泱泱中国有两大武术之乡,分别是河北沧州,和广东佛山。有着:“北沧州,南佛山,武术之乡天下仙”的武林美誉。
所谓“拳是两扇门,全凭脚打人”!他双脚犹如战斧,膝盖能顶碎三寸厚的红松木板!出扫堂腿扫人,就像联合收割机割麦子,肘部能击碎六块青砖!让沧州市老一辈武术家为止连连惊呼:“后生可畏”。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京油子,卫嘴子,保定勾腿子”!这“保定勾腿子”!可不是误传的“保定狗腿子”!它是“保定快跤”中著名的腿法,是说勾腿出脚像大铲子一样,一脚能把人像秫秸一样铲翻在地,准保你三袋烟的功夫都他妈站不起来。
别忘了,王子的姥姥家,是保定府的,他深得摔跤高手舅舅的真传。
其实古今的武林高手们尖峰对决,往往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没有谁会擅自乱动,因为那只会白白消耗力气,还容易露出空当破绽,增加被对方一击致命的危险。
近年来,二十多岁的王子年纪虽轻,但却是典型的高手,不说沧州流派的中国功夫,单说他的跆拳道品级,就已达到了黑带段位!而黑带,正是跆拳道高手的象征,象征不畏强暴和黑暗势力,具有制服黑暗势力的过硬功夫。
眼前这只豹子,不过是一只野兽,在人类的智慧和功夫面前,不过徒逞“匹夫之勇”罢了。
王子就像玉树临风一样站着,逼视着这头怒不可遏的豹子,心里在冷冷地笑着。
这头雪豹见王子一动不动,轻蔑地瞪着自己,更加恼羞成怒!事实上,这家伙天生就是个好猎手,那些黄羊啦,岩羊啦、山羊以及善于奔跑跳跃的斑羚们,无论头脑多么机警,身体多么灵敏,从没从它爪下逃走过。
手毙雪豹(5)
在它眼里,王子这种“两条腿的动物”!竟然让它这雪山之王三击不中并扑空,实在是伤了这家伙的自尊,也就彻底激发了这家伙残忍的兽性。
只见它把嘴巴彻底张开,仰着头,把嘴巴对准王子,发出两声令人胆寒的嘶喊(狮、虎等动物能像霹雳一样震天价地大声吼叫,而雪豹却只能这样沙哑地嘶嚎,因为雪豹的舌骨基本上都已骨化了,它们的舌骨中部,基本上都是韧带性软骨)。
嘶喊过后,愤怒的雪豹就像一只离弦的快箭,再次张牙舞,以雷霆之势,猛扑而至,当真是迅雷不及掩耳。
其实王子同学很有头脑,他前三次的躲闪,并不是由于恐惧害怕,而是对这畜生身手的试探罢了。
现在看来,雪豹的拿手好戏和绝招,不过是仗着牙尖嘴利,和锋利有力的爪子,以及迅雷一样的速度猛扑而已,这相当于职业拳击运动员的直拳,没甚稀奇。。
只见雪豹近身的当儿,王子侧转身闪过的同时,身体已转了一百八十度,右手闪电般地在雪豹的屁股上猛击一掌,雪豹就哀嚎一声,在雪地里像雪球一样,打了一个“狮子滚绣球”式儿的滚儿,滚出去很远很远。
但是!高原雪豹毕竟也不是孬种,它的尾巴也同时扫中了王子的右眼,王子顿感眼睛生疼,火辣辣地像撒了把辣椒,眼泪都从右眼溢出来,像透明的小珍珠,凝结在眼眶上。
“我擦你大爷,雪豹这鸟什子果真名不虚传!看来这东东也并不是浪得虚名啊”。王子紧捂右眼,喃喃自语道。
他觉得自己有点大意轻敌了。
事实上,王子同学确实少年得志,年少气盛,自视甚高,一般人都不放在眼里,一直牛叉得很,本来他也看不起雪豹这山寨版的草根畜生。
现在看来,他确实遇到了劲敌。
王子大幅度退后几步,开始了疯狂的前空翻,如风车一样向前飞舞旋转,最后一次空翻时,他像一头狮子,猛扑雪豹。
那豹子虽然看的眼晕,但既不是孬种,自有办法化解,只侧身向旁边儿一滚,王子就扑了个空.
