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巴克雷先生。”波尔把信用卡还给巴克雷,请他在签单上签名。
波尔看着低头挥笔签名的巴克雷说:“可以帮我个忙吗?巴克雷先生。”
“什么事?”
“我太太也是你的小说迷。你在《坐在我身旁》这本书里,描写了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就像这本书里的弗洛伦斯一样。”
“是吗?我都忘了。”
“是个正义感十足的男子汉,面对强敌绝不胆怯。”
“哦,我想起来了!”
“书里写着,后来他被一个毒贩一刀割断喉咙死了。这让我太太看了很生气。”
“是吗,这可太抱歉了。”
“不少读者的看法与我太太相近。你的每本书里都会出现一个让人喜欢的主人公,但在书的结尾,你都会毫不留情地让他被人杀死。所以拜托了,能不能想点办法变一变?”
“请转告你太太,波尔。问她是否只肯喝带甜味的可乐?还有不加姜汁的蒜味面包?缺了咖啡因的咖啡?要是没了坏蛋的蝙蝠侠、没了布鲁托的大力水手,这种书谁肯买?这道理日本人一定明白,没人肯向不加芥末酱的寿司伸手的。晚安,波尔。”麦克?巴克雷说完转过身去,挥了挥手。
“晚安,巴克雷先生。真希望你小说里死去的那些善良的人不想找你算账去。”
听到波尔的话,巴克雷没有回头,只是稍稍举了举右手作为回答。
他推开酒吧的门来到马路上。六月的洛杉矶已经是夏天了,但是一到夜里,因为空气潮湿,还是有点儿凉。
“夜晚真迷人啊……”巴克雷喃喃自语道,脸上浮现出一丝刻薄的微笑。
是的,夜晚的确十分迷人,但对于那些出没在这座曾经的繁华之都各个角落里的毒品贩子们来说,就更迷人了。他们一个个白天养足了精神,一到这个时间就纷纷出来向寻找毒品的瘾君子们招徕生意。
向右拐进好莱坞大道一直往前走。前面电线杆下有个黑人像蝉粘在树上似的一动不动地靠着。巴克雷以为他睡着了,但走近时黑人又慢慢动了动,也许吸食过什么莫名其妙的毒品吧。
大多数店家都关灯打烊了,为了防止有人砸碎玻璃进去盗窃,铁制的卷帘门也拉了下来。还亮着灯的几乎全是成人表演的秀场和性用品商店。每家店门前都脏得发黑,门前的人行道上总是挤满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他们手里的纸袋中装着的不是杜松子酒就是威士忌。一旦警察发现他们的酒瓶或者易拉罐的话,就会强迫他们倒进下水道,于是他们宁可改为吸毒。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条街就像个垃圾桶,就连没见过什么世面,只被好莱坞这个虚名吸引来的日本游客,晚上也不想到这里走动。因此,专门练过拦路抢劫的强盗们也因找不到猎物而伤透了脑筋。在只有流浪汉、瘾君子和醉汉的好莱坞大道的人行道上,只有报纸里夹着的广告被风刮得到处飞舞。世界闻名的好莱坞为什么沦落到这种地步?如果拍出《乱世佳人》、《一夜风流》那种电影的时代,有人就把现在的样子真实地表现出来,告诉那些评论家们,这就是未来的好莱坞,那么一定会被嘲笑为过于伤感的科幻电影。但这还是有所改善过的,数年前的情况还要糟得多。
麦克?巴克雷决定走路回家。他的新作刚刚脱稿,时间还很充裕。他把车停在家里,也没想打辆出租车。加州的法律规定,每百毫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低于八毫克的话,开车是允许的。但喝过那些马提尼酒后,酒精浓度显然已经超标了。
路灯下一个黑人流浪汉举着一块:“要工作!要面包!”的纸板站着。巴克雷掏出一张折成四折的五块美元纸钞,塞进黑人脏兮兮的夏威夷衫口袋里。
“谢谢,先生。”黑人讨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洛杉矶的流浪汉非常多。这里只有冬天才会下雨,接下来就是最适宜这些流浪汉们生存的季节了。每到这个时期,许多周边地区失去工作和财产的人,都会成群结队地拥向这里。
美国的社会冷酷无情,成功和失败者泾渭分明,成功者绝对不会救济所有的人。经过加气站就会发现,几乎所有加州的加气站都是自助式的,如果全部改为日本式的人工服务,将会给洛杉矶的无业游民提供不少就业机会,但就是没人愿意把这提出来。如果流通渠道用人太多,只会提高商品价格,这将降低那些成功者的生活水平。
从好莱坞大道左转进入佛蒙特大道后,这里树木明显增多了,越往前走,越能产生森林般的感觉。树木丛中,整齐划一地露出一栋栋玲珑精致的白色洋房。房子之间距离之大,甚至感觉有点浪费。每栋房子都经过精心设计,像是一座西班牙式的小城堡。作家麦克?巴克雷的家就在这里。
