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地底三万尺》作者:朱少麟【完结】 > 地底三万尺.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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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少麟 当前章节:15370 字 更新时间:2026-5-29 02:06

他们是官方派来接管河城的单位,特征是到哪儿都直闯而入,就当作是自家客厅,我们反倒成了外人。他们四处测量,不停做簿记,临走还用喷漆随意在随处标上一些莫名其妙的记号,这种感觉很粗暴,让人联想到自己是屠宰场上的猪,说不准他们就在你屁股上喷个彩色标靶,好等着最后一天瞄准你一脚踹出河城。这样一想,日子就全走样了,换个说法是,当一桩大事件或大灾难正在蔓延,而且事态完全超出你的接受能力时,你会只想找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专心做下去,不管这事有没有乐趣可言。

这就是我和南晞的处境。大风呼啸,南晞紧闭了诊所门窗,窗外的世界越纷扰,里头的我们就越脱离现实,越像两个傻瓜,我们在一间被抛弃的诊所中,陪伴垂死的病人。

第三个生力军翩然而至,很礼貌地在诊所外敲门,叩三下,耐心地等。

是君侠,站在门口的他满身风尘,头发眼睫上都沾了鹅黄色花粉。君侠斜背着一具铁器,穿著贴身的紧恤,猛一看,还真像来了个负剑的侠客。

“南晞要我过来看看病人。”他神清气爽地说。

但仔细再瞧,他背的其实是铁铲,倒像要来帮小麦掘个好坟。

“把他的上衣松开吧。”在小麦的床前,君侠说,他已经自动翻找出一些诊疗器材。

老实说我的感觉很不妙。这样凑合的杂牌医疗团队,一个据说念过医科但是没毕业的年轻人,一个还在上学的半吊子护士,再加上我这个门外汉,我们以为我们能做什么?

“衣服拉上去就好。”君侠愉快地再一次要求。

小麦把我们三个人轮番看了一回,置死生于度外,任由我和南晞松开他的上衣。

只瞧了一眼小麦的肌肤,君侠的整张俊脸转为责备之色——不是针对我或南晞,那些恶心的褥疮已经有一些历史,要怪就怪以前的医生和护士,正牌货也能闯出烂摊子。

那天我得到了一个结论,也许君侠真是医生不假,因为他动刀的手法实在干净利落。那场清创手术我也帮了大忙,至少在我意外昏倒以前,都是我负责在伤口上擦药棉。另一个感想是,角度很重要。

没错,我在说的就是角度。曾经有一次,我在回收类垃圾桶中发现了一件奇物,大约一罐啤酒大小,掂在手里非常沉,颜色无法描述,介于铜青和釉彩之间,形状难以说明,大致上像是一截扭曲的漂流木,也有人说像陈年狗屎,但从某个角度看过去,分明却是一尊马头扬鬃怒嘶,大家都说我捡到了艺术品,这宝贝我喜欢得不得了,百赏不厌,直到有个内行人看出了它的来历,原来那只是一具烧熔的马达机芯。

这就是我想说的,角度很重要,报废的马达,看它的角度对了,就不再是垃圾。当我在手术中途晕厥过去时,我倒得哭八猛,后脑直接就敲撞地板,我听见叩一声,我见到君侠和南晞的脸凑到我的上方,看了我之后又错愕地互视一眼,他们沾满鲜血的双手腾空在我面前挥舞,而我只能听见我自己的耳鸣,然后有个脚尖礼貌十足地将我轻推离开手术台边,一次挪一点点,我翻滚了两圈,又回复正面朝上,手指发麻,喉头紧缩,只剩下眼珠能运转。躺在这边的角度非常好,我看着君侠神色从容继续操刀,南晞紧蹙着修过的秀眉在一旁协助,偶尔腾出手帮君侠揩汗,我看出了不少滋味,最重要的一点是,从这角度看过去,终于发现君侠还真有点男子气概。

褥疮清理得很成功,估计小麦的高烧将要好转一些。这天我就和小麦床挨着床一起休息,听广播的谈话节目,我说不出那节目有多幼稚,幸好很快就播放流行歌曲,是一首最近当红的情歌,歌名我不记得,旋律让人很伤心,歌词让人想自尽,尤其是不断重复的那段副歌:光阴是一条河,带着我航向远方,航离有你的那一端,有你的那一端……

“这什么烂歌词?”我嚷了起来:“瑞德咱们来聊点像样的东西吧。”

小麦不感兴趣,事实上,手术以后他一直在呼呼大睡中。

“什么?要听我说话?不好吧?”