王子双手先着地,紧接着是头和肩,一骨碌又站了起来,并迅速回身。
但就是这一瞬间,雪豹却带着风声和雪沫,凌空而至。
手毙雪豹(6)
王子双手着地,身体向后猛倒,如足球名将贝克汉姆踢球一样,来了个漂亮的倒钩,一脚把雪豹踢了个“豹啃雪”。
出人意料的是,雪豹起身,回身、助跑、跃起、高空猛扑,一连串的动作快得令人炫目。
王子惊讶间,赶紧侧头偏让,谁知雪豹身体在空中一转,大屁股就狠狠地撞在他的肩上,把他掀了个结结实实的筋斗,狼狈地倒在地上。
接下来,雪豹趁王子还没站起,又返身用双掌按过来,王子却掀起一阵雪雾,来了个懒驴十八滚儿,轻松化解掉了。
但雪豹又粗又长的大尾巴,在转体中,却像钢鞭一样,打在王子俊朗的脸上,王子的脸立刻就肿了起来。
剧疼中,王子急忙跃起,来了个勾腿,他那大铲子一样的右脚,把雪豹铲了一个趔趄。紧接着,又迅速下蹲,出左脚,把雪豹扫得重重地打了一个滚儿。
四条腿儿的雪山之王——雪豹,这才知道王子的厉害。而王子也意识到,这雪豹可不是浪得虚名,可真他妈不好惹啊!他实在是太轻敌喽。
其实在平时,人和吃饱喝足的猫玩耍时,真的分不清人在玩猫,还是猫在玩儿人。
此时也一样,搞不清王子在玩儿雪豹,还是雪豹在玩儿王子,就看谁更会玩儿啦!
那豹子的身手,可不是王子看到的一味儿猛扑,它有许多天生的捕猎技术、外加后天练习的捕猎绝招,那可是雪豹长期实战,赖以生存吃饭的看家本事哩。
其实在雪豹眼里,王子不过是一个猎物,一道生猛美餐而已!它那三次猛扑,不过也是在试探王子的本事罢了。
现在看来,这头花斑畜生!不仅能逞匹夫之勇,也他妈猴儿精着那。
看来,二者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各有千秋,势均力敌啊!犹如张飞赤膊战马超!一时间,打的是雪雾横飞,难解难分。
接下来,必定是更为难以预料,更为凶险的生死搏斗,究竟鹿死谁手,就是料事如神的西天如来佛祖,也不敢妄下断言。
也许列位常识丰富的看官大人,您还不知道吧?雪豹可是高原地区著名的岩栖性猛兽,常常生活在海拔六千米以上的高山上。这家伙感官敏锐,性情机警,行动超级敏捷,极善于攀爬和高空跳跃。
由于它粗大的尾巴,是身体掌握方向的“舵”,所以在跃起时,竟然可以在空中潇洒地转弯儿,因此捕猎能力超强一级棒,性情凶悍异常,常人难以近身,一般动物都是它爪下的“肯德基或麦当劳式儿快餐”。
这家伙以猫科动物特有的猎杀方式儿为主,并配以短距离百米冲刺式儿的快速追杀。专门儿捕食善于奔跑跳跃的鹿,藏羚羊,机灵的黄鼠,和长跑健将雪兔等。
上述种种,皆属于它的拿手好戏和雕虫小技。而且雪豹还有各种不为人所熟知的“奇技淫巧”!实在不是个吃素的善茬子。
手毙雪豹(7)
正“所谓艺高豹胆大”!雪豹在很多时候,竟敢袭击成群的生猛牦牛,而一头牦牛的战斗力,就足以击败好几只雪狼,牦牛的两只犄角,会让牛叉的雪狼们血肉横飞,暴尸雪野。
雪豹还善于在高低不平,险象环生的山岩峭壁上轻盈地跳跃。有时它能把身体蜷缩起来,像一个雪球,隐藏在错综复杂的岩石当中,由于它身上的花纹颜色,与裸露的岩石斑点很相似,野羊们很难辨认。
当猎物们吃饱喝足,大模大样地经过时,它就像二战时期最优秀的侦察兵,或者善于远射近博的狙击手,突然跃起袭击,往往是一招制敌!咬断猎物的喉咙,接下来,就是“一豹独享式儿”的大快朵颐啦。
一般雪豹会先吃猎物的肚子、内脏,然后再吃身体瘦肉,最后吃脑袋。
它们吃猎物时会像小猫一样,蹲着用前爪抓住肉,以嚼牙撕裂咬食吞咽。
雪豹的轻功也不坏,像五六米宽的壕沟或无底山涧,它能像小飞侠彼得那样,一跃而过。从平地上甚至可以纵身跳到一丈多高的岩石上,乖乖!简直就是飞檐走壁的山大王嘛。
说时迟,那时快,凶悍的雪豹一骨碌爬起来,像一团狂风中的大雪球,飞速滚向王子。
王子穿着陆战靴,陆战靴外面套着鹿皮靴子,行动自然就不如光脚的雪豹方便快捷,脚下只一滑,身体就失重打了个趔趄。
就在这一瞬间,雪豹的爪子已扑到了王子的双肩,锋利的爪子撕破了他的登山服和肩部肌肉,鲜血染红了他的双肩。
王子如一段朽木,颓然倒在地上,一百多斤的雪豹骑在他的身上,嘴里喷出的热气直喷到王子脸上,那腥燥的气味儿,险些令王子作呕。
若不是王子倒地时双手卡住雪豹的脖子,他脆弱的喉管儿非得被雪豹咬断不可。
