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来后头疼得厉害,既痛恨自己又感到一阵迷惘。贴着我脸颊的是一床玫瑰色的毯子,可我的毯子——我每天在自己的小床上醒来后看到的毯子——不是玫瑰色的,而且没有这种气味。这席梦思也太大了一点,根本不是我那装有脚轮的小矮床,真的——就连这头疼也跟我平常的头疼不同。
“早上好,帅哥。”从我的脚那边传来了一个声音。我转过头,看到丽塔正站在床脚那儿低头望着我,脸上还挂着幸福的微笑。
“嗯。”我哼了一声,声音像癞蛤蟆的叫声一样难听,头也疼得更加厉害。不过我头疼的样子肯定很滑稽,因为丽塔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她说,“我给你拿几片阿司匹林来。”她弯下腰,揉了揉我的大腿。“嗯哼。”她转身走进了卫生间。
我坐起身。这可能是一个战略错误,因为起身后我的头疼又加剧了。我闭上眼睛,等待着阿司匹林的到来。
看样子我需要一点时间来适应这种正常人的生活。
可说来也怪,我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就适应了这种生活,真的。我发现只要不超过一两罐啤酒,我就能刚好放松到与沙发套打成一片。于是,每星期有几个晚上,每当忠心耿耿的多克斯警官出现在我的后视镜中,我就会在下班后去丽塔家,先跟科迪和阿斯特玩上一会儿,孩子们睡觉后再与丽塔一起坐一会儿。十点左右,我会向门口走去。丽塔似乎期待我临走前给她一个亲吻,于是我通常刻意站在敞开的大门口亲吻她,好让多克斯看见我。我动用了从电影中学来的各种亲吻技巧,丽塔的反应自然是幸福无比。
我这个人确实喜欢固定不变的生活。适应了这种全新的生活后,连我自己几乎都开始假戏真做起来。这种生活对我来说索然无味,我只能将真正的我束之高阁。我可以听到黑夜行者发出了轻轻的鼾声,而且来自德克斯特王国最黑暗、最遥远角落的后座,这让我感到有些害怕,也让我第一次感到有些孤独。但我仍然坚持不懈,把去丽塔家当成一场小游戏,看看自己究竟能坚持到什么份儿上。我知道多克斯在监视我,希望他开始感到有点纳闷。我买鲜花,买糖果,买比萨饼。我亲吻丽塔的方式更加大胆新颖,而且总是选择在敞开的大门前,好让多克斯看得更加清楚。我知道这种表现很可笑,可这是我唯一的武器。
日复一日,多克斯始终不离我左右,而且每次露面总是出人意料,因而显得越发具有威胁性。我永远弄不清楚他会在什么时间出现在什么地方,所以总觉得他无时不在。如果我去食品杂货店,多克斯会等在摆放着西兰花的货架旁。如果我骑自行车出了老刀匠路,我准能看到多克斯那辆褐紫色的福特金牛停在榕树下。虽然有时一整天都见不到多克斯的人影,但我仍然能感觉到他就在那里,躲在下风处,等待着,害得我不敢奢望他已经偃旗息鼓;如果我看不到他,那么他不是隐藏得很好,就是等待着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我被迫全天候地变成了白天那循规蹈矩的德克斯特,这就像被束缚在某部影片中的一位演员,尽管知道真实的世界就在银幕外,却觉得那世界像月亮一样遥不可及。雷克尔就像月亮一样吸引着我,一想到他穿着那双荒唐的红靴子,踢里拖落地过着他那悠闲的生活,我简直无法再容忍下去。
我当然知道,即使是多克斯也不会永远这样坚持下去。他从迈阿密百姓那里领取的丰厚薪水不是白拿的,因此他得经常去忙他的活。但是多克斯知道我内心深处的浪涛在不停地撞击着我,他知道只要他继续施加压力,时间一长,我那些掩饰的手段就会出错,必然会出错,因为来自后座上那个冷静的耳语正变得越来越不耐烦。
我们就这样,在刀锋上保持着平衡,只可惜这不是真正的刀锋。我迟早会变成真实的我,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还是会常常去看丽塔。虽说她无法与我的黑夜行者相提并论,但我也的确需要这样一个秘密身份。在我成功摆脱多克斯之前,丽塔是我的披风,我的红色紧身衣,我的万能腰带——几乎覆盖了我的全部行头。