这条路不久就变成蜿蜒的坡路,一直通向格里菲斯公园,在那里可以把全美数一数二的洛杉矶夜景尽收眼底。
巴克雷打开面对柏油路的金属防盗门。大门位于一株高大的山毛榉的树荫下。一进大门就是长长的红砖铺成的台阶,一楼车库可以宽宽松松地停下四辆高级轿车。他爬上台阶站在玄关门前。咦?他心里一惊。右边的白色法式飘窗的玻璃微微开着,也许父亲已经回家来了。
巴克雷和父亲两人一起住在这套大房子里。玄关只有一个,但进去后各有专用的浴室和厨房,可以各自独立生活。两人各有三间浴室,以便分别接待三对客人,所以偶尔玄关也会忘了锁上。即使这样,里面两个家庭各有一个独立的大门,那边就会锁上。因此这个两家共用的玄关,充其量只算共同的接待处大门而已。但是麦克?巴克雷的父亲新近丧妻,就是说,麦克的母亲刚死,父亲成了单身,因此对于两个独身男人来说,这座房子显得相当宽敞。
进入玄关后,麦克转身把门关好,顺手从里头插上了锁。没想到的是,大厅里一片漆黑。他一盏盏地过去打开灯,厅里几盏照向天花板和白色墙壁的间接照明灯陆续亮了起来,因为大厅十分宽敞,所以开灯也得花上一点时间。大厅亮了以后,突然感觉一股奇怪的冷气袭来,感觉厅里空荡荡的。父亲好像还没回来,难道玄关旁边的法式飘窗一直都没关上?实在太不小心了。
格里菲斯目前的治安不算太差,不知这种情况还能持续多久。巴克雷走近窗户,把它关紧后拉上了窗帘。
他松开领带,经过沙发和桌子,上了三级楼梯,走到大厅一角的吧台,取出冰镇过的玻璃杯,按下制冰机的把手,往玻璃杯里加进两颗冰块。他想找把冰锥,但是没有找到。他把领带放得更松,解开外套扣子,然后从酒柜上取下一瓶波本酒,往冰块上倒了一些。他把玻璃杯先放在吧台上,脱下上衣搭在左手上,然后右手拿着杯子。下了楼梯往客人用的更衣柜走去。走到一半又停了下来,他把酒杯举到眼睛位置,自言自语地说道:“为了可爱而又可怜的弗洛伦斯!”然后喝了一口酒。因为动作太大,波本酒洒了一些在大理石地板上,他有点儿醉了。
这倒不必过于介意,因为每周两次女保洁员会来清理卫生。麦克?巴克雷算是成功者中的佼佼者,周末已经预订要请美国当下最红的女影星共进晚餐。无论他如何为所欲为,也决不会受到任何指责。如果有谁敢于表达不满,至多也不过是几个热心的读者,抱怨他安排书中讨人喜爱的角色死去而已。
他的心情相当不错,虽然有点儿微醺,但倒进嘴里的波本酒依然感觉甘甜。接下来弗洛伦斯的结局该如何安排?巴克雷想道。只要我的手指一动,想创造出多少有魅力的角色,完全不在话下。
右手拿着酒杯,左手托着外套,巴克雷往更衣柜走去。嘴里边走边哼着曲子。正当他伸手拉开柜门前,眼前更衣柜的门突然猛地自己打开了,里面出现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
怪物的身高和巴克雷差不多,当它伸直在更衣柜里弯着的身子时,两人面对面对视着,一股异样的臭味直扑巴克雷的鼻孔。
怪物的头顶几乎没有头发,大厅淡淡的间接照明下,怪物头顶绷紧的皮肤闪闪发亮,脸被血染得通红,那不是普通人类的脸,只见眼皮浮肿,眼皮下勉强睁开的双眼就像岩石的裂缝般细得几乎看不见,缝隙中露出的充血的双眼紧紧盯着巴克雷。
巴克雷也看着怪物。它有一张鲜血淋漓的脸,算不上皮肤但凹凸不平的脸颊和额头,上面纵横交错着像是伤疤似的奇怪的裂痕,以及异样地隆起双耳和覆盖在上头的薄薄的几丝头发。只有头部的侧面才有头发。
紧接着,巴克雷听到一声类似南方小岛上的什么鸟类高亢的叫声,那是眼前这个怪物张开大嘴发出的声音。
巴克雷的左肩感觉一阵难以忍受的剧烈痛楚。等他回过神来一看,怪物那张奇丑无比的脸就贴在他的鼻尖前。酒杯已经摔破在地上。他回头看了看,左肩上正插着一把冰锥。就在他抬眼看见的同时,怪物已经把冰锥拔了出来,鲜血霎时喷了出来。
这时,巴克雷才终于大叫起来。可是,说时迟那时快,冰锥已经刺进了他的脖子。
怪物又拔出冰锥,往他左胸刺去。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又拔起来,再次刺向他的脖子。
已经烂醉了的巴克雷终于倒在地上,怪物坐在他的身上,用冰锥在他身上胡乱刺来,连续刺了二三十下。巴克雷只能发出漏气般的声音,一点儿也动弹不得,怪物还在他身上到处乱扎。作家的脖子往外汩汩地喷出血来,黑白两种颜色的大理石交叉拼成的地板上转眼间已经流了一地的血。
巴克雷的嘴巴轻轻颤抖着,嘴唇不断开合,嘴里可以看见沾满血迹的牙齿。他的嘴里也充满鲜血,偶尔还会喷出血水咳上几声。
看到他的惨状,怪物好像终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它走回更衣柜,从里面提出一个像是很重的东西,那是一把沾上少许泥土的斧头。怪物毫不犹豫地朝作家的喉咙砍下去,一连砍了两三斧,巴克雷的头颅从身上掉了下来。
