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9-12 13:35:08 字数:1616
路放鹰正准备纵身跳进黑洞——宇宙通道,他决定回异星故乡去看一看,钟馗突然又对他说了些很奇怪的话:
“据我的部下报告,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会有很多来历不明的人闯进宇宙通道里面,穿越了时空,可是这些人并没有掌握如何来去的方法,所以都是一去不回来的。”
路放鹰道:“时光隧道,无疑是地球上存在的众多神秘现象之一,用现在地球上面的实用科学知识根本就无从解释,所以,地球上的人们以不可知现象来界定它。”
然后他哈哈大笑了起来:“什么时候有空,我也来一个时空旅行吧!”
钟馗道:“哈哈!‘时空旅行’这事,随便你喜欢吧!其实,时光隧道只是宇宙通道的另一种功能。而宇宙通道的原理,其实就是:改变时间速度、达到一定的物体运行速度等几重因素,任何物体便可以从一个空间到达另一个空间。这个原理,我想你应该也知道的。”
路放鹰点点头,道:“不错,我知道!”穿梭于过去与未来,对身为超人的他而言,只不过如打开一个房门那么简单,来回都自由。
地球上的科学理论认为——对于地球来说,以第二宇宙速度(11.2km/s)来飞行就可以逃离地球。但对于黑洞来说,它的第二宇宙速度之大,竟然超越了光速,所以连光都跑不出来,于是射进黑洞去的光都没有反射回来。地球人类的眼睛看着黑洞才看不到任何东西,只是黑色一片。
而铁马星人却知道,光的速度比黑洞慢,所以被吸进去,当速度比黑洞快时就可以穿过黑洞边缘。他们还认为只有微子(小于黑洞原子,且小于普通原子)才能进入黑洞而不被撕碎,又平安无损。
“我去也!”路放鹰一跃,飞快进入了在隧道土壁上面暴露的那个黑洞天体。
他的身体飞行超过了光速,顿时化为一团微子,这微子小到能在分子这样的微空间中穿行,它们穿过黑洞中的反空间,转移到了铁马星上。
而黑洞中无限的庞大能量,已自动把路放鹰被分解成数以亿计的微子单位,重新组合!没有“力场封闭”的阻隔,路放鹰那一身飘渺的微子,当然被极成功地,又组合回一具电子肉身了!
任何人从生到死,都在和“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打着交道——
一座宏伟壮观的建筑物,可以被人们在一夜之间拆成在地上到处散落的块块石砖,然后又按着新图纸,重新砌起另一栋高楼来。一架机器被拆卸成一个又一个的零部件,再进行重新装配,仍然具有原有的功能。
路放鹰从一开始进入宇宙通道,就感觉自己浑身龟裂——像一栋房子被拆散,像一具机器散架,像一块晶片四分五裂了。
在最后,他当然成功从地球瞬移到铁马星。
路放鹰——现在是一个十足的地球上死人,却是正常的铁马星上无心人!他早已失去生物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生命形式被分解成一种原始的蛋白质存在,蛋白质停止了通过新陈代谢的作用,不再跟周围的环境进行物质的交换。
他身体上的生物电流也已暂停,神经活动与肌肉活动,均不伴随着微弱的电流和电位变化。
他是无心人的体质,完全靠能量来运行身体机能,所以才不会腐烂了肉身。实际上,即使一个地球人类,在宇宙太空之中,就算他已失去生命,也不会导致身体腐烂。因为通常说的腐烂是指微生物的分解,而微生物的分解需要氧化剂,可是太空中并不存在大气,是没有任何氧气的。
如果没有了氧气之类的氧化剂存在,尸体中的蛋白质核酸等物质会失活,产生不了一切作用。在宇宙,除了缺失氧气不能将尸体组织(蛋白质等)分解外,还有另一个条件不能分解尸体!
