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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无路可走 当前章节:15454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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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收尸人》全集

作者:无路可走

简介:

因为遗传而拥有一双鬼眼的荀珏,乃是黑道帮派中最低层的收尸人,偶然一天,被自己五年前送去读书的小弟叶斯新强拉入了盗墓行动之中,初探地煞葡萄墓.又机缘巧合的认识了双重性格的茅山术传人柴小仙,一起撞破夜总会大楼地下的坐尸风水棺。而却在此时叶斯新失踪,神秘的助理王枪毙,冒出的老婆思棋,还有那多重身份的间谍案,一场收尸人与四大派的百年恩怨再次上演 。

引言

收尸人起源于何时,没有人知晓,也从没有人考证过,甚至都无法确定是不是有‘收尸人’这样一个奇怪的职业,但它却是真实存在的,游走于生死边缘,阴阳两界的特殊人群。

大家最初接触‘收尸人’这个词的时候,还是在很多香港的古惑仔电影里面,当两个帮派械斗过后,总会有人来处理那遍地的尸体,其中一个就是警察,但是比警察来得还要快的就是‘收尸人’。

他们用麻袋装尸体,也用麻袋装钱,死亡对他们来说似乎已经麻木,甚至可以边吃着手里的汉堡,边将那被砍得血肉模糊的尸体塞进麻袋,或许会多塞上一两只别人的手。当一切完毕,收尸人将装满尸体的货车开走,要么去山间埋掉,要么扔到海中沉底。

警察的出现,也只是例行公事,其实他们更头疼的还是那些尸体要如何来处理,现在一切的麻烦都解决了,大家都只不过继续维持着黑白两道的权力平衡而已。

据传说,‘收尸人’自打有了战争的年代就已经存在了,最开始,是附近的村民在战场上寻找着死尸身上的剩余物品,而后有一个快咽气的人求他们把自己的尸体送回家乡,并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银两。从那以后,很多还活着的士兵,在大战前将自己的姓名籍贯,都写在了一条即将装载自己的麻袋上,连同军晌交给附近的村民,如果自己不幸死在战场上,就让这些人把自己的尸体送回家乡安葬,因为他们知道,军队是不会好好保存自己身体的。

就这样,久而久之负责寻找尸体的人也慢慢的有了组织,并主动和军队交涉,帮他们清理战场,收拾残尸,只要军队可以给他们一笔钱。大家乐得轻松,潜规则就此而生。

在军队里,有这样一种特殊的队伍存在,历来被称为‘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他们起源于后汉时期,由曹操设立专门的官方盗墓部队,盗墓无数,自然也累积了许多盗墓知识,每当这些人上战场的时候,他们除了留下银两,还将这些盗墓的笔记也一并留了下来,而那些收尸人便把他们留下的盗墓手法与内容都记录在了一起,起名叫做《葬经集略》。

到了太平年间,没有战争,‘收尸人’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他们已经成为了一种帮派的存在,没有战争,就没有饭吃。于是这些人就把目光转向了那些早已死去多时的古人身上。也就是进行盗墓活动,而他们所依靠的正是这本集盗墓手法之大成的《葬经集略》。

但是中国古代历来就有门户之见,帮派之别,盗墓界已经有了摸金,发丘,卸岭,搬山四门在前,此时无端端的又出来一个‘收尸人’和他们抢饭碗,自然不会轻易的放过了,再加上收尸人挣的是死活人的双份钱,可谓占尽了便宜,引得别人妒忌才是其根本原因。

就这样,在朝廷的背后支持下,盗墓界终于进行了一次派别的大清扫活动,目标就是这些‘收尸人’,只不过是三天的功夫,收尸人的大本营告破,四大派将这些‘收尸人’的统领全部集中到了一起,逼着他们发下了毒誓,此生不许再盗墓,否则天打雷劈。

盗墓本来就是损阴德之事,就算不发誓也会天打雷劈,但现在盗墓的人却以此来逼迫别人不许盗墓,到成了一件极为讽刺的事情。

最后,四大派烧掉了‘收尸人’的《葬经集略》便扬长而去,从此‘收尸人’这样一个特殊的职业,便销声匿迹。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残余下来的‘收尸人’分散在各处,不再吃官家饭,而是靠着替普通百姓收拾尸体来过日子,同时又将自己脑中记忆的《葬经集略》默写出来,暗中进行盗墓活动,成为了那盗野墓的一派,而这《葬经集略》也成为了残篇,被每一个‘收尸人’所持有,传给子孙后代。

时过境迁,到了现代社会,因为黑道活动的猖獗,这种特殊的职业又一次的兴起,同时也有了一个更为好听的名字——‘职业收尸人’。

1 我,收尸人

灯红酒绿的都市,醉生梦死的众人,这样一个充满着权利与欲望的城市,我只不过是一个坚强的生活在最底层的小人物,时近而立之年,却依旧混迹在这无谓的世界,似乎就连心也随着酒精一起麻醉了。

