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君和郑天开车回去的路上,他问郑天今后有什么打算。郑天说:“前路茫茫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反正今晚只能到你那里住着先了。我现在一无所有,寸步难行,可能又得干回老本行。”
“哪行?”
“就是抢劫啊。”
“有没有胆量去干杀人放火的事?”
“抢劫和杀人本质上都是犯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区别,真把我逼急了什么都干得出来。”
“目前就有一个你杀了他会得到很多钱,而且这个人不难杀,是一介女流之辈,可以说财富是唾手可得的。”
“好啊,你说得真让我心动,你是怎么知道的?”
“是一个神秘人花钱请我去杀人,如果你能帮忙的话我分给你二十万吧。”
“哇,二十万,对我来说那可是天大的财富啊。我做梦都没梦到过这么多钱。不过请你杀人的那个老板是何许人也,信不信得过?”
“人我不知道是谁,但绝对信得过,定金我都收了。”
“那就好,你说吧,杀谁,让我去干掉他,别的本事我没有,杀人我倒是挺有把握的。”
当王剑君说出“刘芬芳”这三个字时犹如平地响起了一声春雷,把郑天雷了个外焦内嫩。
“什么?我没听错吧,怎么回事她,我还以为她是你女朋友呢。”郑天用一副被雷住的表情问他。
王剑君说:“他不是我的女朋友,我的女朋友另有其人,她只不过是我登上财富的垫脚石,怎么样,这个人不难杀吧。”
“难倒是不难杀,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杀那么好的人,还真不忍心下手呢,如果是那些大奸大恶的人,即便没人出钱我都想杀掉他,多卑鄙的手段我都使得出来。”
“唔,君子所见略同。但不是什么事情都能解释为什么的。那又为什么我们是穷人呢,还穷得叮当响。别人开名车住豪宅的时候我们还得露宿街头呢。现在难得有一个咸鱼翻身的机会,要是不把握以后就没了。”
“好吧,那我们干完这一票就金盆洗手,从此投身到慈善事业当中去,以弥补我们的罪过。”
“真不愧是我的好兄弟,咱们的想法太一致了,年轻人犯点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放心大胆地去干吧。”
他们聊着聊着,汽车就已经开到了那座废弃的化工厂的路段,两人都沉浸在幸福的畅想里。在经过一个弯道的时候郑天突然大叫一声“不好,快闪啊。”边叫边帮王剑君拨了一下方向盘,汽车突然快速转向撞上了路边的大树。幸好王剑君反应还算灵敏,及时紧急制动才没有造成车毁人忙的局面。车头只不过是轻度碰伤而已。王剑君一脸惊恐地问王剑君刚才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看到了什么异常现象。
郑天惊魂未定地说:“刚才我看到有一辆卡车突然从路边窜出来,眼看就要撞上了我只好推了一下你的方向盘,真是太险了。”
王剑君说:“刚才前方明明是没有任何东西的。不过也怪不了你,这个路段邪门的很,经常会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让我吃尽了苦头。”
“我敢确定我刚才看到的绝对不是幻觉,真的有一辆卡车冲过来,而且车上一个人都没有,真是太瘆人了。”
“不过不要紧的,你慢慢就会习惯,你看我们现在没事啊。不经历艰险怎么能发财,就当这是天神在考验我们吧。”
“唔,我也记起了以前读书时曾学过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之类的名言。”
“忘了告诉你,杀掉刘芬芳是要选择地点的,雇主指明要在那间废弃的化工厂里结果了她。够刺激吧。”
