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是凡人又如何?」
小的乃官府授与十手之身,万三说道。这本官比谁都清楚,志方回答:
「因此更不该听信蛊惑人心之流言。」
噢,大人这道理,小的也清楚,万三打断志方的话说道:
「但对凶贼而言,官府差人前来此地,自是不妙。即便没将咱们名字给写上去,也可能将咱们给……」
一派胡言!志方怒喝道:
「当差者不可贪生怕死。难道你将十手视为无用饰物?倘若此地真有凶贼潜伏,将之正法便是吾等使命。你说是不是?」
「的、的确是如此——」
但这回的对手可是……万三望向志方身后说道:
「唉,若是宵小醉汉,小的当然要挺身而出,将其绳之以法——但这回的对手,可是不见踪影的杀人凶贼哩。」
这——
的确有理。倘若真是凡人下的毒手,万三的恐惧也不是无从理解。
毕竟尚未详加调查,实际上究竟有多少人遇害,奉行所亦无从掌握,但目前已知者,实有八人,而其死因——
到头来,依然不明。
志方仅得以亲手检验其中两名,然两具尸身上均无明显伤痕。
其中一名看似遭人绞杀,但死状甚是怪异。
另一名则看似窒息而死,两人之死因并无共通之处。
唯一能确认的,是两人均非寿终正寝,亦非死于自戕。
至于其他六名死者,传出案情时均已被埋葬。其中有三名因被判定有他杀嫌疑,而曾由北町之同心进行验尸,但就取来的调查书看来,尸身上似无任何刀伤,推论应是死于坠楼或溺水,然调查书上并未详载细节,也不乏死后才遭人推下之可能,情况甚是暧昧不明。
倘若真是遭人杀害。
倘若均是同一人所为。
——手法还真是巧妙。
「当差的岂有惧怕凶徒之理?你若是心怀畏惧,便代表政道不伸。总之有本官在,没什么好怕的。」
志方自顾自地说完,便一路走到了堂宇前。
透过半毁的门窗向内窥探。
只见堂宇内积满尘埃。
中央摆着一座看似石头的东西,想必就是所谓的御神体(注9)。周遭则布满腐朽的绳索与纸屑,应该就是毁损的注连绳吧。前方还散落着几枚六文钱(注10),若非前来看热闹者,便是前来为害死仇家祈愿者——抑或事成后前来还愿者——投进去的香火钱。
是颗石头呀?万三说道:
「难道山神和赛神(注11)是一个样儿?」
「并非如此。详情本官也不清楚,但石头应仅是个象征,也能换作镜子、玉石,什么都可以,反正神明本无形姿。只不过——看得出此处并非礼佛的佛堂。若是佛堂,理应有佛像、佛画,也该有座本尊才是。」
是么?万三回道,并伸长颈子朝堂宇内端详:
「似乎不曾有人入内。即便有谁进去了,也是无处藏身。看来已有十年人迹未踏了吧。」
「倘若记录属实,此处已有五十年不见人迹。既然寺庙已不复存在,也不再需要什么庙祝了。」
原本的寺庙,如今仅残存地基。
倒是……
「问题出在绘马上——是不是?」
「是的。」
志方先是从正前方端详整座堂宇,接着又绕向右侧。
在堂宇的右侧,找着了成串挂在木框上的绘马。
分四列二段悬挂的绘马,每一枚都被画得一片漆黑。
万三先是眉头一皱。
接着又弯下腰,开始数了起来。
「每列——有十一枚,总数为八十八枚,传言果然不假。」
「八十八枚?」
志方走上前去,自腰际掏出十手,将其中一枚翻了过来。
「后头——也被画成了黑色。」
「据传祈愿若是成真,便将后头画成黑色,看来这枚是害死过人了。」
「切勿胡言乱语。」
有几枚被涂黑,便代表死了几人。
志方凑身向前,直接伸手抓起一枚绘马,定睛仔细前后端详。前后都给涂成一片漆黑,完全无法辨识上头写着些什么。
「用的并非普通的墨汁,这层黑涂抹得这么厚,或许是掺了胶还是什么的。」
「毕竟写的东西可能成为治罪的证据。」
如此一来——除非写了名的人主动申告,否则就看不出上头写的是谁的名了。
「这绘马——本身看来平凡无奇。」
「没错,只要有块木片,谁也造得出来。不过是块木板罢了。」
从志方背后窥探的万三说道。
