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狼和瑞安在司徒尔特河上游的山林里度过了连续一周的白昼。这里,食物充足,前几天刚刚有一只长足了的离群的雌麋鹿冒险走进了这片山林——结果她从此再也没有出来过。雪狼再一次运用了他独特的战术,他的狡黠、他的迅猛,让他立于不败之地。扑上去,跳开,换一个角度,再扑上去,再跳开——过分的接触会是使他颤栗,使他不安。他一次次地躲开了麋鹿那梦魇般的大蹄的踩踏,并将她逼进了一个死角——淘金者的遗迹——三面都是墙,她难以回天了。最终,雌麋鹿成为了雪狼和瑞安烛光晚会上的一道丰盛的主餐。
他们睡了吃,吃了睡,像是仙子仙女一样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躺在一处水潭旁,清澈的潭水给了他们最纯净的供养。
迷人而又短暂的夏天即将结束它在这一年的旅程,即使流连忘返,时间也不会给它留在世上的机会。
夜沉沉,月朦朦,树翠翠,水清清。青烟袅袅照松林,微风徐徐拨潭面;月淡冥冥,薄雾轻轻;群鸟惊飞绕林间,两狼长啸绿水旁。
这是九月初的夜晚。就在雪狼和瑞安正在对着月亮大发感慨的时候,远处的天上传来了一阵骚动。月亮向四面八方反射着太阳的光,给漆黑的夜晚传来一线线光明,在大地上烙下斑斑驳驳的倩影。然而,一块巨大的黑影来了,黑暗随之也纷至杳来。移动的黑影渐渐地像司徒尔特河流域席卷而来,覆盖了整个北育空河流域。很快,照射到雪狼和瑞安的那片土地上的亮光渐渐被黑色所吞噬,一点一点的。整个森林都躁动不安,惊醒的云雀拍打着翅膀,松鼠则叫个不停。
雪狼和瑞安的毛都不由自主地耸立了起开,瑞安对着只剩下月亮狂吠不止。过了一会,月亮被完全遮盖了。月亮的位置是一片黑暗,然而周围的星辰却此明彼暗,照亮了夜空,只是在正中央留下一块黑色的圆斑,就像是一轮黑月。
黑色的月亮似乎有着神秘的力量,让这片森林持续地躁动不安,包括雪狼和瑞安,还有两位夜行者。他们本不应该踏进这座山谷,因为途径这里的印第安人流传着一个传说,每当月夜降临,山谷里会出现一头巨兽,美丽毛发的发尖闪烁着微微的银光,月亮在他的背面,使人们无法看清他神秘的正面。他从不把那些最出色的猎手放在眼里,凡是看到了他的人都难以活着回去。
两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四周,并排前行。他们有些怨气地交流着,不过他们的眼睛并不互相交流。
一个人说:“该死的,这么走要走到什么时候!”
另一个也抱怨道:“是啊,黒鲸。”
那个叫黒鲸的人又说道:“哼,你还说呢!多亏了你,莫斯,我 才走进这该死的地方。”
莫斯说道:“你怪我?还不是你要跟来的?”
黒鲸又继续抱怨:“要不是你诱惑我说这里的东西多,我现在肯定是在村子里喝着咖啡呢!要是我们遇到了传说中的那个巨兽怎么办?”
莫斯得瑟了一下:“你……你别吓唬我。”
虽然他们的谈话声很轻,但是这轻声细语仍然传到了几十米远的水潭边,传进了雪狼和瑞安的耳朵里。雪狼和瑞安十分不安地站了起来,向着洞黑的林子里望去。雪狼雪狼轻轻地走了几步,前脚却踩在了一株小花上面,发出了窸窸窣窣的响声。那两个人立刻警觉了起来。他们举起了长矛,准备迎接敌人。雪狼绕到了他们的侧面,虽然极力控制不发出声响,但听觉灵敏的他们仍然察觉到了。他们使劲嗅了嗅,嗅到一点狼的气味。他们仔细看了看,发现了就躲在树丛后面的一双发绿的眼睛。
“不会是他吧?”黒鲸说道,手中的武器微微地颤抖着。
“住嘴,你这只乌鸦!”莫斯蹲下来,仔细地观察眼前的情况。
“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真是他的话,我们只能等死了。”
“我还不想死!”
“那,我们就让他死!”
两人相互看了一眼,仿佛是在互相鼓励。随后,他们举起长矛冲向了躲在树丛中的那个黑色的影子。雪狼也不甘示弱,大吼一声,纵身一跃,具有高度柔韧性的身体在空中被拉得细长。莫斯一挥长矛,雪狼灵敏地跳开了,再一挥,打断了几根树枝,却仍没有打到雪狼。雪狼瞄准莫斯轻捷地一跃,情急之下莫斯用长矛的杆去抵挡雪狼的进攻,雪狼一下咬住了长矛,尖锐的牙齿在铁器上咯咯作响。莫斯吓得直接将长矛连着雪狼仍在了地上。雪狼松开咬紧长矛的牙齿,在平地上开始同两个人展开了周旋。莫斯掏出了小刀,准备随时插进雪狼的身体。
淡淡的星光微微地照亮雪狼的身子,雪狼的眼里发出狠毒的绿光。
“他的身体那么小,不像传说中的他啊。”黒鲸目不转睛地盯着雪狼。
“也是啊。”
“既然不是,那还怕什么?把他宰了!”