雪豹奋力摇晃着粗大的毛尾巴,后脚在雪地上使劲儿蹬踏着,双掌紧紧抓着王子的双肩,拼命地低头欲咬王子的喉咙。只需要一口,王子的鲜血就会喷涌而出,喷到雪豹贪婪而腥臭的嘴里,断送他年轻的卿卿性命。
含笑几乎惊呆了,她不顾一切地冲出车子,飞奔着跑过去,要拯救心上人。
手毙雪豹(8)
包包也像箭一样冲过去,直扑雪豹,胆怯的风流公公惊呼过后,手握藏刀,冲在最后。
然而,一切都在煞那间发生,还没等三人赶到,雪豹就从王子的头上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到雪地上。这一跤摔得着实不轻,雪豹顿感天旋地转,眼前“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与此同时,王子一个倒卷帘站将起来,鲜血洒了一地,他像雄狮一样扑向晕头转向的雪豹,飞起一脚,踢得百多斤重的雪豹打了一个滚儿。又飞起一脚,雪豹就像死鸭子一样翻了两个滚儿,仰躺在雪地上,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哀嚎声,口吐白沫。
王子飞身跃起,落地时肘部朝下,一记霸王肘顶在雪豹心窝上,倒霉的雪豹发出一声凄惨的哀嚎声,身体一阵痉挛。
紧接着,王子挥起铁掌,一掌砍在雪豹的喉咙软骨上,只听咔嚓一声脆响,雪豹就命断气绝,归于极乐。
在动物界很有骑士风度,向来不咬死物的大包包还不解气,冲过去,一下就咬断了雪豹的脖子,只剩皮肉相连。
那人在年轻时,从物理和力学角度来说,直立的小腿骨完全可以承受一辆奥迪小汽车儿的重量,足可见腿骨之坚韧!而藏獒却能把人的小腿骨一嘴咬断,不带含糊的。所以包包咬断雪豹的颈椎骨,实在是稀松平常得很。
包包冲着死去的雪豹依然狂吠着,发泄着心中的愤怒。
而风流公公,此时的脸色却像土一样,眼瞅着毙命的雪豹发呆,似乎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含笑赶紧扶着快虚脱的王子回到车里,撕开急救包为他包扎。所幸伤势不太严重,厚厚的衣服为他减低了锋利豹爪的威力。
别忘了,这是在高原,王子的肺活量虽然超大,但是经过这一番生死搏斗,此时的肺部就像风箱一样呼呼狂喘,难受得几乎要把肺和胃一块儿吐出来。
只见王子脸色苍白像蜡纸,眼睛不再有神,弯着腰低着头,大张着嘴,不停地吐着口水儿,干呕着,样子十分吓人,唬得含笑手忙脚乱,不停为他捶背。
王子好不容易喝了口水,差点儿连水和黄疸一起吐出来,还险些呛进气管儿里!含笑心疼地抱着他的头,几乎就要掉金豆豆。
到过高原的人都知道,别说和野生雪豹生死搏斗,就是走路久了都会气喘如牛,浑身无力。多亏王子年轻力壮,心肺功能超强,肺活量大,心脏就像大功率发动机,换了别人,肺脏非得炸裂不可。
半小时后,王子终于平静下来,身体基本感觉正常。
含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由包包领路,风流公公驾驶车子,继续向前搜寻。
转过一道雪坡,包包突然对着一处侧面的乱岩石堆咆哮狂吠起来,三人下车一看,原来岩石中隐藏着一个石洞,就在王子低头欲进入时,只见一道灰白色的影子从岩石后面一跃而起,朝他前胸扑来,王子猝不及防,呀的一声跌倒在地。
手毙雪豹(9)
转过一道雪坡,包包突然对着一处侧面的乱岩石堆咆哮狂吠起来,三人下车一看,原来岩石中隐藏着一个石洞,就在王子低头欲进入时,只见一道灰白色的影子从岩石后面一跃而起,朝他前胸扑来,王子猝不及防,呀的一声跌倒在地。
待他一个鲤鱼打挺跃起时,一直肥硕的雪豹再次朝他冲过来,王子惊呼一声,滑步躲闪,雪豹带着风声,擦着他的身体一跃而过。
惊惶间,含笑和风流公公正不知如何帮手,包包却像子弹一样猛撞过去,把雪豹撞得跌翻在地,这可是藏獒们常用的战术之一。
没想到这头雪豹一骨碌爬来,平地卷起一股风,凶狠地超王子撞过来,王子没想到这家伙会用藏獒这一招,只一愣神儿,雪豹就从他裤裆里窜了过去,王子站立不稳,摔倒在地。
王子倒地的同时,就已借大地的力量反弹站起,并拔刀在手,那雪豹又嘶嚎一声冲过来,王子偏身躲闪的同时,一刀刺中雪豹的屁股,这家伙哀嚎一声,腰部一塌,后腿一跪,卧在雪地上。