“那我说了,听不下去你就打断我别客气啊, 要我说光阴是吗?好吧,光阴是一条地下污水道,你只能顺着它往前漂,一路上搀进来许多种味道,你就被浸得面目全非, 在这边只有增加没有减少,世界从千万个方向朝你冲过来渗进你,谁也躲不了, 没有脏不脏的问题,如果你知道你的源头,只是人家的一个马桶,或一个排水口,你遭受很多次碰撞,你弄得全身都是伤,还是不停往前漂,你以为总有一天你到得了什么地方,你以为尽头会有光,实话告诉你吧,那边是一个更大的垃圾处理场。”

“谢谢你,我也觉得说得特好。”

“嗐,别闹了,我哪有那么厉害,我是听来的。”

这些话是秃鹰说的。虽然与原文不尽相同,秃鹰应该不介意我加上一点我的个人风格。

然后我就开始谈起秃鹰,说不上来为什么,我发现和小麦聊天就像女孩子织起毛衣,没办法停。

以前我提到秃鹰时,也许会让人感觉有点惨的意思,那一定是我表达得太煽情。说真的,秃鹰是一个心理健康者的楷模,除了骨质疏松症以外,再多的失败也别想叫他低头,他的自我感觉非常良好,回忆往事的感觉更好,回忆到他的青年阶段时尤其好上加好。

青年时代的秃鹰到底有多好?简单介绍,他是一个很帅的白马王子,兼一个才子,又帅又天才的年轻秃鹰不只在中学教书,简直还是一个万世师表,春风化雨的事迹有他的日记为证,根据日记里补述的自传,他为了教化更多世人,就发奋写诗,写出的诗好得不像话,他慷慨送给这世界许多富含哲理,听起来又很悲哀的佳句,“走路是一连串的防止跌倒”,“每一次睡眠都是为了与明天保持距离”,总而言之,生得太晚是我们的错,所以只配见到秃鹰又老又丑,每天努力申请身份证,每一次睡眠前必写冗长的日记,日期虽然是当下,但场景远在天边,秃鹰展开形而上的翅膀盘旋,永不离开他的鸟蛋大的祖国,他的人间蒸发的故土。

盘旋让秃鹰想起更多往事,他的教员做得太棒了,人家就请他做教授,教授职还是不够彰显他的杰出,所以人家干脆请他当校长,但是他淡泊名利,为了学术自由,宁愿做一个潇洒的哲学家。

秃鹰的回忆录到此为止,包括我在内,再也没有人听得下去。

这么说吧,可以确定他与哲学相关的地方是:叔本华的发型、卡夫卡的体力、苏格拉底的贫穷和伏尔泰咽气时的高龄。秃鹰真的太老了,果然有一天他倒下了,毫无预警,也没有人感到意外,他连续许多天无法进食,没死,他的心脏渐渐衰竭,偶尔还停摆一阵子,没死,秃鹰失去了提笔写日记的力气,但是他还能读。

每次去探望秃鹰,他都是同样瘫在床上,和小麦差不多,不同之处是秃鹰胸前一定搁着翻开的日记本,他的屈折的脖颈正巧构成一种适合阅读的姿势。日记是用母语写的,没人看得懂,这并不妨碍秃鹰翻译出来,再强迫我听进去的兴致。

一百四十一本日记,秃鹰最喜欢的是第二本,就算倒背如流他还是爱不释卷,那本日记像个九轮戏院不断重映他的青春年华。那时他的国家一团混乱,他和每个热血青年一样,满脑子都是国家改革的理想,那时他还没变成一个国际人球,那时他曾经被深深珍爱过。秃鹰特别留恋的一刻,就在他折了页角的那篇日记里,某年某月某一天,他真的洒出了热血——跟政治无关,只是一场街头混混小械斗,路过的秃鹰右腰挨了一枪,子弹像特技表演一样从肾脏旁擦过,避开了肝脏的每一条动脉,在他的前腹凿开了出口。

所有的器官都健在,但是当时的消毒技术不良,秃鹰陷入高烧与马拉松式的昏迷,没死,医生不放弃抢救,朋友们也都来了,他们全体都是诗人,全体都不肯再离开,他们日夜陪伴在秃鹰的床边,其中一个特别美的女孩,花上十几天的功夫,左手握着秃鹰的手,右手执笔写下了长篇情诗,期间还要不时抽出她的玉手,和大伙一起手牵手为秃鹰祷告——画面听起来挺不错,但秃鹰以一种让我非常受不了的做作译文,一再强调这个镜头,而且多次朗诵这页日记的最末段,到最后成了我脑中阴魂不散的一景,还附有旁白配音:

“……然而在这污浊的世界里,是什么让存在显出意义?只有爱,爱是一点点希望的微光,只有爱过,吾愿方才足矣,所以这长路还未竟,无需再为我不安,亲爱的朋友们,静候吧,现在能治愈我的只有光阴了。”

我没再说下去,一方面那文字太肉麻,再说结束在这一句上头,对小麦应该有点提神醒脑的效果。“能治愈我的只有光阴了”。一点点希望的微光,谁忍心吹熄它?

