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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法医Ⅰ 第十三章 杀手愤怒了

作者:美-杰夫·林德塞 当前章节:6667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1:47

星期一下班后,我一进门就知道有点不对劲。有人进过我家。

门锁好好的,窗户没有被撬开,也没有发现任何毁坏物品的迹象,可我就是知道有人进来过。你可以把这叫做第六感,或者别的什么。反正是有人进来过。也许我嗅到了来人在我房间的空气中留下的信息素。要不,就是我那把拉兹男孩躺椅周围的气氛给人搅乱了。我是怎么知道的这并不重要,反正我知道。上班的时候有人闯进了我的公寓。

这似乎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毕竟这是迈阿密。每天都有人回到家里,发现电视机不见了,珠宝和电子产品被盗,家里给人砸了个稀巴烂,财产给人洗劫一空,家里养的母狗怀孕了。可我这件事与众不同。就在我迅速地查看公寓的同时,我知道家里的东西一样也不会少。

结果给我猜对了。什么也没少。

但是却多了一样什么东西。

我花了好几分钟才发现多的那样东西是什么。估计是某种人工引发的反射促使我先检查那些显而易见的物品。在正常的情况下,强盗光临你的家里,就一定会拿走你家里的东西:玩具、珠宝、私人遗物、剩下的几块巧克力饼干。于是,我先检查这些东西。

但是我所有的物品都原封未动。电脑、音响、电视、录像机——都在原地,就连那几块珍贵的显微镜载玻片也好端端地搁在书架上,每一块上面干涸的血迹依然如故。每一件东西都是我离开前的那个样子。

接着我检查较为隐秘的地方。卧室、卫生间、药品柜。一切都保持原样,没有人挪动过。但是每一件物品周围的空气中却充斥着一种感觉:这些东西都被人检查过,触摸过,移动过——只是此人的动作极其轻微,连物品上面的灰尘颗粒都不曾拂动。

我回到客厅,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环顾四周,突然感到有点不妙。我绝对肯定有人进来过,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究竟是什么人对我这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如此感兴趣,闯进寒舍却不动一根毫毛呢?因为屋里什么也没有少,什么也没有动。垃圾桶里那堆旧报纸好像偏左了点儿——可那是不是我的想象呢?会不会是空调的微风吹的呢?没有任何异样,没有丢失任何东西。什么痕迹也没有。

那人到底为什么要闯进我的公寓?我的公寓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这一点我敢打包票。这是我营造哈里形象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人交往,举止适度,宁可让人觉得自己有点呆板。会引起别人议论的事情千万别去做,不要收藏任何引人注目的物品。我就是这么干的。除了一套音响和一台电脑之外,我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而隔壁邻居家里有好多更令人垂涎的目标。

不管怎么说吧,为什么这人闯进来却不拿走任何东西,不干任何事情,不留下任何痕迹呢?我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开始对这件事进行各种想象。这肯定是由于烦躁不安引起的幻觉。是缺乏睡眠、过分担心德博拉事业上的挫折而引起的一种症状,是可怜的德克斯特堕落到水深火热之中的一种迹象,是从犯社会者变成精神变态者的一种毫无痛苦的过渡。在迈阿密如果你假设自己被无名的仇敌所包围,那也不一定表明你精神失常——但如果你的行为与社会格格不入,那才是精神失常呢。总有一天他们非得把我送进精神病医院不可。

可这种感觉十分强烈。我极力摆脱:只不过是一时的心血来潮,神经给扭了一下,要不就是短暂的消化不良。我站起来,伸了伸腰,做了一次深呼吸,极力让自己想一些愉快的事情。但是愉快的想法不肯光临。我摇摇头,走进厨房去喝水。

这下子可找着了。

我站在冰箱前面看着,也不知道看了多久,反正就这么傻乎乎地瞪着。

一个芭比娃娃的脑袋挂在冰箱上,一块热带水果形状的磁贴将芭比娃娃的头发夹在冰箱门上。我不记得这是不是自己干的。也不记得自己是不是买过芭比娃娃。要是买了这样的东西,按理我是应该记得的。

我伸手摸了一下那个小小的塑料脑袋。这玩意儿轻轻地转动着,碰在冰箱门上发出细微的嗒嗒声。转了一个四十五度的小圈之后,芭比娃娃警觉地昂起头来看着我,那种兴致盎然的神气活像一条柯利牧羊犬。我也看了它一眼。

