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饥饿游戏(饥饿游戏第一部)》作者:[美]苏珊·柯林斯【完结】 > 饥饿游戏Ⅰ 饥饿游戏.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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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苏珊·柯林斯 当前章节:15051 字 更新时间:2026-5-24 19:09

他的妈妈仍在喊着:“拿去喂猪,你这蠢货,体面的客人才不会买这烧焦的面包!”

他开始把胡面包大块大块地撕下来,扔到猪槽里。面包店前门脸的铃铛响起来,他妈妈赶紧跑过去支应客人。

那男孩再也没朝我这边看一眼,可我却在死死地盯着他,是因为他手里的面包和脸上的伤痕。她用什么东西打得他呀?

我的父母从没打过我,我甚至不能想象他们打我。男孩又朝面包店看了一眼,好像要确认一下是否有人,他的注意力又回到猪的身上,接着朝我这边扔了一大块面包,很快又扔了另一块,他的这个动作很麻利。之后他又深一脚浅一脚地跑回面包房,关上了身后的厨房门。

我看着面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面包太好了,除了有点糊,它完美无比。他是让我拿的吗?准是。面包就扔在我的脚下。趁着没人看见我赶快把面包塞进衣服里,把衣服在身上使劲裹了裹,赶快走开了。面包的热气烫着我的皮肤,我裹得益发紧了,我把这命根子紧紧搂在怀里。

我赶到家的时候,面包已有些凉了,可里面还是热的。我把面包放在桌子上,波丽姆伸手上来要撕掉一块。可我让她坐下,等妈妈一起来。我倒了热茶,刮掉糊了的地方,然后把面包切成片。我们一片一片,吃掉了整个面包。这面包太好吃了,里面撒满了葡萄干和果仁。

我脱下衣服慢慢在火边烤干,爬进被窝,坠入了甜甜的梦乡。第二天,回想起这事时,我突然觉得也许那男孩是故意把面包烧焦的。他明知自己会挨罚,却把面包掉到火里,然后拿给我。可我觉得这么想也许不对。面包应该是不小心掉到火里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他甚至都不认识我。

可就算这样,给我面包也是一片好意,被发现了肯定会挨打的。我无法解释他的行为。

我们吃了点面包片就上学去了。春天好像一夜之间就到来了。暖暖的风,白白的云。在学校大厅,我和那个男孩擦肩而过,他的脸已经肿起来了,眼眶是黑的。他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并没有注意到我。可下午当我接上波丽姆准备回家时,却看到他在操场对面看着我。我们的目光只相遇了一秒钟,然后他迅速扭过头去。我也窘迫地垂下了眼帘。就在那一时刻,我看到了春天的第一朵蒲公英。我思绪飞扬,想起了和爸爸一起在林子里渡过的时光,突然灵机一动,找到了让我们活下去的好办法。

直到今天,我仍无法忘却对这个男孩的感念。皮塔·麦拉克,他给了我们面包和希望;蒲公英,提醒我们还没有死亡。在学校的走廊里,我不止一次地见过他,我们目光的交错也不过是一闪而过。我觉得亏欠他什么,而我不喜欢欠别人的。如果我以某种方式谢过了他,现在心里也就不会这么矛盾了。我确实也想过一两次,可机会总是没出现。而现在,我再也没有机会了。我们即将被投入竞技场,决一死战。我怎样在那种地方向他致谢呢?不管怎么说,隔断他的喉咙和以诚相待是相背离的啊。

市长沉闷的讲话终于结束了,他示意我和皮塔握手。他的手很结实而温暖,就像那面包。他直视我的眼睛,握住我的手。他握得很紧,在我看来这也许表明他很坚定,可也许只是紧张地抽搐。继而我们转身面对观众,帕纳姆国歌响起。

‘好吧,’我想,‘我们共二十四个人。很可能在我杀他前,别人就已经把他杀死了。’

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这种几率也不十分可靠。

第一篇 贡品 3、告别

国歌一结束,我们就被监管起来。我并不是说被拷起来或者别的什么,而是由治安警看管着,穿过法院大楼的前门。以前的“贡品”也许有逃跑的,尽管我从没见过这种事情发生。

进到门里,我被领我到一间屋子里,一个人留在那。这是我见过的最华丽的地方,厚厚的地毯,天鹅绒的沙发和椅子。我之所以认得天鹅绒,是因为妈妈有一件衣服的领子就是用那东西做得。我坐在沙发上,忍不住用手来回抚弄着柔软的天鹅绒,这可以帮我镇静下来,迎接下一时刻的到来。不久,我们就要和所爱的人说再见,而我是不能分心的,我不能红鼻子肿眼泡地从这件屋子走出去。哭不是好的选择。火车站会有更多的摄相机在等着我们。

妈妈和妹妹最先来到。我上前抱住波丽姆,她爬到我的膝盖上,搂着我的脖子,头倚在我肩上,就像她在蹒跚学步时一样。妈妈坐在我身边,搂着我们两个。有几分钟,我们没说话。过了一会,我开始嘱咐她们要牢记哪些事情,那些事情我已不再能够为她们做了。

