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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开始的七音跳弓怎么都过不去。”.3

作者:易别景 当前章节:14881 字 更新时间:2026-6-9 06:16

“可我现在就能牵若你的手啊。”菲利喊着。

“对我而言是不一样的,菲利。

再见了。“玛格丽特转身往回走。

皇宫方向的那几个身影迅速赶来,挡在皇妃和菲利之间。

“皇妃殿下可有受伤?我是塞缪中校,会保护你的安全。”为首的是“苦艾酒”行动组组长。

“没事,多谢你们赶到。这两位是我朋友,不必为难他们。”皇妃说,“我们回去吧。”

塞缪中校和同他一起的三个人怀疑地看着菲利和金发青年,没有动。

“你是宴会上拉小提琴的人。”中校说。

“我们走吧,陛下还等着我呢。”皇妃再次说。

虽然不愿如此草率地放过有重大嫌疑之人,但既然这位必定会得到皇帝宠爱的女人这么说,塞缪·塞缪也不能违抗。

四人把皇妃护在中间,掉头而去。

“放开她。”菲利突然跳步迫上,手中长剑凌厉刺出。走在最后的塞缪拔剑挡下这一击,“小子,你知不知道你这张脸很惹人厌?刚才晚宴上那一手就看出你底子不错,别得寸进尺。”

菲利不要命地进攻。塞缪先撤步后进击,卸下菲利的攻势再反击,一剑划伤了他的左臂。

菲利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越战越凶。他已经失控了。事情是这样的结局,比他们没能逃出皇宫更让人气短,为了玛戈,他连最心爱的小提琴都没顾得上带出来。

“有意思。”塞缪被菲利的戾气逼退好几步,他蓄势待发准备一吉致命。同来的几个人也跃跃欲试,想加入战斗。

“全部住手!”关键时刻皇妃喝令道。

塞缪·塞缪闻声向后跳开。这种漂亮女人的随便一句枕边风就能让他难过半辈子,他是真不愿得罪这个女人。

菲利还要迫近再战,但玛格丽特抢前一步挡在塞缪身前,阻住了他的剑势。菲利总算不再癫狂,剑尖指在玛格丽特胸前微微颤抖。

玛格丽特伸出左手握住菲利持剑的手腕,使劲按下他僵硬的手臂。她的右手心贴在菲利的脸颊,左手将似乎已经失去意识的菲利轻轻拉向自己。她在他脸上轻吻了一记,注视着他的眼睛说“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接着是一个缠绵的深吻。相较两年前的他们,这次两人有了经验更有了默契。

“苦艾酒”四人组心想这是什么样的皇妃,竟然当着他们的面与一个男子接吻,丝毫没把他们放在眼里,而金发侍者则似乎很明白要离开这种女人有多艰难。他们都没说话,像看戏剧一样静静立于一旁,给了这对年轻人最后几秒钟时光。

在那之后,塞缪·塞缪脱下外套给皇妃御寒,又指挥其他人从不远处的商铺拿了一双鞋子给皇妃。然后,玛格丽特被“苦艾酒”簇拥着,重新走向皇宫。

菲利看着他们走远。合适的角度使路灯下玛格丽特的影子拉长到他脚下,但最后,连影子也离开了他。他们走远了,有士兵出来接应他们,然后拐进皇宫的门。

消失了。

凄凉的夜空下,只有一条空旷的大街,和影影幢幢、重复着哀伤的路灯。

突然,很清晰地,菲利听到了玛格丽特的歌声。

她在轻轻哼唱着老旧的唱词:

烟花升起前那只是极淡的影子

烟花升起前河岸和虫鸣

被黑夜藏了起来

烟花升起前的影子

任性地追逐明亮

一个畏光者

沉默与影子是一对恋人

那是烟花散去后

……

庞珀尔朝史书加此记载这一天:5月25日晚8时,毕德杰二世婚典有施坦恩教徒渗入。晚宴被投毒,一中将两上校毒发身亡;另有伯爵一人男爵三人遭刺杀。击毙拉摩撤刺客三人。此事件后,婚典当晚疏漏责任人安培伯爵和达科严准将受到罚款及降职等处罚。

而在野史中流传着这样的说法:混乱发生,玛格丽特·科朗准皇妃曾被刺客挟持至克伦索宫外,半个小时后衣衫不整地返回皇宫。最后野史推测皇妃遭受过刺客侵犯。因为科朗皇妃的非凡美貌,这件事在民间被热烈而反复地讨论着,一百多年后,甚至终于有历史学家提出刺客是皇妃情人这样让人一笑置之却又无比接近真相的观点。

另一件几乎无人知晓也确实不值一提的小事是内部调查后发现,晚宴乐团首席小提琴手蒙塔齐·华舒身份被证实是伪造。因为此人与皇妃被劫持出宫的保密事项抵触,故与他有直接关系的米兹·雷蒙德事务官被其上司安培伯爵派人秘密处决于卡伊尔近郊的锁秋谷。

