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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五十一章

作者:登高望远 当前章节:3673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6:07

刘宏超从看守所回来后不久就到市检察院公诉处找了负责本案的章检察官,章检察官告诉刘宏超案子刚刚移交到法院去了,并说这个案子非常清楚,律师的辩护空间不大。刘宏超也苦笑着回答他说:“我知道了。我只是觉得这个关玉贵真的是一个法盲,他一直认为他没有杀被害人,他只是帮助了武梅而已。任我怎么解释他都听不进去。看来普法教育的欠缺也是本案的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啊。”

“这倒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问题。不过不光是这个案子,可以说许多刑事案都有这个问题,许多犯罪嫌疑人犯了罪都还认为他们没有犯罪,或者把此罪认为是彼罪,重罪认为是轻罪。”章检察官点头同意了刘宏超的意见。

刘宏超从检察院出来后就去了市中院。那一年的“非典”使市中院本来就非常严格的门卫制度更加严格了,以至于给律师阅卷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刘宏超那天提出要阅卷时,法官像怕被外来的人传染了似的不愿意亲自把案卷交给刘宏超,而是由法院门口的法警来转交,费时费力不说,刘宏超还没有看到应该给律师看的所有案卷材料。好在刘宏超当时认为这件案子他其实已经清楚了,没有看到的一些案卷材料也不过是少数鉴定和个别证人的证言之类的东西,无关整个案子的要旨。但是,这些材料中稍稍能够引起刘宏超感兴趣的是警方第二次拘留武梅后的第一次审讯记录和审讯关玉贵的第一次记录。第一次审讯武梅是在拘留她后的一个小时之内进行的,整个审讯时间只有一个半小时,在这一个半小时内武梅就竹筒倒豆子似的全部交待了她和关玉贵的杀人经过,一点都没有保留!拘留武梅的第二天关玉贵也被拘留了,审讯也是在拘留他后马上进行的,审讯关玉贵的时间要稍微长一点,但也只有不到三个小时,在这三个小时内关玉贵也基本上交待了他的杀人罪行,当然他还是认为他只是在帮助武梅。

说实话,当时刘宏超在看了这两份审讯记录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也没有引起他什么特别的注意,只是到了后来这件案子发生了非常戏剧性的变化以后,刘宏超才回过头来慢慢审视、回味这两份审讯记录中所包含的不同寻常的信息和所揭示的事实真相。

那一年省城的夏天非常闷热,天空中的云团好像给整个城市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人们被捂得奥热难耐,坐着不动都是一身臭汗。偶尔下的一场阵雨连地皮都还没有完全打湿就又停了,而下下来的那一点雨蒸发后反而更增加了空气中的湿度,使人愈加难受。本来,在往年的这个时候人们往往是到开有冷气的大商场去避暑,在避暑的同时又顺便逛了商场,商场的生意也会因此好了许多。但那一年施虐的“非典”让人们不敢到人多的地方去,有许多人哪怕是在这样酷热的天上街也要戴上大口罩,当然他们就更不敢到人多的地方去了。商场里,以至于街上的人流都少了许多。“非典”使人们改变了生活习惯,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节奏。

刘宏超从市中院阅卷回来没几天就收到了市中院的开庭通知,通知三天后开庭,这时距武梅第二次被拘留已经过去了7个多月。

收到开庭通知的第二天刘宏超又赶到古城区看守所去会见关玉贵,刘宏超这次去的目的主要是向关玉贵交代一下开庭的注意事项,并且刘宏超也想听一听关玉贵还有没有什么要求。刘宏超完全没有想到他的这次会见使这个案子发生了出人意料的惊天动地的戏剧性变化。

由于“非典”的肆虐,古城区看守所也采取了预防措施,原来只是隔着铁栏杆的会见室的铁栏杆被拆除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整块玻璃,人倒是看的很清楚,但完全不能接触了,会见的双方只能隔着玻璃用电话说话,就像美国电影里一样。

刘宏超与关玉贵的会见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关玉贵还是坚持他的看法,仍然还是认为他在这个案件中是处于次要地位,他只是在帮武梅,他没有亲自杀人。不过,关玉贵对案子的结果看来还是心中有数的,他知道案子的判决结果一定会是死刑。但他无所谓的表情中还是遮掩不住内心的恐慌,他的眼睛还是流露出对生的渴望,他还是希望从刘宏超的口中听到对他有利的哪怕是欺骗他安慰他的话语。当然,刘宏超也不忍浇灭掉关玉贵那最后的生的希望,尽量不回答关玉贵所关心的案子到底会怎么判,会不会判死刑之类的问题,而只是说我们尽量争取最好的结果吧。刘宏超把带来的关玉贵小孩的照片给他看并说一会儿会托狱警交给他时,关玉贵的眼睛湿润了。就这样,会见很快就结束了。

关玉贵回监室后,刘宏超仍然坐在会见室呼呼转着的大风扇下,看着室外那火辣辣的阳光不想马上离去。会见室除了一个狱警百无聊赖地坐在会见室门口吹着风扇喝着茶外空无一人,树上知了的叫声让人昏昏欲睡,室外的空地也只有一个穿着看守所号褂的看样子只有十几岁的小孩在扫地。

刘宏超决定要在会见室多呆一会儿,他实在是不想在室外那火辣辣的太阳炙烤下上路了。刘宏超掏出香烟给那位狱警点上并跟他攀谈了起来。刘宏超指着那个正在扫地的小孩问:“他才好多岁哦就被关进来了?”