我叫荀珏,在这个叫做顺德的城市已经生活了十年的时间,听那酒鬼老爸说过,我们家祖上好像是三国时期,荀彧的后人,这个荀彧是曹操的首席谋臣,被曹操亲口称颂为‘吾之子房’,不只是智慧出众,而且还精通鬼神之术,据说当初那个什么‘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就是他向曹操建议设立的,用盗墓来补充自己的军费。

不过这事和我又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祖先这点威名传到我这辈,只怕是丢得连渣都不剩了。只可惜我爸不叫李刚,我也不是读书的脑子,就这样糊涂的加入了黑道,跟着顺德市里一个三流的帮派黑龙社混江湖。十年了,黑龙社早已成为了整个华北地区的龙头黑道,而我却离奇的变成帮派里最边缘的人物——‘职业收尸人’。

深夜酒吧里,我喝着啤酒,总是有故意来搭讪的辣妹,但我却推开了她们火热的身体,一个人走出门外,经受着入冬后的阵阵凉意。看了下表,时间差不多,便开着自己那辆小型货柜车,奔向市郊。

又一次的械斗结束了,三三两两的人满身是血的从我面前走过,漆黑的胡同里则则散乱的躺着几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那些还有口气的连同没气的都被我塞进了麻袋里,直接扔到了货柜中。这就是我的工作,我,被称为‘收尸人’,官方的说话则是‘职业收尸人’。我用麻袋装尸体,也用麻袋装钱,每一次械斗之后才会有我的身影,平常我只会泡在酒吧里,喝着一杯又一杯的酒,以此来麻醉自己,只有在这时,我的双眼才是朦胧的。

之所以需要麻醉,却是因为我从小就可以看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我最怕这些东西,可是偏偏在黑龙社里,又要担任收尸的工作,见惯了死亡,我竟然也就麻木了。看着那些还站自己身体边,依然留恋的影子,似乎恐怖也与我远离。

收拾好了一切,将要离开的时候,却有一个人拍了拍我的后背,声音也紧随而来:“荀哥,你还好吗?”我起初是吓了一跳,但看清来人后,却放松了下来,说话的是我一位许久未见的老朋友——叶斯欣。

这个家伙是我在黑龙社收的唯一的小弟,因为家穷上不起学,才来混黑道的,我不忍浪费了他这个人材,就送他去外地读书。五年后,他竟然回来了,而且还穿的整整齐齐。

“荀哥,我真是感谢你当初对我的鼓励,还借我钱去读书,谢谢你。”叶斯欣拿起一瓶啤酒一饮而尽。

而我只是随意的喝了一下,便对他说道:“别光嘴上说谢谢,有钱了先给我个十万八万的花花,我这一段手头紧死了。”

“十万八万?荀哥,如果你知道我今天找你来的目的,别说十万八万,就是百八十万咱哥俩都没有问题!”叶斯欣对我鬼笑了一下。

我看过很多人的笑容,有虚伪,有邪恶,有谄媚,有豪爽,可是此时叶斯欣的笑容却让我有些狐疑,他的笑很僵硬,只怕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刚刚笑了。叶斯欣看到我没有什么反应,便向我凑近了一些说道:“荀哥,我只是想知道,你当初给我说能看见那些东西的事是不是真的?你手中那本《葬经集略》是不是‘收尸人’流传下来的?”

“问这干什么?”我有些搞不懂了。而叶斯欣口中的那本《葬经集略》是我在老家无意间发现的,是一本非常古旧的线装书,书页已经脆得一掰就断,里面所写的也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古体字,一个也不认识。但偏偏我就对它着了迷,拿着字典就逐字的翻译了起来。就这样,看了十年,我才把这上面关于风水术数的内容看懂了七七八八,也说不上精通,同时我也知道我手中的这本《葬经集略》只不过是一部残篇,那要是全本放在眼前的话,以我这脑子,恐怕要用尽一生的时间来解读了。

2 跟我盗墓去

看到我的谨慎,叶斯欣也不再对我有什么隐瞒了,便挪了挪身子对我说道:“是这样的,我上大学主修的是那种地质学,就是研究山川地理那些玩意儿,毕业后我就进入了地质局,现在做的是地质勘探工作。”

“那很好啊,国家公务员吧,生活有保证了,比我强。”我说道。

“你接着听我说啊,我们勘探的只不过是地下的煤层,或者是金矿之类的,足迹遍布全国各地,而在勘探的时候,却会无意间发现一些古墓的痕迹,但你不知道,局里的规定,我们是专门勘探地下矿的,如果发现了古墓我们也不能发掘,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墓里的宝贝离我而去,这心里难免有些痒痒的。”叶斯欣说到这里,脸上的那种笑容又露了出来。

我此时也想到他要说什么了,这个家伙一定是藏了什么猫腻儿,想吃回头草,自己去发掘这些古墓,以个人的名义狠赚一笔,不过我不知道,他如此的工作,一个月几万块的收入,为什么还要再冒这个险?