就在他们即将联合动手的时候,瑞安尖叫着从他们身后的树林里扑了过来。早就准备好了的黒鲸将长矛使劲向后一甩,不偏不倚打到了瑞安的头部,打断了瑞安的颚骨。瑞安躺在了草地上,痛苦不堪。
眼睁睁地看着瑞安受了重伤,雪狼气不打一处来,未加思索就扑向了莫斯,并将他扑倒在地。莫斯用持刀的右手护住了自己的脖子,否则他的脖子可能就要遭殃了。手中的刀的刀尖同时刺进了雪狼的肩,刺出了一个小洞。而一旁的黒鲸也并不是呆在那儿静静地观战,他用长矛重创了雪狼的腰部。雪狼连续翻滚了几圈,倒在了草地上,呻吟不已。
黑月当空,这场生死攸关的搏斗,究竟是谁胜谁负?
黑月06
在这个弱肉强食、充满鲜血腥味的荒原上,慈悲、怜悯和善良永远只是水潭中淅淅沥沥的星光的影子,一阵风或者一粒石子,就可以将它们上下抖动并溶解在水里。这里,生存权是无限的,但生存的机会是有限的。各种生物依仗着自己的生存权来争夺有限的生存机会,这种争夺是永无止境的。要在这残酷的环境中生存下来,首先还是要靠自己的实力。但是,仅有势力是远远不够的。
一朵花可能用几个月的时间拼命汲取营养,并绽开花苞,但也许第二天就被蹂躏。一棵云杏可能要花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耸入云霄,却可能在进入云层的第二天被闪电劈成碎片。一匹狼可能花尽一生的心血来使自己变得凶猛强壮,也可能在第二天被猎枪结束享用胜利成果的权力。——还得有好的运气。
超群的实力,再加上不错的运气,这才是立足荒原的法宝。
眼下,雪狼和瑞安占了下风,眼看就要结束他们的故事了。不过雪狼的运气还不错,就在黒鲸的长矛即将刺进雪狼腹部的那0.1秒之内,不知从哪里跳出一队狼,将黒鲸一下扑倒在地。两个人看见多出来了几条狼,急忙溜了出去。
奇怪的是,那几条狼并没有立即追上去,而是转身面向雪狼。雪狼对他们的施救并不怀有感激,而他们对雪狼也并不表示友好。这很正常,就连比他们笨得多的普通狗都知道,在遇见非与自己同一种类的入侵者时,胳膊肘得朝里拐,况且他们是人,世界上最复杂的、最残忍的动物,他们拥有刀、长矛还有火器,两个带火器的人一个月之类就可以使整座山谷的狼群灭绝。一匹狼胆敢单枪匹马靠近带火器的人,那就是嫌自己寿命长。当然,除了他。
现在最可怕的入侵者已经被赶走,接下来轮到雪狼了。瑞安可以平安无事,因为她是雌的。她的性别可以暂时免除死亡的威胁。
一共有五匹狼,按照全世界的狼都有的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或以家庭的形式生活。现在是夏末,这五匹狼应该有着非同一般的血缘关系。他们虽然年龄不及雪狼,但他们拥有的非凡的智慧不下雪狼。他们围绕着雪狼,红火一般的舌头从两颗锋利的虎牙之间伸出。他们的耳朵并不是耷拉着的,而且身材魁梧,超过一般的狼,甚至比雪狼还略微的大一些。微微的星光下,他们胸前的一小撮白色的毛格外引人注目。
雪狼不乏打群架的经历,早在他一周岁那年,他就有了丰厚的经验。他可以单独迎战利?利带领的其他狗的群攻,并在他们的身上印下他的牙痕。后来,他被关进铁笼,打架、杀戮成为了他的专业。再后来,他到了南方,休息了一段时间,却也没有完全忘记这些经验。回到北方后,他又和瑞安共同对付过大群的赫斯基狗和狼。不过,他也只不过是同没见过世面的狗打,或是在瑞安的配合下对付狼,而自己单独对付一群狼则从来没有过。
雪狼不断地转动身子,尽量地正面面对眼前的狼群,可是无论他转到哪一个角度,都有狼在他的身后。这使他非常紧张。他转了几圈,那些狼好像在等待时机,然后一哄而上。雪狼必须时刻防备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并站稳脚跟,否则就会结束自己。但这是一个有难度的守法,就算他是一头狮子,恐怕也很难用这个办法站稳脚跟,倒不如……
没有一声的警告,没有一声的咆哮,雪狼毫无征兆地扑向了正对他的狼。那匹狼避之不及,被雪狼翻倒在地。雪狼猛地亮出牙齿,狠狠地向着他的大静脉咬了一口,却没有完全咬断。那匹狼咆哮着站起身来,其他的狼从他的身旁掠出。还没等他们触及雪狼的时候,雪狼就已经跑开了。如果没有瑞安,雪狼肯定已经跑进了树林深处,让他们无处寻觅。
但雪狼不会抛弃瑞安。他以瑞安和水潭为中心绕着圈,而其他的狼也紧紧地跟着跟在他的后面。他们或许猜到雪狼是不会离开的,因此他们只是跑在了内圈,而并非外圈。因此,即便雪狼跑得再快,也很难与他们拉开距离。况且,他们的速度也不比雪狼慢。要是这样跑下去,这场圆周似的马拉松将以某一方的累到而结束,而且获胜者很可能是雪狼。然而,那些狼很聪明,无需鸣叫,他们就达成一致。两匹狼停了下来,向反方向跑去,也就是同雪狼正面对抗。
雪狼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只是不停地奔跑,一心一意地想拉开距离。科丽想警告雪狼,可是无论她怎么努力,双腿就像是黏在了地上一样。于是她放开了喉咙大声吼叫。可是已经晚了。雪狼不曾料想他正面会受到攻击,一头撞上了面对他的两匹狼。于是,六匹狼扭打在一起,发出了一阵阵可怕的吼叫,就像一群聋子演奏交响乐一样,让人难以忍受。牙齿与牙齿的正面的撞击,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既不清脆又不悦耳。科丽在一边疯狂地咆哮着,爱莫能助。
长时间的接触是雪狼几乎发了疯。他变得无比地暴躁。他拼命地撕咬着周围凡是他的牙齿所能碰及的东西,就像是在史密斯那里一样,像是一个魔鬼。
然而,不久,狼群突然停止了进攻。雪狼隐隐感觉有光从他的背后照过来。他清楚地看到前面的地上的黑暗渐渐地褪去,星光再次暗淡,取而代之的是金色的更加亮丽的光芒。他惊讶地回过头来,头上的圆月已经露出了一半的微笑。更令他惊讶的是,一匹母狼站在了一块凸出的岩石的旁边,她的气味很特别,也很熟悉——她就是杰茜,离开他多年的亲生母亲杰茜!
