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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吸引.3

作者:艾西 当前章节:14819 字 更新时间:2026-6-3 18:55

段哥又不是聋子,也闻声赶来,瞧着屋里这一幕,原本笑呵呵的脸彻底僵住了。

“瞧我的,瞧我的,什么都别说了,是吧。”我忙不迭低声冲他们暗示。

段哥倒是还好,做他那一行的,自控能力很强;李姐可绷不住了:“默涵,你弄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吓死人了,什么意思啊!”

“没有,没有,不是那么回事,啊,您先出去,我收拾,”我把她往门外推,“是吧,这个女孩子嘛,对吧,见……见男孩子家长,那就得郑重一点,对吧,您也年轻过,对不,这,可以理解。”

“小艾,你说什么呢?”李姐慌乱之间,意识到她根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这半天,她连一下眼都不曾眨过,就那么审视地盯着我看,“怎么,我女儿不正常,连你也……”

“少说两句!”不管段哥是不是能明白,他用力拉着老婆出去了。

我赶紧关上门,上了锁,这才长长出了一口气,回头再看时,默涵的眼里滴溜溜地好像湿润了。

呃!

黑眼皮、白眼珠、黑眼仁——扑闪扑闪的,唉!

“我爸妈就是不同意我交朋友,真是,我都多大了!”她感到很委屈,“再说,您都来了,也不知道对客人好一点。”

我可不敢让她哭,唯恐妆变得更花,这事倒挺好,我起码知道了,“辉辉”这个东西好像是她的男朋友。可是,在她这个状态下说出来的话,又让人生疑,她真的交了男友吗?

“哦,辉辉是干嘛的?”我脱口而出,说错了话。

“咦?”虽然话说错了,却起到了很好的止泪作用,默涵仰着头,一脸困惑,“咦?您是辉辉的爸爸,您还问我?”

“啊啊,我是说辉辉最近在干嘛?他有好几天没回家了。”

“嗯,对不起,这个没好意思告诉您,他在我这儿住了几天。”

段哥和李姐再糊涂再忙活再疏忽女儿,也不可能来个大小伙子住在家里好几天,还不当回事!

因此判断,辉辉大概不是个真实存在的人类了。

我有点心虚,左顾右盼的,唯恐背后忽然伸出个大手来拍拍我,说:“嘿,爸爸你好,我是辉辉!”

那样真能把我吓死的。

定了定神,又擦了擦汗,我问了个挺尖锐的问题:“默涵,你俩的事,我倒是不好说什么,只是你爸妈没意见吗?”

“没!”

“为什么?”

“因为他们看不见!”

呵呵……姑娘,你丫不是玩我呢吧!

我这么想,可没敢这么说。

没料到的是,默涵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您觉得不可思议是吧?”她问,“我也奇怪呢。那天我在洗澡,他进来和我一起洗,正好我妈推门进来,给我拿内衣,我妈居然没说什么,好像看不见他。那之后,我就觉得这样也挺好。”

“后来呢?”我不知道如何评论,只好问。

“他差不多每天都来啊,不过从昨天开始,他就不来了。”

“临走的时候,辉辉没对你说什么吗?”

“说了啊,他对我告别,说很对不起家里人。自己的爸爸妈妈还什么都不知道,他说如果得到父亲的同意,他会再来的。您瞧,这不,您今天就来了嘛,您同意吗?”

我不能同意吧。

姑且先不管那个虚幻世界的孩子他妈,也不管默涵是不是个好女孩,反正这事我不能拍板。

也许我不同意,辉辉就不会继续缠着默涵了?

鬼才知道!

不过,倒有一件事理出个头绪,辉辉这个幻觉或者说灵魂,给默涵下达的命令,她倒是很遵守,并且,因此把我幻化成了他的父亲。虽然这话说起来很浑,不过多少也算个解释。

“您同意吗?”她咧着那可爱的大嘴,向我恳求。

“我是这么想的,默涵,你是个好女孩,辉辉呢,也不赖。但是吧,我是觉得,你们还小,还不满十八岁,所以不能……”

“我们没干那个!”她嘟起大嘴。

“是是,我知道你们没有!”我知道个屁!“我是说,虽然没干那个,但是呢,总归还是不满十八岁。法律上不允许,特别是传出去的话,就更糟糕了。你说对吗?默涵你是个好女孩,等你高三毕业,到了十八岁,我就不会干涉你们啦。”

什么叫做死马当活马医?这就是!