王子并不想要它的性命,那雪豹慢慢站起来,眼睛里冒着仇恨的火焰,积蓄全身的力量,如一只麒麟一样腾空而起,跃上四米的高空,自上而下,伸双爪猛扑而至!含笑发出一声尖叫。
只见王子身体下蹲,双手高擎藏刀,雪豹从空中重重摔下,再也没站起来,鲜血染红了脚下的雪地。
原来,豹子用自身的重量和力量,再加上速度,却被王子的藏刀划开了肚皮,肠子都流了出来。
只见雪豹瞪着的大眼渐渐暗淡,后腿儿抽搐了几下,一命归西,回归自然了。
王子低头一看,雪豹的肚子里,竟露出一只刚成型的小雪豹脑袋,看看样子是绝对活不成了,不禁心头一震,感到一丝愧疚!原来,这是一头怀孕的母豹。
事实上,雪豹还会专门儿干坏事儿哩!冬天找不到吃喝的时侯,它就溜达到低山区,偷猎人们养的猪和猫狗。先前那只死去的公雪豹,正是这头母豹的情人,它负责为相好的去找吃的,以营养母豹腹中的胎儿,却不料死在王子手里。
这使得王子心里十分内疚,垂着手,握着凝血的藏刀,默默无言。
三人一獒慢慢走进洞里,发现这条洞大约高一米九左右,宽三米左右,大约有九米来长,空气干燥。
洞的尽头处,地上大约有两厘米厚的毛层,由于雪豹经常睡卧在地上,厚厚的毛层已成羊毡状,巢内很暖和。竟有两只比小狗大不了多少的小雪豹,在里面窝着脖子,正蒙头呼呼大睡呢。
包包突然怒吼一声,犹如洞中炸响一个霹雳,两只小雪豹从噩梦中醒来,怔怔地看见三名两条腿的人,和一只四条腿儿的威武大藏獒,虎视眈眈地站在自己面前,不禁吓得瑟瑟发抖,相互偎依拥挤着,眨巴着惶恐无助的小眼睛,浑身剧烈地筛糠。
王子顿生恻隐之心,伸手欲把它俩抱起来,却不料一只小雪豹敏捷地跳起来,张嘴就咬,一口咬破了王子的两根手指,王子不禁哎呀一声,那两头小雪豹乘此机会,撒腿就跑,径直跑出洞外没了踪影。
几人环顾了一下不大的洞内,发现除了一些啃得干干净净的白色兽骨外,还是干干净净的白色兽骨。
就在此时,包包低头朝洞壁的一堆白骨使劲嗅了嗅,用前爪开始猛刨,很快用嘴从白骨堆中叼出一个巴掌大的红绸小布袋儿,回身一松口,吧嗒一声,扔在王子脚下,王子打开一看,赫然竟是一个移动硬盘。
尤其令人惊讶的是,硬盘上竟然手刻着一名雪地上飞奔的忍者,王子顿时认出,这正是戴宗生前常常使用的那张硬盘。
包包好奇地看着主人的一举一动,含笑和风流公公也围拢过来,也都认出这个硬盘的主人。三人顿时面面相觑,相视无语,就跟大白天见了鬼魅一样,百思不得其解。
“不是不明白,是硬盘跑得快”!戴宗的硬盘,怎么会长着腿,跑到了出事地点数百里外的豹子洞内的白骨堆里呢?
再就是,难道这张硬盘里隐藏着什么秘密吗?就在他们绞尽脑汁地想像这个移动硬盘的时候,包包却无声无息,不知不觉地溜出了洞外。
困惑的王子刚刚点起一根大雪茄,才使劲儿抽了两口,就突然听见洞口外,传来刺耳的啸叫,吠叫!和剧烈的搏斗厮打声。
顿时,三人大惊失色,拼命朝洞口跑去。【下章预告——神秘的唐古拉野人】。
神秘的唐古拉野人(1)
能发出各种骇人的叫声,最典型的是像婴儿一样尖叫,这叫声足以撕裂人三人跑到洞口一看,顿时惊呆了!我的天,含笑和风流公公齐齐瞪大了惊恐的双眼:原来包包正和两只神秘的野人生死搏斗,双方都急红了眼,打得难解难分。
包包的肩部竟然挂了彩,一块带血的皮毛翻卷着,但是它毫无胆怯之意,而且愈加愤怒勇敢,就像狮子一样勇猛,和两只野人猛烈地对抗撕咬着。
那两只野人一黑一白,黑的似碳,白的似雪。黑的看起来像是公的,白家伙看起来应该是母的,因为他有一对儿硕大无朋而又下垂的乳房。
这俩家伙都长得人高马大,身体魁梧,个子大约有一米九左右,只不过白色野人比黑野人略微矮一些。
两只野人都用一种坚韧的枝条粗粗地围着腰部和裤裆的私处,黑野人腰上赫然还挂着一个骷髅头,白野人腰上竟挂着一个汽车方向盘。
王子顿时大吃一惊,难道那骷髅头是戴宗的脑袋?方向盘是从戴宗切诺基汽车上卸下来的?三人顿感头皮一阵发麻,不敢再想像下去。
这俩野人都是大脑袋,长发披肩!大脚,双眉骨突起,眼窝很深,大鼻子大耳朵,嘴唇很厚,太阳穴也比较深,他们的脸都是碳一样的黑色,
看上去,俩野人有点山地大猩猩的特征,而且十分凶悍骁勇。
白色野人也受了伤,小腿肚子被包包撕开一个口子,鲜红的血流了一地。
惊呆的三人回过神儿来,刚要出手助拳,那两只野人就猛然出脚把包包踢了一个大跟头,撒开丫子就跑。
