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暗纪》作者:金属裂纹【完结】 > 书香门第☆暗纪.txt

第 36 页

作者:金属裂纹 当前章节:15064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18:13

“嗯。”丁强点点头,又往喉咙里灌了口冰凉的茶水,面无表情地放下茶碗,一只手放在桌子上四个指头波浪般节奏分明地轮流敲着桌面,沉默了片刻说,“做得不错,上次也是你安排的人手,这一次,不会出意外吧?”

“不会,按您的意思交待过那几个佣兵头子,出发的时间和目的只有他们几个佣兵头子才知道……他们能在邺城闯出一番局面不容易,如果言而无信就是自己砸自己的招牌。”心腹的分析一针见血。

佣兵佣兵,顾名思义,是被人雇佣的兵,这一行干的是刀头舔血的活儿,不过总的来说还是保镖的委托多过袭杀的任务,如果名声臭了……哪个雇主敢雇佣名声不好的佣兵?嫌命长了是不?

丁强没说话,默认了心腹的说法,低着头慢慢地摸了摸鼻子,眼中的杀意一闪而逝:“你回去吧。”杀掉心腹固然一了百了,可盐铺里的人手本就不多,突然间少了一个更惹人怀疑,而且怎么处理尸体也是个麻烦。

最重要的是别看前后两次都是通过心腹安排的人手,可他并不知道丁强雇他们到底要杀谁,就算消息传出去,他也大可一问三不知,把责任全都推出去。

“是!”差点在生死线上走一圈的心腹丝毫没意识到危机,答应一声之后离开了密室。

丁强眼睛盯着密室的角落,手指无意识地转动着桌上的茶碗,突然一声冷笑自言自语:“哼哼,金四……”

被丁强惦记的金四此时意气风发,不断地吆喝着手下准备了发。

不久前的那次屠杀让他狠狠地赚了一笔大的,这才没多久,雇主又找了上来,又是一笔大买卖,合着就该着他金四发财!

上一次他买通了城卫官提前取出弓箭,一举奠定了胜势,他自然不会放过这条门路,钱财送上之后,没费多少时间就再次拿到了他需要的武器中,为了低调些,不让自己显得太招摇,金四将手下的人马分成三队,从三个不同方向的城门离开邺城之后汇合到一起再向目标进发。

就在金四离开邺城不久,另外两个佣兵团不声不响地离开了邺城,出城后两伙人的头头凑到一起耳语了一阵,达成一致后分别出发了。

因为他们出城的时间晚一些,所以若即若离地缀在金四的身后,没多久金四就发现了身后的队伍,他立即意识到这些人和自己的目标相同——不久前的那次任务不也是请动了三家佣兵么?要不是他机灵,怎么会成为笑到最后那个人?

金四想到这儿顿时计上心来,立即命令手下暂时撤到一边休息,但说是休息,其实刀不离手箭不离弦,随时准备暴起伤人。

后面的队伍并没因为金四停下而停止,反而直接越过金四的人马走到了前面,不过由于后面两波人马拉开了一点距离,金四在让过一波同行之后便慢慢地跟在后面,想和上次一样捡个便宜,可没过多久,后面的人就赶了上来,金四正想故伎重施,不想前面的人马突然停住,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回头,一声不吭地和后面的人一起把金四的人马夹在了中间。

金四心中大叫不妙,可这时才醒悟已经来不及了,无数箭矢同时从前后肉队人马之中射向金四的队伍,顿时一阵大乱,惨号声、喊杀声混成一团,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的金四根本来不及指挥,手下的还击零落而无序,很快就被压制下来,金四狂叫着试图重新组织起有效的还击,可佣兵团的组织结构松散非常,哪是说组织就组织得了的?

金四情知大势已去,干脆混在逃跑的手下之中一哄而散。

不过他们想跑,人家可没想放过他们,一场围追堵截开始上演,围杀整整持续了半天,所有的人至死也没弄明白这两伙佣兵是为了什么向金四下手。

坐镇盐铺的丁强得知了金四败亡的消息之后就像拔掉了心头的一根刺一般狠狠地舒了一口气,这下李冉想查也找不出线索,他自己不说,再也没人知道杀人灭口的事了。

地下城里李冉还不知道短短一天不到的时间,就有一伙佣兵因为他的到来而死绝,和田联部长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换回了自己那身作战服的李冉腰间左右各挎了一把手枪,背后也多了一只背包,里面除了一把冲锋枪外,还有上千发子弹!