能拖一年是一年,当然,能不能拖,这事还不好说。

“真的吗?”没想到这丫头还挺高兴的,“真的再过一年,您就同意我们在一起了吗?”

“是……是呗,那时候你们愿意干哪个我都管不着!”

“太谢谢您啦!”

她扑过来,倒没咬我一口,而是很美国女孩似的,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谢谢叔叔!”

“不客气……”我好想擦脸啊,黏糊糊的。

暂时摆平了她,我暗自祈祷,这事真能拖一年才好,不,不用一年,一个月,一周,哪怕一天也好,腾出时间来,让我好好琢磨琢磨。可眼下还有个问题,我该怎么向她的父母解释呢?

十、 送给辉辉的礼物

  我拿一条单子盖着默涵,就像保护人质似的,护送她出屋去了洗手间。倒不是担心段哥过来抽她,而是确保她的脸别再吓着李姐。

还算顺利,她听我话去洗手间里洗脸,我呢,转身回到厨房,一推门,看见李姐跟那儿哭,段哥不吭气,抱着拳靠墙站着。

我拿出推销的精神来,卖力地说明和解释连安慰,中间还被打断了一次。

因为默涵进来说,不该让客人跟着在厨房里忙活。

“没事!我这人闲不住!再说,辉辉没跟你说过吗?我就教育他,是男人一定要下厨房,女人的手老擦擦洗洗的,会伤着的。老爷们没事,就应该糙一点!”拿辉辉说事,真管用,我这个未来的老公公也是很有个人魅力的,默涵很听话,自己回客厅去了。

我接着解释我的。

不管怎么说,她洗了脸,这一次露面,看起来正常多了——这才是我认识的默涵嘛,皮肤不很白,细长的小脸蛋,高高的个子,长大会是个九头身美女,叫什么来的?哦,对,吴佩慈那样的!

她洗了脸,段哥李姐的心里自然也好受了一点。

“别得意,”我提醒他们,也不管听懂没听懂,“只要她还处于这个幻觉中,那么无论如何,大哥大姐你俩都得跟我一块儿装。现在破坏她的幻觉,既不一定有效,还可能刺激她。万一她不能接受虚幻到现实的改变,那就真的奔疯去了。我呢,有个建议,今天晚上先这么过去,明天你们找我。我一方面看看有什么应对的办法,一方面帮你联系一些在医院工作的朋友,该去看病还是要去的,不能完全指着我。”

尽管哭过了好几起,李姐只得擦擦眼泪,没法子,她也只能听我的。段哥也不反对。

哪还有心思做饭啊!凑合着吃吧!香酥鸡,有点半生不熟;三文鱼还好,本来就是生的;汤里忘了放盐,因为盐都给拌到凉菜里了……

凑合着吃呗,谁也不饿了!

我还不能不动筷子,默涵以后可能是个勤快的儿媳妇,又拿碗筷,又倒酒,还一个劲儿给我夹菜。

不吃还不行,她催你吃。

这个家里,现在属她最大,我哪敢不从?

喝吧,勉勉强强喝了几杯啤酒,咽下了几筷子鱼,胃里不舒服,一个劲地翻腾。

吃完了不算完,还得跟家里喝茶。段哥于吃喝最为讲究,可这一晚泡出来的东西也不大是味。

默涵亲自去厨房涮碗,谁也没拦着。她走后,几个成年人压低了声音说话。

“小艾,默涵她怎么会变成这样?”

“她还有救吗?”