巴克雷的头发原本染成淡银色,现在上面沾上一层红色的血迹。怪物伸手抓起头发,把他的头颅举过头顶,好像往上观察脖子上的切口,却突然又把嘴巴凑了上去,拼命吸起血来。
然后,它呆呆沉默了好久,突然发出一阵尖锐的怪笑,快步跑到吧台,端起放在吧台上的银盘,再把作家的头搁在盘上。
怪物双手举着盛着头颅的银盘,在大理石拼成的地板上高兴地蹦了起来,它开怀大笑,乐不可支地疯狂跳舞。
于是麦克?巴克雷的脑袋横着倒在银盘上,然而怪物没想把它摆正,只是用力摁住头颅的左耳,继续跳着舞。麦克?巴克雷的眼睛闭紧了,嘴唇微微张开,似乎受到惊吓,还在不知所措中。怪物高声笑着,喜不自禁地唱起歌来。
3
第二天,六月二十七日,大理石地板上已经用白色胶带贴出了人的形状。形状有点古怪,因为没有头。人形旁边是标明斧头位置的胶带,但实物已经拿走了。地板上的大量血液已经凝固,黑糊糊地沾在石头上,其中一些地方就像软软的西红柿酱似的鼓了起来。离人形两英尺远的地方也有个胶带围成的圆圈,正中央放着一个塑料袋装着的银盘。透过透明的塑料袋,可以看见银盘上也沾满大量的血迹。
洛杉矶市警察局凶案组的蒂莫西?莱恩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正在询问死者的父亲戈登?巴克雷。戈登穿着一件遮住脖子的圆筒立领衬衫,年龄该在六十以上了,他满头银发,身体健壮。
“我常听到令郎的大名。”蒂莫西?莱恩说道,“最近有线电视的电影频道播放过的恐怖电影,字幕上常常注明改编自令郎创作的小说。我们警局内部也有不少他的读者。”
“的确他很出名。”戈登泣不成声地答道。戈登?巴克雷的工作看来应该安慰过很多伤心的对象。他是个牧师,作为宗教活动家可以说很有声望,或许因为这个缘故吧,看起来他还十分平静,但从他充满血丝的眼睛可以看出,昨夜他已经彻夜未眠。
“无法再看到令郎的新作,我想很多读者应该都很悲伤。好莱坞的电影圈内也是一样,令郎的死真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再问一遍,昨天是你深夜回家后才发现儿子遇害了,对吧?”
“是的。”
“你是说时间大概十一点多,对吧? ”
“十一点二十分。”
“你回家很晚?”
戈登点了点头。
“如果方便的话,请告诉我你去哪儿了?”
“玛?麦森?索菲特饭店。”
“玛?麦森?索菲特饭店?那是比佛利山的一家饭店吧。你到那里拜访谁了?”
“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安德鲁?霍尔先生。我们讨论了一会儿宗教在治疗绝症方面能起的作用。”
“噢,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安德鲁?霍尔。”
“他是那里的社会医学部副部长,来这里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做个演讲。以前他也经常针对各种医学问题征求过我的看法。”
“你从宗教学家的立场出发,提了不少看法,对吧?”
“正是如此。”
“具体说到什么内容呢?如果可以,请告诉我一些。”
“内容十分繁杂,就算是部分内容,也很难说清。”
知名作家的父亲对这种要求显然感到困惑,他太累了。但莱恩还是默默等待他的回答,根本无意改变主意。
“比如安乐死的问题。这个话题也是我阐述作为一个宗教家的信念的好机会。”
“能说详细点儿吗?”
“死刑制度已经在全美引起关注了。欧洲各国已经陆续着手废除死刑。我国有些州虽然已经明令废除死刑,但在很多州里死刑依然存在。不过,死刑的执行方式都在改良中。死刑犯和行刑官都感到痛苦的绞刑,或是和奥斯威辛集中营一样,使用毒气行刑的方式,几乎都已不再使用,目前已有二十二个州改为几乎无痛的麻醉注射以及注入心脏停止药物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和重症患者选择的安乐死一样。某些医生发明的自杀机器也能用来处决杀人犯。两者从不同方向出发,却殊途同归地找到同一个方式。
“然而,在安乐死问题上,想出这个方法的医生被判有罪,而另一方面,用在死刑执行上,这个方法却被社会赞誉有加,这相当矛盾。”
“我的身边也有一位患者曾经主动要求过实行安乐死。” 警察莱恩说道,“他是晚期癌症患者,活着只有痛苦,治愈的可能性是零。而且多活一天,就要多付一天的治疗费和住院费,保险费支付的有效期限正在一天天逼近。如果继续让他存活下去,家里人只能变卖房子,最后落得个无家可归的下场。”
“但是我的回答十分简单。无论什么理由,人的生命都是上帝赐予的。人类无权左右人的生死,这也是我始终如一的回答。”
“即使遗属将来无家可归也一样吗?”
