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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法医Ⅰ 第九章 凶杀正在进行时

作者:美-杰夫·林德塞 当前章节:5687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1:47

我醒来时全身是汗,压根儿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儿,但确信又有一起谋杀案即将发生。在离这儿不远的某个地方,凶手又在寻找自己的下一个猎物,就像一条围着礁石转圈的鲨鱼一样在这座城市里游荡。对此我十分确定,几乎可以听到这个凶手撕扯开塑胶带发出的那种霍霍作响的声音。她正在那里给隐伏在体内的黑夜行者加餐。他的那位摄足能量后的黑夜行者,挑衅着我心中的嗜血的欲望。睡梦中,我的魂魄随着他慢慢地兜着圈子,形影不离。

我从小床上坐起来,被汗水溽湿的床单揉皱成了一团。床边的时钟指着。床边的时钟指着。床边的时钟指着。床边的时钟指着三点十四分。我睡了四个小时,仿佛觉得自己背着一架钢琴,一直在丛林中跋涉。我浑身是汗,身体僵直,呆头呆脑,根本无法考虑问题,只是断定外面又一起谋杀案会发生。

可以肯定,今天晚上我是再也睡不着了。我打开灯。只觉得双手黏糊糊的。我在床单上擦了擦,但不管用。床单也是潮湿的。我跌跌撞撞地走进浴室去洗手,伸出双手接住自来水。水龙头里放出的是温水,跟室内温度一样。有一阵子我觉得自己是在用血洗手,水都变红了;一会儿的工夫,浴室的昏暗灯光下,水盆里的水变得一片血红。我闭上眼睛。

世界在旋转。

为了消除灯光造成的幻觉,让处于半睡眠状态的大脑清醒过来。闭上眼睛,然后再睁开,幻觉就会没了,洗脸盆里仍然会是清水。可是,我一闭上眼睛就像是睁开了另外一双眼睛,看到的是另外一个世界。

我再次回到梦幻之中,像一片刀刃一样漂浮在比斯坎大道上,冷酷而快捷地飞翔,一门心思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冲去,而且——

我又睁开眼睛。水仍然只是水。

可我是什么呢?

我狂暴地摇着脑袋。沉住气,老伙计,德克斯特可不能草率行事呦。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镜子里瞧了自己一眼。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异样。神态安然自若。一双平静而带着嘲弄的蓝眼睛,整个的就是对生活绝妙的伪装。只是我的头发直挺挺的,活像斯坦·劳莱的头发。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是什么东西刚才从我处于半睡眠状态的大脑中呼啸而过,并且把我从沉睡中惊醒过来。

我又小心翼翼地闭上眼睛。

一片漆黑。

很平常、很简单的黑暗。没有飞翔,没有血迹,没有城市的灯火。只有这位德克斯特老兄闭着眼睛站在镜子跟前。

我再次睁开眼睛。喂,老伙计,你回来了,太好啦。刚才究竟上哪儿去了呀?

当然,问题就在这儿了。我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有为做梦、为幻觉伤过神。我从来没有在幻觉中预见到社会的动乱。从来没有为源源不断地来自下意识的荣格式的偶像伤过脑筋;从来没有什么神秘的、一再出现的图像从我那无意识的历史长河中漂流过去;从来没有任何东西闯进德克斯特的夜晚。我一旦入睡,就全身心地睡着了。

那么刚才发生什么了呢?为什么那些图像会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哗哗地把水往脸上浇,然后使劲把蓬乱的头发往下捋。但这样并没能回答刚才那个问题,只是觉得好受了一点。没有什么比头发的蓬乱更糟糕的事情吗?

其实,我也不知道。可能会糟糕透顶。我可能会丧失自己的全部或大部分理智。如果在过去那些岁月里我是一步步地滑向精神失常的边缘,那么这个新的杀手则是在最后把我推进了精神失常的深渊,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像我这样的人,又怎能衡量自己的精神健全到了什么程度?