914年5月25日,毕德杰二世罗列特·吉奥普迎娶玛格丽特·科朗为皇妃。对于这个女人的历史地位我们知道,玛格丽特·科朗后来与扎蒙一世的第五任皇妃安娜·捷卡菲以及李-克里廷斯伯爵夫人被并称为庞珀尔朝的“宫廷三美”,而玛格丽特皇妃与毕德杰二世的母亲玛丽·安托瓦特之问的后宫斗争,也被记载为“玛戈一玛丽的战争”。

916年9月1日,施坦恩大主教米尔塞·德科里尼与巴恩斯家族结成“北方意志同盟”,命名迪特里普为自由国王都,正式宣布发起反抗庞珀尔皇朝的战争。

918年11月3日,斗争双方关键性战役的前一周,米尔塞·德科里尼接受毕德杰二世的赦免条件,在迪特里普宣布投降。施坦恩教重新服从庞珀尔王朝统治。八天之后的11月11日,巴恩斯家族领导人雷米特·巴恩斯死于米尔迦丘陵,“北意同盟”王牌军殿前骑士团的不败历史也于此终结。

战后,毕德杰二世重新认可施坦恩教在埃尔·卡菲尔的合法传教权。德科里尼被封为公爵并依然担任大主教,即施坦恩帕帕。另一主事者巴恩斯家族也得到了皇帝的特别赦免。

战争只打了两年,但这段历史的划分却通常以907年9月的迪特里普屠杀为始,至918年年底的德科里尼受封作结。整整十一年间,毕德杰二世的统治理念得到了贯彻,赢得一次战争,甚至还因为对叛党的宽宏大量得到仁慈之君的赞誉,当然,他还拥有庞珀尔王朝历史上最美的皇妃之一。如果要给皇帝写履历,毕德杰二世这一段的确能写得充实而且漂亮。

施坦恩教依旧是埃尔·卡菲尔第三大教派,拉摩撤仍旧信仰洛夫达图相信人心至上,在此后凡百年里,精元之母洛夫达图在埃尔·卡菲尔依旧日渐式微,而厄蒂斯作为大陆主神的地位则更加稳固。

但这只是干百年轮回起落中的一次。

长远来看,除了死去一些人,什么都没改变。

6.霓天即兴曲

919年,西南域。

山道上,四人一马正成纵列向峡谷深处前进。领头的是一位身材极其高大的男子,牵着缰绳的左手手臂有一道显眼的疤痕,那伤看起来刚愈合不久。男子肩上扛着一把十字巨剑,不苟言笑的脸让人觉得他是个挺闷的人。

“妈的,空气越来越稀了。”

说话人是骑马者,尽管衣领少了一边,但他仍是四人中穿戴最整齐的——另外三个穿得如乞丐般残破。齐肩的浓金色短发下是一张讨女人喜欢的脸,他也的确曾习惯于用微笑迷住女人的心,并因此被同伴称为“诱拐少女的路易斯”。只是那种好日子恐怕已经一去不回了,因为他失去了两样东西——军人身份和他左腿膝盖以下的部分。

“越往西海拔越高。这匹老马在喘粗气了,它会比你更早咽气。”

接路易斯话的是紧跟在马后皮肤黝黑的丰塞卡,他说话一贯不考虑听者的感受,尤其是路易斯。

“哎呀!”

走在最后那人突然喊叫起来,引得前面三人条件反射般地握住武器回头。

“风景太美啦!”那人补充道。

他们刚转过一座山峰,现在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埃尔·卡菲尔西部风声峡谷初春的清晨光景。浅蓝且高阔的天空从起伏的山峦中突围而出,世界仿佛一下大了数倍。

“我说尊敬的艾维队长,这节骨眼上也只有你还有心情看风景了。”丰塞卡将黑铁弓重新背回肩上。

“越是处境不妙,越要懂得享受美的事物。”被尊称为队长的男子回答下属谠,“不然我们的恐惧就没道理了。未知的未来我们在害怕什么呢?”

纵然美景在前,四人并没有停下脚步,连看上去生性乐观的队长也只是随着步伐调整自己的视角。远处峡谷中特有的植物呈现出一种别样的灰绿,像被漂白过好几次,苍凉没有生机。峡谷两壁是容易让人产生厌烦感的土黄色,层层叠叠地延展开去。只有天空的颜色能让人心情略好。

这是一伙溃散的败兵。尽管沮丧,但在这能使人产生渺小感的景致面前,心情反而宽松了一些。

“这里能望见前天我们进来的入口呢!”菲利·艾维指着远方某处,兴奋地喊叫起来。但这次没人搭理他。

“你不能小声点?还嫌追兵不够吗?”当回声平息下来后,路易斯低声斥责。自打他被截肢后脾气就没好过。

“这倒不用担心,路易斯。菲利发现他们一定比他们发现我们要早。”丰塞卡从被烧出小洞的兜里掏出烟盒,“最后五根,谁要来一根。”

路易斯回头从丰塞卡的手里抢过点燃的那根卷烟叼在嘴上,“话虽如此,但你要知道,峡谷和一般情况不同。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在风声峡谷这头放个屁,那头就能听见打鼓声。艾维听觉再灵敏也抵不过自然地形。”