“你的这位朋友的家人后来无家可归了吗?”
“没有,在那以前患者就已经去世了。”
“是啊,这就是上帝的旨意。再说,即使无家可归,那也是上帝要给他们的考验。”
“那么死刑也是?”
“当然是违背上帝旨意的行为。”
“堕胎也是吗?”
“那是不被允许的,生和不生都是上帝的旨意。同样,我也不赞成权宜的医疗方法。不少研究人员为了名誉和金钱,发明出许多药物和权宜之计的治疗方法。但其中很多只是浪费金钱,让患者的病情更加恶化而已。所有疾病都是出于某种理由,上帝让他得的,不会随便躲得过去。”
警察只是默默点了点头,说道:“你的说法倒是相当容易理解。我们礼拜天到教堂去,牧师也都是这样说的,可惜要是有更多事实能证明这些就好了。我不打算在这里多说什么,巴克雷先生。我们热爱的洛杉矶治安正日益恶化,垃圾堆似的区域正在不断增加。它已经病得不轻了,为了阻止它的恶化,我们警察每天勤勤恳恳地努力,或许这也算是为了金钱和名誉采取的权宜疗法之一吧。”
“话不能这样说,你们警察这种组织,本来就是我们市民智慧的产物,也就是所谓的自愈能力。我所说的权宜疗法,举个例子来说,比如治理盗贼却让联邦军队介入这种事。”
“原来是这样,我了解了。不过巴克雷先生,令郎的案子,我只能说很不寻常。我在洛杉矶警局已经干了二十年,这种不同寻常的凶杀案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一位著名作家被杀已经够特殊的了,而且脑袋还被斧头砍断了。凶手带走的凶器好像是把冰锥。但是看来那把凶器和砍断头颅使用的斧头都是你们家的。”
“是的。冰锥平时放在那个吧台下面,斧头是放在院子里的杂物间里,是给园艺师准备整修花木用的。”
“这么说来,这个不寻常的凶手在进行如此残酷的犯罪前,居然懒惰到不带任何凶器来。万一在你们家没有找到那两样凶器,他会怎么办?难道杀不杀人都无所谓吗?
“而且被砍掉的头颅居然放在离躯体三英尺的地上,还盛在银盘里。这个银盘据说也是你们家的。这里头究竟隐藏着什么谜底啊?另外,麦克?巴克雷还随身携带着不少现金,这些现金都没有被动过。也就是说,凶手的目的并不在于偷盗。这个大厅有不少值钱的东西,但凶手都没有拿走,据说没有任何东西被盗。我再问你一遍,麦克?巴克雷先生曾经和别人结过什么仇吗?”
“没有,”戈登不耐烦地摇了摇头,“我儿子不是那种会跟人结仇的人。”
“工作上得罪过谁没有?”
“你是说得罪到想杀掉他的程度?一个都没有。下一步你好好打听看吧,马上就会知道的。”
“有没有发现他和哪个危险组织扯上关系的迹象?”
“完全没有。但是如果作家协会和好莱坞算是危险组织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和毒品呢?”
“我想你们已经检查过我儿子的工作间了吧。他平常连烟也不抽。虽然会喝点儿酒,但每次都喝不到烂醉的程度,如果在外面喝酒,他每回都不会开车出去的。”
“那好。那么谁会要杀害麦克?巴克雷呢?他的死,谁从中可以得到好处?”
“这可一点儿猜不到。我想不会有人非杀我儿子不可。”
“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一定要杀死他?又为什么非得把他的头切下来?切下来的头又为什么要放在银盘上?而且,凶手想做那样多的事,却没有携带任何凶器之类的东西,这到底为什么?”
戈登没有回答,好像想回答,但最后又没说出来,最后才说道:“要不,会不会是毒瘾大的吸毒者,或是精神异常的人干的吧?我想我儿子的死会让不少人受损失,但不会有人能因此获得好处的。”
“真是桩愚蠢透顶的案子。的确,除了吸毒后脑袋糊涂的人外,大概没有人想得出这种作案方式。凶手像是从那扇窗户爬进大厅里的,那扇窗户一直就没关。”
戈登不无悔恨地点了点头。
“当时,凶手带着从院子杂物间里找到的斧头,从窗户爬了进来。杂物间里还留着凶手翻动东西的迹象。然后他穿过草坪,上了玄关的台阶,踩着窗框爬进了大厅。窗框上还遗留着一些泥土,可惜没有留下鞋印,无法确定鞋子的款式。也没留下指纹,看来凶手戴着一副乳胶手套。这也奇怪,为什么要戴乳胶手套呢?鉴识人员告诉我,凶手戴的可能是医生动手术用的手套。
“凶手进入大厅后,把斧头放在窗户边,然后到吧台的桌子处寻找凶器。他发现了一把碎冰锥,觉得用起来很顺手,于是就拿走了,再拿着斧头躲进那个更衣柜里。”
“你怎么能知道得这么清楚?”
