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握住他的手:“时天呢?时——天——撕钱!对,撕钱!撕钱!”
他两眼半开半合,打瞌睡般点着头:“撕钱……撕钱……乔比曼达……”
“什么?你说什么?”
他肩膀一歪,身体缓慢地向左侧滑落,我托住他,大声喊道:“你说什么?是我!看着我!是我,你给我拿的‘333’……是我,看着我!看着……”
有那么一刻,我以为他已经走了,但他突然猛地睁开眼,抓住我的衣领,用熟悉的生硬汉语一字一顿地对我说:“孩——子——”
“孩子?孩子!对,孩子,孩子在哪儿?”
他的瞳仁向吧台转了转。顺着他给出的方向,我看到吧台里有一个不起眼的小门,上面挂着皮质的帘子。手上似乎轻了一些,再低头看,他离开了,变得很重。
我放下他,检视了一遍房间,确认没有哪个人或尸体是时天,便走进吧台后面的小门里,穿过一间狭长的厨房后,从后门离开了“夜来香”。
然后我就看到了曾经活泼靓丽的修女,以及搂着她尸体哭泣的韩依晨——这本是我最担心出现的一种邂逅。
马莉穿着一身黑白相间的教会外衣,但神职人员的身份显然已无法在这片土地上赢得最起码的尊重。她衣服上白色的部分全被染红,黑色的部分则呈现一片污秽的蓝紫。依晨哭叫着,努力拖拽她,地上的血迹蜿蜒数米。一个比依晨大不了几岁的女孩手中挥舞着半根还在燃烧的木棍,疯狂地试图驱赶四名嘻嘻哈哈的本地流氓——别指望我能对赤膊、文身、针孔、砍刀和猥亵表情的组合能有其他定义。他们时拢时散,仿佛在玩火中取栗的游戏。
周围还有很多具尸体,其中一个我在片马教会见过,剩下的,大多是六七岁到十几岁的孩子。
我张大了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被骇到了极限。我痛恨在酒吧门外的犹豫,我痛恨这一小时内经历的暴力与杀戮,我痛恨彬和陈娟,我痛恨制造所有这一切的人,我痛恨我自己,更痛恨我将要做的事……
“我们在选择命运,殊不知,命运也在选择我们。”
不错,这是我的选择。我痛恨它,但它是我的选择。
“人对命运的选择,源自根深蒂固的性格。”
我要做的,是我认为正确的事情。
“人之所行在自己眼中均看为正,唯有耶和华衡量人心。”
看这些谋杀者,他们甚至无意让自己的兽行合理化。
“有人说,这个世界早已病入膏肓。”
不,这个世界从来不曾变过,病的是我们,是人,是人心。
“人心都坏掉了。”
贪婪、愤怒、虚伪……我们全都病入膏肓,伤害同类和我们可以伤害的一切,只为满足私欲。
“背对他,你是猎物;转身面对,你是对手。”
没错,他们已经给了我一个充分的理由,可以转身的理由。
“你会跑么?”
我会么?
左眼又在抖。我绕过依晨和马莉,猫腰冲上前,把那个体重轻若鸿毛的女孩拨到身后,右手一棍抡了出去。中间那厮明显还没适应眼前的角色调换,甩棍结结实实地砸在天灵盖上,他连点儿动静都没来得及出,像断电一样原地散了架。左侧白光闪烁,我不假思索地架上去,火星迸溅,磕飞一把砍刀。与此同时,我觉得好像被犀牛顶在了腰上,巨大的冲击力让我的胃痉挛起来,右肩挨了一刀,失去重心的身体还未及后倾,右胯又挨了一脚,我斜着就出去了。
倒在地上,五脏六腑一阵翻腾,竟然没感到疼。我撑起身把甩棍朝冲举刀过来的一个家伙的裆部插了过去,力量之大,连棍子的第一节都缩进去了,那孙子一声闷哼就跟只死虾一样蜷身滚翻在地。左边有人在踢,我捋腰拔出匕首,反手插在他大腿外侧,腥热的血溅满了半边脸。
最后一个站着的家伙回身要跑,被我三步并作两步撵上一棍扫倒,背后跟着一刀直透心窝。
爬起来,我才发现自己浑身是血,至于是谁的血,我不知道,也不在乎。
第一次杀人,却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
依晨和那个女孩怔怔地看着我,我回望着依晨,知道她认出我了,但我宁愿没被认出来——她们都只是孩子,她们不该去面对这些,她们不该被迫接受人类最丑陋的嘴脸。
一阵脚步声,面前又多了十几个人。他们个个手持刀棍,冲这边戳戳点点、大呼小叫,好像同一个人渣制造厂的流水线残次品,同样肮脏,同样残暴,同样狰狞。
来吧,给我同样的理由,给我杀光你们的理由。
我走到那个捂着裆满地打滚的孙子旁边,柔声问依晨:“彬呢?”
