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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恐怖的虫子

作者:砚香 当前章节:14382 字 更新时间:2026-6-9 16:12

坐了大半天的汽车,我终于回到自己阔别已久的家——延江市。离开将近半年时间,这里并没有太大变化,让我生不出物是人非的感慨。

当我好不容易拖着两大包行李走到家门口,心中兴奋得像黄鼠狼打了鸡血似的。我“”地使劲儿敲门,大声喊叫:“妈,我回来了,快开门!”

大门被打开,在我面前的是一张布满泪痕的脸,那鬓角的白发和额头的皱纹,都说明了这个母亲为丈夫和儿子,一直以来是受着怎样的煎熬。

我紧紧拥抱着她,妈妈喃喃地念着:“回来就好……”

我的眼睛湿了,不管我们走得多远,不管我们的心灵有怎样的伤痕,母亲永远都有一个全天下最宽广的胸怀来接纳我们,母亲的怀抱就是天下最美的圣土。

我回家受到了全家的热烈欢迎,我了解到我爸的问题的确是解决了,不过我爸这段时间被折腾得不轻,他的退休年龄也快到了,索性就申请退休,回家休养。

第二天上午,我找我妈聊天,发现她正在整理照片。我妈是那种比较传统的人,很喜欢收藏照片,凡是和她有关的人的照片,她一般都有,我们几姐弟更是不在话下。

我妈习惯把照片镶到镜框里,家里四五个大镜框都被她镶满了,里面密密实实的有上百张照片。现在她正把一个镜框拿下来,将里面的照片拣出来往一个牛皮纸袋里放。

我很奇怪问她为什么收照片,我妈只是叹气,在我的不断追问下,她只好从纸袋里拿出一张照片给我看。

那是一张我没见过的普通黑白照片,边缘还有一圈特意压出来的波浪形曲线,照片上站着四个人,站在中间的两个人手里捧着奖状,其他二人负手而立,背景是一家工厂的大门。由于采光很好,照片里的四个人面孔都很清晰,中规中矩,没什么不妥。我把照片还给我妈,问道:“照片里的人都是谁啊,你厂里的同事?”

我妈原来在一家砖瓦厂当会计,不过去年已经退休,她生性好客爱热闹,所以他们厂里的人时常会来我家串门,有很多人我也认识,可是照片上的人我却全无印象。

我妈叹着气点头。我又道:“摆着好好的,你收起来干什么?”

我妈说:“我还哪敢摆呀,就因为这张照片,两条人命都没了。”

这可是新鲜事,我大感好奇,在我的追问下,我妈和我说起了这件事的始末。

就在前一阵,砖瓦厂里有一个叫田苗的新晋会计,来到我家请教我妈一些业务上的问题,我妈当然很高兴,热情地招待了她。

田苗二十八九岁,是个有些腼腆内向的女人,和我妈很投缘。她说完工作上的事也没走,留在我家吃午饭。饭后,我妈就领她到室内参观,我家墙上摆放的照片是我妈的骄傲,很多客人来都有机会看上几眼。

田苗一边看一边赞叹,突然她的目光搭在一张照片上,就这样紧紧盯着不放了。她当时看的那张照片,就是这张四人照片。

我妈当时没有在意,只是和田苗解释说这张照片是砖瓦厂劳模的照片,照片中间那两个是80年劳模,左边那个是79年的,右面的是工厂领导。

我妈当时想,田苗是新来的,工厂里的老人肯定还认不全,没想到田苗指着79年劳模尖声叫道:“他为什么在这里,他为什么在这里!”说完这句话,她竟然昏倒了。

我妈吓得够呛,人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晕厥了?她赶紧又是敷毛巾又是掐人中地忙活,田苗被救醒后只是拽着我妈的手,哭着让我妈带她去找79年劳模。

我妈当时心里寻思,田苗为什么看到79年劳模的照片会是这样的反应,难道他们是一对失散的父女?

于是我妈带田苗来到工厂,她们很快就找到在砖窑前休息的79年劳模。那个男人叫丁群树,今年49岁,头顶微凸,是厂里有名的劳动先进兼老好人。

田苗浑身颤抖地看着丁群树,丁群树很奇怪地问我妈:“这女人怎么了?”

我妈当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时候田苗突然像发疯一样扑上去,嘴里大喊着,杀人凶手,你还我全家的命来!