「这木块切得甚是平整,看来应是木匠所造。只不过——和每座寺社悬挂的绘马并无任何不同。」
可有专门贩卖绘马的商家?志方问道。小的也不清楚,万三立刻回答:
「倒是——垂挂这些个绘马的木框,似乎有些蹊跷。看来并不陈旧,似乎才刚造不久。」
「嗯。」
万三所言不假,木框看来的确是新的。倘若经历过一年以上的风雪,理应不至于如此干净。木质虽算不上白,但看不出曾在烈日下曝晒过的痕迹。
「若非熟练木匠——应是造不出这木框吧?」
「不,这东西用不上什么细致的工夫,不须委托熟练木匠,只要略谙木工技巧便造得成。上头似乎没用上钉子,只要是精通木工的工匠——比如桶匠什么的,想必都能造得好。」
不论怎么看,这木框都像是刚造好的。
「下引龟吉曾言,这黑绘马的传言开始流布,乃是去年酉市(注12)那阵子,算来约是四个月前的事儿。」
原来还不满半年。
这小的就想不透了,万三说道:
「传言开始流布,表示当时业已有人身亡,而此处挂上这些个黑绘马,最晚也是去年霜月(注13)那阵子的事儿——能确定的,就只有这些。」
「有道理。看来在那之前,还没有这些个东西——」
至少昔日的记录上是没有。
依小的看,就委托在这一带出没的人多打听些吧,万三说道:
「小的事前也曾差下引略事打听,但怎么也查不出绘马是何时挂上去的。常人根本不会上这儿来,即便是上宫益町买东西的庄稼汉也不会路过,毕竟此处位处大山街道之外。看来小的该将范围扩大到原宿村,再多打听打听。」
「想必这种地方无人经常巡视,或许仅有挂上这些的人才知真相。如此看来——」
志方两手朝胸前一抱,说道:
「在涩谷这一带——不,在全江户,原本应无这不祥绘马之传言。毕竟此处本无这些个绘马,哪可能产生什么传说?而且又是这么个人迹罕至的偏僻之地。」
「是。」
「如此一来——第一个在绘马上写上名字的,究竟是何方神圣?写的是谁的名?是出于什么理由?难不成是某人凑巧路过此地,凑巧瞧见了绘马,并凑巧在绘马上写上了谁的姓名,发现被写了名的果真死了,这传言便传了出去?」
理应没这道理,万三眯起双眼回答:
「未免也太多凑巧了。」
「没错。由此看来,传言应是有人刻意流出去的。是不是?」
想必是如此。
的确有理,万三两手一拍说道:
「第一个祈愿的——其实是伪装的?」
除此之外,别无解释。
「亦即,第一个祈愿的是刻意挑个人写,自己再将人给杀了——」
「不,应是无此必要。总之,最初怎么做都行。事实上,根本什么都不做也成。只要碰上哪个人死了,挑个适当时机将一枚绘马涂黑,再四处宣传这果真灵验便成。只要有几个听到传雷的上这儿瞧瞧……」
「嗅,的确有些傻子会相信。只要有个两三人便成,流言传得可快了。到头来不仅是口耳相传,甚至会有人动笔昭告哩。」
话及至此,万三突然转为一脸忧心地继续说道:
「接下来,只消把被写了名的杀了便成——对不对?」
此事若以犯罪视之,一切似乎就说得通了。
「没错——任何传言都有个头。只要追溯出这源头——」
「不——这保证追不出。你们说是不是?」
万三转而向小厮们征求同意。
「这得问遍全江户才成哩。再多人手只怕都嫌不够,况且其中势必有谣言掺杂,要一一确认,只怕得耗上好几年,还是打听不出个所以然。即便找到了散播谣言的真凶——这家伙八成也要谎称是打哪儿听来的。如此一来,第一个散播流言的家伙,根本等同于不存在。」
有道理。
若是认真追溯,或许找得着一个方向,但是否真能触及核心,的确堪虑。
况且,即便真找着了什么方向——想必也太迟了。
依绘马被涂黑的速度,不出三个月,包准每一枚都要成了一片漆黑。
亦即——
死者将多达八十八人。
志方命小厮数数还有几枚绘马没被写上名字。比万三更害怕的小厮们虽然连绘马都不敢碰,但志方喝斥碰了也不会丧命,强逼他们数清楚。
这下若是志方自己数,只怕要落得威严尽失。
前后均已被涂黑的绘马有三十八枚,后面仍为白木的则有五十枚。