依晨抽泣着,闭上眼睛对我摇头。
“放下她,去找彬。”我又冲另一个女孩摆了下头,“我会带马莉回去。”
脚下的禽兽还在悲鸣,不远处的狼群正在靠近。
我掖起匕首,双手正握甩棍,下垂到地上那家伙的脑后,朝涌来的暴徒摆了个高尔夫挥杆的预备动作。
我可以么?
他们继续逼近,踩踏着孩子们的尸体。
操!有何不可?
我狠命地抡了下去。
伸手拔枪的时候,有人对我沉声喊了句“别开枪”,紧接着,三道人影从我身后两侧冲了过去。这是三个明显久经沙场的猛男,都是短粗身段,棕黑扎实的臂膀裸露在背心外,手持同样的军刺,个个出手是拼命的打法。不到半分钟,对方倒下六个,其余的四散奔逃。
并非毫无代价,这边也倒下一人——其中一个留着黑色短卷发的,脖子上横贯了一把刀,侧卧在人堆里,再没站起来。
回过身,我见到时天眉头紧锁地搀着依晨,浅粉色的衬衫和米色的卡其裤一尘不染,配上苍白的国字脸,在这片第三次世界大战的主战场上,扎眼程度尤胜从前。一名体形堪比UFC擂台冠军的壮汉站在他身侧,铜铃大小的眼睛像探照灯一样不停扫视着周围。
时天抿嘴望着刚阵亡的手下,问我:“你怎么在这儿?”
“你该庆幸我在这儿。”我抹了把脸,才注意到他和身边的护卫腰上都别着枪,“彬呢?”
他用某种外语叫回剩下的两人,把依晨和另一个女孩交给他们:“你自己出得去么?我得送她们走。”
我低头和依晨望向同一处:“她呢?”
时天扫了眼马莉的尸身,有些烦恼。
“UFC冠军”用外语——能听出同样不是越语——急促地对时天说了两句,他点头,其他人扛起两个女孩,急匆匆向西南侧的一条小巷撤退。
时天冲盯着马莉发呆的我摆头:“你要不打算背上她,就跟我走。”
没时间做任何思想斗争,逝者已去,保命要紧。
穿过巷子就是雄王路,时天告诉我那是通往接应车辆的捷径。芒街的现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导致他未能按时出现在接应地点,代价则是满地死伤的无辜。我问他彬到底在哪儿,他似乎觉得我不可理喻,但还是耸肩表示对此一无所知。
我奇怪他们刚才为什么宁可承受伤亡也不开枪,时天脸上掠过一丝悔意:“这条街上有无数把枪,可你听到过枪声么?”
我想想,确实没有。
“不许开枪可以算是两方势力默认的斗殴规则,至少可以有效地控制伤亡。毙了阮勋宋这种毒虫是一回事,数百人对射就是另一回事了;而且一旦响枪,本地的军警不可能再袖手旁观。”
“但我们都不属于任何一方。”
时天边走边掏出手机:“那就更得守规矩。你试试开一枪,和捅马蜂窝没两样——而且你也很快会被打成马蜂窝。”他举起拨通的电话用越语简短说了几句,同时观察周围,似乎是在描述目前所处的位置。
我心里悬乎乎地没着落,脚下又不受控制:“时天,帮我个忙。”
“说。”
“如果我……我要是、要是有什么意外,帮我给我爱人带个话,行么?你神通广大,肯定能找到她……我是说,当面转达。”
“哈哈!就你那个乳尖臀圆的老婆?没问题,正好……”他淫笑着望向我,旋即笑容又像退潮般迅速消失了,“要我带什么话?”
我收紧嘴唇:“替我告诉她:‘对不起’……”
他的眼神像月光下的海水:“只有道歉么?”
