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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法医Ⅰ 第五章 血迹追凶

作者:美-杰夫·林德塞 当前章节:5518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1:47

第二天早上,天下起了雨。每逢雨天迈阿密的交通就会变得拥挤不堪。道路湿滑,一些司机放慢了车速。这样一来后面的人就火了,他们按住喇叭不放,有的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叫嚷着,有的加速把汽车开到路肩上,疯狂地摆着车尾从慢吞吞的车辆旁边超过去,同时朝他们挥动着拳头。

在通往勒霍恩高速公路的匝道上,一辆运送牛奶的大货车呼啸着驶向路肩,一下子撞上了前面的面包车,面包车里坐着一所天主教学校的孩子。大货车一下子翻倒在地。这时五个身穿格呢裙子的小女孩坐在一大滩牛奶中,满脸的惊惶不安。交通阻塞了大约1个小时。一个孩子被空运到杰克逊医院。其他几个身穿校服的孩子坐在一汪汪的牛奶里,看着大人们你喊我,我叫你。

我一边不声不响地开着车缓缓前行,一边听着收音机。显然迈阿密警察当局对塔米雅米胡同的凶杀案仍在穷追不舍。目前还没有掌握具体的线索,但是马修斯局长对此案抓得很紧。他那样子好像喝完了咖啡就要亲自出马去抓人似的。

我终于下了高速公路,车速稍微提高了一点。我在离机场不太远的一家面包圈店前停下车来,买了一个苹果馅面包圈和一个油煎饼,还没等回到车里我就把那个面包圈吃完了。我体内的新陈代谢非常活跃,这跟优越的生活条件有关。

我赶到办公大楼前时雨就已经停了。这时太阳出来了,水蒸汽从人行道上升腾起来。我迈步走进大厅,亮了一下证件就上了楼。

德博拉已经在里面等我。

今天早晨她不太开心。当然,她已经不像从前那样老是乐呵呵的了。毕竟,她现在是警察了。好多当警察的都不能开开心心地生活。他们把太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而且还要极力做出不同常人的样子,所以当警察的老是把脸绷得紧紧的。

“德博拉。”我说着,把干净的白色食品袋放在办公桌上。

“你昨晚上哪儿去了?”她问,声音里充满了愠怒。这我早就料到了。很快她脸上皱眉留下的纹路就会永久地驻扎下来,把本来很好看的一张脸折腾得乱七八糟:深蓝色的眼睛,充满了智慧,一只上翘的小鼻子上带有几点雀斑,上面盖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她那漂亮的脸蛋现在却涂了3公斤多的廉价化妆品,真是可惜呀。

我用十分亲热的眼光看着她。瞧她那样子是刚下班,今天她穿着花边胸衣,下身穿一条粉红色的氨纶短裤,脚上是一双金色的高跟鞋。“不要管我,”我说,“你昨天晚上去哪儿了?”

她脸忽地红了。。她老喜欢穿干净、熨得平平展展的蓝制服。“我跟你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没人接。”她说。

“对不起,”我说。

“好了,没事。”

我在椅子上坐了下来,一言不发。德博拉总是把我当做出气筒。亲情嘛就这个样儿。“你那么急想跟我说什么呀?”

“他们让我吃了闭门羹。”她说着,打开我那个装面包圈的袋子,朝里面瞅着。

“你以为会怎么样?”我问她。“你知道拉戈塔对你是什么看法?”

她从袋子里拿出那个油煎饼,狼吞虎咽起来。

“本来嘛,”她说着,嘴里鼓囊囊的。“我是想参与到这个案子里头去的。局长也是这么说的。”

“你的资历太浅,”我说。“要不就是不够老练。”

她把袋子揉成一团,朝我的脑袋砸过来。但是没砸着。“德克斯特,真他妈的见鬼,”她说。“你知道我到凶案组是完全够格的。而不是——”她扯了一下胸衣的束带,指着身上那用料节省的衣服。“老穿着这身狗屁衣服!”

我点了点头。“你这套衣服很漂亮嘛。”我说。

她做了个鬼脸:恼怒和恶心在她的脸上相互争夺着地盘。“我讨厌这身衣服,”她说。“这一行再干下去,我非得神经病不可。”

“德博拉,你这会儿就希望我把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弄清楚,那还早了点儿。”

“狗屁。”她说。无论你怎么评价警察工作,至少有一点是事实:德博拉说话时的的措辞正每况愈下。她用警察那特有的眼光冷冰冰、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眼光。那是哈里式的眼光,跟哈里一样的眼睛,一样的感觉,刺向你心头隐藏着的真实。“你就别跟我扯淡了,德克斯特,”她说,“你常常只需看一眼死尸就知道是谁干的。我从来没问过你这家伙是怎么知道的,不过这个案子如果你有什么预感,就毫无保留地都告诉我得了。”她朝我的金属办公桌狠狠地踢了一脚,桌腿上留下一个小坑。“他妈的,我真想脱掉这身鬼衣服。”

“我们大伙儿都很乐意看到你脱掉这身衣服,摩根。”她身后的走廊里传来一个故作深沉、装腔作势的声音。我抬头望去。文斯·马索卡探头进来朝我们微笑。

“你也不知道该怎么个脱法呀,文斯。”德博拉告诉他说。

他咧开嘴笑着,是那种灿烂的、虚伪的、教科书式的微笑。“咱们干吗不试一试,想个办法出来?”

