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在床上的谎话最多,女人在床上的眼泪最多,你推荐给我的《心中有鬼》这本书里写的。”关瑞雪躺在他怀里,居安思危道。
“我们尽快结婚吧。”韩小军一直想做一个敢作敢当的男人。
“这还差不多。”
凌晨三点,窗外传来婴儿的一阵啼哭声。关瑞雪翻了翻身,身边的男人已经发出均匀的鼾声,谁家的孩子这么讨厌,半夜三更哭闹,人家明天还要上班呢。哭声仿佛就在耳边,好像有人掐着婴儿的脖子一样凄厉,一声声断了肠似的,会不会……关瑞雪的心里发毛,紧紧地抱着身边的男人,还好有他在,就算有鬼也不会怕。
一想到鬼,关瑞雪把头埋在被子里,她自己就是个胆小鬼。鬼在关瑞雪的心目中是狰狞恐怖的,尤其是鬼片里的那些青面獠牙、披头散发的穿着红色或白色衣服的女鬼……
有人在推门,轻轻地。关瑞雪露出一只眼睛在外面,尖叫一声,门口站着一个女鬼,整张脸都是惨白的,鲜艳的红衣在脖子下面显得异常惨烈,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孩子。这声尖叫把门口的“女鬼”吓得也尖叫起来。
两个女人的尖叫终于把累得半死的韩小军给吵醒了,顺手打开了灯。常婷穿着睡衣敷着面膜站在门口,抖抖索索的,“我害怕。”
关瑞雪气得晕过去:“半夜三更的你站在我门口想吓死人啊,人吓人,吓死人的。”
“不是,我真的害怕,我房间里……墙壁……”
“墙壁怎么了?”韩小军赶紧拿被子挡住关键部位,有点儿尴尬,还好是常婷,不是别人。
“我房间的墙壁渗血。”常婷几乎要晕倒过去,话几乎说不出来,“你们去帮我看看。”
三人行,必有胆大之人。
推开常婷房间的门,关瑞雪赶紧缩在韩小军怀里,墙壁的四个角落,弯弯曲曲地流下红色的血迹。
这栋楼有一户人家,可那是一楼。楼上的毛坯房,怎么可能从上面渗下血水,难道上面有人在杀人分尸?
“报警吧。”常婷说了一句,没有怀抱可以钻,自己把怀里的枕头抱得紧紧的。话音刚落,婴儿的哭声戛然而止。
“是油漆罢了。”韩小军凑了过去,抬头看看墙角,“八成是楼上的油漆桶打翻了,加上水管爆裂,明天一早我通知物业公司来处理吧,都睡觉去。”
常婷因为害怕睡在客厅的沙发上,为了安慰她,韩小军把房间的门打开了,常婷这才安心睡到天亮。
上班的第一天还算顺利,顶着黑眼圈,打了不少粉底才勉强遮掩。两人办公桌相邻,互相有个照应。因为之前有些基础,所以学起东西来还算快,一个星期基本上也就上手了。
一周一次的见面,让关瑞雪总觉得韩小军没有以前那般亲密的感觉。
周末不用上班,常婷早早地收拾好行李泡温泉去了,其实也是不妨碍他们小夫妻两人小别胜新婚罢了。
“住在这里习惯吗?”
“还好,就是晚上老是有小孩儿哭,害怕。”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关瑞雪喝了一杯水,常婷算是贤妻良母,住在这里都是她做饭做菜,出去度假出发前连水都帮忙烧好。
“你以后也会有小孩儿,也会哭,这有什么好怕的,赶紧洗澡早点儿休息。”韩小军吻了吻关瑞雪的耳垂,这是个暗示。
“你先好吗?”关瑞雪关心《LietoMe》的结局,不肯去洗澡。
“破片子有什么好看的,”韩小军走进洗手间埋怨道,“你们这些女人?”
他一进去,关瑞雪立即翻出他的手机看信息。这个星期有个重要的纪念日韩小军竟然忘记了,而且据学校埋下的线人举报,有两个晚上通宵都没有回学校宿舍。
信息里有了答案:“亲爱的,出来好吗?想你想到我痛不欲生,我敢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一个星期不在身边盯着就另结新欢,还说要跟我结婚,原来在外面有了个新欢,关瑞雪气得眼泪差点儿流出来,他竟然还一边洗澡一边哼歌,知人知面不知心的衣冠禽兽,等到床上再好好地审问一番。
热水冲洗身体的时候,关瑞雪觉得异样,对着镜子仔细地看了看,脖子上的皮肤轻轻一揭,露出粉嫩的肉。手指上是一小块儿表皮,大腿和后背也是红通通一片,打开门喊了一声“救命”以后,关瑞雪倒在洗手间门口。
迷迷糊糊中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包裹了起来,车子在摇晃,又感觉一阵清凉,睡了过去,耳边永远是婴儿的哭声,它要向我索命吗?