叶斯欣别的不说,最懂的就是看穿人心,看到我犹豫了,便马上加料:“荀哥,你不知道,入冬以前,我们队曾深入神农架去勘探地层,本计划在那里待七天就出来的,结果你猜怎么着,进山之后,我们才发现那里竟然满地都是磁石,带进去的所有的指示装备都失灵,我们整整在山里转了一个月才出来,当时只能靠吃山里的野果活着。在那个时候我就想,人的生命真的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我工资再高又有什么用,到了那种环境下,我除了祈祷,还能做些什么呢。难道我真要生活在这么没有保障的世界里吗?反正也是死,我何不把这有限的生命用到寻找无限发财的机会上去呢?所以我才来找你,借用你的能力我和一起去盗墓,这几年古董大热,随便一件的真品就可以让我养老一辈子,我不用天天守在大山上喝西北风,你也不用收拾这些臭臭的尸体,我们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听了叶斯欣的话,却让我隐约间有了那么一点小激动,就好像青春第二次的燃烧起来,但很快我又冷静了下来,说出了我担心的地方:“帮忙不是不可以,但我们都没有盗过墓,这里的行当规矩,可是半分也不清楚啊。”

叶斯欣此时将手一甩,一脸鄙视的神情看着我说道:“这有什么啊,随便看几本盗墓小说不就好了,看来看去还不就是那一套,人点烛,鬼吹灯,北派讲规矩,南派乱折腾,前有霸唱翻天下,后有三叔镇乾坤,待有江山才人出,且看无路笑盗墓。”想不到这大学毕业的人就是不一样,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

“可是书中写的和现实完全是两回事,盗墓可是犯法的,而且你这么敏感的身份,万一被发现的话,可就什么前途都没有了。”我说道。

“少废话了,做还是不做,你表个态,如果你不愿意,就当我没说,我马上就离开这里。”叶斯欣的态度突然的转变过来,好像在逼着我同意一样。

“给我考虑的时间。”我说道,其实我并非不想答应他,只是对于‘收尸人’的这段历史,有一些个担忧,毕竟这个行当已经被盗墓界罢黜了,同时还有那样的誓言在先。

看到我的犹豫,叶斯欣便继续对我说道:“你看看你现在,我离开黑龙社的时候,你就干这个,五年了,还是没变,身边连一个小弟都没有,那个少西当上黑龙社坐倌后,你的日子是不是更难过了,你可是黑龙社的十年元老,最后你得到了什么,这酒吧里来来回回的妞有几个是用正眼瞧你的!没有人同情弱者,弱肉强食,他们只会把你踩得更低,现在你有机会翻身了,为什么还不爬出那个火坑呢!来吧,我已经闻到那墓里尸体的腐臭味道,金钱在向我们招手了,我们宁可当一个地下的‘收尸人’,也不要在这里做什么‘收拾人’了。”

或许这番话才真正的说到了我的骨子里,我闭上了眼睛,回想着这些年来遭受的怨气,牙一咬,当下就举起了酒瓶对着叶斯欣说道:“喵了个咪的,干了。”

这一夜,我们玩得很尽兴,喝得也很多,其间叶斯欣给我讲了许多他们勘探时所遇到的有趣的事情,不知不觉间,天就亮了。

3 寻墓之旅

从家中醒来,我重新翻出了那本《葬经集略》,打开第一页,纸面上空白的地方,有一段前辈们用繁体字留下的话,而这正是古时‘收尸人’立下的盗墓规矩,总共十条,被称之为‘收尸守则’。

“凡入此道者,皆守十戒,若犯一条,福祸自顾。一,不与官斗;二,女人不倒斗;三,伤者莫救;四,墓死无怨;五,不信鬼神;六,入墓无声;七,出墓无形;八,勿毁墓室;九,别回头;十,?????”

看着这前人所言,我竟陷入沉思,之前曾无数遍翻阅过这十条守则,虽然只有短短数言,却包含了无尽的经验之谈,有些话可以从字面上来理解,但有些却让人挠头,尤其是这最后一条,是几个问号,到底是前人没有想到第十条是什么呢?还是这问号包含了更多的意思。

本以为可以马上就和他出发,但是叶斯欣却对我说,他还考验一下我的专业水平,看看我是不是真的有两把刷子,让我先在这顺德市里找到一处古墓给他看看,通过考核之后,才能带我去那些他留下标记的地方。

这下可把我难住了,虽然说那《葬经集略》上的内容我已经可以倒背如流了,但要真正的运用起来,却有了非常大的难度,而且还要在这现代化的城市里寻找古墓,那将更加困难。

‘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高垅之地,落势雄雌,或去或止,而好龙多从腰落,分布枝蔓于数十里之间,或为城郭朝乐官曜禽鬼捍门化表罗星之类,皆本身自带不可为。彼即流行,而余者非止也,但当求其聚处,而使之不散耳。平支之龙,大山跌落平洋,四畔旷阔,其为城郭,亦不过高逾数尺而已,且去穴辽远,朝山一点,在乎去霭之表,人墓不以八风无蔽为嫌,又岂知支垅气隐,若零散而其深者犹有聚也,但得横水拦截,使之有止耳。此言支垅之气盛者如此。’

看着这有如天书的内容,我几乎都要放弃,现在我才明白何为纸上谈兵,再说这些地势之说,都必须要有山有水做为辅助才可以看出来这气势走向,但是这市里呢?山早就被高楼大厦所代替,地下打了深深的地基,就算是有墓,也早就被那些工程队发现,怎么会轮得到我呢?