就是宇宙的温度,宇宙中的温度平均为-273度(即绝对零度)。在这样的“严寒”中,任何微生物都会处于“休眠状态”,新陈代谢活动几乎没有进行,也就不会分解尸体。
在低压的情况之下,悬浮在太空的尸体可能会有一定的脱水,变成干尸。不会变成冻尸,脱水的尸体不会结冰,只是会变得体温很低。
太空中的尸体可能会按照某一轨道转动,自身也可能自转。还可能会被其他物质的引力俘获,和其他天体融为一体,比如太阳。宇宙不会管它是尸体还是大便,都当元素平等的来对待。
——这就不是腐烂了,也不同于化学中的分解,而是一种核反应。
“啊!终于回到故乡了。”这个时候,路放鹰双脚站在铁马星的大地上,深深呼吸了一下子。
后记
更新时间2012-9-12 14:11:41 字数:2033
自从我驱车到市郊探访老友时偶遇“尸王”路放鹰,与他结交以后,我就时常要跟人提起宇宙尸王的故事。
每次,刚听完的人们总要问我,为什么尸王回到铁马星以后,就没下文了。
我说,我只知道路放鹰如何丢了自己的地球生命,并且来历如何——它前世为铁马星009号,以及那具电尸如何形成。
然后,还是有人这么质疑:“既然你们是彼此间无话不说的朋友,那么它在铁马星上的经历,应该也告诉了你吧。”
我说,在我讲到尸王009号的来历时,也同步详细的说明它家族里的恩怨情仇——父亲惨死,伯父无奈;那么做为尸王,它在铁马星上的怨与仇绝对多于恩与情。
生老病死本都是悲,这个世上的悲剧已经有这么多,一个只喜欢笑不喜欢哭的人何必还要告知别人,在异星多出一件总让人流泪的悲剧。
尸王无疑坚强,我也很喜欢笑。
听到这里,已经有人恍然而悟——
尸王为报父仇一片腥风血雨,一路必然崎岖,毕竟连身为宇宙大帝的伯父当时都无奈,因为还有个反宇宙大帝……
更有人悟得比较透彻:尸王在报完父仇之前,就是一个悲剧,而到目前为止,尸王应该还没有如愿。
我问他们,尸王胜了又如何?败了又如何?其父死不能复生,注定悲剧。
附记:尸游
——之一
正是一年的夏季。
众所周知,在夏天,天色一向黑得比较晚。
已是日落西山,天色却仍然有些亮。直到差不多又过去一小时,凉风吹拂大地,气温降低,夜色总算姗姗来迟。
现在这个时候,天风城人民医院内。
天气实在闷热,在室内尤其令人觉得闷;病房之中虽然打开了空调在调节室温,可是,希望透一透气的病人们,还是喜欢走出房来、吹一下自然界的风。
医院里,一栋楼房的一侧,在各处阳台站着一些留院观察、治疗的病人,这栋楼就是住院大楼。
夜幕下,等群星升起,住院楼上的各阳台,出来透气的病人逐渐的少去。
五楼阳台上,一个病人兀自扶着护栏在发呆,早在一小时前他就站在那里了,那时候还是漫天的落霞。
楼下的一块空地上,一群比此刻的夜色还要黑的乌鸦吵闹良久,骤然被晚风吹起;它们纷纷张开大翅膀,默默地飞往另一处所在。
等鸦群远飞一会,“呯”一声巨响,也不知什么重物落地了;却是五楼的那个病人已不在阳台上,此时正脸对着泥地,头颅破碎,脑浆溅在四处。
大鸟归巢时,不知是否有晚归的人。
借着朦胧月色,我脚步稳健飞快走在路上,正赶夜路,我的目的地是天风医院住院楼的第三层某间病房。
我的一个远房亲戚,这些天因为不小心造成鼻梁骨折,而住院正准备做手术。我这个时候来,当然是探望病人的。
我已行走在住院楼底层的附近百米外,却看见不远处——就是住院楼底层前面的空地上有绿光闪耀开来,如车灯忽然之间打开又熄灭。
这一片诡异的光线色彩,这一阵诡异的动静!
我的胆子虽然一向比较大,这时也不禁有一些身体发寒,前面究竟有什么不明物体呢?
虽然心里发虚,我脚下却根本就没有停顿,反倒加快了步伐。估计是我那无边的好奇心,居然战胜了恐惧的心理……
距离只有10几米了,却听在那一片地面发出了一阵微弱的呻吟。
是不是鬼怪?难道它在叫?我暗中思忖:应该不会是鬼在叫,因为那个声音听起来其中很是痛苦。
我却忘了,鬼要是吓起了人,也会装模做样的痛苦。
已越走越近,我猛然看见了一个恐怖的回身。
不错,回身!在回身的是一个僵尸模样的怪物,它倒是没长獠牙,但脸色青白,没有一丝活人气息,眉毛也掉光了。
就是这么一张惊人的脸,却又在闪闪生光,白光。夜色下,就好像有一个手电放在脸部的下巴上,惊怖模样令人一览无遗。
我被吓得不轻,不过很快的心静下来,因为我发现自己竟然认识这个怪物。
“尸王!”我在招呼它,而它正是宇宙尸王路放鹰。
尸王牵动了一下嘴角,似乎含笑看我,然后在喉咙里冒出嘶哑的声音:“这里躺着个轻生的病人,他跳楼使头部落地,本来已到阎王那里报到,而现在不过是昏迷状态。”
我知道这其中的转变原因,当然是尸王动了手脚。
——之二
他从四岁开始失明,至今已在黑暗的世界里,度过了十七年烦闷的生活,现年二十一岁。
心情有些忐忑的他,现在要去复查。因为,他被进行眼角膜移植手术,已过去一段日子。
一间房,四周的百叶窗都被拉上,室内的光线变暗了。在一片朦胧中,房间里站着两个人,还坐着一个人。
他们身份,分别是主治医生、护士,病人。
坐在那轮椅上的病人,也就是他,叶风生。
“叶风生,现在你的眼睛还蒙着最后一条纱布!被拆下前请先做好心理准备,等会你睁开眼睛可能会感到疼痛。”
叶风生吐出一口气:“我想我早就准备好了!”
