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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便利店的诅咒娃娃(二十三完).22

作者:潘子默语 当前章节:15422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19:03

在坑头边正跳跃着几个看不清模样,全身黑透的人,他们左一脚右一脚来回的跳着,手里举着一根什么旗帜,嘴里喃唱着听不懂的怪音,不时有锣鼓喧声,仿佛正在举行着一个什么仪式。我撞了进来,仪式也没有中断。

有仪式在举行,却没有主持仪式的人。

我凭着妖怪的直觉,知道是自己误撞了别妖的地盘,不宜生事,又因进了墙头上已经不能再爬出去了,只得硬着头皮往前走。

可惜前方正是那如千军万马般气势的坟头,密密砸砸的挡了去路。原来还可以踩着坟头过,现下这些坟全都被翻了起来,一个个的方形长坑,没有尸骨,却是阴气森森,邪意之极。

前方也过不去了。

我只得回头。

几张铺陈在地上的皮一动不动,看不清模样前后皆是黑色,没有脸没有正反面的人依在跳跃不停,重复着单调又诡异的吟唱。

我走过的时候,该跳的还在跳,该唱的还在唱,仿佛看不见有我这一号闯入者般。我便明白了,这几个正在跳的人其实不是人,也不是妖,它们是被这地底的妖变化出来的符咒人。

那么,躺在这地底下的,应该就是尸妖了。

在妖怪界里,并不是所有的妖怪都是兽类,有些妖怪是由经年累月的吸收了人气和天地之气后所化的,例召祖传的扇子,屏风,高塔上的风铃等,都会化作妖怪。

而尸妖则是由历经百年的尸气形成的。

难怪这里会有这么多的坟头,估计着这曾经是一个战场后遗留下来的。是经过有心人的算计后,特地摆葬在些的。

今日我来得不巧,又或说正巧。往日里路过时就觉得很不对劲,那是因为地底下的尸妖正在成形,却未修成。而今日,则是它的修成之日。

没走几步,地面传来一阵异动。

尸妖要出世了

我真是倒霉啊。虽然大家都是妖,不过这是它的地盘,且加之也不懂地下的这只是修练了多少年的,功力是不是在我之上?

不敢冒然顶上,趁它还没出土前,我提了腿快步沿后飞去。

不能爬墙,就只能沿着地上的一个个坑跳过去了。

走了许久,终于地上不再有坑了,可是又多了一群群上窜下跳的猴子。这些猴子个儿和人一般大,毛脸毛手,直立着,眼睛贼溜溜的转,守在地面上,不让外头的人闯入。

这些妖猴定是附近被尸妖收买来当打手的了。虽然它们得了尸妖的好处,体形澎大,可以直立,不过到底毛没退干净,就可知道它们不是我的对手。

尸妖的结界为的是隐蔽而不是守护,这群猴子才是阻止外人闯入的阻力。所以我从墙上翻不出去,却可以从这个结界的正门口出去。不过,如果真有凡人进入的话,其实尸妖是极欢迎的,刚刚睡醒,便有食物上门,怎不欢喜。

我从猴子的头顶上飞跃过去,猴子见了我吱吱的叫,跳得更厉害,也没一个能沾我半分。

冲出猴群守卫与结界后,我又重回到交岔路口。

一个樵夫挑着担子走过,见我凝望着小道的方向,他停下了脚步,跟着望去:“姑娘,你在看什么呢?那里是乱坟岗,尸气阴森,平时人多不走那的。”

这时候,小道仍是小道,破土墙边的一条黄泥肠道,墙桓在中间,左右两边除了低矮的坟头什么都没有,什么坑啊,猴群啊,模糊的没有脸面的黑人啊,都不存在。就连脚底下那一阵阵异常的震动,也微弱的似乎是山风吹过,野草呼呼的响。

结界隐盖了一切,不过不需多久,就会引起一阵腥风血雨吧。

我回过头对好心的樵夫说:“大哥,没事,我不走那路,您也别走,天快黑了,还是快些回家吧。”再不回家,这里就不太平了。

樵夫大哥憨厚的笑:“谢姑娘关心,没事,这山路我熟得很,瞎了眼睛也能走到,我还要砍些柴火回家。”

见他如此,我就不再多说,学着人样道声告辞转身而去。

我快步的冲回自己的家中,实则是一间摇摇欲坠的茅草房。这是我的捡人家弃用的房子,用法术令它稳固了一点,不过外表却不曾变化。

知道这里即将要发生尸变,到底是该潜回山上修练还是继续留在这里成了左右两难的难题。

回去么,我想看看这尸妖到底是什么货色,它想干什么。留下么,我又不知道即将迎来的是一场什么灾难。不过,尸妖不同其他的物器妖,别的物器妖是不需一定害人的,尸妖则不同,没有人,没有尸,它就活不下去。也就存在不下去。