刚开始用两条腿,很快就俯下身用四肢狂奔起来,比直立奔跑足足快一倍!跟一阵风似的,眨眼间就转过一道山坡,眼瞅着就没了踪影。
待包包跳上车,王子好不容易发动引擎开动大悍马狂追时,雪地上空留下四行深深的大脚印子。
这里的山势比较复杂一点,不再平缓,而是逐渐变得起伏连绵。所以,追踪野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山峰和巨岩都能挡住人的视线,山洞和大石头都能使野人藏身。
现在唯一的办法,还是顺着大脚印子猛追。而野人的速度,也实在是不可思议。
要命的是,山上的雪地有时软绵绵的,有时候会坚硬无比!追了不到五里地,地上的雪已经变得坚硬无比,就连大悍马都压不出车辙。
眼前的路段,实际上已是坚实的冰雪,所以地上的野人脚印,也随之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神秘的唐古拉野人(2)
野人们食性很杂,但基本上是以肉食为主的高级动物,他们体味儿很重,既有狗熊的气味儿,又带有强烈的狐臭。
这些家伙们视力很好,极其喜欢夜间活动,还们的耳膜,使人耳穿孔。
他们最大的特点是,善于逃跑和隐蔽。
此时包包的鼻子可派上了用场,王子让包包跳下车,车子跟着它灵敏的鼻子走。
多年来,包包超人的嗅觉能力,从没让王子无端失望过,因为狗的嗅觉神经,是和它大脑的神经直接相连的,而且它灵敏的嗅觉神经,密布在鼻子内部,感应度相当惊人。
狗狗们的嗅觉灵敏度,一直稳居动物界之首!它的嗅觉感受器就是鼻内的嗅粘膜,位于鼻腔上部,表面有许多奇特的皱纹,其面积相当于人类嗅粘膜的四倍,嗅细胞竟高达两亿多个,。
而且包包仅凭嗅觉信息,就能识别主人,分辨同类的性别,发情状态,母仔识别,辨别道路和方位、食物、猎物等。
因此,一直以来,人们还利用狗狗嗅觉灵敏的绝对天赋,培养了军犬、警犬、搜救犬、导盲犬等!进行刑侦、缉毒、搜爆、救援和帮助盲人外出等工作,作了大量人类自己无法作到的特种工作。
所以,王子掌握着圆圆的方向盘,圆圆的方向盘指挥着浑身铁甲的大悍马,大悍马冒着白色的尾气,亦步亦趋,紧紧地跟在包包的屁股后面,也不管什么追尾和安全距离了。
包包低着大脑袋,翕动着大大的鼻孔,捕捉着空气中野人独特的气味儿,摇动着毛茸茸的大尾巴,在雪地上“一狗当先”地奔跑在大悍马前面,自豪地担任着开路先锋官的重要角色。
透过车窗玻璃,王子看到,包包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一直高高翘起,在前面不停地挥舞跳跃着,就像一面胜利飘扬的旗帜。
此时,王子的眉毛拧成了一个疙瘩,野人腰部那个圆圆的方向盘,和那颗光秃秃的无肉骷髅头,一直在他的脑海里晃动。
王子在心里一万个不希望那就是戴宗的脑袋,可事实上,那颗脑袋很可能就是戴宗的项上人头,而两只野人,也很可能就是直接杀害戴宗的凶手。
不过在找到野人并抓获他们以前,事情也不能妄下定论。
风流公公和含笑一语不发,王子心里突突跳着,车头几乎顶住了包包的屁股。
神秘的唐古拉野人(3)
关于野人的资讯,多年来,喜欢极地探险的王子,在有关科考书中了解过很多:他们是一种界于人和野兽之间的巨人!早在一八九八年就有人追踪过他们的足迹了。
一九七二年,一些生物学家也发现过野人的活动足迹。早在六十年代初期,尼泊尔政府就已经立法保护野人,严禁对他们捕猎。
一九七四年,在尼泊尔北部纳木切巴扎以北的马切尔摩小村里,一个谢尔巴少女就受到过野人可怕的攻击。当时甚至还杀死了五头公牛,当地警察也证实了这次报道,并介入此事的调查。
王子还记得一份记载:一八四八年,中国西藏自治区的墨脱县西宫村,一名叫做桑达的牧民被雪人活活儿抓死,而且留在桑达身上的气味臭不可闻,令人几欲作呕。
一九五一年的一个阴暗天气,英国珠穆朗玛峰登山队,拍下了第一张雪人清晰的照片。
一九四一年,前苏联医术精湛的军医,在今天塔吉克斯坦的帕米尔地区一个小山村里,捕捉到一个混身披毛的大脚野人,他不会说话,却只会疯狂的咆哮。
后来,前苏联边防哨所年轻的卫兵,干脆自作主张把这名野人枪杀了,这令军医十分伤心,耿耿于怀。