“说起地形,要不是那块该死的高地,我们也不会一败涂地。”丰塞卡骂了一句脏话。他对几个月前的那场失败还圮忆犹新。

“接受现实吧,败不是因为地形。剑和弓这样的冷兵器注定被淘汰,枪的时代来临了。况且起义失败了,我们不过是一群愚蠢的弃子,整支殿前骑士团都是弃子!你以为你很重要?只是德科里尼手上的废牌罢了。他还能继续享福,我们却被通缉!懂吗?被淘汰的弃子!”路易斯嘲弄地回头瞪了丰塞卡一眼。他的左腿就是在弃子行动中丢失的。

“敢再说一遍,我就把你另一条腿也卸了,你这无法自己上马的废物!”丰塞卡咆哮着,“那块高地增加了他们的射程,不然我们不会输!没人能比我的弓箭准!”

路易斯在马上嗤笑一声:“你不看报纸?知道达瓦刺的维卡斯教授V系列步枪已经研发到第几代了吗?V4了!和我们交手的步兵团装配的只是V2而已。我敢用命根子跟你打赌,过不了几年随便一个视力正常的新兵蛋子都能拿着V8在百米开外轻松结果你。至于像菲利或者维姆这样的近战剑士就更不用提了。醒醒吧,时代不同啦,你们运气不好。”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高大型男维姆·琼克听见最后这句话,扭头看了看路易斯,想说什么但没说出口。他把马绳交到右手,换用左手扛剑。换手中十字剑的剑面不轻不重地碰到了马上的路易斯。

没有防备的路易斯在马上晃了几下,由于失去了一条腿,他的身体无法保掎平衡,眼看就要摔下马去。他骂了句脏话。

就在此刻,原本在队伍最后的菲利·艾维身形快如闪电,一步跃至马前。脚步到位时右手已抽出腰间细剑,在马的右肋上轻轻划出一道浅浅的伤口。那匹老马受到惊吓,前蹄立起向后一倾,却正好帮助路易斯保持住了平衡。

这一连串的变故惊出路易斯一身冷汗。

“路易斯,你说新时代来临我能接受,但要说剑±过时,我就无法同意。剑道上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没人能做到完美的事就不会消亡。”菲利站在马面前,右手持剑笔直伸向惊魂未定者。他脑袋略向右偏,眯着左眼,右眼顺着手臂和剑身看向路易斯嬉笑着说。

“好吧,我只是一个废人,你们想戏弄我随时都行。菲利,你总有一天会明白我的意思。不管你的剑术多好脚步多快,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不过话说回来,你那把剑的确不会过时——就像V系列永远也超越不了索加尼馆藏的颤栗之枪。”路易斯手指指菲利·艾维背上用封带包裹着的只露出黑色剑柄的长剑。

“你只要愿意承认剑的艺术就成了。大家都知道,埃尔·卡菲尔最不会过时的只有魔法。所以我们的魔法师,请顾及我们的感受,别再说我们即将被时代淘汰了。”菲利嘻嘻一笑,带出脸上两个酒窝。

菲利·艾维不久前还贵为起义军殿前骑士团第三支队队长,二十二岁的年纪长着一张娃娃脸,不幸的是这位队长所表现出的个性,有时和他的长相颇为相称。

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那是一种伪装。

“谁说魔法师不会过时!小孩都知道弓手克法师。”丰塞卡气鼓鼓地说。

“那得看什么样的弓手和什么样的法师。”路易斯立马回敬。

“我对付三个瘸腿法师没问题。”

“来练练吗?别忘了我位阶在你之上!”

“那是你的腿还在时……”

路易斯和丰塞卡是两兄弟,可他们之间的争吵却从来没有停息过,包括米尔迦丘陵一役溃败后逃亡的三个月里。

“有动静。”

菲利的低声警告壶即中止了这场刚刚开始的斗嘴,路易斯和丰塞卡同时安静下来,维姆也停下脚步拉紧马缰。

“三百米开外,八到十个。都骑马,很快到。”菲利凝神听了一会儿后说。

“冲着我们来的?跟你说别大喊大叫的!”路易斯开始活动手指和手腕,另外两个则看着队长等他的判断,战或避。

环顾四周,悬崖峭壁迂回曲折,路却只有一条。

峡谷内无藏身之处。

一队人马奔驰而来。打头的是一个系着黄色披风的人,离得很远时他就看到了山道边驻足停步的四个人:两个抽着烟在闲聊,一个大个子闭目养神,剩下那个侧身看着峡谷外的风景。他们似乎是路经峡谷停下休息的旅人,但他们只有一匹马,衣装褴褛且带有武器。

黄披风摆手示意队伍停下来,他的盔甲上绘有庞珀尔朝的银色鹰衔剑徽章,显然是军人。

“你们是什么人?哪里来,哪里去?”