这把枪其实就是田部长说的那种枪的原形,别看地下城有得是比它优秀得多的好枪,但李冉思前想后,还是觉得拿一把和大家一样的枪更好些,毕竟他已经有两把极其难得的动量手枪,而且这支原型枪是按原始图纸精心制造的,想单发就单发想连发就连发,而不像即将开始生产的量产型一般将连发位置抹去的“精减型”。

子弹生产线还没开始组装,李冉身上带的千多发子弹,是把地下城所有同型号的子弹全部收集起来的结果……全是普通的有壳弹。

不过就算是这样李冉也很满意了,有了这家伙,钢弩什么的就可以直接退居二线了。

可以说这次地下城之行是满载而归。

蜘蛛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却什么也没说,送李冉离开地下城,电梯升到顶之后,一开门就看到乾晋,乾晋很客气地和蜘蛛打了个招呼,蜘蛛哼了一声装做没听见,李冉却很客气地说:“乾城主,咱们又见面了。”

————分割————

点得了急性胃肠炎,肚子一直难受得厉害,状态差到极点,强挺着码出来的,质量根本无法保证,抱歉。

一百八十四 承诺

更新时间2011-8-23 22:47:55 字数:3070

 “借兵?”乾晋紧眨了几下八字眼儿,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瞅瞅李冉身后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的蜘蛛,那表情,好像李冉的脑袋上突然长出一朵花儿。

蜘蛛冲他摊摊手一耸肩膀,表示自己什么也不知道。

“对,借兵,邺城这么大,城卫的数量肯定不少,借给我一些无关痛痒,等我拿下了山南,再把他们还你就是了,反正你们都支持我那么多武器了,还差这几个人吗?”李冉厚着脸皮瞎掰,可劲地鼓动乾晋。

“慢着!”乾晋虽然是地下城放到地面上的幌子,可想当好这个幌子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你还别说,我这儿真就差这几个人!小兄弟,你这算盘打得也太响了吧?合着我们给你枪给你人,你用我们的枪和人打下山南?那我们还要你干什么呀?我直接带人平了山南多好?再说了,收几个忠心耿耿的小弟容易吗我,你一张嘴就想要几百?当是萝卜白菜呢?就算真是萝卜白菜也不可能白给你吧?”

乾晋是真没想到李冉见到他,竟然会提出这么个让人头疼的要求。

他在地下城的地位不算高,可他的位置太重要了,所以基本上没什么事情是瞒着他的,可支持也不是这么个支持法,要知道邺城的繁华远近闻名,没有强力的城卫部队怎么可能压住蠢蠢欲动的各方势力,保一城之平安?

可这是把人借给李冉的理由吗?几百个人占了整个城卫部队的五分之一,这么大的邺城,短时间内少几百人问题不大,可时间一长非出乱子不可——邺城生活安逸,城卫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习惯了这份工作和生活,全部在邺城安了家,把他们派出去和变异人玩命?

再说打仗没有不死人的,这年头死一个壮年男人就等于家里倒了顶梁柱,那可不是死一个人的事,而是直接死一家!

要是放在其他人身上哪管得了这么多,可乾晋是什么人?是地下城派出来的,地下城里实行的可是旧时代的制度,把人命看得比天大的法制势力!

这种法制制度直接影响了邺城,别的地方管不了,可在乾晋的一亩三分地上,就必须得按他的意思来,所以他绝不肯在明知山南形势逼人的情况下把自己人送去拼命。

邺城里大大小小的佣兵队伍之间龌龊不断,如果不是乾晋的强势压制,他们又怎么会一进城就老老实实的呆着?

李冉哪知道背后还有这么多弯弯绕绕,听了乾晋的话之后微微一愣,暗暗思忖乾晋这是为了劫持他的事故意为难他还是想要好处,试探道:“要是山南让变异人占了,邺城的海盐来源就得断掉,这对城主也没什么好处不是吗?”

“哈哈!”乾晋开心地笑了,“小兄弟,你真不是块谈判的料子,就算没有山南的海盐,难道邺城就吃不上盐了?我也不想和你绕圈子浪费时间,我也跟你交个实底,现在我这儿剩下的城卫只有一半儿,另外一半正守在南邺通道的北出口之外防备变异人,想让我派城卫帮你肯定是不可能的事。”

“什么?变异人不光打进山南,还想……”

“不,你误会了,我们是得到变异人进占山南的消息之后,防备万一才派人看住通道口,所以在人手方面我没法帮你,即无心,也无力。”

李冉长出了一口气,失望地站起来:“那好吧,我再想别的办法。”他转身就想往外走,没想到乾晋突然叫住他:“等一等!我只说不派城卫,可不是说不帮你。”

李冉脚步一顿:“什么意思?”被乾晋拒绝的他觉得脸上挂不住,很想一走了之,不过李冉虽然做不到在利益面前对仇人笑脸相迎,但只是一点点面子又有什么了不得?能当饭吃么?

“想必你也知道邺城里南来北往的商人多如牛毛,我们从来都只负责他们在城里的安全,只要他们一出城,哪怕就在城门口被人宰了我们也不会眨一眨眼!”乾晋仿佛自言自语一样斜抬着脑袋瞅着墙壁的一角说。

“你是说佣兵?”李冉犹疑不定地说。

“不,不是佣兵,佣兵只认好处,如果你给的好处足够,他们甚至愿意直接把命卖给你,但是你现在能拿出什么来?不过你也差不多猜到了,城里有足够多的无业游民,他们对邺里来说就是不定时炸弹,城卫的大部分力量都放在这些人身上,如果你愿意给他们一个承诺,从这些人里招募一些人组织一支队伍是件很容易的事——我可以以邺城官方的名义为你担保,并且提供给养和临时营地,你看怎么样?”