“因为这条路线上都留着少量院子里的泥土,更衣柜里还留着一些草坪上的树叶。”
“嗯。我累了,也受了很大刺激,脑子已经有点麻木了。你讲得很详细,但最终你想告诉我什么?或者还有什么想问我?”
“就像刚才提到的那样,凶手在更衣柜里躲藏了很久,这一点没有疑问。但这只是凶手的权宜之计。”
“这怎么说?”
“凶手很可能最早是想进令郎的房间。但他走到房间门前后拧了拧门把,才发现门已经上锁了。不得已,他只好躲进更衣柜里。也就是说,他进得了大厅却进不了房间,所以躲在那里等待机会……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凶手怎么会是偶尔路过的瘾君子呢?显然他是冲着令郎来的,依我看,说是熟人作案倒更合乎情理。”
“也许因为我儿子太出名了吧。我累了。不好意思,我想休息会儿可以吗?”
“那好,我最后再请教你一两个问题。昨天晚上令郎到哪儿去了,你知道吗?”
“我想也许到他常去的那家酒吧去了吧。从好莱坞大道拐进拉斯帕尔马斯大街一点的左侧,是一家鸡尾酒酒吧。还有问题吧?”
“再问你一件事,听说周末他约了个女演员一起吃饭?”
“好像是吧。”
“是哪位女演员?”
“夏隆?穆尔。我能走了吗?”这位著名作家的父亲痛苦地站起身来,绕过标示着自己儿子无头尸体的白色胶带,慢慢穿过大厅,朝那扇刻着精致的雕花装饰的门口走去。
“巴克雷先生!”莱恩刑警大声叫住他。于是戈登?巴克雷一手握着镀铜门把转过头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
“那是你住的地方吗?”
“是的。”
“那么,这边就是令郎屋子的门了?”
“是的。对不起,我失陪了。”戈登打开门,消失在门后。
莱恩的搭档安东尼?路易斯正好查看完屋外的情况后刚刚进来。
“这么说,凶手并不是特别针对作家作的案,对吗?”路易斯听完刚才俩人的对话后说,“草坪的草掉落的位置,是在那扇门的前头。”
“也许凶手弄错了,或者他不知道谁住哪个房间,也或者想随便闯进一间屋子试试。”
“不,如果是我,我会选隔壁那家房子。那家的玄关在一楼,离车来人往的马路又稍微远一点儿,而且还在树荫下。我刚才问过了,昨晚他们家的窗户也没关,一直敞开着。可是这家的玄关在二楼,而且门外的灯光还挺亮,从外面的大马路看过来的话,人站在玄关前头就像站在舞台上,看得清清楚楚。”
“玄关灯没打开吗?”
“不,这种灯到了晚上好像会自动亮起来的。”
“嗯,明明不容易进却偏要闯进这家来。又是挑晚上来。看来,凶手果然是冲着作家来的。周围能找到目击者吗?”
“没找到。”
“凶手是走路来的?有人看到可疑车辆了吗?”
“完全没有。这家伙来得像幽灵似的。”
“也许事实上就是幽灵作的案也说不定,因为死者就是专门写那种故事的。”莱恩说。
4
从巴克雷家出来后,莱恩和路易斯两人来到好莱坞大道的那家鸡尾酒吧,找到了酒保波尔?坎普。酒吧上午还没营业,但刚才波尔在电话里说,到酒吧来说话方便些。看上去波尔的脸色苍白得和作家的父亲一样。这也难怪,他和麦克?巴克雷十分熟悉,而巴克雷在离开他的酒吧后,一回到家就遇害了。
“我就直说了吧,警察先生。”波尔?坎普没有请俩人在吧台旁的高脚凳上就坐,而是把他们引到空荡荡的酒吧的一个角落里,找了张黑色的沙发,让他们坐下后说道。“我打心底感到害怕。不,可以说我已经吓得魂飞魄散了。总之我太感到震惊了。那位巴克雷先生昨晚还活生生地坐在那个位置上,边喝马提尼酒边跟我开玩笑。他说不加姜汁的蒜味面包谁肯吃啊?波尔。他就这样聊着自己的小说。今天早上我从报纸和电视上知道这件事,心跳都快停止了。我完全无法相信,那么开朗的一个人怎么会……”
“想问问你,他跟人结过仇吗?”莱恩问道。
“我想这不可能。”波尔马上回答,“虽然谁都不想说死人的坏话,但他很特别。他性格开朗,而且相当正直,根本不像是那种会跟人过不去的人。”
“他平常吸毒吗?”
“即使全洛杉矶的人都吸毒,我看他也会是最后一个。我是他小说的忠实的读者,所以很了解他。巴克雷先生根本不需要那些肮脏的毒品,他有一堆东西要写,他总是文思泉涌,风格又和别人不一样。我敢打赌,他没空也没必要去吸那玩意儿,不用喝酒他就很能写了,他是个天才。”
“的确,他是个很有才华的作家。”
“他是个不可多得的天才,警察先生。巴克雷先生的书你还没读过吧?”