月亮已经恢复了规整的圆形,树林里又爆发出了一阵骚动。在那块突起的岩石的后面,有一只狼慢慢地出现,并最终站立在了岩石的顶上,即将落下的月亮恰好印在了他的背面,或者说月亮成了他的宝座。
雪狼渐渐感到,那个坐在月光宝座上的,就是他梦中经常出现的那位。他有生以来第二次感受到了发自内心的权威的震撼。
神迹01
雪狼静静地呆在那儿,前肢微微向后倾斜,整个身子就像是快要拜倒的样子。他低下头,脖子弯得很低,连后颈上那些皱纹也舒展地平平整整,平常看不出来的白色细毛现在也显露了出来。黑色湿润的鼻子蘸到了微润的草叶,一股青草特有的香味使他觉得更加的神秘。他很真诚,就像信佛的人们虔诚地在佛像前磕头烧香,况且这狼神还真真实实地站在了他不远的前面。雪狼从未害怕过任何狗或者狼,甚至比他魁梧、比他年长的,他都不放在眼里。至于他面对那匹狼会如此地诚惶诚恐,雪狼自己也不知道。一切都凭直觉,仅此而已。
金灿灿的月光照进了雪狼的眼睛,使他看一切物体都感觉朦朦胧胧的。坐在月光宝座上的狼神突然走了下来,慢慢地靠近雪狼。雪狼眼眸子不由自主地向上转动了一下,惊讶地看到狼神已经在他的面前了。借着月光,终于揭开了狼神神秘的面纱。
狼神披着一身亮丽、优美的棕色毛发,在幽丽的月色下,油油的表面闪闪地发着光。体形魁梧的狼神足足有一百四十磅重,约合六十四公斤,而雪狼只有八十磅。他的胸前有一簇簇纯白色的细毛,在暗光底下是如此的显眼。刚才攻击雪狼的狼,都是他的孩子。可是,那些狼也不小了,按照狼的惯例他们应该离开自己的父母,独自在森林里流离漂泊。而我们知道,他的妻子杰茜,是一条狗,那么——所谓的狼神其实并不是狼,而是一条狗。如果你观察地再仔细点,你就会发现这条狗,就是巴克——雪狼的主人的朋友的狗。
接下来,就让我们追随着狼神的足迹,去倾听他的故事吧。
巴克的出身也不多做介绍了,他是司各特大法官的好友米勒法官的狗,是米勒法官最忠实的依靠。巴克出于神圣的责任,时刻地保护着法官和他的家人。他无忧无虑,优良的品种和强壮的身体使他成为了那里的主宰,他拥有一切。
然而后来,时间改变了一切。不知怎么回事儿,他迷迷糊糊地就到了北极。虽说是迷迷糊糊,其实他是清清楚楚的。曼纽尔背叛了他,背叛了米勒法官。他恨那只将他束缚在桎梏上的手,这是他对仇恨的第一印象。因为那一只手,他顷刻间变得一无所有,一切的财富和荣耀,全部离他而去。只有生命本身和他最亲密的肉体,形影不离地跟随着他。
一下子从黄金宝座上摔下的巴克顿然成为了阶下囚。巴克被迫作为雪橇犬为当地的冒险者服务。整个世界以他为中心的日子结束了,他必须看着人们的脸色办事。他不可能自立为王,只要有鞭子或棍子存在,就不可能。每次他的高傲、自尊冲破了理性,他都会挨打。此前,他从来没有体会过打这个字眼。不过,他的本性让他不甘永远地沦为阶下囚。既然人们已经毫无疑问地统治了他,那么他就必须得去统治其他的东西,否则他很有可能遗憾地死去。
他很聪明,智商不亚于雪狼。他以惊人的速度学会了棍棒理论,又学会了荒原上一条条的规则。
荒原的生活是残酷的。
时间流逝地飞快,育空河一次又一次地解冻,大雁一次又一次地徘徊。巴克生在南方,那是一个文明的世界。被儒化了气质不可能在这里存在。渐渐地,巴克身上的那股南方的气息被育空河的流水深深地埋在了育空河的河床底下。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需求,本能深处了某些东西,例如狡猾、凶恶都被冷漠的世界给滋补了,原始的气质开始分配巴克的每一处感官、每一步行动。他变得不爱人,也不可爱。
我早说过:“一朵花可能用几个月的时间拼命汲取营养,并绽开花苞,但也许第二天就被蹂躏。一棵云杏可能要花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耸入云霄,却可能在进入云层的第二天被闪电劈成碎片。一匹狼可能花尽一生的心血来使自己变得凶猛强壮,也可能在第二天被猎枪结束享用胜利成果的权力。——还得有好的运气。
“超群的实力,再加上不错的运气,这才是立足荒原的法宝。”
巴克的运气不比雪狼差。他更换了三任主人,在为这三任主人做苦差的时候,你难以想象他受到了多少剥削和压迫。他带着整支队伍拉着沉重的雪橇在坚硬的雪地上艰难前行,身体前倾,四肢用力地蹬着地面——脚都磨破了。寒风凛冽地刮着,砭人肌骨。他很失落。不过每每坐在篝火旁聆听世界的时候,他总会听到一种声音。这种声音就是他现在发出的声音,也是雪狼听到的声音。