李冉眼前一亮,盯住乾晋心脏跳得飞快:“你有什么条件?”说不心动是假的,就算回到山南,肯依附到他手下的鲁家指挥起来肯定不会得心应手,若是能从邺城拉出一支完全属于他自己的队伍……其中的好处不言而喻!

有这样一支嫡系,就能牵制鲁家和其他被迫投到他手下的人马,平衡各方实力,避免奴大欺主被架空的危险,让李冉怎么能不心动?

若是乾晋答应派人帮他,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问题是人马出自乾晋的手下,肯定不能完全掌握,而且早晚要还回邺城,使用起来也未必能得心应手……可乾晋就真的那么好心吗?

不过他现在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有这批人手总比光棍一条好得多吧?

想到这儿李冉狠狠地点点头答应下来,看他同意了自己的提议,乾晋露出个善意的笑容,可这个笑放到李冉眼里怎么看都觉得老奸巨滑——两人之间实在就不上交情,倒是上次潜入城主府的时候搞出不少龌龊,这年头小人满地跑君子死得快,李冉实在难以相信乾晋会丝毫不计前嫌。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之后,在不耐烦的蜘蛛催促下才结束了虚头巴脑的客套,蜘蛛带着李冉快步走出府门,把李冉往外一送,一个字也没说便“咣”一声将李冉关在门外。

门里的蜘蛛瞅着紧紧关闭的大门咬了咬下唇,呆呆地站在门里好一会才离开。

门外满脑子怎么招募人手的李冉对蜘蛛的态度毫不在意,虽然他对邺城并不熟悉,不过好在城主府不止来过一次,一边琢磨自己乱糟糟的心思一边往回走,对街道两边叫买叫卖的热闹景象视而不见。

回到丁家盐铺的时候时间已经足足过了大半天,李冉刚刚离开时还能镇定自若的丁芮早就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直转,听说李冉回来,一溜烟地跑出屋外,直到亲看看到李冉才把一颗心放回肚子里。

李冉几句话安慰了疲惫不堪的丁芮,把她哄回屋去休息,自己却叫来小六子,说有事要和丁强商量。

小六子不敢耽搁,马上报告给丁强,没多久小六子跑了回来,喘着粗气对李冉说:“请跟我来!”

李冉跟在他身后走进院子的正厅,丁强已经坐在厅里等他了。

李冉也不客气,不用丁强说话直接一屁股坐下,开门见山地说:“丁二叔,我已经得了城主的承诺,支持我一批军火回山南,但是你也知道现在山南是什么样子,根本没办法组织足够的人手,所以我想在这儿招募一批人手带回山南,你看怎么样?”

“什么?”丁强手一抖,半碗茶水泼到桌上,“你得了什么?”

“我说,邺城愿意支持我一批军火!”李冉特意将“我”字咬得极重。

“这,这怎么可能?”丁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丁家和邺城之间有秘密协议,邺城才会提供军火给丁家统一山南,现在丁家没了,这份协议失去了施行的基础,自然就再也做不得数,可李冉突然说他得到邺城的支持,岂不是等于说孑然一身的李冉和邺城之间达成了同样的协议?

李冉即无权又无势,半大小子一个有什么值得邺城拉拢的,竟然下这么大的本钱,这怎么能不让丁强又惊又怒?

李冉诧异地瞅了丁强一眼,摸了摸鼻子说:“没什么不可能的,你要是不信就去城主府问问好了。”

丁强当然不可能真的跑去城主府问这样的问题,而且李冉的的确确是被城主府的人请走的——是请,不是抓!因此丁强虽然不愿相信,可是这种牛皮一戳就破,李冉再无知也不会在这种事上撒谎,可丁强实在不愿意承认邺城竟然会支持他这么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

早知道,早知道他自己去找城主该多好?

不过现在放马后炮毫无用处,丁强再怨恨也于事无补,怎么从中得利才是他需要考虑的,当下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我不信有用么?既然你叫我一声二叔,咱们也算自己人。说吧,你想让我帮你?”

“我要在邺城招一批人带回山南……”李冉话还没说完,就被丁强毫不客气地打断:“别傻了,在这地方招人?我没听错吧?”

“怎么?”李冉愕然。

————分割————

又掉收藏了……

一百八十五 招兵计划

更新时间2011-8-24 22:17:57 字数:3365

 “还怎么?”丁强拔高了调门儿,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着李冉,“你想随便招几个人,把枪发给他们,然后再带着他们打回山南是不是?别否认,丁家已经完了,从邺城到山南这一路上也不太平,有邺城提供的军火不用,非得拿着刀剑弓弩护送军火?你可别说你想带着那么多人走岐山通道!”