所以,有尸妖的地方,一定会引来众多的法师和尚之类的。

也就是说,这里即将要不安全了。以我一个小小的百年狗妖,不怕那头臭气熏天的老妖,倒不得不怕相继而来的一个个屠妖者。

我的灵丹啊,还是不要贡献给他们的好。

是以,我决定当夜潜回山洞。

不过,正当我准备要出门时,我那扇几乎挡不住什么的门在这时被敲响了。

“谁呀。”我不耐烦的应一声,同时收拾着我准备要带走的东西。

“怡姐姐,快来给我看看,这有个好东西”

应我的是小村上一户人家的孩子,姓童,今年十三岁大。时不时喜欢跑来找我玩,性儿喜人,颇得我的欢心,便叫他童童。

“童童,怎么了?”

打开门后,童童递给我一个拔浪鼓儿,鼓用特质的皮面所制,做工不是很精细,摇起来声音也不脆响,而是低低咚咚咚声,好似里面是实心似的,拿在手上一捏,又轻飘飘儿。

这个鼓除了皮面上的图画比较奇怪之外,别的看不出什么。

“这画的是什么画?”童童仰起小脸天真的问着。

小鼓面上两边的画都很凌乱,不似动物也不是花草,絮乱的线图加上明暗的色调,深深浅浅交杂一起,仔细辨了许久也看不出那上面究竟是些什么。

“不知道。”我摇摇头,拿着鼓儿问:“你从哪弄来的?”这地方偏静僻远,附近只有二十来户人家,要上有卖小玩意的地方,得走上两天的路程到遥远的镇集市上才有,平时就是村子里的人到镇上换粮食时,有专门的托咐才会有人带些小孩的玩意来。最近村里并没有人外出,这我是知道的,童童也就不应该拿到这个新奇的东西。

“是一个大哥哥卖给我的。”童童一脸憧憬的叫道:“怡姐姐,那大哥哥穿着好看的白色衣服,好漂亮啊,童童长大了也要穿那样的衣服。”

好看的衣服?

这村里出入的人哪个不是穿黑的灰白粗布衣,要说好看的衣服,我只见过我娘身上的那套最好看,别的都是粗糙布。

看来童童所说的那个人不是村上的,是个外来户。

尸妖即将出世,村上就来个外来户……

我蹲下身子问童童:“童童,那人还在村子里面吗?”

童童点点头,:“在呀,他在村前摆摊子。怡姐姐我带你去,还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呢。”

童童兴奋的转身要走,我抓着他的手,定立不动:“不用了,我不想去。”

万一那是个来收尸妖的大法师怎么办?我觉得我还是趁早溜回山上的妙。

141:东方吸血族(三)

若是说我为自个安危潜回山上,唯一有些不放心的,就是童童了。

也不知道是我身上的哪根筋发作,总觉得孤儿寡母的童童非常可怜,不忍心将他丢在尸妖的危险范围之内。

同情心这种东西是不应该在妖怪的身上出现的,但是……哎,看在他叫我一声怡姐姐的份上,我还是悄悄去看一看吧。

如果那是个有份量有能力的大法师,人妖,我就放心的回山上去了。估计他就是来收尸妖的。

如果不是,我就劝童童早点离开此地——如此我也已是尽力了。

童童失望的神色还未敛去,我就转口道:“带我去看看。”

乡野间的地方大,人少,居住的房子自然会离得稀疏些,这样也可占的地多些。那外来的白衣男从是站在村尾的岔口处的,童童带我过去的时候,人已经不在了。

“他走了。”童童非常失望,双肩都垂了下来。

我正要安慰他没事,走就走,外乡人总要走的。不经意回首拍他的时候,目光掠过他拿在手上的拔浪鼓儿。

童童两只手捏着鼓杆,不自觉的转啊转啊。我盯着他的拔浪鼓儿,就觉得正面反面,正面反面一直在动的时候,那鼓面上原本看不清图样的花纹一下子就看清了。

居然是一个眦牙裂嘴正在阴阴笑的人脸

“童童”我骇然一惊,尖叫起来。

“啊?”童童也愣了一下,停下了手。

童童仰起脸来看我,他不知道手上的鼓已起了变化,我却非常清楚的看见,那鼓面上的人脸已经从鼓里爬了出来。

蓬乱的毛发,佝偻的身体,尖利的爪子,狰狞的人脸。那是一个似人非人的怪物。约一个拳头般的大小,爬出鼓面后,立在鼓上,眼神阴鸷的盯着我。

怪物的份量大概很轻,它这样大动作的爬出来,童童半点没有察觉。

我不知道它是个什么东西,用我妖怪的眼睛来看也看不出它的本质来,只知道它在警告我,不许说出它的存在。

童童将鼓捧在胸前,这怪物也就刚好立在他的脖子边,我只要一个呼吸不对,有可能它的尖爪子就往童童的脖子上招呼去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平缓的渐渐吐出。