田苗像是拼命一样扑到丁群树身上,用指甲挠他的脸,用牙齿咬他的肉,用脚踢他的下体。纵然丁群树是个男人照样没招架住,狼狈不堪地倒在地上哀嚎。

我妈当时吓呆了,过了半天才跑上去拉架,无奈田苗力大无穷,一下子把我妈推倒在地,我妈急忙找了几个五大三粗的工人来,这才把田苗拉开。再看丁群树,全身被田苗抓咬得鲜血淋漓。大家都很不理解田苗的举动,丁群树在砖瓦厂工作了十几年,从来都是循规蹈矩、勤勤恳恳的,而且他的家庭也很幸福。他连续三届评为劳模,他的为人大家有目共睹。现在田苗竟说他是杀人犯,真是不可思议。

田苗被两个大汉架着,对丁群树破口大骂,大家都以为这个平时斯文的女人疯了,还有人建议找精神病医生来看看。反观丁群树,尽管遍体鳞伤,却是一言不发。

这件事终究是无法调节,厂里人只好把公安找来,田苗终于冷静下来,说出了这件事的隐情。田苗本来不是东北人,1952年她出生在湖北省,她家有八口人,除了父母、爷爷奶奶、哥哥姐姐还有一个姑姑。她的姑姑长得很美,是附近十里八乡的一朵花,登门求亲的人很多,可是她姑姑心里有人,所以全都拒绝了。

当时就有一个小伙子特别执著,每天到他们家去,甚至徘徊在他们家院里不走,可是爱情是不能强求的,小伙子求婚无望,最后就起了杀心。

他早已摸清田家人的生活规律,就在一个月夜,小伙子杀了田家七口人,田苗那时候才一岁半,被她妈妈塞到了床底下,透过缝隙,她清楚地看到了凶手的长相。

这件凶杀案在当时非常轰动,田苗是唯一的目击者,唯一的证人,但她是个孩子,连话都不会说,自然没办法指认凶手,这个案子最后就成了一桩悬案。

田苗后来就由一个家住东北的远亲所收养,远亲对她很好,长大后她对这件灭门惨案毫无印象,直到近几年,田苗才知道这件往事。

事情奇就奇在这里,田苗目睹杀人案的时候才一岁半,她成年后忘记了惨案的经过,却牢牢记住了凶手的长相。一岁半孩子的记忆能留到成年吗?这是不可能的,科学研究表明,九个月到一岁半的孩子正是大脑前叶刚发育的时期,大脑前叶是储存记忆的区域,所以基本上没有人记得自己在两岁之前的事。

田苗是如何记住丁群树,以至于看到他的照片就能一口咬定丁群树就是凶手。

没有人相信田苗的话,甚至连我妈都认为田苗在撒谎,可是令人惊奇的事情又发生了,丁群树竟然承认田家七口是他杀的。他说,他为了这件事痛苦了许多年,即使躲到这么远的地方也躲不过良心的责罚。

丁群树俯首认罪,可是公安部门不是吃干饭的,他们不能就凭着田苗和丁群树两人的话就定下这样的大案。于是他们成立了专案组,特别到湖北地区进行了调查,在湖北方面的配合下,最后终于确认田家灭门惨案的真相,丁群树相当配合,把当时作案杀人的细节全都作了详细的描述,和从湖北采回来的证据全部吻合。

最后丁群树被法院判了枪决,他的妻子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在他枪决之前卧轨自杀了。

我妈说完这件事不胜欷歔,我感觉毛骨悚然,虽然说起来是恶有恶报,天理昭彰,但好像是冥冥中注定好的,做坏事的人背后都会有一双注视他的眼睛。我看我妈一副不好受的样子,知道她心地善良,肯定是因为这件事心中难受,虽说丁群树罪有应得,但是他的家人是无辜的。

我赶紧安慰了她几句,看她还在长吁短叹,就索性问起照片中另两个劳模来转移她的注意力。

我妈指着中间靠右的那个80年劳模说:“他倒是个有故事的人,他旁边那个我不太熟悉,就不知道了。”

我看向我妈指着的那个80年劳模,他大概四十多岁,相貌有些丑陋,但是笑起来很豪爽的样子。

我妈说这个男人叫吴平,别看他其貌不扬,却娶了一个比他小二十多岁的妻子。

吴平出生在关内,他出生那阵还没解放,他们家兄弟姊妹众多,生活过得很艰苦。为了生活,他很小的时候就去帮人放猪,当了村里的放猪娃,来换取微薄的金钱。

时间过得很快,他渐渐地长大,可是父母没有能力供家里所有的儿女读书,他没有学问也没有其他谋生能力,只好继续放猪。

吴平二十岁那年,有一天他放完猪回家,路过河边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老人蹲在那里不动,似乎在摆弄着什么。他好奇地凑上前,那老人的面孔是陌生的,但是长得很慈祥。老人手里正拿着几块大小不一的石头,石头洁白晶莹,吴平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石头,他不敢相信和这片土地一样贫瘠的河,会出这样好看的石头。吴平的到来,并没影响到老人,他很认真地看着手里的石头,然后选了一块大的往地上放,吴平这才注意到,地上不知何时竟然出现一个石头阵,石头阵里的石头颜色各异,但是都有个特点,每个石头旁都摆放着一块白色石头。

吴平看得很奇怪,问道:“老头,你这是在干什么?”