就这样,我在市里走了一天,除了繁华还是繁华,根本看不到什么高垅之地,平支之龙这类的环境出现。时至傍晚,我坐在公园里休息,却不禁想到,是不是自己把目光放得太大了,以我现在的能力,想要看到隐藏在整个城市中的风水走势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我把目标放小一些,转换到普通人所居住的房子上,化整为零,从每一户人家的住址方位去看的话,一定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天色很快就暗淡了下来,冬天的季节,差不多五六点钟就已经全黑了,路灯也慢慢的亮起,不知不觉间我也逛到了市中心的一条河边,这条河名叫‘小黄河’,存在的时间几乎这顺德市的历史一样长了。

最早这条河是被开发成了护城河,后来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变化,以前的老城区早已经不在,而周围更多的荒地被开发成了新的市区,而这条河也就被纳入了市区的范围里面。最开始,政府是想把它填住,但是每每要动工的时候,就会出许多奇怪的事情,不是机器无故烧毁,就是半夜听到鬼叫的声音。

后来周围的人说,这条河里面住着水龙王,保佑着整个顺德市几千年来的安危,可不能随便填。于是政府就重新制定了计划,将这河道加固,并在周围种上了绿化带,让这条‘小黄河’变成了顺德市一道风景。

而看到这条穿城而过的小河,我突然想到古时的顺德府位于华北平原,地势平坦,且地下多有泉水暗流经过,虽然无高耸之山,却也因为这条河就成为了风水宝地,河水环城而过,周边地区则是草木茂盛,按那《葬经集略》上所写,不正是‘平支之龙,大山跌落平洋,四畔旷阔,其为城郭。’的意思吗?

4 小区鬼影

那如此一来,我立时就找准了方向,这条河已经被新城区所覆盖,归纳为了市区的一部分,流经市内清风楼的所在,而那清风楼正是整顺德市的风水龙眼所在,那这条河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龙脉之流。

如果我以此为起点,只要顺着河道整个走向去找,把目标定在那些差不多有二三十年历史的房子上面,或许就可以发现一些线索。这一类的房子,一般地基都比较浅,或许还没有挖到古墓所在的位置上,就已经盖上房子了,如果这些房子还没有拆掉的话,说不定会让我这瞎猫碰上死耗子呢。

毕竟风水只是走势,只有墓才是最终目的,上有活人宅,下有死人屋,夫宅者,乃是阴阳之枢纽,人伦之轨模,非夫博物明贤而能悟斯道也。故宅者,人之本。人以宅为家,居若安,即家代昌吉,若不安,即门族衰微。坟墓川冈,并同兹说。

顺着河道一路走到天黑时分,肚子有些咕咕叫,好像我一天都没有怎么吃东西了,就在我想放弃回家吃饭的时候,却离奇的发现,在离‘小黄河’300米的育英街上,有这样一处破旧的小区。

这是一处城中村,差不多村里的人都已经搬走了,用不了多久就会进行大面积的拆迁,现在留在这里的,只有那么零星的几户人家,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情走进了那村子里。在四周围那些现代化的建筑映衬之下,这座城中村到显得那么与世隔绝,与外面灯火通明的都市相比,这座村子却越发的有些阴冷孤暗,就好像是这座城市被遗忘的角落。

没有路灯,没有行人,只有从耳边传来的凄凄的风声,还有那令人发呕的恶臭,因为马上要拆迁,又没有什么人来管理,这座村子已经变成了垃圾堆填区,不经意的一脚踩去,却看到了成群的老鼠从我身边四散奔逃,不由得让我头皮麻了一下。

步入村中,我却感觉更加的寒冷了起来,脚下时深时浅的路,让我无法确定自己踩到了什么,两侧用红砖垒的院墙也都倒塌在一边,那些乱石不断的出现在我的脚下,被我踢向一边,我甚至无法相信,这黑暗的空间离那繁华的世界只有几米的距离,我仿佛被带入了一片完全被隔离的区域,这里没有一点生气,只有黑暗与腥臭陪伴着我。

我拿出了手机,借着屏幕上的光亮为自己照明,那微弱的光似乎也被这个村子里的黑暗无情的吞噬了进去,耳边只有自己的呼吸声还有脚步声,每一间房子里都是漆黑的毫无生气。我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病,偏偏没事找事的来到这里。

但就在我准备要离开的时候,却发现回头的路已经看不见了,我记得自己是直行的,并没有转弯,但为什么身后会莫名其妙的出现一堵墙?等我再转身向前看去的时候,竟然发现有一道昏黄的光出现在那里,在光中站着一个将近两米高的人影,它背对着我,穿着一件白色的大衣,那在道光下我几乎可以看到这白衣里他骨瘦的身材。

他好像在沉思,又好像在行走,那件白色的大衣里隐隐的散发出的黄光,就有如打在他身上的舞台灯光一般,他走到哪里,那道光就跟着他照到哪里。起初我并没有怀疑这个人出现的如此突兀会有什么奇怪,我只是知道一个人孤单的久了,总是想要再见到一个什么人的,哪怕它是一个如此奇怪的背影。