“吃药会不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

“求求你,一定得救救她,帮帮我们。”

您瞧,今天下午老威来之前,她爸妈说的话其实和昨晚没什么区别。而我呢?说的话也差不多,让他们留意,生活中有没有个叫辉辉的男孩子。

幻觉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有明确的现实基础,一种纯属空穴来风。

前一种最好理解,我和John都曾在不同时期,把所看到的事物给扭曲了;后一种就麻烦一点,听说过多重人格吗?多重人格虽然没有得到科学家的普遍认同,不过它有一种类似的情况,叫做“DID”(身份识别障碍)。DID和虚构性幻觉的成因有些相似,都是大脑经过加工,构架出完全不存在的人或物体形象,随后强化成印刻。

鉴于半年前,我接触默涵的时候,她看起来挺正常的;半年内,也没听她父母报告过严重的异常行为,我暂且认为,她形成虚构幻觉的几率不会很高。这就意味着我们有可能,或不得不去寻找真实中“辉辉”的影子。

我继续提一些建议:“学校那边,暂时按兵不动比较好,没有必要现在就惊动老师和同学,这种闲话在学校里传得特别快。不过呢,也不能完全不让老师有个思想准备,我建议你们找个时间,约老师出来闲谈一下,但是不要把话说得太明白。你可以说,默涵从体特转为普通学生,学业压力还是比较大的,因此最近有点不适应,和家长关系也比较僵,所以拜托老师平时多注意一下,有什么情况及时通知你们。医院那边,我会去问,尽管放心。当然对于这类问题,用药上肯定会有副作用的。都是我的朋友,大家开药会非常谨慎的,所以按他们所说的计量服用就可以了。默涵没疯,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把疯子治成傻子’的可能性。但是换药的时候也告诉我一声,大家都过目比较好。至于住院,暂时先不要安排。因为她一旦住院,这事早晚还会在学校里传开,等她治好再回来,可能会在同学中抬不起头来。”

不严重吗?她都这样了还不叫严重吗?

我在心底问自己。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中国现有的心理和精神水平就这样,媒体又不给太多正面的报道,导致至少是学生们,都以自己患有心理问题为耻。患有心理问题去看病,就等于你去精神病院,变成了疯子,或者变态。

谁愿意跟疯子和变态来往?

退而求其次吧,在李默涵彻底失控之前,我不会铤而走险。

我们的谈话断断续续的,反正默涵一过来,大家就装傻聊别的,一走就接着说。涮碗总共也用不了多长时间,默涵收拾干净,回来一屁股坐在我身边。这期间,她表现得挺正常,言语也没什么不好理解的——除了她口中还老念叨着“辉辉”,以及她还把我当做辉辉的爸爸。

心不在焉地喝了好几壶茶,看看表,都快九点了。我面无表情地起身告辞。

“我送你吧!”段哥显然想跟我说话。

“不行,我送叔叔。”默涵执意向我示好。

“你又不会开车。”

“你喝了酒了,也不能开车!”

还真是这个道理,冲今晚段哥的状态,搞不好把我们送上黄泉。

“行了,别争了,就让默涵陪我走几步吧,我坐地铁回家。”

然后,大家像未来的儿女亲家那样握手、告别。

默涵又回去穿上了外衣,跟我下楼。

“默涵呀,”我不放心,一边下楼一边叮嘱,“既然叔叔也说了,你也答应叔叔了,那就得遵守约定。再过一年,等你十八岁之后,辉辉才会再来看你,这之前,你得好好上学,听爸妈的话。”

“知道,您放心,不就是一年吗,我能做到。”她满口答应,推开门,一股冷气扑面而来。我还挺高兴的,外面的空气怎么就那么新鲜呢!

她忽然又害羞地问:“那,辉辉他会想我吗?”

“会吧……”

“那就好。”

她陪我走向地铁站,没多远,五分钟的路程。这期间,两人没太多交谈。

在地铁站的门口,她依依不舍地向我挥手告别:“您会再来看我吗?”

“当然!”对此我特确定,我以后得常来,“我会经常来看你的,看你有没有遵守约定好好学习。”

我转身下楼梯。

她忽然叫住了我。

我一回头,惊讶地发现,她就站在我身后。

她背在背后的右手转过来:“差点忘了,这是给辉辉的礼物,托您捎回去,行吗?”