中枪的秃鹰当然渐渐康复了。

只是更多的光阴毕竟给了他死亡。

他死于五十六年后,老殁在河城,没病,没痛,不需要抢救,也没有人陪伴在旁。

窗外的沙尘暴刮个不停,南晞的少女心里面是一个亚热带岛屿,曲折细细的地形,转换小小的阴晴,早上还在帮小麦按摩,一边很活泼地哼歌,我收了几趟垃圾回来,她已经蹲在角落,抱着一只闯进来的野猫发傻,怎么喊她也听不见。我给小麦翻了身,又开了一缝窗口透气,南晞忽然跳起来,满脸阳光明媚,背着手倚在门边。两分钟后,君侠敲门。

君侠带来了一具他的手工制品,是克难式的加压给氧工具。说真的,我到现在还没弄懂小麦那复杂的病名,但是我知道他的病并发了历久不衰的肺炎,光听他的喘气声你就会知道,虽然病魔攻占的是别的地方,但他的心脏濒近叛变,他的呼吸道已经投了降。

南晞和君侠反复试练操作那工具,南晞像上足了发条一样说个不停,你真应该听听医生和护士单独相处时的谈话内容,我保证与本行无关,南晞说的都是她的校园趣闻,君侠虽然与她应答得挺合拍,听得出来那是随和,多过于兴趣。

他们又转去前面诊疗室,才一下子就弄出了满桌面的药罐,两个人在药柜里继续翻寻,都有些发愁的模样,对话也严肃了,听得出来存药量很窘迫,某些必要的针剂根本没再补货。君侠放弃药柜,低头涂写药单,南晞叹了口气,开始收拾药罐,自顾自地恢复闲聊,谈她在学校里的功课。

这下我有句真心话非吐不快了。

“我说应该送小麦到外面的正牌医院。”

君侠抬头,南晞住口,两个人都茫然看着空气。

“辛先生安的什么心嘛,要他在这边等死吗?”

他们一起望向我。

君侠便要走了,也许我说错什么话,不过君侠也从没有久留的意思,只是南晞的谈兴正浓,她收下药单,看也不看,继续说:“真的我不盖你,你要不要看我上学期的成绩单?每科都很棒唷!”

“很好,”君侠和蔼地拍拍她的头,拉门就要离开,“我明天再过来看看。”

“——除了一科。”南晞加上一句。

“什么?哪科?”

“我的生物化学,很烂。”

“生物化学没有捷径,只能多读——”

“我没办法。”

“元素表要先读通,要记熟——”

“没办法,打死我也记不下来,再当一次我就永远不用毕业了。”

“……”君侠端详南晞,南晞的脸上是甜得过整个春天的酒窝。

“课本有带回来吗?”他问。

“当然有啊,开学还要补考一次,我死定了。”

“去把你的课本拿来。”

“看课本好烦。”

“我看不是你看。”

南晞应声蹲下,课本就藏在一旁的小柜里。

君侠于是不走了,他敞开长腿在医生的座位坐下,快速翻读南晞的课本,不停手记重点。我忽然觉得再待下去索然无味。

走进我的垃圾场也一样兴味索然。

我的仓库拆了就算,多的是摆置空间,小厨房我也不要了,现在我餐餐吃得又饱又营养。

但是我没办法接受那些陌生人这样胡来。他们在垃圾场四处喷上了油漆,还用一张很失真的平面图解释给我听,垃圾场的某些局部将要如此这般调整,简单地说,他们想要缩减一半的占地。我很吃惊地反问他们,没看见垃圾已经堆得快饱和了吗?怎么缩减?“烧啊!”他们给了这样高超的指点。

该烧的早就用焚化炉处理了,会露天堆置的,都是些无法燃烧,等待掩埋的物质,而河城的几个掩埋点已经爆满,我曾经提议在附近丘陵地新造掩埋坑,也不知道为什么,上头总听不懂我的专业建言,你只要朝那堆垃圾山扫一眼,就会知道目前的状况有多惨,想烧掉它的想法更惨,不过我并没有说出来。我赞成烧,我举双手赞成用天大的一把火来解决一切疑难杂症。

回到诊所时天还没黑,君侠就着医生的看诊桌,正在帮南晞补习功课,两个人都正经到那种地步,我讪讪然进入病房,坐立难安。我想帮小麦剪指甲,梳头发,擦身体,不管做什么床边服务都好,但南晞全都处理妥当了,必需承认南晞非常尽职。最后我决定给小麦拍背,顺他的痰,我告诉小麦许多心底话。

不是我不信任他。长得太好看的人,别指望他是什么好东西,这点也不用我强调。

“我在说的是君侠,听不懂就问一声啊。”我说,小麦微皱着眉,消受我的拍击。

不是我妄下断论,只是,垃圾会告诉我太多实情。

实情从一本杂志开始。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有一天我在收垃圾时,注意到君侠丢出的一个信封套——淡棕色的环保再生纸大信封,没有任何人会再多瞧一眼,偏偏我认得它。

那是个杂志封套,杂志名叫“巴比伦花园”,内容想也知道,就是那种谈园艺和怎么布置你家后院、附带几篇花草食谱或是芳香疗法的娘娘腔月刊。君侠订阅这本鸟刊已经好一阵子了,直到那一次我才想通个中奥秘。这就是我常说的,人没事多看一眼垃圾准没错,真相就藏在垃圾里头。我忽然想起来,全河城只有另一个人拥有这本杂志,我每个月都会从纪兰小姐那边回收到同样一只信封。

这一想通,后情就豁然开朗,经过观察印证,君侠和纪兰小姐果然越走越近。他常常赖在纪兰小姐的花房里,纪兰小姐还亲自下厨招待君侠——你没办法想象她第二天丢出的厨余有多可口,我吃掉了一些,君侠则动手做了不少庭园装饰品讨她欢心,小俩口的感情渐渐公开,常在河边并肩散步,一路笑谈。