“哥们,你是住这个村子的吗?还是和我一样来借厕所的?这村子都快要拆了吧。”我故做轻松的向他打着招呼,并加快了脚步想赶到他的身边,结伴同行,来驱赶这种莫名奇妙的恐惧。

但是那个高个子的家伙并没有理会我,一个劲的向前走,速度也好像加快了不少,我以为他是害怕了,便接着对他喊道:“哥们别怕,我不是坏人,我就是来这里上个厕所,转不出去了,这村子弄得和迷宫一样。”

听到我的话,他却走得更快了,那件白色的大衣衣摆竟然慢慢的向上飘起,露出了那双挡在大衣下面的脚,我却发现他竟然赤着双脚凌空滑行。

5 白影消失

我以为自己看错了,便揉了一下眼睛,再看去的时候,那个人竟然不见了,我只是看到一阵白影从眼前消失,好像是拐弯钻进了一家民居,亦或是转向了另一条胡同。

心口突然就咯噔了一下,后脖梗子就好像是被什么东西死死的掐住,寒意不时的就从脚底直窜到了头顶,差不多有五分钟的时间,我的大脑都是一片空白。

不可否认我见过很多人死后的样子,也时常会看到那飘浮的鬼影出现在我的眼前,但那些死人已经让我的神经变得麻木,而那转瞬即逝的鬼影也从没有带给我如此惊恐的心情。我不知道是不是周围的环境所导致的结果,总之我从没有如此害怕过,我以为从小到大看到太多这样的东西,会产生免疫力,但此时我却相信,恐惧是无法免疫的。

等我恢复了意识,甩了甩自己的脑袋,却发现天空竟然飘起了雪花,在这个黑暗的个空间里,却有无数白色的光点坠入,不知道是要覆盖这漆黑的夜,还是想照亮眼前的路。

雪下得很快,就在我发愣的时候,地面上已经铺了白白的一层,我想不到这雪会来得如此突然,抬起腿来行走,地上便留下了一排浅浅的鞋印。我来到了那个白影消失的地方,它不见了,那道微弱的光也消失了。

转头看去,我的面前竟然是一道挂着三把锁头的木门,门上还贴着一对鲜红的门神,顺着那门缝向里看去,那院子里已经是一片白色,我慢慢的蹲下了身子,却看到在那白色的雪地上,竟也是出现了一排脚印,这脚印踩得很浅,并没有像我一样,将地上的泥土也一并带起,随着继续落下的雪花,很快的,那排脚印也消失不见了。

突然,屋里竟然亮起了灯光,窗户上映出了一个人影,紧接着我便听到一阵响动声,好像是什么东西被扔到地上,同时还有粗重的喘息声传来。我‘啊’了一声,整个人就坐倒在地,同时屋里的光竟然灭掉了,紧接着听到里屋门被猛的推开,并伴随着那粗重的脚步声。

我顾不上去看从屋里出来的是什么东西,但我知道刚刚那个白影进入的是一间上着三把锁头的大门,如果它可以就此穿门而过的话,那么这个白影就一定不会是人,而门里传来的声音也一定不会是——

我已经顾不上四周的环境了,好在地上有雪,让我看清了道路,三转两转,又摔了几个跟头之后,我终于回到了那熟悉的柏油路上,听到了汽车的喇叭声,还有三三两两路过的有情人的甜言蜜语。

这些人看到我如此慌张的表情,还以为又是一个喝醉酒的家伙,便纷纷躲开了,而我也不敢回头去看那村落里会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东西跟出来,拔腿就跑,也不知道要跑去哪里,总之离这个村子越远越好。

我现在只想找一个人多的地方,只有混在活人的群体里,我才会稍微感到安心,来到那家常去的酒吧,刚一推开门,就看到一张鬼脸顶到我的面前,我再次的大叫了起来,同时也听到更多的尖叫声响起,等我从地上清醒过来之后,才知道原来这家酒吧在举行画妆舞会,一个个都打扮成了鬼怪的模样。

叶斯欣不知道为什么也出现在了这里,他大笑着将我拉了起来,带到一处沙发前坐下。我抓起桌子上的酒杯就往嘴里面倒,想尽快用酒精来温暖我寒冷的身体,不知道为什么,酒吧里的人一个个都热情高涨,有些女孩子几乎只剩下了内衣,但我现在,却好像掉进了一个冰窟窿里,怎么也暖和不起来。

“你没事吧?”叶斯欣似乎看出来了我的惊恐,伸手摸了一下我的额头,却突然的缩了回来,“你怎么这么凉?就好像刚从冰窖里出来一样。”叶斯欣又说道。

“差不多了,我这是被吓的,全身都在出冷汗,我只是想来一个人多的地方,不然我会被冻死的。”我一边哆嗦着,一边看向周围的人,眼睛变得越来越模糊,每一个痴男怨女就好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小鬼,扭动着那妖艳的身躯。一个性感的女人来到我的身边,刚刚坐下,我就不醒人事了。