“行啊,谢谢你。”有什么不行的,我接过这只巴掌大小方方正正的小盒子。

“对不起,没有给您准备礼物。”

“没事,我不要礼物。”

再次告别,我快速地沿梯而下。

这里面装了啥?我很好奇。可不敢拆开看,唯恐她跟在身后。直到钻进车厢,我这才喘了口气。

九点过后,地铁车厢里乘客稀少。我靠在门边,撕开包装纸。

白白的小纸盒,上面还写着挺秀丽的几个字:致我最爱的辉辉!

嗯,是默涵的笔迹。

什么礼物,手表吗?

我掀开盖子,咦,好可爱,里面趴着个小小的白嫩嫩的“床宝宝”,瞅背后的模样,很像缩小了的韩国版的“糖果熊”!

嘿嘿,到底是不是糖果熊呢?啥时候出了小号的?我挺开心地把它翻过来瞧瞧。

白花花软绵绵的小熊脸上,化着凶猛的口红,裂开了的大嘴巴,似乎喷着血。那夸张的黑乎乎的眼圈,彻底盖住了半张脸。

呕,我嗓子里止不住一阵涌动,到底还是没忍住,哇地吐了一地……

发明口红的那孙子,我问候你全家!

十一、我不想做基佬

  昨天晚上在地铁里,我可是糗大了!

从来没这么丢人过,这讨厌的小糖果熊,彻底让我想起了被默涵抓进门时看到的一切。本来胃里就不舒服,这一下波涛汹涌,吐了个干净。

我倒是吐痛快了,附近的乘客都慌了。

什么事啊!一个看起来挺干净的小伙子,脏乎乎地吐这一地——呃,还有身上。

见鬼的是,这邪恶的小熊身上一点没弄脏(除了凶猛的口红之外)。

也顾不得擦嘴,门一开,我慌不择路,身后骂声一片。

就这个德行,打车也不容易啊!人家司机看见我,都以为我是喝高了呢!没辙,脱了大衣,里面就剩下个小衬衫,在寒风里瑟瑟发抖。

好不容易来了个好心的司机,算是救我一命。

这该死的小熊,我也不敢扔,生怕日后默涵再管我要的时候拿不出来。

回到家,失魂落魄的,顺手把这东西丢给雪糕:愿意叼走玩就玩吧?结果,人家雪糕都不愿意搭理,瞅了瞅,低头闻了闻,很不满意地走开了。

我在床上躺了大半宿,捱到天亮,才迷迷糊糊睡着了。

这样的悲剧,让我怎么给老威讲述?何况,美婷还在楼下车里等着呢,也来不及讲述那么多。

可老威很好奇,直催。“这样吧,”我无奈地摊开手,“我告诉你就是了。”

“那就快说吧,还等什么呀!”

“嗯,我可以告诉你,不过要等到七年之后。”

嗯?他反映了一下,恍然大悟:“嘿,你小子,真够阴的啊?报复我呢!哎,怎么说呢,美婷的事儿我瞒着你七年,也不是为了别的。主要是考虑那时候你忙,再说孩子刚去我二哥家,也得适应挺长一段时间,我琢磨着过去咱们那档子事,少提为好。这不是一晃七年过去了,她也长大成人了,安顿下来,我不就带她来了嘛。好了好了,算了吧,你的事儿,不想说就不说了,快点换衣服,咱们准备出发。”

“到底是去干嘛?”

“七年以后你就知道啦。”

……

没有大衣,我只能换个方法穿衣服。最里面是个短袖背心,外面来个不知道啥质地的灰色的绒绒小衣服,再穿上个衬衫,最后套件休闲的西服。

“这不是挺好嘛!”老威瞅着我。

“不好,穿得跟你差不多,很不爽!而且你还有大衣呢!我很冷。”

“大什么衣啊!我车里又不冷!再说,咱爷们考虑问题最周到,美婷下去肯定把空调打开了,不冷。回头路上给你买一件,真是的。”他啰啰唆唆地,连推带搡,把我轰出门。

于是,三人,一狗,驾车出发了。

“到底是去哪儿?”我还莫名其妙的,莫非有些高档饭馆允许带狗出入?恕我没见过大世面。

上了车,老威坏笑起来。上去了,我也不好推门下车,所以他没啥顾及:“去个好地方,准保你开心,有好多大姑娘呢!”