常婷第一时间到了医院,看到全身缠绕纱布的关瑞雪,焦急地问韩小军:“她在搞什么鬼,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
“被开水烫伤了,发什么神经,用九十度的水洗澡,我出来的时候水温都是正常的。”韩小军觉得匪夷所思,一个正常的人被热水烫到肯定要哇哇叫然后把水龙头关掉,为什么关瑞雪傻到用滚烫的水烫那么久,能保命已经算很不错。
“我们搬家算了,我觉得那房子太诡异了,说不定以前那儿死过人什么的,邪门儿,半夜还有血从墙壁里渗出来。”常婷心有余悸。
关瑞雪仍然在昏迷中。
韩小军叹息了一声,对常婷说道:“你回去休息吧,这里我来照顾着。”
常婷点点头:“晚上我过来吧!我先回去拿些她的日常用品过来,但愿她能早点儿醒来。”
病房里静静的,这些日子韩小军基本上都在医院悉心照料着关瑞雪。伤口感染了,从脖子到脸还有大腿都长满了胎记一样的大块红斑,病房里没有镜子,所以关瑞雪还以为自己的皮肤很光滑。
出院的那天,关瑞雪看到了出租车司机脸上惊恐的表情,从橱窗里看着自己,关瑞雪要疯了。
但意外的是韩小军的父母答应了儿子的婚事,关瑞雪晚上是不会出去的,脸上斑驳陆离,看到她的人以为她是鬼。
婚礼准备之前,最好的姐妹常婷却说家里有事,辞职了,不能参加她的婚礼。韩小军明白了一些东西,他准备用对关瑞雪一辈子的爱来纪念那一段尘封的往事。
自己还是大一新生时,周海舟是篮球队的队长,第一天进校篮球队时啤酒就喝多了。晚上周海舟送韩小军回宿舍,结果却到了自己的单身宿舍。早上的时候韩小军身上一丝不挂,周海舟妩媚地看着自己,他的胸口有两道大的疤痕。
“你是女人?”
周海舟害羞地点点头:“你是学校唯一一个知道的。”
春节的时候宿舍学生全部走完了,校长却在宿舍揭开了周海舟的被子,看到了这两个人相拥而眠的美景。
“你们只能留一个,自己选择吧。”
周海舟离开了,从此不再有任何的联系。直到看到韩小军在自己的公司外面等他的面试的女友,心里才被深深刺痛。
常婷很聪明,也很可怕,但不贪心,十万块就可以买到她知道的一切以及为自己做一切。
闹鬼的房子和婴儿的哭声都只是提示韩小军的小警告,他竟然不以为然。
韩小军在医院看到常婷,下巴扬起,嘴角下垂,关瑞雪最喜欢看的《LietoMe》里说那是自责的表现。她的头发里有一小块鸟粪的残迹,泡温泉是不会有鸟粪的,除非是在树上。门口的那棵古树枝繁叶茂,不用望远镜也能把房间的每一个角落看得一清二楚。
常婷在看着关瑞雪走进洗手间时有点儿犹豫,她知道关瑞雪有神经末梢炎,她在水里和饭菜里又加了一些药物,握在手里的热水器遥控器按下去,关瑞雪的皮肤将对滚烫的水毫无知觉。可这不就是为了钱吗?常婷闭上了眼睛,父亲现在就等着这笔钱救命啊。
周海舟发了一个信息:“亲爱的,出来好吗?想你想到我痛不欲生,我敢保证这是最后一次。”韩小军还是顺从了所谓的最后一次。
“如果你跟她结婚,我就算你有种。”周海舟搂着韩小军的肩膀,用牙齿狠狠咬了一下。
“不要伤害她。”韩小军曾经这样警告她。
但周海舟仍然是停不了手,更没想到韩小军还是娶了别人,而且是毁容的。
“你喜欢这种类型的是吗?”在电话里周海舟的声音微微颤抖。
“是的,她是我喜欢的。”穿着新郎装的韩小军很帅。
婚礼当天,周海舟在阳台上跳起了舞蹈,汽油燃烧的火焰包裹着她活蹦乱跳的身体,那种疯狂,让每个不了解她的人都以为她是个疯子。
从小周海舟就希望自己是男人,高中时家里花了二十万做完手术,改变了自己,爱上韩小军,却伤透了心。
为爱伤神,为爱伤心,得不到的那种痛苦,唯有用死来解脱。这是周海舟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
瞬间的精彩胜过平淡的无聊,玩火自焚也有它的快乐。
爱的圈套 -- 糖果有毒
那个画画的男生
“应征‘杀手’?”袁晓看着环保袋里的一张粉蓝色底子的传单,上面画着一只口吐鲜血的蟑螂,蟑螂身上插着一把利剑。发传单的人也太不厚道了,什么时候竟然把灭蟑螂这样的传单偷偷塞进来。
坐在家里沙发上,袁晓打开薯片自言自语:“又是广告!现在的宣传真是越来越离谱。”把传单随手扔到垃圾桶,打开电视机,漫无目的地搜寻着有吸引力的电视节目,无非就是选秀和泡沫连续剧,让人失望的世界。睡觉前一摸,还好,手机、钱包、银行卡、贞操都在,安心睡去。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老是听见房子里有人在叹气,尤其是半夜,有时候是男生的叹息,有时候是女人,这个小区虽然也算是豪宅了,可是并没有多少人入住,不仅楼上楼下没有人,从窗户朝外望去,黑压压一片,尽管如此,袁晓还是不想离开这里,一个人的生活自由而洒脱,如果去了加拿大,语言不通,连喜欢吃的炸酱面也吃不到地道的,那才是灾难。
听,它又在叹气了,这个世界上如果真的有鬼,那鬼肯定也是寂寞的,否则为什么要叹息?