“纪兰小姐是谁?就是辛先生的妹妹啊!我跟你保证,你这辈子绝碰不上比她更好心的小姐。”

但是辛先生从中乱搅和。我怎么知道?怪辛先生自己吧,他渐渐对我疏于防范,常常不小心抛弃一些涂鸦手记,所以虽然我不了解他的人,可我懂他的心情,他不乐意见到妹妹和君侠在一起。

真相就像鸭子划水,纪兰小姐和君侠一定爱得很痛苦,表面虽然没什么异状,但是垃圾瞒不了人。垃圾告诉我,纪兰小姐食不下咽,常依赖安眠药,不再照管她的苗圃花房。垃圾又透露:君侠无心工作,捣毁了一些工具,整天在纪兰小姐的窗外徘徊,开始抽一些烟。

综合各项垃圾情报来源,显示案情是:君侠不敢违抗辛先生,纪兰小姐的心碎了。

“你如果像我一样,亲眼看到君侠跟纪兰小姐那一夜分手的模样,大概就会觉得纪兰小姐不可能再爱任何人了。听不懂是吗?纪兰小姐搬走了,离开河城。”

全案总结是:君侠辜负了纪兰小姐。

眉批:爱一个人就不应该那样懦弱,简直是猪头。

附注:我也是爱过的人。

“你听不懂,那就算了,反正我不懂的事也多了。”我话说得多,下手就越拍越轻缓,现在小麦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我不懂许多事情,不懂明明是自己的亲妹妹,辛先生为什么要待纪兰小姐那么苛薄,他根本让她过着三级贫户的生活;不懂为什么纪兰小姐离开以后,辛先生却又显得那样伤心;我也不懂该如何处理秃鹰的遗物。

我指的是他的日记。秃鹰死后我曾经试着翻阅过,就从第二本读起,结论是:浪费光阴。一个字也看不懂。这样说又不全然对,因为有个字出现太多次,最后毕竟就看熟了,那应该是个女性的名字,Ekaterina ,光是念着就挺悦耳,猜想是曾经握住秃鹰的手写诗的那位美人。这个可爱的名字从第二本开始,像条金丝缕密密缠绕过全套日记直到最后一本,在最后一页打上线头。

我不懂,为什么太多事情当面表达得那么婉转,背地里却留又下废话连篇。一百四十一本日记,从秃鹰的青年时代开拔,一路收藏许多开不了口的心声,穿越许多岁月与千山万水,最后全驶进一只瓦楞纸箱里,总重三十七磅,回收价值大约等于一顿廉价的午餐不附咖啡。

我天天看着这箱日记,它就搁在纸类垃圾堆角落,资源回收车每半个月来一次,我每个月挣扎两回,终于没办法卖掉它。整箱日记顽固地存活在那里,以异国文字不停呼喊着千言万语,常有人好奇翻出来一看,看不懂,很快就作罢。不知道什么人,用麦克笔在纸箱上题了一排字:“追忆似馊水年华”。

秃鹰留下的还有一撮骨灰,我不能任由他的遗骸散布在我的焚化炉里,本想要照惯例把骨灰撒在河面上,又改变念头,我自作主张将它埋在河边。我想,秃鹰受够四处漂流了。

河边是个好地方,冬去春来,树抽芽,鸟结巢,动物求偶,人患相思,春城无处不飞花,不管你什么时候从这儿望过去,总是见得到河水里漂着几朵航手兰。

“航手兰你看过没?”我问小麦,“紫色的小花,开满河边整片时还真是哭八的美,这样吧,等你好一点了,我就带你去河边看看航手兰。”

航手兰是奇怪的植物,花苞刚开始绽放,就跌落河里,离枝以后它的花期才算真正开始,厚厚的花瓣外覆蜡质,浮在水面上永不沉没,它的花蕊有黏性,风带来什么它就沾上什么,就这样一路招惹别人的种子,一起旅行去天涯海角,去开花,去结果。

不管漂得多远,我跟你保证,那边也是一样,春去秋来,人们也梦想着海角天涯,再不可爱的人也不时会感染爱情,通常不致命,只是会犯一些痴狂,然后不停地受一点伤。

我说得太诗意了,小麦很果决地闭上眼睛。

“喂喂,别睡,我还没说到重点,再一句就好,捧个场。”

小麦照旧我行我素,不省人事。他的床头有瓶黄媵树花,怎么看怎么古怪,越看越叫人火冒三丈,我放倒小麦走过去检查,原来是修剪过了,每张叶片都费工裁成了心型。花香太浓,我抱起它移到窗边,心情非常复杂。

重点是,我们的南晞恋爱了。

6

 南晞魂不守舍,症状是特别喜欢做清洁工作。

一桶热水,两块毛巾,肥皂润肤乳痱子粉一应俱全,南晞早上也帮小麦擦澡,过了中午出过汗再清理一回,小麦呕吐几口白沫,南晞又是整套洗浴工具齐上,我只好出声阻拦。

但南晞片刻也不想歇手,那些导尿管和点滴的插端她时时消毒,她在小麦床边走来走去,帮他剃头发刮胡须,帮他换干爽内衣,帮他拉被单帮他穿棉袜,在他紧握的拳头里各塞进一卷艳色小手帕,在病房四处插了鲜花摆些水果,伺候成了这样,不论谁走进来看见小麦,还真会以为观礼到了一场庄严大殓,换作是谁躺在那儿也都该含笑九泉。