疼!
黑暗,依稀有小片的光亮,很模糊;过一会,亮光范围没有扩大,反倒消去……
为什么?不要啊,叶风生看着亮光的远去,心焦了;他似乎身在一个黑暗狭长的通道里,心急着要跑出去。
医生在叹气,按住叶风生肩膀的护士也已经不停的叹息。
叶风生却忽然顿住刚才一直在动的身子,他的眼睛瞪大了,看那个眼色,似乎见到了什么万分古怪的东西。
边上并没有人注意到他眼睛的变化,倒是护士只注意到他身体已安静下来。
叶风生是看到了一张脸,事后他说,他只能记住这张脸,因为这张脸太特别了,跟死人一样没有血色,而且没有眉毛。
这张脸的主人,当然是那个尸王。
【电尸飞-完】
一、白发黑衣
更新时间2012-9-12 14:18:41 字数:2832
闹市,一个菜市场前。
起风了。
此时,并非秋天!风却像是秋风,老是吹起。
一阵凉嗖嗖的微风也不知道从哪里轻轻窜了出来,一下卷起了这附近地面上一些细碎的物件。
一个白发苍苍的黑衣人悄然站在菜市场前,站在风中,那具身体挺得笔直,显得很有精神。
这个时候,这个白发人的一只手随意地往上一挥,捞住了浮在半空里的一片败黄菜叶;他把这片枯萎的菜叶子控制在掌心里面,用五根手指出力捻烂了。然后,便忽地叹了一口气。
这一声叹息,令人听了心情顿时就变得很沉重。
周围,风越吹越大,不一会竟然已呼啸起来。
此时,黄尘已漫天……
这白发黑衣人捏碎枯菜叶之后,身子已逐渐走远,那背影慢慢模糊了,最后消失在闹市、风中。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人,又去了哪里。
这里,是一片树林子。
林子中郁郁葱葱,有许多古树参天,所以就自然看得出这一片树林是老林。
在树林前,一块空地上,有一个人。
是先前那个呆站在菜市场前的白发苍苍的黑衣人!白发黑衣人正在走路,快速走动,一双脚的脚跟却始终不落地,只是脚尖不住踮着地面,看上去好象是小偷半夜在行动,害怕惊动了什么人。
他又害怕惊动了谁呢?青天白日下,在如此空旷的地方要如此的鬼祟?
自古有话说:“相由心生”——
从行动上看来,这时的白发人似乎不怀好意、心怀鬼胎,但只要仔细去看其容貌,却绝对见不到一脸贼眉鼠眼、尖嘴猴腮的小偷相。
只见这人虽然一头白发,模样却极年轻,一脸光滑的皮肤,长得眉清目秀。想来他可能只是为了追求时尚,才把一头乌黑头发染色变白的。这个人的样子实在很好看,确实眉清目秀。“眉清目秀”只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要想清楚地描绘出其容貌,还得更加具体地说明:
他一张国字脸,一对弯弯的眉毛,一双发着光的大眼,眼睛下方一副朝天的鼻子,显得极有性格。鼻子下面就是嘴巴,构成这张嘴的两片嘴唇犹如两片柳叶,看起来小巧可爱。
——这是一个男性,样子却长得和一个女人一般秀气!他是谁?到这个树林里来到底要干些什么?
没有人知道答案。
眼下,行动神秘的白发黑衣人,身形最终消失在一株槐树的旁边,隐没入树林当中。
几个小时之前,在白发黑衣人的身上,发生了一个小故事,几小时前的香港“中环”——
在中环区的一条大道上,有许多的行人,行人们谈笑着且走动着。
一排摆放在路边的石头凳子上,坐着三个人,两男一女。
这三人正大声说话,似乎在不停争论些什么。有许多的行人路过他们身边时,都纷纷停下了脚步愕然以对。行人们见到这三人之中有个白头发的黑衣人反应尤其强烈,他已是口沫横飞,满脸通红!
他非常大声讲着话,甚至连远处都有些行人从他的口里零星听到了几个词:“王花”,“约会”,“分手”……
实际上,这白发黑衣人叫的整句话是:“王花你这贱人,竟然敢背叛我,在这里约会、偷汉子?好吧,今天我们就分手!”