大学快要毕业的袁晓,二十多年来似乎跟“漂亮”这个字眼毫无关系,更别说谈恋爱了,不高也就算了,吃什么都发胖——甚至喝水,说话的声音更是让人不敢恭维,从小到大袁晓对自己毫无自信。走在街上,总是低着头,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睛。老是被已经到国外生活的父母催促说转学到加拿大来,可是袁晓却一直提不起这个勇气去适应新的环境。在这里,或许常常被人忽视,但起码那街道、那桦树,都是熟悉的,那些会取笑自己的人都习惯了,不想再被陌生人开玩笑。而且还有一个人,袁晓心里有点儿不舍……
把电视频道循环了N遍,好像还是没什么好看的。袁晓瞄了眼墙上的时钟,“呀!原来已经5点了。”整个人从沙发上蹦起来,拿上钥匙就直奔小区的贝贝宠物店。
“还想给你打个电话呢。”看到气喘吁吁的袁晓进来,穿着白色外套但戴着假发的老板娘易菲放下了手上的电话笑着说,“小比好像也生气了哦,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动,就像是心里很忐忑似的。”说着就走到墙角打开了笼子外面的锁头。贝贝宠物店的易菲很年轻,鼻子高挺,秋波流转,是个合格的风韵少妇,很奇怪的是从来没有见她老公出现过,袁晓想了很多种可能性,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离婚了。
“不好意思啊,刚回家放下东西一下子就忘记时间了,不好意思啊!”袁晓一脸抱歉地走到笼子前把一只纯白的比熊犬抱了起来。
“开玩笑的。倒是小比今天胃口不是很好的样子,待会儿回家记得给它吃好点儿,你看看你这小胖墩样,下次别再吃零食了哦。”老板娘温柔地摸了摸小比的头,意味深长地对袁晓说道。
“嗯,谢谢你了,明天再见。小比,和老板娘再见。菲姐,我会按时吃药的。”袁晓抓着小比的手和老板娘道别,老板娘也送他们到门口,微笑着挥手。
牵着小比,袁晓像往常一样到街口的公园让小比活动一下。“今天也会见到他吧?”袁晓在心里默默祈祷着,掐掐自己脸上的肉肉,是不是减肥药的作用,脸上的肉似乎少了点儿了。
这个他,就是袁晓最不舍的人。
每天,袁晓放学,就到宠物店接小比到公园散步,之后才回家。袁晓很喜欢这个公园,来的人不多,很安静,还有个大钟会在正点的时候“咚咚”地发出声响。
在公园里,袁晓常常看到一个男生默默坐在大树下的石凳上,有时拿着笔在纸上画着什么,有时只是静静看着远方。后来在学校的公告栏里看到一则喜讯:是说一位毕业了的师兄拿了大奖,看着照片,才发现就是每天在公园里的那个男生,才知道程曦是他的名字。
袁晓一如既往地走到小亭子里坐下,解开了小比的颈链让它在公园里跑着,远远地看着那个总是穿着熨得平直的衬衣、剪着清爽短发的男生的背影,陶醉在自己的幻想中。
“或许有一天,我们会成为朋友……”袁晓在心中暗许。
又是一个黄昏,袁晓还是没能和程曦说上一句话。坐在亭子里托着腮,袁晓依旧静静地望着那个背影。远处,程曦抬起头,向后转过身,笑着向袁晓的方向抬起手打了个招呼。袁晓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喜吓得心里小鹿乱撞,脑袋一片空白的她本能地把脸转到一边,完全不知所措:“怎么办,怎么办……难道他知道我一直都在看他?!我应该也和他打招呼吗?不行不行,打完招呼之后要干吗?还是……装看不到算了?可是这可能是唯一能够和他认识的机会了!袁晓,可要想清楚啊!不然以后可是会后悔死的……”
“Hi!”一个声音从袁晓后方传来,说话的男生从门口径直向程曦走去,“好久不见了!”程曦站起来,向对方伸出手。之后两人看起来像兄弟一样握手拥抱。
一旁的袁晓呆呆地看着面前的景象,等她再回过神来时,坐在石凳上的两个人已经兴高采烈地聊着什么了。
“呼……”松了一口气的袁晓却难掩失望之情,“还是回家吧。”于是抬头看小比在哪儿。“啊!”看到小比在程曦脚边,袁晓不禁大声叫了出来,发现自己失态的她立刻把嘴巴捂住,可已经来不及了,程曦循声看了过来,看到袁晓的目光又望了望自己脚边,这才发现有只小狗。袁晓这边还在犹豫该怎么做,那边程曦已经把小比抱了起来。没办法,袁晓只好硬着头皮向程曦走去。
“这只狗是你的?”