“童童,我看这几天天色不好,恐怕会有天灾,你不如回去告诉你母亲一声,躲着远些。”

那白衣外人估计不是个凡人了,随便一出手就是这么个东西,我还看不出它的道行功力的深浅……身为狗妖,是没那么牵牵绊绊的,为童童已耽误了些时候,现在再加警言一句,我尽了份了。

童童不明所以的望着我,鼓上的怪物虎视眈眈的盯着我,我在两双眼睛的注目下转身,朝山上的方向而去。脚还没迈开一步,大地便传来一阵异样的震动。

是尸妖出世了

鼓上的怪物目光一厉,转头看着异动传来的方向。

这时候再逃回山上已是来不及,我琢磨着到底该走还是该留,于是定在了原地。

童童遥遥的望着远方,声音隐隐颤颤:“怡姐姐,那……那是什么?”

路的那一端,满天的白云不知何时被乌云取代,在风的吹动下,湮灭了整个天际,迅速的席卷而来。大地上的阳光被暗影吞噬,白昼瞬时变为黑夜。

令童童感到害怕的,是黑暗中那一跳一跳的,由远及近的人影。

其中一个挑着担子的樵夫,惊惶的奔跑着,扔了辛苦砍来的柴火,一边跑一边喊着救命。一个命字还未喊完,身后的一个黑影扑了上来,爬在他的后背上紧搂不放。不一会儿,樵夫便倒了下去。

更多的以跳代步的人一蹦一蹦的往村子而来,他们的脚步极其有力,双腿蹦达一次二三丈远,远远超出了人类的极限。不过他们也不是人,不说我,连童童都看得出来了。

“妖……妖怪”童童发出一声尖叫,脚吓得发抖,却马上想起了家中的母亲,一边哭着一边叫着转头往家里去了。

“童童,记得回到家关紧大门,不要出来”

我在他的身后叫着。因为我发现,鼓上的怪物在闻见尸妖的妖气后,体形居然大了一圈。

难道这是个守护童童的怪物?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那个秘密的白衣外人,或许是来守护这个村子的。

疾速而来的尸妖不过是些喽罗级的僵尸,远远不是我的对手。因此我对紧逼而来的它们丝毫看不上眼,转而跟上童童进了村子里去了。

果不其然,村子里的道上没有一个闲晃的人。一个个都接到了消息躲回屋子里去了,而在紧紧闭着大门的屋顶上,则是刚才我见到的那个鼓怪——它们大小已经形如狮虎一般,正虎视眈眈的盯着我。

我情不自禁的退了一步,原来这些怪物是专门对付妖怪的。

看来这村里的人是有人保了,能同时控制这么多怪物的人妖,其力深不可测,趁还没有杠上,我还是转身逃走吧。

“姑娘,请留步。”

斜刺里,不知哪个方向传来了一个极好听的声音。

我转了转脖子,才发现一处房子旁的角落里,立着一抹耀眼的白。

是童童说的那个外乡人

还未看清那人长的什么样,这时候,紧逼近的僵尸群已经到了,一股腐烂的臭味扑面而来,数百个惨白着脸,僵直着身子,一蹦一跳的僵尸涌了过来。其间还夹着几十只半妖化的猴子,闻到这里的人气,个个都狰狞着迫不及待的扑向了房子。刚刚出世,它们是最需人血来补充的。

躲在屋子里的村人,听到外边扒屋子的声响,又从缝中看到是死去尸体的模样,不时传出一阵阵凄厉恐惧的尖叫。

与此同时,立在房顶上的怪物嚎叫一声,呲咧牙齿跳了下来。

一时间,僵尸和怪物打成一团,一只怪物可以同时对付十具僵尸,其力量果真强大。

一只没有眼色的蠢僵尸看到路边的我,向我跳了过来。

在它的带领下,另一些傻冒无脑的僵尸居然也跟着围拢过来,一眨眼,我便已经在尸群中了。

142:东方吸血族(四)