于是,不知不觉中,他开始向往了人类世界以外的世界。三任主人都向流过的水一般从它的生命中永 远的消失了。要不是约翰?桑德强制将巴克留了下来,巴克可能就要同他的第三任主人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桑德救了他的命。巴克从桑德温厚的言语和平和的行为中,他感受到了一种幸福的感觉。和雪狼在司各特的照顾下一样,巴克第一次真正懂得了爱。它并不出自责任,责任只是它的附带品。后来,巴克就像桑德救了他一样,救了桑德。不是出于责任,不是出于义务,而是出于纯粹的爱。
就如桑德所说,他,是桑德生命中任何狗无法替代的。桑德爱他,胜过爱自己的朋友;他也信任桑德,胜过相信他自己。桑德救了他一次,他却救了桑德几次。巴克是幸运的的,因为他碰到了桑德;桑德也是幸运的,因为他碰到了巴克。他们相依相靠,仿佛就像前世里的兄弟。
但是,荒原的呼唤仍然魂牵梦绕着他。终于有一天,桑德步了他的前三任主人的后尘,永远地离开了他。他再也没有顾虑,径直向神秘的北方大森林跑去……
神迹02
巴克在丛林里遇到了一大群狼。那时是冬季,柔弱的阳光已经无力给予大地足够的温暖,狼群们被迫聚集在一起,通过团体的合作捕捉猎物,使自己不至于饥寒交迫而横死荒原。
巴克受到了狼群的攻击。巴克单枪匹马只身与狼群搏斗。他凭借着魁梧的身材和精湛的技巧,在用上点出众的智慧,他应付自如,狼群只能拿他无可奈何。巴克作为难得的一位杰出的战士,他用胜利证明了自己的骁勇善战,而他的骁勇善战又博得了每一批狼的敬畏和尊重,也收获了狼群各路领袖的赞赏,他名正言顺地加入了狼群,从此,巴克作为狗的历史就告一段落了。
狼群将巴克围在中间,像是拥抱一位伟大的狼神一样。首领们将鼻子指向弯弯的月亮,长啸一声作为信号,立刻,外围的狼群全部嗥叫了起来,像是对着月亮合唱赞美诗。巴克终于真真切切地听到了日日夜夜萦绕在他梦里的声音了,丝毫无疑。至于为什么狼群要向月亮嗥叫,我想着大概跟人们朝着耶稣像画十字或者对着释迦牟尼像拼命地跪拜一个道理吧。
突然间,狼群渐渐停止了嗥叫,阵型开始变化起来。外围的狼渐渐地打开了一个缺口,毫无疑问是给一条狼让路。接着,连那些首领们也自觉地低下头俯下身子,慢慢地向后退去,在中间让出了一条路。
路当中走出来一匹狼,这片狼浑身披着深蓝紫色的毛发,身上赘满了肌肉,冷漠的脸上左右两边各有一道刀划的疤痕,像是同人类大战过一样。确实,他曾与企图杀死他的一队人殊死拼搏,并取得了胜利,这胜利使得他名声大振。后来,他又凭借着他的狡诈,成为了狼群的最高统治者。
他,就是狼王。当地人称他为洛斯,魔鬼的化身。他拥有着司徒尔特山谷一切的一切,包括所有的狼、所有的食物和所有的权力。即使是狼群的首领们也必须服从他,否则很有可能被他的狡猾驱逐出境,甚至死亡。
他神气威严地走到巴克的面前,闻了闻巴克的气味。他长得不及巴克高,体长也比不上巴克。但是狼王毕竟是狼王,他的神圣的威严是聪明的巴克明白必须要服从,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洛斯在巴克的身边转了一圈,似乎在仔细地打量着巴克。过了一会儿,他转过身背对巴克,向狼群嗥叫了一声,似乎在表示对巴克的赞许。不过他虽然这么做,心里却并不是真么想的。从他看巴克的眼光里,有一种鄙夷的神情,而且不难发现,在鄙夷的眼光里又隐藏了一层嫉妒。
很快,巴克就适应了狼群的生活。虽然远远不同于之前他所认识的生活,没有现成的肉吃,更没有明亮的篝火的庇护,但他觉得快乐、逍遥和自在。
每次碰见了猎物,他总是在狼群的前头,领导着狼群、鼓舞着狼群。他奔跑、跳跃在所有狼的前面,就像是打仗是冲在最前面的大将,巴克俨然成了狼王二号。
经过几次的狩猎和抢夺,巴克发现狼王洛斯的能力虽然可以超过狼群中的其他狼,但是同他自己相比,还有差距。于是,巴克起了野心。不能说是起吧,只能说巴克对狼王宝座从原来的虎视眈眈变成了跃跃欲试。从此,他再也没把洛斯的威严放在眼里。不过就这样贸然行事会遭到狼群的谴责,于是他决定找个机会,设个计顺理成章地将王冠戴到自己头上。
狼王洛斯看到巴克在狼群中渐渐获得了这么强大的领导地位,威胁到了自己的政权,恨得咬牙切齿。但是,以他自己的力量,并不是强大的巴克的对手,而且王冠之争是不能有其他的狼参与的,倒不妨设个计,让他输得一败涂地。
或许,善于运筹帷幄的狼王洛斯能够轻易地让狼群中的其他狼上当,但是能否让同样善于运筹帷幄的巴克被玩弄于鼓掌之间,还是一个未知数。