袁晓紧张地不敢望程曦,轻轻点了点头。
“好可爱啊!是比熊吧?叫什么名字啊?”
“小……小比。”袁晓好不容易从喉咙里挤出这两个字。
“你好啊,小比!”程曦说着把小比放到袁晓怀里,正想开口说什么,袁晓抱着小比弯腰说了声“谢谢”就头也不回地走了,脑袋还是一片混乱,根本没留意程曦的表情,只想尽快离开这个地方。
袁晓回到家,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懊恼着刚才应该表现得更自然一点儿。“嘟……”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把袁晓的思绪打断。
“喂……”
“喂,你好,请问是袁小姐吗?”
“我是,请问是哪位?”
“我们今天在公园见过面了,我叫程曦。”
程……曦?!
袁晓的心蹬一下跳到喉咙,脑袋一片空白。
“喂……喂……”电话那头喊着话。
“哦……请问你有什么事?”
“不好意思突然打扰你,我今天回学校碰到个师妹,才知道原来你也是我们学校的,真巧。”
“哦,是……”袁晓正想着要说“是啊”还是“是吗”比较好,电话那头没等说完就插话进来。
“我听说你的素描不错,所以冒昧向我师妹要了你的电话,想请你帮个忙,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是……是什么事呢?”袁晓心花怒放,难掩兴奋,终于……终于有机会接触他了吗?
“明天在美术馆有个毕业生作品展,临时缺了一名解说,因为都是以素描为主,所以希望能找一个对素描比较了解的人,刚好今天回学校听说了你的作品一直都挺不错的,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呢?”
袁晓知道自己绝不会白白浪费掉这个大好机会的,于是顾不上有课没课二话不说就答应了。电话那头的男生说有些资料要给她先看看,准备准备,就约她一小时后在她家附近的公园里等她,把资料给她。
这一小时可真是难熬啊……袁晓把大半个衣柜的衣服都拿了出来,瞧瞧这套试试那套,总是觉得不合适,就像是初次约会一样地紧张。
“我应该买点儿漂亮的衣服的……”袁晓一脸纳闷地前往公园,穿着一件紫色的T恤衫和牛仔裤。袁晓怕穿裙子显得太刻意,毕竟她平时极少打扮,还是休闲一点儿吧。袁晓兴奋又忐忑地来到公园门口,她看了一下程曦常常坐的那张椅子,心里特别有感触,这是她认识他的地方,也将成为他认识她的地方吗?
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大半个小时了,袁晓心急如焚,不时伸长脖子往街角望去,可还是没等到程曦的身影。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各种想法环绕在袁晓脑海。袁晓看看手机,一切正常,到底怎么回事,会不会发生了什么意外呢?袁晓不安地往公园里走去,怕自己是不是等错了地方。
被人放了鸽子
公园里一个人也没有,静寂得有点儿苍凉。袁晓从来没试过这么晚了还待在街上,更别说走进这个灯光昏暗的公园了。正当她战战兢兢地走着时,一阵响声把她吓了一大跳。
“喂喂……”袁晓好不容易定下神来,看了看来电,是刚才程曦打来的手机号码,赶紧接通电话。
“喂,你好,是袁小姐吗?”
“是……是的。”
“我是程曦,就是约你到公园的那个人。不好意思,本来没空要你顶上的那名解说员现在又能来了,所以我们就不麻烦你了,打扰你真是不好意思。”
“喔……喔……没事……”今天人没见到就算了,连明天也没机会认识了?袁晓失望到了极点。
“真的非常抱歉,我刚有事耽搁了,没及时赶过去,你在那里等了很久了吧?”