这位军医的名字就叫做“维斯长捷斯蒂夫”!数天后,他满怀悲悯的心情,将这件事情写成数千字的通讯.发表在前苏联一份国家级权威医学杂志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继他不久后,一个叫维克莱翁第亚的狩猎检查官报告说,他曾追踪过一个全身毛茸茸、扁脸孔的两脚怪物,并在距它五六十米的隐蔽处进行了长达三小时的详细观察。
后来这位洋仁兄不幸被野人发现,招致猛烈进攻,险些送掉卿卿性命!此后一直到死,他的脸上都留有一道长达十六厘米,活像大蚯蚓一样触目惊心的疤痕。
综合以上信息,王子意识到,这是一种动作超级迅速,力大无比,性情凶悍,行踪不定,极具危险和杀伤力的神秘家伙。
而且根据印象中的观察对比,这两只野人的大脚印和小戴宗尸体旁边的脚印基本一致,凶手正应该是野人才对。
那么,寻找并抓住野人,缴获头颅和方向盘,就能确认野人到底是不是杀死小戴宗的凶手。
这也是目前唯一的重要线索,和迫切需要搞清的问题。
可是,车子已经追了两个多小时,依然不见野人的踪影,担当先锋官的包包,由于连日来长途奔跑,速度也越来越慢了。
王子手握方向盘,不禁急躁起来,眼里的神色越来越不耐烦。他急于抓住凶残的野人,好给大师哥小戴宗的在天之灵有一个交代。
可是,欲速则不达,风一样的野人依然是毫无踪影。
包包的速度也越来越慢,最后耷拉着脑袋和耳朵,下垂着眼皮儿,尾巴也低垂下来,显得无精打采,几乎就是人类行走的速度。
也难怪,包包这些天一直是用汽车的速度疲于奔命的,就算是机器人儿或机器狗,也需要检修调整,和充电涂油啊。
王子是个关键时刻脾气暴躁的人,双手徒劳地拍打着方向盘,毫无办法地放慢了油门儿。
风流公公也无聊地吹起泡泡糖,扑扑作响。
含笑则无所事事地嗍起了棒棒糖,半眯着俊俏的双眼。
王子直想对二人发火儿,想了想又忍下来,点起一支大雪茄,兀自喷云吐雾,百无聊赖地慢慢抽起来,能有什么办法呢,包包如果再快速奔跑,肺部非得累炸了不可。。
就这样,茫茫的崇山峻岭中,一只大藏獒像一个小黑点儿,领着一个比它大一些的大黑点儿,一前一后的慢慢移动着。
这样慢慢地追寻着,也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包包的体力在缓慢中得到了恢复,突然支棱起耳朵,瞪大了双眼,张大了鼻孔,在风中像雷一样地吼起来。
神秘的唐古拉野人(4)
王子四下里一看,他们已经进入一条低矮荒凉,充满乱石的神秘峡谷中,寒风像雪狼一样呜呜惨叫着,两边全是百丈高的悬崖峭壁,头顶只有一线天可以窥见。
包包停下来,说什么也不肯走了,它浑身的毛发怒张着,犹如一头愤怒的狮子,张着大嘴,一个劲儿地冲前面的天空咆哮。
任凭王子怎么驱赶,包包就是不再向前。王子以为勇敢的包包害怕了,生气地跳下车,破例地狠狠踢了包包一脚。
包包虽委屈,但它根本不搭理王子,依然扬着大脑袋,冲一线天吠叫不止。包包越是这样,王子越是生气,他坚信包包是出于害怕,不敢穿过这条大峡谷。
于是他狠狠地,暴躁地踢了包包几脚,踢得皮燥肉厚的包包尖叫起来,但依然不肯再前进一步。王子想把包包抱上车,来个摩托化开进,但包包只一跳,就跳了开去。
这奇奇怪怪的包包,打从娘胎里出来,可从来没像这样胆怯过,王子很生气,后果自然很严重。
只见王子一脸坏笑,恶作剧地从车子上拿出一挂以前的鞭炮,绑在包包尾巴上,迅速点燃。
包包只顾着抬头吠叫,没有注意到主人竟然会做手脚害它,突听屁股后的尾巴下面一阵噼里啪啦的爆炸声,大腿又麻又疼,包包吓了一跳,不明就里,就像箭一样地射了出去。
王子哈哈大笑,刚叉腰说了一句:“让子弹飞吧”。
就突然见一块大石头咚地一声砸在他身边,生生把坚硬的雪地砸出一个大坑。王子抬头一看,悬崖上有一黑一白两个野人,正在朝他扔石头。
此时,悬崖上的两只野人手推脚踹,大小石头带着雪雾,已经像初起的雨点儿一样,密集地砸了下来。
“快回到车上来”!含笑惊恐地尖叫嘶喊。
话音刚落,王子就已钻进车内关上门儿,车子迅速发动了引擎,王子把油门儿一脚踩到底,车子犹如一匹受惊的野马,呼啸着冲出了二百多米高,三百多米长的凶险大峡谷
即便是这样,车顶也被砸出了好几个大坑。
若是寻常的小汽车儿,那些从天而降的大小石头们,非得把他们连人带车地活活儿砸成白吉馍夹肉不可。