我告诉她们波丽姆决不能领食品券。她们节俭些,靠卖波丽姆的羊产的羊奶和奶酪,还有妈妈在“夹缝地带”开的小药店生意,还能凑活着过。盖尔会把妈妈没法种的草药采来给她,可一定要详详细细把草药的样子告诉他,因为他不像我那么熟悉。他还会带给她们猎物――我们俩大约一年前做了约定――应该不要她们的报偿,可她们也得对他表示感谢,给他些羊奶或者药什么的。

我不用建议波丽姆去学打猎了,因为以前我也教过她一两次,可简直都是灾难。她一到林子里就害怕,我打猎物,她就眼泪汪汪地,说是如果打到猎物,马上拿回家还能把它的伤口治好之类的话。她养的羊还真不错,所以我也就随她了。

我又对家里烧的柴火、怎么交换货物、上学等事嘱咐了她们一番,之后我转过身来,紧紧抓住妈妈的胳膊,说:“一定要听我的话,你在听吗?”她点点头,对我说话的强烈语气吃了一惊。对要发生的事,她一定也明白。“你不能再离开我们了。”我说。

妈妈低垂着头。“我知道,我不会的。我那时候控制不住自己――”

“嗯,可这回你要控制住。你不能精神不振,撇下波丽姆一个人不管。现在没人能养活你们了。不管发生什么,也不管你在电视上看到什么,你保证一定要坚持住!”我提高了声音,简直是在喊,声音中透出了对她一切撒手不管的愤怒和恐惧。

她把搂着我的手臂拿开,自己也生起了气。“我那时生病了,那会儿要是有这些药,我会把自己治好的。”

她说生病,倒可能是真的。后来我常看到她把悲痛无比、神情呆滞的病人带回家。也许这真是一种病,可这病我们得不起。

“那就接受现实,好好照顾她!”我说。

“我会很好的,凯特尼斯。”波丽姆说,手捧着我的脸。“可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你又敏捷又勇敢,没准你会赢的。”

我赢不了,波丽姆心里一定知道这一点。竞争无比激烈,根本不是我能应付的了的。来自富裕辖区的孩子,他们视此为极大荣誉,从小到大都在接受有关训练。男孩的个头比我大好几倍,女孩也熟知各种用刀杀人的方法。噢,当然,也会有像我这样的人――在真正激烈的猎杀开始之前就已经被除掉的人。

“也许吧,”我说。如果我提前放弃,又怎么能劝妈妈坚持下去呢!另外,即使敌人很强大,不战而退也不符合我的性格。“那我们就会像黑密斯一样有钱了!”

“我不管是否有钱,我只要你回家。你会努力的,是吧?会努力的,对不对?”波丽姆问道。

“一定会努力,一定。我发誓。”我说。我知道,为了波丽姆,我不得不这么做。

这时治安警来到门口,示意时间到了,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甚至弄疼了彼此,我嘴里不住地说着:“我爱你,爱你们俩。”她们刚要说话,保安就命令她们出去,然后关上了门。我把头埋在天鹅绒枕头里,好像它能把一切烦恼挡在外面。

又有人进来了,我抬头看时,很吃了一惊,是面包房老板,皮塔·麦拉克的爸爸。我不敢相信他会来看我。不管怎么说,我不久就要竭尽全力杀死他的儿子。可我们并不怎么认识,他甚至对波丽姆还更熟悉些,因为波丽姆在矿上卖奶酪时,每次都给他留出两块儿,他也会很慷慨地给她些面包。我们总是等他刁蛮的老婆不在跟前的时候才跟他交易,因为他比他老婆好多了。我很肯定他一定不会像他老婆,因为烤糊的面包而去殴打自己的儿子。可他为什么要来看我?

面包房老板局促不安地坐在长毛绒椅子边缘,他是个高大宽肩膀的男人,由于常年呆在炉边,脸上有些灼烧的疤痕。他准是跟他的儿子刚道完别。

他从衣袋里拿出一个白色的纸袋,递给我。我打开纸袋,里面装着甜饼。这是我们从来都卖不起的奢侈品。

“谢谢你。”我说。面包房老板平时就不大爱说话,此时更是无语。“我今天早晨就吃了你们的面包,是我朋友盖尔用松鼠换的。”他点点头,好像想起了松鼠的事。“你吃亏了。”我说。他耸耸肩,好像并不太在意。

我也再想不起什么好说的了,我们只坐着,不说话。后来治安警来叫,他站起来,咳了下,清了清嗓子,说:“我会照看那小姑娘,不会让她饿着。”

听到这些话,感到压在心口的心事不那么重了。人们平时跟我做交易讨价还价,但他们都真心喜欢波丽姆,也许这种喜爱能帮着她活下去。

下一个来看我的人也是我不曾料到的,是马奇,她径直走到我面前,没有哭哭啼啼或说告别的话,而是急切的恳请,她的口气让我吃了一惊。“他们让你在竞技场戴一件东西,可以让你想起家乡的东西。你戴上这个好吗?”她把那天戴在裙子上的圆形金胸针递给我。我以前没仔细看过,这时我才发现是一只飞翔的小鸟。

“你的胸针?”我说。戴一个代表我们辖区的饰物是我几乎从未想到的事。

“这,我给你戴上好吗?”马奇没等我回话,就俯身把胸针戴在我的裙子上。“答应我一定要把它戴到竞技场,好吗,凯特尼斯?”她说道,“答应我?”