怪的是南晞活力越好,吃得就越少,那些捞什子营养学家只要仔细观察这年纪的人类,说不准就想撕毁自己的论文。少女真正需要的是心情,是幻想,藏在心里的秘密偶像有如蛋白质,流行打扮杂志足以提供碳水化合物,别人的注视能滋生矿物质,满脑子罗曼史就等于维生素,而我是个厨余桶,一餐接收三份热伙食。

我当然吃不完,剩下的伙食我打成一包,挂在手推车把上,扬长而去沿途收垃圾,收到了城门口的警卫室,喝些冷茶,跟警卫交换几桩八卦,我就推车出城,上跨河大桥。

桥的中段,有个人背倚桥栏坐着抽烟。

他以前叫做阿雷,现在叫他地鼠也行。他被拦在桥上不许入城。

见到我来,阿雷木然站起,将当天的垃圾扔进我的手推车,完全没分类。

“有没有搞错?给你的垃圾袋呢?”

“让风吹走了。风太大。”他无限烦闷地说。

我的那包剩菜他一眼不瞧就随地一摆,看来已经吃饱了。城里另外接济他的大有人在,乐捐来的物资还算充足,全都用石头镇在阿雷脚边,饼干糖果,报纸饮料,睡袋,折椅,只差一台收音机,再来一把阳伞,这边就十足像个养老胜地了。

对一个刚经历过那么多衰运的人,谁有力气数落他?

我摇手谢了他递过来的香烟,收下他的罐装咖啡,打开喝了。我早已戒烟多年,老实说我恨烟,但还是有恨意备受考验的时候,比方说不小心走进了一家生意惨淡的小酒吧,或是面对一个满腹苦水的男人。

阿雷的苦水已经吐过不只一回,他这种地鼠我也见过不只十打。从河城溜出去的人,故事都差不多,可以编成公式,首先是自行离城,逍遥一阵,本事高的就弄个人头身份,从此冒名造假一生。这是公式甲,理论成分居多。

公式乙经过多次实验证明:出城以后四处找零工,没有名字没有户头,没有住址没有人生——到这儿都还算浪漫,如果你是喜欢看公路电影的那种人——没有负担也没有存粮,接着,通常碰到混账老板,让你打一阵子工,再撵你走路,该付的工资则是免谈,你求偿无门,因为理论上你不存在,你流浪到公园,到地铁站,到随便哪一栋还没盖完的大楼,落魄得像条狗,但动物保护团体对你视而不见,尽管你身上真的有狗虱,再来很神奇地,你必然会生病,你一咳嗽,冬天正好就来临,还能撑多久,要看你的体能,最后你回到河城,进不进得了大门,要看辛先生的心情。

显然阿雷的体能不错,而辛先生的心情很糟。现在阿雷在我的身边猛吸烟,很碍眼地不停朝河里弹烟灰。

“只剩半个月了,河城都要关闭了你还赌什么气啊?”我开解他。

另一端有车上了桥,阿雷赶紧将香烟一扔,从地上抄起一块大纸牌举在胸前,迎向来车拼命挥手,我瞥一眼,纸牌上字迹潦草,大约是“辛先生漠视人权”这类的抗议。

阿雷依依不舍直盯着那车进了城,才捡回地上的烟蒂继续抽,回答我说:“那我就陪大家到最后一天。”

“何必呢?我说你应该趁早去别的收容所,诚心诚意赖在那边,人家一定会收留。”

“我不。”语气坚决。

阿雷踩上桥栏底部的矮墩,探出上半身,很专心地看着大河,“帽人兄,”他朝我招手,“你知道那边,下游再过去那一边,是什么吗?”

“废话,再多远都是丘陵。”

“不不,你看,我说老有车往那边跑的那个方向。”

“那就是有挖到古迹的那块地嘛。”

“对,古迹地,美了,了不起,我整天看车子往那边绕,妈的埋了几万年的干尸都比我们重要。”

我也踩上矮墩,顺着蜿蜒的河流看出去,不远的河面上,泛着几朵航手兰,再下去,河面水光粼粼,其实半个鬼影也瞧不见,我只知道古迹地确实就在那个方向奇+shu$网收集整理,奇Qisuu.сom书至少十几里远。

“你知道我想干吗?”阿雷又朝桥外探身出去,双手拼命乱挥,“不开玩笑,我现在就要跳下去,反正我烂命一条,我也来做尸体,我免费给你们参观,我告诉你今天我就要淹死给你们看。”

我默默看阿雷表演了一会儿,跟他一起探头观察下面的河水。

“但是老雷,我看这种水位,死不了人。”

他马上泄了气,爬下桥墩,点了根新烟。

抽了半截烟后阿雷说:“你知道为什么我不走吗?我要亲眼看到辛先生的下场,对,就在这座桥上,我要看他被戴上手铐,从我前面被押出去。”

“辛先生怎么会被戴上手铐啊?”