“王花”,是三个人中那女人的名字。王花这个女人,随便一眼看去就有点水性杨花。这时候,她把一只手放在旁边一男人的胸膛上,一脸媚态横生,嗲声叫:“分手?好啊,你滚吧,可以滚了!打你还怕脏了我的手呢。”
白发人顿时气得七窍生烟,他卷起衣袖子便要上前去用手抓起王花的头发,使劲抽她几个耳光!
王花见他愤怒无比,似乎快要失去了理智,于是心里也害怕了,猫着身躲在旁边那个男人的背后,不再嚣张出声。
旁边那个男人是一个小白脸,十足奶油,其实他比王花还要恐惧,他内心惊怕地望着白发人,浑身哆嗦着叫:“你想干什么?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就当做分手费用好了。”
白发人却怒极反笑,叫道:“哈哈,谁要你的臭钱!”他一边叫,一边已纵身扑上去,拉扯住这对可耻的“鸳鸯”,挥拳飞腿。
很快,小白脸的半边脸已被打黑。而王花也狼狈得不像花了,像只母鸡,被抓落了些许的鸡毛,但见她乌黑发亮的长发已有好几束掉在地上。
突然,“喂,你们干什么?都呆在那里不要动,警察!”
——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来,在几米外响着。
白发人一怔:“警察?”他在慌乱中一瞥,见到一个身着黑色牛仔衣裤的青年人正往自己这边急急跑过来,这敢情是个便衣警察。于是,他只愣在那里几秒钟,就完全反应了过来,撒腿就跑开了。他,是十分害怕和公安打交道!
跑出几十米,甩下了便衣警察,白发人百忙中回头去看,见到王花和小白脸此时已互相搀扶着,站在一辆崭新发亮的“劳斯莱思”牌轿车前,正准备上车离去。
劳斯莱思啊!随便的一辆,不管是哪个系列中最低档的,都需要上千万的人民币,难怪王花会舍他而去。看着名车,白发人的心跳似乎停顿了,体内的血液似乎被一下子抽出体外,抽了一个精光!
于是,他的人生经验又多了一条:这世上并没有穷人的爱情,只有有钱的人才可以买得到爱情。
不觉中,他的人格扭曲了,人生观改变了,他在心底呐喊:“我要钱,我一定要发财——有钱才能拥有一切!”
白发人的心已凉透了!就如冰块。
——他很悲观绝望,恨自己的没用。但是一股暖流又骤然涌上了他的心头,因为他突然想起了一个人来。
一个老人。
这个老人是他的朋友,相交多年的朋友。不知怎的,在这一刻,这老年朋友虽然并不在他的身边,却在无形之中给了他温暖与光明。
他正想起老人经常对自己说的一句话:“如果你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困难,就一定要来找我帮忙。”白发人的脑子里回忆着这句话,耳边似乎又响起了老人那无比爽朗的笑声与话音。
他口中喃喃着:“朋友,这才是朋友……”心里面煞是暖和,想起刚才在街上与王花的争执,他不由得又咬牙切齿地嘟哝了一句:“我要发财,一定要发财。”然而发财是一件难事,至少对他来说是一件挺困难的事。
“发财?困难,天大的困难!”他使劲晃了晃那颗有一点胀痛的脑袋,神情显得很沮丧。
他现在已有了困难,也想起了老人常常挂在嘴边的那一句话——“如果你有什么解决不了的,请一定来找我帮忙。”于是他就决定自己马上去找这个老年朋友,好好谈一番心。
相交多年,他当然很清楚这个老年朋友住在什么地方。
那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可是,这老人本身也是一个怪人,超级的怪。
那地方是中环区一座大山上的一片森林,森林无名。怪老人住进去之后,便给森林起了个古怪的名字,叫:“同花林”。
玩扑克牌的人基本上都知道:“同花”是梭哈中一种好牌的名称,同花杂牌与同花顺都是好牌。这老人为何以牌名来称呼自己的住处呢?莫非他是一个赌徒?
白发人此时已走在同花林中的石头小道上,他飞快行走,两脚的脚跟却始终不着地,轻手轻脚,犹如一个小偷害怕惊动了什么人似的。
他确实是害怕惊动了这位老年朋友,他知道自己这个朋友的年纪虽然大了,耳力却还是超常的灵敏,灵得甚至惊人。
要知道这个老人正是叱咤香港赌坛无数年的“赌邪”何来风,其耳力竟然发达到即使身在公路上,也能听清一百米以外洗扑克牌的声音。
但白发人又为何轻手轻脚,害怕惊动了这位“赌坛老邪”呢?只因他此刻虽然有心与何来风老人见面,却还是很不想前去拜访,他极不想让老人知道自己有了困难——由于求财心切才向他老人家求助,思想一下子显得十分矛盾。
他犹豫着,不知道自己是否该打道回府,在没有打定主意之前,能做到的只是尽量放轻脚步。同时,他在脑海里回顾着一幕幕的画面——他与“赌邪”何来风初识的那一天!
