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狠狠地戳了我的痛处一刀。
两人离去,我站在原地还是无法动弹。这时,已经走了七八步远的王眉,我的未来师母,突然转头来对我笑了一笑。
我的脸色剧变,震撼难以形容。
骤然一看,她长得确实很像甄眉,但是近看却有不同,她的肤色没有甄眉那么苍白,双颊有淡淡的晕红,看上去比甄眉健康一点。而这回眸一笑,我看清楚了,她唇上涂的是紫色的口红。
我好像被闷雷打中,再凝神一看,王眉身上穿的竟是一套似曾相识的唐装衫裤!
回去后,我发誓再也不到母校去了。
过了一段日子,偶然遇到过去的同学,闲聊之中,突然说到张映风。我阻止不及,只得听同学说下去。
张映风竟然失踪了。
前段日子他实在风光得很,勾搭到一个妙龄美女,愿意委身下嫁,张映风天天在校园里炫耀自己好事已近,谁知竟然就这样平白失踪。
警方搜查他的家,他的办公室,他的存折里有跟教授收入不符的巨款,还有些跟文化教育界要人交往的笔墨信函,不过这些东西随着他的失踪一点没少,全都存放在他家中。不该有的东西一点没少,还多了一点出来,警方在他的档案室里一间锁死的杂物房里搜到一些奇怪的东西。
那是些女子的用品,手表,发卡什么的,警方经过查证,那些东西所属的两个主人全都在人口失踪档案里面。于是警方转而怀疑这些女子的失踪,甚至之前的王茜失踪案全都跟张映风有关。
“现在越查越大了。”同学这样说。
我去找李欣。
李欣不计前嫌,从她爸爸那里把能找到的资料找来给我看。
我看到了警方拍到的照片。
李欣问我:“你看出什么来吗?”
我强作镇定,颤抖得双手互握,摇摇头说:“看不出来。”
我没有告诉李欣,那个手表属于我第一次去模特儿公司请来的模特儿所有,而那个发卡,我曾经看见戴在第二个模特儿的头上。
李欣送我离开,一边说:“警方怀疑他的失踪跟他的未婚妻有关,但是那个女子跟他一起失踪了,怎么都找不到。如果能够找到,或许能够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我苦笑。
当然找不到!
人就算有再大的本事,怎么可能找到一个画在人皮上的女子!
“哎,你知道吗?你来找我,我很高兴。”李欣低下头说,“尽管你不过是为了别人的事情来的。”
风轻轻地掠过她的发梢,她今天也穿了一件桃红色的衣服。
但是她为什么要低下头去呢?我想起手臂上那些冰凉的水滴。
“我以后还会来的。”我说。
阳光从枝叶的缝隙间漏下来,一片深深浅浅的绿。又是一个春天来了,但永远不会跟过去的春天一样。
STORY故事十
怪 病
文/雨淋
华西是个特立独行的人。从某名牌大学毕业后,他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拼命往省市的二甲、三甲医院里头挤,而是靠着手里头的一些资金,在近郊选了一块偏僻的地方,自己开起了诊所。照他的说法,是想趁此离开一下城市的喧哗,享受片刻的郊外宁静,顺便呼吸呼吸那里的新鲜空气。
然而,他似乎天生不是做生意的料。在他的小诊所里,你找不到一粒药,那是因为他不喜欢闻到药味。哪怕一丁点儿。所以你去他的诊所里看病,他只替你开处方;至于药,你自己去买。
这是他的规矩。
此外,因为身体不适、睡眠不足等种种原因,他还会来个不定期的歇业,短则一日,长则一周。但关门时间肯定不会超过半月,他还是有那么一点职业道德的。
如果换了别人这么做,那诊所早就倒闭了。不过因为我这位朋友医术当真了得,学贯中西,两只眼睛更像是具有透视镜功能,把人体经脉看得一清二楚,他那个郊区的小诊所断断续续开了有一年多,不仅没有倒闭,反而拉拢了一大批老客户。按照他们的说法,华大夫面冷心善,看病具体入微,让人放得下心。如此一传十,十传百,他的小诊所居然还一天火过一天。高峰时期,上门求诊的人络绎不绝。
果真是酒香不怕巷子深。仔细想想其实也的确是这么回事。看病抓药,最怕的是庸医误事。如果医术了得,脸上的神情冷漠些,又有何不可呢?
话又说回来,像他这么高超的医术,没有去大医院发展,那贪图的自然不是钱财。既然不为钱,又发狠苦学了这么一身的好本事,如此一人,能不让人放心吗?