“你在做梦吧,文斯。”德博拉说着,撅起了嘴巴,这副模样是她12岁以后我再也没见到过的。

文斯看着我办公桌上揉皱的白色垃圾袋。“好伙计,轮到你了。你给我带什么好吃的来了?在哪儿呢?”

“对不起,文斯,”我说。“德博拉把我给你买的油煎饼吃了。”

“真希望这是真话,”他说着,咧开嘴巴假笑着。“那我就可以吃她的果酱卷了。德克斯特,你还欠我一个大大的面包圈。”他说。

“给你买一个最大最大的。”德博拉说。

“问题不在面包圈的大小,关键是看厨师的手艺如何。”文思告诉她。

“行行好,”我说。“你们俩争得都快要把耳垂扭下来了。现在还没到耍小聪明的时候。”

“啊哈,”文斯说着,咧开大嘴假笑着。“啊哈,哈,哈。再见喽。”他眨了眨眼睛。“别忘了给我买面包圈。”他慢悠悠地顺着过道回到他的显微镜旁去。

“那么你琢磨出什么门道儿来了没有?”德博拉问我。

德博拉以为我不时地会有预感。他这也是有理由的。一般来说,每隔几个星期就会有几个残忍疯狂的杀手为了杀人过瘾将几个可怜虫砍成碎片,对于这些凶手我能猜他个八九不离十。有好几次德博拉看见我迅速地用手指去触摸别人根本没有留意到的东西。我这个妹妹看在眼里,藏在心头,不声不响地。她的确是块当警察的好料子,有一阵子她怀疑我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她虽然不知道我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但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为此她不时地感到苦恼,因为她毕竟是爱我这个做哥哥的。在这个世界上活着的人当中她也是唯一一个爱我的。这并不是我顾影自怜,而是冰冷而清晰的自我意识。我是一个不招人爱的人。我遵循着哈里的原则跟其他人交往,也建立了一些人际关系,并且还傻乎乎地恋爱过,但都是无果而终。我的体内有某种东西破损了,缺失了,我迟早会被别人当场逮个正着,否则我仍会像那几个夜晚一样干得得心应手,神不知鬼不觉。

我甚至连宠物都养不了。动物都忒恨我。有一次我买了一条狗,这家伙像是没脑袋似的发疯,一连两天没完没了地朝我叫着吼着,我只好把它处理掉。我还买过一只乌龟。碰了它一次之后它的脑袋缩进壳里再也不肯钻出来,几天后就死了。它宁愿死也不肯见到我,不肯让我碰它。

没有别的东西爱我,也不会有什么东西会爱我。连我自个儿都不爱自个儿。我明白自己是个什么人,是不值得别人爱的。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德博拉之外,我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当然,还有我体内那个家伙,但他并不是经常出来玩。即使出来也不是跟我玩,而一定是跟别的什么人。

所以,我对亲爱的妹妹德博拉的关怀是无微不至的。这也许不是什么爱,但我很希望她幸福。

亲爱的德博拉此时坐在那里,满脸的不高兴。她是我的亲人哪。她只是瞪着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不过这一会儿她的话好像到了嘴边。

“嗯,”我说,“实际上——”

“我知道!你已经有了发现!”

“德博拉,别捣乱,让我静一静。我在跟自己的灵魂进行沟通。”

“老实告诉我。”她说。

“就是那条左腿,凶手没来得及切割的。”

“那怎么啦?”

“拉戈塔认为凶手被人发现了,慌乱之中才没有完成尸体的切割。”

德博拉点了点头。“昨晚上她让我问问那些妓女,看她们瞧见什么了没有。肯定有目击者。”

“啊,反正目击者不是你。”我说。“德博拉,你想想看,如果凶手被人发现而中断尸体切割——因为害怕而中途停止——”

“那么包裹又怎么解释?”她冲口而出。“凶手花了好长时间来包裹死尸,打扫现场。”她露出惊讶的神色。“他妈的。而这些都是在中途停止切割尸体之后干的?”

我拍了拍手,得意地朝她微笑着。“这就对喽,马普尔小姐。”

“那也说不通啊。”

“恰恰相反。如果凶手有足够的时间,而他的操作规程却没有完成——记住,德博拉,凶手的操作规程是高于一切的——那意味着什么呢?”

“啊,天哪,你干吗不爽爽快快地抖出来?”她抢白道。

“我都说出来了,那还有什么劲儿?”