“我们是狐皮商,三天前在卡迁走夜道被强盗抢劫了,只能回隆里老家。”答话是看风景那人,他的上衣已破烂不堪,腰带上的佩剑倒能看出之前算是个有身份的人,只是这人还背着一把长剑,看起来颇为古怪。

“太平盛世哪来的强盗?听你口音也不像西谷那边的人。你们都有武器,不会是逃亡的叛军吧?”黄披风狐疑地看着四个人。

“大人误会了,这些武器都是用来防身的。我们几个就是聿亏有这些家伙,才有命从歹徒手里逃出来。”

菲利说话不紧不慢目光坚定,看起来不像是撒谎者。黄披风心想叛军也没胆子停在风声峡谷里歇脚。于是他挥挥手示意继续赶路。

一个戴着眼镜骑着灰马的家伙突然策马上前,靠近黄披风,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他说话声虽低,却被菲利听得一清二楚。那人说:“一个月前东边传来的通缉令说有个叛军魔法师少了条左腿,我看那个骑马的一直控制着马用右边对着我们,很可疑。”

黄披风眼中的怀疑之色重新盛起,“骑马的那个,给我看你的左腿!”

不远处的植物枝叶整齐划一地倾倒,瞬间,一阵风从前方的破口处涌进峡谷,轰鸣声震耳欲聋。马儿兜着圈努力保持平衡,众人都或拉紧缰绳,或放低重心。

峡谷内的风就是如此高调且猛烈。

很久以前有军事家说过一句真理:人少打人多就要出其不意。此刻,最后一个突击的机会就在风弱之时。

菲利·艾维拨出细剑冲进马群,眨眼之间刺翻一个军人。维姆虽身材魁梧,反应却一点也不慢,他紧跟队长冲进马群,巨型十字剑俨然已双手把持。黄披风第一个恢复意识应敌,他抽出佩剑砍向维姆,被他的巨剑结实挡下。维姆借着力道,顺势右腿发力,竞将右边对手连人带马一起踢倒。

丰塞卡在菲利冲进人群的那刻向后一滚,等他半跪左地上时,手中的弓和箭早巳就位。第一箭射倒了跳下马举剑游弋到菲利后侧的人,第二箭则正中在马上刚掏出V2步枪的枪手咽喉。

先出手带来的嘉奖是干掉三个人,将人数比扳到了四对六。

对手付出三条性命才算完全清醒。这伙军士中有三人佩枪,被丰塞卡干掉一个,另两个有时间举枪瞄准。其中一个把枪口对准了速度奇快的烂衣剑士,瞄准间却被他又干掉一名同伴。枪手仓皇开枪但没命中,反让菲利·艾维注意到这边,他身形一晃就已接近目标。枪手没来得及再放一枪,身体某处便感觉到一丝异样,眼前一黑栽下马去。

另一个射手则对准对方的远程火力输出。他位置较好人也心细,稳稳地瞄准,力求一枪致命。丰塞卡刚射出一箭,突然才看到对准自己的枪口,他意识到来不及避开,生死关头冷汗大出。

枪声响起,然而却偏得离谱。逃过一劫的丰塞卡斗气大盛,回报的一箭毫无悬念地命中。

“是你。”丰塞卡边移动位置边对路易斯喊道。

“显然是老子。”路易斯双手不停地结出魔法印,念魔法咒语的嘴百忙之中回了丰塞卡一句。表象曲率可以在视觉上破坏敌人的位置感,结界科的中阶必修课。随着这些年枪在部队中的普及,这种魔法被使用得更加频繁,属于交战前必定释放的一种。

优劣势瞬间逆转。菲利和维姆又各自解决一个,对方只剩下黄披风头目和眼镜揭发者。黄披风还在和维姆缠斗,试图顽抗到底。揭发者看出势头不妙调转马头就逃。

“烟鬼,别让他逃了!”菲利将黄披风拉下马,干净利落地千掉后指着山道喊。

丰塞卡不用队长提醒已拉箭在弦。他定了定神,对准那人后心射去。

箭比马快,正中目标。

那人身体发颤双腿用力一夹后伏倒在马背上。马被他一催跑得更欢,竞追不上了。

维姆受了剑伤,自己包扎着伤口。菲利和丰塞卡掩埋掉地上的血迹。路易斯则下马一瘸一瘸地挨个搜查尸体衣袋,找到四个让人满意的钱袋。随后四人各自从尸体上扒下没有染血的衣物,除了维姆那套看上去不太合身外,其余三人都比先前感觉好多了。马匹是重要资源,他们选了四匹好马,将剩下的四匹和原来那匹老马一起除下马鞍后赶跑,把马鞍则连同八具尸体从峡谷缺口处抛下悬崖。

“想不到这种地方还会打一架。”维姆捂着右肩上的剑伤说。

“都是那个戴眼镜的家伙,本来都已经混过去了。”菲利有些不忿。

“那人说不定没死,他要是回去报告,那可就没完没了了。”路易斯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突然想起自己是四个人中出汗最少的。

