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财子,你无耻卑鄙。”老王大骂,但是刚吼出这一句之后就明白了,对方在试探,想知道他是否还活着。
“乖乖出来,按照先前的要求做,否则我要放火了。”贵财子说。
老王心想看来只能逃了,于是念动咒语,打算施展遁地术,钻入泥土之中,然后逃往其它地方。
然而他的两条腿沉入泥土之后惊讶地发现无法再进一步,至多只能没到膝盖位置,脚底踩到了坚硬的一层。
万万没想到,贵财子居然会在这幢房子的地下铺设了一层铜板。
那年头金属是很值钱的玩艺儿,由于工艺所限,采矿不容易,炼制同样也不容易,而贵财子居然能够做出这样的布置,显然早有不良图谋,并为此不惜代价。
眼看上天无路,下地无门,老王心想恐怕只能投降或者自杀了。
他大声喊:“贵财子师叔,能不能别让我自残,咱们讲和好不好?”
既然已经一败涂地,那么也就不必考虑什么尊严和形象了,他这样想,活下去比什么都更重要,将来没准还有机会找回公道。
此时他突然理解了贵财子的卑鄙和背叛。
这时的他还无法做到看破生死,对于生命还有着深深的眷恋,在乎的事很多很多,为了活下去,他也会违背誓言和承诺。
“想跟我讨价还价么?这样的话,只能让你变成烤猪啦。”贵财子的笑声很响亮,“放火。”
心灰意冷
老王没有被烤熟,因为安财子跑回来了。
此前安财子被几名男仆拖到外面,扔在假山后。
危难时刻,做了多年活尸的他突然爆发,一跃而起,撞倒了多位奴婢和兵丁,一路冲到已经起火燃烧的房间内,抱起躺在地上的老王,耗尽最后的能量,把老王送到了地府范围内。
做完这件事之后,安财子的尸身彻底腐朽,魂魄烟消云散,生命印迹从此不复存在。
老王在地府待了两个时辰,明白活人不可在此久留,于是拖着严重受伤的身躯勉强前行,走了几里路终于找到一个出口,走出去之后发现来到城外的乱葬岗,置身于众多无名无碑的荒坟中。
此时老王情绪低落,身体状态极差,已经无法再移动,只得就地躺下,慢慢运功疗伤。
乱葬岗上野狗野猫众多,老鼠时常出现,天黑之后孤魂野鬼成群结队。
老王行动不便,也就无法挑选食物,抓到什么就吃什么,野狗由于体形较大,他尽管想吃却对付不了,吃得最多的就是老鼠。
在这里疗伤期间,一天夜里有只女鬼纠缠不休,没完没了,十分烦人,他忍无可忍,捉住这女鬼张口便咬,原来只想惩戒一下,却发现原来鬼出是可以吃的,味道不算好,但也不太差劲,跟凉粉有几分相似,能够充饥,居然还有一些疗伤的功效。
此前他从来不知道鬼也可以吃,没听说过也没想过,经此尝试之后,他开始经常性吃鬼,有时捉到十恶不赦的邪灵,就干脆吃掉。
他在乱葬岗休养了整整半年才基本恢复,回到城里之后,贵财子已经离开,不知去了哪里。
他心灰意冷,除了找贵财子报仇血恨之外再没有其它念头,于是重新开始浪迹天涯的生活。
那个时代资讯不发达,世道混乱,人祸天灾没完没了,想要全国范围内找到一个人是很困难的事。
老王游历了几年,一直没打听到贵财子的消息,后来遇上刘永福将军招募人员,当时的老王经济状况极糟糕,为了混个体面的生活,于是就加入黑旗军,后来得到赏识,成为了刘将军的幕僚。
仇敌
听到这里,秋水问,以后还有没有和贵财子相遇?