“没……没有很久。”即使电话那头的人是他,也没办法使袁晓立刻放下失落的情绪。
“那你快点儿回家吧,时间也晚了,免得你家里人担心,我先挂了,路上小心点儿啊,再见。”
“喔……”袁晓张嘴还想说什么,电话已经挂断了。
袁晓纳闷地看着手机,仅仅只有这条通话记录……是目前两人唯一的联系。刚才自顾自兴奋地想了这么多可能性,为什么就没有想到自己有可能会被放了鸽子,所有的一切会泡汤呢?袁晓慢慢往家走去,好像把几天的精力都花光了一般,脚步沉重了不少。也是……自己并不是灰姑娘,而王子……最后应该还是和公主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袁晓没心情收拾丢了满房间的衣服,倒在床上。这一刻,她只想好好睡上一觉。
虽然思绪一直不听使唤地在脑海里乱窜,袁晓还是好不容易在半夜睡着了,那些叹息声越来越清晰。
黑暗中的铁皮屋慢慢亮起了微弱的灯光,看到程曦在画画,他英俊的脸庞上浮现着诡异的微笑,慢慢地走向自己,画板上的人面孔都是模糊的,统一的黑色和白色。他的唇温柔有力,越来越大直到可以把自己的头吞进去,看得到他的内脏和血管。房顶被风吹开的时候,袁晓在梦里飞,扇动一下就飞得越高,耳边传来程曦叹息的声音:“唉,你飞多高都逃不过我的手掌心。”他抓住自己,用小小的刀片割开自己的胸,将滚烫的心放在他的手心,然后微笑着咀嚼,吱吱呀呀地咀嚼……袁晓看着空洞洞的身体,一声尖叫梦醒了,一切归零。睁开眼睛看着阳光明媚的窗外,那和煦温暖的阳光透进来,驱散了噩梦带来的恐惧,她决定再搏一搏。
小比失踪了
上周末回家之前也没听说有展览,袁晓坐在回学校的公车上仔细想想,才觉得奇怪,甚至一路上走到学校美术馆的门口,还是没看到海报或标语什么的。“这次的宣传也太不到位了吧?”袁晓心里疑惑着。
走进美术馆,袁晓更觉得奇怪了,根本没有举办展览。相继问过美术馆的管理员和负责老师,也说最近一段时间都没有展览,更别说是毕业成果这类型的大型展览了。袁晓不解地走在路上,或许不是校美术馆,而是在其他地方?袁晓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打电话问一问程曦。的确是自己当时接到电话就兴奋过头儿了,也没问清楚时间地址,连程曦提到的那个师妹也不知道是谁,要不然现在也不用那么迷茫了。
袁晓越想越不甘心,还是打吧,难得有个这么好的借口。
“你所拨打的号码已停机。”
连唯一的联系都断了,袁晓站在原地拿着还没挂断的电话满脑的问号。如果说刚才还只是奇怪和疑惑,现在的她已经是错愕了。
今天回家的路好像特别长,袁晓感觉自己仿佛花了好几倍的时间才回到家。一进门袁晓就径直走向沙发瘫坐在上面不想动,许久,袁晓才发现有点儿不对,好像少了点儿什么……
“小比……小比……小比!”平日一进门小比就会摇着尾巴过来迎接她了,可今天叫了好几声,却还是一点儿反应都没有。袁晓起身进房搜寻,房间……没有,厕所……没有,厨房……没有,客厅再看一遍……还是没有。
小比不见了?!
“昨天明明是把小比从宠物店里接回来了,没错啊!”袁晓仔细回想,不放过记忆里的任何一个片段,“然后就在公园里碰到了程曦……他把它抱起来……然后给了我……之后我就立刻冲回来了。没错,那时小比还在,我还给它准备了晚餐,它也吃完了。然后……然后……我就接到了程曦的电话……啊!”袁晓突然想起了什么,自己昨晚一时兴奋冲昏了头脑,之后就没有留意到小比了,“难不成是因为没有关好阳台门它从那里出去了?”这个理由虽然很牵强,不过也没有比它更有可能的了。只不过小比只是只小狗,哪有这么大的能耐“离家出走”呢?
袁晓打电话给宠物店的易菲,易菲也说没有小比的消息,她只好在社区附近的街道喊着小比的名字找,机会渺茫,可总是要试的。一直找到公园,还是没有。
袁晓走着走着,眼泪开始不停地流出来,心里的恐惧越来越强烈。要说程曦是一抓就破的泡沫,那她也就认了,可为了这么脆弱的泡沫,而丢了陪伴自己这么久的小比,那她真的会自责不已的。自从父母因为工作长期离开家,袁晓就总是一个人生活,直到有一个晚上在一条小巷里发现了小比。当时的小比,应该才出生不久,被丢在一个纸皮箱里。那天刚下完雨,小比蜷缩在纸箱的角落,身上湿了大半。袁晓见它可怜,就把它抱回了家,从此小比成为了她的亲人。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易菲也跟着一起找小比,可惜终不见踪影。袁晓在街上已经找了半天了,她疲惫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痛哭:“人丢了还可以报警,狗丢了怎么找……”
“没事的,你慢慢找,我店里还有事,我先回去了。”易菲转身离去。
不知道坐了多久,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公园最里面的树林的一点儿动静把袁晓的思绪拉了回来。袁晓死死地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许久没再发出什么声音。或许只是风声树叶声吧,袁晓稍微松懈了一点儿。
“呜呜……”
袁晓立刻站起身,好像是小狗的呻吟声,难道是小比?袁晓正要往树林走去,突然背后一重棒下来,袁晓倒地不省人事。
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睁开眼睛都是伸手不见五指。
凭着感觉一摸墙壁,是黑色的铁皮屋,这是在做梦还是真的,昨天做的噩梦,醒来后才发现今天真的实现了。
一点点微弱的暗红色的光亮了起来,袁晓这才发现是个画室,周围都挂满了或抽象或具体的画。
程曦果然在画画,难道自己有先知先觉?铁皮屋很大,像是一个废弃工厂的地下室,隐约闻得到发霉的方便面的味道。
他坐在角落,忧郁而怪异的表情。
“程曦。”袁晓张开嘴小声地喊了一声。
“哦,你醒了,对不起,让你受惊了。”程曦放下手中的画笔,走了过来。
袁晓往后退了几步,想起那个噩梦:“我,我怎么会在这里,这是哪里?”