狼群的其他狼或许也察觉到了这一场迟早要到的权力之争,静静地等待着,随时准备观赏这场好戏。
神迹03
这个冬天,狼群想看这场好戏的愿望恐怕就要落空了。温暖的春风提前来到了阿拉斯加,吹开了育空河的冰。匀称的光线透过光秃秃的树杈照进了森林,温和得就像温暖的舌头舔舐着狼们的脊椎。
春天到了,生命的气息唤醒了冬眠的动物们,食物不再缺乏。于是,狼群化整为零,三三两两地结对一起,消失在司徒尔特山谷的深处。
巴克孤身一人回到了山脚,过着单身生活。虽然有一些母狼看中了巴克的勇猛,并被他的气质所醉倒,但巴克没有选择她们,因为他知道她们愿意以身相许只是因为他漂亮的毛发,还有超人的力量及夺取王冠的实力。就像人类社会中的那些贪图富贵的人一样。当他回绝了她们,她们便放弃。就算同意了,以后一旦发生变故,她们或许会一声不响地离开他。真正的爱可不是这样的!
巴克回到了他孤寂的营地。他常常外出狩猎,有时为了跟踪一头鹿或是一只羚羊,忍受长达一个星期的饥饿。他像魔鬼一样跟随着猎物,而猎物就像被附身了一样甩也甩不掉他。几乎每次狩猎,巴克都不会空手而归。但是巴克也不总是将时间花在打猎上。闲暇时间里,他有时会将全部的体重压在一棵倒伏的树上,用牙齿对着硬邦邦的树干又啃又咬。他如此卖命地磨炼自己的牙齿,以至后来,巴克不用费多大力气就可以将一根碗口粗的的树干咬断。
也有的时候,巴克像小猫一样用双爪抓树,看上去像是疯了。树皮纷纷扬扬地掉落下来,散落一地。巴克没有疯。他曾与一只大山猫打过,大山猫一抓就让巴克的脸绽开了花。巴克用了更多的力气用爪子劈向他,却连一根毛都没有抓下。于是,巴克明白,牙齿和尖爪并用才能克敌制胜。半年后,他又遇到了那只大山猫,巴克将大山猫抓得鲜血淋漓,落荒而逃。
冰冷的气流带来了凛冽的寒风,在北阿拉斯加的上空与暖气流凝结成了小冰粒,然后变成雪鹅毛一般地落了下来。狼群在寒冷的逼迫下又化零为整。
第一股寒流就迫使狼群围在一起,用体温来互相取暖。巴克抬起头,发现狼王洛斯正不怀好意地盯着他。巴克一面回以充满敌意的眼神,一面想:看来得尽快找个机会来除掉这个脑残。
看到巴克敌意的眼神,洛斯身上的毛不禁耸立起来,他仿佛看到王位被一匹勇猛的狼夺走,而这匹狼就是巴克。洛斯一定在想,这几天无论如何一定要撵走那蠢蛋。
一周以后,一批鹿经过了司图尔特山谷。当他们仍然慢慢悠悠地啃着枯黄的草,细细咀嚼,安安详祥地摆动着尾巴的时候,狼群群起而攻之。大大小小老老幼幼的鹿们撒开蹄子就跑。虽说狼的奔跑速度在阿拉斯加还是数一数二的,但是逃命的鹿的奔跑起来着实可以与狼一拼。狼群饥饿极了,疯狂地追逐着四处逃窜的鹿。
很快,一只公鹿和一只幼鹿掉了队,跑在了鹿群的最后面。看到即将到手的美餐,狼群更加拼命了。巴克带领着三分之一的狼群去追赶幼鹿,而洛斯则带领三分之二的狼群追赶公鹿。别看幼鹿年纪较小很容易捉到,相反正因为年纪较小,他们比其他任何鹿都要依恋生命。巴克所追的幼鹿玩命儿地奔跑,一会儿左转,一会儿右转。巴克立刻弄清了幼鹿大脑里的逃跑路线。
巴克从旁边直线跑了过去,而那头幼鹿没有注意到他的侧面,在连转了两个弯以后,幼鹿就和巴克面碰面撞上了。巴克一爪,砍伤了幼鹿的腿,幼鹿一下子向巴克那边倾倒下来。巴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嘴抵住了幼鹿的喉咙,一股暖流渗出了牙齿。于是,幼鹿就在平生第一次单独逃生中丢了性命。巴克和同他一起追赶的狼群停了下来,将这头不幸的幼鹿开膛破肚,巴克享用了最美味的肚肠。
享用完毕,巴克踱步跑了回去。当狼王洛斯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发现了之前他的那位野生兄弟,更准确的说是野生兄弟的残骸。那匹狼是巴克认识和结交的第一位野生的狼,他们曾经在森林里奔跑了几天几夜。这是他在这个狼群中最好的朋友,不过现在,那匹狼死了,脖颈上还留着狼王洛斯的牙痕。
他的野生兄弟是狼群的一员,是狼王洛斯的子民,洛斯怎么可以杀自己的子民呢?巴克静静地想了想,觉得时机到了。他愤怒地咆哮了一声,引来了狼群的围观。洛斯后退了几步,巴克以为他在因自己的行为而害怕。于是,巴克更理直气壮了。他大吼一声,径直跳向空中。就当他的牙齿即将触碰到洛斯那柔软的颈窝的时候,狼群挡住了他的去路。