老王点头说有,并且有好几次。
刘永福与鬼子作战兵败台岛之后,回到大陆,老王此时身心俱疲,于是告辞离开,寻到一处风水甚好之地静修了一年多,然后继续游历,想要找到仇敌。
几年之后,老王在香港找到了贵财子,这时的贵财子已经老态隆钟,看上去与普通八十岁老头相差无几,丝毫没有修炼长生术获大成者应有的气质形象。
然而这时的贵财子身为当地巨商兼黑道头目,主营业务是贩卖鸦片和走私各种商品,其中还有一项生意就是把内地劳动者卖去美洲和欧洲做苦工,即俗称的贩猪仔。
此时如果公平决斗的话,贵财子必然不堪一击,然而老王仍然未能得到这样的机会。
贵财子身边保镖成群,全都佩德国造之洋枪,装备比广东巡抚的卫队还要更好。
虽然已经垂垂老矣,可是贵财子的眼力和修道者特有的感应仍然保持得挺好,甚至比几十年前更加敏锐,老王根本没有机会接近百步之内,动用法术远程攻击也没用,贵财子的手下全都被控魂术洗过脑,一个个视死如归,以充当人体盾牌为荣。
老王在贵财子住宅和商号周边转悠了三个月,期间挨了四枪,幸好均不致命,最终伤情越来越严重,渐渐无法再坚持下去,只得放弃此次复仇行为。
老王避开了贵财子的耳目,躲到海边一个小渔村内,修养半月之后逐渐痊愈,帮一名寡妇做事换取食物和住所,这位寡妇名叫阿兰,年仅二十出头,丧夫不久,没有子女,老王与她颇为投缘,很快进入状态,两个天涯沦落人开始相濡以沫的生活。
这时的老王琢磨着贵财子已经命不长久,既然无法杀掉这厮,那么不如等待其一命呜呼,到时候去地府认真修理这恶棍也算是复仇的好办法。
于是他留意打听城内传来的消息,盼望贵财子早死。
阿兰怀孕,肚子渐渐大起来,老王得知自己有了孩子,喜出望外,决定暂时打消复仇的念头,专心过日子,好好照顾家人。
愤怒
一天早晨,老王到海边修补渔船,同时趁着退潮之机捡点螃蟹之类海产,一名邻家小孩跑过来,说出大事了,城里来了一伙蒙面汉子,开枪打死了阿兰,然后放火烧屋。
老王悲愤交加,一路狂奔回到渔村,只见房子已经烧成一堆黑炭和残砖烂瓦,阿兰的尸体被埋在废墟中,已经成了焦炭状,惨不忍睹。
老王生平从未像这样怒火冲顶,两眼发红,一心只想复仇。
他骑上一匹马冲向城市方向,途中看到两辆停在路边的马车,其中一辆车轮坏了,无法再前进。
看这伙人的装束和携带的枪枝,几乎可断定就是杀害阿兰的凶手。
老王隐形之后下了马,步行靠近这伙坏蛋,听其交谈,确认暴行是其所为之后立即开始痛下杀手,八名枪手和两名车夫促不及防,在一分钟之内全部毙命。
老王从尸体身上找到三只装满子弹的枪,翻身上马直奔贵财子的住宅,在距离目的地三百米开外弃马,隐形潜近院墙,然后混入其中。
未曾想贵财子不在住宅内,杀掉几名家丁和保镖之后,老王捉住一名貌似管家的人,逼问之后得知贵财子去了商号。
老王冲向商号,却不料中了埋伏,他施法隐形,但是地上已经撒了一层沙土,踩上去之后脚印非常明显,周边屋顶和窗子后面早已经有数十名枪手严阵以待,加之有贵财子坐镇指挥,双方实力差距实在太大。
老王发觉中了埋伏之后想要溜走却已经来不及,身中数弹之后失去行动能力被擒。
浑身是血和弹孔的老王被牛皮绳捆上,拎到贵财子面前。
苍老如同一只病猴的贵财子哈哈大笑,说小师侄这下你完蛋了。
老王说:“你也快完蛋了,地府那边的许多被害的师兄和师叔还有叔祖已经知道是谁害人,正等着你去,死掉之后有你好看的。”
贵财子说:“你一定很奇怪我明明修炼长生术,为何会老成这副模样,我可以告诉你,因为我找到了比长生术更好的办法,那就是夺人躯壳,占尸还魂,而且这样做的过程当中不会损失一丁点功力,甚至有可能会变得更强,因为占尸还魂之后,可以拥有原主的大部分记忆和经验,如果我夺了一具博学大儒的躯壳,我就是道士加大儒,我会变得更强,根本不必去地府报到,让那些笨蛋在下面等一万年吧,哈哈。”
借尸还魂
躺在血泊中的老王不禁大吃一惊,同时颇感失望,怎么也没有想到,贵财子这厮居然练成了保全记忆转生的法术。
他仍有点怀疑,贵财子真能够做到吗?千百年来无数修道者苦苦研究的难题真让这家伙破解了吗?