程曦跟白天看到的完全不同:“没什么,我只是想带你来我这里看看,我想开画展,你看周围的画,我够格吗?”
袁晓看到一扇门,没有锁,是虚掩着的。
红色的灯光下,程曦越来越近,他轻轻地说:“你可以借点儿钱给我开画展吗?”
“哦,我可以给我爸爸打电话,他会同意的。”袁晓从包里掏出手机,心想,不就是借钱开画展嘛,不用搞得这么古古怪怪、神神秘秘的。
电话里老爸也没有问太多,只是听说女儿需要五万块钱,稍微多嘴说了一句不要被人骗了,自己要小心。
用的是免提,程曦听得一清二楚,脸上浮现一丝笑容,递过来一杯水,袁晓忽然觉得很困,嘟囔地说了一句:“里面是不是放了安眠药啊,这么困。”
她倒在程曦的怀里,温柔的味道。
程曦死了
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倒在马路边的草坪上,双手都是鲜血,这是怎么回事。两个警察就在旁边站着。
其中一人看到袁晓跑过来,拍了拍身旁的同事,神情严肃。
“你好,我……”
“你是袁晓吗?”没等她说完,其中一名警察问。
“是……是啊,你认识我?”袁晓觉得莫名其妙。
“麻烦你跟我们回警察局一趟,有一桩命案希望你合作调查,请你跟我们上车。”警察说着就把袁晓推进车里,自己也坐了进来,关上车门,另一名警察用对讲机报告着什么,也随即坐到了袁晓的另一边。负责开车的司机一上车,就开车往警察局驶去。
车上袁晓几次想开口问些什么,可是一看到旁边两人的表情,只好又把到嘴边的话给吞下去。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说了两个字:“请问……”其中一个警察立刻打断了她:“我建议你还是到局里录口供的时候再说话吧。”袁晓再也没发出一点儿声音,动也没敢动。
到警察局的十分钟车程让袁晓觉得特别难熬,两名警察把她带到了一个房间就关门离开了。房间里有一张木桌子和放在旁边的两把椅子,还有个摄像机架子。袁晓心里七上八下地,刚才那人说的是命案吗?我怎么会和命案牵扯上什么关系了?袁晓越想越糊涂,不会是程曦出事了吧?
过了一会儿,一男一女两个穿便衣脖子上挂着证件的警察走了进来,女的把那个摄影机摆在架子上,袁晓看到机子上的小红灯亮了起来,两人并排坐在了她的对面,把手中的文件夹打开放在桌面上。
“你叫袁晓是吧?”
“是……”
“请问你25号,也就是前天晚上的十点到十二点这段时间,在哪里呢?”
“晚上,都在家里吧……”袁晓思索着。
“在家里?你确定吗?”男警察追问着。
“前天……喔,我后来出门了。”袁晓想起了什么。
“出门了,去哪里了?”
“去……去了我家附近的公园。”袁晓被对面两人犀利的眼神盯得不舒服,不自觉地紧张了起来。
“去那里干什么?”
“本来约了个人见面,可是后来没见着。”
“你约的是这个人吗?”女警察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照片递给袁晓。
袁晓一看就认出是程曦:“是……是的……你们怎么知道的?”
“他没有来吗?”女警察声音冷得没有一丝感情。
“是啊,我等了大概一个小时之后他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不能过来,然后我就回家了。”
“他是没有来还是来了之后和你一言不合就被你杀了?”男警察突然激动地站起来大吼。
袁晓吓了一跳:“你……你在说什么啊……杀……杀了?”
女警察神情严肃地把男警察按坐在椅子上,使了使眼色。
“你们……你们是说程曦……死了吗?”袁晓惊魂未定,吞吞吐吐地说。
“是的,很残忍的手段,而且屋里都是你的指纹,你的手机还掉到那里了!”男警察气愤地说。
“程光!”女警察一手把摄影机关了朝着男警察大吼。
“什么?指纹……还有我的手机?”袁晓越听越糊涂,想快点儿了解整件事,还有手上的鲜血。
“咳咳……”女警察清了清喉咙,把摄像机重新打开,“袁小姐,麻烦你把前天下午到今天你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都仔细说一下好吗?”
