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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两位传记作者,珍妮特·摩根和劳拉·汤普森都有所提及,她的笔记却依是得到严密保护、不为大众所知的珍宝。罗莎琳·西科斯在她母亲死后,将这些笔记安全保存在格林威寓所中,除了在托基博物馆展览过,从未公之于众。但是克里斯蒂的确在《自传》中提到过这些笔记:
当然,所有的具体情节仍有待推敲,人物也必须慢慢进入我的意识,但我会把绝妙的构思在练习簿上草草记下。目前为止,一切顺利——但我总是会把练习簿丢掉。我手头通常有大约半打练习簿,随时把想到的构思、某种毒药,或者在报纸上看到的精巧的诈骗案记录下来。当然,如果我把所有这些都清楚地排序归档编号,那会省掉我许多麻烦。不过,到一摞旧笔记本中去迷迷糊糊地寻找随手写下的东西,诸如“可用的情节——自己动手——少女不是真正的妹妹——八月”再加上情节梗概什么的,有时倒也是一番乐趣,有些情节虽然记不得了,但却经常会激发我的创作灵感,即便不能写出一模一样的情节,至少也会写出别的东西。
更仔细地检视这段话,我们就可以更清楚地明白她的意思。从她自己的话看来,我们可以看出这些笔记本在克里斯蒂创作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构思在练习簿上……
作为作者写过(以及很多情况下没写过)的侦探小说主体部分的笔记、草稿和提纲来看,这些笔记本是独一无二、极其珍贵的文学产物。但若是当作物质实体来看,就没有那么令人印象深刻了。我写下这些话的时候,它们就在我的面前,乍看起来,就像是全世界的学校下课后老师们收集起来的一堆堆练习簿。因为它们大部分只是练习簿而已。红的、蓝的、绿的、灰的练习簿,没有封面,画有蓝线的习字簿,又小又黑的袖珍笔记本:米纳瓦的、马弗尔的、京斯威的、维多利亚的、狮牌的、查林奇的、梅菲尔的练习簿,价格从京斯威(七十二号笔记本)的两便士到马弗尔(二十八号笔记本)的一先令(折合五新便士);五号笔记本则是特别物有所值的七点五便士(折合三新便士)四本。内封常常有些“实用”的信息——英国地图、世界各国首都、十进制货币转换率(显然是在一九七一年二月十进制货币引入前后购买的)。还有的封面上画着纽约天际线(二十三号笔记本)和墨西哥火山(十八号笔记本)。
有些笔记更配得上其中的内容——大理石花纹封面或是螺旋装订压花封面的精装多页笔记本;有些笔记则在封面上写有“手稿”的大字。七号笔记本的封底内侧注明是“WHS出品的可用海绵擦拭的聚氯乙烯封面”,七十一号笔记本则是一本“会议记录本”,封面上写有“阿加莎·米勒,一九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里面包括了她年轻时在巴黎的法语家庭作业。三十一号笔记本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大红色精装本,出托特汉街的兰利与森斯有限公司出品,售价一先令三便士(折合六新便士)。
有一些笔记本的简单朴实到了今天却成了糟糕之处,岁月使它们损耗严重,有的丢了封皮(也许还有内页,谁知道呢?),有的书钉生锈,有的铅笔印褪色,还有的由于纸质和漏油圆珠笔的关系,导致写在正面的东西渗到了背面。当然,由于许多笔记本可以追溯到二战的年代,纸质常常是很糟糕的。
看起来,有些笔记最初是克里斯蒂的女儿罗莎琳的,或者是临时被她占用过,她工整的笔迹所书写的名字和地址会出现在内封上(四十一号笔记本)。而七十三号笔记本几乎是空白,只在封面内侧用流线型的笔迹写有阿加莎的首任丈夫阿彻·克里斯蒂的笔迹。十九号笔记本封面的名字和地址栏上填写了“马洛温,草坪路公寓十七号”。
克里斯蒂在每本笔记本上使用的页数差异很大——三十五号笔记本有两百二十页笔记,七十二号笔记本只有五页。六十三号笔记本使用页数超过一百五十页,而四十二号笔记本仅仅使用了二十页。平均使用的页数在一页到一百二十页之间。
尽管这些笔记可以共同称为“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笔记”,并非每一本都与她的文学作品有关。十一号、四十号和五十五号笔记本上只有一些化学方程式,似乎是她做见习药剂师时使用的;七十一号笔记本是法语家庭作业,七十三号笔记本则是空白的。此外,她经常用这些笔记本胡乱做些笔记,有时是在内封上——五十九号笔记本上有个“四十八号家具”(谢菲尔德露台)清单;六十七号笔记本上有条给科林斯打电话和做头发的提醒;六十八号笔记本有从斯托克波特到托基的列车时刻表。她丈夫麦克斯·马洛温则在五十四号笔记本的前面用小巧工整的笔迹准确无误地写下了“《白马酒店》”。