一直以来,绝大部分人死后都会乖乖去地府报到,等待重入轮回的机会,或者滞留在人界当游魂,除此之外,借尸还魂当然也是办法之一,但是有巨大的风险和麻烦存在,阴魂如果进驻一具新鲜热乎的尸体,如果较为相配的话,倒是能够让尸体活回来,做得好一些的完全可以继续混在人群当中生活,但是最大的问题在于,进入一具尸体之后,死者从前的记忆和经验会影响到阴魂的思维和意识,如果阴魂自我意志和个性不够强的话,有很大可能反被死者残存在大脑中的思想给控制住,慢慢溶合掉,最终让阴魂失去自我意识,成为附庸甚至干脆被吞没,一点不剩下。
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作为修道者,生前好不容量积累起来的功力,死后成为阴魂一般情况下倒也能够保留一点,至少比普通的菜鸟鬼要强一些,但是如果进入某具尸体内借尸还魂,功力将会失去大部分。
上述观点是无数代修道者前仆后继研究出来的,已经被整个业界认定是不可违背的真理。
然而现在,贵财子却声称找到了办法颠覆这一切,老王怎么能够不惊讶。
贵财子得意地笑,往老王身上扔瓜子壳和果核,还吐痰。
老王挣扎着说:“贵财子,你不可能超越生命的极限做到无损失的借尸还魂,除非你已经不是人,成为某种妖魔,这才有可能实现。”
“只要能够活得风光体面,成为什么东西都没关系,我想要的是永生不死,不断的修炼和积累,最终成功飞升或者进入到前所未有的境界,至于以何种方式来实现,我认为根本无关紧要,成功,本来就不必选择手段,怎么方便怎么来,欺骗别人也罢,戏耍大众也好,都没关系,我身为出类拔萃的人,就应当高高在上,做非常之事。”贵财子说。
“你这么坏,一定会有报应。”老王无力地骂。
野心
贵财子笑嘻嘻地说:“海边渔村里那个大肚子婆娘是我派人杀掉的,你真差劲,简直丢天命堂的脸,居然看上一个死了老公的寡妇,这口味未免太糟糕了,我帮你获得解脱,重归自由,你应该感激才对,而不是气乎乎地忙着找我算账。房子也是我的人放火烧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小师侄你失去冷静,乖乖踏入圈套,你果然很差劲,这么容易就中计,几十年了,你虽然看着像年青壮汉,可是实际年纪已经五十多岁了,为何还如此幼稚,我真希望你能够狡猾一点,这样的话咱们就可以多玩玩。”
老王气得说不出话,嘴里冒出一些血沫,咳嗽了几声。
“待会我要把你扔到油锅里煎炸,弄成一个黑乎乎的丑尸体,让你的魂魄变成一只丑八怪,到了地府连最差劲的鬼婆子都看不上你。”贵财子狞笑。
“你有什么事冲着我来就可以,为何要祸及无辜者?”老王说。
“我贵财子杀人还需要问问有谁同意或者不同意吗?傻蛋,因为我是恶棍,而恶棍做任何坏事都不需要理由和借口,我想杀谁就杀,这种不受任何限制的感觉多么美好,可惜你体会不到了。”贵财子说。
“人在做,天在看,现在你风光得意,坏事做绝,将来必定会有相应的惩罚,十倍的报复到你身上。”老王喘着粗气说。
“哈哈,你好好学一学历史,谁要是杀掉一个人,就是严重的犯罪,必须斩首抵命,但是谁如果能够杀一百个人,他就是英雄好汉,若是杀掉成千上万的人,便可成为王候甚至皇帝,甚至能够变成神话一般的存在。我问你,你哪只眼睛看到那些杀了上万人的家伙遭到报应?今天在庙堂之上统治你的那些人,他们的祖先怎么得的天下,难道是靠唱歌跳舞换来的?还是经商赚钱买来的?”贵财子大声说。
“看来你有野心,可惜生不逢时,只能做商贾。”老王说。
“我之所以没成为王候或者皇帝,是因为我没那兴趣,否则的话,说到杀人,我可以自信地宣称,这正是我的特长,普天下很难有人能赶上我的能耐,当年如果洪秀全在败亡之前几年把军政大权交给我打理的话,天下早已经易主,只可惜那家伙目光短浅,只知道享受和内斗,毫无容人之胸襟,最终葬送大好局面,落得可悲下场。”贵财子自信满满地说。
逃生
老王说:“你已经坠入魔道,如果迷途知返,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或能挽回一二,他日报应降临之际,少受一些惩罚。”
贵财子说:“你懂个JB,我一直在努力修炼,只是采取的方法与手段与你有所不同罢了,我总是在寻找捷径,寻找一种可以快速成功并且省事的好办法,如今我终于找到了,而你呢?就算今日你没被我逮住,可以一直躲在深山老林里修炼长生术,你又能活到三百岁吗?除非你得道飞升,否则的话,至多坚持到两百岁,然后让天雷劈死,这一切早已经注定。”