“我弟弟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要对他下毒手?”男警察的眼睛都红了,本来弟弟发消息说要开画展,已经找朋友借到钱,让当警察的哥哥到时候过来捧场,谁知道早上过去找他的时候,程曦已经躺在血泊当中,从脖子到脚被刀片一一划开,还有背上的皮肤,几乎没有完整的,地上全是血,他差点儿摔跤,谁也无法接受亲人在眼前消逝的残酷事实,假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的意外,程光是可以接受的,但作为一个警察,自己唯一的弟弟却如此惨死,“你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
当袁晓看到屏幕上自己是如何杀死程曦时,眼前的世界一片漆黑,是自己,一刀一刀地残忍地割开自己喜欢的男生的皮肉,笑着吻他的额头。
这个世界疯了还是我疯了。
易菲的自白
你以为远走高飞我就寻不到你了吗?我给你起了好几个别号,我叫你袁大头,小齐齐,是因为我太喜欢你,太喜欢一个人,连唤他都想和别人不一样。我经常用望远镜偷偷看你,当你在阳台上喝咖啡的时候,当你和她们微笑着在电视前吃水果看节目的时候。我到现在还收着你留在我家的大T恤和沙滩裤,还有你掉在床底下的一个钱包,当然,里面的钱我已经花光了,钱包作为留念。
我昨天去了你带我去的游乐场,吃了炸香肠,玩了过山车,在冲下来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你在加拿大对我的想念。
你说我们结束吧,我以为你离开久一点儿我就能忘记你,我删掉了你的电话、QQ、所有短信、来电记录,但我的脑子里仍然有你。
你上飞机之前我求你不要离开,你不答应,曾经山盟海誓的人,现在散落天涯。
你不能忘记我,我要你一辈子都不能忘记我,你忘了我的好,我会让你记得我的坏。
知道那个画画的男生吗?我跟他在一起了,虽然他比我小,但他很爱我,当然我爱的是你,我一直梦见你,哪怕已经过了三年。我看到你的女儿,我就想起你,你们长得真像,我真想撕烂她的脸,她是你们爱情的结晶,而我却是多余的泥沙,被水一冲,无影无踪。
你的女儿喜欢上了程曦,她每天都要絮絮叨叨地跟我说她如何地喜欢他,如果不是她先天性心脏病,肯定会大胆地追求程曦。
程曦相信了我,他向你女儿借钱开画展,以为这样就可以让我开心,我喜欢他的画,有灵气,但我的钱都还给你了,你给我的,我告诉你,我喜欢的不是你的钱,是纯粹的你,发现账户上多了六位数是不是很惊喜,还是你钱多到根本没有察觉到?
程曦愿为我做任何事情,包括死,当然是假死,可是袁齐,你没有想到你幼稚的女儿还以为影碟里的真的是她,活活地吓死了,你忘了我是做电脑特技的,现在我的水平一点儿也没有退步,不过在你家狗的皮下植入的声控机器还真是管用,她连着半年的神经衰弱再加上一点儿刺激,果然比我想象中的效果好。
虽然我失去了你,你失去了你胆小又爱幻想的女儿,但我们扯平了,不是吗?
最后一句我爱你。
爱的圈套
袁齐推开门,家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除了一只爬满蛆虫的狗的尸体。
接到警察的电话,已经是以最快的速度回国,结果还是来不及见袁晓最后一面。
程曦在火葬场的铁盒子里被焚烧的时候忽然坐了起来,天气很热,这里也是如此。
“如果你发现小区里多了一家宠物店,老板娘又恰好很漂亮,一定要及时通知我。”袁齐逢人就说这句话,好像谁不知道他疯了似的。
程曦的画展开了,唯一遗憾的是只有一个观众,是个女人,笑着慢慢地走近。
爱的圈套,进来容易,出去难。
爱你爱到杀死人 -- 糖果有毒
怪女人
如果不是最近接二连三的命案,苏琪还真的以为大学生活跟高三的时候想象的一样美好,当时高考前就有个女人来学校演讲,被老师请来的,说是给大家在高考前打一针兴奋剂,据说是一个企业的高管人员。
苏琪现在还记得那女人的样子,白色的小跑车停在教学楼下,Burberry风衣里面的白色衬衣被包裹得严严实实,贴身的长裤配着米色高跟鞋,黑色长发遮着眼睛,苍白的脸上涂抹着鲜艳的口红,像刚吃了个死孩子一样。一开口就吸引了所有人,她说:“同学们不要这样看着我,好像我不够性感一样,在我公司里,领口越低,权力越低,裙子越短,地位越下。”跟以前作报告演讲的人不同,她并没有说一些大道理以及临考前复习的诀窍,只是说着她自己的大学生活:每座大学几乎都有一个湖,可以在湖边写生、散步,甚至什么都不想,上课不必准时到,有时候翘课也是一种流行,考试不用排名制和倒计时制,身边的人大部分都是精英,也可以谈恋爱,远离父母的管束,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成熟……后来说到她在大学的恋爱史,简单地说了两句,眼睛里有泪光涌出来,但忍了忍,终究没有落泪。