几只小毛僵尸就想吸我的血?哼

不需几拳几脚,靠近我的僵尸已经被我全数踢了出去,狠狠的摔到路边,摔得五脏六腑移了位,从迸裂的断口处喷了出来。

我是妖,其余的僵尸嗅出了我的味道,轻易不敢接近。又因为人脸怪身的怪物异常凶猛,剩下的僵尸全都扑了上去。

角落里的那抹白这次看清楚了,是一个丰神俊逸的男子。

他定定的站在那一动不动,便仿佛没有任何气息一般,另人摸不清他的底细到底为何,甚至不敢肯定眼前所见之物是否真实。

一般来说,是人是鬼我是一眼就看得出来的,如果我看不出来,就一定是因为对方的功力比我深厚,等级比我高。

当然,如果是人妖的话,功力再深,只要未完全变妖,身上的人气便是遮也遮不住,如果遇上看不出他的功力几何,又明显的闻到一股人气味的话的,那就是绝对的人妖。

我久久的盯着那男了观察,却怎么看也看不出他到底是人还是人妖,或者是别的什么。

“姑娘,在下有一事相托。”

彬彬有礼的话语,带着几分冷漠,几分客气。没看到他面无表情的表情有什么动作,那声音就这样传了过来,连嘴唇也没动一下。

有这样相托人的吗?

但是人家的姿势这么高,谁先靠过去,谁就减了几分威信。

我按捺着好奇的因子,僵在远地遥遥对望,身后的僵尸与怪物撕打成一片,周围血沫横飞,残忍的画面与恐怖的低吼交织一片,只我与他两人气定神闲……但我比较亏些,站在风暴圈中,任姿势与表情再如何淡定,周围因风势而扬起发与衣摆,时不时落在眼前、鼻翼的血沫,愣是将我刻意的洒脱涂上一层狼狈。

抹了抹鼻子上的一滴腐血,我抬步向他靠近。

“什么事?”我端着架子问他,实则心中难掩忐忑,那人脸怪身的怪物我听都未曾听过,不知道要是对打起来……我希望不要与之相对。想到这里,话尾音就自然萎顿了下去。

男子沉静的眼眸波澜不惊,镶在没有表情的脸上仿若不发光的宝石,见我一步步走来他的面部表情丝毫没有变过,说出要相托于我的事情时也是自然沉稳,又毫不在意的语气。

“请姑娘清除尸王。”

尸王,既是这群僵尸的头,那个在地下捣鬼,用神秘奇怪的仪式出世的尸妖。我连在它的地皮上经过都觉得呼吸困难,仿佛被压住了一般,眼前人居然轻易叫我开口去招惹它?

“打不过。”我直截了当的说,斜着睇他一眼。

你控制的那些鼓怪物,一个打十个,你怎么不让它们去打尸妖王?

“那些附在鼓上的魂物,都是这些村人的祖先,护着后辈子孙还行,去与残害了他们的尸王对决却还不够。”

原来那些人脸的怪物是被尸妖王咬死的被尸妖咬上一口的人,俱都会变成尸妖或是僵尸,而他们则变成了怪物,恐怕是眼前人做的法吧。

我斜睨他的眼色亮了一亮,他可以令鬼变成妖,妖变成神吗?

男子的真身是什么我看不出,但是没有人气这一点我是肯定的,加之他的法力高深莫测……

“我不会把妖变成神。”他长长的睫毛轻轻一动,洞悉一切的眼神立刻扫了过来。

我的心脏莫名一揪,等着大刀砍下来的感觉异常漫长。

“但是我可以给你这个,你就能收了它。”

他伸出一只手,长袖里立刻出现了一个物事。

我从未见过的物事。

当年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因为这个东西在那个时候还没有制造发明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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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疑惑的接过一个份量不是和很重,握在手上却感觉很称手的东西。上面还有一张小图,一个不知是谁画出来的半/裸肌肉猛男,高举两臂做出很有力量的样子。如果是普通女子,虽然不是真人,但一看这图准得把它丢到二丈里远,幸好我不属于普通女子范畴,反倒将之拿到近处细细观摩。

“此物用法如是。”给了我这么惊世赅俗的东西,男子的表情仍然沉静得一如木雕。他伸出一只手,握出物事的一头,轻轻一按,从一个黄色的小嘴里立刻喷出一阵白雾。

白雾夹带着一阵清香,立时将周围的腐臭味冲散了不少。

“这东西能对付尸妖王?”我怀疑的瞥视他,怎么也感觉不到手中的东西有“宝物”的感觉。

“嗯。”

这一声嗯是从鼻子间喷出来的,男子连话也不肯多说。

“你叫什么名字?”我收下东西,偏要问出他些什么来。

“白阮。”他答得倒是干脆,只是仍然吝啬表情。

“是什么人?”其实我知道他有可能不是人,但又无法确定他是妖,是仙,还是鬼。

白阮淡淡的瞥了我一眼,淡淡的道:“你不战吗?它要来了。”

回头一望,天上的乌云果然更沉厚了。仿佛天空被撕开了一个缺口,露出混浊的原世来。

这只尸妖王可不简单啊,我的脚就开始嗦嗦的发抖。

“战胜了,灵丹给你。”白阮抛出诱饵:“还可实现你一个心愿。”

实现我一个心愿?他本事多大?