老王闭上嘴,不再说话,心里明白贵财子说得没错,这事有先例,嘉庆年间,天命堂一位修炼长生术的长者过两百岁生日的那天,饮了几杯酒之后上茅房,回来途中突然遇上晴天霹雳,击中身体而暴亡,死后其它人为这位长者招魂,得知其死于天雷,因为修道是逆天行事,成就达到一定的阶段,自然会有种种莫名其妙的考验和阻力,即俗称的天劫。
贵财子命令手下持刀走过来,准备把老王斩成十几块。
这一次,贵财子的拖沓和不紧不慢给了老王逃生的机会,此前他一直在做准备,想要把最近这些年来练就的逃生绝活使出来。
他已经能够不必张嘴,仅仅只在心里念咒就可以打开一扇门,通往其它空间,只是由于不够熟练,必须费很长时间,而且很消耗体能。
先前贵财子的多话给了他足够的时间做准备工作,现在,他已经可以消失了。
六名家丁走过来,围成一团,高高举起手中的刀,准备把老王砍成碎块。
然而他们突然沮丧地发现,脚前面的地板上突然没了人,只剩下一滩血污,他们以为这是某种障眼法,于是仍旧挥刀狠狠斩落,但是令人惊讶的事出现,刀刃重重撞到坚实的地板上,弄出了大量的火光。
老王已经在另一个空间内,这里黑暗无光,气温极低,必须施出几道灵火符才能坚持住。
他口袋里还保存着来自鬼形体的两条胳膊,此时正好用于充饥,吃鬼对于他而言有极好的疗伤效果。
他明白这样的法术在贵财子面前只能使用一次,下一回如果再被擒住,他将不可能得到这样的逃生机会,贵财子肯定会直接干脆地把他弄死,迅速斩碎尸体。
浪迹天涯
就这样,老王逃过一劫,保住性命。
躲藏了几个钟头之后,他离开异空间回到人界,找到一处僻静之地养伤,这一回整整用了两年多才基本康复,然后又用了三年多的时候闭关修炼。
当他再次出山时,贵财子已经死掉,曾经风光一时的贵财商号经营规模缩小了很多,不足原来的五分之一,如今的商号由一名二十来岁的年青男子掌控。
老王找到机会近距离仔细观察,确认这名年青男子身上没有附着任何道法,跟踪几天之后,他寻机捉住这名男子,经过交谈之后得知,这年青人是一位落难皇族,到香港避难,有志于商业,于是入股本地赫赫有名的贵财商号,未曾想被贵财子老儿耍了一道,买下一个名不符实的大空壳,如今正犯愁怎么维持下去。
老王深感失望,在香港逗留了一年多,期间去过几次地府,找到了阿兰,这位被烧死的女子如今与死掉的前夫相聚,日子还算过得去。
老王在香港最终未能找到有关贵财子的线索,最终只得离开,继续浪迹天涯的生活,四处替人看相降妖捉鬼为生。
由贵财子的一贯作风和性格上看,他估计这恶棍不会离开这个国家到海外去,应该仍然留在这边,按照以往经验,贵财子总是会选择站在得势者一边,寻机捞取最大利益。
由此推想出大致轮廓并付诸实践,花费几年之后,他终于找到贵财子,这时这恶棍成为北方一位大军阀的幕僚,经营了上百家当铺。
这时的贵财子占据了一名留洋博士的躯壳,被称为大才子兼商业天才兼再世孔明,在北方那个大城市里算是风云人物。
这一次,老王仍然没有得到与贵财子公平一战的机会,贵财子身边总是有多位带枪的保镖,就算睡觉和喝茶时也不例外。
贵财子甚至从其它门派请来几位厉害的修道者,镇守在住宅内几个方位。
老王想出一个不是办法的招数来,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揭露贵财子的真实面目,然后要求与之公平决斗。
结果可想而知,报馆被查封,同时进行的还有全城大搜捕。
这时的老王当然不在乎普通兵丁的追捕,很容易就可避过,那时的城市已经很大,又脏又乱,加之资讯不发达,某个人想要刻意躲藏的话,简直就不可能被找到。
复仇
在城市里混了几年,老王发动了四次偷袭,均未能取贵财子性命,其中两次距离成功最近,给贵财子留下了轻伤,一次子弹击中其大腿,一次用鹅卵石砸伤其额头,仅此而已。
倒是贵财子的手下给老王造成的伤害更严重的多,前后十几次中枪,数次差点丧命。
当时的国家风云变幻,城头的大王旗不断易主,期间贵财子总能做到先知先觉,提前选择有前途的阵营投靠之,始终成功地站在得势者一边,这恶棍一百多家当铺的生意依旧兴旺,还做起了鸦片和外贸,甚至搞到几艘铁甲火轮船搞远洋航运。
老王觉得仅凭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法消灭贵财子,有心效仿仇敌的做派,于是转而投靠到北方大军阀的敌对方阵营当中,期待能够借助外部力量完成复仇大计。
老王在这边好不容易从普通一兵混到了营长职位,参加了近百场大小战斗,从岭南进军到江北,眼看手下渐渐有了些实力,距离报仇之事近了一些。
却不料贵财子再次转投南方阵营,而且大受欢迎,凭其财力和名声,居然初到就打入了中高层领导圈子里。