而就在这看病医人的过程中,华西曾遭遇过一件怪事。
那是某一天夜里,八点多钟的时候,忙碌了一天的他收拾好东西正打算离开,摆放在诊所大厅茶几上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犹豫片刻,他最终将话筒拿起,放在耳边。一阵长时间的沉寂后,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了一个声音,缓慢嘶哑,还略有些奇怪……
医生,您好,这个时候给您电话,不知道打扰到您休息没有?我是从朋友那打听到您这个号码的,也知道您医术不错,所以想请您替我诊断诊断。老实说,现在的我很无助,遇上了不小的麻烦。希望您可以抽出一点宝贵的时间来,耐心听听我的倾诉。
首先我想说的是,我有个困扰多年的顽疾——头痛。这不是那种一般性质的头痛,嗯……我还是从头到尾和您细说吧,可能要占用您一些时间,请您见谅。
整件事要从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讲起。在那一年,我就读的学校里兴起了一种恶作剧,那就是取出打火机里的点火器,用来电击别人身体裸露的部位,譬如胳膊、大腿、脖子之类的地方,以此达到吓人一跳的目的。男孩子们尤其喜欢用它来捉弄一些胆小的女孩,似乎很享受她们的尖叫,以及瞬间写满整张脸的惊恐。
我也曾被这么捉弄过一次。当时的我正坐在课桌前,全神贯注地解一道数学题。就在我满怀喜悦地思考出答案的瞬间,我的后脑勺猛地传来一阵刺痛,那感觉就像是有一根尖利的针,出其不意地插进了我的脑袋里。痛楚之下,我整个人都失去了平衡,直直地从椅子上跌落下来,蜷缩在地上不停地抽搐。
这原本是我的一位同学想和我开个小玩笑,想用点火器电一下我的脖子。可没想到的是,我一直趴在课桌前的后背会突然间直起来,结果电击的部位也变成了我的后脑勺。
之后我被送往医院。在那里,头脑昏沉的我打了四小时的点滴。当天晚上,我那位同学的父亲一路揪着他的耳朵,专程去我家赔礼道歉了一番。第二天的班会课上,班主任也对他进行了点名批评。
事情发展到这里,一切似乎就该结束了,然而我要告诉您的是,这还只是一个开始。数日之后的某一个清晨,睡梦中的我突然惊醒过来。当时正是凌晨六点。蜷缩在被子里,我咬着牙关慢慢回忆着过去十几秒内发生的一切。
我是被头部传来的一阵突如其来的疼痛惊醒的,一种源自颅腔内的刺痛,一闪而过,就像我脑子里有一枚点火器,在我的脑神经上狠狠地电击了一下。再次回想起那样的感觉,我的心底忽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恐惧。惊恐之下,我颤抖不止的身体紧紧蜷成了一团。
从那以后,几乎每天早上的六点,我都会在一阵有如针刺般的头痛侵袭下猛然惊醒,误差甚至不超过一分钟。到现在十八岁,近乎八年的时间里,天天如此,对于我来说就像吃饭睡觉一样平常。每一天都是重复的,都是以一次头痛拉开序幕。医生,这样的折磨,您可以想象吗?
就算能想象,又能不能体会到呢?
医生,我真的好痛苦……
说到这里,电话突然间挂断了。我那朋友华西当时的感觉就像是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突然间断气一样,又或者是欣赏了一部戛然而止的电影。
一定还会有后续的。放下话筒的时候,他在心里想着。
果不其然。度过了漫不经心的一天,到了第二天晚上,几乎是同一个时刻,电话铃声又响了起来,早早守在一旁的他赶紧抓起话筒,从里面传出来的还是那个奇怪而又嘶哑的声音……
医生,还是我,今晚又要耗费您一些时间了。昨晚我的情绪有些失控,都怪那些不好的回忆,让我越想越难受,心里一烦闷,就顺手挂断了电话。今天我再继续和您说下去。好吗?
您不说话就是默许了。
首先,请您允许我把时间拨回到现在。我现在是市里某家化工厂的一名工人,具体是哪家我就不说了。之后我住进工厂分配的工人宿舍,也结识了两位新室友。一开始,我还十分担心自己这个头痛的怪病会吓到他们,不过随后发现,我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先向您简单介绍一下我的室友,来自东北的宁,性格开朗大方,而我的家乡在华北平原上,也许是地域相近的缘故,我和他相处得十分融洽。至于我的另一位室友,我不想提他的名字,只告诉您他家在南方,人比较害羞腼腆。初时我俩相处得还算不错,彼此间极其谦让,进出笑脸相迎。不过,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笼罩其间的那层陌生隔膜逐渐消散,我俩之间的关系也由最初的礼貌客套发展成了现在的剑拔弩张。
之所以会这样,生活习性的不同是根本的原因。说起来,我其实还是挺佩服他的。他的生活很有规律,不管有事没事,都会在每天夜里的十一点钟准时躺到床上,然后在次日的凌晨五点钟准时起来。他几乎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工厂里去的。
如果仅是如此,那么我对他的那份感觉也只会停留在崇敬的层面上。可问题是,他每天早起洗漱的时候,喜欢把水龙头拧得哗哗直响。而那哗哗的流水声,也成了我新的醒床方式。
只要它一响起,我就会跟着醒过来。
这也就是说,我原先的睡眠习惯已经被完完全全地破坏了。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头痛的时间换成了从五点钟开始,然后一刻不停地持续到六点,前后整整一小时的时间。以前只有一秒钟的苦难,被延长放大了三千六百倍。
对此,我也曾旁敲侧击地和我那室友提到过几次,但他似乎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哗哗的流水声依然会在每天的凌晨五点准时响起。而我能做的,只是咬紧牙关默默地忍受一切。
医生,我想告诉您,我忍得好辛苦。您说我该怎么办?