志方心想,即便仅找出一枚写有名字的,也能成为重大线索,遗憾的是——写上名字的似乎都心想事成了。
「大人——要不要把这些个撤除?」
当初的确是如此打算。不过……
「不,就留着吧。」
「这是何故?」
「本官本以为,撤下绘马回头详加检视,或许能找出什么线索,但看了才发现根本无从找起。即便刮除颜料,下头的名字也无法判读。」
「原来如此——那就留着吧。」
「留着似乎也有欠妥当,总不能放任不管。不过,倘若吾等奉行所撤除了这些绘马——不就等同于奉行所,甚至全官府都认同此说果真灵验?」
噢?这番分析,听得万三哑口无言。
无论如何,这流言注定要传下去。
即便杜绝源头也于事无补。若教人以为奉行所出于畏怖而将之撤除,可就要落得百口莫辩了。人言可畏,难保没有好事者刻意散播奉行与力惧怕暗杀一类毫无根据的流言。
如此一来,甚至可能出现当差的个个畏惧黑绘马,显见其自觉心术不正、罪孽深重——一类的无稽联想。
忤逆公权的刻意煽动,在此类流雷中恒可察见。但这类流言也有如瘟疫,可能在转瞬间便销声匿迹。
散播得快,遗忘得也快。
只不过——
这回已经出了人命。
已有至少八名,最多三十八名遇害。这数目绝不寻常。
志方担忧——若是稍有闪失,只怕连政局都将失衡。
那么,该如何处置?万三问道。
「嗯……」
总而言之……
「不得让人继续在绘马上写名字。不论是神佛还是凶贼,既然真有人遇害——便不得让人再写。」
「可是要留人在此取缔?」
「派小厮留驻此处——似乎有欠妥当。仅能委托地回在日落后于道玄坂上、下取缔。」
「不过,大人,若是如此,依然等同于官府相信此说灵验不是?」
「不,既然来者颇众,只须表明是单纯执法即可。入夜后结党游荡者,本就是取缔对象。此外,见有官差巡视,看热闹者也将逃散。至于欲前来写名害人者——本就是心怀不轨,遇上官差,想必也无胆造次。」
倘若有人眼见如此还胆敢前来,显然是亟欲害死某人的不法之徒,只须当场拘捕便成。
至于前来检视有哪些名字被写上的,想必就是夺命凶手了。
不对——
真能视为真凶?
此事幕后想必真有凶手。只要夺人性命者非妖魔灵威,就真得有人动手才杀得了人。杀了人,下手的当然就是真凶。
不过……
——这杀戮的用意又是何在?
凶手的居心实难度量,教志方完全无法揣度。即便其中真有奸计谋略,也无从一窥真章,逼得志方只得放弃思索。针对此案,仅能认定背后真有凡人下手。下手杀人者,当然就是真凶。
不过,丧命者乃是姓名被写上绘马者,这些个死者与真凶——理应毫无关联。
若是如此……
代表杀意仅存于在绘马上写上姓名者。
若是如此,是否表示该治罪的乃写上姓名者?绘马——以及依绘马指示行凶之凶徒,其实仅是杀人凶器。
且慢。
写上姓名者果真心怀杀意?
当然,写上姓名的用意,的确是为祈求对方丧命。不论理由为何,既然欲借绘马取对方性命,想必个个都心怀迫切动机。若是依此判断,这些人的确是蓄意害命。
不过……
难道他们真相信写了名就能夺人性命?
写上姓名就能致人于死之说,理应无人会傻到毫不质疑便全盘采信。即便毫无学识、或不谙是非者,想必也视其为无稽之谈。不论传言如何生动,或有何证据佐证,顶多也只会半信半疑。
或许其中亦不乏半开玩笑写上姓名的轻率之徒。怀此心态者,并无迫切动机,但即便如此,倘若是个开不得的玩笑,如此轻举妄动,亦属不宜。
不过……
若是写上姓名时:心怀向神佛祈愿之意——是否就能将之治罪?
不,问题并非能或不能,而是该罚还是不该罚。
恨得椎心刺骨、巴不得致对方于死地——此等心态,人或多或少皆有之。但仅是心怀此念,并无法将之治罪。
即便是良善之人,也可能心怀恶念。
就志方所见,主动投案之三人均为良善、胆怯之草民。倘若这三人实为恶徒,岂不是代表志方识人无方?三人不仅惊恐难定,眼见宿敌丧命,对自己的深重罪孽亦是悔恨不已。
——记得有人甚至为此轻生?