一次大检阅,老王站在队列当中,带领几百号人从台下走过,看着台上洋洋得意地站在台上的贵财子,愤怒难当,却无计可施。
老王想要搞偷袭,却找不到下手的机会,贵财子无比奸滑,似乎总能够预知危险临近,几次均不露声色地逃过刺杀。
倒是老王情况不妙,接连被派到最危险的战场上充当攻坚先锋,面对最强悍的敌人,结果屡遭败仗,手下的兵士数量越来越少。
老王不忍再看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弟兄一个个死掉,最终挂印而去,回到家乡的深山内隐居,决定不问世事,一心修炼,待他日能力有所突破之后再出山找贵财子算账。
复仇的念头时时在他心中闪现,挥之不去,回乡之后的几十年间,他先前三次下山,寻找贵财子的踪迹,每次均能找到,但是都无法靠近这恶棍。
贵财子一如既往地选择得势者投靠之,这厮换过三次躯壳,先后做过大汉奸,大叛徒,后来又成为大奸商,最近的一次终于犯下错误,倒了大霉,被当作卖国贼当众枪毙。
原来如此
现在情况已经比较清楚,四十年前,贵财子的魂魄附着到被石头砸死的扁晓雀身上,然后立即占据了主导地位。
那年头横死的人挺多,贵财子为何这么做倒也不难猜,这厮此前顶替名人身份之后吃尽苦头,总结出的经验教训是名人贵人不能当,还是做个普通人最好,以免被弄成专政折磨对象,在那个时代,这确实是比较合理的选择。
后来情况有变,渐渐向受限的怪异市场经济发展,于是顶替扁晓雀身份的贵财子再次开始活动,发挥其搞歪门邪道经商赚钱的能耐,迅速发迹。
不难想象,如今世道,像贵财子这样的恶棍确实可以混得挺好,说是如鱼得水也不为过。
秋水和小梦颇为惊讶,愕然看着老王,心里均想法很多。
这时外面天已经大亮,一些施工人员正在花园里忙碌,种植各种花草,几辆货车开到院子内,开始搬下桌椅和床以及其它一些用品。
老王苦涩地说:“几十年前,我一直比贵财子强,但是现在,我可以断定自己斗不过这家伙,他明显比我更优秀。”
“为什么这样?难道你最近这些年来没有认真修炼?”小梦问。
“对,最近几十年来我生存颇为艰难,安心练功的时间太少,许多功课都拉下了,躺在台子上面对刀子的时候我拼命回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段不用念出声就可以施术的咒语,现在时过境迁却想起来了,看来我确实已经有些老,而贵财子却明显有进步,似乎取得了某种突破,我与这恶棍之间存在的差距很大。”老王说。
“对付附着在扁晓雀体内的贵财子也许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困难,我和阿牛还有朗淡平和沈浪都有过许多次机会打死他,只可惜,我太过小心慎重,最终错过了机会。”小梦说。
“那是因为贵财子对你们没有防备,否则的话,你们根本没有任何机会。”老王说。
“我们今后怎么办?”秋水问。
“我想了想,还是逃远一些,先避避风头再说,看会不会有某个英雄人物出现,把贵财子给收拾了。”老王说。
慷慨激昂
老王的观点与秋水不谋而合,既然暂时打不过,那么逃远些就是选择之一。
只要找上门来的并非扁晓雀,那么就能够抵挡,如今的扁晓雀很忙,未见得有时间能够抽空御驾亲征。
中午十二点,太阳当空照,小鸟在乱叫,秋水驾驶辉腾在前,车内坐了小梦还有老王,两只大狗坐在老王旁边,不时伸出红乎乎的舌头轻轻舔这位大法师的脸和胳膊。
阿牛驾驶昂科雷在后,上面坐了程灵素和朗淡平,还有女鬼冰儿。
一路还算畅通,就这么驶出城去。
众人打算到远郊的温泉镇避一避,由于有些逃难的味道,所以选择了一处距离寺庙很近的地方,据说附近还有驻军,有许多个度假村就是军官的亲戚负责经营,非常安全。
沿着绿树成荫的狭窄公路驶出四十多公里后,抵达目的地,途中没发现跟踪者。
小梦初次与情郎出游,兴致颇为高昂,一路上嘻嘻哈哈很开心。
老王听说度假村里有俄罗斯小姐,一个个黄头发蓝眼睛,肤白胸大腿长,很是向往,恨不得立即赶到那边去,好好折腾一番。
小梦把手伸出窗外,朝后面的车挥手,程灵素同样伸出手来摇动回应。
“自古以来,给汉人造成伤害的外族当中匈奴实在算不上什么,南宋时的蒙古人最为可恶,杀掉了无数的汉人,毁掉了当时地球上文明程度最高、科学技术最为领先的宋王朝。其后最可恶的就是俄人和日本鬼子,老毛子生性残暴邪恶,侵占咱们国土最多,杀害和驱逐无数平民,还居心不良地把一些怪异和荒谬的思想推销过来。鬼子也是同样的可恨,那些事大家都很清楚,我就不说了。”老王咬牙切齿做出慷慨激昂状,“今日终于有机会在俄人婊子身上找回一点公道,我一定不负众望,给大家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老王,可惜你岁数大了,否则的话去鬼子国当毛片男星,就可以源源不断地讨回公道。”秋水乐呵呵地说。