我总是会把练习簿丢掉……
在横跨五十五年与两次世界大战的创作生涯中,遗失东西是难以避免的,不过有一样事实让人欣慰,这样的事情极少发生。当然,我们不能确定原本应该有多少本练习本,但我们所拥有的七十三本已经是一份让人怦然心动的遗产了。
尽管如此,《高尔夫球场命案》(1923)、《罗杰疑案》(1926)、《四魔头》(1927)和《七钟面之谜》(1929)没有任何的笔记或者提纲。整个一九二〇年代,我们只有《斯泰尔斯庄园奇案》(1920)、《褐衣男子》(1924)、《烟囱宅谜》(1925)和《蓝色列车之谜》的笔记。我们应该记得,《罗杰疑案》的出版就在克里斯蒂痛苦不堪的失踪事件和接踵而来的离婚变故之前,因此与之相关的笔记没能存世,也许并不让人惊讶。同样情况也适用于《四魔头》,只不过这部结构松散的小说是在早些时候以独立的短篇小说形式发表的。关于汤米和杜本丝的首次冒险《暗藏杀机》(1922),没有笔记说明其创作过程;至于一九二九年的短篇集《犯罪团伙》,只有一些最粗略的笔记。这一点尤其让人失望,这原本可以让我们深入了解阿加莎·克里斯蒂对于她的同辈作家们的观点,因为这部短篇集是对他们精心的模仿。
不过,一九三〇年代以后,没有笔记的作品只有《东方快车谋杀案》(1934)、《底牌》和《杀人不难》(1939)。(后者仅在六十六号笔记本中顺便提及)这似乎也暗示我们,其实没有多少笔记遗失。除了《杀人不难》,一九三〇年代中期的其他作品都出现在同一本笔记中。但既然《杀人不难》前后的小说都出现了,为什么这部作品会没有笔记?这本身可谓是个谜团。
有些笔记很粗略,差不多只有一份人物列表(三十号笔记本中的《尼罗河惨案》)。一些作品则有非常丰富的笔记——《巴格达之旅》(一百页)、《啤酒谋杀案》(七十五页)、《牙医谋杀案》(七十五页)。有些笔记的提纲与完稿的作品非常接近,令我不禁怀疑之前还有更粗糙的笔记没能保存下来。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十个小黑人》(又名《无人生还》在《自传》中她写道:“我写过一本书,《十个小黑人》,因为太难写,所以才让我着迷。十个人都要死掉,既不能荒谬不堪,又不能让凶手露出马脚。我经过大量的缜密规划之后才动笔。”)可惜,这些规划都没能保存下来。六十五号笔记本(参见第4章)里的内容几乎完全与小说的进程相符。很难相信几乎不经过删改与斟酌,就可以把这些话直接写在书页上。另外一点可惜的是,没有任何关于这部名作的戏剧版的笔记。至于她创作生涯余下的阶段,我们有幸拥有全部长篇小说的笔记。这些后期作品大部分都有详尽易读的笔记。
阿加莎的一百五十部短篇小说中,有不到五十部在笔记本中进行了讨论。这可能意味着,克里斯蒂在写作多数短篇小说时,是直接在纸张上打字,而不作任何预备的笔记。要么就是她只在散页上作过笔记,事后便扔掉了。她写作早期的短篇小说时,还没有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职业作家。只有当她离婚后,谋生的需求才让她意识到写作成了她的“工作”。所以,在《速写》杂志上发表的波洛的那些最初案件根本没有出现在笔记里,但她最好的一部波洛短篇集《赫尔克里的丰功伟绩》(参见第11章)却有幸留下详细的笔记。而且,她为短篇小说所写的许多构思都不会超出笔记本的书页(参见展示F的“梦中的房子”)。
她大多数的戏剧作品都有笔记,包括一些不为人知、没有表演和没有完成的剧作。她最著名、最优秀的剧作,《三只瞎老鼠》和《控方证人》分别都只有两页笔记。但是令人失望的是,这些笔记没有实质的信息,没有改编的细节,也没有常见的推测过程,仅有场景的草稿而已。
有不少书页与她的《自传》、诗歌以及以威斯特马科特的名义发表的小说有关。大多数诗歌是关于个人的,她常常给家庭成员写诗作为生日礼物。对于这些诗歌,由于缺乏背景知识的了解,我们很难破解几近难辨的字迹。总共只有四十页与威斯特马科特作品有关,而且没有具体的规划。在这些相对比较少的笔记里,有许多都引用了可能的书名。其中许多读起来引人入胜,却并没有被采用。而关于《自传》的笔记绝大多数都是东拉西扯、毫不连贯,其实只是对她自己的一些提醒而已。