三人不禁惊出一身冷汗,把车子抛了锚,看着气喘吁吁,惊魂未定的包包,这才知道,忠实而机警的包包此前的狂吠不是胆怯,而是在报警哩。
看来包包可是个忠心耿耿的大忠臣啊!而自己竟然还用整整两千响的电光鞭炮来吓唬人家。
想到此,王子不禁有点愧疚,俯下身来,紧紧搂住包包的脖子,轻轻地抚摸它毛茸茸的脸颊。而包包也歪着脑袋,满不在乎地用大舌头舔他那张英俊的脸,舔得王子痒痒的,甚是受用。
可是三人做梦都没想到:野人竟有如此高的智商,会在这种悬崖峭壁的山谷绝地,像东汉三国时天下争雄的伏兵一样,玩儿命地用石头袭击他们。
王子有点小恼火,他作为万物之灵的新人类,呱呱叫的“八九零后”,还巴巴地追踪人家呢,差一点儿让野人给砸死。
神秘的唐古拉野人(5)
“看来,这野人可轻视不得啊,他们的智慧不可小觑哩,我擦他大爷”!王子暗暗思索咒骂着。回身就招呼包包上了车,绕了一个巨大的弯子,开到了山顶峭壁上。
但见山顶白雪皑皑,一片苍茫,哪里还有半点野人的影子?连根儿野毛都没得见。
狡猾的野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这氧气稀薄,气温极低,气候恶劣,一片苍茫的银白色世界里,要想找到奔跑如飞,狡猾异常!并善于隐蔽躲藏的“土著野人”,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哩。
山顶的冰雪尤其坚硬,雪人因此不会留下半点脚印,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跟踪和捕捉野人,人还得仰仗嗅觉超人的狗狗。
王子有点生气和急躁,使劲儿抽着大雪茄,吐出一股股浓重的烟雾,然后随风飘散。
他用询问的眼神儿看着包包,包包也在看着他,然后包包仰起头张开嘴巴,冲他呜呜叫了几声,就断然掉过大屁股,颠颠地顺着悬崖边,向西南方平缓的地方跑去。
包包在示意主人跟着自己,王子于是发动车子,信任地跟在包包的屁股后面。
半小时后,山路开始崎岖不平起来,汽车在颠簸中很不容易地爬动。
包包凭着非凡的嗅觉,相当自信地领着王子们跟踪追击!事实上,在有些时候的有些方面,的的确确是“人不如狗”的现实情况。
此时天空板起巨大而严肃的脸孔,迅速阴暗起来,比娘们儿的脸变得还快哩。
唐古拉的恶劣天气,一般是“从无三日晴,不是大雪,就是暴风”。
包包抽动着鼻子,一溜小跑的领着大悍马,追寻着野人的气味儿。
其实野人也叫雪人,只是不同的地方叫法不同而已,他们是一种介于人和猿之间的神秘动物。
通常野人们也被叫作“夜帝”,意思是生活在岩石上的奇怪动物。而喜马拉雅山雪人儿(简称雪人儿),则是地球人谈论最多的一个分支。
多年来,在人们印象中,雪人儿时而温柔善良,乐于助人!时而凶猛剽悍,残忍暴戾,甚至还会吃人,令人爱恨不得,胆颤心惊,捉摸不透。
此时,唐古拉的天气越来越坏,天气越来越暗,风也越来越大,天空中又飘起了大雪。幸亏包包的老家就是高原雪山,若是平原一般的狗狗,早就被被冻翻了。
雪越来越给力,不知怎么的,王子竟有种“林冲雪夜上梁山”的奇怪感觉。
但是,当年的豹子头林冲是又累又饿,走投无路,既没有娘子照顾,也没有鲁提辖陪伴,甚至连匹马也没有,而他们的坐骑却是现代版的越野之王——大悍马。这个!怎可同日而语哩
但是,一场比当年林冲遭遇的更大灾难在等待着他们,而他们还浑然不觉。
车子爬过一道大阪,隐隐约约传来一阵阵雪人的啼啸声。
一个声音沙哑苍凉,似乎充满了哀愁和愤怒,应该是雄性雪人。
另一个声音则比较尖细一点儿,嗓音呜咽,十分凄厉,听起来如泣如诉,应该是那个雌性野人。
含笑用白嫩的右手,赶紧从嘴里抽出圆圆的棒棒糖,支棱起耳朵,听得毛骨悚然。
就连风流公公,也不再吹彩色泡泡糖,呆呆地侧耳倾听,这小子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因为他们知道,雪人可不是武侠小说中那些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大侠客,他们是行踪诡秘,飘忽不定,令人捉摸不透的另类雪人,自然界中危险万分的超级杀手。
现在,超级杀手们的啸叫声,是越来越近了!包包边跑边愤怒地吼叫回应。
同时!一场可怕的自然灾难,也在悄悄地威胁并接近他们。