见到好多大姑娘,开心的是雪糕吧?

“到底是去哪儿?”我忽然有了个概念,莫非是私人会所?我还从来没进去过呢!

“先不管那个,我说小艾啊,你也老大不小的人了,该找人结婚了吧?”

我劝他的,怎么反被他拿来说我:“我不着急啊,怎么了?你不是也没对象吗!”

“我跟你不一样啊!”老威用异常风骚欠抽的眼神瞟瞟我,“我虽然没结婚,但我是有闺女的人了!”

呃……

“你敢说这不是我闺女吗?嗯?”

“不敢……”

“那不就结了吗!所以我的事儿不着急!你不行啊,你这二十八岁大小伙子,别老让别人操心啊。”

“我没钱……”

“甚?”他很夸张的大声嚷嚷。

“甚什么啊甚,我说得很清楚啊,没钱,就没法结婚呀!”

“你真次!我说得是肾,不是甚!”他腾出手来,往我腰眼里一戳,“卖肾去,卖完了你就有钱啦!”

“肾都卖了,我结婚还图啥啊……”

“你不是俩肾吗?傻啊,卖一个就解决问题啦!”

唉……这样的爹,得养出啥样的孩子来啊,还好美婷不是他养大的!

一路上都是这样的调侃,气氛倒是挺活跃。快到地方了,老威这才说了实话:“行,咱别闹了,你也别揍我了,万一开到沟里去呢。反正还十分钟就到,我就跟你实话实说吧。你还记得祁睿吧?”

“记得啊!你今天提好几次了。”

“对,祁睿是我初中同学。当然了,我初中不是只有这一个同学啦。不过我们那个班啊,有点奇怪,按理说初高中的同学感情应该不错。可我们班到现在大家走动得特别少。那天一哥们儿跟我提议,说咱们搞个同学会吧。我说行啊,十五岁毕业,现在都三十岁的人,老长时间不见了,大家都干什么呢?最主要的,你也知道我这人,有个理念,哥们儿朋友之间的,大家能互相帮衬着点,一块儿往上走,是最好。小艾你瞧,我现在是有点钱,这辈子我肯定是够花了。可一想起以前有些老同学,他们未必过得舒心。我就想啊,借这个同学会的机会,联络一下感情,顺便看看大家能不能一块儿发展发展,都能过上好日子。”

老威这话不假,以他现在的资本,用不着去巴结谁,也能活得挺好。我还奇怪他为啥今天换了辆公司破车出来,原来是为了避免在人前炫耀。

他是个好人,跟2000年的时候一样,除了收敛火气,几乎没怎么变过。

老威接着又说:“正好呢,美婷跟我念叨了三个愿望,这第三个愿望啊,就是参加成年人的聚会。也难怪,她爸就是我那二哥,管得太严,很少让她自己出门。有这么一个小要求,也不过分,我就想,带着她去呗。反正都是我同学,还能闹到哪儿去?对吧!”

对个屁!

我就纳闷了,你带美婷去参加你的同学会,跟我有啥关系,为什么非得带上我?

我非常郑重地提出抗议:“老威,你是人吗?你带着你闺女去,找我干啥?你懂不懂规矩啊!”

“啊?啥规矩?”老威明知故问,把大脸无辜地甩向我。

“你去的是同学会!懂吗!你要是有老婆,应该带你老婆去;如果你不想带老婆,也可以找过去的女同学叙叙旧,不是都说吗,同学会最容易导致外遇。你让我去,算咋回事!人家会说咱俩是基佬!”

“哎哟哟,你瞧瞧,你还心理医生呢!心理医生不能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基佬那是骂人呢。”

“行,我错了,那咱是啥?男同,玻璃,gay,圈里人,你觉得怎么叫合适?停车,我不去了。”

“别啊,你忍心让小丫头伤心?这可是她的心愿啊。”他作势拿捏他的肉脸,极其邪恶地把求助的视线投向美婷。

美婷抿着嘴一个劲儿地笑,雪糕老大不高兴的,估计是闷坏了,一个劲地叫。

“别……拿……孩子……说事……”

“怎么着吧,你答应不答应吧!”

