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4:30之前,我已经把神父的尸体处理得干干净净,心情也好多了。其实我每次做完这事后总有一种很愉悦的感觉——杀人能让我心情愉快。杀人能把亲爱的德克斯特那些阴森计划中疙疙瘩瘩的部分剔除干净。那是一种感觉甜蜜的能量释放,必须松开体内那些小小的液压阀门。
我很喜欢干这种事,如果你觉得恶心的话,那我就只好说声抱歉了。哦,非常抱歉,真的。但是我没法子。我并不是见人就杀。我都是采用正确的方法,选择恰当的时机,瞄准合适的对象——这些非常复杂,但非常必要。
敢这样的活很消耗体力,因此我感到很累。不过上个星期的紧张情绪已经消失,黑夜行者冷漠的声音平静了下来,我又可以依然故我了。我又可以变成那古怪、滑稽、无忧无虑、内心已经死亡的德克斯特,不再是那个手持尖刀的德克斯特,不再是那个名叫德克斯特的复仇者。要想瞧瞧那个德克斯特得等到下一次。
我把原先那几具死尸都搬回到花园里,再加上这具新的尸体;接着把这幢破损不堪的房子尽量收拾干净,把东西打包塞进神父的汽车;然后驱车朝南来到一条小河边。我的小船就停泊在这里。这是一条五米长的尖尾小艇,吃水很浅,但发动机的动力却不小。我把神父的汽车推到小船后面的河水里,然后爬上船,望着汽车咕咚咕咚地沉到水底。接着,我打开船的发动机,缓缓地驶离小河,朝北穿过海湾。太阳刚刚升起,阳光反射在船的金属部件上。我笑逐颜开,就像一个清晨满载而归的渔民——喂,伙计,大红鱼呀。
6:30,我回到了位于椰树林的公寓里。我从口袋里掏出载玻片,那是一小片很普通、很干净的玻璃——正中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神父的一滴血。这滴血很漂亮,很洁净,现在已经干了,只要我想回忆这段经历,就可以随时将它放到显微镜下。我把这块载玻片和另外36滴干涸的血滴放在一起,这些都是我小心翼翼地保存着的,十分洁净。
我洗了一个超长的澡。温热的水洗去了我最后一丝紧张的情绪,松弛了紧张的肌肉,冲走了身上最后几缕异味和痕迹:那是神父的气味,沼泽地上那幢房子和花园的气味。
他杀孩子。我本应该宰他两次才能解恨。
我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让我变成了这样,总之我的内心空空荡荡的,无法体验任何情感。这似乎并不是什么很了不起的大事。我知道很多人在人际交往中经常装模作样,而我的一切行动都是装模作样。我装得很高明,丝毫不动真情。不过我喜欢孩子。我这个人对性爱毫无感觉,所以我永远不会有孩子。一想到那些事——你怎么做得来呢?自尊心往哪儿搁呀?可是孩子——孩子就不一样了。多诺万神父的死是罪有应得。我遵守了哈里的行为准则,也满足了黑夜行者的心愿。
7:15,我觉得已经把自己弄干净了,于是喝了杯咖啡,吃了点东西,去上班。
我上班的这栋楼房在飞机场附近,很大,属于现代化的建筑,到处都装着玻璃,现得很明亮。我的实验室在二楼后部,紧挨着一间小办公室。其实也说不上是什么办公室,只是血液实验室旁边一个方方正正的小间,但却是我个人专用的,闲人免进,谁也别想和我共用,别想把属于我的地方弄得一团糟。办公室里放着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另外还有一把小椅子是给来客准备的,不过如果来客个头太大就不行了。此外还有电脑、书架、文件柜、电话、电话留言机。
我进来的时候电话留言机的信号灯正在闪烁。并不是每天都有人给我留言。你想想看,世界上有几个人在一位血迹图案分析专家工作的时候能想出什么话题要跟他聊聊?但有一个人的确有事要找我,那就是我养父的女儿德博拉·摩根,她是一名警察,跟她父亲一样。
这条留言正是她的。
我一按按钮,听到一阵细声细气的得克萨斯音乐,然后才是德博拉的声音:“德克斯特,你一回来就给我回话。我这会儿在犯罪现场,就在塔米雅米路的酋长汽车旅馆。”
停顿了片刻,我听到她用手捂住话筒跟别人说话的声音。接着又传出一阵墨西哥音乐,她又开始说话了。
“你能立马就出来吗?德克斯特?”