没错,此人为在绘马上写名之罪愆苦恼难当,因而自缢。
长此以往——
势必是没完没了。
非得做个了断不可。
应禁止于绘马上写姓名,并逮捕下毒手之真凶,将其治罪。
治人之罪者乃是王法,而非常人。
要不便是神佛。
且必得是真正的神佛。
非理法权天(注14)——
不,这绝无可能。
「总之,须禁止任何人前来此地。另一方面,亦须缉捕杀人真凶,并绳之以法。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不过,大爷。」
万三以十手搔着颈子说道:
「这已涂黑的三十八枚上头写的,究竟是谁的名?咱们仅知其中八名,其余三十人的身分,根本无从查起。连有谁丧命都无从得知,要如何找出真凶,岂不是——」
「不,万三,此事不应如此定义。不应说仅有八名——而是多达八名。有多达八人于吾等之辖区遇害,岂非大事?难不成你是认为八人并非大数目,毫无必要捉拿真凶?」
小的不敢,万三诚惶诚恐地回答:
「即便仅有一人遇害,小的也会竭力查缉。只要是町内的案件,即便仅是偷蔬菜的贼,小的也要将之缉捕归案,即便仅是只猫,也不容纵放。大人所言有理,小的不该作如是想。」
真是愧对大人,万三低头致歉道。
但头还没抬起,万三又开口说了起来:
「小的也认为,不应让更多人在绘马上写名。但一旦奉行所下此禁令,真凶也就不会再前来此地。不,甚至可能隐遁他处另起炉灶。对此,小的最是担忧。」
「有理。那么……」
志方迅速地环视四方。
见不到任何人。虽然看得已够清楚,志方还是差小厮入林确认。
「看来并无人监视。万三,这绘马,可是在入夜后写上才有效?」
「据说是如此。」
「不过,依然无法查出姓名是何时写上的。」
话毕,志方自怀中掏出笔墨盒,拿起一枚绘马。
并在上头写下——
南町奉行所同心志方兵吾。
【参】
打开木门,小掌柜角助走进了阎魔屋内的密室。
角助在立木藩一案中负了性命堪虞的重伤,虽然保住了小命,但不仅左脚跛了,原本矫健的身手也钝了些。
有请大总管。就坐后,角助开口说道。
霎时,损料屋的大总管阿甲也步入密室内。
阿甲先是朝又市一瞥,接着又转头朝坐在又市背后的两名男子瞄了一眼,表情微微一变。
接着便静静走到了上座正中央,迅速地坐了下来。
阿甲再度望向又市。
又市也没起身,只是身躯一转,不发一语地朝坐在自己背后的两人一指。
「我乃阎魔屋大总管阿甲。」
话毕,这位大总管三指撑地,微微鞠了个躬。
久仰大名,其中一名男子开口说道:
「老夫俗名祭文语(注15)文作。生于四国,但并无户口身分,属无宿人(注16)。从北到南、从东到西,四海为家,乃一介山民是也。」
祭文语文作——
此人乃又市昔日同伙,年约四十有余,但相貌生得老气横秋,加上其宛如吟诗般的独特语调,更是教人看不出实际年龄。身穿略带污渍的巡礼(注17)装束,上披一件犹如忘了染色的白法衣。
「虽为山民,但不同于世间师(注18),平日独来独往,漂泊不定。不具监札一类,故亦不属非人、乞胸(注19)之流。不过,寄居大坂时曾受恩于一文字屋,打那时起,便于其门下跑腿办事。」
仁藏先生可无恙?阿甲问道。
一文字狸,即一文字仁藏,表面上是个在大圾经营戏作版权之出版商,骨子里其实是个统领京都一带非法之徒的谜样角色。收留了漂泊至京都时衣食不继的又市,且将其栽培成一个独当一面的骗徒的,正是这一文字狸。
详情虽不明,但阿甲与仁藏似乎也是旧识。
还请大总管多多指教,文作致意道。
「倒是,老夫业已听闻,阿又与林藏那小鬼头双双投靠大总管门下。狸老大为此颇为担忧,深怕这两人为大总管添了麻烦——」
文作转头望向又市说道。
「呿!」
又市旋即别过头去。
「明知两人为仁藏先生爱徒——未经照会却便揽入门下。倘若传入先生耳里,可能引起先生不快,教我甚是挂念。」
「岂可能不快?老大高兴都来不及了。师徒关系已是昨日云烟,又市与林藏既然出了纰漏,已无法于京都一带窝身。不过是抛出去的麻烦,有人捡来物尽其用,当然是高兴都来不及。反而是咱们这头该为没能别上礼签致意、或鲭赠银两酬谢致歉才是。」
话毕,文作放声大笑了起来。