“好的,”我说。小甜饼,胸针。今天我得到了各种礼物。马奇还给了我一件礼物――脸颊上的一个吻。之后马奇就离开了。我在心中暗忖,也许她一直以来就是我真正的朋友。

最后,盖尔来了,也许我们之间没什么浪漫可言,可当他张开双臂时,我还是毫不犹豫地投入到他的怀抱。他的身体对我来说很熟悉,他的一举一动、柴烟的味道、甚至心脏的跳动――这是我在打猎寂静时曾听到的,但现在是第一次感受到,他的心脏和我的紧贴在一起。

“听着,”他说,“搞到刀子很容易,可你得找到一把弓箭,那是你最好的机会。”

“他们并不总给弓箭,”我说,心想有一年他们只提供了带尖的棍棒,各辖区的“贡品”要活活用棍子打死。

“那就做一把,”盖尔说。“就算弓箭很差,也比没有强。”

我曾想照爸爸的弓箭做上一副,可做得不好。并不那么容易。就算爸爸做,有时还做废了。

“我都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木头,”我说。有一年参赛者被投入到一片只有大石头、沙子和矮灌木的荒漠里,我恨透那一年。许多选手要么被毒蛇咬伤,要么就渴得发疯了。

“几乎每回都有木头,”盖尔说,“那年猎杀游戏中有一半的人都被冻死了,这游戏就没什么娱乐性了。”

千真万确。有一年的猎杀游戏,我们眼睁睁地看着选手在夜晚被冻死。实际上电视录像也看不太清,因为既没有木头生火也没有火把什么的,他们只是缩作一团。凯匹特举办的这届比赛被认为是虎头蛇尾,所有选手都静静地死去,没有搏杀,也没有流血。那届比赛之后,通常都会有用来生火的木头。

“没错,一般都会有些木头,”我说。

“凯特尼斯,这比赛跟打猎一样,而你是我认识的最好的猎手。”盖尔说。

“这不仅仅是打猎,那些人有武器,也有思维。”我说。

“你也有,你比他们练得多,实打实的练习,”他说,“你懂得怎么打猎。”

“可不是杀人。”我说。

“这那能有多大区别?真的。”盖尔冷酷地说道。

如果我不把他们看作人类,那确实没有区别,可糟糕的是,我做不到

治安警又来催促,盖尔请求再宽限一会,可他们却把他强行带走了,我心里开始发慌。

“别让她们挨饿!”我拉着他的手,喊了出来。

“我不会的,你知道,我不会的!薄荷猫,记住我……”他说。这时治安警把我们硬给拽开,随后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永远都不可能知道他要我记住什么。

从法院大楼到火车站,开车一会就到。我从来没有坐过车,甚至连马车都几乎没坐过。在“夹缝地带”,我们都无论去哪都靠走。

我没有哭是对的。火车站挤满了记者,他们手拿像昆虫一样的摄相机,镜头对着我的脸。我面无表情,这个我已练过多次了。墙上的电视正直播我到达火车站的情形,我扫了一眼电视,看到自己冷酷漠然的表情,我很满意。

显然,皮塔·麦拉克一直都泪眼汪汪,有趣的是,他好像丝毫不加掩饰,我马上意识到这也许是比赛策略。表面虚弱恐惧,让别人觉得他毫无竞争力,然后再主动出击。几年前一个七区的女孩—约翰娜·梅森的就用过这招,很管用。她一开始一直哭哭啼啼,看上去就像一个不足虑的胆小鬼,直到最后只剩下几个选手时,她勇猛凶狠,杀人毫不留情。她这么玩很聪明。可皮塔·麦拉克用这个计策就奇怪了。他是面包师的儿子,多年来衣食无忧,长得膀大腰圆,十分强壮。要想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那可得哭一阵子呢!

我们在火车门外停留几分钟,好让摄像机对我们拍摄。之后我们被带上车,车门总算在身后关闭了,列车也立刻启动。

火车的速度很块,一开始让我觉得透不过气来。除了因公事出行,跨区旅行是被禁止的,所以很自然我从来没坐过火车。火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我们坐的是一种凯匹特型号高速火车,时速250英里的,从我们这到凯匹特需近一天时间。

在学校时,老师告诉我们建造凯匹特的地方原来叫做“落基地区”。十二区建在“阿巴拉契亚地区”,几百年前,这里就开始挖煤矿,所以我们现在的矿井都要挖得很深。

在学校所学的各种知识,最终都要归结到煤矿上,基础阅读、数学以及所有的指导都与煤矿相关。只有每周的帕纳姆国家历史的讲义除外,这门课大多讲的也是我们应该多么感激凯匹特等等的废话。我知道在讲义的背后还有更多的故事,发生在那次叛乱中的真实的故事。但我并没有花很多时间去想。无论真实的情况如何,这和我们能否找到餐桌上的食物毫不相干。

“贡品”的火车包厢比法院大楼的房间还要华丽。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享用一个单人包厢,里面有卧室和梳妆区,还有一个私人浴室,有冷热水供应。在家里,只有自己烧,我们才会有热水。