二、赌坛雌雄
更新时间2012-9-12 18:52:40 字数:2304
那一天,是四年前秋季的某一天。
出身卑微的白发人,当时在香港花月度假村里一个酒会上做侍应生。他选择这个工作的原因,主要是想借机接触上流社会,一睹香港各界风流人物的风采。
就是因为他有了这个动机,才有缘与“赌邪”何来风相识结交。
四年前——
香港,花月度假村。
花月度假村的花月大楼,里面有度假村里最豪华的酒店夜总会,这里灯火通明、金碧辉煌。而大楼其中的酒店套房,就住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富商。
花月度假村——这里不仅仅是度假乐园,同时也是香港高级的一家私人赌场。赌场的设备齐全,在此进出的均是香港各界的上流人物,商贾大亨。
何来风,便是这里的常客。
在夜总会舞池的一个偏僻角落里,“赌坛老邪”何来风身着毛料西服蜷缩在沙发里,双手慢慢抚弄着一只透明的高脚酒杯,漫不经心。在幽暗的灯光下,他两只冷傲的眼睛正忽闪忽现!别看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这里谁也不敢轻视他。
度假村里,现在在举办一场鸡尾酒会,这是准备接待一位威震美国拉斯维加斯赌城的金发碧眼女子。
何来风,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
在这里很少有人看过他赌牌,只知道他曾经胜过本地赌神高进,也有人听说他打败了台湾赌王,反正真正看过他赌牌的人寥寥无几。其实,许多来度假村的人真正的目的并不是来玩牌,而是为了一睹这位赌邪的迷人风采。
——何来风中等身材,平头,相貌平凡无奇,唯一长得有点特色的是那一只鹰钩鼻。
这鼻子看起来好象永远都在探索着什么,似乎企图摄人心魄。这样的鼻子,无疑给何来风平添了许多的男性魅力。
虽有如此霸气的鼻子,何来风的脸上却有一对弯弯的卧蚕眉,眉毛线条柔和,直垂到了眼角,一眼看上去就很慈祥。据有关相面书的记载,拥有如此眉毛者,寿命必长。
以往平静的夜总会在何来风的眼里,今天已不再平静,他似乎预感到那位美国女子的到来夹杂着一股风雨,而这股风雨正向他扑面而来。
“听说,酒会这次招待的女人是美国赌仙?”
“是的,她曾经席卷纽约所有的豪华赌场,并且在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引起一场轰动。”
“哪里是轰动,简直是暴动!她不仅赌技超人而且国色天香,肤如凝脂、美若天仙,美国芝加哥黑手党的一个头目还同纽约教父儿子发生火拼,目的就是为了她艳丽的玉体!”
隔壁酒吧台上,一个相貌有点女性化的白发招待生,同其他招待生在谈话,谈话的内容引起了何来风的兴趣。
就在这时候,酒会上的人突然全部安静下来,大厅里顿时显得空旷而落寞。
只见这时候,从楼梯上漫步而下一位身穿黑色夜礼服的高挑女人。在她的脖子上挂着闪烁不定的钻石项链,那金黄色的长发则优雅地盘在她头顶,显得格外的雍容、高贵。
大厅里金黄色灯光映衬着她一身,令她愈加神采奕奕,风姿绰约。
“诸位,这就是美国赌仙——千瑚小姐。”赌场老板天哥向他的朋友们介绍着!这位千瑚小姐朝大家冷漠地点了点头,在人群中淡淡地巡视。
何来风正在一边默默喝他自己的酒,并玩弄着手上的雪茄。
天哥带着千瑚走向何来风:“阿瑚,快,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香港赌邪——何来风老先生!”
“风老,来,我跟你介绍一位朋友。”天哥又拍拍何来风的肩膀,“这位千瑚小姐,她是美国赌坛上公认的——赌仙!”
“久仰,久仰。”何来风转身从沙发上站起来,富有教养的客套着。
“来风老哥,千瑚小姐就交给你了!希望你们能够玩得开心。”天哥步履稳健地走出了大厅,自己忙别的事情去了。
千瑚在妩媚地笑语:“何先生——‘赌邪’的大名我早有耳闻,不知道今天我有没有机会向你领教一下?呵呵。”
何来风轻笑了起来:“千瑚小姐,你要向我领教,我不敢当,但如果是切磋一下那倒是可以的!”