我咬着牙,竭力吞咽自己的软弱,努力放弃一切矜持,或遏制所有回忆:“还有,还有……我……随便吧,大概就这个意思。”
时天站住了。
他不顾其他随行人员的催促,把刚揣回去的电话又掏出来:“赵馨诚,听我一句劝:你要是没胆子现在打电话亲口对她说后半句,不如回去。我们都是了无牵挂的人,但你不是。这条路,你走不来的。”
我没理会。如果现在打电话给雪晶,我一定会丧失继续前行的勇气。和很多事一样,想得太多,就什么都不敢做了。
不过这是我第一次宁愿牺牲自己铁骨铮铮的硬汉形象。有些一直被忽略的东西,爱或死亡,今天都离我很近,近到令我不敢触碰,不愿提及,却又无法回避。
大概人就是这样,最无助的时刻,思念的往往是最牵挂的人。和大多数同行一样,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好丈夫。如果有机会重新选择做一个好警察,或成为一个好老公,我不知道自己会更倾向于哪种人生。我更不确定雪晶若有机会再次选择,还会不会嫁我。我不能推卸责任说今天这种状况是我无法避免的,但她说得对:结婚这些年,我一直在让她担惊受怕。
归乡的诱惑仿佛万有引力,令我心烦意乱无法集中精神。其实我很希望雪晶此时能在我身边,却又庆幸她可以不必和我一起承担危险。是的,某种意义上,我终于理解到彬的感受:我可以死,但我无法承受所爱之人被伤害。
因为,雪晶,我爱你。
随后,我们进入了那条狭窄的捷径。
捷径通常代表着效率与便利,但往往也隐藏着阴谋与陷阱。跑到中段,两拨暴徒像是掐着表一样同时出现在两侧路口,前后夹击,把我们一行七人堵死在这条仅容擦肩而过的窄巷之中。
我后脑的神经线一紧,对时天喊了句“你们冲”,转身刀棍并举,逼退后面的来敌。逃亡的方向立刻响起砍杀的叱喝声,金属与骨骼摩擦撕咬,女孩子们在抽泣。
面前的人越挤越多,最终拱得靠前的二位收不住脚,只能双双举刀扑来。我伸出甩棍顶在左边那人的锁骨窝,他的刀也豁开了我的小臂。我伏身滑步把匕首插进右边一人的胸口,刃尖进去一半卡在肋骨上,拔不动了。甩棍脱手,我胡乱朝左边那人蹬了两脚,他失去了平衡捂着被棍子戳中的位置倒地,被我一脚踩在颈动脉上,直接抽了。露着半截匕首的哥们儿虽然还没死透,但已失去抵抗能力,我右手攥紧刀柄,左手下面一兜他裆——小臂上刀口崩裂疼得我叫了出来——把这孙子整个人架起来当盾牌推了过去。
也许我打小喝的是冥河水,吃的是大力丸,也许是挤得像沙丁鱼罐头般的那帮乌合之众分工不明,反正这招还真抵挡了几秒钟。但很快我便意识到这是个无法用常理揣度的世界,一把青黑色的刀从我面前的尸体上穿了过来,直接扎进我的左肋,我一口气提不上来,忙丢下人盾急撤两步。
同一把刀很快又向我劈来,我本能地错身躲避,重伤的左手捏住来人的腋窝,右手拔出格洛克21顶在他胸口……
我盯着他,却没有看清他的样子,我甚至相信这辈子都不会记得他的模样。不知他是否看清了我,但我想他没看到枪。我们四目对视,血红的视网膜覆盖着没有来由,却又毫不妥协的恨意,颜色逐渐变深,他看到了死亡。我扣下扳机。
扣到一半时撞针锁打开带来轻微的震动感,提醒我还有反悔的余地。我继续扣下去,撞针触击子弹底火,有东西像过山车般沿膛线划过,面前的躯体猛地抽动了一下,抛壳窗飘出火药蒸腾的气息。
我抬高枪口,又补了一枪。枪口上扬把子弹吐进了那人的锁骨里,飞溅的骨渣像弹片一样扎进我手背。他半边身子向后飞出去。我松开左手,捋着胳膊从他手上夺下刀。
然后,我向前迈了一步,对着后面相同颜色的两眼之间,再度扣动扳机,一次,两次,三次……人群没有后退。我左手持刀反手划开一个人的肩膀,斜着把几发子弹送进他的腹腔。继续向前,飞来的东西拉开我的颧骨。我向右侧伏身,把刀插进某人的肋下,枪口越过他肩头,方才注意到枪声其实很响,弹壳崩到已经失去生命的脸颊上。
过关斩将,所向披靡。
我想住手,却停不下来。不杀人,难道只能等着被杀?