这些图像看上去、感觉起来是那样真实可信,但是又不可能是真实的。刚才我明明在床上。但是我几乎可以嗅到漂浮在比斯坎大道上咸涩海水、废气和廉价香水的气味。绝对的真实——难道这不是精神失常的一种迹象吗?难道这不是说明幻觉与现实无法区分吗?对这个问题我没有现成的答案,也无法找到任何答案。当然,要想去跟精神病学家谈这个问题是不可能的,我会把可怜的专家吓死的,而他很可能为了自己的名誉把我关进精神病医院里去。他的这种做法实在很高明,我无法表示反对。不过,如果我辛辛苦苦地建立起来的健全的精神状态一旦失控,那问题就全在我自己身上了,而问题的关键,是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精神状态是不是健全。

不过,如果我认真地想一想,还是有一个方法。

十分钟后,我开车从KEY餐厅前经过。我并不确定自己要做什么,所以车开得很慢。城市的这个角落跟往常一样还在沉睡之中。在迈阿密这个街角,一幅画儿一样,零零落落地点缀着几个人匆匆的脚步。一些游客喝了太多的古巴咖啡而睡不着觉。几个来自衣阿华的外地人在找加油站。还有一群外国游客在打听着南海滩的方向。当然,在这黑夜中踽踽活动着的还有些像我一样的怪物——暴徒、抢劫犯、吸毒犯、吸血鬼、食尸鬼,以及形形色色的妖魔。在这一带,在这样的时候,类似这样的食肉野兽的数量并不多。迈阿密的这个街区,仿佛都市中的沙漠,行人本来就稀少,经过相对喧闹的白天后,晚上就显得分外的冷清。这是个被白天遗忘的地方,是个甘于堕落的人围逐的猎场,没有华而不实的阳光和鲜艳T恤的伪装。

我就这样开始了自己的捕猎。夜的眼睛跟踪着我,但是我的车飞快地行驶,很快就把它们甩在了后面。我朝北越过那座古老的吊桥,穿过迈阿密闹市区,仍然不知道自己要寻找的是什么,自然也就没有看见自己要找的东西——但是,由于某种令我很不舒服的原因,我绝对地肯定可以找到这个东西,也肯定我走的方向是对的,那个东西就在前头等着我。

OMNI地区丰富多彩的夜生活开始了。太多的热闹,太多的事情可看。人行道上的咳嗽声,尖细的歌声穿过街道传到车窗里。夜女郎出来了,聚集在街道的角落里,叽叽喳喳地笑着,肆无忌惮地盯着路过的车辆。那些车也开得很慢,傻看着她们故意敞开的衣服。我前面两个街区处一辆崭新的劳斯莱斯停了下来,一群女孩飞快地从角落里跑出来,跑出人行道,围上了那辆车,交通一下子就陷入半瘫痪状态,喇叭声响成一片。多数司机坐在车里等,很有兴趣地看着。但一辆卡车不耐烦地从拥挤的车流中倒出来,开进一条临近的小巷。

是一辆冷藏火车。

我自言自语地说,这没什么。是晚上运送酸奶的,要不就是给早餐店运送猪肉香肠的。这样可以确保新鲜。这该是一辆往朝北的机场方向去的无数冷藏货车中的一辆。在迈阿密一天到晚都有这样的冷藏货车来来往往,即使是现在,即使是在夜深人静的半夜时分也是如此——就这么回事,没别的。

但是我的脚还是踩下了油门。我从车群中穿插过去,离那辆被包围住的劳斯莱斯车只隔三辆车的距离了。这时交通已经堵塞。我朝前面的货车望去。只见它穿过一连串的红绿灯,径直朝比斯坎大道驶去,如果我掉得太后就跟不上了。突然之间我很想跟踪它。