……我手头通常有大约半打练习簿……
我们可以合理地想象,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每部作品都有一个笔记本。但是很明显,这并非事实。一本笔记本只对应一部作品的例子只有五个,二十六号和四十二号笔记本完全对应《第三个女郎》,六十八号笔记本只与《悬崖山庄疑案》有关,二号笔记本是《加勒比之谜》,四十六号笔记本只有大量与《死亡终局》相关的历史背景和粗略提纲。除此之外的每一本笔记都生动记录了她创意无穷的智慧和勤奋笔耕的职业。举几个例子便可说明。
五十三号笔记本包括:
有关《葬礼之后》和《黑麦奇案》的五十页详细笔记,两者彼此穿插在一起
《地狱之旅》的草稿
一部未写的小说的简短提纲
广播剧《私人电话》的三次分别与不同的尝试
玛丽·威斯特马科特新小说的笔记
《控方证人》和《不速之客》的预备笔记
一部未发表和演出的戏剧《佩里小姐》的提纲
一些诗歌
十三号笔记本包括:
《死亡终局》——一三十八页
《致命遗产》——二十页
《闪光的氰化物》——二十页
玛丽·威斯特马科特——六页
外出旅行日记——三十页
《空谷幽兰》、《幕后凶手》、《密码》——各四页
三十五号笔记本包括:
《啤酒谋杀案》——七十五页
《牙医谋杀案》——七十五页
《密码》——八页
《藏书室女尸之谜》——四页
二十五页的构思
……如果我把所有这些都清楚地排序……
这些笔记最有魅力、但也最烦人的地方,便是杂乱无章,尤其是在日期上。尽管有七十三本笔记,我们却只有七十七例日期。许多情况下我们的日期还是不完整的。一页的开头可能写着“十月二十日”、“九月二十八日”或者只有“一九四八年”。仅有的六例完整的日期(包括年、月、日)都出自最后的十年。日期不完整的笔记中,有时可以通过相关作品的出版时间推断出年份,但是对于那些未发表未开发的构思笔记,推断几乎是不可能的。多种原因造成了这种不确定性。
首先,笔记本的使用完全是随意的,克里斯蒂打开一本笔记本(或者用她自己的话说,同时使用的半打笔记本中的某一本),翻到下个空白页,然后便开写。简而言之,就是找一个空白页,即便前后两页都已经写满了也没关系。而且,她似乎还嫌这样不够复杂,几乎每本笔记都会翻转过来,从后面写起,节约得让人佩服。“马恩岛的黄金”的构思是个极端的例子,她居然写在了页边上(别忘了有许多页是在二战定量配给的年代写的)!为了编撰本书,我得设计一套方法,来辨别每一页是否上下颠倒了。
其次,因为有许多页笔记对应的是些从未完成的小说,因此没有出版日期可供参考。有时候可以通过与之相接的前后页笔记来推断年代,但这种方法并非没有问题。仔细看看前面列出的十三号笔记本的内容,我们就可以了解年代的随意。除了《幕后凶手》以外,这里列出的最早的小说是发表于一九四一年的《密码》,最晚的则是一九四八年发表的《致命遗产》。而其间的许多作品并不在这本笔记里——《啤酒谋杀案》在三十五号笔记本里,《阳光下的罪恶》在三十九号笔记本里,《零时》在三十二号笔记本里。
再有,许多作品的简短笔记可能会比出版的时间早许多年。《不速之客》最早的笔记是在“一九五一年”打头的三十一号笔记本上,换而言之,比该剧的第一次演出早七年。《无尽长夜》的雏形首次出现在一九四一年的四号笔记本的一页上,比出版早六年。
我们并不能认定清楚标明日期的书页就是在当时写下的。例如:
三号笔记本的第一页写的是:“一九五五年的总体任务”
第九页:“一九六五年十一月五日”(这段时间内共有十部作品)
第十二页:“【一九六三年】”
第二十一页:“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六日,续”
第二十八页开头是“《法兰克福的旅客》的笔记[原文如此]一九七一年”
第三十六页:“一九七二年十月”
第七十二页:“一九七二年十一月的书”
这七十页之间,我们跨越了十七年与许多的小说,而第九到第二十一页却又在一九六三年和一九六五年之间跳来跳去。
三十一号笔记本的不同页面上注明了一九四四年、一九四八年和一九五一年,但却包括了写于二战早期的《藏书室女尸之谜》(1942)的笔记。三十五号笔记本有注明一九四七年的书页,概述了《麦金蒂太太之死》的梗概,也有注明一九六二年的书页,包括了《无尽长夜》的早期雏形。
……归档……