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就打开了冰箱门。只见里面芭比娃娃的躯干小心翼翼地躺在上层的一个格子里。双腿和双手被扯了下来,躯干从腰部撕成两半。这些身体碎片被小心翼翼地包裹起来,整齐地堆放在一块,用一条彩带捆绑着。芭比娃娃的一只小手上攥着一样东西,是一面小巧玲珑的芭比镜。

过了很长时间我才把冰箱门关上。我很想躺在地板上,让脸颊紧贴着冰冷的地毯。不过我最后还是伸出小指弹了一下芭比娃娃的脑袋。那玩意儿撞在冰箱门上发出嗒嗒的声音。哇,我又有了一个业余爱好。

我让那个布娃娃就这样挂在那儿,自己转身走进客厅,砰的一下坐在椅子上,屁股深深地陷进垫子里,然后合上眼睛。我知道自己应该感到烦躁、愤怒、害怕,应该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内心应该充满偏执狂的敌意和正义的愤怒。但是,这些感觉全然没有。相反的是,我觉得——觉得什么?除了有点神志不清之外,也许很焦躁——要不,就是高度的兴奋?

至于谁闯进了我的公寓这一点几乎是无法知晓的。除非我能轻信这样一个假设: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人,出于某种不为人知的目的,无意之中把我的公寓当做一个理想的场所,来炫耀他这个被砍了脑袋的芭比娃娃。

不。来造访我的是那位我最喜欢的艺术家。他是怎么样找到我的,这并不重要。那天晚上在堤道上他可以毫不费力地记下我的车牌号。他藏在加油站后面有足够的时间来监视我。然后只要稍有电脑常识的人,都可以通过车牌号找到我的住址。找到住址后,就可以很容易地溜进来,细心地四处瞧一瞧,然后留下一个信息。

他留下的信息是:被砍下的脑袋吊在那里,而尸体残肢却堆放在冰箱的格子里,还有那面鬼镜子。联想到此人对我公寓里的其他物品毫无兴趣,这只能说明一件事。

那是什么呢?

他想告诉我什么?

他可以留下一样东西,也可以什么也不留下。他可以将一柄血淋淋的屠刀刺穿牛的心脏然后扎进我的地毯里。幸运的是,他没有这么干——要不然,那多脏啊——可是为什么他偏偏要留下芭比娃娃呢?布娃娃代表他上一次肢解的尸体,这一点是明摆着的,可他干吗要告诉我这个呢?难道与更花哨的东西相比,芭比娃娃更阴森可怖一些——要不就是更温和一些?他是想说,“我在监视你,我要逮住你”吗?

要不,他是说,“咳!想玩一玩嘛?”

我是想玩一玩。我的确想玩一玩。

但是那面镜子又怎么解释呢?这次他加上一面镜子,其意义就远不只那辆货车和我们俩在堤道上的追逐了,而是要比那深远得多。我能想到的意义只是:“瞧瞧你自己。”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干吗要瞧自己呀?我不是那么爱虚荣,并不喜欢照镜子——至少我并不为自己的外貌感到沾沾自喜。我明明是想看看凶手,可我干吗要看自己呀?所以这面镜子的意义我目前还没有弄懂。

我甚至都无法肯定这面镜子是否有任何意义。它很可能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意义。我不愿意相信这个高雅的艺术家会创作出毫无意义的作品来,但这也是有可能的。而他要传达的是某种非常隐秘、非常混乱、非常阴森的信息。这就没法知晓了。因此,我也不知道该采取什么对策。

我做出了正常人的选择。想到这儿,我觉得很逗。我,居然做出了正常人的选择。要是哈里知道了一定会感到自豪的。按照正常人的思路,我决定不采取任何行动。等着瞧。我不会把发生的事情向上级汇报。再说了,汇报什么呢?没有丢失任何东西。除了说“呵,马修斯局长,我想告诉您,很显然有人闯进了我的公寓,在我的冰箱里留下了一个芭比娃娃”之外,我没有任何情况可以向上级进行正式的汇报。

如果我真的这样向上级汇报,听上去还很有道理,可以肯定会引起警察局的重视。没准儿多克斯警官会亲自来调查,最后得意地露出几手绝招,进行无拘束的审问。没准儿他们会简单地把我跟可怜的德博拉一道列入“因智力缺陷而无法操作”的名单,因为这个案子已经正式结案了。即使没有结案的话,也跟芭比娃娃扯不上关系。