李冉一愣:“不走岐山通道走什么地方?”丁家已经没了,岐山通道还用得着保密吗?再说就算他亲自带路也不能保证一路畅通无阻,换成其他人想走岐山通道,不知道得填多少人命进去还未必走得通,不然的话这么多年里怎么会只有丁家走通这条危机四伏的路?

大队人马走岐山,肯定会被各方势力和山里的猛兽盯上,他也肯定不可能照看到队伍里的每一个人,不过只要小心一点,损失少部分人,把大多数人带到山南还是有把握的。

“岐山不能走,枪也不能发!”丁强斩钉截铁地说。

“为什么?”李冉的神情慢慢地变得警惕,看丁强的眼神也带上了一丝凛然。

丁强歪着嘴角摇摇头:“你别以为我是为了保住岐山通道的秘密,邺城里知道丁家能走通岐山的人不少,跟风的也不是没有,但是到现在为止,丁家还是独一份儿!为什么不能走岐山咱一会再说,先说为什么不能发枪。”他把茶碗里剩下的半碗茶水一口抽干,丁强也算想开了,既然丁家已经没了,李冉又和邺城搭上了线,不如利用这个机会和李冉打好关系,如果李冉能打下山南,凭丁芮的关系,还愁拿不到海盐?

丁强放下茶碗,用教训自家子侄般的口气说:“你知道不知道拥有一把枪对普通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枪又是什么?现在这个世道乱成什么样了?拳头大的就有吃有喝有女人,何况是一支枪?说白了枪就是钱、是粮、是女人!在我们丁家和邺城合作之前,整个山南还能用的枪加在一起也没有十个手指头加一起多!我敢用脑袋跟你打赌,你要是敢把枪发下去,转眼的工夫你刚招来的人就得散个一干二净!”他的胳膊狠狠地在空中一划。

“你跟我说说,你招来人之后用什么办法控制他们?”

“我……”

丁强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甭管你用什么名义招人,也甭管你许给人家多少好处,肯和变异人拼命的不是迫于生计走投无路就是亡命之徒,你指望这些人忠心耿耿地跟着你打回山南去吗?有了枪,离开邺城不管到了哪儿都是大爷,抢吃抢喝抢女人抢地盘要什么没有?到时候谁还肯跟你跑到山南和变异人玩命?就算本来没什么心思的看到你发枪也得想方设法混进来搞一支枪带走。我告诉你说,哪个都不傻,带着枪偷跑还算好的,要是碰上狠的,直接做了你抢军火也不是不可能!”他拿着空碗重重地敲得桌子当当响,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他的话数九寒冬一泼冰水浇在李冉头上,顿时从头顶凉到脚后跟,

李冉再精明也还是个十七岁的大孩子,包继灌输给他的经验虽多,可他自己的人生阅历最多只能从不久前被迫离开村子算起,满打满算不过两个月左右的工夫,能指望他把事情想得多么圆满?如果不是这样,牛峰哪还用得着成立什么三人小组,直接把地下城交给李冉不就得了。

他也明白了丁强的意思,刚招来的人肯定不可靠,把枪发到他们手里有太多不能确定的变数,甚至很有可能危及自身的安全,听了丁强这番话李冉也觉得自己想得有点太幼稚了。

其实只要把招来的人聚集在一起,严格地训练一段时间,进行填鸭式的洗脑教育,这个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可他离开山南时是什么形势?现在的情况只会比当初更加恶劣,时间拖得越久,变异人在山南就越根深蒂固,李冉根本拖不起!

李冉犹豫了一下才迟疑地问:“不发枪,怎么对付路上的危险?”

“这就是我为什么说不能走岐山通道,岐山里的危险多,人手一支枪,肯定比较安全,可你招来人一时半会肯定派不上用场,所以要走就走南邺通道!”丁强说。

李冉嘴角抽了抽,神情凝重:“走南邺通道?那儿可是变异人的地盘!”

“变异人的地盘怎么了?要说以前,你让我走我也肯定不走,但是跑进山南那么多变异人之后,南邺通道里还能剩下多少人?越是看起来危险的地方往往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趁大多数变异人离开的机会钻进南邺通道一路扫荡通道里残留变异人,等回到山南之后,南邺通道也肃清了,到时候邺城的支援就能源源不断地通过南邺通道运进山南!”

“这也是不走岐山的另外一个理由,如果走岐山,运完一趟军火之后两边的联系就又断了。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条路一断就等于断了你的后路,你总不能把手下全扔在山南,亲自带人跑回来跑运输吧?你即年轻又没威望,离开大队人马,手下的人不乱套才怪,到时候你哭都没地方哭去!”