“你都不看报纸的吗?”阿雷很稀奇地瞪着我,“他杀了那么多人。”

“哪有杀人?报纸说的能算吗?”

“气死人算不算?”

算,城里的确有些人算是气死的,遗体都是我烧化的。

“害人不想活了算不算?”

也算,河城的自杀率居高不下,轻生成功的可怜虫我也烧过不少。

“那你说啊,间接杀人就不算杀人吗?”

“不关我们的屁事,说这些我听了很闷。”

“我告诉你辛先生这次玩完了,”阿雷忽然又甩掉香烟,兴奋得挺不正常,他很起劲地跪在满地家当中猛掏,“报纸都说了,这边有篇报导我特别留下来,写得很好你一定要看看,上头已经开始在调查他了,你等等我找找,你别走。”

阿雷陷入胡乱翻寻中,几张旧报纸随风飘起来,在空中张扬,往河面飞翔。

我叹了口气,拉动我的手推车倒转车头回城。“拜托你报纸都用石头压好,还有,烟蒂给我捡起来。”

报纸上那些捕风捉影的报导,哪有我的情报来得精彩?城里虽然到处在传言,辛先生很可能将要被起诉,但我知道辛先生有后台,后台是谁?就是那天来访的嘉微小姐。

嘉微小姐离开后和辛先生通讯过一些公文,当然全经过销毁,百密一疏,没有人发现我懂得拼凑。拼凑的过程显示,辛先生办公室的那台碎纸机,还真是顶级货——文件拆解得全不像话。

一共花了我二十五个夜晚和许多罐咖啡,才让资料慢慢还原。首先确定的是嘉微小姐的来函箴徽,与辛先生同部同署,只是嘉微小姐属于人事考察单位。骯脏的内幕接着丁点曝光,在这边我不能直说,不泄露公务机密是我处理垃圾的基本原则,但是我可以提示四个字——官官相护,既然辛先生的上级决定罩他,那他就不会碰上大麻烦,这种事情再讲下去真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我忽然真的感到头皮发麻,大桥摇晃,地动山摇。

山摇地动,推车下桥回城时,迎面的景象让我吓了一跳,不知何时从哪边进城的一架巨型怪手,正缓缓驶过城中的路口,它发出坦克车一样的轰隆噪音,转弯朝中央广场而去,高举的铁爪擦过天际,沿途扯落满把的黄媵树枝。

我刚想到了什么重要的关键,一阵大风刮来,眼前漫空都是嫩叶飘零。

一直到凌晨我还在想,而且还有个糟糕的念头,超级想哈一根烟。南晞在小麦的隔壁病床上辗转反侧,叹息,揉眼睛,扯自己的小辫,最后她推开被子猛然坐起。

“我睡不着,我睡不着!”她很烦恼地轻声闷喊,“帽叔你打呼好吵。”

“胡说,我根本没睡。”

“我完蛋了,天又快亮了。”

“我去弄杯温牛奶你喝?”

“不要管我。不要陪我。”

“说什么孩子话,不是要帽叔陪你跟小麦吗?”

“谁知道连晚上你也要住在这里啊?”说这话时,南晞连眼泪也差点喷了出来。

“不放心你们俩。”

“可是你打呼真的好吵,害人家天天失眠。”

“保证没打呼,我睡觉保证是最安静的人,我浅眠,浅眠的人不打呼,一点声音我就醒,你看你一翻身我就知道,这病房里安静得不得了。”

这安静。

我和南晞几乎在同一秒弹跳下床,她裸足蹿到小麦床前,我睡在最靠门的铺位,正好抢身去开了灯,然后我只管戴帽子顾不得穿鞋,也奔向小麦。 为什么这么安静?怎么再也没听见小麦那带着轻微喉音,挣扎得很不舒服的喘息?

南晞整个趴在小麦胸膛找他的心跳,我来到床前时南晞已经站直身,脸红得像是方才大醉过。

“没事。”南晞说,她正在发抖。

小麦真的没事,而且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清醒,他眨着眼睛看灯光,眸子清亮。

 南晞像是安慰自己似的,不停地轻抚小麦的短发,忽然她捧住小麦的脸,跟他仔细对瞧,然后她宣布:“小麦说他想看一看航手兰。”

“我怎么没听见?”

“他说了。”

短短一段旅程折腾了半天,当我们抵达河边时,差一点断气的人是我。

过程有多逊就别提了,那张活动病床太不管用,才推出诊所不远就报销了一只铁轮,当我提议以我的垃圾手推车载运小麦时,南晞更加不快乐地说,不行。她努力思考,逼出了脸上深深的酒窝,然后她说:“帽叔你帮忙,把小麦扶到我背上。”

结果当然是我背着小麦,一路撑到了垃圾场,全城就属这一带的航手兰开放得最灿烂。

天才刚要破晓,我和小麦尽情栽倒在花丛中,两个人都喘得像风箱。小麦忽然平静了,他转头,很认真地端详一朵靠近他眼前的航手兰,启齿想说什么,可惜他的嗓子喑哑奇Qīsuu.сom书,只能从唇形研判,不是对我也不是对南晞,倒像是朝着花蕊说了一句:“谢谢你。”