好了,再次感谢您的耐心倾听。晚安,预祝您有一个好梦。
“电话再一次被急切地挂断。从头到尾,我似乎只是一个聆听者。”在华西的那间小诊所里,他向我原原本本地说起了整件事的经过,语气里也显露出一丝无奈。
“那后来呢?你治好他的头痛了吗?”我追问道,迫切地想知道答案。
他并没有回答我,转而从抽屉里翻出了一张信纸。
信纸的边缘还沾染着些许淡淡的血渍。字体十分娟秀,一笔一画中透露着严谨之下的挥洒。轻轻捧着信纸,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逐字逐句地读了起来……
医生,您好:
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我,也不知道我的头痛治疗方案您想得怎么样了,但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用自己的方式将问题解决了。
首先我想向您坦白的是,之前在给您电话的时候,我刻意隐瞒了自己的一个想法,那就是,我感觉自己的脑子里存有少量电流。毫无疑问,它们是在我那次遭受点火器电击的时候渗透进去的。在我看来,当时电流在我的脑袋里绕了一圈,大部分都绕了出去,但还是有少量残留了下来,它们像是一群寄生虫一样寄居在我的脑子里,直到现在。这种感觉很奇妙。
医生,实话和您说,之前我一直在思考这件事,有时候甚至为此彻夜不眠。最终,我决定通过实验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实验的器材很简单,点火器一个,手术刀一把,这些都不难弄到。至于实验的对象,我本来打算找一只猫或狗的,我们工厂附近有不少的流浪猫,一碗牛奶、一块肥肉都适合作为诱饵。事实上我就是这么做的,不过在把一只黑白相间的野猫抱在怀里的那一刻,我忽然有了一点疑问。
我是人,它是猫,这其间会不会有不同呢?
再三思量,我又把它重新放了回去。很快地,我想到更理想的实验对象,或许您也猜到了,没有错,我指的就是我那位勤勉的室友。
医生,在我提笔给您写下这封信的十分钟之前,我已经独立完成了整个实验。首先我想说明一下为什么会选在今晚动手,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今晚机会难得。从入夜之初到现在,宿舍里一直只有我们两个人。我那个东北室友去本地亲戚家了,最快明天才会回来。
接下来,我想向您简单陈述一下实验的过程。首先,我用一只啤酒瓶砸晕了我的室友,它是我从垃圾箱里捡回来的,在此之前一直被我藏在铁皮柜子里。之后,我用点火器电击了我室友的后脑勺。这算是一些准备工作,接下来才算正式进入操作环节。为了不至让我室友承受太多的痛苦,同时也为了更方便地操作,我用手术刀利索地割下了他的头颅,然后用大型号的透明胶带将其固定在了书桌上。
接下来是开颅,这无疑是整个过程里最麻烦的一步,我始终难以将那颗头颅稳稳地摁在书桌上,结果它一共掉到地面上六次,碰落了三颗牙。而我的那位室友,原本是有一口洁白整齐的牙。对此,我已在内心深处表示愧疚了,毕竟这是我操作上的一大失误。
最后宣布一下实验结果。极其遗憾,本次实验以失败告终。将脑子切开,尽管里面血肉模糊得有些难以辨识,但我还是很细心地察看过了,并没有发现预想之中的电流。
不过,并不能由此就证明我的想法是错误的,按照我的推测,电流可能会随着寄主生命的终结而消失。此外还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在寄主处于昏迷状态时,电流进不到寄主的脑子里,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是我的实验步骤顺序不对了,我应该先电击我的室友,随后再将其砸晕。怎么样,我思考问题还算全面吧?嘻嘻。
顺便说一下,在给您写信之前我已经把双手认真洗过一遍了,可是信纸上还是沾染上了血迹,那是因为桌子上有血迹的缘故。没办法,我已经尽力了,那是整间宿舍里唯一一块干净的地方。好了,信就写到这里了,等会我该去收拾清理一下了,寝室里到处都是血,不处理可不行,万一踩到滑倒可就危险了。
等收拾好一切,我会打上肥皂把手再洗一遍的,同时换一身新洗的衣服……
我是不是很爱干净?
之后,我将不得不选择离开,至于去哪里……就先不说了,请预祝我一路顺风吧。
对了,还想再向您透露一点,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还会进行类似实验的。第二次,第三次,也许更多。不过请您放心,我会努力改进我的实验的,争取不浪费原料。我也真挚地希望您和您的家人好运常在,不会成了我的实验对象。
当然啦,或许我只剩下唯一一次实验机会了。您这么聪明,一定明白我的意思。不管怎样,再次对您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您的病人,小华
“这封信是在一天深夜从门缝下塞进我诊所里去的,次日清晨才被我发现。信封里除了这张信纸之外,还有一枚点火器。”说着,华西又从抽屉里翻出了一枚点火器递给我。
“之后又过了半年,一天中午,一位身穿警服的中年男子来到了我的诊所,给了我一枚点火器,当时是用一张废报纸的一角包裹着的。他告诉我,他是一所监狱的狱警,是受了一位犯人之托把这个交给我的。我又问他那位犯人现在怎么样了,他缓慢地摇了摇头,心有余悸地说,自杀了,用一把手术刀从脑后剖开了自己的头颅,流出来的血和脑浆洒了一地。说到这里,那狱警停了停,又继续道,还有一点很诡异,在死之前,那犯人一双眼睛拼命地向后翻着,就好像想要看清楚挂在墙上的一面镜子,也不知道到底想看什么。”
接着,华西又给了我另一枚较小的点火器。望着躺在手心里的两枚点火器,我打了个寒战,心底更是涌起一股强烈的呕吐感。
沉默片刻,华西突然问我:“对了,还记得我一开始提到的吗,我说那位病人的声音略有些奇怪,你猜我为什么会这么说?”