橱柜里装满了漂亮衣服,艾菲·特琳奇告诉我想做什么都可以,衣服我可以随便穿,所有的东西我都可以随意支配。离晚饭还有一小时。我脱掉了妈妈的蓝裙子,洗了个热水澡。以前从没洗过热淋浴,感觉好像琳了一场夏天的雨,只不过更热点儿罢了。我挑了套深绿的上衣和裤子穿上。

在晚饭前的最后一份钟,我突然想起了马奇的金胸针。我第一次好好看了看它,胸针中间是一只的金色小鸟,外面加了一个圈,只有小鸟的翅膀尖与那圈相连。我突然认出来了,这是一只“嘲笑鸟”。

这些鸟很滑稽,也是对凯匹特一种嘲讽。以前各区反抗凯匹特时,凯匹特人饲养了各种转基因鸟类作为武器。通常这些鸟被称作“杂种鸟”,或者有时就叫“杂种”作为简称。其中一种鸟被叫作“叽喳鸟”,它能够记住并重复人们说过的所有的话,能自引导返回鸟巢,特别是雄鸟。它们被放到凯匹特敌人藏身的地方。鸟听到情报后,就飞回中心报信。各辖区的人用了很长时间才弄清楚他们私下的谈话以及区里的事情是怎么被传递出去的。于是,这些反叛者给凯匹特送去了许多假情报,凯匹特因此被愚弄。所有饲养中心关闭,那些鸟被遗弃,随它们在野外自生自灭。

鸟儿并没有就此销声匿迹。“叽喳鸟”和雌“嘲鸟”(嘲鸟:一种嘲鸫科的新大陆鸟,尤指嘲鸫,一种美国南部和东部的灰、白色鸟,以其能模仿其它鸟的声音的能力而著称。――译者注)交配,育出了一个全新品种,它能学所有的鸟叫,也可一模仿人类的歌声。尽管已经无法学会清晰的说话声,但可以模仿的各种声音,包括孩子尖利的声音或男子厚重的低音。它们还会学歌声,不是简单的曲调,而是多声部的复杂歌声。如果一个人有耐心唱出所有的曲调,儿鸟儿又喜欢他的声音,它们准能学会。

爸爸特别喜欢嘲笑鸟。我们一起打猎的时候,他常常吹口哨或者用歌声唱出复杂的曲调,嘲笑鸟在礼貌的停顿之后,就会学唱。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受到这种礼遇。无论爸爸唱什么歌,所有的鸟都会静静地聆听。他的声音很美,清晰高亢、感人动听,他的歌声能把人同时带到既想悲啼又思欢笑的境地。在他走后,我却再也学不成他的样子。不管怎样,小鸟给我带来了一丝安慰。在它那里我看到了爸爸的影子,他在保护着我。我把别针别到衣服上,在深绿上衣的映衬下,嘲笑鸟好似在林中飞翔。

艾菲·特琳奇来叫我吃晚饭,我跟在她身后,穿过摇摇晃晃的过道,进入一个用光亮的隔板隔开的餐厅。餐厅的桌子上摆着很多易碎的餐具。皮塔·麦拉克正坐在那里等着我们,他身旁的椅子是空的。

“黑密斯在哪?”艾菲·特琳奇用明快的声音问道,

“刚才我见他时,他说要打个盹。”皮塔说。

“是啊,今天可够累的,”艾菲·特琳奇说。我想黑密斯不在她也尽可以放心,谁又会责怪她呢?

晚饭开始了,菜一道一道地上,先是胡萝卜浓汤,然后是蔬菜沙拉,羊肉丁、土豆泥、奶酪、水果和巧克力蛋糕。吃饭的时候艾菲·特琳奇一直提醒我们给自己的肚子留点地方,还有很多好吃的。可是我吃得很饱,因为我从没吃过这么好的饭,这么多,这么好吃。再说,在比赛前我能多长几斤肉就最好了。

“至少,你们的举止还很得体,”我们就快吃完主菜的时候,艾菲说道。“去年的两个选手用手抓饭吃,像野人一样。真让我倒胃口。”

去年的两个选手来自“夹缝地带”,他们从小到大从没有吃过一天饱饭,一旦有饭吃,当然顾不得什么餐桌礼仪。皮塔是面包师的儿子,妈妈也教过我和波丽姆正确的吃饭姿势。所以,当然,我会拿刀叉。可是我很讨厌艾菲·特琳奇说的那些话。接下来我故意用手抓饭吃,然后用桌布把手擦干净。看到这,艾菲·特琳奇嘴唇紧闭,也无话可说。

饭吃完了,我要想法把它消化掉。据我看,皮塔也没见识过这么多好吃的,我们两个人的胃对这么丰盛的食物都无法适应。可如果我能消化格雷西·塞的耗子肉、猪内脏和树皮乱炖—这是冬季的特殊食谱—我也应该能消化的了这些食物。

我们到另一个包厢去看以前整个帕纳姆国收获季节仪式的录像。当时节目进行全天的滚动播放,所以可以看到整个直播过程,但只有凯匹特人才能真正看到,因为他们不参加收获节仪式。