“我要成仙。”

“可以。”

得到尸妖王的灵丹已是一个极大的诱惑,若是不怕死些的,早已经不管不顾的冲上去了。这就好比人世间的凡人,听到“你抓到一条鱼,就赏百两黄金”的诱惑一般。只是这鱼长在险峻山底深渊,还需得胆子大些的人才上得。

而实现我成仙的愿望这一点,就更是不可思议了。我嘴巴张成O型,补充道:“我要成男仙”

做妖怪,同样的年份,雄性的功力要比雌性的强上两倍。做仙有可能差不多,但渴望强悍是每只妖怪的必然性。即便男女一样,也要当男的威风些。

反正不传宗接代。

白阮依然沉稳回答:“可以。”

他的语气很淡,面无表情却透着山峰一样的坚毅,令人不自觉的相信他夸下的海口轻易便可以做到。

(恶搞恶搞,就爱恶搞啊。大家不要觉得白阮拿出这个东西是稀奇的,要知道他可是游走于时间与空间的,至于那东西为什么能对付尸妖王,只能说脏的东西,一切都会被威猛先生消灭……)

143:婚礼,雾(一)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白阮。第一次相见,他就许了我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承诺,还给了我一个神奇奇怪的物器。

没想到,这小小的一个物事,就能助我灭了功力比我高深许多的尸妖王。

尸妖王最厉害的武器,就是由尸气腐化成的障气。障气所到处,花鸟虫鱼,自然万物,枯萎凋零,泛黑腐臭,寸草不生。不说人闻到这气会立刻尸化,就是妖怪,在这座山里修练的半妖,半仙等,闻到了,也会丧失功力,束手就擒。

尸妖王发出的这一个臭屁,便令得山林里的一些灵气生物顿时变成了死物。

白阮给的物器没有峰刃,无形无状,在灰天暗地的障气里,却恍如一把峰利的锐剑,劈开了巨毒的障气阵。

失了障气,尸妖王也不过尔尔,兴许是因为它才出世,除了障气的强悍之外别的尚未来得及出手,我便如入无人之地般直捣黄龙,手持白阮的物器冲到尸妖王的心脏处——用我尖利的狗爪子,刨开了它脏脾,掏出了它的灵丹。

灵丹一失,尸妖王可算就此完结了。

返回村子,白阮已经不见了,人脸怪物也不见了。村人们从屋子里出来,人人都是一脸天刚亮的睡醒样子,互相打着招呼。我找到童童,问他拔浪鼓呢?他说也不见了。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怪的味道,年纪大的老人若有所思的坐在门口静静的凝视着村子的小路,思绪飞去了无人能触及的遥远回忆。年轻的则是过年一般的喜庆,低调庆祝着劫后余生。

那次事件后,又过了一百多年。

我吃了尸妖王的灵丹,体内便积了它将近上千年的功力,有了这等功力修为,便相当于中了一千万大奖的普通人,谁还去按时按点的上班打卡?是以这一百多年来,一直游迹在人世间当中,变身成男是我的梦想,不过具体要用什么办法才能成功变性仍未可知。

那个许诺了我之后便消失的白阮,任走遍天崖海角,也再找不到他的丝毫踪迹。

这一年,我成了民国唐府流落在外的千金小姐,唐圆圆。

唐母十八年前逃难到天津,中途将刚出生的女儿遗失,为此她难过后悔了整整十八年。

混乱的年代,初生的婴儿,哪里还有一丝的生还余地?纵是家人百般宽慰,唐母仍然解不开心中自愧自责的结。

我是在一次夜探唐家屋顶的时候意外听到的这个消息的。

唐圆圆的背后右胛骨的地位有一枚梅形胎记,只要找到有胎记的女儿,再对上年纪相貌,便是找到她的女儿。

嘿,变枚胎记还不简单。

果然,不出三日,一个新鲜热烫的唐府六小姐,唐圆圆,就此出炉归位了。

我,略施了一点法术,又披获了一重新的身份。这个身份,可比我之前用的那个,李府三姨娘的身份要好用多了。

在人间走动久了,免不了沾上一些俗尘,再也不想喝清露食灵气果腹,也想大鱼大肉,颐指气使的指挥人。还想被人心心念着挂着,享受当太太小姐的感觉。

当然,这个享福的心理与我的梦想是不相违背的。变成雄性,可增长我的功力,若到时还想在人间走,随时可当少爷公子。

“圆圆,你在这里等我,可不要乱走哦。”