接着他几乎是立刻就陷入昏迷。

这下我们都傻了,费了好大功夫,换来就这么几秒钟的张望。南晞抖开她带来的毛毯,帮小麦披上。“让他在这边休息一会儿吧。”她说。

我的工作小棚就在前头不远,我过去开灯烧了一壶热茶,提回到河边时,南晞攀住一棵白梨树,脚踩树桩,整个人有一半悬空在河水上,偏头正看着很远的地方。

晨光熹微,星星都已不见,极远方的丘陵地上有一小撮灯火闪烁发亮。

“一大清早,有什么事好忙的?”我来到河岸边缘,给南晞倒杯茶,她摇摇头示意我放地上,我就地坐下啜饮热茶。

“在赶工吧,那边现在听说很热门哟。”南晞眯望古迹地上的灯光,不胜向往。

“挖好几年了,我就看不出他们哪里热门。”

“帽叔你都不看报纸啊?那边新出土很棒的东西哩。”

“干尸有什么棒的?”

“干尸是前几年的老新闻了好吗?他们早就又往更深挖下去,挖得很深很深,你都不知道唷,最近挖到好多寒武纪的古生物,前几天又发现了叩尔萨斯呢。”

“那是什么东西?”

“藻,一种弯弯曲曲的藻,报纸说的啊。” 

“……你的意思是说弯弯曲曲的藻很棒?”

“才不是呢,叩尔萨斯是很多亿年前,一种只长在咸水湖的藻,全世界只有两个地方有挖出这种藻唷,另一个出土的地方很远呢,说不出有几百几千里远呢。”

“所以重点是……”

“帽叔,原来我们住在一个史前大湖里,湖耶!”

这种不对盘的谈话让我不得不灵魂出窍,飞得老远,十七岁的南晞,这样幼稚,这样不经世事,这样孤伶伶没有亲戚,眼见着就要像朵航手兰,永远漂离开这里,将要搁浅在不知道多远的他乡;说不出几百几千种苦难将要像雨点一样冲刷在花朵上,但我们再也见不到,也帮不上忙;花朵散播许多种子,搅乱无数生态,最后终于枯了,留下一点点遗迹,深深地被掩埋在地底,地层上季风吹过来,大火燎烧过去,千万晨昏,直到某一天,某个喝多了咖啡的秀逗科学家在一大清早拼命挖掘,挖出来一块化石上生痕模糊,依稀可以辨识,曾经有朵花儿被水波推上了泥地,翻了两滚,但又漂走了;年代若干,用碳十四侦测,考古价值几何,数据化成图谱,能发觉的也只有这么多,花儿与这世界的一切轻轻牵扯却永远失踪在风中,在风中,我问她:“南晞,有没有想过,河城封了以后你怎么办?”

听见这问题,南晞从树桩上跳下来,到我面前蹲矮身子,尖尖的下巴搁在膝盖上,灵活的大眼睛盯住我眨也不眨,每当她有什么事想求我,或特别想看我时,她就是这样蹲下来,很惹疼,很讨喜,也很存心。我清了清喉咙说:“南晞啊,帽叔这几年存了——”

“——你在担心我了唷?”南晞偏着头透过帽子的缝隙仔细看我,“帽叔你真的想太多,辛先生都帮我安排好了啊,我会有一笔很小的基金,还有助学贷款,我可以用到二十一岁,你说这样好不好?”

“好虽好,但是再来呢?”

“再来——我要照顾病人。”南晞笑得十分甜,甜中又有些心思,她低头用指尖撩拨跟前的草叶,笑容渐渐淡了,最后变成一声轻得不能再轻的叹息,我耐心等着,她抬起脸蛋,终于说:“其实我的问题还算小,帽叔……”

“说下去,帽叔在听。”

“糟糕的是君侠。”

“听不懂,君侠怎么糟糕?”

南晞却踌躇了,她左右张望,除了睡在一旁的小麦以外,这时候的河畔根本没人,南晞拔了几片航手兰叶,放在掌心轻轻捶打,闻了闻叶渣,眨了好多次眼才说:“帽叔你保证绝对不说出去唷?”

“绝不说,帽叔口风要是不紧的话,河城早就天下大乱喽你说是吧?”

“君侠是个囚犯。”南晞一鼓作气说:“无期徒刑那一种,他能来河城,是因为辛先生从监狱里把他借调出来的,怎么办到的你不用问了,因为我也不懂啊,我只知道,现在要封城,君侠就糟了呢,他就要回监狱去,一直关下去,还要关很多很多年。”

“君侠犯的是什么罪,要关这么久?”

“谁知道唷?”南晞叠声反问:“那很重要吗?你觉得君侠像是坏人吗?你是看他现在的人还是他的过去?”

“……”

“君侠是怎么一回事,大概只有辛先生才知道吧。”

“既然这样,那回监狱去也是天经地义,我们也管不着吧?”

南晞却答非所问:“他其实是一个很有感情的人。”她低头反复搓揉手里的叶片,终于全扔掉,又将下巴搁回膝上,很天真地仰望着我说:“帽叔,我们来假设一件事,假设你懂哦?”