老人抬头瞅了他一眼,说道:“我在配姻缘。”

吴平觉得老人脑子有问题,不过老人的话倒是激起了他的心事——他都二十岁了还没找的媳妇。那时候人都结婚早,一般二十岁左右就开始谈婚论嫁,可是吴平家里穷,人长得丑又没本事,哪有大姑娘想嫁给这样的人。

吴平长到这么大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他想起村西郭大头刚娶回来的媳妇,小手白嫩嫩的,屁股浑圆,看着让人流口水。他经常晚上睡不着,翻来覆去地也不知在想什么。

有一天晚上他大着胆子到郭大头家听窗根,可偏巧郭大头不在家,屋里只有郭大头媳妇和她妹妹的声音。

妹妹:“姐啊,你和我姐夫每天天不黑就进屋,干什么呀?”

郭大头媳妇羞涩地说:“睡觉呗。”

妹妹:“老睡觉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出来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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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头媳妇说:“你不懂,睡完觉很累的,哪有力气出去玩?”吴平听到这就跑了,因为他明显觉得郭大头媳妇说的睡觉和他平时那种睡觉不同,他害怕如果自己再待下去,就会忍不住和郭大头媳妇“睡觉”,郭大头回来还不得把他给杀了。

从那以后,他就总揣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心事。他忍不住问老人,“你说你在配姻缘,那这里有我的姻缘吗?”

老人低头看了半响,突然指着一对石头说道,就是这个。

吴平抻头一看,一块有些发灰的的石头旁边还放着一块极小的白石头,大小很不相称。

吴平说:“石头我看不懂,我只想知道我媳妇是谁。”

老人说:“你媳妇就住在你家前面,她现在睡在一个会动的筐里。”

吴平将信将疑地走了,他回到家后想起老人的话,就跑前面那家人家的院子里,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人,房门是开着的,他进屋一看,果真在屋子一角放着一个筐子,那个筐子就是悠动孩子睡觉的摇篮,里面躺着一个睡得很香的小女孩,看样子还不到一岁。

吴平突然感觉一阵恶寒,难道这就是他的媳妇?这个孩子还这么小,他要等上多少年才能和她“睡觉”?他越想越怕,赶紧从屋子里走出去,走到院门口的时候正好踢到了一块大石头。那一瞬间,他产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杀掉小女孩,他的姻缘就不用和她绑在一起了。于是吴平抄起大石头,隔着窗户狠狠地照着摇车掷去,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响起,摇车翻到在地,不一会儿就没有声音了。

吴平自知闯下了大祸,急忙逃跑。

吴平没敢回自己家,他想,要跑就跑远些,干脆到北方去。虽然从没出过远门,但是放猪娃什么样的苦没有吃过?一路上经历了要饭、偷东西、爬火车等辛苦,终于来到了北方。

吴平在北方无亲无故,只能靠着出卖劳力赚些辛苦钱,就这样过了十几年,他始终也没娶上媳妇。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经常后悔,要是当初没起那样的坏心就好了,小娃子再小也有长大的一天,可是那女娃子已经死了,难道命中注定他的姻缘要就此断绝?想到要打一辈子光棍,吴平不寒而栗。

1976年左右,吴平进了砖瓦厂,他拼命地干活,决心存上几个钱娶媳妇。砖瓦厂工资不低,吴平逐渐有了一些存款,厂里宣传部的老王是个有名的媒人,专爱给人介绍对象,吴平下狠心买了两条“大前门”给老王送去,希望他能帮着拉个线,找个媳妇。

老王一看“大前门”乐得眉开眼笑,问吴平找媳妇有什么条件。吴平说没什么条件,只要不是残疾就行,丑俊无所谓,寡妇也可以。

老王低着头沉思,吴平以为自己的条件定得不对,急忙重申,只要是个母的就行,其他你看着办吧。老王哈哈大笑说:“我要是缺德给你找头母牛也行吗?你别太急了,我刚才想起厂里刚招了几个人,其中有一个大姑娘,身体倒是健全,就是脸上有个老大的疤——你要是觉得行,我这就去给你说说。”

吴平忸怩了一下,“脸上有疤不要紧,你看我都四十多了,人家大姑娘能跟我吗?”

