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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法医Ⅰ 第二十三章 杀手另有其人

作者:美-杰夫·林德塞 当前章节:5150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1:47

我断定德博拉把那位年轻的心烦意乱的先生带回大厅去了,因为当我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站在我面前的只有她一个人。这会儿尽管她穿着蓝色的制服,但那模样根本不像警察。只见她满脸的忧愁,好像不知道应该喊叫还是哭泣,就像一个做妈妈的,自己特别宠爱的小儿子给她丢了大面子。

“怎么样?”她问。我只能认为她这样问有道理。

“不怎么样,”我说。“你呢?”

她一只脚朝椅子踢去,椅子倒在了地上。“真他妈的见鬼,德克斯特,你就别跟我耍那些狗屁滑头了!跟我说说。告诉我那不是你!”我哑口无言。“嗯,好吧,要不告诉我那就是你得了!跟我说说呀!说什么都成!”

我摇了摇头。“我——”我真的没什么可说的,于是又摇摇头。“我非常肯定那不是我。”我说。“我的意思是,我认为那不是我。”这话在我自己听来都觉得不大站得住脚。

“你说‘非常肯定’是什么意思?”德博拉质问道。“那意思是不是你不能肯定?是不是说照片上的那个人有可能就是你?”

“嗯,”我说。总的来说这不失为一个机敏的答复。“可能吧,我不知道。”

“你说‘我不知道’,那意思是说你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告诉我,还是说你真的不知道照片上的人是不是你?”

“我非常肯定那不是我,德博拉,”我重复道。“但是我真的说不准。看上去是很像我,对不对?”

“放屁,”她说着,又朝躺倒在地上的椅子踢了一脚。椅子撞上了桌子。“真他妈的见了鬼了,你怎么会不知道呢?!”

“这很难说清楚。”

“试试!”

我张开嘴,但是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是我平生从来没有过的事。此刻仿佛世界上所有的东西不再那么平庸,而我也不再是那么聪明了。“我只是——我一直在做着好多……的梦,但是——德博拉,我真的不知道哇。”我说着,其实这几句话都是嘟囔出来的。

“放屁!放屁!放屁!”德博拉说着,又是踢踢踢。

她对情况的分析不由得我不赞成。

那些愚不可及、自我毁灭的念头此刻又闪现在我的脑海里,讥笑着我。那当然不是我——怎么可能是我呢?如果是我的话,我自己难道不知道?好乖乖,显然不是的,你的的确确是一无所知。我们人类那个深邃、黑暗、模糊的小脑袋会把现实中游进游出的所有东西都告诉我们,但是照片是不会撒谎的。

德博拉又对那把椅子发起了新一轮残暴的攻击,然后站直身子。她的脸涨得通红,眼睛也比任何时候都像哈里的眼睛。“好吧,”她说。“就这样好了。”她眨巴了一下眼睛,停了片刻,我们俩都明白她刚才说的话很符合哈里的行为准则。

有那么一秒钟,哈里出现在这个屋子里,就站在我和德博拉的中间。我们兄妹俩的差别太大了,但都是哈里的孩子,是他那同一份遗嘱中截然不同的两种笔迹。这时德博拉脊梁骨上那种刚强的东西不见了,她变得很有人情味,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到她这样了。她久久地凝视着我,然后把目光移开。“德克斯特,你是我哥哥。”她说。我可以绝对地肯定这话并不是出自她的初衷。

“谁也不会责怪你的。”我告诉她。

“见你妈的鬼,谁叫你是我哥哥!”她咆哮着,那种怒不可遏的疯狂把我惊呆了。“我不知道你跟爸一块儿干了些什么,这种事你们俩谁也没跟我讲过。可是我知道要是换了他该怎么办。”

“大义灭亲,把我供出去,”我说,德博拉点点头,她的眼角里有个什么东西在闪烁着。“德克斯特,我只有你这么一个亲人。”

“你在这笔交易中捞不到太多的便宜,对吗?”