“懂。”

“那就是都用假设的唷,假设小麦死了,我是说真的没办法抢救,我们真的很想救他——还在假设中哦,结果他还是死了,在封城以前死了,你不觉得小麦的年纪和外型,和君侠真的有点像吗?这样说你能懂吗?”

懂。原本想不透的关键现在也全懂了。

君侠需要小麦的身份。

君侠将要顶替小麦,造假一生。

“我只有一个小小的问题,如果小麦不死呢?”

“他会,他已经准备好了。”南晞清脆地回答。

“你怎么知道?”

“他说了。”

一束束晨曦从城东射入,斜斜光线里见得到花粉蒸腾纷飞,这里的空气真脏,我感到满腔恶心,很勉强压制才顺利开口:“再一个问题,这是辛先生的意思,对吗?”

“这是最好的结果。”

小麦开始猛烈咳嗽,咳得全身都弓了起来,南晞匆匆奔过去扶起他,给他拍背抚心,全不嫌恶地用手掌细心帮他揩抹唾沫,我坐在岸上回望他们,想帮忙但是腿正好麻了。

南晞跪着,小麦斜卧在她怀里,南晞正在说什么话轻声安慰他,朝日升起,衬在他们身后,再来我就什么也看不见了,满眼里只有灿光闪动,这颗照耀过很多亿年前的叩尔萨斯的,造化生命万千的,同样也促成无数毁灭的,永不怠工的太阳兄,活力十足地刺击过来,那样光辉,那样残忍。

那样血红。

7

南晞急得直跳脚,扯住我的手推车不让我走。

“放手。”我说。

“那你先把门打开啊拜托。”

“不行。”我说。“我收趟垃圾很快就回来,你先去随便哪边玩一玩,听话。”

“我生气了唷!拜托把门打开!”

“不行。等我回来。”

“好,你去收你的垃圾,小麦要是睡到一半被痰哽到了,我不管。”

也对。这下换我六神无主。满城的垃圾桶我不能不收,但是我也没办法让南晞单独留在病房,才锁住了诊所的全部门窗。现在我和南晞在诊所门外僵持不下,火上心头。

折衷。天底下什么事都能折衷,我以正笔字写好告示,赶去行政大厅布告栏贴上。

即日起——

1. 各栋建筑的楼层公共垃圾桶:不定时清理,再次强调,请确实做好垃圾分类。

2. 各地垃圾子车:改为每三天清理一次。

3.厨余类:请自行送至城东堆肥坑。

4.电器、家具及大型废弃物:请自行送至垃圾场,或至诊所亲洽帽人。

ps.意图轻生者:请缓,焚化炉暂不开放。

站在布告栏前,我被另一幅张贴吸引住了,那是来自辛先生办公室的公告,内容了无新趣,不过就是最后一天的撤离名单,呈表格状,分别注明哪个人将要被遣送往何方。

多此一举的名单,总之就是全员撤离,除了小麦以外。这张公文老早就发送给了每一个人,每个人看完后也即抛弃了它,我从垃圾桶里收到过许多张,但现在我还是很认真地细阅公告,从第一个名字到最后一名,又从尾读回去,只恨手边少了放大镜。

“吓。”一个人路过驻足看了看我的垃圾公告,又看我,倒抽一口气。

“怎么?”我问。

“没……没什么。”那人睁大眼回答,转头跑了。

我继续读名单,入神得念出了声音,想扔掉手里的东西,腾出手指一一触摸那些名字,低头一看,这才发现我双手揉的是我自己的帽子。我不知何时摘掉了它。

又一个人影在电梯口出现,悄悄从我背后一溜烟而过,我戴好毡帽,转头叫住了她,是南晞。

南晞吞吞吐吐,“辛先生人又不舒服了,要我过来看看……”欲语还休,“……所以……那个钥匙借我一下好吗?我要回去拿个药。”

“行,我正要回去,跟我来。”我拉她的手臂往诊所走,听她嘟哝着什么,我回头问:“说什么?大声再说一次?”

“我说,帽叔你看起来好可怕。”南晞朗声说。

我会比这个要命的世界更可怕?才步出大厅门口,迎面差点撞上一群人,是电视台来的采访人员。这些记者最近像蟑螂一样倾巢而出,而河城是一块旧蛋糕,他们什么都肯沾上一口,现在就有两个人高举着麦克风走向南晞和我,我用力推挡他们:“闪开,别让我说话。”

又是一周过去了,城里的厂房全数停工,再一周,现在大家的新嗜好是坐在打包好的行李上聊天,聊什么都很起劲,就是不谈明天。

我每个白天都在打盹,夜里渐渐清醒,醒着继续等,直到南晞发出了均匀的酣眠呼吸,我才起身,瞧一眼小麦确定他还活着,我轻身离开诊所,星夜下满城收垃圾。

夜里很凉,但我的火气够大,煮光全城的黄媵树叶也镇不退的火气,保护我整夜工作不倒毙街头。拉动手推车,我启程习惯性地先到行政大楼正前门,抬头仰望,在这样的深夜里,辛先生的办公室竟还有灯光,灯光中有具黑影。

辛先生站在窗口,居高临下与我对望。已经连续好几夜了,没有人破坏沉默,就这样照镜似地相看,我戴帽,他背光,中间阻绝着坚硬得像冰一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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