巴克恐怕一辈子也不会理解为什么自己惩罚一匹犯错的狼时会受到这么多狼的攻击。他不能理解,他认为他是对了,洛斯是错的。面对这么多狼的围攻,巴克知道即使自己做了狼王,日子也不会舒坦的。巴克离开了,回到了自己的那片伤心地。
其实,如果当初巴克的眼睛在亮一点的话,他就会发现那位野生兄弟卡德的颈窝里并没有血迹。
那次,狼王洛斯率领着狼群将那头公鹿团团围住。公鹿非常的紧张和恐惧。但后来由于他的年龄见长,对生命的留恋程度不及幼鹿了,于是他决定用他榔头一样的蹄子同狼群拼一拼,踩死一个保本,踩死两个赚一个。狼王洛斯知道,这时候如果狼群蜂拥而上,那么很多的狼将被那蹄子踩得脑浆四溅。只有用车轮战的方法了。
洛斯觉得时机到了。他故意找到了巴克最好的朋友,卡德,并怂恿他,鼓舞他。卡德觉得自己被推荐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于是,卡德光荣地来到了公鹿的面前。公鹿与卡德展开了激烈的周旋,瘦小的卡德那里是公鹿的对手!很快,卡德就被公鹿狠狠地踩了一下,别看就一脚,这一脚足以叫你肝胆俱裂。洛斯趁公鹿还没踩下第二脚的时候,颇有心计地叼起卡德逃出了公鹿的攻击范围。这样冒险施救的举动怎能不引起狼群的敬意?
洛斯故意将断了气的卡德放在了巴克看得见的地方,于是就发生了之前我们看到了那一幕。
神迹04
巴克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山脚,他低着头,机敏的耳朵也垂了下来,耷拉在眼睛的外侧。眼睛不再炯炯有神,让人胆战心惊的绿光早已退化成狼的泪水。红色的血丝像是蛛网一样缠住了他的眼球,错杂的丝间,释放出强烈的失落、伤感、无助和困惑。
为什么他们要赶我走?我那里做错了?我敢肯定,巴克当时一定是这么想的。巴克满腹的委屈和不解,原本神气活现的“S”型嘴巴,现在多扭了几个弯。可是,巴克是不会哭的。他是坚强的,虽然眼泪已经不自觉地滴落了下来,熔化了草地上的一点点雪。他感到委屈,是因为他未曾泯灭的野心——只有没有目标的狼才会在被赶出狼群之后忍气吞声地死在寒冷的荒野。
这夜是新月,弯弯的像一把镰刀,虽然光芒淡淡而柔和,却也能钩伤一匹狼的心。巴克独自静静地走在万籁俱寂的森林里,一边走一边聆听自己的脚步声。每走一步,他的脚就会和地面的积雪摩擦,发出嚓嚓的声音。他悉心聆听着,虽然它并不美妙,但是它毕竟是他唯一伴侣啊。
短暂的白天降临了。这天太阳只会在地平线附近折腾个两个小时。时间还很早(上午九点钟),远方的天空上刚刚泛起一丝丝的鱼肚白。因为饥饿,两个印第安人不得不进入山林去寻找猎物。他们知道森林里有狼群,很有可能伏击他们。不过,他们倒是希望碰到狼群,因为其他的猎物貌似已经销声匿迹难以寻觅了,要是碰到狼群,或许还有填饱肚子的希望——毕竟他们有弓箭和刀枪,狼得将牙齿碰到他们才算赢,而他们无需靠近对方就有赢的希望,谁做谁的晚餐还不知道呢。
就在太阳微微露出地平面的时候,巴克发现了这两位外来入侵者。他仔仔细细地观察着两个人的一举一动随时准备扑上去迎头痛击。两个印第安人也发现了巴克,被寂静消磨的松弛的神经立刻紧绷了起来。但是当他们发现周围只有巴克一匹狼的时候,他们又放松了下来。
他们很自信地认为,冬天里在森林里发现单独的一匹狼,那匹狼必定是被狼群赶出来的悲伤、无助的狼。他们坚信只要大吼一声,就可以把他吓跑。然而,这次,他们错了。自信的吼叫让巴克仿佛看到了狼王洛斯,一想到洛斯巴克就眼冒金星,然而,更多的暴怒,还是来自约翰?桑德。巴克无法忘记印第安人是怎样杀害桑德的,他忘不了。
就像日后印第安人的传说中说道:“就在两位勇敢的猎人大吼一声之后,一个硕大的怪物从他们的侧面的树丛里跳跃而来。两人举起弓箭向那个怪物射去,怪物似乎有幽灵般灵敏的身子,不仅使射出的箭全部落空,还一下子扑到了一位猎手的身上。被攻击的猎手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无情地撕开了喉咙。
“怪物却并没有停下来折磨这位受难者,而是径直扑向另一位猎手。怪物似乎有飞檐走壁的绝活,巧妙地躲过了猎人持刀的手,并用透着寒光的牙齿劈向猎手的喉咙。至于那怪物到底长什么样子,没有一个活着的人知道。”
巴克再一次杀了人。杀戮的快感使得他在短时间内忘却了自己的伤痛,甚至感到有一丝丝的愉快。不过,当太阳将一部分乳白色的光线藏匿到了地平线以下,巴克的这种感觉已经差不多消失殆尽了,相反,一种精神上的悲观和失意让他不免感到有些荒凉。