6 财白鬼

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好像是一间酒店的客房,身体已经没有那么寒冷了。动一动手,却发现自己抓着一个十分柔软的东西,侧头看去,竟然有一个陌生的女人睡在我的身边。

身上的衣服早就一件不剩,我刚想起身,却发觉头很沉,嘴巴里冒出了一股酒味。我仔细的想了一下,似乎自己喝了很多酒,越喝越冷,就想找个什么东西来取暖,就这样我抱住了一个火烫的身体,接着就滚在了一起,直到此时才清醒过来。

女人也醒了,看到我便微微的一笑,她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起身洗澡,穿衣服离开,一切都办得很模式化,轻车熟路。

叶斯欣及时的出现在我的面前,脸上还带着那个笑得坏坏的表情,很自然的坐到了床边,“没见你这么饥渴过啊,难道说恐惧会激发男性的荷尔蒙,从而使你性趣大增吗?”叶斯欣边开玩笑边把一瓶水扔到我的面前。

我正感觉到嗓子有些冒烟,举起水就喝了起来,同时叶斯欣又继续问道:“说说吧,昨晚你到底看到了什么,怎么会怕成这个样子?”

我把昨晚的事简单说了一下,并提到了那个废弃的城中村,还有村里的那间上了三道锁的房子,而叶斯欣听了我的讲述之后,便紧皱起了眉头,过了良久,他说道:“荀哥,如果你所见到的一切是真的话,那个白影我想应该就是俗称的‘财白鬼’,也有叫‘财白神’的。”

“财白鬼?那玩意儿真的是鬼吗?”我有些怀疑的问道。

“你这双眼睛可是看了几十年的鬼了,怎么到现在还怀疑呢?这种‘财白鬼’是那些埋在地下的宝贝变化而成的,在日本有一种九十九神说,就是说一件东西经过了九十九年的时间,便会据有和人一样的灵性,成为半神。一般只有埋了宝贝的地方,才会出现这样的东西,如果你真的看到了,那就说明那房子下面的确有东西,而且还是价值不菲的好东西呢,不然也不会有财白鬼出现了。荀哥咱们这次可要发了!”叶斯欣兴奋了起来,也不管我是不是光着身子,一把就将我搂在了怀里。

“喵了个咪的,你注意点,我可不是基。”我赶快把他推开,叶斯欣身上的皮夹克贴着我的皮肤,让我再一次的有些发凉。

“那你就赶快起床,我们现在就去现场看看,你说的那个村子都快要被拆了,咱们的行动也要快一点了。”叶斯欣说着便将我散乱的扔到地上的衣服甩到床上。

可是我一听到他说要再去那里,这心就忽然觉得有些不安,平时收拾帮派里那些死尸,都没有这样害怕过,但是这一次,我怎么就有一种想要退缩的念头呢?难道是我的第六感告诉我,那里会有危险吗?

“叶,我想,我们还是不要去了,那个地方太邪门了,你这个宏伟的计划,我看还是搁浅吧,你当你的勘探队长,我当我的职业收尸人,人生就这样平淡也挺好。”我说道。

“WHAT!你说什么呢!我们好不容易发现了那个有财白鬼的地方,正要准备大展宏图的时候,你怎么说撤就撤了呢!富贵险中求啊,你难道真的愿意缩在这里一辈子,天天晚上找那只有一百块的小妞过夜吗?我们可是做大事的人,荀哥,我已经把全盘的计划都告诉你了,你绝对不能再让我失望了。”叶斯欣的表情由喜到悲,变化得非常快。

可我还是有些犹豫,或许是这些年来我颓废惯了,喜欢上了这样安逸的生活,那些梦想和愿望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一些空谈,再说,黑社会不同于别的职业,只要你踏进这条路,就再也出不去了。我这么多年来甘心做一个职业收尸人,何尝不是为了可以保住我那条不金贵也不卑微的命嘛。

“好了,让我再考虑一下吧,今天黑龙社好像还有活动,我得去收尾,那个什么财白鬼的事,等以后再说吧。”我低着头,不敢看叶斯欣的眼睛。

“那你把地址告诉我,我自己去。”叶斯欣的眼神告诉我,他不会放弃。

7 黑龙社

离开了酒店,我和叶斯欣分头而行,他一个人开车赶往那座城中村,而我则漫无目的走在雪地上,想不到这场雪会下得这么大,只不过是一个晚上的功夫,整个城市都变成了白色,随处都可以看见滑倒的行人,还有那撞击在一起的汽车。唯一让我感觉到美丽的,只有道旁那一棵棵堆满积雪的树枝,在此时它们就好像是长出了白色的叶子,装点着这个世界。

现在我才突然明白一句诗的意境: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原来诗诗词中所写的就是这奇妙的雪景,我不禁驻足树下看了有十几分钟的时间,直到一群捣乱的小孩子走过,故意踢踏着树干打破了这画面的美感才放弃。

电话响了,竟然是黑龙社的老大少西打来的,这个家伙可以说是一个黑二代,当初我进入黑龙社是和他老爸一起混的,到现在他老爸金盆洗手,他就自然成为了坐倌,但同时也成为了所有老一代帮会成员的恶梦。