狱警的年龄差不多有40岁了,人很瘦,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看样子昨天晚上没有睡好,他吸了一口烟后回答:“这个娃娃还不到15岁,你晓得他是犯的啥子罪不?”他说到这儿停了一些,喝了一口大茶缸里的水又说:“抢劫杀人!他和几个跟他差不多一样大的娃儿把两个开小卖部的快70岁的老两口杀了,抢了也不过百把块钱、两条烟。真是太残忍了!现在的娃儿不晓得是咋个了?!”狱警一边说一边摇头。

“哦,我晓得这个案子,前段时间报纸上登了的,是不是那个案子哦?”刘宏超说的是前段时间报上登的几个十几岁的少年,成天迷恋于打电子游戏,家里的大人都到南方去打工了,爷爷、奶奶又管不到他们,他们就成天逃学去打电子游戏。那一天晚上,他们的钱用完了,于是就商量去抢钱,他们敲开了老两口开的小卖部,假意要买方便面。骗开门后残忍地杀死了两个老人,抢走小店里所有的区区一百多块钱、几条香烟和一些饮料。当警察抓住他们时他们还在电子游戏厅里像没有发生什么事儿一样打着电子游戏。

“对的,就是那个案子。那几个娃儿都关到我们这儿的。你不要看他们人不大,在监室里头还是老大呢!”

“为什么呢?”刘宏超有些好奇。

“他们犯的是杀人罪的嘛!再加上他们又比较狠,那些没有犯杀人罪的人都怕他们。”狱警指着在院子里扫地的娃儿又说:“这个娃儿的老汉也在监狱里,这下他们两爷子都进来了。”

刘宏超知道关在看守所里或者监狱里的犯人,他们在监室里的地位也是分了三六九等的,犯强奸罪,特别是犯强奸幼女罪的犯人的地位是最低的,其次就是那些犯贪污罪的和警察犯罪的人地位低了,地位最高的当然就是那些犯杀人罪的,特别是犯那些一般人认为带点“义气”的杀人犯罪。这些人在监室里很多都能当上“老大”。“老大”在监室里可以享受其他狱友的服务,有什么好东西他们都要先享受,睡的位置也是监室里最好的。

也活该那天有事,刘宏超跟那个狱警扯着闲谈不知怎么话题就说到武梅身上去了。刘宏超对那个狱警说:“我的这个当事人也是一个杀人犯,他和他原来的老婆把一个小姐杀了,才抢了1000多块钱。听说那个女的也关到你们这儿的。”

“哦,是她嗦。他们抛的尸就是抛在我们看守所外边那条河沟里的,发现尸体那天我还去看了的。这两个笨蛋把被害人的包包还有包包里头的传呼机也抛在同一个地方,你说他们不遭才怪呢!”

“听说这个武梅长得还有的漂亮呢,是不是哦?”

“漂亮倒还说不上,只是长得有点白,不过很妖艳,这个武梅她行事(行:音hang)得很哦。前不久她还出去打了胎。”狱警说到这儿一下子意识到说漏了什么,马上住口不说了。

刘宏超听狱警说“出去打胎”的时候还没有反应过来,好一会儿后才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他这才追问道:“打胎?打什么胎?到哪里打的胎?”一连几个问题向狱警问去。

但这时狱警已经知道自己刚才说漏了嘴,他再也不愿意搭理刘宏超了,任随刘宏超怎么追问他都不再说话,后来干脆起身走了。刘宏超见势也知道再也不可能问出什么了,只得离开了看守所。

在快要离开看守所的时候得到这样一个似是而非的信息,刘宏超感到十分不可思议,武梅如果真的出去打过胎,为什么在案卷里没有记载?按照法律规定妇女在审判时如果怀孕就不能判死刑,最多也就只能判无期徒刑。她到底是不是从看守所出去打过胎呢?是什么时候出去打的胎呢?为什么那个说漏了嘴的狱警对这件事那样讳莫如深呢?武梅如果真是在羁押期间打过胎而有关方面又掩盖这件事,他们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你要说他们不知道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显然是说不过去的,他们都是一些吃了一辈子法律饭的人,难道会不知道这条法律规定吗?难道是有人希望武梅死吗?她死了对谁有好处呢?还有,武梅本人也不知道有这条法律规定吗?刘宏超不敢再想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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