她出了一口粗气。“真他妈的。好吧。德克斯特,如果凶手不是被人发现而中断的,可他又没有完成自己的操作规程——去他妈的。难道包裹死尸比肢解还重要?”

我很怜悯她。“不,德博拉,想想看。这是第五起杀人碎尸案,跟前几起完全一样。在这几起案件中一共有四条左腿被切割。可这第五条——”我耸了耸肩膀,朝她扬起眉毛。

“呵,德克斯特,真他妈的,我怎么知道哇?也许他只需要四条左腿呢?也许……我对老天爷发誓,我不知道。你说呢?”

我笑了笑,然后摇摇头。对于我来说这已经是再清楚不过了。“德博拉,事情的环节没找着。反正有点不对劲。咱们的解释都说不通。案件的关键环节一旦找到,全部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而这个关键环节却不见了。”

“你是让我把这个关键环节找出来?”

“反正得有人把它找出来,你说呢?凶手是慢慢地打住的,想寻找灵感又没找着。”

她皱了皱眉。“你是说凶手洗手不干了,不再会干这种事了?”

我大笑了一声。“哦,我的天,我不是这个意思呀,德博拉。恰恰相反。譬如你是神父,虔诚地信仰上帝,可你又找不到正确的方法来供奉上帝,那你会怎么办?”

“继续去找呗,”她说,“一直到找出正确的方法为止。”她用严厉的眼光盯着我。“天哪,你也是这么想的?他不久又会重操旧业?”

“这仅仅是我的预感,”我谦虚地说。“也许我的预感是错的。”但我内心十分肯定我不会错。

“只要他伸手,我们就得有一套方法去逮住他,”她说。“而不只是去寻找根本不存在的所谓目击者。”她站起身来,朝门口走去。“我待会儿再跟你打电话,再见!”说完她走了。

我拨弄着那只白色纸袋,里面什么也没了。跟我一样:外表上干干净净、皱皱巴巴的,里面却一无所有。

我把袋子折叠起来,扔到桌旁的垃圾桶里。

今天上午我还有工作要做,是正儿八经的警察实验工作。我有一份很长的报告要打出来,还要找出与之相配的照片,把证据进行归档。都是一些日常事务。虽然这个双重杀手可能永远也无法到法庭里去接受审判,但我得保证凡是我插手的事情都要做得井井有条。

这个案子很有趣,血迹图案难以辨认。血迹既不是多个受害者在明显地移动时从血管中喷射出来的,也不是凶手用链锯锯断身体时滴落下来的,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因此几乎无法找到撞击地点。为了覆盖整个房间我用了两瓶发光氨,这种东西能标出最细微的血迹,但十分昂贵,每瓶要12美元。

我只好考拉线来找出血迹的主要溅落角度,这是一项非常古老的技术,在我看来简直跟炼金术一样古老。发现的血迹图案十分醒目,令人触目惊心。墙壁、家具、电视机、浴巾、床罩、窗帘等上面有令受害者致命的血迹,十分醒目,十分零乱——可以想见当时血迹飞溅的恐怖情形。即使是在迈阿密,你也会以为一定有人听到了什么。两个人在一个高级豪华的旅馆房间里被人用链锯活活地锯成了碎片,而隔壁的旅客却不闻不问只顾看自己的电视。

你会说可爱而勤奋的德克斯特完全陶醉在自己的工作中了,不过我做任何事情都不喜欢半途而废,我很想知道所有的血迹都藏在哪儿了。对此,职业上的原因是很明显的,但在我看来还不像个人的业余爱好那么重要。也许将来有一天国家司法机构会聘请一位心理医生来帮我找出这其中的具体原因。

无论如何,我们到达案发现场时尸体的躯干部分已经冰冷了,也许我们永远也逮不着那个凶手,此人穿着一双7?码意大利手工制作的懒汉鞋,惯用右手,体格壮硕,反手一击的力量也很大。

但我的工作还在继续,而且做得相当漂亮。我的工作并不是为了逮住凶手。我干吗要管那个闲事呀?不,我做分内的工作是为了把乱糟糟的事情整理得井井有条。让恶心的血迹老老实实地听命,完了拍屁股走路。别的警察也许会利用我的工作成果去抓凶犯,那我也乐意呀,但我并不是很在乎。

如果我万一不小心给人逮住了,他们会说我是个精神变态、反社会的怪物,一个没有人性、心理扭曲的恶魔,他们会自鸣得意、自以为是地把我送去坐电椅,把我活活电死。但是,如果他们抓到那个穿7?码懒汉鞋的伙计,他们会说这家伙坏透了,他之所以变坏是因为他命不好,顶不住社会的压力。得把他关进牢里,蹲上十年,然后放出来,给他几个钱,他会拿这些钱去买一套西服和一把新链锯。

我每天工作的时候都会对哈里有一些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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