说到这儿她就把电话挂了。
我没有家庭,我是说,就目前我知道的情况而言是这样的。不过我可以肯定,世上一定有人携带者跟我相同的遗传基因。我很同情这些人,但没碰到过。或者说我没有去寻找过,而他们也没有来找过我。我是被德博拉的父母哈里和多丽丝夫妇收养抚育大的。你瞧我这个样子,难道不觉得他们俩很不容易吗,把我抚养到这么大?
老两口都去世了。因此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德博拉之外,我是死是活,谁他妈的还会放一个屁不成?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德博拉要我活着。这可是一件好事呀,如果说我还有什么感情的话,那么这点感情就一定是属于德博拉的。
我动身去她那儿。我把车从戴德县警察局的停车场开出来,驶进附近一条收费公路,由此朝南就是酋长汽车旅馆所在的塔米雅米路。这条街上大大小小的建筑物有好几百座,可以算的上是一个人间乐园。如果你是一只蟑螂,那就更是如此了。一排排的建筑在一天天地闪烁着光芒,也一天天地陈旧起来。古老的建筑结构像发酵的面团一样肮脏难看,上面却闪烁着耀眼的霓虹灯。如果不是晚上,你最好不要到这儿来,因为大白天在阳光下看着这些地方,就像看着我们脆弱生命的悲惨结局。
每一座大城市都有这样的地方。如果一个满身都是斑点、患有晚期麻风病的侏儒想找一个十七八岁、教堂唱诗班的大块头姑娘做爱,就可以到这里来,开一个房间。事过之后,也许会把隔壁房间里的哥儿们都请去喝古巴咖啡,吃“午夜三明治”。只要他肯付小费,谁也不会在意的。
德博拉最近在这里耗费的时间太多。她有她的想法,但我可不赞同。如果你是一个警察,想提高捕捉犯罪分子的几率,这里很可能是一个理想的好地方。
德博拉自个儿可不这么认为,也许这是因为她的任务是打击卖淫犯罪。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在塔米雅米路打击卖淫犯罪只能是充当犯罪分子的诱饵,穿着过于暴露地站在外面把那些大手大脚前来寻花问柳的嫖客抓起来。德博拉很讨厌这个工作。她觉得处理这样的案子太没劲,只能是把它当做社会学上的一种现象罢了。她觉得抓嫖客不是真正的打击犯罪。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凡是过分强调女性特征和美貌的工作她都讨厌。她心目中的理想是当一名警察,可她那长相又偏偏是个性感女郎。当然这也不能怪她。
我把车开到酋长汽车旅馆旁边的停车场。停车场的另一边是蒂托古巴咖啡馆。我发现德博拉近来特别注意自己的身材:她上身穿着艳粉色的胸围,下身是一条氨纶短裤,脚上穿一双黑色的网眼长筒袜和一双细高跟鞋,整个像从服装店搬回来似的,而这个服装店专门为成人电影里的角色供货。
几年前,扫黄组的一个伙计听说那些拉皮条的男人爱嘲笑这些冒充妓女的女警。扫黄组的警察大多是男的,他们给当卧底的警花挑选衣服,专挑那些奇装异服,但是警花们穿上后压根儿就不像妓女。于是大街上人人都知道新来的姑娘中哪一个的手提包里有警徽和枪。
明白了这一点后,扫黄组的男警察一定要那些卧底的女警自个儿去选衣服。毕竟姑娘们对穿着打扮要内行得多,你说是不是?