原始规则下,我们只是一群最低级的野兽。摆脱一切束缚,我会比他们更强大;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我甚至能够超越彬。
直到扳机的滞阻让我察觉到子弹已经用尽,对面的敌人依旧前赴后继。我退下弹夹,细长的金属模具砸在脚面上。正要掏出备用弹夹,一把银色的匕首冒了出来。我忙用枪去拨,刀刃偏离既定方向,扎进我左侧肩窝。我能感觉到心脏挣扎了一下,膝盖发软,跪倒在地。与此同时,一只手抓着我的后脖领往回拖了一把,我随之仰倒……
黑色的闪电从上方划过——我终于,终于见到了他。
即便是在意识有些游离的状态下,依旧不难辨认出那个如鬼魅般穿梭的身影,冰锥一样凌厉——彬和他的战友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快,快得仿佛脱离了人类对世间的一切认知。
枪口发烫,指尖冰凉。我控制不住地笑了。这就是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号,时天在安隆汶迷雾中看到的情景——
死神狂奔。
尾声
暴风过境的屠戮把所有疯狂暂时打回原形,剩下的在裹足发抖。彬拉开了一段数米的安全距离,路上铺满尸体。他有些蹒跚地走过来,架起我半侧身后撤。时天他们杀出了血路,已从窄巷脱离。
退至路口,他扶我靠在墙边,剧烈地咳嗽起来。我才注意到他的黑色衬衫外附着一层黏稠的液体,右胸侧靠近腋窝的位置,一个明显的伤口在急速流血,浸湿了右边的裤腿。他低着头,气息短促,小腿在抖。
所有的痛感自上而下麻木了,我站直身子,无措地抓着他。
彬侧脸冲巷子里的残兵眯着眼一瞥,肉蛆般缓慢蠕动的人流慌忙踩下刹车。
他继而转向我:“你还是来了……”
我望着雄王路:时天他们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黑压压的人群——把我们围得水泄不通的、愤怒的无政府主义军团。越过仇恨的人墙,虽然面朝着祖国的方向,但从这里并不能看到两国的边疆。太阳下山了,天空却没有完全暗下来,我似乎还能凭借着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光亮,眺望着无限远的地方。
在那里,有家人、朋友和同事,“海碗居”的炸酱面,早市环抱的城门楼,喧闹街边的“指纹”咖啡屋,雨夜中的小月河……在那里,珍藏着彬永生眷恋的回忆。
换上备用弹夹,我试图用左臂去架他:“走,跟我回去。”
彬推开我,抬起头,说话上气不接下气,分不清是在嘲笑什么:“馨诚,我们……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看着他,第一次读懂了这个记忆囚徒瞳孔中的镜像:那是一种徘徊在人性与兽性之间的、无可替代的悲伤。
“一个男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无论一个女人爱不爱你,你都可以义无反顾地去爱她……”
但最不幸的是,无论你如何义无反顾地去爱她,都无法强求她爱你——感情,本就是无解的迷局。
情深不寿,爱重成仇。
没错,彬,你在追寻死亡。八年间我认识的你,早在陈娟离开时,灵魂就已脱窍而去。剩下的,仅仅是直立行走的殉葬之躯。
我抓紧机会故作轻松地笑了笑:“到头来你还是蒙了我一道。你不是姚江。你杀人,你救人,但你的的确确,没有出卖过任何人。”
他回报以微笑:“有什么分别……”
我说出心中所念:“你还会再杀人么?”
彬又一次咳嗽,咳出很多血。他抽了下鼻子,盯着我手中的武器,抖动的左侧眼角像抹了层凡士林,反问:“你是来杀我的么?”
我觉得眉宇间在痉挛,便握紧枪,四下观望,仿佛能够找到答案。
他伸手扶住我肩膀,好像打算对我耳语,但随即闪过我,奔向海啸般的人群。
我左手兜了一把,没抓住他。这是最后的机会,我立刻把子弹顶上膛,倚墙单臂据枪,瞄准他——或是他面对的人群。
“彬!”
他回首看了一眼,转过身,似笑非笑地望着我,表情活像在同一个世界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我想起界桥边的提示,把枪口略微放低,食指在扳机上加力,直到撞针锁打开……
弹夹里一共有多少发子弹?