我不理他。

“你瞧,兄弟,我肯定不能害你,对不?你好好想想啊,美婷去,对你也是有好处的啊。我就说,你是啥啥领导,这是你闺女,顺手来我这儿办事,捎带着一起过来玩啊。再说,我们班好几个大美女呢!随你挑呗!”

“我不到三十岁的人,带着个十多岁的女儿,还去你那儿挑美女?你脑子让狗吃啦?”

“神秘感,懂不懂,这叫做神秘感。男人的神秘感,对女人有致命的杀伤力!你咋上的学啊?”

软硬兼施的,我是彻底没了主意,反正他说的就得算。

强调一句啊,我可不是基佬……呃,说错了,我可不是男同,不是玻璃,不是gay,不是圈里人。

十二、 蜘蛛的尖刺

  一个男人怎样才能成功地吸引女人的注意?反过来亦然,这是一组很有趣的问题?

通常,男人们乐于展示他的金钱、社会地位、孔武有力的身材、安定沉稳的性格、值得托付终身的可靠感觉;而女人们则相反,她们会化妆以使自己看起来更美,她希望自己的性格看上去温柔婉约,至少也要娇柔可爱,同样的,她也应该表现出可靠的感觉,至少不该像是水性杨花。

两性之间的吸引非常复杂,这是因为我们人类是复杂的社会性动物,不过性的吸引在动物界之间也并非就很简单。

孔雀先生为什么要开屏呢?传统观念认为,孔雀先生那绿油油的花里胡哨的尾巴是用来吸引孔雀小姐的——在遗传和进化的历史上,孔雀小姐偶然地很喜欢这种尾巴,然后孔雀先生便尽其所能地将这一特点遗传下来。因此,在孔雀的后代中,这一特征被保留并且被夸大——也给了人类去动物园欣赏孔雀的机会。

然而,孔雀小姐真的喜欢这一套吗?

有个叫做布雷特?霍兰的生物学家有一种不同的解释:他认为雄孔雀的尾巴变成现在的模样,的确是为了吸引雌性孔雀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爱意的表达,遭到雌性孔雀越来越多的抵制。他的观点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直到他在两组蜘蛛中进行观察的研究成果公之于众。

某种蜘蛛的前腿长有一束尖刺,被认为是与性吸引有关系的。这种蜘蛛先生喜欢作秀,高高兴兴地抖动着前腿上的那束尖刺,结果蜘蛛小姐被他撩拨得动了情,然后两个小家伙高高兴兴地腻在了一起……布雷特做了一个冒坏水的决定,他把雄蜘蛛腿上的尖刺去掉——雄蜘蛛大概对这一改变感到很沮丧,可是一看到雌性,他还是费力地哆嗦着——除此之外,他还能有什么办法吗?出人意料的是,雌蜘蛛看了半天,还是觉得这事儿挺“煽情”的!结果两个小家伙还是高高兴兴地腻在了一起……

如果布雷特只做到这一步,也就罢了,可他继续冒坏水,找到了另外一个种类的蜘蛛,这种蜘蛛生下来就没有尖刺,可布雷特把之前拆下来的尖刺给人家装上了。这个可怜的蜘蛛小伙子大概也觉得很纳闷,算了,装上就装上吧,蜘蛛先生诧异了一阵子,随之就适应了。更让人出乎意料的是,加装了新型部件的蜘蛛先生,似乎更受到蜘蛛小姐的青睐,他得到交配的机会,比平均值高了整整一倍。

这说明一个问题:在进化的过程中,雌性会慢慢反感雄性的作秀,对他越来越抵触,而不是常识中越来越喜欢。可以确定的一个概念是——改变,才是最受欢迎的。

布雷特和他的同事赖斯得到了一个让人不安的结论:越是有社会性、越是交流得多的物种,就越容易受到改变的影响。这是因为两性之间的交流越多,就越容易为“改变”提供盛大的场所。