丁强滔滔不绝地将前因后果分析了一遍,讲的口沫横飞,自己给自己倒上一杯已经凉得差不多的茶水,咕嘟嘟地灌进肚子里,一把抹掉嘴边残留的水珠:“我这些话可是掏了心窝子了,你觉得怎么样?”他一点也不怕李冉听不进去,因为他说的全部都是实话,如果连这点眼光都没有,他怎么可能被丁家的老家主委以重任,担当丁家唯一一个驻外据点的一把手,而且还是位于邺城这个重要的地方。

李冉无法不承认丁强说的句句在理,加上丁强的表情十分地中肯,他嘴上虽然什么都没说,但心里却已经认可了丁强的计划:“那人的问题怎么办?招来了不发枪,直接带着走?”

丁强挠了挠后脑勺:“按说南邺通道里的变异人剩不下多少,光凭刀剑弓弩应该足够用了,但是老话说得好,计划不如变化快,里面的情况到底是什么样很难讲,最好的办法就是掺沙子,把枪发给你信得过的人组成押送队伍的核心,其他新招来的随便拿什么,等到了山南,吸收几大家族离散的人员之后再把武器发下去,到时候山南的人多,新招人的人,就不愁他们不听话。”他的心底悄悄地升出几许期待,心脏不争气地跳快了几拍。

说了半天,直到这几句才是最核心的内容——李冉一个没根没底的岐山野人,上哪找人手去掺沙子?最后还不是得靠丁家在邺城的势力?

招来的人手要安顿要安排,分派人手建立各级指挥体系,到那时丁强把心腹手下往队伍里一送,凭李冉和丁芮的关系,丁家送进去的人还不个个当个小官?等拿到枪之后就等于间接控制了这支队伍,到那时只要丁强一声令下,随时可以架空李冉的权力,不仅是刚刚招来的人手,就连邺城支援的武器也全都是他丁强的!

有了这些武器,再顶着李冉的名义继续和邺城之间的合作,拿下山南恐怕就只是时间的问题……他不仅有机会重建丁家,更有机会一统山南,建立一个强盛无数倍的新丁家!

李冉听了他的话背脊突然间升起一阵腻味,感觉就像吃进嘴里一颗老鼠屎。

倒不是李冉发现了什么不对,丁强的动作表情毫无破绽,任谁也挑不出毛病,但是李冉和丁强之间并不怎么熟悉,丁强对这件事未免太上心了一点,所以李冉表面上古井不波,心里却一直没放松警惕,丁强最后几句话一说出口,李冉马上就意识到情况不对,不过他并没想到丁强打的是什么主意,只当丁强盯上了这批军火。

按丁家和邺城的合作规模,这批军火的数量绝不会少,正如丁强所说,军火在这个世道上可不仅仅是武器那么简单,根本就是等价于财富,丁强一点不动心反倒是怪事。

不过李冉可不打算分给丁强一颗子弹,若是他控制了地下城自然不会在意,然而现在他正需要这些枪支弹药打天下,心里对丁强的印象立即打了几个折扣——第一次来邺城的时候丁强答应帮他寻找被俘虏的乡亲,因此李冉对他的印象一直还算不错,况且现在正是需要丁强帮忙的时候,更不会因为这点事和丁强翻脸。

李冉默默地想了想,记起了乾晋的话,于是拍板说:“山南几大家族已经被变异人打散了,没事的肯定是和变异人混在了一起,不管怎么样人肯定得招,乾城主已经答应用邺城的名义给我担保,而且提供给养和营地让我招人。邺城我不熟悉,所以得麻烦二叔帮忙先找个名声过得去,而且愿意和我们一起打回山南的佣兵团回来,找到之后我和他们谈条件,大不了打下山南之后把发给他们的枪当报酬,剩下的等解决了佣兵团的问题之后再说。”

————分割————

又掉收藏了……突然间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真是悲哀,当初写书的初衷是为了什么?怎么现在整天为了收藏、点击和推荐牵肠挂肚?当初一分钱也拿不到的时候,反而很有激情的一天六千字不断更,可现在呢?虽然现在上班了时间少,可这是理由吗?

说真的,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看到自己的书成绩不好,书评里冷冷清清,总觉得心里像缺了点什么,不止一次想到干脆切了不写了算了,可每当坐在电脑前,又总是习惯性地打开word。

写手真的很难做,因为写小说,每天吃完晚饭我甚至没时间陪媳妇出门走一走逛一逛……没别的意思,如果真的觉得这本书不好看不进去的话,麻烦书友退收藏的时候,能不能到书评里说一句退掉的原因?