唐天赐,唐府三公子,在我顺利回家一个月之后,以带小妹游玩的名义,将我领到了T市最繁华的路段,这时候,上流社会最盛行的娱乐活动是在夜总会举办私人派对。一拔又一拔的公子哥儿小姐,顶着交朋识友的名头,聚众欢乐。

唐天赐是唐府里最纨绔风流的一位,哪门哪户家的千金小姐身上有几颗痣都被他知道得一清二楚。我也是利用了这个,暗地透风给他,才顺利的进入了唐府,为此,我与他比起其他的哥哥来,要更亲密一切。

他不知道,其实是因为他的好玩成性,完全符合了我的不务正业。

唐天赐将我带到了这里,便去找位置停车。

一辆一辆黑色泛光的洋车鱼贯驶过,车轮子在地上压出吱吱的声响,车内各种光鲜亮眼一晃而过,我站在三座连成一线的豪华夜总会前,单纯无辜的像个小绵羊,未经世事的处子少女。

兴许是我这样的小姐炙手可热,每辆驶过我身边的车子都停顿了一下,里面的目光如电一般,一道一道的打在我的身上。

我双手紧握,微垂头,保持着小绵羊的姿态。

夜总会的老板非常聪明,找来了三个靓丽的美女站在门口迎客,每当有车子驶过,那如柳的纤腰便不经意的甩上一甩,像河边的枝条一样,荡出旖旎的风光。

我与美女小姐定然是背道而驰的两种风格,单看她们还不觉得什么,再一看我,无论她们做了什么姿势,摆了什么笑脸,看起来便总是带有一股脂粉的庸俗,浓浓的叫人倒胃口。

美女小姐三个商量了一下,其中一个带头走了过来:“这是哪家的千金小姐啊,迷路了吗?”

她们只是为了工作着想,觉得我碍眼,但到底是做生意的,也不好得罪人,于是压抑着心头的郁闷客气的驱逐。

三座夜总会的大门一字形排开,唐天赐要带我来参加的,是一家叫月悦堂的夜总会,在那里,有一场为上流千金公子们特意举办的盛会。而眼前这三个美女,则是另一家叫夜来香的迎宾小姐,她们的夜总会,送往迎来的自不再是打着交朋识友的高雅旗手,而是明明白白为着那些纸醉金迷沉沦的有钱人。

我低着头,挪了挪脚,心想我应该是站在了两家的楚河界线上了。

“我看,你应该是要往那里去的吧。”第二个美女小姐扭着腰肢走上来,轻轻一点,食指指了一个方向。

我不甚耐烦的顺着她的方向望去,正要说不是的我在等人,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便在街的那头,一个不起眼的转角处,瞥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虽然只是背影,虽然只是短短一刹间闪过,我却机敏的捕捉到了。

白阮,他现身了

144:婚礼,雾(二)

夜总会的对面是一个巨大的露天停车场,唐天赐正是去那里找位置停车。在停车场的旁边是一条巷道,巷子应该是通往附近几户居民家的后院,因为不喜夜总会门前的吵嘈,户主特意新建了一堵堵长长的围墙,将不喜欢的热闹和喧嚣挡在了外面。

没有一丝停顿,我拔足狂奔。若不是还念着此时在大街上人来人往,我一准四肢着地飞起来。

“你……”美女小姐还要说些什么,一眨眼我已经跑到了街对头。

“她是怎么回事?她要去哪里”

“不知道……”

“糟了,该不会是找上杂货铺”

“不行别给她去”

白阮的身影在巷子头一闪就逝,我追过去的时候,伸长了鼻子捕捉空气中的细微味道。

白阮的身上是没有味道的,他就仿如一个不存在在任何一个时代的透明人,走过后连半片脚印都不会留下。

我反过来去搜寻不符合巷子里的味道。

红砖砌成的墙体,幽长的小巷,因为是人家的后巷,平时少有闲人走动,也就少了很多无谓的气味。泥土,灰尘,青草,潮湿的水气都是符合巷子的,只有……鼻尖一动,我嗅到了要找的味道。很微弱,很淡薄,几乎要在空气中消散的……香气?脂粉的香气,女人用的脂粉虽然不能确定白阮除了卖鼓以外是不是还卖烟脂水粉,我决定循着味道而去。