不,的确没有任何可汇报的情况,没有任何可以解释的东西。我打算也不告诉德博拉,即便她知道了会责怪我,那就让她责怪去吧。由于某些我无法解释的原因,我决定把这当做个人的秘密,谁也不告诉。这样一来,我接近来访者的机会就更大了。而接近他的目的当然是要将他绳之于法。这是自然的。

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后,我觉得心情轻松多了,甚至有点飘飘然的感觉。我不知道这么做的结果会是什么,但我的心理上已经做好了应付一切的准备。这种感觉伴随了我整整一夜,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我上班的时候。在上班时间内,我写好了一份实验室报告,安慰了德博拉几句,偷吃了文斯·马索卡的一个炸面包圈。然而,这种感觉有伴随我驱车穿行在夜晚的车流之中,这时司机都把压死人当做一件开心事,而我则处于一种禅定状态,能够应付任何的恐吓。

起码,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我回到家,仰靠在椅子上放松自己的情绪和身体,这时电话铃响了。我只管做深呼吸,不去理睬它。我想反正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再说了,我安了一个50美元的电话留言机,总得让它派上用场啊。

电话铃的第二声响起。我闭着眼睛。吸气,放松,老兄。第三声响起。呼气。留言机咯嗒一响,开始播放我那段温文尔雅的录音。

“你好,我这会儿不在家,请您在听到响声后留言,我会及时给您回话的。谢谢。”

这段话的声调真是太妙了。充满了机智!是一条十分精彩的信息。听上去很有人情味,我为此感到很自豪。我又吸了一口气,听着留言机发出有节奏的信号声!

“喂,是我呀。”

一个女人的声音。不是德博拉。我感到一只眼的眼皮烦躁地跳个没完。为什么这么多人留言的时候总是以“是我呀”开头呢?当然是你喽。这我们大伙儿都知道。可是你他妈的是谁呀?对于我来说,给我打电话的人屈指可数。我知道不是德博拉。听上去也不像拉戈塔,尽管她很可能有事找我。那么剩下的只有——

丽塔吗?

“呣,对不起,我——”一声长长的叹息。“听好了,德克斯特,对不起。我以为你会给我打电话的。结果你没打,所以我就——”又是一声长叹。“不管怎么说吧,反正我想跟你聊聊。因为我意识到……我是说——哦,天哪。你能,呣,给我回话吗?如果——你知道。”

我什么也不知道。一点都不知道。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你真的是丽塔吗?

又是长长的一声叹息。“对不起,如果——”很长的一阵停顿。两次呼吸。深深地吸一口气,然后呼出来。又深深地吸一口气,然后猛地呼出来。“德克斯特,请你给我打个电话。只是——”又是一阵长时间的停顿。一声叹息。接着电话挂了。

我一生中有好多次觉得自己丢失了某种东西。每个人都把一种困惑时刻带在身边担忧从不去想它,而我丢失的就是这种困惑的核心部分。对此我通常并不在乎,因为绝大多数时候那只不过是人性中一种愚不可及的东西,就像是橄榄球比赛中内场高飞传球的规则,或者是初次约会时不做爱一样。

但是有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缺乏平常人的智慧和普通的常识,而这些常识是我不具备的,是人类深切地感到自己并不需要谈论、也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的。

而我此刻就有这样的感觉。

我知道自己应该懂得,丽塔实际上是在说一些很具体的事情。她的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暗示着某种很美好、很奇妙的东西,作为男人是应该凭直觉就懂得的。可是我偏偏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怎样才能猜出它的含义。我是不是应该数一数她呼吸的次数,统计一下她停顿的时间,然后把这些数字转换成《圣经》里的段落号码,并从中破译出某种密码来?她想告诉我什么呢?再说了,她为什么要告诉我呢?