彬缓缓抬起双臂,两肘贴在腰际,像一只因为先天残疾而放弃飞翔的雏鸟,仿佛在迎接我为他带来的结局,或是已准备好随时湮没在身后涌来的刀光与人潮里。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与你同行,还是送你离去。
我眯着左眼,确认目标,把扳机扣到底。
(全文完)
后 记
一.关于写作
对于我这样的普通人而言,写小说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三年多以前,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对一本“很烂”的国内同类作品大肆批判,尽情挥霍着自己的无知自大,并借杨绛先生在《洗澡》中的描述扬言:“我两个脚指头夹着笔,写得还比他好些!”
朋友们对我很容忍,只是说:“好啊,那你也写写看。”
自作孽,不可活。
看了几本书后旁征博引是一回事,三五死党聚会侃侃而谈是一回事,跷脚插腰对他人的作品冷嘲热讽是一回事,自己动手写作,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阴阳怪气戳戳点点的旁观者,只因为脚踏实地做事真的不容易。
苦磕三年,前后两稿,勉强有了这本书。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只是这次,我终于明白,我没有资格拿前人的教诲去训斥任何人。
以上,送给我自己。
二.关于出版
我是个任性的作者,但当牵扯到出版发行,就不可能再抱着满脑子理想去装小孩。
其实这是个简单到以我的智商都能想通的逻辑:出版社花钱出书——书需要卖得好——出版社能赚钱——就能继续出更多的书——我才可能有更多的书看。
编辑只是跟我说:“你不和出版宣传公开唱反调就好。”——真可以说是宽容到了极点。
我不懂出版,更不晓得所谓“出版宣传”的内涵外延,但我相信,我的编辑不会做出令我反感的宣传。
人可以任性,但不能因为自己的任性去伤害别人。
我更相信每一位尊敬的读者,他们都拥有完全独立的思考能力与鉴别水平,我写的东西是好是坏还是不好不坏,读者自有考量,不会仅凭宣传造势就把我踹进阴沟或捧上天。
实话实说,我希望这本书卖得别太糟,至少,别让出版社赔钱。至于版税收入,还好,我有正当职业谋生,不指着这个吃饭。
三.关于普通人
因为我是普通人,所以我写的,也只是普通人。
我不是反天才主义者,但那群方外高人离我实在太远。不错,也许这个世界注定需要由一小部分精英去领导,但我更愿意相信,是无数普通人在维持地球的正常运转。
不过普通人和天才之间有一个无法改变的共同点,就是情感。无论精英或笨蛋,好人或坏人,都在共同演绎着人类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
同为冷硬派风格的犯罪小说,我写的不是什么给精英阶层收藏的高级货,只是一个普通人写给普通读者看的一群普通人的故事。如果有人觉得我笔下的人物并不普通,烦请先不要急于给我扣“伪草根”的帽子,因为我一直笃信:执著与努力的普通人,同样会创造奇迹。
四.关于北京
就像我在故事一开始写到的,这个城市于我而言,既熟悉,又陌生。
不久前我回到曾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人民大学家属院,顺着林园区向北走,林园1号楼、2号楼、3号楼,牌号已脱落的4号楼……
然后,我就看到了被拆成一片废墟的幼儿园。
幼儿园的西侧,本来是只有一条马路之隔的人大附小,业已搬迁多年。
还有静林商店、修车的刘叔叔、卖漫画书的老奶奶、自行车棚里居住的外地夫妇、四栋平房院里的那排桑树……
没有了,全都不见了。
这种体验,许多和我一样在北京生长的同龄人大概都有过。我早已过了悲春伤秋的矫情年龄,倒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觉得取而代之的那些高大雄伟的现代化办公建筑,实在是不甚好看。
五.关于故事与人物
很多人都问过我类似的问题:你写的故事中,虚实各占几分?