一百八十六 困局

更新时间2011-8-25 20:02:48 字数:3136

 懒洋洋的太阳有气无力地挂在天上,李冉坐在一张漆面斑驳的长桌后,半死不活地眯着眼睛,一绺绺汗迹从他的头上、脸上一直流进脖子里,那模样仿佛一条从水里捞上来之后立即扔进沙漠里,晒得快要干死的鱼。

在他的身后是一座很大的院子,大门左右立着两根表面剥掉一层的水泥柱,原本安在柱子上的铁门只剩下右边那扇,左边上面的门轴断掉了,只剩下底下的还勉强钉在柱子上,就像被一脚踹破了似的。、

还算整齐的铁栏杆沿着两边延伸出去,围住几栋破败的楼房,凌乱的杂草从满院子的石砖缝隙里倔强地钻出来,连同三楼窗台上长出来的一株两人多高的柳枝一起微微摇曳,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倍感荒凉。

街对面,也就是李冉正对的方向也是一个院子,不过那个院子可比这边干净多了,里面人的虽然不多,可秩序进然,那里就是邺城城卫的大本营,也不怪这个地方人迹罕至,城卫毕竟是维持秩序的治安部门,总有那么点让人打怵的意思。

沿着眼前这条街往东走不远,再向北拐个弯,邺城那畸形的繁华就会立即扑面而来,可在这里,仅仅一街之隔的喧嚣仿佛像是另一个世界。

这里就是乾晋提供给李冉的临时营地,李冉刚看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很是惊奇了一番,没想到邺城里也有这么荒凉的地方,好在只是临时用了用,招来人之后住不了几天就会离开,李冉也没挑三捡四,可没想到已经过了三天,竟然还一个人也没招到!

倒不是因为这地方太荒凉没人知道,正式开始招人的第一天,丁强就万分热情地把盐铺里所有的伙计都派出去为李冉打广告,乾晋也十分配合地兑现了承诺,公开支持李冉招兵买马,并且声明这支队伍在邺城一天,邺城就负责一天的给养供应!

一时间整个邺城到处都是城主招人的消息,一群群闲汉一窝蜂地簇拥着涌到报名点……一看这个破地方,所有人脸上的惊喜都凝固了,当他们在李冉这里打听清楚不是城主招人,而是李冉在城主的支持之下招人,并且招人的目的是要打回山南和变异人玩命之后,所有的人一轰而散,不过半天的工夫,因为大力宣传搞得一片混乱的邺城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所有的人都该干嘛干嘛,从第二天开始,出现在报名点的人就寥寥无几。

李冉第一天兴致勃勃,第二天意兴阑珊,到了第三天干脆就半死不活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一个人也招不到,乾晋说城里多的是无业游民,丁强也证实了这个说法,可为什么没人肯来?难道他们一夜之间全部找到了谋生之计?

开什么玩笑!

当然绝不是所有人都没兴趣,可问题在于大多数人不想来,想来的李冉又看不上!

用他自己的话说,又不是收容所,哪能来个阿猫阿狗就收下,起码得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年轻力壮,老弱病残来了用不上不说还得养着,自己不能收;第二,也是最后最重要的一条,吃过人肉的不要!虽然吃没吃过人肉表面上根本没办法分辨,但是李冉就是固执地加上这一条!

要知道像丁强丁芮这样成长在家族中的人毕竟只是少数,普通人在饥不择食的情况下,或多或少地都沾过人肉,只是他们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以人为食,不像贱民那样惯于以人为食罢了。

就连丁强都说李冉的要求太高了些,年轻力壮的能有几个?有也是所有人一起抢着要,谁肯跑却陪他玩命?可惜丁芮也劝不动他。

李冉也知道自己的要求太高了些,可他心里的底线只有那么一点点,只想在心底保留一分净土,结果仅仅两条看似很底的要求却最终导致了招兵计划半上不下地吊在了半空。

不仅如此,通过丁强联系佣兵的事情也毫无进展,倒不是说丁强联系不到佣兵,而是所有和李冉见面的佣兵一听要打回山南,第一反应全都是猛一阵摇头。

连续几个人的反应一模一样之后李冉终于忍不住问了问他们到底为什么一听山南就摇头,得到的答案很简单:好死不如赖活着!

佣兵最普遍的业务就是迎来送往,护送往来客商的人身还有财产安全,邺城东、南两个方向是危险的岐山,客商都是向西、北两个方向走的,走这两个方向,佣兵要对付的不过是零零散散的人类匪徒,危险不是没有,但是通常来讲小型佣兵的主要客户是零散的行脚商人,他们的本钱不高,货物也不多,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自发地聚集十几个目的地相同的商人之后,AA制雇佣一队佣兵,分摊佣金以降低成本。

这样的小型佣兵组织其经营状况可想而知,不过是维持生计而已,他们也愿意过着这样无惊微险的生活,而不是削尖了脑袋跑到山南和变异人死磕。

而邺城还有一条重要的商业路线,就是联通邺城和山南的南邺通道,可这条路被邺城几大商团垄断了,不是零散的行脚商人能插手的。

这几大商团和变异人有良好的关系,都拥有自己组织的护卫队伍,根本用不着临时雇佣人手护卫,李冉就算想挖墙脚也挖不出人来。

李冉给出的价码不可谓不高,问题是枪这种东西虽好,也得能拿在手里用才是好东西,邺城规定只允许在城里带刀、剑一类的武器,弓、弩在进城时需要交给城卫登记保管,离开邺城时才能再取回来,如果哪个佣兵团有了枪,还不比弓弩管理得更严?直接没收都有可能。

除非是不想再在邺城混了,否则有谁愿意豁出命去拼一场,到头来什么好处也得不到?