我不解地摇了摇头。
“因为那声音很特别,特别得我根本听不出,那到底是男人的声音,还是女人的声音。你能不能猜猜,他会是男的,还是女的?”
华西一脸诡笑地问我。问得我头皮发麻。
那感觉,就像有电流从头皮上经过。
STORY故事十一
垃 圾 小 孩
文/大袖遮天
这座城市的人都知道这么一个事实:在梦里,只要你经过垃圾堆,就能看到一个光着身子的小孩。谁也看不清他长什么样,但能看出他很结实,皮肤褐色,八九岁的样子,像一条鱼一样在垃圾中钻进钻出,浑身沾着废纸、肥皂、呕吐物等各种肮脏的东西。只要你望着他,他就会对你嘿嘿一笑,把那些看起来无比恶心的东西塞进嘴里,用力咀嚼,顺着嘴边淌下两行白沫……
所有在梦里经过垃圾堆的人,都看到过这么一个小孩,这使得这座城市的垃圾堆成为最恐怖的地方。
1
林静走出房门,转过身,面朝客厅,孙美丽探出头来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摸了摸他雪白的衣领。
下楼时,一个快递公司的人正往楼上冲,林静和他撞了一下,胳膊上蹭了一大块灰。
“仔仔,没碰到你吧?”孙美丽在楼上尖叫。
“没有。”林静大声喊。
穿过小区的花园,他俯身在喷水池里把胳膊洗干净,甩着手上的水珠走出去。没走多远就听到有人在叫自己,转头一看,马路对面的米粉摊上坐着同班的赵阳。吧嗒吧嗒跑过去,赵阳正埋头苦吃米粉,哧溜哧溜地吸进去一大筷子,米粉汁溅得到处都是。林静扯出凳子看了看,远离桌子坐下来等他。赵阳抬头冲林静一笑,油光光的嘴唇边挂着一粒辣椒籽,又低头大吃,额头上满是汗水。林静的目光停留在碗里——米粉已经被捞得差不多见底了,剩下一碗清汤,漂着一片红汪汪的辣椒油,葱和萝卜、肉末混合在一块,随着赵阳筷子的搅动载沉载浮。
林静把脸转过去,咽了口唾沫,呆呆地看着马路,耳朵边不断传来赵阳哧溜哧溜吸米粉的声音。
“你快点,要不我不等你了!”他焦躁地站起来。
“哎,马上!”赵阳端起碗,稀里哗啦把汤喝干净,扯了张纸擦嘴,小跑着追赶已经走动起来的林静。
赶到车站,一辆空荡荡的车刚好赶来,两人上了车,选了个干净的位置坐下。
车里人很少,都是学生,唯一的成年人坐在他们前排,一个干瘦的中年男人,举着一份报纸看得入神。赵阳盯着报纸看了几眼,朝林静努了努嘴,林静把头往前凑了凑,一看,报纸上头版醒目地刊登着:“郊区新坟再遭毒手,剥皮大盗更上层楼。”
2
魏筝看到标题,连忙把报纸摊开在桌上,两手撑着办公桌的边缘,站着,低头俯视报纸。
“郊区新坟再遭毒手,剥皮大盗更上层楼。”四年级的张老师摇头晃脑地念叨着,从她身边走过去。
这已经是本市第五起新坟被盗案了。被盗的新坟都在农村或者郊区,土葬,死者入土不到一天就被人挖了出来——这也是最令死者家属扼腕的事,假如盗墓者在第二天再来挖掘,肯定要困难得多。虽说城市中已经实行火葬,但在农村和郊区这些地方,土葬依旧盛行,他们自己有地,往往把死者安葬在自家的山头,政府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般死者入土之后的第二天,便会用水泥将坟墓浇注好,修出一座不怕风吹雨打的水泥坟来。盗墓者显然知道这个习俗,所以赶在水泥浇注之前下手。
盗墓者的目的很明确——剥皮。第一名死者被挖出来之后,胸膛上的皮肤明显被人挖去了一大块,但盗墓者的手艺不行,死者胸口被挖得狼藉不堪。之后的几具尸体也不能幸免,基本是体无完肤,但可以看出,盗墓者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到了这次,第五名死者的身上,差不多已经可以完全皮肉分离——死者胸口、背部、大腿的皮肤被完整地剥去,而皮肤下的肌肉和脂肪却完好无损。
魏筝对这条新闻十分关注,她住在郊区的大伯绝症已经差不多到头了,前两天刚从医院里撤回来,躺在家中水米不进,连眼皮都抬不起。都知道他是在拖延时日,估计也就是这一两天就要咽下最后一口气了。大伯肯定是要土葬的,魏筝担心剥皮大盗闻风而动,想找个办法,却又不知该怎么办。
铃声响了,魏筝连忙拿起语文书快步走进三年级一班的教室。
