来,骄傲的回眸一下,显得很是得意的样子。

之后继续和车子赛跑,一直跑跑停停,停停跑跑,不时的还会在车前仰脖大叫上两嗓子。

很多时候,藏野驴这种不可思议的古怪脾气,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因为一些偷猎者就是利用它们的好胜好奇心理,开着汽车追杀这些珍稀怪物的。

王子从车窗内看到一头公野驴,贲张着大鼻孔!和车子平行着对跑,一副很不服气的样子。

就这样,这些犟脾气的家伙跑跑停停,一直追了二十多里地,把包包都惹烦了,突然狂吠着,转身向野驴们扑去。

这些怪家伙们顿时惊慌失措,立马儿就作鸟兽散,四散奔逃,牛逼哄哄的驴脾气,也在一瞬间风流云散啦。

就在它们惊慌失措地逃窜时,只见一条灰白色的身影如一道闪电,从一大块儿岩石后面射出来,直奔最后一头藏野驴射去。

可野驴们毕竟不是满清时期的小脚老太婆,它们拿出长跑健将的派头儿,即刻加速度,活像刘翔一样玩儿命地奔跑。

但是,毕竟雪豹的速度要牛逼一些,眼看着距离越来越小,此时,戏剧化的一幕出现了。

最后面那只断后的公驴由于“驴失前蹄”,一下子栽倒在地!身后爆速跟进的雪豹猝不及防,一下子就像只雪球一样,从野驴的背上打着滚儿,一直滚出去七八米远,摔得可着实不轻哩。

而那只强壮的藏野驴,却乘机站起来,一闪身,从雪豹身边飞驰而过!等雪豹站起身定定神儿,那些藏野驴就像飞一样逃之夭夭,眼看着,转过一道冰川,连根儿驴毛都不见啦。

这头豹子垂头丧气,耷拉着脑袋,悻悻地开始往回返。

倒霉的豹子也不知咋想的,也开始追踪汽车,它把怨气和怒气,全迁怒于这只四轮儿的铁壳子大怪物,和包包的身上了。

手毙雪豹(2)

此时,包包由于长途跋涉,早已经累得不行不行的,甚至是大汗淋漓,由快速奔跑改成慢沓沓的步伐。所以豹子很快就追上了汽车和包包。

这只雪豹也许是怒火万丈,也许是气昏了头,竟梗起脖子,一头超汽车撞来,只听咚的一声,大悍马竟被它撞得山响,它自己也眼冒金星,双眼发花。

这下子,包包可不大乐意啦,包包是准军犬,深通人性,十分护主,见斜刺里杀出这么个二百五,还敢撞主人的汽车,不由的满腔怒火!狂吠一声,凌空跃起,自上而下,朝豹子扑来。

那豹子猝不及防,被包包扑了个滚儿,一骨碌爬起,趁包包立足未稳,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四颗锋利的獠牙,恶狠狠地反扑过来。

包包可不是一般的狗狗,它只朝旁边一跳,就灵活地闪开,又像一阵风那样扑过去,把雪豹一头撞了个人仰马翻,包包刚要张嘴咬住雪豹裸露的喉管儿,豹子一掌拍过来,包包忙朝一边儿闪过。

两只猛兽热血沸腾,互不服气,都怒气冲冲,打得难解难分,战在一起,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啊”。

若在平时,一只藏獒能斗败五六条雪狼,即使豹子,也不是藏獒的对手,它能活活地把雪豹给撕喽。

因为自然界中,藏獒本身就是狼和豹子的天敌,就是虎背熊腰的狗熊,由于身手笨拙,笨里笨气,竟也不是藏獒的对手。

可此一时彼一时,凡事没有绝对的理儿,包包“长途拉练”实在是累极啦,所以体力不支,英雄末路,渐渐地竟占了下风。

王子在车里眼见它就要在白雪地里吃大亏,情急之下,急忙跳下车打了声呼哨,包包就闪啦,蹲在一边儿“坐山观虎斗”。

其实雪豹是一种濒危猛兽,是促进山地动物多样化的旗舰,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典型象征!又叫艾叶豹。

这种家伙脑袋非常圆,身长达一米三左右,尾巴又粗又长,几乎和身体长度相等,体重大约一百三十多斤。

与平原豹不同的是,它的前掌超级发达,作为山地动物,前腿主要是用来攀岩越涧的。

这家伙全身还长着厚厚的皮毛,上面有许多黑色圆环,酷似凶猛吓人的老虎。

而且它专门儿生活在雪山,被誉为世界上最美的猫科动物。它行踪诡秘,喜欢在夜间活动。专家推算出,目前全世界大概只剩下三千多头野生雪豹了。

这只硕大的雪豹,吐着长有许多锋利倒刺儿的大红舌头,迈着五个脚趾的大前掌,四个脚趾的大后掌,露着尖利可怕的獠牙,瞪着目眦欲裂的黄绿眼睛,流淌着滴滴答答的涎水儿,一步步向王子逼来。