两条线上的努力一齐失败,李冉提得起精神才是怪事。

他也再找过乾晋,但是不管乾晋也好牛锋也罢,能给他的支持就那么多,剩下的还得他自己想办法。

事情全让邺城做了,还用他忙活个什么劲儿?直接把地下城给他不就得了?李冉思前想后,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硬着头皮再次和乾晋提出借兵的要求,不过这次不用打生打死,只护卫着这批军火进入南邺通道,一路扫荡变异人,到了通道南出口那儿,把骨山里伤养得差不多的伤员全部招来,岂不就是一支现成的武装力量?

但这个提议也被否决了,甚至乾晋还劝他几句,并且透了个底:南邺通道为什么存在?如果邺城想消灭那里生活的变异人,早不知道多少年之前变异人就死绝了,可打通了南邺通道又有什么好处?有变异人在通商也从来没断过,而且变异人都死光了,以后普通人再生下了变异人往哪儿送?

南邺通道的存在不仅仅是一个通道那么简单,还是每年出生的众多变异人婴儿的归宿,没有那里的变异人部落,生养变异人婴儿就是个大麻烦,总不能一生下就掐死吧?那一年得掐死多少新生的小生命?乾晋明言除非李冉有办法安置变异人,否则他不希望李冉把变异人一网打尽!

对地下城的人来说,变异人婴儿的变异是身不由己,无力予以治疗也就罢了,断了变异人婴儿最后一条生路也太过份了一点。

李冉这才知道南邺通道里聚集了那么多变异人是有邺城在暗中推动,不过他自己想一想也觉得头疼,哪想得出办法安置变异人?

多方受挫,现在的李冉已经开始琢磨是不是要降低要求了,不过年纪可以适当放宽,体力却必须达标,至于没吃过人肉这一条……他仍然犹豫不决。

正想得出神,突然有人推了推他的肩膀,李冉一回神,看了看推他的小六子。

小六子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李少爷,你看这太阳都过了晌午了,咱是不是收了回去?”他陪着李冉在大太阳底下坐了三天,原本白净的脸庞因为长时间的曝晒而呈现一片不自然的火红,热辣辣地疼。

李冉和丁芮之间的关系只要长眼睛的就能看出点端倪,因此丁家的下人对李冉很恭敬。

李冉瞅了瞅天上的太阳,再看看鬼影也没有一个的路口,不由地长叹了一口气,再有一天地下城就能把这批军火交到他手上,只剩下一天的时间,就算降低了要求,能招来几个人?

“算了,你先回去吧,我自己在这儿呆一会。”李冉揉了揉太阳穴,无力地冲小六子摆摆手。

“那怎么行……”

“没什么行不行的,这两天你也辛苦了,回去吧,反正也没人来。”李冉泄气地说。

小六子还想说点什么,可搜肠刮肚也不知道说点什么好,闷闷地一个人钻着阴凉离开了。

李冉目送小六子离开,小六子刚刚转进拐角消失在他的眼中,拐角后就突然拐过来两个肌肉纠结的大汉,肩并着肩迈开大步走过来。

往这儿走,是城卫的人吧。

李冉淡淡地瞅了一眼,转回头来瞅着对面的城卫营发呆,不想眼前突然一暗,城卫营被一个裸露的宽阔胸膛所取代。

李冉愕然地抬头瞅了瞅挡住阳光的大汉,还没等他说话大汉就先开了口:“听说,你这招人是吧?”

一百八十七 投效

更新时间2011-8-26 23:39:25 字数:3202

 “啊?”李冉一愣。面前的两个人左边的高右边的矮,一身健壮的肌肉恍若磐石,光是看一眼就让人觉得肌肉里蕴含着爆炸般的力量。

“怎么?”高个子的肌肉男甲挑了挑眉毛,“不是吗?”

高个子的和李冉说话,矮些的那个站到高个的侧后方一语不发,一双眼睛四下里乱扫,很警觉的样子。

李冉一下子反应过来:“是是,呃,对,是我这儿收人!”几天也没收到一个人,他同样不对这次“应召”抱多少希望,瞅瞅人家鼓壮的、长满了胸毛的胸肌,再偷偷地摸摸自己的胸脯,他不由地一阵失落。

本来一直觉得自个儿也不错了,可看到他打击也太突然了点!不过凡事皆有两面,人在食物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会分解消耗自身的组织获取能量,能保持这样一身肌肉,说明他的营养状态一直不错。

能在这个时代做到这一点,要么是出身大家族大势力,要么就是心狠手辣下手够毒,他……是哪一种?