我没学过统计学,归纳不出一个确切的百分比,只能粗略地说:大体上,都有原型。
因为我是个很不擅长创造的作者,让我仅凭想象写一部来自外平行空间的赏金猎手从黑洞穿越到南北朝击败杨大眼然后和韦睿拜了把兄弟娶了变性后的陈庆之最后剿灭北魏势力统一华夏进军欧罗巴的长篇史诗,我实在是没这能力。
所以我只能把看过的、听过的、经历过的稍加汇编整理,再以此为基础进行有限的发散性思维,就有了这么个故事。牵扯到专业知识方面,我尽可能做到能亲手核实的不亲眼核实,能亲眼核实的不亲耳核实,亲耳都核实不了的就别乱写了。尽管如此,其间谬误依旧难免,还请读者多多包涵指正。
至于人物,则简单得多——
走进花园北路35号“指纹”咖啡屋,您将有机会见到这个故事中几乎所有的过客,馨诚、彬、老何、雪晶、白局、周所、韩教授、瞳、阿禹、石瞻、蔡莹、小杨、姗姗、梁枭、黄锋、阿江、彤哥、时天、小金、马莉,也许还有陈娟……所幸,与故事中不同的是,他们的生活都很普通,只是各自承载着人生的喜怒哀乐。
我祈祷他们都能一生平安。
六.关于主题
去年的11月11日,也就是“光棍节”那天,我在某大型购物中心四层的一家小店里买东西,突然冲进来一个女孩,尽管她衣着华美,容颜俏丽,却尽被哭喊抓狂的姿态所代替。
后面追进来一个瘦高的小伙子,对那女孩连哄带拽,大概是情侣之间闹了点儿小矛盾。
店内很窄小,这两人的手臂又频频挥舞,我后退回避不及,被那女孩留了长长的、鲜红指甲的手指打了一下脸。不算很疼,但我还是本能地抬手护了一下面部,只希望能挡住下一波攻击。
不想,引来了麻烦。
瘦高的小伙子在她身后没看清,以为是我在动手打人,冲到前面来拽住我衣领大声质问,口水飞溅到我脸上,还撕裂了我的围巾。我极力解释,同时向店主——一位四十多岁的大姐求助,希望她能证实我的无辜。
店主大概误会了这里面是不是包含着什么你我他仨的三角关系,只惊恐地一遍遍重复:“你们出去闹,你们出去闹……”
我突然觉得很窝火,就掰开小伙子的手腕,一脚把他踹倒在地。
结果那女孩拦在我面前,改为那个替她出头,却又被打了回去的小伙子站脚助威,对我破口大骂。
最后,购物中心的四名安保人员赶来,把我们带到外面,问清事实后,保安经理告诉我:“没事了,你走吧。”
离开的时候,那个女孩昂首俏立在围观的人群中心,恶狠狠地死盯着我,眼神中充满了怨恨与委屈——那眼神,我至今难忘。
啰唆了这许多,我想说的是:其实,这就是我写的故事主题。这种无厘头的生活桥段,每天都在发生,发生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可以理解,又令人费解。我没有看透任何事,恰恰相反的是,我越来越看不明白这一切。
七. 关于主旋律
我写的,是一部主旋律小说。
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的话,这也等于提供给某些人用以诟病的话柄:这就是给某某政权某某体制某某政党唱颂歌的谄媚诗篇,是完全背离了贫苦人民艰难生活的无病呻吟,是脱离现实的假大空悖论文集……
对此,我不知该从何说起。因为今天的我有饭吃,有房子住,有正常的生计;半个多世纪以前,我的爷爷奶奶为求一饱从老家山东远赴关外,又因战事所困,一路爬到北平,才终于告别了流离失所的日子。从祖上到现今,我们和许许多多家庭一样,是某个意识形态代表取得胜利的受益者,让我做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白眼狼,抱歉,父亲打小儿就没这么教过我。有愿意据此谩骂的,敬请随意。
社会的阴暗面我不是没有见过,我也极其反感,我只是不喜欢写我反感的东西而已。何况我就觉得,解决问题不是靠喊,或至少,不能仅仅靠呐喊。
言尽于此,多说无益。
另提供“壹基金”的捐款网址:
http://www.onefoundation.cn/html/cn/beneficence.html
希望骂客们在呐喊之余,也奉献一下自己的爱心。不多,一元钱人民币——不晓得是不是也算“主旋律”?但这绝不是在做慈善,只是力所能及。
最后,感谢每一位读者,您能花费时间来读我写的东西,我很荣幸,更是感激。希望您能开卷有益。高罗佩先生在《大唐狄公案》的前言中曾说过:“书中能使读者满意的方面应归功于当初创作这些精彩故事的中国古代作家,而一切缺点都应算在我一个人的身上。”同样,如果我的作品能够让您满意,那完全是拜这个精彩的世界所赐,作者不过是一介过客,断不敢妄肆掠美;如果您觉得很不满意,我只能在此向您诚恳地致歉,因为斑斓的生活就在身边,只是我拙于转述而已。
2011年1月24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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