老王风风火火地跑去给吴平做媒去了,吴平在家里焦急地等待。第二天他一早来到厂子,不一会儿老王来了,满脸喜色地对吴平说那姑娘答应了,只不过说要和你见上一面,如果你们彼此中意,再谈结婚的事。

在老王的安排下,吴平很快就和那大姑娘见了面。那大姑娘大概二十一二岁,身段倒是不错,就是在脸上扎了块墨绿色的头巾,紧紧地护住了她的头和脸部周围一圈,只能看到中间露出来的巴掌大的一部分脸。

吴平瞅了又瞅,大姑娘露出来的脸上没有疤痕,说话一副关内口音,虽然不漂亮,但是屁股挺圆,腰很细,他是越看越满意,恨不能马上抱回家。

他们很快就结婚了,婚礼相当简单,就连当时每个新家庭都必须准备的“三转一响”和三十六条腿都没有,家里简陋得可怜。

婚后,吴平妻子终于放心把脸露出来,在她的额角上有一个非常狰狞的疤痕,几乎有半个拳头大小,暗红的色泽很吓人。

吴平忍不住问她,这个疤痕是怎么来的。妻子说,这件事她并不记得,只听她妈妈讲过,那是在她九个月大的时候,住在她们家后院的放猪娃不知发什么疯,竟然拿着一块大石头把她砸伤,然后就逃跑了,从此再也没回来。她受了重伤,好不容易才救活,长大后就留下这个疤痕,以至于一直都嫁不出去。后来家乡发水,父母亲人都死光了,她为了活下去就一路要饭来到这里。

吴平听后目瞪口呆,世上竟有这样的巧事?他急忙问起妻子的家乡在哪儿,妻子的答案正是吴平的家乡。原来他当年用石头砸的小女娃,就是他今天的妻子。

世上有些人的缘分是早就注定好的,也许你兜兜转转大半生,也许你在众多森林里寻找一棵树,也许你从不相信缘分,但是冥冥中一定会有一个人只属于你,你也只属于他,这就是缘分,也是命运。

我妈讲完吴平的故事,就把照片全部摘下来放进牛皮袋,然后收进了柜子里,不知道重见天日是哪年哪月了。

在家住了几天,我妈重新跟我谈起工作问题,我想起王半仙的嘱托,还有我实在坐不住办公室,于是极力抗拒我妈的安排。我妈迫于无奈,只好拿着我的复员证又到人事局跑了几趟,最后改变了我原先的分配,安排我到邮局去当个邮递员。

我妈声色俱厉地警告我,要是再不服从安排,就不要再进这个家门。我想想邮递员也不错,每天在外面跑来跑去,制服的颜色和军装差不多,于是欣然答应。由于天气寒冷,我被安排在三月份上班。我本想趁着这个机会去找王半仙的师兄,不过我妈坚决反对,说是快过年了,不管天大地大的事也要等等。于是我就在家里耐心地等待春季的到来,没想到却意外地等来了两个公安。

两个公安当时站在门外,满面寒霜,我妈战战兢兢地问:“公安同志,你们有什么事?”

一个公安说道:“杨贺住在这里吗?”

我妈腿肚子开始打战:“我们家小贺一直在家,没出去惹事。”

公安道:“你误会了,我们不是抓他,而是有一个人找他,说是他的表哥。”

“谁啊?”

“马山水,现在他在派出所里,要求杨贺去担保他出来。”

等我来到派出所的时候,马胖正在一个小关押室里面津津有味地啃馒头,嘴里还叼着一条咸菜。他看见我来,立刻大声地跟我打招呼,精神头十足,哪像囚犯的样子。

我压抑不住自己对他的厌恶,一言不发地帮他办好释放手续,然后就往外走。马胖裹好身上的军大衣大呼小叫地在后面追我,我只好停下来等他。

只见他拿着一个“大岛茂包”,里面鼓鼓的也不知装着什么。他气喘吁吁地追上我:“你也太不够哥们儿义气了,怎么说走就走?”我冷冷地看着他:“在这种地方见面,你还要我恋恋不舍吗?”

马胖“嘿”的一声抹了把脸:“我这次可是专程来看你的,走,到你家去。”

我看着他那张大脸,心中陡然升起一种无力感。他挥了挥手中的拎包:“我这次来特地给伯母买了好些东西,保准她喜欢。”

我有点儿火了:“把你的东西收回去,我妈不需要!”

马胖看到我生气,突然把包抡在雪地上,紧接着也一屁股坐了下去,很有气势地一只手指着我:“杨贺,我只不过要你帮了个小忙,你说你至于吗?你记不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你用牛粪砸班主任脑袋,是我给你背的黑锅!你冬天在校长室门口撒尿,差点儿把校长摔成半身不遂,是我帮你开脱的!要不是我,你早就被学校开除了,哪来的前程似锦?你说,你对不对得起我!”