那女人演讲完了以后下来,大家闹哄哄地讨论,她点燃一支烟在走廊上孤独地站着,大概刚才触及到了什么。
当时苏琪还是班长,见状后赶紧拿了个烟灰缸放到走廊上:“给您,今天您说得真好。”
那女人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在烟灰缸里掐灭烟头,忽然伤感道:“我年轻的时候也像你这么漂亮,不过我看你最好不要在学校谈恋爱。”
苏琪永远记得她那意味深长的眼神,好像吃准了自己一样,不过当时苏琪并不放在心上,她有男朋友的,就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别人听完了演讲都鼓掌,只有他无动于衷,只是看着黑漆漆的窗外,左手转着笔。
庄子严对台上演讲的那个女人不屑一顾,她的经验和她描述的美好的大学生活离自己那么远。他的成绩很差,只是喜欢画画,但又不够上美院的水平,高中毕业后可能要外出打工,所以她说的那些东西跟自己格格不入。
事实果然如此,苏琪考上了大学,庄子严落榜,也不愿意复读,怀里揣着父母给的五千块钱到这个繁华的城市开始漫长的创业。
苏琪的皮肤白得像盛开的水莲花,清晰可见血管,骄傲地舒展着每一寸属于青春的张扬,这所大学的生物系几乎全是男生,这个系的女孩儿喜欢黑框眼镜,走路低头不看人,手里拿本书像个科学怪人。唯独苏琪,大概是因为母亲是开服装店的缘故,打扮得时髦而迷人,头发是棕色的大卷,就这样散开着,眼睛不仅大而且极有神,在新生晚会上,从小被母亲精心培养的芭蕾细胞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来,她的独舞是“天鹅之死”。悠扬的音乐声中,白色纱裙下那修长的腿缓缓地抬起来,在宁静宛如月光的灯光下,一只白天鹅忧伤地抖动着翅膀,立起足尖缓缓移步出场,在湖面上徘徊,大提琴奏出抑郁的旋律。白天鹅身负重伤,将与世长辞,但她渴望重新振翅飞向天际。她轻轻地抖动翅膀,艰难地立起足尖,一次又一次地尝试着飞离湖面。生命在呼唤着她奋力与死神拼搏,她终于奇迹般地展翅旋转飞翔起来了,生命的光辉重新闪现。但由于精疲力竭,白天鹅缓缓屈身倒地,渐渐合上双眼,一阵阵战栗似闪电扫过她全身。最后,她在颤抖中竭尽全力抬起一只手,遥遥指向天际,表现出她对生的愿望。随后,慢慢地闭上双眼默默死去。
全场一阵轰动,那些男生手都鼓红了。苏琪站起来行礼,她的眼睛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大学,我来了”。我要在这里开始我全新的生活。
庄子严微笑着看着女友的粉墨登场,他并不担心那些男生火辣辣的眼光会对他造成威胁,这个女生,就是自己的。庄子严在学校里找到一个七八平方米的门面,开了家烧烤店,名叫“幸福时光”,顺便也卖些台湾奶茶,专门找人学过的,机器是租的,也划算,闲时跟着旁边师范大学的老师学画画。
苏琪有空时过来帮手,有点儿夫妻店的意味,刚开始大一的课程不是很忙,两人在门面的二楼租了房子住下来,不查宿舍的时候,苏琪会在临时的堆满了麻辣烫、画板、水彩颜料和烧饼的屋子里睡觉。庄子严的怀抱很熟悉也很温暖,是妥帖的味道,夹杂了些人间的油烟味。
同宿舍的其他两个女生都很不理解,睡在苏琪上铺的曾媛媛看着又是晚归的苏琪说道:“你这么漂亮,学校喜欢你的男生很多,你为啥这么死心眼地跟个摆烧烤摊的?”
对着电脑看美剧的是尧霜,她插一句嘴说道:“鞋子合适不适合,只有脚知道,你未必是那穿鞋子的人。”
曾媛媛生得娇小又伶俐,娃娃脸上的长睫毛让人想起精致的瓷器娃娃。她男朋友吴昊是个青年才俊,那次在免税服装折扣店里买衣服时,跟店员起了点儿口角,那店员说那件所谓的名牌裙子上的口红印是曾媛媛蹭上去的,希望她能买下来。曾媛媛只是试衣服,然后回去上淘宝网购物,几大千的裙子哪个学生会去买啊,又不是帕丽斯?希尔顿。然后刚好吴昊心血来潮过来巡店,就这样,曾媛媛邂逅了白马王子,英俊和迷人的儒雅笑容,洁白整齐的牙齿和一切学校的稚嫩男生身上没有的成熟稳健的气质。有段时间,甚至有好事的人把他们这段经历编成言情小说贴在校园网上。
吴昊常常邀请三个女孩儿一起出去玩,他虽然开着漂亮的跑车,但也没有瞧不起摆烧烤摊的庄子严,尽管那男生有点儿敏感,不得不承认,有艺术天分的人都有点儿神经质——偏执、沉默、任性以及歇斯底里,但这并不影响大家的交往,每个人的性格都是不同,没有人有权力要求别人必须合乎自己的审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