和往常一样,满教室唧唧喳喳小鸡一样的学生,看到魏筝进门的一刹那,此起彼伏的耳语声响起:“老师来了,老师来了!”先是最先看到她的几个学生赶紧坐正身子,掏出书本假装看书,接着,以这几个孩子为中心,认真看书的状态朝四面八方辐射出去,嘈杂之声以几何级数递减,不到一分钟,整个教室便完全安静下来。魏筝忍不住笑了一下,登上讲台,打量着台下——照例有几张桌子是空的,每天总有那么几个孩子要迟到。她还没开始说话,门砰地一响,一个男孩把红领巾歪戴在脖子上,气喘吁吁地靠在门上:“报告!”显然他是把自己直接扔进来的,喊完报告还没有刹住脚,继续往教室里冲。魏筝说:“快到座位上去。”男孩便就势冲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教室里一团哄笑。
魏筝笑了笑,让大家念书,教室里立刻响起各种各样的朗读声。她扫视全班,目光落在林静身上,不由皱了皱眉头——这孩子也在大声念书,但看起来总有几分怪异。他的衣服湿漉漉的,仿佛刚淋了一场雨——自半个月前转学来此,他就一直穿着一身湿衣服,从来没干过。魏筝不免对他多留了几分心。
林静没注意到魏筝的目光,倒是同桌的赵阳发现了,连忙把手伸出去,似乎想拍拍林静的肩膀。林静注意到他的动作,把眼睛一斜,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他“哦”了一声,仿佛猛然想起了什么,那只手又缩了回来。
魏筝有些困惑地看着他们,没多久就被另外几个小声吵架的孩子引开了。
上完自习,学生们小溪一般从狭窄的桌椅过道上蹿出来,林静也混在其中,看上去和别的孩子一样,大声笑闹着,解开了束缚的猴子似的。
魏筝继续凝视着他。
林静从过道中走过,几个把腿伸出来的男生悄悄缩回了腿,一个与他相向而行的女生把身子紧贴在一侧的桌子上,踮起脚尖,吸气,努力让自己的身体瘪下去,好让林静通过。另一个与他相向而行的男生看到林静,明显一愣,转身改变了方向。其他几个准备进入这条过道的学生互相提醒着,手指林静,大家捂着嘴哧哧怪笑,改走其他过道。林静身后的几个人想从过道里出来,跟着林静走了几步,不耐烦地从桌子上跨了过去。
这种情况,仿佛是学生们有意避开和林静接触似的。
林静把双手收拢在腹部,领导人一样庄重地行走,偶尔不小心和谁碰了一下,立即触电般地缩回手,目光朝窗外迅速一瞥,又恢复了常态。
看来,他自己也不愿意和别人的身体接触。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魏筝故意走到林静面前,不经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手刚碰到林静的肩膀,便被猛地反弹回来,林静一步跳出两米远,瞪大眼睛惊恐地望着她,一张脸憋得煞白。
“怎么了?”魏筝慌了,连忙问。
林静又瞪着她看了几秒钟,目光朝窗外迅速一瞥,一言不发地冲出教室。
“他怎么了?”魏筝问赵阳。不等赵阳回答,她赶紧追了上去。
林静已经跑到了走廊尽头,一转弯便进了洗手间。魏筝追过去,听到哗啦哗啦的水响,站在洗手间门前一看,他正站在水槽边,歪着上半身,将肩膀伸到水底下冲刷着。
“林静,你在干什么?”魏筝惊讶地问。
林静斜眼看了看她,把肩膀抽回来,用力拧着被淋湿的大半边身体,又撩起衣襟擦拭自己湿漉漉的皮肤。
上课铃声响了,林静低着头,两肩耸起,双手垂在身体两侧,畏畏缩缩地从魏筝身边走过,一言不发,眼睛不时瞟一瞟她。
这孩子到底怎么了?魏筝站在原地,发了半天呆。
3
回到办公室,张老师说:“魏老师,有人找你。”
一个满头卷发的女人坐在魏筝的办公桌前,一身大红的花衣服,脸上堆着过度的假笑,眼睛和嘴唇都笑成了一道缝,一看到魏筝,立即发出小女孩撒娇般的声音:“哎哟,魏老师啊,到现在才来看您,真不好意思啊。”边说边站起身,竭力扯动肌肉让脸上的笑容更加扩展,魏筝看着觉得腮帮子都疼了。
“您是……”魏筝一边给她倒水一边问。
“我姓孙,是林静的妈妈。”孙美丽手里也没闲着,一弯腰,从桌子底下提出几个塑料袋,鼓鼓囊囊地举到魏筝面前,“魏老师,我们家林静让您操心了,正好我家里有亲戚开超市,顺便给我进了点东西,都是便宜货,我路过这里,顺路给你送点过来,都是便宜货,没别的意思,反正我也是拿的进价。”仍旧维持着夸张的笑容,把东西往魏筝怀里塞。魏筝措手不及,伸手出去推辞,正好被她抓住了,把塑料袋往她手腕上一套,就此完成交接仪式。