幽长的巷子七拐八拐,空气中的香味时强时弱,引导着我来到一幢四层楼高的居民房。

这明显是一个侧门,门口静谥而隐蔽。门没锁,我推开门,里面是窄紧的楼道,只走了不到三步,就得上楼。

楼梯扶手是铁制镂花,墙壁是红砖方块,建得很高,直通上方,仿佛上面不只是四层楼的高度,充满了洋楼的味道。

我拾阶而上,边走边看,左右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正当我想像着再见到白阮是什么样子时,楼梯的通道寡然而止,面前是一堵红色的砖墙,堪堪建在了楼梯的最高处。

这是怎么回事?我才上到三楼而已啊。

红砖墙上凹进去一扇扇形长门的形状,和洋楼喜欢采用的门形很相似。这堵墙是障眼法吗?白阮会不会在墙后面?

或许,这个门形便是真正的门吧。

正当我犹豫着是不是该利用法术破墙而入之时,楼底下传来了声音。

“她往这里来了。”

“会不会上去了?”

“不知道,快上去看看。”

我下到二楼隐身,发现是那三个美女小姐中的两位。她们急匆匆的从楼底下冲上来,经过我身边时卷起一阵香风。

再上去就是墙面了,我忽生好奇之心,想看看她们见到那样的情景会是怎样的反应。

谁知道哒哒哒的脚步声经过我的头顶响过后,又往更高的地方去了。

她们居然上去了?

我大吃一惊,急忙跟了上去。

挡路的红色的砖墙已经消失了,楼梯右手处是一个洞开的门形开口,门外可见蓝色的天空与白云,从三楼上四楼的楼梯竟然是在室外的。不过,最为意想不到的是,红墙的障眼法居然只是针对我?

我心里有点不舒服,想到是白阮在拒绝我的到访,就觉得胸口闷着一股气。

室外的楼梯,也是镂空雕花的铁制品,楼层板看似灰暗毫不起眼,采用的却不知是什么材质,透明,坚固,一眼望到楼底下,仿佛悬空踏云,叫人心脏高悬,有种随时会掉下去的危机感。

登上尽头,是一扇开在半空中的陈旧木门,门仍是呈扇形,由一片片的直条木板拼成,门扣上挂着一个锁,锁扣没有锁上,可见门内有人。

嘎吱。

陈旧的木门经不起轻微的推动,发出一声刺耳的响声。这响声打破了室内的气氛,两个美女小姐同时转过脸来,惊怒的瞪着我:“你跟踪我们”

明明是你们跟踪我。

我撇撇嘴,环臂抱胸,不理会她们的挑衅,直勾勾的盯着室内的另一个人。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长挂衫,站在一个桃木色的柜台里,面向门口,脸部的线条不似上次般的僵硬,仿佛带着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再一细看,其实一点笑容也没有。

“言而无信。”我一步跨进去,掩饰着内心的激动镇定自若的说道:“信口雌黄。”

“说话不算数,出尔反尔。”

“喂,你说谁哪?”其中一个美女小姐不舒服了,她穿着一身鹅黄色的旗袍,侧边的叉开到大腿根处,稍稍一动,便裙摆摇拽,若隐若现,引人遐思。正是她给我指路时让我瞥见了白阮的身影,急于将功补过,她带头呵斥我来。

“这位小姐,这里可不是让你随便说话的地方。”另一个穿着粉红镶边旗袍的美女小姐严肃的望着我:“小心你说错的一个字,给自己引来杀身之祸。”

我瞥了这两位小姐一眼,见她们一左一右的站在白阮身旁,心里多少明白了,这两女与白阮是有关系的。

拥有神秘力量,即使我多了将近千年的功力,仍然看不清楚真身的白阮,为什么要用上这两个女人?他们是什么关系?

“很久不见了,别来无恙否?”在两女做势要将我撵出去的时候,白阮忽然开口淡淡说道。他这招呼一打,两个穿着紧身旗袍却做出不合时宜动作的女子顿在了原地,互相望了望,放下手,退后几步。

这情形看起来,很像是白阮收了两个女下手啊。不,应该是三个,另一个仍然站在夜总会大门口执班的,应该也属同一伙的。

“你终于肯认我了,我以为你不敢认了呢。”我斜睇了两女一眼,故意挑衅。两女果然面露愤怒,却敢怒不敢言。

“顾客上门,岂有不认。”白阮慢悠悠的从桃木柜台后走出来,示请我坐到旁边的椅子上。

“你,是来索取报酬的吗?”他问。穿粉红镶边旗袍的美女立刻泡了茶奉上。茶很香,是时下很流行的花茶,我提起杯盖在杯沿碰了碰,心里滚过几个答案,正在想着挑哪个来回答。

还未想清楚是直言“是的”抑或反问“你办得到吗”。白阮又接着道:“确定是这一世,便要成仙,成雄吗?”