于是根据布雷特的研究就昭示了一个秘密:那就是人们为什么会出轨,为什么会做出错误的选择,同时,他也说明了为什么“同学会”这一事物,对已婚夫妇具有摧毁性的打击。

这就源于,我们是在追求改变的。

女性有可能厌烦了平凡可靠的生活感觉,而被那些改变了的男同学弄得神魂颠倒。反过来,男性也对与他生活了许久的妻子悄悄地产生了审美疲倦,而对一些搔首弄姿的女同学情有独钟。

这涉及另一个人类现象:那就是我们只要参加同学会,便总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穿上最华丽的外衣,并说着言不由衷的话。

我们暴露出自己最有吸引力的一面,本来只是为了不在同学会上丢脸,却意外地引发了一连串的反应。

不过,今天老威有点不一样,他倒不是想吸引谁,事后,我才知道,如他先前所说,他操办这个同学会,既是为了联络一下感情,又是为了寻找大家共同发展的机会——只是当时我还不知道,他的这一想法,是有具体指向性的。

他最想重新联系的人是个男同学,叫刘紫建。

大概在同学会开始之前几个小时,刘紫建同学还在商场里抓耳挠腮。

他的手,几次想要从口袋里掏出来——掏出他那陈旧的、有些磨破了皮的钱包:那里面揣着两千多块皱皱巴巴的票子。

他几次冲动想把钱掏出来,可又塞了回去。

他的面前是琳琅满目的各类男士服装,以大衣和西服为主——是的,既然参加同学会不该让自己看起来太寒酸!

刘紫建在商场里往来穿梭,却迟迟不见他出手。他不敢去一般的商场,怕服务员热情的招待,可他囊中羞涩,不好意思。他选择了一家带有些自选性质的服装品牌,在这里,他可以自己慢慢地挑选。

其实,瞅他那个打扮,服务员未必愿意多看第二眼,更别说招呼他了。

时值寒冬,他穿得倒是挺暖和——上身是个黑色的羽绒服,不很脏,但是款式比较旧了;他的腿上套了个牛仔裤,一看就不是牌子货——他很瘦,但是两腿穿得圆圆胖胖的,估计里面还套了秋裤和毛裤。

三十岁的男人,肯于穿毛裤是很罕见的——至少我娘让我穿秋裤,都总要使用非常手段!

在商场里,暖气开得很足,可他似乎也不觉得热,连脖子上那一圈退了色的红围巾都没有解开。他或许有些营养不良,要不然就是操心过度,看起来又老又瘦,眼袋挺迷茫地耷拉着,眼神也说不上有精神。他左顾右盼,可眼珠转动起来有些费力。他的右手揣在兜里,倒不是因为冷——这里实在也不冷,而是为了护住他的那只钱包。

他的钱包,不管是皮子的,还是革的,反正都被捂出了汗。

刘紫建流连忘返之间,被琳琅满目的服饰给弄昏了头,他不愿意胡乱地试衣服,大多数男人都不乐意,至少不会像姑娘们那样脱了就穿,穿了就脱的。他只是在那里看来看去,看得服务员或隐藏在人群中的商店便衣都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是他的手,永远放在口袋里,他的眼神,从没有瞥向他人的钱包或财物。

他是来买衣服的,买在同学会上穿的新衣服,仅此而已。

末了,在商场里来回了半个多小时,他总算出了手。他看上了一件有些英伦风情的外衣,中长款,该怎么形容,反正福尔摩斯那个年代,英国人经常穿的就是那种衣服式样,只是短了一截。刘紫建看中的,更多的是它的价位——七百九十九元,这是他能接受的——看了看号码,好像是他能穿的,也没有试,就把它摘下来走向服务台。

小姐正在忙得不可开交,抬头看看他:“先生,您买这件?”

“啊!”这给他提了个醒,他当真要花八百块钱买这件衣服吗?他挤出个古怪的笑容,拖延了一点点的时间。是的,他需要这件衣服,人靠衣服马靠鞍,最终,他狠狠心点点头。

拎着袋子,刘紫建走出商场。外面小风一吹,他卖力地咳嗽起来。

如此过程周而复始地又重复了几遍,他先后买来了外衣、西裤和衬衫,也全然不顾衣服搭配是不是好看,是不是有点像是个卖保险的经理。他与社会脱节了好长时间,因此也不太懂这些东西。

他拎着袋子们往家走,然后和其他人一样涌入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

钱包里还剩下三百多块钱,他还可以去理个发,把自己整得年轻一点,新潮一点。

这样挺好,毕竟在几个小时之后,他将穿着这身衣服欣然赴死!