“没有。”莱恩摇了摇头答道。
“真可惜。不,应该说我还羡慕你,因为你以后还有机会沉迷和享受在麦克?巴克雷先生编织出来的世界里。他书里所描写的世界,和其他三流恐怖小说家完全不同。他不写什么鬼屋,不写什么具有超自然能力的孩子或者被幽灵笼罩了的村子。他能让你体会到一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恐怖感觉。”
“他写的都是恐怖故事吗?”
“都是最棒的。读了能让人全身毛骨悚然。”
“但是不管怎么恐怖,都赶不上这回他自己的死来得恐怖。”
“的确是的。这倒很像巴克雷先生的风格。”
“昨天晚上和他分开的时候,据说你和巴克雷先生在这里有过一点儿争执?”
“争执?没有啊。”波尔一愣,问道,“听谁说的?”
“不,要说争执也许过分了点儿。但是听说你曾经大声警告过巴克雷先生,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要倒霉的。”
“噢!你说的是那件事啊。”
“请就好好说给我听一听。”
“那是开玩笑说的。这些话也能当真,那就麻烦了! 我刚才说过自己还在毛骨悚然,就是指这件事。”
“到底什么事?”
“我想你大概不相信,而且这又是很严肃的命案调查。我想跟警察先生说这种事也没什么意义。”
“没关系,不管多大的问题都很重要。”
“电视里警察也常这么说。其实倒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怎么说呢?还真不好说清楚。这么说吧,巴克雷先生是不会和人结仇的,但只有一个地方例外。说来奇怪,他对自己小说里写到的正面人物总要加以丑化一番。经常借谁的口拿脏话把他们痛骂几句。他书里写到的那么好的主人公,但巴克雷先生总是不把他们当回事,结尾老是要写成好人无缘无故地被人杀了。”
“噢?所以呢?”
“所以,我告诉他,总有一天在你的书里被你杀掉的人会来找你报仇。”
两名警察轻轻地笑出声来:“从书里出来把编造出自己的人杀了,是吗?”
酒保的嘴角也露出一丝微笑,说道:“你们看!所以我才不想说呢。但我昨天之所以对他这样说,是因为他的书里也写过这样的故事。”
“哦?”
“那本书叫《魔鬼空间》,对了,这里就有一本,是我自己的。”波尔站起来,从吧台下钻了进去,找到一本夹在酒瓶缝里的精装书。他拿着书回来后翻了几页,然后坐到沙发上指着其中的一页让莱恩看。
这一页上写着这样的故事:
迪兹从另一个房间抱着一堆资料回到工作室,就在他解开上衣扣子,想把它脱下来挂进更衣柜的时候,打字机突然自己敲打起键盘来了,好像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键盘上用熟练的指法飞快地打着字。转眼间,白色的卷纸上出现了几行字迹。
“我不能死,就算是你创造的、又被你随便杀死,我的生命也会在宇宙里游荡,无处可去……”
渐渐卷高了的纸和敲打在纸上的键符带起的一股微风,吹乱了烟灰缸上腾起的烟雾。
迪兹感到一阵毛骨悚然,连忙把资料扔在沙发上,一溜烟逃进了厕所。他掀开马桶盖,里面的水已经被染成了淡红色,而且不断地有红色的水滴从上面滴下来。红色的水滴并没有马上融合进马桶的水里,而是像一个个小小的面包圈,或者美术学校的学生所设计出的前卫性小耳环,慢慢地在马桶里扩大开来。
迪兹战战兢兢地抬起头,看了看天花板。发现挂在天花板上日本金鱼缸造型的圆型灯球里已经积满了红色液体,怎么看都像是血。灯球里已经积满了,从边上还一点点地溢出来,从灯球的下面一滴一滴地滴进马桶里。
迪兹目不转晴的看着那盏灯,从白色的毛玻璃灯球里,有一张人脸慢慢地落下来,是一张女人的脸。迪兹大声尖叫起来,一股温热的液体从他的裤子里涌了出来,他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不可能!怎么可能有这种事?! 他觉得那张玻璃缸上出现的女人的脸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迪兹的喉咙深处发出几声即要烧毁的破烂机器般的嘎吱声,连滚带爬地逃出了厕所。
这时,在走廊尽头站着一个女人,她的脖子上从左到右穿着一只箭。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袍,脸上一丝血色也没有,正慢慢地朝迪兹的方向走了过来。那是在旧作《印第安女郎》里,被迪兹无情的笔触杀死后遗弃在荒原上的女孩。她善良而又温柔,在村子里很讨人喜欢,但在一次与骑兵队的战斗中,不幸被同伴射出的流箭射穿了脖子,一命呜呼了。
迪兹哭了起来,像个孩子似的流着鼻涕,不断地抽泣。他害怕得上下牙都合不拢,就像跳弗拉明戈舞曲时用来打节拍的响板,不住地打着战。这是迪兹长大成人后头一回哭。
印第安女孩走近迪兹身旁,低头看着像只大瓢虫似的趴在走廊上发抖的迪兹说道:“我现在就要杀了你。但这样还不算完,连你的妻子和朋友我也要全部杀光。就像你敲着打字机写出来的东西里对待我的一样。我要让你也慢慢尝到我们所受过的苦难。
莱恩看完后抬起头,和上书,对他的搭档路易斯说道:“果然如此!”