我等到车群中间出现了一个空当,迅速钻进前面的车道上,绕过那辆劳斯莱斯之后加快速度,追赶前面的冷藏货车。我极力不把车子开得过快,以免招人注意,只是慢慢地缩小与那辆卡车的距离。它就在我面前,离我有三个红绿灯的距离;接着再提些速度,离它只有两个红绿灯的距离了。

这时那辆卡车前面亮起了红灯,我正暗自庆幸就要赶上时,忽然,前面的红灯亮了。我把车停了下来,惊讶地发现自己在下意识地咬着嘴唇。我,德克斯特,平时冷静得像冰块似的伙计,现在居然紧张起来了。我感觉到了平常人才有的焦虑、绝望,还有情感上的忧郁。我太想追上这辆冷藏车,亲眼瞧一瞧。哦,我多么渴望现在就追上那辆卡车,拽开车门,看看那车厢里究竟藏着点什么——

但接下来怎么办?赤手空拳抓住他?然后拉着他的手交给亲爱的拉戈塔探长?看看我捉到了什么?我可以自己处理他吗?但看起来他捉住我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他高度亢奋,已经做好了捕猎的准备,而我只是尾随他的一个憋屈的小兄弟。为什么我要追踪他?只是为了向自己证明那就是他吗,就是那个人,我没发疯吧,他就在这里游荡着。如果我没发疯的话——我是怎么知道的?我的脑子里发生了什么?也许真的发疯了,才能让我更开心一些。一个老头儿正慢吞吞地横穿马路,他过街的步伐十分缓慢,显出痛苦不堪的样子。我注视了他片刻,真不是道等我老到走路如此缓慢的地步,生活会是什么样子。然后我瞥了一眼前面的那辆冷藏车。

他前头已经是绿灯了,可我这里的绿灯还没有亮起。

那辆车在加速,以允许的最高速度朝北行驶,它的尾灯在我眼前变得越来越小,而我还在等着前面的绿灯。

绿灯迟迟不亮。我咬牙切齿——稳住,德克斯特!——我开始闯红灯,差一点没撞着那个老头。他没有抬头看,甚至没有影响到他慢吞吞的节奏。

比斯坎大道这一段的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在迈阿密这就意味着如果你的车速在80公里以下,别人就要把你撵出去。我把车速提高到100公里,一溜烟超过稀稀拉拉的车辆,玩儿命地缩小与前面那辆冷藏车的距离。冷藏车在绕一个弯角时尾灯在闪烁几下之后全熄了——要不它拐了弯?我把速度提到120公里,呼啸着驶过75号大街与人行道交叉的十字路口,绕过大众市场的弯道,进入直道后我焦急地寻找那辆卡车。

看到了。在那儿——我的前头——

冷藏车迎面朝我驶了过来。

这个王八蛋掉了头。难道他感觉到了我在盯梢?嗅到了我精疲力竭的味道?不管怎样吧——反正就是他,就是那辆冷藏车,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从他身边驶过,他却把车拐进了堤道。

我嘎吱一声把车停在一个超市的停车场里。减慢速度,掉过头来,然后加速行驶在比斯坎大道上,现在我是掉头朝南开了。走了不到一个街区我把车也拐进堤道。在前面很远很远的地方,差不多在第一座吊桥那儿,我看见微笑的红灯在朝我眨着眼,嘲笑着我。我猛地一踩油门,玩儿命地朝前冲去。

它正在爬上桥的那个坡,加快了速度以保持与我的距离。这就意味着他一定知道、一定意识到了有人在跟踪他。我再次加速,一点一点地,离他越来越近。

随后冷藏车越过桥顶上的减速路障之后从桥的那一边下坡,飞快地钻进北湾村去,不见了踪影。这是一个巡警密集的区域。在这里如果他超速行驶就会被巡警发现,巡警就会强制他把车驶到路边去。然后——

我到了桥顶,越过那个减速路障,而我的下面——

什么也没有。

空空的路面。

我减慢速度,在桥顶这个制高点上四处张望。一辆小汽车朝我驶过来——不是冷藏车,而是一辆水星侯爵牌小轿车,这辆车的挡泥板都已经破了。我把车开下桥去。

在桥底下的北湾村,道路分叉通往两个住宅区。左边那个加油站的后面是一排排的独栋别墅和普通公寓,呈圆弧状排列。右边也是住宅区。住宅区里的房子很小,但档次很高。两边都没有任何动静。没有灯光,没有声响,没有车辆,没有行人。

我慢慢地穿过这个街区。里面空荡荡的。这个家伙不见了。在一个只有一条直路的街岛,他把我甩了。这是怎么搞的?