从小就胆大包天,此时紧握方向盘的王子,却兴奋的涨红了英俊的脸蛋儿,眼睛放光,大口地吞吐着雪茄烟,变得极度亢奋起来。
因为那一阵阵尖利刺耳的嘶喊啼啸声,此起彼伏,震荡着他们的耳膜,并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了。【下章预告——害人的雪妖】。
骇人的雪妖(1)
此时,王子看到包包更加愤怒了,它支棱起耳朵,须发怒张地咆哮吼叫,作为对野人的威胁恐吓,和剧烈回应。
王子兴奋到了极点儿,这雪人(野人的别名也叫雪人儿,或者叫做雅各布)终于自己找上门儿来了,他连点雪茄的手都因为兴奋而颤抖起来。
含笑和风流公公则有些紧张,面部表情明显有些僵硬。
啼啸声迅速逼近,在寒气逼人的空气中恣肆地流窜,似乎就在身边。但是,却始终不见雪人的出现。
王子冷峻着一张英俊的脸,紧握着方向盘,跟着包包一起放慢了速度,疑惑地思忖着,搞不清雪人在玩儿什么鬼把戏。
雪人虽野,既没受过现代文明社会的熏陶浸染,也没受过现代文化的洗礼,但却是智商最接近于人类的高智商动物,他们的智慧不可小觑。
可是雪人的大脑究竟发达到什么程度呢?因为多年来科学家从没有面对面对他们进行过研究,也没有人捕获豢养过他们,所以就连科学界也说不太清楚。
但是1907年到1911年之间,年轻的前苏联动物学家卡克卡,在高加索山脉,却搜集到被当地人称为“吉西吉依克”的野人原始材料。
1914年,卡克卡在圣彼得堡皇家科学院将之公之于众,此后直到1958年,前苏联人类学家波尔恰洛夫先生——重新研读了这些材料后发现,当年卡克卡为“吉西吉依克”描绘出一个相当丰满的原始复原像:
“吉西吉依克”像小骆驼那样高大彪悍,全身长满棕色的长毛,长胳膊短腿儿,就连爬山奔跑时都会健步如飞。
他的脸部阔大无比,颧骨突兀,嘴唇宽阔而又肥大,脸上皮肤黢黑而无毛,既吃鸟蛋、蜥蜴、乌龟和一些小动物,又吃树叶和浆果。
这些怪异恐怖的家伙,甚至还吃树枝呢!总之食性极其复杂,真是牙好胃口就好,吃嘛儿嘛香啊。
神秘的“吉西吉依克”!甚至还会骑着野驴骇人地奔跑,并善于隐蔽自己。
他能像骆驼那样睡觉,用胳膊肘和膝盖支撑住身体,额头对地,双手像犯人一样放在后脖颈上。
“吉西吉依克”居无定所,时常搬家,行踪诡秘无常,狡猾多端,令人捉摸不透,没人敢于接近他,因为他简直就像一头杀人的机器......
其实吧,不论从高加索山脉,还是帕米尔高原,还是从蒙古高原或者喜马拉雅山,传来的多数原始信息,统统都证明了雪人属于人科动物。
你像英国女人类学家——玛拉谢克雷博士,就认为野人是尼安德特人的后代。
其实这就是说.野人们介于人和猿之间。
谢克雷博士还研究过雪人留在雪地上深深的大脚印子,并特别指出;他们的大脚趾非常短.还略向外翻。
这和王子他们发现的大脚印比较类似。
然而更给力的是!前苏联人类学家切尔涅茨基,也认为雪人是尼安德特人的后代。
他说尼安德特人在与智人(现代人的直接祖先)的残酷搏斗中,节节败退。
其中的一支逃进高山雪峰,最终发展成现在的雪人。
骇人的雪妖(2)
就连中科院、以及北京自然博物馆的一些专家们都确切地认为:雪人(包括神农架野人等“类人动物”,都极有可能是巨猿的后代,甚至可能连接着古猿与现代人之间的中间环节!他们虽然不比现代文明人的智商和情商,但和当今生活在北美的丛林土著人的智力,其实并不相上下)。
王子在皱浓眉思考这些问题时,车子已经爬到一个巨大的山坡脚下。
只见山坡坐南面北,坡度大约在四十五度左右,山坡上满是厚重的皑皑白雪,就像披着一件魔法师的巨大白袍子。
经常探险的王子知道,过于平缓的雪坡不容易雪崩;相反,那几乎垂直的悬崖,由于雪花自身重量的作用,平时也很难存贮在峭壁上,所以也没有雪崩条件。
但是!像这样四十多度陡峭倾斜的雪坡,那就另当别论了,它是可怕雪崩最好的天然条件儿。
当积雪内部的凝聚力,抵抗不了它所受到的重力吸引时,便会向下滑动,引起大量雪体崩塌。
这种超可怕的自然现象,就是令探险者魂飞魄散的雪崩!也叫“雪塌方”、“雪流沙”或者“推山雪”。
它还能引起山体大面积滑坡、山崩和泥石流等超可怕的自然现象。属于极其严重的大规模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