“你在质疑我的箭术吗?没见正中后心?”丰塞卡怒道。

“就算死了,毕竟是被马载走了,会被发现得更早。我们要尽快赶到那里。”菲利·艾维作出队长的决断。

“我找到了不少钱。”路易斯开始得意地数那些钱袋里的钱。

“你不会找几包烟吗,白痴。”丰塞卡刚才那根烟只抽到一半就开打,现在想去捡了把它抽完,哪儿还找得到。

“蠢货,有了钱什么烟买不到。”

随着新一轮争吵的开始,逃亡者赢得了他佃逃亡后的第四场局部胜利。

出了风声峡谷再往西南走一天,就会进入被称为自由天堂的里卡贝多。那里是夹在西部珐嘉山脉与东边王朝统治区域之间的灰色地带。流亡者、叛逃者、隐匿者——任何在社会中无法露脸的人都可以来里卡贝多,或拉帮结派或独自苟活,只为能够生存下去。庞珀尔王朝的统治者曾经数次派出军队,试图清扫掉这片光从地图上看就令他们恶心的区域,但小股部队进入会被吃掉,要是大规模集结,里卡贝多的居住者又会四散躲进气候恶劣的“珐嘉怒吼圈”,结果每次都以失败告终。这个地方慢慢成了约定俗成的灰色区域,成为了天堂。

进入天堂之前有个特殊场所,它坐落于通往风声峡谷、里卡贝多以及峡谷西北城镇隆里的三岔口之上。

中午时分,初春柔和的阳光往往使人懒散,但这伙逃亡者还远没到可以允许自‘已偷懒的地步。

“‘呓语旅店’?真是奇怪的名字。”丰塞卡望着头上旅店的招牌说。

“可能是指在这里会睡个好觉的意思吧。”菲利笑着说。

“笑话,来这里的人有哪个能睡安稳的?还呓语,我看改名叫‘悲鸣旅店’更贴切。”丰塞卡对这个解释很不认同。

“唉呀,不知道有没有漂亮的女招待呢,我可是很久没见到美女了。我们今晚就睡这里吧。我全身都要臭掉了。”路易斯这次没有与丰塞卡抬杠。

说话间,他小心地跳下马,取下魔法杖改装成的拐杖,慢慢拄着和同伴一超将马牵进旅店外的马房,然后步入旅店。

旅店很袖珍,只有三层楼,一楼是个简易的餐厅,随意地摆着几张饭桌。进门右边有一个小型舞台,正对门口的那面墙下则立着柜台。室内几乎根本谈不上装修,采光也很差,若不是今天外面光照极佳,店内还会更暗些。

“四位客人光临,请问是住店呢还是吃饭?”柜台里的女人还没等他们走近就热情招呼着。

可在这之前,菲利分明听到她对身边伙计说:“可能是叛军,别让他们住下。”

“来四人份的饭莱,多加些蔬菜和水果,再拿一瓶餐酒。对了,请问还有房间吗?我们只住一晚。”菲利上前一步,站在柜台前。

“好咧,酒菜这就准备。”柜台女人应承道,然后转头对身边那个年轻小伙说,“达尔斯,替客人们看看还有没有多余的房间。”

名叫达尔斯的伙计装模作样地翻看入住登记册,然后抬头,“很抱歉各位客人,今晚的房间都已被预订完了。”

“开什么玩笑,又不是黄金期,就这破地方还能住满?”丰塞卡显然不信他的鬼话。

“这位背着弓皮肤性感的客人说得对,这年头生意难做得很。只是几位客人来得不巧,昨天来了一批卖狐皮的游商,他们把房间都占了,而之前的几个散客又都没退房。我们这里小打小闹,竟腾不出房间来给四位安歇,还望见谅。”掌柜一边笑着,一边用女人特有的带着商量的语气拒绝。

菲利·艾维听着不禁好笑:这年头来里卡贝多说谎都要扯上狐皮商人。不过这个女人的确老辣,居然一眼就看出他们是起义军的逃亡者。

“美艳的女掌柜,你的举手投足都在告诉我你是这家旅店的老板娘,只要你说句话,我相信房间就不是问题。我们需要个能撑一晚的地方,哪怕没有床,房钱也一样不会少了你。你看我们这个兄弟受了点伤,刚止住血。你的慈悲也不会忍心让他再这样在野外过一晚吧?我们已经在野外睡了四天。”说着话,路易斯手上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朵蓝色的花,“蓝色的图戈雅正好可以配得上您的美丽与仁慈。”

“哎呦,这位英俊的客人把我的脸都要说红了,如果我再年轻十岁,一定已经爱上你了。可是美貌和仁慈并不能生出房间呀,你真的让我为难了,我是多么想收获你的赞美啊。不如这样,你们先在座位上歇息一会儿,慢慢享用店里的食物。现在还早,或许下午迟些的时候,会有别的客人离开也说不定,那时候我发誓把房间留给四位——特别是你。”

趁女人和路易斯说话间,菲利观察着她:大约三十五岁左右,算得上是漂亮女人:身材丰满;褐色长发扎着一条暗红的头巾,很惹眼。

“珊娜,带四位客人入座,吩咐厨子赶紧。”女老板转头喊了一声。

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从厨房跑出来,把他们领向座位。

“上完菜把安吉拉给我叫出来。”女老板吩咐说,然后她像换电台频道一样换了种口气,“凹位客人请叫我姬玛,有事随时吩咐。”