“巴克雷先生是个大好人,但最大的毛病就是老是要把书里那些善良的人杀掉。在他的这本新书《比佛利山的吸血鬼》中,又描写了一个叫做弗洛伦斯的好女孩被杀死了,所以我告诉他,照这么下去,你的下场肯定也会像这本书里的迪兹一样。这可不光是我一个人的看法,我妻子也这么说,我认识的所有巴克雷书迷的意见都一样。可是他还是坚持自己的做法,说什么‘如果这样,一本书就索然无味,成为没有加姜汁的蒜味面包了’。”
“《比佛利山的吸血鬼》是本什么书?”
“据他说是自己刚刚完成的新作品。我想出版后应该能吸引不少读者吧。而且这本书事实上已经成了他的遗作,成为畅销书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你要到出版社去看看的话,应该能见到它的原稿。”
迪兹的未婚妻埃米莉?阿尼特独自留在办公室里,不巧的是今天老板命令她加完班再走。洛杉矶的这家公司也学习日本企业,老板可以随意地要求员工加班。近年来由于政府部门的预算不足,因此大规模地裁减员工已经在所难免。一些优秀的律师大量流入了企业,有了这些法律人才为公司壮胆撑腰,员工们的罢工行为老板们已经不足为惧了。
埃米莉?阿尼特单调的打字声已经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响了两个多小时。最近公司正在拆除了办公室的地毯打算更换,因此裸露着的水泥地面更容易回荡打字机的响声。
这个结果是否由于自己平凡的相貌和不爱打扮的个性造成的?埃米莉一边打着字一边想道。如果摘掉眼镜,花上点冤枉钱多上几趟美容院和护肤中心保养保养,也许公司对自己的态度会有所改变的吧?原来公司里有许多像自己这样的女办事员,但是现在全美国的女人几乎都肯花大价钱改变一下自己的容貌,所以原先长得不算太难看的自己,相形之下反而变得丑陋起来了。在大家的眼里,自己似乎已成了全加州最缺少魅力的女人了。
她何曾不想下决心改善一下自己的形象,就像这家公司换换地毯和装修一样。再这样下去对我自己的影响还算小,可是对于迪兹的负面评价就太厉害了,因为迪兹已经成了全美国最有名的恐怖小说作家之一。
他目前正需要自己,至今为止她已经向迪兹提供过很多写作上的好主意,这些好主意后来都成了一本本畅销书。她经常帮助忙忙碌碌的迪兹调查许多题材,还要负责根据他的录音把新作品的内容用打字机打出来。可是现在他已经成名了,保不住哪天又泡上一个比自己更出众的美女也未可知。
她原想辞掉这份工作,但迪兹却回答说想走人可以随时请便。
但如果辞职后只充当他的专业经纪人的话,就再也无法重返这个职位了。身为一名精神分析师,能拥有自己的工作室的梦想也会随之破灭。迪兹曾经答应过,只要积累一定的经验和业绩,自己就可以和这位著名的作家结婚,那样一来有了他的经济援助,就有机会创办一间自己的工作室。
从十多岁开始,埃米莉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打字天才,即使脑子里想着别的事情,手里也不会出错,可以把眼前的录音内容一字不差地准确打出来。而且只要她愿意,还可以闭着眼睛把脑子里想着的事情流畅地打成文字。
咦?她想,真奇怪,这件至今从未经历过的事情居然发生在电脑显示屏上。自己根本就没有打过的E字,不知为何成片地以大写的方式出现在画面上。
“YEEEEEEEEEEEEEEE……”
眼前不断出现无休无止的E,最后出现了一个L后才停了下来。难道我打错了?再重新打一遍。她用熟练的指法按下一个个不同的按键,想打出一行脑子里想到的句子,但画面上却又出现了同一个字。这次变成“KEEEEEEEEEEEEEE……”
E又无休无止地出现。这种事还是头一回遇见。她从使用老式的打字机直到现在的计算机,这些年来操作过无数的各类键盘,从没有碰到过这种事。究竟是不是自己想打其他的按键,但手指却不听使唤,一直打在E这个字的按键上?这次也是最后出现了L后才停下来的。
什么东西在叫唤。难道计算机还会叫出声来?