一个又一个,我们看到其他辖区的仪式,宣布选手名单,志愿者上台,更多时候没有自愿者。我们仔细观看那些孩子的脸,他们是我们未来的对手。有几个人我印象深刻。有一个来自二区的孩子,长的凶巴巴的,他跃上台子要求做志愿者。另一个是来自五区,长着软软的红头发、狐狸脸的女孩。还有一个来自十区坡脚的男孩。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来自十一区的十二岁的女孩,她长着深棕色的皮肤和眼睛,更重要的是她和波丽姆个头相仿,动作也很像。只是她上台后,有人问是否有志愿者时,只能听到风吹过四周的破楼时发出的呼啸生。没有人愿意代替她的位置。

最后播放的是十二区的录像,波丽姆的名字被喊出来时,我冲上台去,把波丽姆推到身后,那时可以清楚地听到我凄厉的喊叫声,好像生怕没人听到而把波丽姆带走。当然,大家都听到了。我看到盖尔把她拉走,自己上台。评论员对于观众拒绝鼓掌也不知该作何评论。这是无声的敬意。有人说,十二区总是有点落后,但它的地方风俗却独具魅力。恰在此时,黑密斯摔倒台下,大家一阵哄笑。皮塔的名字被抽了出来,他只是静静的站到自己的位置上。我们握手。播放国歌。节目结束。

艾菲·特琳奇对弄乱她假发的那段很不满意,“你们的前辈可得好好学学怎么上电视,在电视前应该有什么样的举止。”

皮塔出人意料地笑了起来。“他当时醉了”皮塔说。

“他每年都喝得醉醺醺的。”

“是每天,”我加了一句,也禁不住笑了起来。艾菲·特琳奇说话的口气很有趣,好像给黑密斯提点建议就能改正他粗俗的举止似的。

“是啊,”艾菲·特琳奇发出叹息,“你们两个还觉得好笑,真奇怪。要知道你们的这位前辈是你们在这世上生存下去的救生线。他会给你们建议,给你们找到赞助者,还可以指定获奖礼物。黑密斯对你们的生死有决定性的作用。”

这时,黑密斯跌跌撞撞走进包厢。“我错过了晚饭?”他口齿含混不清,说着哇地吐了一地,然后摔倒在呕吐物上。

“哈,这回你们可以一笑了之了。”艾菲·特琳奇说道。她踮起穿着细高跟的脚,绕过那脏东西,逃出了包厢。

第一篇 贡品 4、贡品列车

我和皮塔愣在那,看着我们这位前任试图在他湿滑的呕吐物上想站起来。一股强烈的酒精的臭味差点让我把晚饭吐出来。我和皮塔交换了一下眼色。显然,黑密斯不值一提,可有一点艾菲·特琳奇说的是对的,一旦我们进入竞技场,他就是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皮塔和我似乎达成了无声的协定,我和他一人拉着黑密斯的一只胳膊,把他拽起来。

“难道我摔倒了吗?”黑密斯问道,“好臭啊。”他用手抹着鼻子,把阿脏之物抹了一脸。

“咱们回您的包厢吧,”皮塔说,“给您洗一洗。”

我们半拖半拽把他弄回了包厢。我们不能把他就那么放到绣花床单上,所以直接把他拖到浴缸里,打开淋浴喷头,他还是迷迷糊糊地。

“好吧,”皮塔对我说,“现在我来照顾他吧。”

他能这么说,我还真心存感激。给黑密斯脱衣服,把他吐的东西从他的胸毛上洗掉,然后把他拖回床上,这是我最怕去做的事。也许皮塔想给他留个好印象,一旦比赛开始对他有利。但看黑密斯现在的情况,他恐怕明天未必会记得这些。

“好吧,”我说,“我一会儿找一个凯匹特人来帮忙。”火车的号码簿有所有人的号码,为我们做饭、伺候我们、看守我们、照顾我们,都是他们的责任。

“不,我不需要他们。”皮塔说。

我点点头,然后朝我的包厢走去。我理解皮塔的感受。我也不愿见到凯匹特人,可让他们伺候黑密斯也许是对他们小小的报复。所以我暗自思忖他为什么坚持要照顾黑密斯;继而我恍然大悟,是出于善心,正如对我发善心,给我面包一样。

这想法让我心头一紧。善良的皮塔比无情的皮塔对我更危险。因为善良人总能深入我的内心,在那深深地扎根。我不能让皮塔也深入我的内心,至少在竞技场不能。所以我决定,从现在起,要尽量少跟这个面包师的儿子接触。

我回到包厢时,火车正停在一个站台加油,我赶快打开窗户,把皮塔爸爸给我的甜饼扔出窗外,猛地关上了车窗。再也不要有,不要有他们父子的任何东西。

可惜甜饼的盒子扔在地上,正好砸在铁道边一簇蒲公英上。我只看了一眼,但已经足够了,它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学校操场的那朵蒲公英……

我刚把视线从皮塔·麦拉克打青的脸上挪开,就看到了那朵蒲公英,我知道希望没有消失。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摘下来,飞快地跑回家里,拿起一只桶,拉起波丽姆的手,就往“牧场”跑。是的,里面长满了金黄色的蒲公英。摘完这些,我们有沿着围障走了大约一英里,直到桶里装满了蒲公英花、茎和叶。那天晚上,我们大嚼着蒲公英沙拉和剩下的面包。

“还有别的吗?”波丽姆问,“我们还能找到别的吃的吗?”