白阮说话时语气温和,表情淡然,仿佛谈论天气一般平常,既不热络,也不冷漠。可是他说出的话,却给我带来了透骨冰凉的寒意。

“妖与人一样,同样有前生后世,今生你定为妖,是不可更改的了,违背则有逆天意。但是下一世,我可以如约返还你上次的报酬。若你想现在就索取报酬的话,我只有提前送你进入轮回一途,下一世,你天生居有仙根,可轻易化身为仙,化性为雄。”

什么?提前送我入轮回?我骇然一惊,霍地一下由椅子上站起来,手上的茶杯被我碰翻,砰一声摔成了几瓣。

两个旗袍小姐站在角落,偷偷露出兴灾乐祸的笑容。

145:婚礼,雾(三)

提前送我入轮回,不就是要我的命吗?

我想,当时我的脸一定很惨白,而惨白的原因是我相信他能说到做到。

平白捡了将近一千年的功力,也算得上是个老妖怪了,百年横行间,数次遇到捉妖为生的人妖道士,不论五台山的还是茅台山的,哪座山哪座道观寺庙下来的,我都没有怕过。遇到同类,也是我灭别人的多,极少有人可以仅凭气势震慑到我的。

白阮,不怒而威的气势,淡淡温和的语气谈论着生死轮回的掌控,似乎一个手指头般的微动就能改变所有即定的命运,他只是不愿,若他愿,整个宇宙都要为他转动太强烈的震憾使我久久的怔愣着,呆若木鸡。所幸他并无意真取我性命,否则若是他来一个“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然后把我卡嚓掉,那我这一世,也就交代了。

我不知道我在那里呆了多久,等我醒过神的时候,两名美女小姐已经不在了,换上的是另一名美女小姐。她眨着眼睛向我说道:“你不回去吗?好像你家的人都在找你。”

恍然醒过神。唐府遗失了十八年的千金小姐,那是多么的金贵,唐天赐只带我出来一次,我又不见了,可见唐府一定天翻地覆。

不过,唐圆圆只是我随便捡来的无数个人间身份中的一个,丢了毫不可惜,管他们那边是怎样的翻天,妖怪是没有任何情份可讲的。如果要讲的话,这百年来岂不累死我也?

挥挥手:“没关系,不必管他。”

美女小姐露出疑惑和极不认可的表情,可见唐天赐一定在夜总会门口给闹翻了。

“这个,你是叫唐圆圆吗?”美女小姐再问。

“嗯,暂时是吧。”妖怪老妈只会叫我小妖,基本上,我是没有名字的,捡一个身份换一个名。

“唐小姐,我叫小琴。”美女小姐叹一口气:“虽然老板说你是我们的客人,但我还是要奉劝你一句,杂货铺不是您可以久呆的地方,如果没什么事,您还是尽早回唐府的好。”

赶我?我瞪大了眼睛,久久的凝视着她,她不避不闪,大大方方的接受了我的注目。再环视一圈,白阮已经不在现场了。

白阮非凡人,他在的地方既非凡地,如果说我一个千年妖怪不适合呆在这里的话,那么身为人类的她们,就更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了,还是以主人的身份。

“你和他是什么关系?”我直言问。

小琴迎着我的视线,淡淡道:“佣工关系。”

什么?佣工关系?

“白先生是我们三人的老板,平日他不在时,我们会帮忙照看铺面。”

这个铺面,位置这么特殊,谁会来光顾啊

我的眼神明白的表达出我的疑惑,小琴便点点头,继续解释:“普通的客人不会来到这里,只有特定的客人才会依着指示寻来。平时我们也尽量低调,不会引导错误的客人进来。昨天小桃给您指错了路,已经很是自责内疚了。”

昨天,居然过了这么长的时间。

小桃便是那个穿黄色旗袍的美人吧,其实也不是她指错了路,要不是我看到白阮,任她指到手累,我也不会探来。不过眼下,我并不想解释这个。

“为什么说我不能在这里久呆?你们能呆得我就能呆得。”唐府我是不想回去了,好不容易找到了白阮,虽然他给的威慑感很强,不过我还是决定要赖在这里。

相对与乏味无趣的人间唐府,这里要有意思多了,再说,当小姐也当腻味了。

小琴皱了一皱好看的柳叶眉:“我们与你不同。”

“有何不同?”我是妖怪你是人,你更不应该在这里。

小琴沉吟许久,才道:“白先生说你与他是旧识,我也就不怕跟你说,普通人在这里呆的时间超过一天,既会减少一年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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