她转身面对着我,我这时能够看见她的两个眼眶里都装满了泪水。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她只是这样注视着我。我看见她左眼的泪水滚落下来掉在脸颊上。她用手擦去眼泪,挺直身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次转身走到窗户跟前。

“对。”她说。“要是爸爸的话,他是会大义灭亲把你供出去的。我也打算这么做。”她转过头,看着窗外,然后眺望着远方的地平线。

“我得把这些人一个个地讯问一遍,”她说。“我把你留在这里,你自己决定这件证据是不是跟你有关。把照片带回家去,在你自己的电脑里琢磨出个所以然来。等我把这儿的事办完了,就到你家里来取照片,听听你的解释,然后我再回去上班。”她看了看手表。“八点了。如果非得把你抓起来不可的话,我是不会手软的。”她又转身看了我很久。“真见他妈的鬼,德克斯特。”她轻声地说着,然后离开了房间。

我走到窗户跟前往下看,一大群警察、记者和一些目光呆滞、东张西望的家伙还在那里走来走去。远处,停车场的车辙高速公路,一辆俩汽车和卡车正在风驰电掣地行驶着,迈阿密的最高限速是每小时150公里,而这些车辆全都达到了这个极限。再远一点模模糊糊地可以看到迈阿密市区高层建筑的轮廓。

而在这一切的最前面,在最突出的位置上站着的是阴森、茫然的德克斯特,他正注视着窗外这座不会说话的城市,而此刻即使这座城市会说话也不会告诉他任何情况。

真见他妈的鬼,德克斯特。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窗口看了多长时间,但是最后我终于想起在外面是找不到答案的。不过在那位青春痘主任的电脑里也许能找到一些。我转身来到那张书桌旁。这台电脑上有一个光驱。在书桌最顶层的抽屉里我找到了一盒可以刻录的光盘。我抽出一张,放进光驱内,把这个文件上面所有的照片都复制了过来,然后抽出光盘。我拿着光盘,瞥了一眼,可那玩意儿也没什么可说的。很可能我听见了脑后那个阴森的声音,为了安全起见,我把这个文件从硬盘上删除了。

我出来的时候,布劳华德县那些站岗的警察没有阻拦我,也没有跟我打招呼,不过我觉得他们看我的那种眼神里充满了怀疑和冷漠。

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不是人们常说的良心受到谴责。关于这一点我是永远也无法了解的——我可不像可怜的德博拉,在各种忠诚的情感之中饱受折磨。那么多的情感同一个大脑根本就容不下。我对她今天的做法很佩服,她让我自己来决定已经找到的证据是否与我有关。这一招非常巧妙。这里头有哈里的那种感觉,就好比你当着犯罪分子的面把一支上了膛的枪撂在桌上,然后走开,心里知道犯罪分子会扣动扳机,省下那笔审判所需的费用。在哈里的世界里,一个人的良心跟那种耻辱感是不共戴天的。

可是哈里很清楚,他的那个世界早已死亡——而我是没有任何良心、耻辱感或者罪恶感的。我有的只是一张光碟,上面有几幅照片。当然,这些照片远不如良心那样有意义。

一定有某种解释可以说清楚德克斯特并没有在梦中驾驶一辆卡车穿越迈阿密市区。当然,绝大多数的司机似乎都可以在梦中开车,但是他们出门时至少是处于一种半清醒的状态,对不对?而你再瞧瞧我:很爱幻想,很乐观,很警觉,压根儿就不是那种在无意识状态下到城里去闲逛,去杀人的那号人。不,我是那种希望每一分钟都清醒的人。退一万步说,还有那天晚上在堤道上的遭遇可以为我作证。如果说我自己把一个人头砸在自己的车上,这从现世的角度来说是不可能的,对不对?

唯一能够说得通的解释是:我有分身法,可以同时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地方。而我能够想出的另一种可能性是:我坐在车里看着别人把人头扔过来,这仅仅只是我的幻想而已,而实际上是我自己把人头扔到我自己的车上,然后——

不。这太荒唐了。我无法请求自己最后残存的几根神经去相信这种童话故事。肯定有一种十分简单、十分合乎逻辑的解释,我得把这种解释找出来,我大声地说着,听上去就像一个人在极力说服自己床底下什么东西也没有。

“肯定有一种十分简单、十分合乎逻辑的解释。”我自言自语道。因为你压根儿就不知道旁边还有谁在听,我又补充了一句:“床底下什么东西也没有。”

和往常一样,唯一的回答就是黑夜行者那意味深长的沉默。

今天其他的司机跟往常一样都有一种开心的杀戮欲,但是我在开车回家的路上并没有找到任何答案,说句实话,我没有找到任何可以说明问题的答案,愚蠢的答案倒是有一大堆。但是这些答案都围绕着一个核心的前提:我的颅骨里头有些零件运转失常了,而我又很难接受这个前提,因为我并不觉得这会儿自己比其他任何时候更缺少理性。我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身体内部缺少了任何细胞,也不觉得思维活动有迟缓或者变异的现象,而且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跟那些看不见的伙计进行过对话,尽管我已经意识到了他们的存在。