我又绕回来,在路肩上停下车,闭上眼睛。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我还存有一线希望,想看到什么蛛丝马迹。结果什么也没有看到,只有一片漆黑。一团团小小的光点在我的眼睑里面跳舞。我太累了。傻乎乎的。是的,是我,傻小子似的德克斯特却玩儿命地要当一个男神童,只凭借强大的精神能量要去慑服一个恶魔中的天才。我超速驾驶着自己的战车追踪他。但很可能此人只不过是一个运送货物的小伙子。铆足了劲要充一充好汉,跟路上唯一的另一个司机玩赛车的追逐游戏。这种事情在迈阿密天天都有,人人都能遇上。追我可以,但你永远也别想逮住我。然后竖起一个指头,比划出手枪的样子一挥,嗬哼一声,各走各的路去。

充其量只不过是一辆冷藏货车,此刻正飞快地越过迈阿密海滩,收音机里重金属摇滚乐电台的节目主持人正在粗声粗气地说话。不是这个杀手,也不是某种神秘的力量把我从床上拖起来,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满城乱窜。这种假设太愚不可及了,是一般人都难以启齿的,更不是头脑清醒、冷酷无情的德克斯特会去干的。

我的脑袋耷拉在方向盘上。这是一种真正的人的体验,经历这种体验真是太奇妙了。现在我明白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白痴是什么感觉。我能听到不远处吊桥上的铃声在告诉大家:桥马上就要拉起来了。叮叮叮。吊桥拉起来时提醒大家的铃声对我已经停止运转的大脑发出了警告。我打了个哈欠。是回家的时候了,回家睡觉去。

我的后面有发动机启动的响声。我朝后瞥了一眼。

桥墩下面的加油站背后那辆冷藏车绕了一个小圈之后冲了出来。它摆动车尾超到我的前面,继续加速,驾驶室的车窗里隐约一动,一个模糊的东西砸在了我的车身上,只见哐的一声响,车身一定给砸了一个坑,得花一大笔修理费。我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等待了片刻,然后抬起头来看。那卡车飞驰而去,撞断了吊桥上一个木头栏杆,就在吊桥开始上升的时候,它猛地加速跃了过去,一下子蹿到了桥的另一边,看守吊桥的人探出身子,尖声叫嚷。但那辆卡车已经到了桥的那一边,回到迈阿密市区去了,这时桥已经生得很高。不见了,我没戏了,彻底地不见了踪影,仿佛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似的。我永远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我追寻的那个杀手呢,还是迈阿密一个普通的混蛋。

我下车来察看汽车被砸的地方,只见车身给砸了一个很大的凹坑。我环顾四周看那个家伙扔的是什么东西。

那玩意儿已经滚到了三五米之外,停在了街道的中央。即使隔着这么远,我也看得很清楚。这是迎面驶来一辆车,车灯把那个东西照得一清二楚,我再也没有任何疑惑了。那辆车突然转向,一下子撞上了护栏,喇叭还在响个不停。司机发出阵阵尖叫。我走近那个东西,想看得更清楚一点。

是的,没错。就是这个东西。

一个女人的脑袋。

我弯下腰去看个仔细。只见这个人头是被齐刷刷地切割下来的,刀法十分娴熟。切口的边缘几乎没有血迹。

“谢天谢地,”我说着,忽然意识到自己笑了——干吗不笑哇?

这不是太妙了吗?毕竟我没有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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