千瑚道:“何先生,你真谦虚,那好,咱们就互相切磋一下吧!”千瑚完全没想到:赌邪何来风竟如此爽快就接受了自己的挑战。
其实何来风只是好赌成性,每当见到一个赌中好手,他都会忍不住手痒难当,就好象烟的瘾头发作了。另一方面,他也想看看这位赌仙的技术到底怎么样,是否浪得虚名,是否高超到了传说中那个骇人听闻的地步。
花月度假村和香港其他赌场一样,除了几间赌博大厅,都另有几间环境清静的小型赌室,这种地方一般不对外营业,只提供给赌注较大、不换筹码直接使用现金或兑换支票的豪门贵客。
一间空无一人的赌室,充满着临战前的寂静。
室内一道绘有花草鱼虫的绢绸屏风,立在北墙下,屋子中间放着一张绿绒台桌,两把软靠皮椅子。片刻,从屏风两端分别走出一男一女。
那丰腴华丽,具有浓郁贵夫人气质的女郎就是“美国赌仙”千瑚;而身着灰色毛料西装,脚蹬黑亮皮鞋的潇洒老人是何来风无疑。两人身后,各跟着两名保镖。
这时,从屏风后面又鱼贯而出五位年纪都在四十至五十岁之间的男人,他们都是香港的各界名流,花出巨资买来“门票”以观战者的身份出现。
花月度假村的老板天哥走到绿绒台前,清了一下嗓子,宣布比赛规则:
一、按照香港赌界规定,赛事以三大局定胜负,三打二胜,最后赢两大局者为胜。
二、三大局分别是“漫天红霞”,“顺发”,“梭哈”。
三、为防止出老千,每赌一局换一副牌。
四、千瑚小姐和何来风先生的这场赛事,赌金以美元计,共计一千万美金,赌金完毕可以无限度升级。
千瑚与何来风相互对视一阵,都没有对比赛规则提出任何的异议。
“首先——”天哥朝两个充满自信的对手望了一眼,中气十足地说。
“请两位定局!”他再次望一望隔桌而坐的两位对手,伸出了右手,“我手中握有一枚硬币,”说着摊开了手掌伸到左边的千瑚面前停留一会,接着又摊到右边的何来风面前,然后说道:
“由客方千瑚小姐选择。”
“正面!”千瑚轻声道出两个字。
“那么,”天哥转过脸,“何先生自然是反面了。”
等何来风点头应允后,他就把硬币往空中一抛,只听得“当”的一声微响,硬币划出一条光线坠落赌台。
“反面,由何来风定局。”
何来风:“顺发,漫天红霞,梭哈。”
“赌赛正式开始——”
三、各显牌技
更新时间2012-9-13 12:19:09 字数:2588
一位穿着黑色三点式泳装的发牌女郎,举起她的粉臂,分开纤纤十指,亮一下手背手掌,然后从赌台右边一个招待生手上拿着的盘中取出一副扑克,熟练撕去了封条,快速抽出牌、洗牌。
那招待生的相貌有些女性化,白头。
发牌女郎牌洗得很华丽,十根手指在灵巧地动弹,扑克牌则刷刷翻飞,从两边均匀插进对面的空子。然后她的两手一合,扑克牌又刷刷地合在一起。她洗了三次之后,手掌朝绿绒台上一抹,扑克牌背面朝天,在赌桌上被拉成一条弧线。
“顺发”是东南亚比较流行的一种玩法,每人一次发足三张牌,然后一次性下注,最后亮牌比大小,谁大谁胜。三张大小紧连的牌称为“顺发”,三张大小同样的牌叫“三条”,“顺发”胜“三条”,“三条”胜“对子”,“对子”胜“烂牌”,最后若双方都为“烂牌”则比点子大小。
女郎开始发牌,她将数次洗搓的牌,一张一张交替着在每人面前用铲子推去三张。
何来风先开口下注:“两百万。”
“加两百万。”千瑚看完牌后,微笑着把牌放在面前。
“再加两百万。”何来风不动声色。对方押的注已有六百万,所以千瑚不禁犹豫了——
到底他是什么牌,竟敢如此嚣张?
她再次举起自己的牌:红心“K、Q、J”,这样清一色的顺发,照说是很难凑成,难道他会比我还大?会不会是虚张声势,想逼我扣牌?
千瑚的一丝犹豫,完全没有逃过何来风那双机警得如狐狸一般的利眼。
“跟。”千瑚不禁狡猾笑了笑。
“我再加。”何来风又再次甩出了两百万!此时,他押的注已有八百万之多。千瑚忍不住有些胆寒,她扣牌不甘心,再加又不行,犹豫了半天,喊了一声:
“敲!”
双方亮牌。
只见千瑚的牌是:红心“K、Q、J”,何来风的牌却是:黑桃“K、Q、J”!