根据我的理解,那天我出于一种奇怪而愚蠢的冲动亲吻了丽塔,这实际上就是越过了一道界线,而这道界线是我们俩约定了不能逾越的。既然事情已经做了就无法挽回,我们俩之间的关系再也无法回到原来那种纯洁的境界了。那个亲吻就其本身而言,无异于一种谋杀行为。不管怎么说,我能这么想也是对自己良心的一种慰藉。我们俩小心翼翼地维护的那种关系已经被我扼杀了,我把舌头伸到了这种关系的心脏里,并把它推下了悬崖。轰隆,已经摔死了。从那天以后我再也没去想过丽塔。她已经不复存在,她被一种不可思议的古怪念头推到了我的生活之外。

可现在她给我打电话,把她的呼吸和叹息留在我的电话留言机上,让我听后不禁发笑。

为什么?她想责怪我吗?痛骂我一顿,揭我那个旧伤疤,强迫我明白,我的鲁莽行为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后果吗?

我为这事大伤脑筋,在公寓里踱起步来。我为什么非得去想丽塔呢?这会儿我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去考虑。丽塔只不过是我的一个掩护,是一件傻孩子的外衣,我在过周末的时候穿上她就可以掩盖这样一个事实:那个有趣的凶手所做的事情我也做过,只不过这会儿我没去做。

这是忌妒吗?当然我这会儿没有做那种事。不久前我已经暂时地洗手不干了。在最近一段时间里我肯定不会再去重操旧业。那太危险了。我还没有做好准备。

可是——

我走进厨房,拍了一下那个芭比娃娃的脑袋。嗒、嗒、嗒。我似乎有了某种感觉。是搞笑吗?是深切而永久的关心吗?是职业上的忌妒吗?我说不准,而芭比娃娃也没有吭气。

我简直受不了了。这明显虚假的忏悔,对于我隐私的侵犯,现在又加上丽塔,一个男人只能承受这么多了。即使是像我这样披着伪装的人也不例外。我觉得惴惴不安,头昏脑胀,心乱如麻。在心理上既处于一种异常活跃的状态,又无精打采。我走到窗前,望着外面。这时天已经黑了,远处大海的上空升起一团光亮,看到这种光亮我内心深处一个微弱、奸诈的声音响了起来。

月亮。

我的耳边有点响动。根本不是什么声音,隐隐约约地就像是有人在呼唤你的名字,你好像听见了,就在附近。离你很近,也许越来越近。根本不是话语,只是一种有别于人声的冷冰冰的窸窣,一种非音调的音调,一种呼吸间吐露出的思想。我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突然之间听见了自己的呼吸。那个声音再次响起,微弱的余音降落在我的外耳垂上。虽然我明明知道没有人来,但我还是转过身,,不是我的耳朵在捣乱,是我脑海里面那个可爱的哥儿们不知被什么东西踢了一脚,大概是月亮吧,于是就清醒过来了。

这个肥胖、快乐、喋喋不休的月亮。哦,它有太多的话要说。我很想告诉它,现在不是时候,太早了,这会儿我还有别的事要做,非常重要的事情——对这些事情月亮有很多话要说。

虽然我在这里站了三刻钟的时间进行一场自己跟自己的辩论,但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辩论的话题。

我感到很绝望,就运用各种手法消除这种感觉,但根本不奏效,于是我做了一件令自己震惊不已的事。我给丽塔打电话。

“哦,德克斯特,”她说。“我只是——我有点怕。谢谢你打来电话。我只是——”

“我知道。”我说着,其实我什么也不知道。

“咱们能——我不知道你想——我一会儿能见你吗,只是——我真的很想跟你聊聊。”

“当然可以喽。”我告诉她。我们俩约好了,待会儿我到她那儿去,可我不知道她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对我施加暴力?流着眼泪斥责我?大声叫骂?那时候我可是在别人的家里——什么样的倒霉事都是可能碰上的。

挂上电话后,我有那么半个小时心神不宁。最后我体内那个柔和的声音又慢慢地回到了脑海里,它平静地告诉我,今天晚上真的很不寻常。

我不由自主地又走到窗前,看到的还是月亮那张快乐的大面孔在暗笑着。我拉下窗帘,转身走开,在公寓内来来回回地踱步,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边走边抚摩着东西,自言自语地说自己又在检查是否丢失了什么,其实心里知道没有丢失任何东西,也知道为什么没有丢失东西。我每走一个来回就离客厅内那张放着电脑的小书桌近一点,心里明明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但是又不想去干。三刻钟后我实在忍不住了。头昏得厉害,站立不稳,心想椅子就在身边,干脆一屁股坐下去得了。于是我坐在椅子上,打开了电脑。电脑一旦打开……

“还没完呢,”我心想,“我还没准备好。”

当然,那没关系。我是否准备好了并不重要。反正电脑已经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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