手毙雪豹(3)

凝固的空气中,似乎弥漫着烈性炸药,充满了爆炸前的紧张感。

含笑和风流公公虽然都是毫不含糊的武术系本科高材生,但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凶猛的原生态雪豹,一时间,双双躲在钢壳车里不敢出来,两人的心也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含笑眼睁睁地看着那头雪豹凌空跃起,以梦幻般的速度,在空中划出一道灰白色的影子,直扑王子长着脆骨的咽喉。

其实连七八岁玩儿弹弓的孩子都知道,没有金刚钻的人,是从不揽瓷器活儿的!

而王子正是那自恃有金刚钻儿的人。

说时已迟!那时奇快!含笑眼见王子像大风车一样,向后来了个漂亮的,令人眩晕的后空翻!

这头凶猛唬人的雪豹,几乎是贴着王子的肚皮跃了出去,看得含笑和风流公公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又咕咚一声落回到肚里,那一瞬间,端的是电光石火,有惊无险。

而包包却颇有大将风度,如金刚一样蹲在原地,纹丝没动!因为它十分信赖自己骁勇的主人,何况包包自己都不把雪豹放在眼里,它只是太累了。

在中型猛兽之中,豹子的杀伤力仅次于山林老虎或者草原狮子,以及雪域藏獒!因为它能攻善守,奔跑如风,就连黑熊和野猪都不敢招惹它。若不是它的块头小于老虎和狮子,非让二者俯首称臣不可。

而习武者的战斗力,需要苦练一年才能打胜一名常人,三年才能打败一只普通的狗。

倘若没有精湛的武功,人类断然不是豹子的对手,因为越来越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现代人,和凶猛豹子的尖牙利爪实在不是一个级别。

也正因为如此,含笑和风流公公的心才像越王勾践的那只苦胆一样,又悬吊了起来。

因为此时雪豹张着流涎水的血盆大口,龇着四颗瘆人的獠牙,又回身猛扑王子的喉咙,速度快得令人炫目,凶残的像只地狱魔鬼。

矫健的王子临危不惧,左腿一弓,就侧身让过这致命一吻。而王子回身时,凶悍的雪豹再次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转身,瞪眼、鼻孔大张、竖起三角短刀似地耳朵、喷着热气!凌空扑向他俊朗的面门。

王子轻盈地一拧右腿,再一次潇洒地闪过这一击致命的豹扑。

三扑不中,雪豹锐气受挫,大怒若狂。

只见“豹兄”昂起圆圆的脑袋,在呼啸的风中嘶嚎一声,圆睁怪眼,吐着带倒刺儿的大舌头,须发皆张,绷紧了全身健美的肌肉,尾巴像青锋剑一样高高竖起,撅着浑圆的屁股,把脑袋放低,暴躁地用前爪刨着雪地,眼睛像刀子一样死死盯着王子这块儿肥肉。

手毙雪豹(4)

“男生为阳,女生为阴,智者为山,慧者为水”!王子像大山一样伟岸阳刚,傲然挺立在白雪地中,如玉树临风,纹丝不动,智慧犀利的眼神儿,轻蔑地扫过这头大逞匹夫之勇的猛兽。

王子的轻蔑,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小子六岁开始跟随爷爷习武,天生异禀,十六岁时就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八十公斤,胳膊像软鞭一样灵活,拳头像流星锤般坚硬,练得一身稳马硬桥,能把沉重的石锁舞得虎虎生风,犹如泥丸儿乱飞,百合飘舞。

在老家沧州一带,被称为武状元小铁桥三!一拳击出,可达四百多斤的力量。

那时的王子同学,已经是肩宽体高,人高马大!虎背狼腰,膂力过人,站着像一座铁塔,坐下如一尊石雕。

还是他奶奶说得好:“我家小王子坐着就跟乐山大佛似地”!不错,王子同学立着如铁塔临风,走起路来如风卷山岗,睡觉时如卧龙夜寐。

当时,十六岁的他,已经是沧州市有名的少年武士,在全市民间武术大赛中,曾两次夺冠,一拳能打倒一头黄牛,出脚甚至能踢中飞舞的苍蝇,和趴在爷爷身上吸血的蚊子,脚落处却并不伤人。

乐得他爷爷胡子一翘一翘的,当时他祖奶奶也依然健在,但已经九十多岁了,是一位满清时期出生的小脚老太婆,弯着腰眯着眼,瞅着它的曾孙子,瘪着下巴,用说话漏风的嘴说:“这孩子,可比苍蝇拍好使得多哩”。惹得王子大笑着唱到:寂寞男孩的苍蝇拍,我左拍拍右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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