我们正在派出所门口,街上有不少来往的行人,此时都慢慢地围过来看热闹。我这个人缺点就是脸皮薄,被马胖这么一闹,羞愧得差点儿抬不起头。小时候做那些混账事明明他也有份儿,而且他总是自称大哥,什么事都要往身上扛,现在说起来倒像我多对不起他似的。

我看周围的人开始对着我指指点点,急忙上前架起了马胖:“马大哥,就算小弟对不起你了,咱们快走吧。”

马胖满意地拍拍屁股上的雪,一手拎起包,一手勾着我的肩往前走。我看着他笑得见牙不见眼,心中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我以后不会要和他纠缠在一起吧。

我们一起回到我家,我妈开门的时候很诧异,她知道我帮一个老同学去作担保,却没想到我连人一起带了回来。

马胖一见我爸我妈就大声喊伯父伯母,一副很久没见想死你们了的模样。我妈连忙招呼他进屋,忙忙活活地给他泡茶水拿饼干。

马胖很随意地坐到沙发上,脱下身上的军大衣,露出里面的行头。他里面竟然没穿什么毛衣棉袄之类的保暖衣服,只穿了一件“光夫衫”,是白色“的确良”做的,和现在的普通衬衫款式差不多,让他那肥硕的身材和短胖的脖子一览无余。

我在心中对于他这种发神经的行为鄙视了一下,我妈倒是一副很欣赏他的样子。因为我妈是个标准的《血疑》迷,里面山口百惠扮演的女主角幸子和三浦友和扮演的光夫,迷倒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由于这种“名人效应”,“幸子衫”、“幸子头”、“光夫衫”和“大岛茂包”在中国大地带起了一股流行狂潮。夏天走在街上,你会看到路上有无数个“幸子”和“光夫”,只看他们的背影,感觉就像一个模子浇出来的。

就在我愣神的时候,马胖已经和我妈聊得很开心了,他还打开拎包,从里面拿出一瓶友谊牌雪花膏、两大包麦乳精和一件羊毛衫递给我妈。我妈的眼睛顿时一亮,这几件东西一看就是高档货,产地应该是上海。我心中犯嘀咕,马胖送的东西值不少钱,俗话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他不会有什么麻烦事要求我吧。

我妈连连客套:“这怎么好意思呢?还要你破费……”

马胖道:“伯母是杨贺的妈妈,我和小贺关系那么好,您就等于是我妈一样,千万别和我客气。”

就这么一会儿,马胖简直成了我妈眼中的香饽饽。我爸本来对他爱答不理的,在马胖的巧舌如簧下,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我心里不舒服,跑到厕所里蹲坑,出来的时候马胖正给我爸我妈表演笑话段子。

马胖表演得惟妙惟肖,逗得我爸我妈哈哈大笑,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觉得这胖子耍嘴皮子的功夫一流。

到了晚上,我妈热情款待马胖,他和我爸喝了几杯酒,在酒桌上大侃特侃,我几乎都插不上话。

吃完晚饭,马胖顺理成章地住在我家,我弟弟杨宇正好不在家,马胖就睡在他的床上。

马胖喷着满口酒气问我:“小贺,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进去吗?”

我知道他说的是派出所,随口答道:“我担保你的时候在资料上看到了,你不是因为在街上聚众打架吗?”

“屁!老实跟你说,我又遇到……那两个人了。”“谁啊?”我有点儿莫名其妙。

“就是在汽车上那俩长袍人。”

我心中一凛,那两个长袍人我一直觉得很诡异,马胖竟然说又遇到他们了。

我说:“难道你就是和他们俩在街上打架?”

“屁!那俩怪人,我躲还来不及。”

“你早就认识他们?”听马胖的话,我总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

“这个事……这个……”马胖突然吞吞吐吐地直磕巴。

我有点儿冒火:“你他娘的说话痛快点儿行不,别跟个大姑娘似的!”

马胖低头抠脚丫子,过了一会儿像突然下定决心似的说道:“其实上次我没跟你说实话,我跟那俩长袍人的事不那么简单。我……我在火车上拿了他们的一个东西,没想到他们追了我一个多月。我昨天又看到他们了,为了摆脱他们,我就和街上的人打架,被派出所抓进去也比叫他们抓到强。”

“拿?”我冷笑了一声,“恐怕是偷吧。”

马胖像是被抽走了底气:“我真没想到会这样,他们就像鬼一样跟着我,我怎么也甩不开。”

“你把东西还给他们不就得了?”

“你不知道——”马胖一脸为难,“我把那东西卖了,就在你走的当天,我联系到一个买家,他出的价钱不错,我当时也没多想……”

我已经彻底没话说了,千猜万猜也没料到胖子竟然是个贼。

我说:“听你的口气,似乎还颇有经验,竟然还能为赃物联系到买家,难道你是个惯犯?我要不要发挥大义灭亲的原则,上派出所揭发你的恶行?”