“是啊,真有几分遗憾,可惜我已经有点老了,否则的话,哼。”老王仰天长叹,“昔日宝剑今菜刀,光阴逝去,岁月如梭,不胜悲乎。”
温泉镇就在前方一公里之外,远远看过去,绿树中一幢幢别墅若隐若现,风景极佳,确实是疗养度假好去处。
缺陷
想到此时距离超级资深恶棍扁晓雀已经有至少四十多公里远,众人均感觉心情不错。
这时天刚黑,菜肴刚刚送上餐桌,红色的酒倒入杯中,旁边有打扮成少数民族模样的姑娘在唱歌跳舞,看上去蛮像那么回事。
老王刚刚从俄罗斯小姐的房间里走出来,虽然他老当益壮,但是故意的长时间折腾仍让他感觉疲惫。
不过无须为老王担忧,只要有足够的肉和酒,他很快就会恢复状态,就像没事一样继续蹦跶。
冰儿缩在一只皮包内,朗淡平把皮包放在桌子上,这样的话,就可以让她嗅到菜肴的味道,而阴魂只需要这个味就能够避免饥饿并解决温饱问题。
吃饱喝足之后,与贵财子兼扁晓雀有关的话题再次出现,好象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在座众人都必须面对。
秋水问为什么有很多阴魂与扁晓雀为敌,有一些阴魂却服从扁晓雀的调遣,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很听话的样子。
老王说:“这是因为贵财子能够让阴魂与尸体溶而为一,然后像正常人那样活下去,所以很多想还魂的鬼都愿意做其马仔。估计那恶棍手下里有不少人就是这样的生存状态,许多所谓的名医和忠实粉丝都可能是此类准怪物。”
至今老王仍然习惯性地称呼那恶棍为贵财子,而其它人更习惯称其为扁晓雀。
“你能不能让冰儿也像这样与某具合适的尸体合而为一,然后像正常人那样生活下去?”朗淡平看了看皮包,小声问。
“我可以做同样的事,但是有必要告诉你,贵财子搞的所谓还魂术有很大缺陷,这种事由我来做效果可能会更差一些,因为贵财子对于起尸术方面有独到的研究,可就算是这样,在他主导下,仍有许多阴魂在与死人合而为一之后行为和性格变成怪异,吃人肉干坏事,简直丧心病狂,我担心,你的冰儿在还魂之后可能会变成那副模样,就像那些准怪物在太平间里所做的那样。”老王严肃地说。
皮包里传来冰儿怪异的山区口音:“不必这么麻烦,淡平如果看上谁家女子的话,我来个强行附体就可以。”
“那样乱来的话,你将不再是你,而是变成其它某种可怕的东西。”老王说。
遗嘱
入夜,老王声称要讨回一点公道兼扬我国威,然后搂着俄女再次进入房间。
秋水和小梦泡在小池子里戏水,朗淡平和冰儿呆在房间里不肯出来。
阿牛看了看程灵素,小心翼翼地说:“程小妹,你想不想生孩子,我很乐意帮助你。”
“你相貌不够帅,身材不够高,脑子也不怎么聪明,总而言之,基因太差,我不会考虑你。”程灵素干脆地说。
“我觉得自己比起秋水并不算差。”阿牛嘀咕。
“对,差距并不大,至多三到五光年那么远而已。”程灵素说。
“我琢磨着,你是不是喜欢上秋水了?变成真正女人啦?”阿牛说。
“我更喜欢小梦姐姐,只是她跟秋水成了一对,君子不夺人所好,我只能说声遗憾了。”程灵素说。
“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泰国安装JJ?”阿牛问。
“不着急,等什么时候找个合适的男人生下孩子再说,如果先把JJ装上的话,我就生不了啦,这么优秀的基因无法传承下去是不可饶恕的。”程灵素说。
“别生个像你一样的女同志。”阿牛无精打采地说。
“我的孩子可以自由选择性取向,喜欢同性还是异性我都不会干涉。”程灵素说。
这时一名年青女子走进包间,为程灵素和阿牛斟酒。
这名女子先前已经来过几次,所以并未引起注意。
阿牛喝了一点酒,觉得味道有些奇怪,微微有些腥,还有点咸,感觉就像——被稀释的血。
“这酒有点不对劲。”程灵素说,她没有喝,仅仅只是用鼻子嗅了一下就察觉问题。
“没有老鼠药吧?”阿牛说话的同时想到自己刚刚喝了一口,不禁感觉到难受,很想吐出来。
“好像没有,我不太肯定,你如果有什么遗嘱请赶紧说出来,以防万一,我一定会照办。”程灵素严肃地说。
“我的钱你和淡平还有秋水三个人平分掉一半,剩余部分弄成十份,每年送给我父母一份。”阿牛说。
“还有其它的吗?”程灵素问。
“暂时好象没了,我得想一想。”阿牛说。
狗血酒
程灵素大叫:“服务员,过来,解释一下这酒怎么回事?”