“哎,孙……孙大姐,我……这可不能收……我们……”魏筝提着东西要塞回去,孙美丽打架一样扭着身子,嘟着嘴嗔怪道:“魏老师,未必我还是贿赂你呀?我行贿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吗?”说着环视四周,朝每个人送出灿烂笑容,张老师等人不得不配合剧情连连点头,孙美丽巧舌如簧,“一日为师终生为母嘛,我们家林静在家里不听大人话,我就是要通过这事教育他尊敬长辈……”魏筝左躲右闪,孙美丽以柔克刚,双方过招数十回合,毕竟孙美丽内力深厚,东西不知不觉就被塞进了魏筝的桌子底下——仍旧是刚开始的老地方,但主人已经更换了。魏筝半天没明白过来:自己既没答应也没接受,怎么这么一大包礼物就变成自己的了?她不是不识货,塑料袋也足够透明,刚才那一番战斗,已经看出那都是高档物品,超市的价格标签明明白白贴在内包装上,明显不是进货时顺手捎的。送礼的家长她见过,但没见过这么能找理由的,无奈。
“孙大姐,你们家林静……”魏筝正斟酌词句想把林静的怪异表现说出来,孙美丽的手机响了,她边接电话边告辞,就这么走了。
4
林静小心地排在队伍的末尾,身后站着赵阳。
“饿死了,今天有虾!”赵阳兴奋地说。
林静凝视着食堂黑板上写的菜单,悄悄咽了口口水。
队伍缓慢移动着,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从外边冲进来,带着一身汗水就往队伍中挤,林静左躲右闪,还是被蹭了一身的汗,索性跳出队伍,不料一个女生正端着餐盘从旁边经过,汤碗一翻,扣了他一身汁水。女生也不好惹,朝着林静就吐,一大口唾沫正好落在林静的左手上,他倒抽了一口凉气,拔腿就朝外跑。
跑到水槽边,用力搓洗被唾沫和菜汤浇过的部位,搓了几下,把衣服脱了下来,用洗手液涂满,洗得泡沫乱溅。搓了半天之后,用清水冲了好几遍,拧干搭在肩膀上,之后用洗手液涂满上身,搓洗干净,最后,集中力量对付被唾沫沾过的左手腕,搓两下,冲洗干净,放到鼻子边闻一闻,又继续搓。
连续搓了十几分钟,唾沫的气味似乎总也搓不去,手腕已经发红了,他眼睛左右快速瞟动,满面惊慌,全身颤抖,终于哭了出来。
用湿衣服擦干眼泪,他把衣服穿好,走进食堂。食堂里挤满了学生,每张餐桌都是黑压压的人头,窗口前排着的长队已经消失了,大师傅正忙着收拾东西,准备把剩下的饭菜拿去喂猪。他赶紧跑过去,拿起一张餐盘递进去,点了几样菜,端着餐盘走出食堂,四周看了看——大家都忙着吃饭,没人注意他。他小心翼翼地托着餐盘,顺着食堂和图书馆之间狭小的过道,一直走到食堂后边,那里放着两个巨大的泔水桶,他把餐盘里的食物倒进去,又反身出来。
交付餐盘后,他一个人回到教室,从书包里掏出一盒饼干,一盒牛奶,慢慢吃了起来。
整个下午,他竭力小心,但还是免不了被人沾一下,衣服和身体洗了又洗。
魏筝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第一节课后,魏筝宣布:“第二节课,我们去医院看望见义勇为的英雄!”大家热烈鼓掌,林静的脸色变得煞白。
第二节课,大家排着队走进学校对面的医院,说说笑笑。林静十分紧张,把双手抱在胸前,全身绷得像一张弓。
“林静,你别紧张。”魏筝说。
林静僵硬地点了点头,还是很紧张。
魏筝大致明白他是怎么回事了,暂时不点破,由他去。
队伍穿过散发着消毒水和各种古怪药物味道的走廊,走进了英雄的病房。英雄的病房里摆满了鲜花和各种别人送来的有趣的东西,孩子们好奇地东摸摸西看看,林静仍旧把双手抱在胸前,一动不动。英雄从床头柜里掏出香蕉,给孩子们一人发了一支,林静摇了摇头,没接。
最后的仪式是大家挨个和英雄握手,魏筝发现林静不见了。她悄悄走出病房,发现林静并未走远,他就站在门口边上,双手抱着胳膊肘,全身僵硬。
“你不和英雄握手吗?”魏筝问。
林静犹豫了一下,似乎有些松动。目光朝左右瞥了瞥,忽然脸色又变得煞白,刚松弛了一点的身体再次绷紧,态度又坚决起来,用力摇了摇头。
魏筝叹了口气,走进病房,把孩子们领了出来。
英雄拄着拐杖把大家送出门,走到林静身边时,英雄的拐杖滑了一下,身体眼看就要倒下去,大家发出惊叫,林静也发出惊叫,不假思索地伸出手,把英雄扶了起来。
“谢谢。”英雄笑着摸了摸林静的脑袋。
林静脸色已经白得像个死人,仿佛看见了什么极其可怕的东西一般,眼睛瞪得极大,浑身颤抖,嘴唇半张,一副吓傻了的模样。
大家都看出不对劲了,英雄着急地说:“快叫医生!”