“有好多可以吃的,”我向她保证,“只要我能记得。”

妈妈有一本早先从药房带来的书,书页是旧羊皮纸的,里面有各种植物的钢笔画,下面用娟秀的字体写下了每种植物的名字,在哪可以摘到,什么时候开花,有什么药用价值。爸爸在书里又添加了不少条目,哪些植物只可食用,不能治病。蒲公英、美洲商陆、野洋葱、松木。那晚剩下的时间,我和波丽姆一直在啃这本书。

第二天,在放学的路上,我在“牧场”边久久流连,最后终于鼓足勇气从围障低下钻了过去。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站在这个地方,没有爸爸的弓箭的保护。我找到了爸爸用挖空的一截树干给我做的弓和箭。那天,我往“牧场”里面走的距离大概不超过二十码。有很长时间,我呆在一棵老橡树的树杈上,静静地等着猎物经过。几个小时后,我运气不错,打到一只兔子。以前爸爸教过我,我也曾打到过几只兔子。可这只兔子,是完全靠自己打到的。

几个月来我们第一次吃到了肉。妈妈看到兔子,似乎激起了内心深处的某种力量,她打起精神,剥了兔皮,把肉和波丽姆挖的野菜炖在一起,之后她又萎靡不振,回到了床上。可炖菜做好以后,我们哄着她吃了一大碗。

树林子成了我们的救星,每天我都会往里多走一点。一开始很艰难,但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自己养活家人。我从鸟窝偷鸟蛋,用网子捕鱼,有时打松鼠和兔子,什么都干,我还挖遍地都是的各种野菜。挖野菜要小心,有的可以吃,有的吃上一口就能要命。挖野菜时,按照爸爸的图片仔细反复地检查,我们吃得野菜都安全。

只要有一点危险的信号――远处传来的嚎叫,树枝发出的噼啪声――我会立刻跑回到围障边。慢慢地,我冒险爬到树上躲避那些不停找寻猎物的野狗。熊和豹子躲在林子深处,也许它们不喜欢我们区的烟熏味。

五月八号,我去法院大楼签字领取食品券,用波丽姆的玩具车把我第一次领到的粮食和油拖回家。每月的八号,我都去领一回。当然,打猎也没停。粮食不够吃,还要买些别的东西,比如肥皂、牛奶和针线。除了必须吃的,其它的我都拿到集市上去换。起初,没有爸爸的陪伴我感到很害怕,可大家都尊敬爸爸,也就接受了我。猎物就是猎物,无论是谁打到了它。我还把猎物拿到有钱人家的后门去卖,我尽量回忆起爸爸教给我的办法,自己也学会了几招新的。肉铺老板只买兔子,不买松鼠。面包房老板喜欢松鼠,他老婆不在身边时,他就换一只,就换一只。警局局长喜欢野火鸡,市长对草莓情有独钟。

有一年的夏末,我在池塘洗澡,不经意看到周围生长的植物,高高的茎、像箭一样的叶子、长着三片花瓣的白色花朵。我跪在水里,指尖插进松软的泥中,随手挖出它的根茎。这小小淡蓝色的茎块虽然看着不像马铃薯,但吃起来味道却一模一样。“凯特尼斯”(凯特尼斯是印地安语中一种水生植物的名称――译者注)我大声喊道。我的名字就是根据这种植物起的。我似乎听到爸爸诙谐的声音在耳边说:“只要能找到你自己,你就不会饿死。”我花了几个小时,用手和木棍把池塘底翻了个遍,把飘在水面上的茎块全捡了起来。那晚,我们吃着鱼和凯特尼斯根,直到我们吃得饱饱的。这是一个月来的头一次,我们所吃的饱饭。

渐渐地,妈妈的精神又恢复了,回到我们身边。她开始打扫房间、做饭、储存我带回的过冬食物。人们常和我们换些东西,也付给我们药钱。有一天,我终于听到了她的歌声。

妈妈好了,波丽姆高兴极了。可我却冷眼旁观,等着她再次从我们身边离开。我并不信任她。我内心深处藏着对她的憎恨,憎恨她的脆弱、她的不管不顾、她一个月来对我们的离弃。

波丽姆原谅了她,可我却与她渐行渐远,在心里筑起一道墙,克制自己不要在心理上依靠她,我和妈妈之间的感情已和从前全然不同。

现在我即将赴死,而这种状况却丝毫不会改变。我今天在法院冲她大喊,可我也告诉了她我爱她。也许,这样也就扯平了。

我呆呆地看着车窗,希望能再把它打开,可又不知这么快的车速,打开车窗会怎样。在远处,我依稀看到了另一个辖区的灯光,是七区吗?或十区?我不知道。我想到千家万户的人们,现在正准备上床睡觉。我又想到自己的家,此时窗板已经关了。她们正在干什么,妈妈和波丽姆?她们在吃炖鱼和草莓吗?也或者这些食物留在盘里,根本没动?她们是不是在看那台靠在墙边的用电池的旧电视,在看今天节目录像?她们肯定还会哭。妈妈这回能撑得住吗,为波丽姆而撑住?抑或她已经撑不住了,把这现实世界的重担留给波丽姆,让她用孱弱的肩膀一人挑起呢?

