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很确定我已经被正式邀请回到组织了,但我又不愿意真上一边待着去,以至于错过了欣然接受妹妹道歉的机会。所以我在已故的曼尼·波尔克的房间前门盘桓不去,这样我很容易被找到。可惜,杀手没有偷走那个在门边做装饰用的好像动物呕吐物似的大球状体。它正好坐落在我徜徉的区域内,我等着的当儿不得不老是看着它。
我不知道德博拉需要向老头问多久关于文身的事才能悟出其中的玄机。我这么琢磨的时候,听见她提高嗓门感谢老头的帮助,请他想起来什么再给她电话,这是在用官方语言送客。然后看见他们两人朝大门走来,德博拉扶着老头的胳膊,把他往门外送。
“可是我的报纸怎么办呢,我说小姐?”他在门边问。
“是探长小姐。”我说,德博拉瞪了我一眼。
“给报社打电话,”她告诉他,“他们会给你退钱的。”然后她几乎是把他赶出了门外。他呆立了一会儿,气得直哆嗦。
“坏蛋胜利了!”他嚷嚷着。德博拉赶紧把门关上了。
“他说对了,你知道的。”我告诉她。
“我说,你也不必这么得意。”她说。
“不过你呢,其实也想显得更开心一点,”我说,“就是他,那个男朋友,叫什么来着。”“科特·瓦格纳。”她说。
“很对,”我说,“尽职调查。科特·瓦格纳,就是这家伙,你知道的。”
“我屁都不知道,”她说,“还是不能排除巧合。”
“没错,有可能,”我说,“甚至用数学方法计算一下,太阳都有可能从西边出来,不过这可能性实在微乎其微。你还怀疑谁?”
“那个讨厌的威尔金。”她说。
“咱们的人在盯着他对吧?”
她哼哼一下:“是啊,但你知道这些家伙办事怎么样。他们会打瞌睡或者脱岗,还发誓一直都不错眼珠地盯着呢。这时候,他们本该盯着的家伙已经出去杀害无辜去了。”
“所以你还认为他是凶手?尽管这个小子在曼尼被杀的时候在场?”
“你也同时在场,”她说,“这次跟其他几次不同,更像是个拙劣的模仿。”
“那怎么解释泰米·康诺儿的头跑到这儿来了?”我说,“科特·瓦格纳干的,德博拉,一定是他。”
“好吧,”她说,“也许是他。”
“也许?”我说,真的很惊讶。所有证据都指向脖子上有文身的小伙子,可德博拉还在那儿将信将疑。
她盯着我看了半天,那眼神可不是热情、亲密的象征。“可是,的确有可能是你干的。”她说。
“得,来逮捕我吧,”我说,“这么干才英明,对吧?马修斯局长肯定高兴看到你把我逮起来,媒体也会乐意看你大义灭亲。一举多得呀,德博拉。这还能让真正的凶手乐开了花呢。”
德博拉一声不吭,只是转身走了。我琢磨了一气,发现这才是个高招,所以我也扬长而去,朝着相反的方向,回去上班。
白天接下来的时间过得相当丰富。两具白人男性尸体,在帕美托高度路的路肩上停放的宝马车里被发现。有人想偷汽车,结果发现了尸体。他们把音响系统和空气气囊拆走,然后给警察局打电话报了警。致死的原因是身上的多处枪伤。报纸一向喜欢用“黑帮风格”来描述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不过这回无论如何也用不上这个形容。两具尸体上和车内部鲜血四溅,好像杀手没搞清楚枪怎么使就胡乱放枪了。从车窗上的弹孔看,过路的车子没有被击中真是侥幸。
忙碌的德克斯特是快乐的德克斯特,车里车外到处都是讨厌的鲜血足够我忙活几个小时了,可是我一如既往地不开心。本来已经有这么多可怕的事发生在我身上,如今又加上和德博拉意见不一致。要说我爱德博拉并不准确,我是个爱无能的人,但我很习惯她,习惯她和我声气相通。
我们共同成长的那些日子里,除了普通兄妹之间的口角之外,德博拉和我互相很少真生气。这次我们意见相左让我很不安,这一点也让我很惊讶。尽管我是个喜欢杀人的冷血魔鬼,但她真这么想我,还是让我很难过,尤其是当我已经拿名誉起誓说,最起码在这件事情上,我是完全无辜的。