「总而言之,老夫与阿又、林藏乃是旧识。至于这个庞然巨躯的家伙——」
文作指向身旁被迫于斗室内缩身而坐的巨汉说道:
「这家伙不擅言语,就老夫代为介绍吧。此人乃无动圾之玉泉坊,诚如大总管所见,乃一介荒法师是也。虽说是荒法师,然时下世间已无僧兵,想必大总管亦不难察觉,他不过是个空有一身行头的假和尚。总而言之,一身蛮力乃此人唯一所长,故仅能在一文字老大门下干些用得上力气的差事。由于老夫专司和阿又没什么两样的拐骗勾当——便找来这玉泉坊充当沿途的保镖。」
——找来玉泉坊充当保镖。
代表这趟路走来并不平安。
文作的确一如自己所宣称的,无须手形(注20)什么的也能四处游走。虽无人知其平日身居何处,但也不知是怎的,要联系上他并不困难。虽然没什么一技之长,但就平时神出鬼没、却不难找着这点而言,算得上是个易于差遗的卒子。
如今,狸老大却差了这么个傀儡和尚——这形容绝对是褒多于贬——护送文作前来,看来这应是桩非同小可的差事。玉泉坊武艺甚是高强,徒手便能抵挡数名持刀武士。其蛮力足以劈裂一株大树,身上挨个一两刀也无动于衷,是个名符其实的好汉。
唯一的弱点,就是太惹人注目。
一身不易藏身的擎天巨躯,不管是拖着走还是拉着走,都不适合。
——真不知老大这只老狐狸……
打的究竟是什么主意?
打从在上野遇上这两人至今,又市依然不知两人前来江户的用意为何。
「原本可直接前来通报大总管,但深怕这么做要惹阿又不高兴,老夫只得先找着又市或林藏,再委托两人代为引见。」
话毕,文作端正了坐姿。
「阿甲夫人。」
阿甲默默地回望文作。
「经过这番解释,不知夫人是否信得过咱们俩?老夫毕竟不是武士,没能随身携带书状或监札什么的,但这类书状任谁也伪造得出。想来能助咱们求得大总管信任的,就仅有——」
文作又一次望向又市。
又市也又一次别过头去。
「原来是为了这才找上我。喂,你这个臭老头给我听好,这个吓死人不偿命的阿甲夫人,压根儿就没信任过我。」
想必她什么人也不信任。
是么?看来老夫是打错如意算盘了,文作自嘲道。
这下,阿甲回以一脸微笑。
「好吧。我姑且信你这回。」
「拜谢大总管。这下咱们终于能雷归正传了。倒是大总管,恕老夫冒昧,若是信得过咱们俩,可否将藏身门外的帮手请进房内?否则老夫总感觉浑身不自在,怪别扭的。」
话才说完,木门便被推了开来。
藏身门外的,原来是山崎寅之助。
现为浪人的山崎,原在官府任鸟见役,是个身怀绝技的高人。又市压根儿没察觉有人藏身门外,文作却嗅出了这股气息。
这家伙还真够谨慎哪,又市感叹道。
「静静藏身窥伺,竟仍为你所察。不知这该归咎在下武艺有欠琢磨,还是该夸你技高一等。」
「不不,老夫不过是碰巧猜个正着。阿甲夫人如此莫测高深,接见老夫这般人等,绝不可能毫无戒备。」
「看来我是被试探了。」
阿甲开怀笑道:
「说来惭愧。打从上回一桩差事出了点儿纰漏,我就变得甚是多虑。此人亦是助吾等从事损料差事之得力助手——」
报上姓名后,山崎便在阿甲身旁跪坐下来。
平日分明都坐在又市这端,看来山崎依然没放下戒心。文作也再度报上名号、磕头致意。
「好吧,客套话就到此为止。老夫这回千里迢迢自京都赶赴贵宝地——目的无他,不过是欲委托阎魔屋承接一桩损料差事。」
「损料差事?」
「没错。阎魔屋不正是损料屋?」
「的确是损料屋没错。不过,敢问这差事的损失,是大是小?」
「极大。大到一文字狸都吞不下。」
「大到连大坂首屈一指的老狐狸都吞不下的损失,咱们这小地方岂有能力经手?」
请大总管务必接手,话毕,文作打开摆在身旁的竹笼,从中取出一只袱纱包。
在众人眼前解了开来。紧接着,又取出一只。
再取出一只。
看得又市瞠目结舌。
「此为承接这桩差事的酬劳——三百两。」
只听见角助咽下一口唾液的声响。
「这仅是前酬。老夫不谙此地礼数,只得依京都的规矩行事。办妥这桩差事后,将再行支付后谢三百两——」
文作两眼直视阿甲说道:
「合计六百两。不知大总管意下如何?」
「看来——这损失果然极大。」
阿甲语气平静地说道,话毕又抬头回望文作。