上莱时路易斯也没忘记与女孩调情。名叫珊娜的女孩长得矮小瘦弱,脸颊上挂着几颗雀斑,胸部平平,全身上下只有鼻子比较令路易斯满意。

这样一个貌不惊人的女孩居然深得老板娘那套与客人逢场作戏的真传,和路易斯你来我往说了好几段。当她背身离开时,菲利听到她在嘴里小声嘟囔:“腿都残了还想勾搭我,恶心。”

两大盘牛肉一上桌就被四人风卷残云地消灭个干净,他们确实太饿了,连酒都顾不上喝。

当桌上只剩点零星残渣时,老板娘姬玛领着另一个年轻女孩来到他们桌前。这女孩看上去和珊娜差不多年纪,不过要比珊娜高半个头,身材也显得玲珑有致。女孩留着青色披肩发,脸蛋长得很漂亮,尤其是那对眼睛,怯生生的很让人怜爱。

“这位客人的伤口还是需要包扎一下,我们的安吉拉处理伤口有一手绝活,让她来为客人清理一下以免感染。”姬玛说着推了下女孩,用手指了指维姆·琼克右肩上简单包扎的伤口。

名叫安吉拉的女孩像是松了口气,似乎明白原来是叫她做这个。她迅速拿来一盆水和两条干净毛巾,身上还背着个药箱。

安吉拉轻轻触摸了一下维姆的伤口,然后小心翼翼地揭开维姆自己绑上去的布条,用毛巾蘸水把伤口边上的瘀血擦去,又从药箱里拿出一个紫包药瓶,倒出几滴液体,用另一条干毛巾抹在伤口上。

“从紫藤草中提炼的消炎药水,对伤口愈合有好处的。”姬玛在一边介绍说。

女孩接着拿出纱布,在上面撤上青檬膏颗粒后利索地敷在伤口上。这是埃尔·卡菲尔用来缓解伤口疼痛的惯用药材,所以老板娘也没有解释。这女孩的包扎手法和她的人一样漂亮,维姆感觉好多了。

安吉拉绑绷带时,在与维姆的短暂对视中读到了他的满意与感激,于是就后退一步,看着老板娘等她新的吩咐。

老板娘点了点头,女孩如蒙大赦般端起水盆就走。

“请等一下,美丽的少女,请让我来为你的灵巧与善良吟一首诗……”路易斯急忙喊道,想叫住女孩。但安吉拉像没听到一样,头也不回地继续走了。

“不用那么客气,这是安吉拉份内的事。而且你的朗诵再美妙她也听不到,她是个聋子。”

“你是说这么乖巧可人的女孩居然听不见声音?”路易斯大吃一惊。

菲利·艾维望着女孩即将消失在过道的身影。听不见声音?他想起一些旧事。

一阵杂乱的马蹄声打断了菲利的思考,他所在的位子刚好对着窗,可以看见外面的情形。一群人在旅店门前下了马,看他们的穿着是军人。

“老板娘,你又来生意了。”菲利望着窗口说。

旅店门被不礼貌地大力推开,一名士官用手挡着门,请他身后的上级进来。

“哎呀,罗斯比大入,您亲临小店真是让我不胜荣幸。”姬玛丢下四个客人,一阵风似的迎上去。

陆陆续续一共进来了十个人,他们众星捧月般围着最先进入店里的那个男人,即姬玛口中的罗斯比大人。这个男人身材高大健壮,就算比起有“巨人”称号的维姆·琼克也只矮了一点儿。他的右边腰带上插着一把剑,左边则是一把袖珍版V3小口径手枪,典型高级军官配置。

罗斯比给手下一个眼色。先前那个为他挡门的士官立即从包里取出几张通缉令,“有没有见过这伙人?”

菲利四人小中一寒,桌下的手暗暗握住了武器,准备随时发难。

姬玛凑上前,先看看通缉令上的画像,接着小声地读着边上的字:“三人犯罪团伙,在隆里附近大量猎杀稀有动物黑眼狐以倒卖狐皮。知情者予以高额奖赏。”

姬玛理了理头发,有意无意地抛了个媚眼给罗斯比,“回大人,小店最近并没有这种长相的人出没。”

丰塞卡悄悄对菲利说:“刚才她说店里住的是狐皮商人。”

“那是骗我们的。”菲利小声回答。

风声峡谷西侧除了是失去身份之人的自由天堂外,也是狐狸的故乡,这里有狐皮商人出没不足为奇。但并不是所有的狐狸都可以自由猎杀。一种名叫黑眼的狐狸因为数量稀少而被列为保护动物,只允许政府每年限量捕杀,但由于用它的毛制成的皮草服饰在时尚之都瓦格诺里大为走俏,在名牌店里仅一条围脖就可以卖到一万卡尼尔,所以尽管私自猎杀黑眼狐会被判以重刑,但金钱回报率实在太诱人,仍使得许多人铤而走险。