我希望跟妹妹和平相处,不过我也有点生她的气,气她太急着忙着要做维护司法正义的化身,而不肯为我讲一回义气。
我反正也是闲着,所以我专心致志地为了这事生气。婚礼、神秘音乐、失踪的黑夜行者,最后这些事都会自己水落石出的不是吗?溅血分析只是个简单的手工活儿,不需要费脑子。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任思维信马由缰,咀嚼着自己的凄惨处境,直到脚下一滑,单膝跪倒在粘稠的血液中,就在宝马车的旁边。
猛撞在路面这一下,震醒了我内心的恐惧,一种掺杂了害怕和冰冷空气的感觉穿透我的身体,从肮脏恶心的地面直刺我空虚的胸膛,让我半天不得呼吸。稳住了,德克斯特。我对自己说。这只是一个小小的但却痛苦的警告,让你记得你是谁、从哪儿来,它和唱歌的疯牛没关系。
我忍着呻吟想要站起来,可是我的裤子破了,膝盖很疼,一条裤腿上沾满半干的血迹。
我真不喜欢血。低头看着它就沾在我的衣服上,千真万确地挨着我的身体,在我的生活已经变成一团糟、我在朝着没有了黑夜行者的空虚深渊中笔直坠落的此刻,这鲜血简直是画龙点睛。我此刻所感觉到的绝对可以称之为感情,这感情真不让人愉快。我感到自己在哆嗦,几乎要喊出来,可是我死命忍住,强忍住这一切,收拾干净自己,站了起来。
我一点儿没觉得好一点儿,不过我还是换了一身衣服,做血液分析的人都会多预备一套行头,勉强撑过了一天,熬到了下班回家的时间。
我朝南开着,那是丽塔家的方向。一辆红色吉优牌汽车跟得我很近,一点都不肯落后。我从后视镜看去,看不清司机的脸。我琢磨着是不是自己不留神得罪了那人,平心说我想猛来一脚刹车给那家伙点教训,不过我还没完全滥到那个境界,用撞车来解决问题。我试着不理那辆车,那只不过是又一个半疯的心怀鬼胎的迈阿密司机而已。
可是它还跟着我,只有几英寸远。我开始想他怀揣着的鬼胎到底是什么。我加速,吉优也加速,还是紧紧跟在我后面。
我减速,吉优也减速。
我连并了两条线,背后是一片愤怒的喇叭和竖起的中指。吉优仍然跟着。
是谁?他们到底想干什么?会不会斯塔扎克明白是我把他绑起来的,现在他换了辆车跟踪我好报仇?要么这回是别的人——如果真这样,是谁?为什么?我没法让自己相信莫洛克本神在跟踪我。一个古代的神,他连笔试都过不了。可是的确有个人在那儿,打定了主意跟着我,我不知道他是谁。我搜肠刮肚,百思不得其解,向没有了黑夜行者的虚空中苦求答案,那种失落空虚又加大了我的迷茫、愤怒和不爽。我感到自己牙关紧咬,呼呼地喘着粗气,双手紧抓着方向盘,手心攥着两把冷汗。我对自己说:我受够了。
在我已经做好准备即将踩下刹车,让后面的家伙的脸变成一滩红浆时,那辆红色吉优忽然右转上了一条侧路,消失在迈阿密的夜色里。
原来什么事都没有,只是又一个典型的高峰期神经病,又一个常见的迈阿密司机,为消磨枯燥的回家长途而跟前面的车玩的游戏。
我也好不了多少,一个头昏脑涨、憔悴不堪、疑神疑鬼、双拳紧握、牙关紧咬的前魔鬼,而已。
我回家了。
观察者放松了跟踪,然后又卷土重来。他在车流中无声无息地跟随着对方,转入他家所在的街道。他喜欢紧紧地跟着对方,让那家伙有些惊慌。他招惹对方是想调校自己的准星,结果令他很满意。这是一个精密微调的过程,他会渐渐把对方推进一个精确的思维轨道上去。他以前这么干过很多回,熟知各种反应。生气了,不过还没到狂怒的地步,要到那一步,才需要他的介入。
需要加快速度了。
今夜将会很不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