马胖听我这么说,突然急了:“别呀,兄弟,我跟你说我是第一次干这种事,现在后悔得要命,可咱东西卖都卖了,没办法再还给那两个人了。现在我没别的要求,你就看在我曾经帮你背黑锅的分上,让我在你家躲几天行不?”

马胖不停地哀求我,又是发毒誓又是下保证的,我的心肠也硬不起来了。于是我跟他约法三章:第一,以后再也不能偷别人的东西;第二,卖赃物得来的钱要还给失主,并郑重道歉;第三,在我家这段时间要规规矩矩的。

我刚说完马胖就开始大呼小叫,说第一条和第三条他可以答应,可是第二条做不到,卖赃物得来的钱他已经花了一些,如果要还钱道歉,那他在我家躲着有什么意义?

我想了想,把第二条改成如果他以后还能遇到那两个人,就要还钱并且道歉,这回马胖才勉强同意。

马胖喝了酒,不一会儿就躺在床上睡着了。我睡在他旁边的床上,心情有些复杂,我的命不知多久才能改回来,这个马胖会不会也是我的霉运带来的呢?

睡到半夜,我突然被一阵怪声吵醒,急忙拉开灯绳一看,马胖躺在床上表情痛苦,满头大汗淋漓,脸色白得像一张纸,但他的眼睛紧闭,好像并没有醒。

我想他可能是做噩梦了,急忙上前摇晃他的身体:“马胖,马胖,你是不是做噩梦了,快醒醒。”

可无论我怎么摇晃,怎么喊,他还是不醒。他的身体像是遭受了极大的痛苦,突然在床上翻滚起来,牙关紧咬,从鼻子里发出近乎牛叫一样的声音。

我顿时急了,这人不会是得什么怪病了吧。我扑上前狠狠地抽了他两个耳光,然后用手指掐住他的人中穴。马胖果然醒了,他的双眼血红,双手颤抖,惊惶地指着自己的肚子:“杨贺,这里面有东西!”

我立刻掀开他的衬衫,只见他满是油脂的肚子上,有一块拳头大的鼓包迅速地来回游窜,似乎马上就要破体而出似的。

马胖嘶声道:“这是什么,我肚子里是什么!”突然他大叫一声,鼻子里喷出一道鲜血,然后就开始全身抽搐,身体蜷成虾米形状。

我爸妈都被惊动了,惊慌跑过来看着马胖,似乎被他的样子吓到了。我一看这样不行,给马胖披上一件大衣,然后使出吃奶的劲儿把马胖背到背上,喊道:“你忍着,我马上送你到医院!”

我顾不上跟爸妈解释,背着近两百斤的马胖拼命向外跑。那时候救护车并不普及,一般家里也没电话,我只有靠自己。我一口气跑下楼,马胖趴在我背上像死了一样,没有任何动静,外面寒风彻骨,可是我急得满头冷汗。

怎么办?我家离最近的医院还有好长一段路,凭着我的力气恐怕支持不到那儿。我极目四望,突然看到不远处停着一辆独轮车,顿时如获至宝,连扛带拽地把马胖弄上去。车子太小,很难保持平衡,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马胖推到医院急诊室。

急诊室里的大夫和护士立刻把马胖抬了进去,我瘫倒在急诊室外面的长椅上,手脚酸软得抬不起来。

过了七八分钟,一个满头是汗的小护士跑出来问我:“同志,你是患者的亲属吗?”

“哦,我是他……表弟。”我想,既然选择了麻烦就不要逃避。

她急道:“里面患者需要手术,你在这里签个字吧。”

小护士把一张纸递给我:“快签字,再晚就来不及了!”

我吓了一跳,急忙在“手术同意书”上潦草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我还来不及问一下马胖的情况,小护士又急忙进了急诊室。

我侧耳细听,屋里一片嘈杂声、碰撞声。这时突然传出一声大喊:“赶紧按住他!”

我心中焦急,忍不住冲了进去,只见一张病床上,马胖嘴里发出“咝咝”的声音,手脚上的青筋蹦起。他上身的衣服已经脱掉,肚子时起时伏,看样子里面的东西游窜得更厉害了。四五个人正死命地按住他,一个大夫手里拿着注射器,满头大汗地正要往马胖身上注射。

马胖显然已经疼得失去理智,身上的冷汗多得像往下倒水似的,眼看几个人都按不住他,我一个箭步冲到跟前,帮忙按住他。马胖俯趴在病床上,嘴里发出野兽般的哀号,在场的人都汗毛直竖。