也许大多数女警是这样。可德博拉却是个例外。除了蓝色制服之外,她穿任何服装都觉得不舒服。你真应该看看她当学生那会儿都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去参加舞会。可现在嘛——我从来没见到过哪个姑娘穿着这样暴露,却如此没有吸引力——这就是我妹妹德博拉。
德博拉的确很显眼:她把警徽别在胸围上,疏散拥挤的人群、车辆。犯罪现场一公里长的黄色隔离带都已经拉直,至少三辆巡逻车斜着驶了进来,车灯不停地闪烁着。但这一切都比不上德博拉那么引人注目。她胸围上粉红的色彩比那些东西要醒目得多。
她来到停车场的一边,拦住越来越拥挤的人群,给实验室的技术人员让路,好让他们从咖啡馆的垃圾箱旁边过去。我庆幸这份差事没摊到自己头上。垃圾箱的臭气越过停车场,飘进我的车窗里——一股南美咖啡渣混合着腐烂的水果和猪肉发出的浓烈臭气。
站在停车厂门口的警察认识我,他挥手让我进去,我找到了一个停车的空档。
“德博拉。”我说着悠闲地走上前去。
“好漂亮的衣服,曲线毕露呀。”
“去你的,”他说,脸一红。她这模样在老练的警察身上还真不多见。
“又发现了一具妓女的尸体,”德博拉说。“至少他们认为是妓女。就剩下的这点尸体来看,是不是妓女还很难说。”
“这已经是过去五个月里的第三具了。”我说。
“是第五具。”她说。
“布劳华德县那边还有两具。”她摇了摇头。“他们那边的饭桶硬说这几起案子之间没有联系。”
“这就有许多书面工作要做了。”我附和她。
德博拉冲我咬牙切齿。“你能不能少说点风凉话?”她叫嚷着,“就是傻帽儿也知道这几起杀人案之间又联系。”说到这儿,她身体微微一颤。
我惊讶地瞪着她。她是警察,她老爸也当过警察,干这一行她不应该害怕。刚刚穿上警服那会儿,一些老警察捉弄她——把迈阿密每天发现的死尸碎片给她看——想让她中午吃不下饭,可她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她什么世面都见过。亲身经历过那么多事,也亲手处理过这一类案件,还得到过嘉奖。
可是这个案子却让她直打寒战。
有意思。
“这个案子很特殊,对吗?”我问她。
“这个案子发生在我主管的区域内,而且受害者又是妓女。”她朝我伸出一个指头。“那就是说我要去试一试,出出风头,然后调到凶案组去。”
我乐呵呵地朝她笑了笑。“我说德博拉,你的野心不小哇。”
“这让你他妈的说对了。”她说。
“我想调出扫黄组,脱掉这身性感服装。我是想调到凶案组去,德克斯特,而这可能就是我的敲门砖。只差那么一丁点儿了——”说到这儿她停了一下,接着又说出了令我目瞪口呆的想法。
“求你啦,德克斯特,帮帮我吧,”她说。“我真的讨厌这个工作。”
“求我,德博拉?你说求我?你知道这话让我感到多么紧张?”
“别扯淡了,德克斯特。”
“可是,德博拉,说真格儿的——”
“打住,我说。你究竟肯不肯帮忙?”
她把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那个奇怪的“求”字晃晃悠悠地悬在空中,我还能说什么呢,于是我便告诉她:“我当然要帮喽,德博拉。这你是知道的。”
她斜着眼狠狠地瞪着我,不再用那个可怜巴巴的“求”字了。“可我并不知道啊,德克斯特。你的心思我一概不知。”
“我当然要帮你的忙啦,德博拉。”我重复了一遍,而且话语里带了点受到伤害的语气。我假装自尊心受到了伤害,然后朝垃圾箱那边走去,加入到实验室那帮混蛋的行列。
卡米拉·费格趴在垃圾堆里捣鼓着,寻找指纹。她今年35岁,身体粗壮,留着一头短发,我经常施展自己的魅力轻松愉快地逗她玩,可她从来不理睬我。不过这会儿看见我她却站起身来,满脸通红,默默地看着我打她身边经过。她总是这样,先瞪我一眼,然后就脸红。
文斯·马索卡坐在垃圾箱旁边一个倒立着的塑料牛奶盒上,拨弄着满手的垃圾。这个伙计有一半日本血统,,老开玩笑说他身材矮小是那一半日本血统遗传下来的。反正他把这当笑话来讲。
文斯脸上亚裔人特有的灿烂微笑中有一种异样的表情,仿佛他的微笑是从图画书里学来的。即使他跟其他警察开一些肮脏、奚落人的玩笑,说个黄段子,谁也没冲他发过火,也没有人被他逗乐,而他并不因此而闭嘴。他一边说话一边做着那老一套的手势,不过他总是显得有点做作。大概就因为这个我很喜欢他。毕竟还有一个家伙像我一样假装自己是个人。
“嗯,德克斯特,”文斯头也不抬地说。“什么风把你吹到这儿来了?”