狂风卷起了北冰洋的巨浪,惊天动地地拍击着北阿拉斯加的海岸。而在司徒尔特河那儿,也已经能感受到这样的气息了。风冰凉冰凉的,像是从地狱中刮来一般,翻滚着恐怖和阴森。天色也已经完全暗淡了,像是眼睛里蒙了一层翳。树林里的枝枝杈杈在狂风的作用下东倒西歪,就连一些比较高大的树木也被吹得摇摇欲坠。
巴克来到了森林外的一片空地上,已经废弃了的木头由于北阿拉斯加冰冷的气候保存完好,交错地摆在了地上,飞雪给它们镀上了一层银。木头的旁边有一处篝火,只不过是残骸,它已经熄灭了很多时间了。篝火的前面是一些乳白色的东西,在白雪的掩盖下,它们几乎分别不出来。
巴克走了过去,对着白色的东西嗅了嗅,便立刻感到了一阵兴奋。那些白色的东西是印第安人的尸骨,同那堆篝火一样,它们也已经躺在那儿很长时间了。一年半以前,当巴克还是一条雪橇狗的时候,他从森林里跑回营地,却发现营地已经被印第安人指染了。印第安人残忍地杀害了约翰?桑德和营地里的其他雪橇犬。
神迹05
人类之间也会相互残杀,就像狼群中也存在同类相食一样。我们不能说印第安人做了错事,因为一切的对与错不是凭三言两语就能判定的。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世界上没有完全的正确,也没有完全的错误。哪怕是最严谨的科学,后来的人们总能找出一些局限和缺陷。判定对与错,是要看它是否符合大体的利益的。就像统治者认为对的就是对的,认为错的就是错的。从约翰?桑德以及巴克的角度来讲,印第安人侵害了自己的生命,是错的;但对于印第安人,他们认为是对的。
巴克走过一个拐角,一块开阔的空地代替了错横的树林,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这是一条已经干涸了很久的河流,荒芜的河床上静静地躺着二三十袋鹿皮袋。忍受寒风煎熬的鹿皮袋已经腐烂了很多了,残破的袋子里流出了一股黄水,川流不息。君不见,它,就是巴克的一切遭遇,探险者们的无尽的苦难的源头。
这个世界还真是奇妙。同一种东西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地点竟然有着截然相反的待遇。就像这种黄色的金属,在另一个更加繁华的世界里,成为了所有眼光的焦点,是一种炽手可热的家伙;而在这万籁俱寂的北方荒原上,这种黄色的金属,连偶尔跳过的松鸡或小心谨慎的松鼠都不屑一顾,只留它静静地流淌,唯有天空的飘雪才会亲切地与这股黄水厮混在一起。
巴克循着小路,走到了一处水塘边。水塘已经连底结了冰,冰面上还积了厚厚的一层雪。他用前腿试探性地踏到了冰面上,推开了一小部分的积雪,露出了光滑的冰面。他突然伸出舌头去舔舐那快冰——彻骨!巴克想要缩回去,却不料舌头被冻在了冰面上。巴克几乎就要冻得麻木了。他挣扎着,希望自己的舌头能够脱离冰面。他的两条前腿也来帮忙,最后总算在整个身体变成冰雕前离开了冰面。
巴克略有伤感地蹲坐了下来,他无法忘记约翰?桑德的死,这场劫难就像是生了根地黏在了他的大脑里,失去桑德的悲痛也时不时地困扰着他。
他用鼻子指向了月亮——今天没有月亮,哀号一声。
寒风吹开了他赖以生存的毛发,冷气像是电钻一样钻进了他的肌肉,很痛苦。这里既没有遮挡物,有没有提供温暖的篝火或者是他人的体温,巴克会死的。迫于生存,巴克离开了这片伤心地。
巴克寂寞地回到了树林。夜幕笼罩下的树林,虽说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起码会让你蜷缩成一团,蹲坐在树下抽泣。弱弱的光线微微地划过天空,隐隐地将淡如水的光斑投射在林间的空地上。一些树木已经凋零得没有一片树叶可以用来遮风挡雪,光秃秃的枝桠在暗光的投射下,像是一个个骷髅,用张开的双臂迎接死亡;又像是孤魂野鬼,在北风覆盖的阿拉斯加森林里行走,游荡。
北极的风很大,尤其是在司徒尔特山谷里。强风刮进了三面环山的山谷,一部分气流遇热上升,飘过山谷的顶部,继续向着南方攻去;还有很大一部分气流没有来得及上升,就与崖壁碰了个面对面,于是便沿着周围的崖壁流动,最终留到进来的地方,形成回笼风。
回笼风的声音非常可怕,听上去有点像狼啸,不过我觉得最贴切的形容,还是鬼吹箫。当然,巴克是不知道鬼的,他只会认为这是他的同伴的呼唤。当你在吃晚饭的时候被无缘无故地赶出了家门,并隐隐约约听到他们发出欢快满足的声音时,或许就能理解巴克是多么的沮丧了。
为什么命运会偏爱于无能的洛斯,而将苦水倾倒在实力非凡的巴克头上呢?