两天前,有人在隆里城北郊外发现了二十具被剥皮的黑眼狐尸体,其中有三具还是特别值钱的未成年幼狐。小道消息说这是一个专业猎杀黑眼狐团伙的最新杰作。隆里市长对这事大为恼火,立即指派警卫队队长德德·罗斯比侦查此案。

对这种任务,所有的隆里官员都会自觉地全力完成。其中道理显而另见黑眼狐皮是隆里城本地收入的重要来源,偷猎黑眼狐简直就是在抢他们隆里政府官员的钱。

“可是根据我们得到的情报,有人看见这伙人往这边来了。姬玛,你很清楚猎杀黑眼狐是重罪,而包庇者会被判同样的处罚,搞不好下半生就在死鸟点监狱过了。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我再给你一次说实话的机会。”德德·罗斯比冷漠地说,他的语气好像已经确认罪犯就藏在呓语旅店一样。这是他的审问技巧,一般胆小的犯人都扛不过这一招。

“罗斯比大人,您可吓坏我了。不过我真没见过这伙人,叫我怎么说啊?”姬玛一副害怕得马上要哭出来的模样。

罗斯比环视旅店四周,只有靠窗那桌坐着四个人。

“德姆,你去看旅客登记册有没有可疑。”罗斯比这样吩咐着,自己则迈步走向菲利四人。其他属下自动一起跟上。

“你们是干什么的,去哪里?”他将视线慢慢扫过四个人的脸后发问。

“我们是克里森将军属下,去里卡贝多执行秘密任务。”菲利不动声色地回答。

不一样的地点不一样的发问者,要编出不一样的谎话。在这家旅店里面对一个隆里军官的提问,说是同僚最好不过了。他们的服装可以证明这一点,而且菲利很知道一些关节,不会被人发现漏洞。

罗斯比狐疑地盯着菲利看了一阵,找不出什么破绽。“我不认为你说了卖话,给我小心点儿。”说完他离开了这张桌子,走向柜台去看登记册。

“我们怎么办,还要走一天才能到。好不容易有家旅店,又不能住。”路易斯小声说。

“怕什么,又不是抓我们。住下来,有张床能好好睡一觉。”丰塞卡毫不在意地说。

“谁说我怕,你没听出来这个上校很确信犯人就藏在这里吗?你还真是一如既往地蠢。”路易斯回击道。

啪!丰塞卡一拍桌子,“你再说一遍?”

他这一巴掌引得店里所有人都看过来,发现是一次普通的内部争吵后,又转头继续围着柜台。

罗斯比似乎没有在登记册上查出异样,但也没有要离开的样子。他在旅店正中的大桌子上坐下来,“来点酒菜。这帮该死的狐皮贩子,害得老子饭都吃不好。”

“好的好的,这就给您和您的部下准备饭菜。”姬玛答应道。

只有叫德姆的那个下属和罗斯比坐一张桌子,其余八人分坐在另两张桌子上。上了酒莱后,这些人的话渐渐开始多了起来,不时夹杂着一些粗俗的下流话。

“边境士兵果然无法和大城市的比啊。”路易斯低声说着,神情里带着不屑。

“你管别人?你比他们好不了多少。”丰塞卡摸出烟包。他烟瘾又上来了,给自己点了一根挂在嘴上,将烟包扔在桌上。

“你自己留着抽吧。”菲利没去拿烟。路易斯倒是毫不客气地点燃一根,还把最后一根放进自己的口袋里。

“还真客气。”丰塞卡看着路易斯把烟收起来后有点后悔地说。

“菲利,我觉得这家店我们住不成。今晚什么打算?”路易斯理也不理丰塞卡。

“恐怕是。反正无论如何明天都能到里卡贝多,就是露宿也是最后一晚了。”菲利回答他,眼睛却盯着旅店走道。

路易斯顺着他的目光也扭头看过去。刚才那个为维姆包扎伤口的女孩端着一碟酒菜从厨房里走出未,小心地放到罗斯比的桌上。路易斯注意到她连看都不敢看罗斯比,手甚至有些颤抖。

果然,女孩转身离开时被端着酒杯的罗斯比一把揽住腰。女孩几乎触电般地跳起来,扭动身子想挣脱罗斯比的手,却反而被罗斯比像抱一本书那样,用手肘牢牢搂在胸口。

“姬玛。”罗斯比喊道,“姬——玛——”

姬玛闻声立即从厨房里快步走出,手里还端着半只烧鹅。她笑吟吟地走过来,把莱放在罗斯比的桌上,看也没看在罗斯比怀里挣扎的女孩。

“大人有何吩咐。”

“给我一个房间,一会我要午睡。她……叫什么来着?”