阿牛则转过身去,用手指挖喉咙,想要把刚喝下去的东西呕吐出来,折腾了几下却未成功。
服务员慢慢悠悠走进来,身体有些摇晃,像是喝醉了一样,站到阿牛身边,伸手扶住桌子,似乎这样才能够站稳。
“有事吗?”服务员小姐有气无力地说。
“这酒怎么回事?”程灵素大声问。
服务员低下头,用鼻子凑近酒杯嗅了一下味道,然后慢吞吞说:“不好意思,弄错了,把给隔壁贵宾的狗血酒倒给了你们。但是你们并不吃亏,因为这个狗血酒是非常贵的,系上等高度白酒加上狗身上刚放出的血以及其它一些原料,精心调配而成。”
“里面没有老鼠药或者其它毒药吧?”阿牛紧张地问。
“当然没有,这里的老板是防卫厅长官的侄子的表弟的姑妈的哥哥,这么有身份的人经营的大产业,当然不可能做那种事。”服务员的语速渐渐快起来一些,显得稍微正常了一点。
“无毒就好。”阿牛长出一口气,感觉轻松了许多,毕竟命暂时保住了。
“拿一瓶智利红酒来,带一个拔塞器来,我自己开瓶。”阿牛说。
“好——的——,马上就到——。”服务员再次恢复慢吞吞的语速。
“小妹妹,你怎么啦,为何说话老是鬼声鬼气的?”阿牛说。
“是吗?我会注意,请原谅。”服务员硬生生挤出一个笑容,弄得嘴周围出现了皱纹。
程灵素这时渐渐觉得情况有些不对劲,这个服务员的脸看上去怪怪的,跟曾经见过的尸体有那么几分相似。
“不必拿酒了,我们已经不想喝。顺便问一下,你是人吗?”程灵素问。
“这个我不太确定,先前肯定是,现在说不太好。”服务员摇了摇头。
程灵素离开椅子,缩到阿牛背后。
“出什么事了,可以说给我听听吗?”阿牛问。
“外面起雾了,什么都看不清楚,除此之外也没什么。”服务员说。
阿牛这时再也坐不住了,从椅子里一跃而起,差点撞到程灵素。
呼唤
服务员依旧目光呆滞,面部的肌肉有些扭曲,肤色显得过分苍白。
阿牛拖着程灵素,跑到走廊里看外面,发现果然有很浓的雾,把这间度假村的门厅给挡住了,看不到花园,也看不到其它地方。
程灵素小声问这位不知是什么东西的服务员:“其它人呢?”
“刚才都在那边的房间里看电视打牌,现在不知道哪去了。”服务员慢吞吞地说。
阿牛说:“我们得去找秋水和老王还有朗淡平。”
“对,大家聚在一起更安全。”程灵素的声音有些颤抖。
两人也没管身后的服务员,而是快步向楼上走,因为众人的房间全都在三楼。
走到楼梯中段,再往上,然后进入走廊。
这时诡异的一幕出现了,他们惊讶地看到,自己仍然在二楼的咖啡厅内,桌子上放着没喝光的狗血酒,据说大补的玩艺儿。
一只苍白发灰的小手轻轻拍了拍阿牛的肩膀,然后服务员有气无力的声音在后面响起:“你们干嘛去了又回来?”
“遇上鬼打墙了。”阿牛沮丧地说。
程灵素却已经沉不住气,扯着嗓子大喊:“秋水,老王,小梦,朗淡平,你们能听到我的呼唤吗?”
她的叫喊确实很响亮,甚至可以听到回声。
然而没有任何反应。
阿牛还算比较冷静,小声说:“根据我的经验,现在咱们已经失陷到一个异空间内,现在需要做的事就是保持镇定,等待救援,或者等待天亮。”
程灵素说:“如果太阳总是不肯出来怎么办?”