「噢,大总管,老夫毕竟是深山出身,不习惯教妇人家如此凝望,更何况阿甲夫人还是如此国色天香——」
「喂,文作,少在说到重点时打岔。那老头子吝啬成性,竟还愿意支付六百两,看来这可不是桩简单差事。那老狐狸这回如此大手笔,究竟是为了什么?」
又市先生,阿甲开口制止道:
「吾等须听完全事缘由,方能决定是否承接。吾等乃损料屋,而损料多寡乃依损失之大小而定。虽然——事先告知金额,或许是对方的规矩……」
「这老夫比谁都清楚。不似咱们凡事都得躲躲藏藏,大总管毕竟有头有脸,当然也不轻易为金钱所动。之所以先亮出银两……不过是为展现诚意。」
「诚意——?」
「即等同于事先告知这桩差事将是何其危险,但即便如此,还请大总管务必接下。」
文作将金币重新包妥,先静候半晌,方才再度开口:
「其实——半个月前,有个无宿人路倒奈良深山中,出手相救之山民发现,此人来自江户。」
「可是——在逃之人?」
「没错。此人自称是个浪迹天涯的野非人。」
代表此人不受非人头所管辖。
「相信大总管亦知,世间不乏老夫这种浪迹天涯、毫无身分的放浪之徒,此人亦是如此。起初,老夫推论官府曾大肆追捕此类人等,将之悉数遣送佐渡,此人即是自此地逃出。后来竟发现,其遭遇与此略有出入——」
此人自称,乃自妖怪魔掌出逃。
「妖怪——?」
「没错。该说——是个以江户为底盘的妖怪吧。」
「以江户为地盘?」
似乎是真有其事,文作说道:
「这妖怪——似乎专以长吏非人、乞胸猿饲(注21)、世间师、骗徒、地痞、无宿人等无身分者为目标。这类人等虽不属士农工商之流,亦不可等闲视之。尤其在关八州(注22)这一带,这类人等亦结成严密组织,既有头目管辖,亦有技职谋生。虽仍饱受歧视迫害,但贫农、匠人的日子也好不到哪儿去。商人虽坐拥万贯家财,但身分甚低。唉,只能说各行各业虽居处与营生手段略有出入、依然不脱人生百态。」
话及至此,文作原本和蔼的神色突然紧绷了起来。
「这妖怪——擅于掌握此类低下贱民的把柄。噢,此类人等的确不时犯下某些肆无忌惮的恶行,通常应将之举发治罪,但这妖怪并不举发,而是——」
挟此把柄,善用之,文作说道。
「意即——借此勒索?」
「勒索?这些家伙一穷二白的,只怕连一滴鼻血也榨不出。」
「那么,善用是指?」
「就是供其差遗。就逼迫这性质而言,的确与勒索无异。但并非逼迫其支付银两,而是强逼其听命行事——」
看来,似乎是强逼其从事非法恶行。
「方才老夫业已提及,即便是非人,亦有一技可供餬口。诸如鸟追(注23)、下驮屋(注24),或以乞胸为例,甚至可拥有监札(注25)公开卖艺。倘若出了什么纰漏,又为人告发而为首领所知悉,可就要吃不完兜着走。就这点而言,非人与百姓似乎也没什么不同,唯一差异,就是这些家伙穷到了极点。虽然百姓或庄稼汉,亦不乏家徒四壁之辈。话虽如此,若是有职业的、有土地家舍的,或许还可借没收、充公惩处,但非人就连这些个也没有。瞧瞧老夫就是如此,有谁日子能过得像老夫这般逍遥?百姓们上有高堂,下有妻房,就连想靠什么差事餬口都由不得自个儿挑。」
根本就是束手无策,文作说道。
「这——在下非常清楚。」
山崎回道。虽贵为武士,山崎却寄身贱民窟,终日与这类人等一同起居。
「也不知是从哪儿打听来的,这妖怪嗅到这些家伙的把柄,并以此施加束缚并供其使唤。一旦利用价值不复存在——当下抛之、弃之。遭其利用者,根本是欲哭无泪。」
「这妖怪——」
阿甲问道:
「究竟是何方神圣?」
「老人也不晓得,根本无从打听。此人表示若是暴露其身分——保证小命不保。」
「这——」
「嗅,名号倒是打听到了。」
文作先来个深呼吸,接着才又开口说道:
「稻荷坂只右卫门。」
「且慢。」
山崎打岔道:
「这名号的传言,在下也曾听过。但也听说这不过是个无稽传言,此人其实并不存在。据传,这只右卫门曾于弹左卫门大人门下担任公事宿世话(注26)一职,但数年前业已身故。」
还活得好好的呢,文作说道。
「难道身故之说实为谣言?」
死是死了,文作回答:
「但正因此人分明死了,却还活着,才被唤作妖怪。」
这只右卫门——
分明死了,却还活着?