一个孩子跑去喊医生了。
英雄抓着林静的胳膊,正要问什么,林静猛然一阵更加剧烈的颤抖,一把甩开英雄的双手,眼泪哗地流了下来,转身就跑。魏筝想去追,英雄的身子却被林静推的一倒,她只好先扶住他,等英雄站稳,林静也跑得没影了。
5
就在这个晚上,魏筝的大伯死了。她连夜赶去守灵,第二天清晨,又赶往学校上课。一个晚上没怎么睡,黑眼圈十分明显。临走前,她再三叮嘱其他人:一定要严密看护大伯的尸首,防止报纸上那个剥皮大盗——现在不火化的死人越来越少了,大伯家又住在郊区,完全符合剥皮大盗的条件,不可不防。
上午她没有课,一个人待在办公室,想起大伯生前的一些事,眼泪忍不住往下流。怕人来人往地看见,尤其怕人们重复问相同的问题,她把眼泪擦干,用茶水洗了洗眼睛,对镜子照照——看不出哭过。
装出一副笑脸穿过走廊,趁人不注意,推开走廊尽头的小杂物间。
这是学校里专放笤帚、拖把之类物品的小杂物间,平时很少有人来。房间很小,一个窗户也没有,地面上堆满了杂物,陈旧的空气散发出灰尘的味道。魏筝把房门关好,自己坐在一堆折叠起来的地毯后面,尽情地哭了起来。
刚哭了两下,门忽然开了。魏筝大吃一惊,连忙撩起衣襟擦干眼泪,有些害羞地从地毯后探出头去,一眼看到了林静。
林静没有发现魏筝,他把门小心地锁好,在原地站立了几秒钟,转过脸来,朝魏筝这边走过来。走近了两步,魏筝看到了他的脸。
他的脸上被大片大片的红斑覆盖,几乎看不到正常的皮肤。
他走到离魏筝两步远的地方,忽然蹲下去,一屁股坐在地上,手里抱着一把扫帚,紧紧咬着嘴唇,眼泪小股小股地流出来。
“林静,你怎么了?”魏筝下意识地摸了摸他的头。
林静浑身一颤,蓦然瞪大眼睛盯着她。认出是魏筝之后,他警惕的神情慢慢退去。这一次,他没有像往常那样猛然跳开,也没有神经质地立即跑去冲洗头部,反而悲伤地叫了一声:“魏老师。”抬起手擦拭脸上的泪水——他的手和胳膊因为抱着扫帚变得脏兮兮的,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肮脏的胳膊上同样布满了大片大片的红斑。魏筝顾不得许多,撩起他的衣襟一看,全身竟然都是这种红斑,皮肤上结着细细一层血痂,差不多可以用“体无完肤”来形容。
“你这是怎么了?”魏筝吃惊地问。
“皮肤过敏。”林静抽噎着说。
“啊?”魏筝顿时明白了,“你平时不让别人碰你,就是怕皮肤过敏。”
林静神情悲伤,目光闪烁,过了几秒钟才点了点头:“什么脏东西也不能碰。”
魏筝怜悯地把他揽在怀里,他很柔顺,把头贴在她胸前。但魏筝马上想起这会导致他皮肤过敏,便把他推开,不料他反而伸出胳膊,环抱住她的脖子,在她怀里压抑地哭出了声。魏筝竭力安慰他,最后,预备铃声打断了他的哭泣。他从口袋里掏出湿纸巾,小心地把脸和胳膊擦干净,站起来,对魏筝鞠了个躬:“魏老师,我上课去。”
他把门打开,目光左右瞥了一下,走了出去。魏筝紧跟在他身后,还想叮嘱他几句,忽然见他脸色大变,浑身剧烈颤抖起来。顺着他的目光,她望过去,看到孙美丽正站在走廊尽头,愣愣地望着他们。注意到魏筝的目光,孙美丽面无表情的状态瞬间改变,变脸一样换上一副极度虚假的笑容,小女孩般撒娇地招呼着:“啊,魏老师啊,我们家林静是不是惹事了?”噔噔的高跟鞋快步走来。
“没有没有。”魏筝连忙说,“林静皮肤过敏了,你怎么不让他在家休息?”