“你他妈的在哪里呢!打了一天电话了,马上给我滚过来!”少西向来都是用这种态度和我说话的,我也已经习惯。

‘0319’是这间夜总会的名字,也是一家囊括了酒吧,KTV,洗浴,按摩,饮食等多方位一体的活动场所,亦是黑龙社的大本营。每一次需要我收尸的时候,都会来这里领任务。

我一觉睡到了下午,手机没开,难怪少西会这么大的脾气,步入0319的大门,这里已经是热闹非凡了,几乎是全天24小时的疯狂派对。穿过了那红男绿女,我来到了第五层办公室的所在,还没有走到门口,就已经听到楼道里传来的那些特殊的声音。

保镖全是清一色的黑西装加领带,少西说这样才够专业。打开了门,我看到少西正坐在那张老板椅上,将两条腿搭在了那宽大的办公桌上,手中正拿着一根古巴雪茄不时的闻来闻去,而在办公室的另一边,却有一个光着身子的女人被反绑住了手,吊在那里,周围站着四五个壮汉,正在一起一落的进行着激烈的运动,那个女人早就已经眼神涣散的失去了意识,只是凭借着条件反射,在抖动着身体。

“我亲爱的荀老哥,你还真是贵人事忙啊!我找了整个世界,差点就去联合国让他们派飞船上月球了,还好,您总算是回到了地球来了。”少西歪着脑袋说道,同时将一个麻袋向我扔了过来。

我接住了麻袋,里面则放着几捆钞票,正是前两天我收拾的那些尸体家属的抚恤金,我点了一下数,便对他说道:“少西哥,这数目有点不对啊,我没法向家属交待的。”

“荀哥,您在这一行可是混了十年了,难道如何交待也要我来教你嘛,你就和他们说,现在通货膨胀,猪肉都涨价了,兄弟们很难吃饭,所以就只能委屈他们了,我会在黑龙社里立一块牌位,然后每天三柱香供给他们的好不好!”少西站起身来到我的面前。

我只能不再说话,其实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扣钱了,数目多少是帮会的规矩,但没有办法,谁让少西是坐倌呢。就在我准备忍下这口气就此离开的时候,少西却又把我叫住。

“听到小叶回来了是吗?”少西问。“是的。”我回答。“是的什么?我听不见!”少西故意的大喊了一声。我又改口说道:“是的少西哥。”少西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就好,当初是你做担保人借了五万块钱给他去读大学,用的是帮会里的钱,现在三年过去了,他也毕业了,是不是该回来帮黑龙社做事了呢。”少西忽然变得很温柔。

“少西哥,叶斯欣当初已经滴过血,离开黑龙社了,他已经不再是帮会的人,所以····”我话还没有说完,少西马上就打断了“所以什么!你是说他拿着帮会的钱去读大学,然后学业有成回来,却说自己不是黑龙社的人了是吗?省省吧,你也知道,黑社会是永远也无法离开的,而且当初那小子的命也是黑龙社救的,想走吗?那好,要么还一条命回来。要么还一百万。”少西冷冷的说道。

“那些钱是我借的,和他没有关系,当初老帮主也点头不用还的····”此时少西一把将我按到桌子上,从怀里掏出一把枪顶在我的后脑,我顿时全身冒汗。

8 不得而为

“别给我提老帮主,那个老家伙就知道把钱送给你们这些废物,你们天天什么事也不用做,就拿着帮里的钱花,到现在却一个接一个跑来哭穷,你以为我是什么,开善堂的嘛,我一说不给,就拿我爹来要挟我!别忘了黑龙社是我当家做主!我想要你们的命只不过是动一动手指头的事,不要以为你做了十年就有功劳了,十年了,你还是一个破收尸的家伙,你还能为帮会做点什么!”少西越说越激动,同时我也已经听到脑后那保险被拉开的声音。

这时,门外的保镖听到少西的喊叫声,便赶快冲了进来,但看到此时的情景,却一个个不敢做声了。

“听着,这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叶斯欣当初偷了帮会的钱叛逃,按规矩可是要对他三刀六洞的,不过我大人有大量,如果他还想活命,就连本带利的还一百万,不然的话我就发布江湖追杀令,把那小子乱刀砍死。你这个担保人,只怕也脱不了关系。要么你亲自把他送到这里来,要么就把这一百万还回来,自己选吧。”少西说着就把我推到了一边。

我看着那个家伙的脸,真有一种想要和他同归于尽的冲动,拿着麻袋的那只手已经紧紧的攥成了拳头,随时都可以扑到少西的面前。但是我听到了身边那个几个赤身男人的笑声,还有那些站在少西身边的保镖,最终还是忍下来了。