“没关系,只要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就行。那间废弃的工厂荒地那么多,正是毁尸灭迹的风水宝地。速战速决,明晚你把她约到化工厂里,我提前在那里等着,她一来我就直接送她上西天。”
“哈哈,很好,事成之日就是我们富贵之时。”
他们怀着美好的愿望回到了家,正想沉沉睡去进入温馨的梦乡之时郑天忽然对王剑君说:“奇怪,今晚我吃了那么多的东西怎么一下子肚子就空空如也了,消化得可真够快的,难道我的肚子变成绞肉机了。”
王剑君说:“我也是这样。我也搞不清楚怎么每次去到刘芬芳那里吃东西消化得都特别快,一回到家,饿得特别厉害。我猜应该是她那里的菜酸料较多,特别能助推消化。”
“哎呀好饿啊,看来要弄点东西吃才行。”
于是两人又泡了包方便面吃,半饥半饿地度过一整个晚上。
日落星起,又是一天傍晚。王剑君来到刘芬芳的家里邀请她出去散散步。他本以为要花费一番口舌劝说她才肯答应的,谁知她非常爽快地答应了,还说在家里闷得慌,早就想出去走走了。于是乎,他们肩并肩一起沿着那间废弃的化工厂走去,大约二十多分钟之后就能到达那里,然而郑天已经在那里等候着了。
郑天到达化工厂后觉得无聊,便四处走走。这里的确够荒凉的,诺大的一块地,只有零星几栋破旧的楼房,杂草众生,还有几座小山一样的土堆。他不禁感叹道,这真是理想的杀人场所啊。忽然他看到有个人影闪到了一座土堆后面。从土堆上面看只看到黑黑的头发“是谁躲在那里?”他喝问道。没人回答他,四周还是死一般寂静。他火了,认为是有人想和他搞恶作剧。他一把抓住那个头发,用力一扯,扯出来的竟然是一个女人用的假发,这里确实没有其他的人。他的心咯噔大跳了一下,想不明白这么好的假发为何会落在这里,而且照刚才的情形看,那假发是悬浮在空中的。他连忙把那假发扔了,心有余悸地朝另一个方向走去。走了一会儿经过一个大树,怪事发生了,一团假发从天而降,刚好落在了他的肩膀上。他刚开始还以为树枝断了跟他擦了一下肩,等他扭头看到的是刚才被他抓过的假发时吓得大惊失色,慌忙拍掉假发,失魂落魄地四处乱跑。这里太诡异了,他只想逃离这里。忽然间,从破旧房子那边传来女人的笑声。跟刘芬芳的声音有几分相似。他惶恐的心瞬间转为喜悦,他等的就是杀掉刘芬芳的这一刻。他摁了摁裤兜里的匕首往笑声的方向跑去。在一处墙角里,他看见有一位穿着血红色的女子背对着他蹲在地上,看身形的确跟刘芬芳一样。他掏出匕首,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打算从背后出其不意地捅她一刀,让她死也不知道是谁干的。可是他掏出匕首之后那女子的笑声就改为了哭声,“呜哇呜哇”的极其悲惨,世界上再也没有这么悲惨的声音了。他先是一怔,接着头皮发麻,拿匕首的手也颤抖不止,险些拿不稳。好在那个女人始终背对着他,好像不知道他的存在。因此片刻之后他又不害怕了,悄悄走到女人身后,举起匕首,喊道:“刘芬芳。”那女人突然回过头来看他,就这一瞬间他僵住了,举起的匕首也滑落在地。他无法动弹,因为那女人回头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一张无比狰狞恐怖,眼珠挂在脸上的鬼脸。他惨叫一声后失去了知觉。
王剑君和刘芬芳刚好走到化工厂那里就听到了郑天的惨叫声。他们立刻跑过去一探究竟。可是等他们赶到的时候郑天已经昏迷在地了。“怎么会这样?”王剑君自言自语地说。“别说那么多了,赶快打急救电话。”刘芬芳如是说。王剑君只好掏出手机拨打了120求救。
郑天被送去了医院,可是一连几天都是植物人的状态。临死前终于回光返照地说了一句话,他握住王剑君的手说:“千万别去化工厂。”说完就溘然长逝了。王剑君深感悲痛,但又弄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