埃米莉的视线落在自己的指尖上,她想一边看着自己的手指一边打字,可是手居然动不了。奇怪的是,她看见自己的手指想动却动不了。她把视线移到计算机屏幕上,结果手指头好像被别的生物控制了一样,敏捷地动了起来。
她这才大声尖叫起来,因为可怕的几行文字连续不断地出现在眼前:
“I’LL KILL YOU,I’LL KILL YOU, KILL YOU,KILL YOU,KILL YOU,KILL,YOU,KILL YOU KILL YOU,KILL YOU”
埃米莉双手慌忙离开键盘,放到身后。剎那间,屏幕上的文字突然一下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幅不可思议的画面,从上到下全都是墓碑。墓碑!她刚一想到这是什么,画面却突然变远了。看起来还像是原来的墓碑,但是猛一看又像是一排牙齿。露出一张不知谁的大嘴,用近景的方式出现在画面上。在画面越来越远去的同时,那张巨大的嘴又闭了起来,变成了一个面貌可憎的女人,用目光斜视着埃米莉。
女人又露出牙齿,满脸狰狞地注视着,却没有发出声音。但这时埃米莉突然发觉自己隐约听到了KEEEEEEEEEEL!这句女人尖叫般的声音。
女人的嘴唇又动了:“我要杀了你、要杀了你、要杀了你。”女人低沉的声音不停地响着。
恐怖让埃米莉发不出声音,喉咙像被堵住了似的,叫不出声来,也无法呼吸。她站起身来,腰顶着椅背,连人带椅子一起往后退。她忽然发现,自己的右手拿着最要紧的提包。她把所有财产都存在了加州银行,皮包里有加州银行的支票簿和银行卡。
她跑到走廊上,日光灯照得通亮的走廊里空无一人。她向左跑到电梯旁,靠在电梯旁的石壁上,按了下行的按钮。电梯的铃声突然响了起来,吓得她哇的一声发出尖叫。原来电梯就停在这一层。
电梯门打开了,亮着灯的狭小的电梯里,竟然站着一个表情十分可怕的女人。女人穿着一身白袍,模样和刚才计算机屏幕上的女人很相似,直挺挺地站在电梯里不动。
埃米莉尖叫起来,飞快地逃离了电梯,朝刚才跑来的方向又跑回走廊,直奔楼梯而去。当她推开走廊尽头楼梯间的门时,眼前突然出现一个高大的人影,直挺挺地像一堵墙似的挡在前面。她吓得又大声尖叫起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头顶上一个男人的声音在问道。
原来是楼里的警卫。警卫伸手把她拉了起来。这栋大楼里的保安措施很完善,每晚警卫巡逻得很频繁,来得实在太及时了。
埃米莉要求警卫把她送到地下停车场。她坐进丰田车里,发动了引擎,向警卫致意后开车离去。
她穿过深夜寂静的市区,从第四街的入口驶上了五号高速公路,想回到位于阿纳海姆市的家去。下了高速公路后她驱车进入住宅区,驶过一条没有路灯的黑暗的小路,把车直接开进自家的草坪上停了下来,她甚至不敢把车停进自己家黑暗的车库里。
她用钥匙打开玄关的大门进到家里。一进客厅,马上就把所有的灯一股脑儿全打开,包括走廊、浴室、厨房和储藏室里的灯全都打开了。她从冰箱里取出水瓶,倒了些在杯子里,一口气喝完后,坐在厨房里的椅子上好好松了口气。但是一想到明天一早还要到办公室去上班,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忽然,她听到“咣”的一声巨响,整间房子随着摇晃了起来,她不由得失声尖叫起来。原来响声是厨房垃圾粉碎机发出的,直接和厨房的下水管连接着的垃圾粉碎机明明没有打开,却自己开始转了起来。她赶紧跑到墙边,关上了垃圾粉碎机的开关。她发现,开关本来就是关着的。她反复按动开关键,可是完全不起作用,垃圾粉碎机剧烈地震动着厨房的地板,仿佛要唤醒寂静的深夜似的,发出巨大的响声。
由于震动得太厉害,厨房储藏室的门被震开了,渐渐越开越大。里面的罐头、胡椒瓶、装糖的纸盒、酒杯、刀叉等,全都滑落到地板上。
埃米莉害怕得退到墙角。这时她又听到一阵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原来是脚下的插座炸开了,电线从里面飞了出来,像一条受伤的蛇在地上扭动着,然后蹿上来缠住了她的手腕。她感觉脖子上也被一条冷冰冰的塑料线缠住了。抬头一看,天花板上的电线也垂了下来。由于垃圾粉碎机的声音太大,她刚才一点儿也没发现。天花板上的灯这时又掉了下来,在地上摔得粉碎。
走廊到处传来爆炸声和玻璃的碎裂声,砰砰地响个不停,也许走廊里的插座也爆炸了,整个房子顿时惨不忍睹。
埃米莉一直尖叫个不停,但她的声音也终于停了下来,因为她已经痛苦得发不出声音了。她的身子被电线绑了个结结实实,而且脚尖离地被吊了起来。那位穿着白袍的女人又出现在走廊上,悄无声息地走进了厨房里,直瞪瞪地站在埃米莉的面前盯着她问道:
“你还认得我吗?”但不见她的嘴唇在动。
“我就是泰莉!”埃米莉还来不及开口,她已经抢先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这时垃圾粉碎机的声音还在响着。
痛苦之余埃米莉似乎想到了什么。她觉得这个女人不是第一次遇见,她一直在想,究竟在哪儿见过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