尽管笔记从一到七十三进行了编号,但这种编号是完全随意的。克里斯蒂死后多年,她女儿罗莎琳为了便于进一步分析笔记的内容,决定将笔记编号,并列出每本所提到的作品。虽然再也没有进一步的笔记分析,但在整理的过程中每本笔记都被编上了号码。这些编号完全随机,较小的编号既不表明年代较早,也不表示其是一本比较重要的笔记。举个例子,二号笔记本对应《加勒比之谜》(1964),三号笔记本对应《法兰克福的旅客》(1972),而三十七号笔记本却包括了一大段《斯泰尔斯庄园奇案》(1920)中被删除的文字。由此看得出来,编号没有任何别的意义,只是一个代号。
……标记……
从一些笔记中可以看出来,阿加莎·克里斯蒂上了年纪以后,曾经试图对这种混乱稍加整理。三十一号笔记本封面内侧夹有她本人亲笔所写的散页目录;其他的笔记则有打字的分页标记,注明每部作品相关讨论的位置。这些大胆的尝试非常原始,编辑者(很可能不是克里斯蒂本人)很快厌倦了这项庞大的工作。大多数笔记本都包括了多部作品的笔记,经常会有三部小说挤在二十页的空间里的情况,因此分页标记很快就完全成了累赘,最后变得毫无用处。
大致给些笔记信息量的概念吧,为了编写这本书,我制作了所有笔记的内容索引表,这个表打印出来,竟有十七页。
……随手写下的东西……
在讨论笔记的笔迹之前,必须公平地强调一点,这些笔记略记写出来是作为备忘录使用的。克里斯蒂没有理由花力气保持一套标准的笔迹,因为除了她本人,她没打算让别人看。她在别处留下的证据表明,这些只是她的私人日记,写出来的目的只不过是说明她的想法。
我们的笔迹随着年龄增长而变化。我们在大学里使用的潦草笔体很快就能取代早年学校里使用的铜板印刷体。偶然意外、医疗条件以及年龄增长都会令我们的笔迹变遭。多数情况下我们可以毫无顾虑地断言,年纪越大,笔迹越糟糕。而阿加莎·克里斯蒂却是一个反例。在创作的巅峰时期(大致为一九三〇年至一九五〇年),她的笔迹几乎是无法辨认的。很多笔记像是用的速记法,甚至她自己能否看懂一小段都是疑问。我敢肯定,如此潦草的原因,是因为在那个产量巨大的年代里,她想象力丰富的脑子里到处都是长篇和短篇小说的构思。要把这些构思记下来得尽可能地快。表达的清晰程度只是次要的问题。
为了写作本书,我把这些笔记转译为易读的形式,前后用了六个多月。对阿加莎女爵士的所有作品具有详尽的认识,不仅有巨大帮助,而且是必不可少的。举个例子,我们看到“脱水吗啡”这个词,就会凭借这些知识知道它不是笔误,也没拼错,而是《柏棺》的关键情节。但是,如果笔记是关于未出版的作品的,或者是关于出版的作品,却被弃用的构思,那么这些知识就没有帮助了。几周之后,我对她的笔迹的熟悉程度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我发现转译最后一批笔记的速度要比第一批快得多。我还发现即使我把无法辨认的某页扔在一边,几年后我也有可能看得明白。不过,有些词语和句子我仍然看不懂,许多时候不得不基于经验作出推测。
一九四〇年代后期以后,她的笔迹稳步“改进”,于是到了一九五〇年代前期,像五十三号笔记本中的《葬礼之后》那样的笔记第一次看的人也能立即看懂了。她自己对此也深有悔意。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在一封关于《奉命谋杀》的信中,她写道:“我知道我的笔迹有多糟,所以会请科尔万女士[她的秘书斯黛拉·科尔万]把这封信给你打一份。”一九七〇年八月,她再次称自己的笔迹是“字体超大,坦白地说,相当难认”。这些还都是在她改进了笔迹之后写的!
多年以来,在大众出版界就有一种说法:阿加莎·克里斯蒂患有读写障碍症。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如何冒出来的,但只要草草看一眼笔记,就可以将其推翻。唯一可以支持这种说法的证据,是她在《加勒比之谜》的整个笔记中,常常把Caribbean(加勒比)写作Carribean,不过我相信,犯如此错误的绝不只她一个人!
……情节梗概什么的……
笔记本中遍布着点点滴滴简短的略记,当时常常也没有进一步的发掘。这些就是克里
斯蒂所谓的“情节梗概”;她正是需要这些略记来激发想象力。下面的这些构思完全照搬了笔记本书页上的样子,有些在笔记本中出现不止一次(类似的略记实例会在本书后面的篇幅中给出)。所有构思都会或多或少出现在她的作品中。前两个是主要的情节发展设置,余下的两个则是次要的情节要素:
波洛要求到乡下去——发现了一间房子和各种怪异的细节[参见第十二章的《空谷幽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