巴克渐渐地耸起了毛,努嘴扭腮,向着洞黑的雪夜长啸一声——长嗥盖过了鬼吹箫般的风声,在墨蓝墨蓝的天空上徘徊、回旋了很久很久。
突然,临近的树丛里传来了一阵呜呜的喘息声,微弱得宛如一阵窃窃私语。巴克将视线转移到附近的树丛,将头贴在地上,凶悍地发出一声可怕的吼声。可是巴克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了,不久前遇到的事情使他失去了作为狼的自信,况且,寒冷、孤寂、徘徊、彷徨已经耗去了他大部分的能量。很快,由于饥饿寒冷,巴克会暴死荒原,没有坟墓,没有墓碑,更别说墓志铭了。巴克现在唯一的希冀,就是在他用尽平生最后一点力气之前,猎杀一只他所能触及的动物,吃一口美味的鲜肉,喝一口温暖的鲜血。
巴克卯足了最后一股劲儿,腾空向响声的发源地扑去。可就在他的牙齿即将触及他的猎物的时候,他犹豫了,迟疑了。这一犹豫,这一迟疑,改变了他的一生。
躲在树丛中的,是一条母狼。灰色和白色层层镶嵌的毛发成为了她唯一的御寒武器。她,就是杰茜。
神迹06
我不知道该称杰茜狼还是狗。不过,从血缘上讲狼和狗又有什么区别呢?其实,狼和狗本质上是属于同一物种。一般的,如果两个生物间可以进行交配,并且所产生的后代具有繁衍生息的能力,即这两个生物没有产生生殖隔离,那么这两个生物属于同一物种。狼被人类驯服了就变成了狗,狗进了森林就变成了狼,就像非洲人加入了美洲的国籍,就变成了美洲人,何尝不是如此呢?
杰茜的母亲艾泽是灰海濑的哥哥塔林加的狗。为了免费获得更多的狗,有一年艾泽发情的时候,塔林加将她拴在了森林里,拴了整整三天三夜。不难想象艾泽同森林里的狼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总之,她怀孕了。两个月后,随着一曲低沉的哀号和尖锐的啼哭交杂混合而成的生命的旋律在营地的上空回响,世界上又多了五只狗,其中一只狗叫作杰茜。
不知是不是从她父亲那里继承到了更多的关于狼的基因,杰茜从小就不太乐于范围狭小的营地生活。有的时候,她会悄悄地摸进古老的森林,去享受不同于枯燥乏味的营地生活的另一种更刺激的生活。
有一次,营地遇到了一场非常严重的饥荒。这时,塔林加不知害什么病,死了。没有食物,一些狗被饥饿夺去了生命,还有一些进了森林,或被狼裹腹,或饿死林中。而杰茜凭借着她本能中对森林的适应和热爱,成功地活了下去。她善于同狼群打交道,这使她不至于无家可归;她还善于伪装,能够骗过她所锁定的猎物,哪怕是人也难以看出她的破绽。
饥荒过去了,她与一匹叫独眼的老狼完成了夙愿,携手创造了另一个奇迹的生命——雪狼。不过,老独眼死后,她和雪狼又阴差阳错地回到了人类的营地,从此,杰茜又变灰了一条狗,和雪狼一起过起了营地生活,母子俩相依相靠,生活有滋有味。
不过好景不长,灰海濑欠了三鹰一笔债,不得不将杰茜作为抵债物抵给三鹰。母子俩牵着的手被硬生生地掰开了。失去雪狼后,杰茜异常不满,对自己的新的主人三鹰非常抵触。刚开始的时候,三鹰对她的糟糕表现非常生气,非打即骂。没想到杰茜竟然用绝世来对抗。三鹰急了,杰茜如果死了,自己的一部分财产岂不付之东流了吗?于是他便想了一个主意,将一只大白狗放在她的身边。果然,杰茜的抑郁症稍稍有些好转,不久,她生下了四只狗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