「那么——」
阿甲的嗓音打破了房内的静寂。
「——可是要吾等收拾这妖怪?」
「绝无可能。」
文作斩钉截铁地否定道:
「阿甲夫人,咱们即便再傻,也不可能作如此骇人的请托。只右卫门并非黑道凶徒或江湖术土,而是个藏身于黑暗中的大头目。换句话说,根本是个无可撼动的对手。倘若咱们的请托是如此规模,只怕支付这笔银两的十倍、百倍都要嫌少。」
「那么——」
「欲收拾是无从,但报个一箭之仇,或许不无可能。」
有个黑绘马的传言——大总管可听说过?文作问道。
「你说什么?黑绘马?」
「噢,阿又,看来你是听说过。祈愿夺命黑绘马——这传言如今可流行哩。」
原来黑绘马与此事有关。
若是这传言,我是听说过,阿甲回答。
「不论怎么看,这都像是只右卫门所设的局。」
「设局——?」
什么样的局?
「而这出逃的家伙,原本就是这黑绘马骗局中的一只卒子。」
「卒子?都被利用来做些什么?」
「被迫代其杀人夺命。」
「什么?」
闻言,原本正坐的又市不由得跪起了单膝。
「急个什么劲儿?逼他下毒手的可不是我。总而言之,此人本是个无身分的焊锡匠,一接到只右卫门的命令,便得代其行凶。此人有个卧病在床的女儿,为了医其女的病,曾一度破门抢劫,还一时失手误杀了一个人,这就成了他的把柄。只右卫门威胁若不听命行事,便举发其犯行,其女亦将小命不保。」
「他真听命杀了人?」
「杀了。不过杀的是个成天喝得烂醉的窝囊赌徒,在绘马上写下其名者即为其妻。眼见夫婿终日烂醉如泥,频频有人上门讨债,逼得婆婆自缢身亡,三餐不继致其妻无乳可哺,尚在襁褓的娃儿也行将饿死。总而言之,巴不得夫婿及早归西的忿恨是不难理解……不过对被迫行凶者而言,与此人毕竟无冤无仇,哪下得了这毒手?但若是不从……也真没其他路可走,况且还限定须于三日内成事。对非刺客的常人而言,这自是一番折腾——」
此人乘夜潜入其宅,以湿纸捣住那沉睡醉汉,复以被褥压之——就这么听从命令成了事。
「这与误杀可不相同。若是失手,亦不可能期待只右卫门出手相助,就逮的将是行凶的自己。即便顺利成事,若遭举发依然是死路一条。虽然勉为其难地下了毒手,事后还是夜夜难眠。只要是神智清楚的常人,想必都难耐良心苛责。约十日后,此人复又接到一命令。这下给吓得惊骇不已,拒绝履行,到头来……」
其女就这么走了,文作说道。
「走了是指?」
「教人给杀了。真是教人发指呀,不过是个四岁的女娃儿哩。接下来——」
「且、且慢。文作,既已如此,此人怎还默不吭声?女儿都教人杀害,这下反正也没什么好在乎的。即便无从报一箭之仇,向官府举发又有何不可?」
「如此一来,自己不是也难逃法网?」
仔细想想吧,阿又,文作说道:
「有谁会相信一个无身分者的说辞?虽说的确是只右卫门的指示,但可拿得出任何证据?何况此人还真亲手杀过人,再加上先前误杀的,可是背负两条人命哩。向官府举发,无异于白白送命。」
这——的确是言之有理。
「此人因此被迫出逃。还请各位想想,即便是为人所逼,此人毕竟真杀了人,自然难捱良心苛责。若为官府所捕,再如何辩驳也是死罪难逃。就算没被远到,依然得频频奉令夺命。一但接到指示,便无从违抗。爱女业已惨遭毒手,若瞻敢违命,必将轮到自己性命不保。这下仅有发狂、自戕、出逃三条路可走。因此,就这么选择出逃,万万想不到竟也顺利逃出魔掌。」