孙美丽怔了怔,立刻笑着说:“我怕影响他的学习呀。”
“快去医院看看吧,”魏筝说,“看起来怪吓人的。”
“好吧,那谢谢魏老师了。”孙美丽拉起林静的手,两人边走边频频回头跟魏筝说谢谢。
6
两天以后,林静重新来上课,身上的血痂已经掉得差不多了,皮肤上显出一条一条新鲜的痕迹。魏筝想摸摸他的头,被他猛跳闪开了。一切又恢复了原状,他保持着过度的洁癖,不允许任何人碰他,也不吃学校里的食物。魏筝给孙美丽打了个电话,问起这种过敏症的起因,孙美丽也不知道,两人相对叹息了一阵,便挂了。
日子过得飞快。魏筝的大伯下葬了,大家提心吊胆地看护坟墓,直到水泥浇注好,也没有发现剥皮大盗的踪影。这期间林静的过敏症又发了两次,照例是体无完肤。
几个月后,剥皮大盗又行动了,这次他的技艺差不多已经炉火纯青,一整张尸体的皮被完整地剥了下来,如果不是左脚那里缺损了一块,就算得上毫无瑕疵了。魏筝聚精会神地看着新闻,新闻上被剥皮皮肤的尸体显得异常恐怖,冷不防背上被人拍了一下,她吓得惊叫起来,回头一看,孙美丽正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孙大姐,是你啊,吓死我了。”她吁了一口气。
“看什么呢?这么入神?”孙美丽随手翻看她桌上的报纸,只看了一眼,便尖叫着把报纸扔开,“太可怕了,这什么东西啊?”
“剥皮大盗。”魏筝苦笑道,“你说,这剥皮大盗身上,会不会有尸体的腐臭味啊?”
“不会吧?”孙美丽睁大了眼睛,耸起鼻子闻了闻。
门口咣当一响,一个人影跑了开去。魏筝快步走到门口一看,林静的身影正好消失在走廊拐角处。
“是谁啊?”孙美丽问。
“没看清楚,一个女学生。”魏筝说。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撒谎。
孙美丽走后,她回到教室,目光瞥向林静的座位——林静正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抬起胳膊使劲嗅。这个动作让魏筝心里结了一个疙瘩。
第二天,林静的过敏症再次爆发。
7
时间一晃而过,魏筝渐渐习惯了林静的洁癖。除了时不时的爆发过敏症之外,林静基本算得上是个乖孩子,洁癖令他过分的安静,在别的男孩调皮捣蛋的时候,他常常独自坐着发呆,但这并不妨碍他交了几个好朋友——在不接触的条件下,他还是很愿意和别人聊天的。
和林静关系最好的,除了赵阳,就是彭熙春。彭熙春的身材几乎和林静一模一样,从背后看,人们常常把他们两人弄混了。但两人的性格完全不同,彭熙春活泼开朗,调皮捣蛋那是有名的,这样性格迥异的两个人居然能成为朋友,让魏筝百思不得其解。
课间操令魏筝头疼,总是有那么一两个孩子躲着不来做课间操。
这天照例如此,清点人数,发现彭熙春没来,魏筝说:“林静,你去教室把彭熙春叫来。”
林静飞奔而去。
魏筝左等右等不见他们来,眼看课间操都做完了,学生们陆陆续续往教室方向走,这两个孩子还是没有来。
魏筝想起自己的手机忘在讲台上了,得趁着那帮小毛头没回教室前收拾好,否则不知道会发出去多少条无聊的短信。加快脚步,赶在所有孩子之前,她赶回教室,推开虚掩的门。
教室里坐着两个孩子,他们肩并肩,背朝着门口,从身后看,分不出谁是林静,谁是彭熙春。
“你们怎么不去做操啊?”魏筝边朝他们走来边问,身后陆续有学生跑进来。
两个孩子一动不动,谁都不说话。
走得近了点,魏筝才发现,其中一个孩子浑身血红。
林静的过敏症又犯了吗?她正这么琢磨,鼻子里传来一股浓重的腥味,像是谁杀了头羊,血肉混合的味道。穿过桌椅拦住的走道,她一眼瞥见两个孩子的脚下——一摊黏稠黑红的血在他们脚下会聚成一个小潭,那个血红的孩子,浑身上下都在朝下流淌着鲜血。她心跳骤然加速,一把捂住了嘴。身后几个孩子惊叫着跑过来,一个孩子性急,一下跳到林静和彭熙春前方——林静目光呆滞地凝视着前方,而在他身边,那个应该是彭熙春的孩子,已经没有了脸——他的脸上血肉模糊,整张脸皮被剥去,一双眼睛凸出在脸上,仿佛凝固的血池里漂浮的塑料球。
不只是脸,实际上,彭熙春从头到脚的皮肤,都已经被人彻底剥去。
魏筝和学生们凝固了几秒钟之后,不知谁率先发出尖叫,接着,仿佛被传染一般,所有的人都狂叫着朝教室外冲,有的人冲到半路就开始呕吐。魏筝把孩子们推出去,阻止其他孩子进来,把教室门锁好,忽然浑身瘫软,一下坐在教室门前的地上,手上牢牢按住门把手,有气无力地对闻声赶来的其他老师说:“剥皮大盗,快报警!”
8
警方的调查持续了半个月,一无所获。唯一可能的目击证人林静,在沉默了三天之后,终于开口说话了。
“我什么都没看见。”林静说,“我一进教室,就看到他变成这样了。”
无论人们怎么问,他翻来覆去只是说这句话。
慢慢地,这事就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