波丽姆今晚准又跟妈妈一起睡了。一想到还有那脏兮兮的瘦猫陪着波丽姆,我的心里感到宽慰了许多,如果她哭了,它就会拱着鼻子,爬到她的胳膊低下,蜷缩在她的怀里,直到她平静下来,坠入梦乡。我真高兴当初没把它淹死。

想起了家人,此时的我倍感孤独。这一天太漫长了。我和盖尔是今天早晨一起吃的黑莓吗?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我好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一个变得越来越恐怖的梦。也许,我睡着了,醒来后又会回到十二区,那个我生活的地方。

衣橱里肯定有各种睡衣,可我只脱掉上衣和裤子,穿着内衣裤上了床。床单是柔软的丝织品,松软的绒被让身子很快就暖和起来。

要想哭,现在是时候了。明早,我可以洗掉晚上哭泣的泪痕。可我却没有泪,我太累了,也许是太麻木了,哭不出来。唯一强烈的愿望就是此时我在别处。那就让晃动的火车把我带到梦乡吧,在那里我可以忘却一切!

第二天早上,天空阴沉沉的,灰暗的光从窗帘透射进来。我被轻轻的敲门声弄醒了,紧接着听到艾菲·特琳奇的声音,叫我起来吃饭。“起来,起来,起来!今天我们会特别特别忙!”有一瞬间,我设想着这个女人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她白天在想什么?晚上又做了什么梦?我想不出来。

我穿上绿色套装,还不脏,只是扔在地板上一晚上,有点褶了。我用手指抚弄着嘲笑鸟的金圈,我想到了丛林,想到了爸爸,想到从睡梦中醒来,却要继续去面对生活的妈妈和波丽姆。

昨晚没有梳头就睡下了,妈妈在收获节仪式上为我精心梳理的发型,今早看来还不乱,我也没再梳头。好在也没有大的关碍,我们离凯匹特已经不远了。我一到达那座城市,就会有设计师为我进行形象设计,为今晚的开幕式做好准备。我只希望我的设计师不要以裸体为美。

我来到餐车时,艾菲·特琳奇手拿一杯黑咖啡与我擦身而过,她嘴里低声咒骂着。一旁的黑密斯,脸又红又肿,显然前一天又在放纵自己,他正在吃吃地笑着。皮塔手里拿着一只蛋卷,表情尴尬。

“坐下!坐下!”黑密斯对我挥挥手,说道。

我刚在椅子上坐下,就有人端来了一大盘食物,有鸡蛋、火腿、成堆的炸薯条,一个盛满了水果的果盘镇在冰块里,以使之冰凉适口。堆在我面前的一堆蛋卷够我们家吃一星期的。一只雅致的杯子里盛着桔汁;或者,至少我认为是桔汁。我以前只在新年时尝过爸爸作为特殊礼物带回来的一只橘子。另外还有一杯咖啡。妈妈特别喜欢咖啡,可我们从来都买不起。但咖啡对我来说,只是又苦又稀的水。还有一杯浓浓的褐色的东西,我从没见过。

“他们管它叫热巧克力,”皮塔说,“味道不错。”

我喝了一小口,热热的、甜甜的、像奶油一样的液体顺喉而下,我身体为之一颤。我将它一饮而尽,全不顾满桌的美味。然后我开始大口地嚼食其他食物,真吃了不少,我尽力控制自己别吃得太多了。有一次妈妈说过,我吃起饭来总好像再也见不到吃的了似的,我回答说,“要是能把吃的带回家,我就不会这样了。”妈妈也就不再说话了。

当我的肚子感觉快要裂开时,我才靠在椅子上,吃佐餐小食品。皮塔仍在吃,把蛋卷撕开,浸在热巧克力里。黑密斯并没有太在意他的食物,可他却不停地从一个瓶子里倒出透明液体混在红色果汁里,然后一口喝下。那浓烈的味道让我可以断定那准是一种酒精。我与黑密斯以前并不认识,但我在黑市那经常见到他,他总把大把的零钱扔在卖白酒的女人的柜台上。这样下去,我们到达凯匹特时,他肯定会酩酊大醉的。我发现自己很讨厌黑密斯。难怪十二区的选手从来没得到过好机会,这不仅因为他们食不果腹、缺乏训练――十二区有很多强健的选手,有机会取胜;而是因为他们得不到赞助,而黑密斯是主要原因。有钱人往往会支持某些选手,抑或他们在这些选手身上下了注,抑或仅仅要吹嘘自己选对了胜出者。当然他们愿与比黑密斯举止更得体的人打交道。

“您应该给我们一些建议。”我对黑密斯说。

“我建议你,活着回来。”黑密斯说着,大笑起来。我和皮塔交换了一个眼色,决心再也不与他搭话了。我当时看到他眼神里的冷酷感到非常吃惊,而他平时是一贯温和的呀。

“很可笑。”皮塔说。突然他猛一挥手,把黑密斯手中的杯子摔到地上,血红的液体顺着包厢的门向外流淌。“别这么对我们。”

黑密斯一愣,接着一拳打在皮塔下巴上,把他从椅子上掀倒在地。他转过身要去拿酒,我把刀子猛地插在瓶子和他手之间,差点叉到他的手指头。接着我赶快闪身,好躲开他的拳头,可他却没动手,坐在椅子是,乜斜着眼看着我们。

“哼,这是干什么?”黑密斯说,“今年给我选了两个斗士,啊?”