大夫趁机把麻醉剂注射在马胖的静脉里,马胖逐渐安静下来,不过只是一眨眼工夫又开始翻白眼,嘴里直吐白沫。

急诊室里的医生和护士一阵忙乱,马胖被抬到手术台上,由于情况紧迫,没有人理会我,于是我有幸看到这场手术的全过程。

马胖的四肢被捆绑在手术台上,身上接上了一堆我看不懂的仪器,大夫利落地拿起手术刀,轻轻在他的肚子上一划,马胖的肚子立即破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涌出来。护士利落地帮马胖止血,大夫拿起手术钳,刚要伸进马胖的肚子,旁边的护士突然一声尖叫,在场的人都看到了一幕恐怖的景象,一个堪称巨大的虫子从马胖肚子里探出了头。

那虫子全身是紫红色的,头部长着一个很像獠牙的口器,浑圆的身体成节状。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虫子,那虫子似乎惧光,突然扭动着身体又想缩回马胖的肚子里,手术大夫突然闪电般伸出手,用手术钳飞快地夹住虫子的头部,将它从马胖肚子里拉了出来!

足有二十厘米的虫子被一下甩在水泥地上,它在地上翻滚了一圈,接着飞快地向站在旁边的护士爬去!那个护士年纪不大,惊得连手中的铁盘都扔了出去,尖叫着往我身后躲,我忍住强烈的恶心,一脚踩在虫子头上,虫子疼得全身紧缩,紧接着出了一件谁也想不到的事,那虫子竟然一下用身体缠住了我的腿。它有大概五条尾巴,每条尾巴上都生着倒钩,紧紧地钩住我穿的棉裤。

我脚下发力,一下子把虫子头部给踩扁了,一股红白色的汁液溅了出来,一股说不出的怪味蔓延在急诊室里。

大夫看虫子已经取出,立刻手脚麻利地帮马胖缝合伤口。我看着还钩在我腿上的虫尸,头皮发炸,胸口翻江倒海。有些人也许不惧怕老虎,但是却怕一条小小的蚯蚓。我就是这样,对于与蛇相类的东西天生就有种恐惧,这条虫子形体上像蛇又像蜈蚣,又是从马胖肚子里取出来的,对我来说没有比这更恐怖的东西了。

我拿起掉在地上的镊子,费了很大劲儿才把虫尸从腿上扯下来。这时候给马胖开刀的大夫已经站在我面前,我发现他也满头是汗。他的目光盯着虫尸,充满了不解。

“这是什么寄生虫?我从来没见过,看样子有点儿像牛带绦虫,但是牛带虫身体是扁的……寄生虫在人的身体里养到这么巨大,根本不可能……”

我不解:“怎么不可能?这条不是就这么大吗?”

大夫有些不耐烦了:“你不知道吗?寄生虫是吸收人体营养生长的,被吸营养的人会越来越瘦,你看他这么胖,像是营养不良的样子吗?他身体内的虫子也这么胖,这简直不可思议!”说完他停顿了一会儿又缓缓地说,“但是也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我急忙问道。

“这条寄生虫是在一两天之内长成这么大的。”

我看着一脸认真的大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当时,这家医院在当地也算是一家颇具规模的大医院,医院内的大夫见多了各式各样的病人,但马胖的情况绝对是特例。那时候也没有关于保护病人隐私的概念,所以马胖体内取出超大寄生虫成了特大号新闻,在市内引起了轰动,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

当然,他们并不是来看马胖的,而是看那条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怪异虫子。因为来医院的人太多,医院方面很有经济头脑地为此举办了小型个展,把各式各样的人体器官也拿来充数,每个人的参观费是一角钱。

据专家研究,这种寄生虫在寄生界应该是一号新成员,但是也不排除变异的可能。除此之外,有关部门还呼吁市民注意饮食卫生。

等马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我正坐在他身边打瞌睡,在他昏迷的时候我回了趟家,把他的事情和我爸妈说了一下,免得他们担心。

马胖看起来精神不错,捧着肚子跟我抱怨:“我操,本以为女人生孩子难产才剖腹,没想到我胖哥竟然也有这天。小贺同志,我‘生’出来个什么货色?”

我本来想笑,但是一想到那个虫子顿时就没了心情:“你真想知道?我怕你以后吃不下饭。”

“小贺同志,胖哥我什么场面没见过?你说吧,我挺得住。”

于是我把昨晚手术的经过给他讲了一遍,马胖眼睛瞪得像铜铃:“你唬我吧,我肚子里能有那么恶心的虫子?”

马胖说什么都不信,坚持要自己去看看那条怪虫子,我只好找来轮椅把他推到展览处。他第一眼看到玻璃容器里的虫子就吐了,幸好他因为要排气没吃东西,否则可能得吐上一盆。

马胖吐完虚弱地说:“妈呀,这哪是虫子啊,都够我切上一盘了。”

我忍不住问他:“你最近吃什么了?大夫说这条虫子可能是在很短时间内长出来的,否则它长这么大个儿你早就被吸干了。”

马胖茫然地摇头:“我哪知道啊,这些天我下了七八回馆子。娘的,要是让我知道哪家馆子这么整我,我非端了它不可!”