“我来瞧瞧真正的内行在完全专业化的环境里是怎么操作的,”我说。“有什么发现吗?”
“哈哈,”他说。他好像是在放声大笑,但这种笑比他的微笑还要虚伪。“你以为是在波士顿吧。”这时他找到了一样东西,拿到光亮下,眯着眼说:“说真格的,你干吗来了?”
“我怎么就不能到这儿来呢,文斯?”我假装生气的样子。“这是犯罪现场,对不?”
“你是搞血迹图案的,”他说着把刚才凝视了好久的东西扔掉了,又去寻找别的什么东西。
“这我知道。”
他注视着我,咧开嘴冲我假笑着。“可这儿没血迹呀,德克斯特。”
我茫然不解。“你这是什么意思?”
“德克斯特,里面、外面、附近都没有血迹。压根儿就没血。你一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的怪事。”他说。
没有血迹。这几个字眼在我脑海里反复地回响着,声音一次比一次大。没有黏糊糊、热腾腾、乱糟糟、令人可怕的血迹。没有血迹。没有印痕。根本就没有血。
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茬呢?
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陌生的东西因为少了一块而残缺不全。
与德克斯特和血迹有关系的是什么东西呢?我不知道,也没有假装知道。只要想到这一点我就烦得要命——可是毕竟我把分析血迹当成了自己事业、研究和工作的一部分。很显然这个案子十分诡秘,难以捉摸,而我对此却有些提不起兴趣来。我仍然还是我,在一个美好的夜晚把一个杀害儿童的凶手肢解掉不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吗?
可是这——
“你没事吧,德克斯特?”文斯问道。
“我很好啊,”我说。“凶手是怎样做的呢?”
“那得看情况。”
我瞅着文斯,只见他双眼盯着满手的咖啡渣,另一只手带着橡胶手套,一个指头在拨弄着。“看什么情况啊,文斯?”
“那得看他是什么人,还有杀人的动机是什么,”文斯说。“哈哈。”
我摇了摇头。“有时候你绞尽脑汁就是想把事情做得让人捉摸不透,”我说。“杀人犯是怎么消除血迹的呢?”
“眼下还很难说,”他说。“我们还没有发现任何血迹,而且尸体支离破碎,所以要找到很多血迹是不可能的。”
这听起来太没劲了。我喜欢把死尸收拾得干干净净。没有响动,没有痕迹,没有血滴。如果杀手是另一条啃骨头的狗,那和我比起来还算不了什么。
我觉得自己的呼吸顺畅多了。“死尸在哪儿?”我问文斯。
他把脑袋朝6米开外的那个地方一歪。“在那儿呢,”他说。“就在拉戈塔那儿。”
“哦,我的天,”我说。“这个案子是拉戈塔主管的吗?”
他又朝我假笑着。“杀手的运气不赖呀。”
我瞧了瞧。一小群人围在一堆摆放整齐的垃圾袋旁。“我什么也没看见哪。”我说。
“就在那儿。在那堆垃圾袋里头。每个袋子装着尸体的一部分。杀手把死尸切成碎片,包装起来,活像是圣诞礼物。你以前见过这样的事吗?”
我当然见过喽。
我自己就是这么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