当然,梦境除外——难道梦境真的那么重要?我们大家在梦中难道不都是疯疯癫癫的吗?说穿了,什么是睡眠?睡眠只不过是这样一个过程:我们把自己的疯疯癫癫泻到下意识阴暗的深坑里,然后从坑的另一边爬出来吃谷物食品,而不是去吃邻居家的孩子。

而且除了我做过的那些梦之外,其余的一切都可以解释得通:那天在堤道上另外一个杀手把人头扔到我的车上,把芭比娃娃搁在我的公寓里,用十分奇特的方式摆放尸体残肢。是另外一个人,而不是我。是另外一个人,而不是可爱、阴森的德克斯特。而那个人就在这里,在这张光碟的照片上,给网络照相机逮住了。我要仔细看看这些照片,要彻底证明——

证明这个看上去很像我的杀手有可能就是我吗?

好的,德克斯特。很好。我跟你说过,肯定有一种合乎逻辑的解释。这另外一个人实际上就是我。当然喽。这种解释合情合理,对不对?

我到家后仔细地四处查看。里面好像没人等我。当然,没有人有任何理由要在这里等我。但是,想到这个恐吓着全体市民的大恶魔已经知道我就住在这里,我心头不由得忐忑不安。他已经证明了自己是什么事也干得出来的——他甚至可以随时闯进我的公寓,留下一些布娃娃的零件。如果他就是我的话,那就更是如此了。

当然,他不可能是我。绝对不是的。从这些照片里一定可以发现某些细节,来证明他长相像我纯粹是偶然的巧合——毫无疑问,我对这些谋杀案有某种奇怪的直觉和预感也是偶然的巧合。这显然是一系列的巧合,十分怪异,但是又合乎逻辑。也许我应该去找一找《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的编辑,我很想知道是谁保持着这个项目的世界纪录——自己都搞不清楚是否犯有一系列杀人罪。

我把一张菲利普·格拉斯的歌碟放进音响里,然后坐在椅子上。音乐填补了我内心的空虚,几分钟后我觉得又找到了往日那种镇静而冷漠的逻辑思维方式。我走到桌子跟前,打开电脑,把那张光碟放进去,看里面的照片。我来回调整照片的距离,使出浑身的解数,极力把图像弄得清楚一点。然后用自己只是听说的方法和临时想象出来的方法也试了试,但都不奏效。最后我一无所获,白费了力气。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获取足够的分辨率使照片上那个人的脸清晰可见,但我的眼睛仍然一动不动地盯着照片。我把照片转换不同的角度,然后打印出来,对着光线仔细看。我做了一个正常人会做的一切,虽然我为自己的模仿能力感到得意,但仍然没有任何新的发现,仍然只是觉得照片里的那个人看上去很像我。

照片上所有的东西都是模糊的,就连那人身上穿的衣服也不是很清晰。他身上那件衬衫有可能是白色的,也可能是棕黄色、黄色,甚至是浅蓝色的。停车场内照着他的那盏灯是专门用于防盗的氩气灯,这种灯很亮,发出的橘黄色光线中又略带粉红色。由于照片的清晰度很差,其他的东西都无法分辨。他的裤子很长,很宽松,是一种浅色。他这一身外套十分普通,任何一个男人都可能穿过——包括我在内。像这样的衣服我换过好多套了,要是同时给长相像德克斯特的男人穿上,人数足够有一个排了。

最后我想尽办法把照片上那辆卡车的边缘部分放大,可以看到字母“A”,下面是字母“B”,接下来是字母“R”,还有一个字母看上去既像“C”,又像“O”。由于卡车是侧对着照相机镜头的,所以我能看见的就这些。

在其他的照片上我没有发现任何有用的线索。我又把这些照片连起来看:那个家伙消失了,出现了,然后那辆载重汽车也走了。找不到很好的角度,没有任何偶然的机会可以看到车牌号——没有任何令人信服的理由可以断定那个人是不是睡梦中手脚十分利落的德克斯特。

当我最后从电脑屏幕上抬起头来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了,外面一片漆黑。直到这时我才做了一个正常人肯定会在几个小时以前就已经做了的事情:我放弃了。除了等待德博拉之外,我没有任何其他的事可做。现在只好让我那位可怜的妹妹忍痛将我拖到监狱里去了。再说了,我也不是特别的冤,反正我是有罪的,锒铛入狱也是罪有应得。也许我会跟麦克黑尔顿在同一间牢房里。我可以跟他学跳老鼠舞。

想到这里,我做了一件奇妙的事。

我倒头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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