皮塔从地板上站起来,从水果盘低下挖出一大勺米饭,举到他脸上的红印子旁。

“不,”黑密斯拦住他说,“露出来,观众以为你进竞技场之前,已经跟另一个‘贡品’干了一仗。”

“这是违规的。”皮塔说。

“只有你被看到时,这瘀伤才说明你打过架,要是没看到,就更好了。”他又转过身来看着我,说:“你除了用刀扎桌子,还能用它扎什么?”

弓箭是我常用的武器,可是抛刀子我也练了好长时间。有时我射伤了猎物,靠它之前,最好先用刀子把它结果了。我觉得要引起黑密斯的注意,现在正是时候。我把刀子从桌子上猛拉出来,手抓刀刃,嗖地一下把它扔到对面的墙上。我本来只想把刀子牢牢地扎在墙上,可刀子却正好卡在两块板子的缝隙里,显得我更加身手不凡。

“站到那边去,你们两个。”黑密斯说着,跌跌撞撞地走到餐车中间,绕着我们仔细地看,像对动物似的捅捅我们,又看看脸。“嗯,还不错,并非完全没希望。看上去还挺强壮的。到时让设计师给你们一鼓捣,就有样了。”

皮塔和我都不怀疑这点。猎杀游戏并不是选美比赛,可话说回来,外表英俊漂亮的选手也似乎总能得到更多赞助。

“好吧,咱们做笔交易,我喝酒,你们别管,但我也不喝多,好帮着你们。”黑密斯说。“可你们要完全照我说的去做。”

这虽然算不上什么好的交换条件,但比十分钟前没一个人指导时迈进了一大步。

“好吧。”皮塔说。

“那你就帮我们吧,”我说,“我们到宙斯之角时(希神神话中哺乳宙斯的羊角,满装花果象征丰饶的羊角(通常用于绘画或雕刻中)――译者注),什么最佳战术?”

“一次只拿一样。几分钟后,我们就进站了,你们会被交到设计师的手里,你们不会喜欢他们的设计,可不管怎样,都不要反抗。”

“可是――”我说。

“没什么‘可是’,别反抗就是了。”黑密斯说着,从桌上拿着酒瓶,然后离开了餐车。门在他身后关上时,餐车内黑漆漆的,尽管还有一丝光亮,但车外面好像进入黑夜。我想火车准是进了通往凯匹特的隧道。这些大山是凯匹特防御东部各区的天然屏障,从东面几乎无法攻进凯匹特,只有隧道这一条通路。这地形优势是各区打败仗,也是我现在成了“贡品”的主要原因。因为反叛者要穿越大山,他们很容易就成为凯匹特空中力量的打击目标。

列车在长长的隧道中飞驰,我和皮塔站在那,默不做声。一想到隧道中厚重的岩石把我和天空隔开,我的心就是一紧,我讨厌被岩石困住的这种感觉,他使我想到了爸爸,想到了矿井,他被永远埋葬在了不见天日的黑暗之中。

火车终于渐渐慢了下来,突然车厢里透进刺目的光亮。皮塔和我忍不住内心的激动,跑到窗口去看以前只在电视上才看到过凯匹特城――帕纳姆的统治中心。确实,摄像机没有撒谎,它完全展示了这个城市的雄伟壮丽;如果说还有什么是它没有捕捉到的,那就是呈现在彩虹色余韵当中的金光闪闪、直插云霄的摩天大厦,在宽阔的柏油路上奔驰的光彩悦目的汽车,着装奇特、发型古怪、脸涂彩妆、衣食无忧的人们。一切颜色都是那么虚幻,粉色太深,绿色太艳,黄色亮得刺眼――就像我们在十二区的小糖果铺看到的却永远买不起的扁圆糖果。

当得知有一趟搭着“贡品”的列车正驰进这座城市时,大家都急切地对我们指指点点。我赶快从窗口走开,他们那么激动,让我恶心,我知道他们已迫不及待地想观看我们彼此残杀。可皮塔却站在那没动,相反,他还冲着人群微笑招手。只有当火车最终进站,观众看不见我们时,他才停下来。

他看到我盯着他,就耸了耸肩,说“谁知道?也许这人堆里有个有钱的。”

我错看了他。从收获节仪式上,我就一直琢磨他的行为:他跟我友好地握手,他爸爸带着小甜饼去看我,答应给波丽姆吃得……是皮塔让他爸爸这么做的吗?他在车站哭哭啼啼,还自愿给黑密斯洗澡,可当这种“好人策略”明显不起作用时,他又向黑密斯发起挑战。现在他又在窗口挥手,希望赢得观众的支持。

当然,这一连串的发生的事情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可我感觉到他的行动计划正在成形。他没有坐以待毙,正在努力争取存活的机会。也就是说这个善良的皮塔麦拉克、那个曾给我面包的人,正尽其所能,要置我于死地。

第一篇 贡品 5、燃烧的女孩

撕-掉-!绿头发、眉毛上方有个金色纹身的维妮亚,正用一个胶条从我的腿上拔汗毛,我咬紧牙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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