“回大人,叫安吉拉。”

“对,安吉拉,还他妈是个聋子。叫她来服侍我午睡。”

老板娘姬玛脸上露出止不住的笑容,“服侍大人,是她的荣幸。”

姬玛用手语对安吉拉比划了几下。

安吉拉看到老板娘的手语,身体挣扎得更加剧烈。她对姬玛拼命摇头,眼泪刷刷地流下来。

罗斯比对她的挣扎有些不耐烦了。“怎么又不愿意?又不是第一次服侍我了。”他一口干掉手中酒杯里的酒,右手将怀里的安吉拉一把推到地上,“快点准备房间,我倦了,事情还多着呢。”

姬玛大声招呼柜台的达尔斯:“给罗斯比大人准备一间房午睡。”

“是,老板。”

菲利听到达尔斯嘴上应承下来,却又低声说道:“这个畜生。”

摔倒在地上的支吉拉站起来想逃开,却被身边罗斯比的手下牢牢抱住。她听不见声音,恐惧的时候也只会发出些难听的嘶喊声。

这边的桌上。

路易斯:“挺好一个女孩被糟蹋了。黑暗的旅店,扭曲的时代。”

丰塞卡:“那个死女人刚才还对我们说没多余房间。”他用力吸了口烟。

菲利没有说话,他的右手从刚才起就握着桌面下的剑柄。他在犹豫。

维姆:“嗷——”

坐在维姆·琼克身边的路易斯甚至来不及拉住他,他庞大的身躯就已经站起来走了过去。

维姆捏住抱着安吉拉的那人的手腕,一点一点扳开。那人一开始还有在力量上较量一下的意图,但两秒后就放弃了。维姆把女孩拉过来,推向自己吃饭桌子的那个方向,然后重重一拳擂在对手脸上。

那人撞塌一张桌子又在地上滚了三圈才停下,晕死过去。

整个过程维姆一句话也没说。

呓语旅店安静了片刻,然后菲利耳中响起了各人的话语。

达尔斯:“打得好。”(低声)

姬玛:“多事。别砸了老娘的店。”(低声)

姬玛:“客人们,是不是出了些误会?”

珊娜:“居然还有为聋子打架的男人。”(低声)

路易斯:“看不出来大块头比我还会讨好女人。不过真够愚蠢的。”

丰塞卡:“老子刚点上烟,又要开打?”

安吉拉的抽泣声。

德德·罗斯比,“你们他妈的找死。”

德姆:“守住门!”

一片刀剑出鞘和子弹上膛的声音。

虽然事态不是朝好的方向发展,但至少菲利不再犹豫了。他向来讨厌做困难的决定。

他站起身走到安吉拉的身前,用手语对她说:“别怕,我们保护你。”

“是不是活腻了,敢惹隆里的军人!”罗斯比刷一声拔出腰带上的佩剑,“不知道这里是我的地盘吗?在这里消失几个低级军官,没人会知道。”

丰塞卡在一边冷笑,“不过是个少校就这么猖狂。”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罗斯比听到。

“军衔是少校吧?欺负一个没有依靠的女孩有失军人身份呢。我的同伴有些莽撞,我替他说声抱歉。你下属的医药费我们愿意赔付,请少校放过这个女孩。”菲利微笑着对罗斯比说。

罗斯比心里也在盘算。他还不知道这四个人的底细。如果真如他们所说是乔治·克里森的心腹,那还真不好招惹。不过下属被打了,要是自己不出头,这面子里子可都罩不住。对方既然给他台阶下,是不是要趁机走下去呢?罗斯比正准备开口接对方的软话,一眼瞥见对方身上的两把剑。

“看你的佩剑挺考究,想来懂剑?刚巧我对剑术也有些研究,不如我们较量一下。你能赢我,这事就算了。”罗斯比手腕一抖,甩出个利索的剑花。

“大人既然想饭后消化一下,我愿意相陪。”菲利依旧笑嘻嘻地说。有人找他比剑,他高兴得很。

“你怎么不问你输了怎么办?”罗斯比看他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问。

“大人说如果我输了怎么办?”

“你们就给我滚出这里,别来充英雄。”

“没问题。”

这番对话一出,两边都开始议论起来。

“居然想和少校比剑,真不知天高地厚。”

“他不知道少校是斯内德准将的得意弟子吗?”

罗斯比的两个手下嘲笑着菲利,并提到了“斯内德”这个名字。用剑之人应该都听过比利·斯内德这个名字。赫赫有名的剑者,据说是庞珀尔现役军官用剑第一人。只是他们不知道,斯内德的剑术老师达朗佩佩正是菲利的义父。

“有意思,这种偏僻旅店还有人找菲利比剑。这小子心里一定爽翻了。”路易斯趁机把呆站着的安吉拉拽到自己身边。他也不管女孩能不能听懂,就说“身为美女就是好,嗜剑如命的人愿意为你比剑。”

“希望对手经得起打。”丰塞卡缓缓吐出个烟圈。在他看来,菲利剑技娴熟,身体正处巅峰期,要论斗剑,这个世上没几个人能赢他。

维姆则回来重新坐下,表情始终如一,仿佛这事不是他引起的。

菲利走近桌子,解开绳带将背上的大剑放在桌上。他看看惶恐的安吉拉,比了个手势,意思是别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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