“那样的话,我们就若无其事地等待,太阳总会出来的。”阿牛说。
“老王跟俄罗斯婆子折腾够之后就会出来,到时候他们将发现我们不见了,肯定会到处寻找,老王那么厉害,一定会有办法的。”程灵素说。
服务员说:“也许他们跟你们一样倒霉,遇上了别的麻烦事,无法提供帮助。”
“不可能的,老王是活了一百几十岁的资深大法师,没有什么事他摆平不了。”阿牛说。
“也许这一次是唯一的例外。”服务员冷冷地说。
百鬼大阵
程灵素和阿牛走到靠墙位置的一张桌子旁边坐下,开始拨打电话给秋水。
没想到的事发生了,居然能够打通。
然后秋水和小梦牵着手走下楼来,问阿牛发生什么事了。
然后老王和衣着不整、露出一只咪咪的俄罗斯小姐也走出来,接下来是腋下挟着皮包的朗淡平,女鬼冰儿就在皮包里。
阿牛大声把情况告诉了其它人,然后伸手拖过服务员小姐,示意其它人看这位苍白的脸和怪异呆滞的表情。
老王说真没劲,不就是一个被鬼上身的小妞吗?值得为这种不值一提的小事影响到扬我国威的百年大计吗?真是的。
“你能不能让外面这些雾散开,让这位小妹妹恢复正常?”阿牛说。
“我没办法让这些雾散,但是可以帮助这位小妞驱邪。”话说出口,老王转头再看,却发现服务员小姐已经不见了,于是接着说,“这是一个百鬼大阵,也就是说,一百只以上的恶鬼齐心协力配合搞出来的东西,但是不必担忧,等到天亮之后,一切自然会烟消云散。”
“我们会有危险吗?”秋水问。
“暂时我还没看到有什么能够威胁到咱们的东西出现,估计没事。”老王乐呵呵地说,“现在我打算回房间去,继续扬我国威,待会如果情况有变化,你们就大声喊,我会立即冲出来,保护你们。”老王说。
“你能不能就在这里扬我国威,这样的话,我们可以更方便的为你喊加油什么的,同时顺便观摩学习。”阿牛说。
老王看了看周围,发现人太多,觉得阿牛的提议明显不对劲,貌似无法照办,于是咧嘴笑了笑,有些惭愧地说:“我还是回房间去吧,那里的床较为宽大,适合做严肃的事。”
众目睽睽之下,老王搂着嘻嘻哈哈笑个不停的俄妞,走上楼去,居然也不曾再次绕回来。
秋水长叹:“唉,怎么这样,应该找一只鬼来沟通一下,问问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扁晓雀派来的?”
被鬼上身的服务员慢慢从一张桌子下面钻出来,摇摇晃晃走向秋水。
鬼上身
秋水与服务员交谈,问她是不是被鬼上身了?
服务员慢吞吞地说:“好象是,我不太肯定。”
“那么我应该称呼你为鬼小姐吧?”秋水说。
“人家这不是活得好好的吗?”服务员鬼声鬼气地说。
“好的,我就不称呼你为鬼小姐。这么说吧,为什么我们会遇上这样的事?我是指外面的百鬼大阵。”秋水手指向窗外。
“我也不知道,我就是很普通的一个服务员,乡下来的,到这里工作才几个月,到现在每天做梦仍然梦到种田放羊喂鸡什么的,如此复杂的事我完全不明白。”服务员有气无力地说。
“你现在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没?比如一些从未经历过的事出现在思维里,一些陌生的城市和陌生的人显得特别清晰。”秋水又问。
“好象有。”服务员说。
“附着在你体内的鬼想要传递什么信息给我们?你应该知道一点吧。”秋水问。
“哦——想起来了,似乎有个声音在提醒我,叫我通知你们,赶紧回城去,向那个扁晓雀的老年胖子投降,因为他特别的伟大,伟大到冒烟,你们应当把老王绑起来,作为见面礼送给扁晓雀。”服务员说。
秋水与小梦面面相觑,心里均在想,看来这伙鬼是扁晓雀一伙的。
女鬼冰儿从皮包内钻出来,凑近服务员仔细看了看,之后严肃地说:“这个味道有点熟悉,好象是从前在医院里游荡时见过的一个姐妹,但是有点不对劲,我隐约记得,那个姐妹与扁晓雀没有仇怨,只是觉得医院里热闹,所以溜进来呆着,跟大伙一起玩耍,后来好象还投靠那恶魔,想得到一个借尸还魂的机会。”
秋水不禁开始紧张起来,严厉地问:“你和其它鬼到底想干什么?”
“我也不太清楚,反正有些迷糊,弄不清楚到底怎么了,感觉像是在做梦一样,要不你掐我一下,看我会不会疼。”服务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