马胖回病房休息去了,我本想到处转转,突然一个护士过来喊我,说是陆大夫找我。陆大夫就是昨晚给马胖做手术的人,我觉得他有些与众不同,在昨晚那样慌乱的情况下,他还能保持冷静把手术做完,实在难得。于是我跟护士打听了一下他的情况,他全名叫陆真,才三十五岁就成了外科主治医师。陆真的父母在“文革”刚开始的时候移民去了法国,他在国外学了七年的临床医学,1978年“文革”结束后才回国,后来就一直在这里工作。

我来到陆大夫的办公室,他正在看一张X光片,看到我来他把X光片放到我面前说:“这是马山水的胸腔扫描,你看,在他的左肺下叶这里有个很小的阴影……”

我蹙着眉:“你是说,他的肺有毛病?”

陆大夫摇头:“事情就奇怪在这里,我用各种方法给他作了身体检查,他除了胆固醇有些高以外身体很健康。这个阴影是什么我实在查不出来,而且在给他照X光片的时候,我发现这个阴影好像在缓缓移动……”

我突然打了个冷战,一个很可怕的念头冒了出来。

难道,这个阴影是大虫子的母体?

陆真把X光片交给我,他明白表示了他的意思,如果要查出这个阴影到底是什么,最好再进行一次手术,打开胸腔看看,就会真相大白。

我猜想马胖不会同意再做一次手术,但是我不能代替他拿主意。我忐忑地拿着X光片回到病房,只见马胖脸色苍白地倚在床上,手里拿着一张纸,看到我后挤出一个很难看的笑脸:“小贺同志,这下胖哥要完蛋大吉了,你得救兄弟一把!”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他将手中的纸条递给我,只见上面用很潦草的笔迹写着一行字:一个月内把东西交出来,否则下一只虫子会吃掉你的内脏。

虽然只有一行字,但是事情突然明晰起来,胖子体内的巨型寄生虫竟然真的是被人故意放进去的!

我急忙问他:“送纸条的人呢?”

马胖摇头:“我进来的时候它就在床上放着,问护士都说不知道。”

我把陆大夫的发现跟马胖说了一遍,马胖沉默了,看着他颓然的表情,我不禁为他难受。虽说马胖偷了那两人的东西受些惩罚是自作自受,可是再重要的东西也不该以人命作为代价。

马胖突然一捶病床:“他奶奶的,老子豁出去了!”

我以为他要接受陆大夫的提议去手术,没想到他说:“我去把蛤蟆要回来,蛤蟆再值钱也不值得老子把命搭进去!”

我听得莫名其妙:“什么蛤蟆?”

马胖想了想:“应该是蛤蟆吧,我看着挺像的。哦,忘了告诉你,我拿的那东西长得挺像蛤蟆,但是也不一样……我说不清楚,总之看起来挺值钱的。”

“你能把东西还回去当然好,不过你不是说给卖了吗?”

马胖叹了口气:“那东西我卖了两千块钱,不知道能不能赎回来。我有预感,这次我离倾家荡产不远了。”

我吓了一跳,现在一般普通家庭,二十块钱就能生活一个月,两千块钱简直是一笔巨款了!

我问马胖这笔钱他花销了多少,他支支吾吾地不肯说,逼急了才告诉我,说他在乡下有个未婚妻,是父母给定的,可是他根本就不喜欢那姑娘,但是那姑娘死心眼儿,要死要活地跟着他,为了摆平这件事,他只好向那姑娘的父母赔了六百块钱,这才算完。

剩下的钱买了一些东西,还给父母寄去了五百块钱,现在手头就只有八百多块钱了。

虽然我不相信马胖能如此受大姑娘青睐,但我仍然感到万分头疼,更何况我和他只是多年没见的同学,并没有过深交情,没必要为了面子死撑。

想到这儿我对马胖说:“钱数相差得太多,我是没有能力帮你了。”

马胖皱着眉想了一会儿,对我展开一个贼兮兮的笑容:“没问题,我有办法。”

我警告他:“你千万别打什么歪主意,到时候吃亏的还是自己。”

马胖信誓旦旦地保证,他绝不会再做出任何利人损己的事。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要不是看在他现在万分凄惨的分上,我肯定马上拍屁股走人。

两天后,陆大夫给马胖做了开胸手术,奇怪的是马胖身体并没有任何异常,陆大夫一时也无法解释X光片上的黑影到底是怎么回事。马胖在医院挂了五天消炎盐水,他身体恢复得差不多的时候,坚持要出院。我知道,他并不是心疼住院钱,而是要去解决那件要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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