纸牌规矩:黑桃大于红心、梅花、方块。现在,虽然两人都是清一色的“K、Q、J”,但何来风的黑桃偏偏就比千瑚的红心大。
千瑚的面前只剩下两百万美金了,她的脸上却还是泰然自若、无风无浪。何来风一派大将风度,彬彬有礼地对千瑚点点头笑:“对不起,千瑚小姐,承让了!”
“好,第一局何来风先生胜千瑚小姐,第二局‘漫天红霞’,请双方下注!”
“漫天红霞”赌的是赌技,完全不是靠运气。所谓赌技,即:眼功、耳功、手功、脑功。当然更需要的是记忆力,速度和定力。
赌“漫天红霞”,需要赌客首先下注。“两百万。”千瑚把全部赌金都压上。
“四百万!”何来风见千瑚面前已再没有赌金,便笑眯眯地故意抬高赌注压住她。
千瑚似乎被激怒了:“什么啊,以为我没钱玩了?天哥,什么都可以赌么?”
天哥道:“当然,只要你有的,什么都行!”
“好,我就赌我名下的所有资产。”千瑚站起身子平静地望着何来风,随即接过保镖手中的支票本。她的胸有成竹,令所有在场观战的人都有些吃惊。
何来风依然巍然不动:“多少?”
“九千万。”千瑚边说边将签好的支票递给天哥,天哥拿了过来,交给公证人。公证人经过仔细审核后,说了一句:“支票属实,可以作为赌注。”
“好,不亏是拉斯维加斯的赌后,出手不凡,我就跟你!”
何来风从身后保镖的密码箱中,抽出一叠文件。
“这是本人在花月度假村的45%股份,价值约有一亿,请公证过目。”
“属实,开始。”
其实这一局“漫天红霞”要赌三小局,分别是“红霞满地”,“漫天金丝”,“一轮红日”;赌客只有胜了两小局,在这一大局中才算胜……
时间很快过去了一个小时,前二小局双方各胜一局,战成平手。
这是关键的一局——“红霞满地”。
这种玩法,是开赌前分别在两副扑克中抽出大小王牌各一张,然后将一百零六张牌背朝上的摊开,两人迅速找对子,最后谁拿到第二十七对牌(先前每人均有二十六对牌可拿,但最后一对,也就是第二十七对,只有一人能拿到)——谁就算胜。
赌台外走上一位穿猩红色比基尼泳装的小姐,端着金色托盘,托盘上一字排开,摆着未开封的红色金边扑克。这位小姐面带性感的微笑,扭着杨柳细腰,粉臂一伸将托盘送到两位大赌客前:
“请两位选牌。”
千瑚和何来风随意地从十副牌中各抽出一副扔给发牌小姐。发牌小姐接过扑克,将封条拉开,把牌的正面平放在赌台上,随即将两副牌拉成两道弧线。
“请两位查牌。”
何来风一对深凹的眼睛迅速从左至右,从右至左像一台X光扫描机来回在牌面上穿梭,脑子里飞快地闪现着——每个精细图片的具体摆放位置。
大约三十秒后,洗牌小姐将两副扑克牌叠在一起,洗散,将一百零六张牌整齐的在赌桌上摆成一个圆形。
刚刚在洗牌小姐洗牌的时候,两位大赌客都一直在死死观察着所有牌的动向,以及小姐的洗牌动作。
洗牌小姐道了一声:“好,请两位开始。”
何来风和千瑚两个人迅速站起身,四只手飞快地在赌桌上抽启。
何来风沉着稳健一边快速拾牌,一边回忆着,他脑海中无数扑克牌像电扇叶子似地飞转,似乎转得一塌糊涂,其实这些扑克的排列都很有规律。
最后只剩下三对了,现在每人已经挑了二十五对牌,谁先拿到第二十七对呢?
千瑚拣到第二十六对牌,转身去抢最后一对。哪知何来风已将这一对拿在手中,她哑然。何来风扔掉手中的牌,满脸含笑地坐回椅上。
随着他手中的扑克牌似片片红霞飘落在地,谁都可以看清:大局已定!这一局,战无不胜的香港赌邪又胜了美国赌仙,赢得了赌仙名下的所有资产——九千万美金。
在这一大局中,赌邪已经在三小局中前后胜了两小局,所以这一局他胜;再加上先前“顺发”一局赢了,所以赌邪自己也知道:原拟的最后一局“梭哈”已经不用再比试了。因为按照比赛规则“三打两胜,最后赢两大局者为胜”——他是完全赢了。
何来风心情很好,吹了一下口哨。
千瑚却气得脸都黑了,她一对碧蓝的眼珠寒光一闪,顺手往背后保镖的腰间一摸,掏出了一件黑糊糊的东西。
那是枪!