“嘿,小兄弟,怎么就你自己,主事的呢?”肌肉男甲一只手勾着搭在肩膀上的衣领,另一只手毫不生份地拍拍李冉的肩膀,露出一个阳光无比的灿烂笑容,张开的嘴巴里冒出两排黄板牙。

他的牙齿虽难看,但还算整齐,这年头活着都不容易,普通人哪有那么多心思打理牙齿?加上医疗水平的缺失,有一副好牙口的不多,年轻轻的掉光了满嘴牙的倒是很常见。不过其中多数倒不是因为饮食习惯不好,而是因为生存环境恶劣导致的生理变化。

李冉认识的人里只有吕铃那疯婆子那长着两排小白牙,而丁芮的嘴里也缺了一颗磨牙,另外龋齿两颗。

李冉猛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胸廓看起来发达一些,站起来尽量用沉稳的语调说:“我就是!”肌肉男的灿烂笑容让他十分地不自在,感觉就像个顽皮的孩子惹祸之后被捉住一般,而且肌肉男比他高出半头,矮的那个也比他高出一寸,怎么都觉得和他们俩站在一起压力十足。

肌肉男甲的笑容一僵,刚从李冉肩膀上收回的手还大张着五指,他瞅瞅嘴唇上刚长出绒毛的李冉,苦恼地挠挠后脑勺:“不会吧,你也太……呃,面嫩了一点吧?”

年轻的李冉只有十七岁,在旧时代还是个大孩子,可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他这样的年纪确实能够独挡一面,面对肌肉男的质疑,他忍不住反唇相讥:“是吗?死在我手里的敌人已经超过了三位数,不知道你……怎么样。”他的左眉向上挑了挑,眼中射出不服气就试试的挑衅眼神。

面对肌肉男甲,李冉确实实地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但是别看他们俩看起来比他壮了不止一圈,但是真动起手来鹿死谁手还未可知,而且李冉必须让自己压过他们一头!

起了这个念头的原因有些复杂,第一是需要,确切地说是为今后能够顺利指挥手下!

军事组织最重要的特点就是纪律性和服从性,级别分明令行禁止是最起码的要求,这两人是来应招的,如果不能在一开始就在他们的心里确定李冉的地位,等时间长了还想指挥得顺顺当当?

种下什么样的种子长出什么样的果实,若不能从一开始就确立主从地位,李冉宁肯不收人!

第二点则是本能,简单地说就是李冉觉得肌肉男甲比自己强壮阳光,起了别苗头的心思。

在漫长的进化史中,人类从众多物种之中脱颖而出,最终从愚昧走向文明,但是生物本能却并不随着人类的文明进步而消失,反而因为人类社会的复杂化而日趋繁杂。

比如雄性之间对雌性的竞争,在原始社会仅仅表现在是否强壮等方面,进入文明社会之后,社会地位的高低,掌握财富的多少、学识的丰富与否甚至相貌的优劣等等都能成为男性向异性展示自己的长处,而当旧时代终结后一切重归原始,同性之间的竞争同样不能例外,年轻的李冉已经到了能够感觉到这份压力的时候了。

肌肉男甲笑嘻嘻的表情慢慢地收了起来,整个人变得异常严肃:“不可能,你才多大一点儿?”他倒不是认为自己比不上李冉,而是李冉的年纪确实太小,也许是由于李冉经过一番基因层面的调整,所以他看起来也就十五岁左右的样子,这么小的孩子杀死过上百个敌人?

他收起笑容之后,现出一张线条钢硬的四方脸,黝黑的脸庞端正的五官,若是放在旧时代怎么都有硬汉明星的潜力。那个矮些的只能看到个侧脸,虽然看不清脸型,但线条却同出一源,刚硬无比。

“杀多少敌人和多大年纪有关系吗?”李冉不悦地板起了犹带稚气的脸,狠狠地将桌子戳得山响,“在这儿我说得算!”

这张桌子并不结实,被他戳得“梆梆”响的同时还冒出一连串“吱嘎吱嘎”的声音,令人分外泄气。

“没问题,你说得算!”肌肉男甲举起两只手做半投降状,微微垂下脑袋向上翻的眼睛瞅住李冉,嘴巴紧紧地抿着,神情异常严肃,看不出半点敷衍的意思。

他身后的同伴闻言身体一震,僵了几秒钟才恢复正常,可脸色已经有些变了。

李冉闻言又是一呆,他已经做好了动武的准备,哪成想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回过神来的他想还有些疑惑肌肉男怎么这么轻易就服了软,不过这一点对他来说是件好事,想不通也就不浪费脑细胞想那么多,插着双手坐下,翘着脚拿足了腔调:“叫什么?”

“我叫于恒,丁勾鱼,持之以恒的恒;他叫于永,永远的永。”于恒的回答简单明了。

于永适时回头冲李冉笑笑,他的正面是张毫不出奇的面孔,在人群中擦肩而过之后肯定没人能记住他的样子。

还识字?李冉越发地不敢看轻这个肌肉纠结的家伙:“从哪儿来?为什么来找我?”

“你查户口呢,要就要不要拉倒,问那么多干什么!”于恒很想把这句话吼出来转身就走,潇洒地头也不回,可昌话到嘴边却走了样儿:“从北边来,你这招人管吃管住,不找你找谁?”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