于是,我坐在沙发上,手中拿着一罐啤酒,看着电视上播放的《幸存者》,盘算着这场游戏是否还有从来没有能付诸实践的其他玩法。你只需简单地将德克斯特当成被社会抛弃的人,对这个称呼的理解会更透彻一些……
那么世上的一切压根儿就不是这样凄凉、暗无天日、令人苦恼。我每周可以玩几次踢罐子的游戏,当然是和科迪以及阿斯特,外加邻居家那些无法无天的孩子,这就将我们带回了开始:折了桅杆的德克斯特,无法航行在自己正常的生活中,只能抛锚停泊下来,听着一群孩子乱哄哄的喊叫声,踢着一只意大利饺子空罐。到了晚上,如果天下雨,我们就待在屋里,坐在餐桌旁,看着丽塔忙忙碌碌地洗衣服刷盘子,不然就是将她小小蜗居的家庭幸福推到极限。
两个孩子年纪这么小,而且心灵受到过伤害,和他们待在家里能玩什么游戏呢?大多数棋类游戏对他们来说要么索然无味,要么深奥难懂,纸牌游戏大多又需要保持轻松愉快、反应迟钝的能力,而这恰恰是我无论如何也装不出来的。我们最后全都喜欢上了“绞架”猜字游戏,这种游戏益智、有创造性而且有一点刺激,大家都玩得很开心,就连丽塔也不例外。
如果在我被多克斯跟踪前你问我,玩“绞架”猜字游戏外加密乐牌淡啤酒是否会合我意,我准会承认乌龙茶更对德克斯特的胃口。可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我越来越深地陷入了这种伪装的生活中。我不禁反问自己:我是否过于喜欢这种郊区家庭主男的生活了?
不过,看到科迪和阿斯特对“绞架”猜字游戏这种无害的消遣方式显露出血腥激情时,我仍然感到有些欣慰。他们对那些用线条画出的被吊死的人物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我不免觉得我们恐怕属于同一类人。每当他们兴致勃勃地谋杀掉那些不知姓名的被处以绞刑的人时,我便感到我们之间有一种亲缘关系。
阿斯特很快就学会了为那些猜错的字母画出绞架和绞索。她的嘴巴也异常热闹。“七个字母。”她说,然后牙齿咬住上嘴唇,又加上一句:“等等,六个字母。”当我和科迪没有猜中时,她便会猛地扑过去,大声喊叫起来:“一只胳膊!哈哈!”科迪会毫无表情地瞪着她,然后低头望着信手画出的吊在绞索上的人像。如果轮到他坐庄而我们没有猜对,他会轻声说“腿”,然后抬起头来望着我们,脸上带着一种奇特的表情。如果换了善于表达情感的人,那一定可以被称作得意洋洋。每当绞架下那些横线的上方终于被猜出的字母填满时,他们俩便会心满意足地看着悬挂在绞架上的小人像,科迪有一两次甚至还说“死了”,阿斯特则会兴奋地蹦蹦跳跳,“再来一次,德克斯特!该轮到我了!”
所有这一切都闲适恬静。丽塔、两个孩子外加我这个恶魔刚好构成了完美的四口小家。可无论我们用线条画处决了多少人,我仍然会情不自禁地为这样白白浪费时间而心急火燎,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变成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连举起切肉刀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苟且地打发掉这令我恐惧的日常生活,任由一位年迈的多克斯警官跟踪我,时刻被一种错失良机的感觉所折磨。
只要想不出办法来摆脱这种困境,我就会像科迪以及阿斯特用线条画出来的那些小人,永远逃不出绞索的羁绊。真令人沮丧,我不好意思地承认,我差一点失去了希望。可只要我没有忘记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我就永远不会失去希望。
这样东西就是:这里是迈阿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