“不服吗?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人吃人的社会,你有本事又能怎么样,你能看见鬼趴在我身上又能怎么样,我有权有钱,财可通神,那些恶鬼我照样可以把它们踩在脚下,永远的打入十八层地狱。可是你呢,把你这什么鬼眼收起来吧,别说我不给你这位元老面子,七天,一个星期的时间,带一百万来见我,要么你们两个都得死。看到那个被玩的女人了吗?三天前她还是红星社的大嫂,人见人怕的女魔头,可是现在呢,已经成了一个人尽可夫的废物,红星社也被我黑龙社直接扫平,我少西说到做到!”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那间办公室的,只是拿着那条装钱又装尸体的麻袋一步一个台阶的走了下去,身边那些依旧沉醉在梦幻中的男男女女被我一个一个的撞开,直到我走出了大门,雪花又一次的飘了下来,轻轻的打在我通红的脸庞,细微的寒意让我哆嗦了一下。

“咚!”的一声响,紧接着便是汽车的警报声,那种声音吵得我头疼,但同时我也看到,刚刚在少西的办公室里那个被吊起来的女人,此时正赤,身,裸,体的躺在那辆被砸扁的车顶上,口中,眼中,鼻中都流出了红色的血,雪花轻轻的飘落在她张开的双腿深处,混合着那继续流淌的血液,滚落到了地面。

我一个人坐在路边,任雪花将我一层层的覆盖,睫毛上都粘满了白白的雪,但此时我却感觉不到一点寒冷,我头一次发现生命不再是由自己来掌控的了,守护了几年的安稳生活竟这样被活生生的打破,却没有一点回旋的余地,天下之下大,竟找不到自己的容身之所。

车停在了我的面前,叶斯欣从车里走了下来,陪我一起坐在了路边,雪花落到车前的发动机壳上,瞬间就变成了水,仿佛我就是这样一朵即将落到滚烫的发动机上的雪花,消逝的命运正在等待着我。

“怎么这么沮丧啊?是不是还在矛盾中呢?”叶斯欣一边说一边用手混起了雪球。“没事,我也想了想,可能是我突然的出现,让你没有准备,我给你时间考虑。”

“不用了,我不用再考虑了。”我说道。

“这么快就决定了吗?”叶斯欣虽然还保持着那样怪异的笑容,但是眼神中却还是略过了一丝不安,或许他等待的正是他最不愿意接受的答案。

“我们干一票大的,赚他一百万!”我拿过他手中的雪球,直接就扔了出去。

“哈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会答应我的,有我的专业知识,再加上你的那双鬼眼,咱们就是最无敌的‘收尸人’了,走,马上去准备我们的第一笔买卖吧!”叶斯欣说道。

“不过,今天晚上我有活动,咱们明天吧。”我说。

“没问题,多久都奉陪,走,先去喝酒!真他妈的冷啊!”叶斯欣跳上了车。

9 鬼影增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全球经济的影响,现在的黑道砍人也都有些萎靡不振,当初那些年,我每天都要去收拾那些倒在地上的尸体,几乎是忙不过来,可是现在呢,一星期只有两三场架可打,而伤人的也只有那么一次,很多时候,根本没有人死,最多骂上两句就完事了。

这一夜同样如是,因为下雪,地滑,天冷,约好的双方械斗就这样的取消,我也从有事,变成了无事。便和叶斯欣一起去那间奇怪的村屋探个究竟。

一路上我沉默不语,看着叶斯欣那意气风发的笑容,却不忍将少西的威胁告诉他,因为所有的事他都不知道,还以为那钱是我个人借给他的,既然他已经选择离开了黑社会,那最好就不要再回头了,如果那些古董的真的有他所说那么值钱的话,一百万或许可以解决的。

很快就到了育英街,叶斯欣把车停在了‘小黄河’边上,而我还坐在车里发愣,直到他去敲我那一侧的车玻璃,才突然的清醒过来。下了车,我看到叶斯欣提着一个单肩包,里面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塞了些什么东西,便问他是什么。

“这些,是一些科学仪器,还有保命的东西。”叶斯欣说完就拿出了一把点45。

“点45?这可是军方用枪啊,你怎么搞到的?这可是犯法的!”我说道。

“荀哥,这些小事就不用你担心了,总之我保证不会出事就对了。”叶斯欣说道。

“但是咱们是去挖坑,带这枪干什么?难道你用来打鬼吗?”我说。

“习惯了,不带着这东西,我心里就不踏实,我们搞勘探工作的,总是会进入那些深山老林,没准什么时候就会遇到野兽的袭击,带着枪也是以防万一的,虽然说这里不会有熊瞎子,但我还是觉得有准备的必要,放心吧,不会派上用场的。”叶斯欣说着就将这枪安装上消声器,而后塞进了自己的后腰。

顺着我昨天的路线,两个人就这样走进了那个村子,积雪已经将那些垃圾覆盖,变成了一个又一个鼓起的白色小土包,那些恶臭的味道也闻不着了,却也是省下我不少麻烦。

天上的雪已经停了,只不过气温因为这些积雪变得有些低,吹起的冷空气,让我不自觉的把身子又蜷了一下,领口拉高,同时把手缩进了袖子里。但我有点后悔没有戴帽子,头皮有些发紧,耳朵都已经麻木了。虽说这里属于中原地区,并没有东北那样的寒冷气候,可是这场突然落下的雪,着实的将气温拉下了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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