「曾有追兵紧追其后?」
「追兵或许没见着,但只右卫门所设的网络甚是缜密,缜密到压根儿无从察觉。网络中人彼此毫不相识,等同于设计教素昧平生者彼此监视。此外,只右卫门旗下不乏武艺高强的刺客,亦与道上凶徒互通声息。欲逃离江户——根本是插翅难飞。」
「武艺高强的刺客——」
角助惶恐地低喃道。
前些日子,角助才为此类刺客所掳,饱尝严刑拷打之苦。
「不过,文作,若是委托这些个高人下手,不是要比不谙此道的门外汉来得稳当许多?」
这就是此局的高明之处,文作回答:
「委托高人需斥钜资,门外汉则花不着半个子儿。此外,哪管刺客是如何身怀绝技,若是频频用之——迟早都要露馅。」
原来如此。
「有理——毕竟遇害者已多达四十名。」
「每个月都得杀个十来名,高人可不会干得如此露骨。而门外汉则不仅手法因人而异,方才亦曾言及,即便失手,遭殃的也是行凶者本人,故下手时当然得确保万无一失。即便仍出了纰漏,只右卫门也无须忧心,反正可供差遗的卒子多不胜数。倘若仍无法在期限内成事,届时再差这个高人收拾残局即可。」
「原来是这么回事。」
山崎不由得眉头一蹙。
「不过,文作先生。在下仍有一点不明白,设这局——能得到什么好处?」
没错,这点的确教人难以参透。
仲藏亦曾说过——
有谁能得到好处?在绘马上写了名的,一个子儿也没付。难不成这只右卫门如此心狠手辣,却胸怀替天行道之志?
当然有好处,文作回答:
「而且是莫大的好处。的确,丧命的尽是些酒鬼、赌徒、自作自受的高利贷主之流,乍看之下——的确颇有为民除害之风。而委托者之所以祈愿,本是出于狗急跳墙,眼见事成,想必是满心欢直口——」
这正形同押金——
「押金?」
「或许以伪装形容较为妥当。只消写个名就能除去仇家,有什么比这更方便?这下当然要大受欢迎。不过,这黑绘马可不是写个名上去就算了。被写了名的个个注定丧命,哪管是善人还是恶棍——
「即便不是恶棍——也要丧命?」
「没错,并不限于恶人。如此一来——」
心怀不轨者便找着了可乘之机,文作说道:
「商场逢对头者、情场逢敌手者、欲恩将仇报者、囚妒生恨者、觊人财产者、争夺家业者、乃至纯与人有龃龉者,一旦逮着这机会——这些家伙可就个个蠢蠢欲动了。原本还以为纯属无稽,但眼见被写了名的真的死了,当然要认为自己不妨也试试,反正若不灵光也就算了,万一仇人果真魂归西天,不就形同平白赚来的?这等心怀不轨之徒——在江户本就多如繁星。」
没错。
长耳的忧虑果然成真了。
「事成后,绘马上的名立刻给盖上黑漆,证据就此不复存在。一毛也用不着花,对利欲薰心者而言,当然是个千载难逢的良机。」
「听来还真可悲——」
但看来的确如此,山崎说道:
「想必亦不乏打心底不信此说,不,该说是正因对此说嗤之以鼻,方有胆试之者?」
「看来的确不乏。这下终于提到要点了,还请各位听个清楚。一旦黑绘马上出现此类祈愿,只右卫门——便召来高人下毒手。迅速地、干净地将事情办妥——也就是将人给杀掉。接下来……的确,黑绘马是给涂黑了,看不出曾有哪些人被写了名,也看不出是哪些人写的。写名的想必是满心欢喜,以为真相仅有天知,孰料……」
「真相仍有人知——?」
这是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