枪。
一柄左轮手枪,要命的枪,想要谁的命?
这柄枪针对的目标,无疑是何来风。
——狗急要跳墙,赌客急了要杀人。千瑚,正是要杀了何来风!
只是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她就动手从后面的保镖身上掏出了手枪。一看就知道:她无疑是一个玩枪的老手,在平时就经常锻炼枪法。
何来风却还是安静地坐在对面的躺椅上,一直没有反应过来。
要是他现在有所反应,也为时晚矣。因为那黑糊糊的枪口,已经被稳妥地瞄准他的眉心!千瑚的变化实在是太快了,才一输牌就立即翻脸——他根本料不到!
一个人被枪指着脑袋,多多少少总会有点害怕的。首先是害怕它走火,其次是害怕那握枪的人根本就动机不良,纯粹要开火射杀自己!
何来风在千瑚握枪瞄向他几秒之后,才完全反应了过来,开始感到心惊肉跳。
“小心!”
一声大喝,一条人影。人影腾空,扑向千瑚。
千瑚一呆,她一呆之后已咬牙要扣下手枪的扳机。
完-恩公小弟
更新时间2012-9-13 15:43:57 字数:2339
那个在空中扑向千瑚的人,这时候又猛地从手里用力飞出了一个物件,那是一个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的透明玻璃酒杯!
玻璃酒杯重重地砸在千瑚握枪的那只玉手上——
“砰~”
手枪在响,惊天动地响着,在场的众人齐惊,纷纷大喊。
响声之中的枪口指向却变了,已瞄向墙壁,枪膛中的子弹无疑便射入了别处。
所以何来风没有流血,没有倒下,他还是安坐在椅子上不动,也许是吓呆了,叫也没叫出一声。他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年轻人,正站在自己的面前,一脸关怀。
他心下感慨了一番:“是这个人救了自己啊。”他仔细去看了看白发人的服饰,认为白发人的身份一定是这个夜总会里的招待生。
看着白发年轻人有点女性化的相貌,他觉得有一点面熟,觉得自己与这白发人应该有过一面之缘。
其实这白发人早在夜总会大厅里就受到了他的注意,当时白发人与其他招待正在谈话,“听说,酒会这次招待的女人是美国赌仙?”
“是的,她曾经席卷纽约所有的豪华赌场,并且在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引起一场轰动。”
“哪里是轰动,简直是暴动……”
当时,谈话的内容一下就引起了何来风的兴趣。
之后白发人听从赌场老板天哥的吩咐,来到了这个赌室中,拿着一个上面放满扑克牌的托盘,一直在旁边侍侯两位大赌客。
何来风站了起来,两眼怔怔望着白发人,眼眶渐渐地湿润……突然他激动了起来,大哭着,哭声哽咽:“小兄弟,谢谢你救了我这把老骨头的性命!”
虽然大恩不言谢,但他还是想多说几声谢谢,只有这样他心里才会舒服点,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将何以为报。他对着这白发人的脸,不停地喃喃着:“也许我该称呼你为恩公!”
白发人背对着千瑚,对何来风微微地一笑,接着脸色一红,显得有 点局促不安。因为这是他第一次面对大人物,一直到现在,他还不太相信是自己救了这个大名鼎鼎的赌邪的命。
沉默良久,终于,他道了一声:“何老先生,不要太客气,你根本不必太在乎是我救了你,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
何来风大怒起来:“难道你以为我是那种有恩不报的小人?”又叹一声:“你又何必妄自菲薄?”
“好,多谢何老先生看得起我!”白发人说完,霍然转身,从赌桌上抓起了一个托盘,脱手而出,扔向背后。
他的背后是千瑚,千瑚一直紧紧握着手枪,还在企图寻找再次射杀何来风的良机,可惜一直都被那白发人挡住了她的视线,使她的凶器不能再瞄准何来风。
白发人扔出去的托盘,黑糊糊的,不停转动,嚯嚯有声,犹如一道飞天的凶悍黑龙,最后沉沉砸中千瑚握枪的那只白手。
何来风的第二次生命危机,又被成功解除。
白发人一个箭步,跃向那只枪掉落的地方,拣了起来,省得又被千瑚拿到手里再胡乱行凶。接着他走到千瑚的身边,也没把枪膛内的子弹匣扣出来,就指住了千瑚的脑袋,冷冷道:“当别人用枪指着你的头,你的感觉是怎样的?请你告诉我。”
千瑚失声尖叫:“别杀我,求你不要杀我!”却哪里还有一副纵横美国赌坛的赌仙气派?
何来风见千瑚自从赌输牌之后,就不厌其烦总是要射杀自己,不禁怒气上冲。他暴跳如雷冲到千瑚面前,大喝:“让老子一枪打爆你的鸡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