与现在寒酸的打扮相比,也许这是他要的。

十三、 这只京巴的名字

  刘紫建回到家,他的母亲正从一位客人手里接过十块钱,然后递给人家一包烟。

“紫建,你回来啦。”老太太看见儿子,挺高兴地问了声。在老人家看来,儿子最近是有些不对劲的。她弄不清他的改变究竟从何而来,这种改变让她既高兴又心惊肉跳。

“嗯,妈,我回来了。”他含糊地应和着,“煤气还有吗?我洗个澡。”

刘紫建和母亲的家就是两间矮小的平房,其中的半间,还被打上了隔断。这幸好是个临街的门脸房,于是用这半间隔断,经营起了小烟摊。

烟摊的生意不算好,倒不是因为他们进了假货或定价太高,而是因为这小门脸实在是太破了。外面用红漆刷过,可年头久了因此斑斑驳驳。一米高的地方,是三两扇小窗户——擦得倒是很干净,但顾客总要弯下腰来才好说话,这就挺不方便的,也挺憋屈。另外,人们总是习惯从外观来推断商店里商品的品质好坏,就像人们总是喜欢英俊的男人和漂亮的女人一样,先入为主,是我们难以改变的认识方式。

所以,小烟摊因为它的其貌不扬,并不会吸引太多的顾客。

刘紫建一猫腰,差不多是从旁边那扇小门钻进去的。进屋需要下两个台阶,等于说房子是落座在水平线以下的,因此屋子夏天潮、冬天冷,实在不是滋味。住在北京的平房里,别的都还好说,冬天洗澡是个大问题。刘紫建那两个小破房子后面,有个三四平米大的厨房——房间里可以生火烧煤取暖,但热度绝不可能波及到厨房,因此开了门,几分钟的工夫,厨房的温度就和室外没什么区别了。

电热水器的个头太大,可厨房顶棚很矮,装不了,就只好用煤气的。然而一年就那十二罐煤气,用完之后就得高价买。又要洗衣烧水又要做饭洗澡,煤气能不能撑到年底,还是个问题。好在眼下是年初,不用考虑这些烦心事。刘紫建于是脱了衣服,来到阴冷的小厨房,寒冰刺骨的洗了个澡。

水到一半,罐里的煤气仿佛是没有了,因此水温快速地下降,刘紫建在身上一个劲儿地猛挫着取暖,而后忙不迭地逃回屋里。

“妈,没煤气了。”他一边坐在床上搓着头,一边打着喷嚏,一边说话。

“哦,不是没煤气了,才刚换了二十天,怎么会就没了呢?”母亲穿着厚重的棉袄,隔着房门说话,“大概是天气太冷了,煤气受了凉,上不来吧?”

穷人的日子,就是这样,你没工夫担心自己是不是感冒了,反倒要替煤气罐是不是受了凉而着急。

“妈,你晚上吃点啥?我要出门,晚上不在家吃。”儿子担心母亲,“要是煤气真没了,您可得买点吃。”

“甭管我了,我瞎凑合凑合,怎么都成的。”老太太说,“头发干了,你就赶紧走吧,路上注意安全,早点回来。”

“嗯。”

半个小时之后,刘紫建的头发干了,换上了新衣服。当然,衬衫和外衣都是新的,里面秋裤、毛裤和破了洞的背心,这些不用换,反正也看不见。

我以前有个朋友,活着特别有优越感,鼓吹这样的理论:“小艾啊,我有时候老搞不懂许多人。他们外面穿得光鲜靓丽,里面穿得破破烂烂。你瞧瞧我,贴身的衣服,我特讲究品质。”

我点点头,心下不以为然——傻×,你这就叫做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你是有钱,那穷人呢?穷人啥都没有,还不许人家打肿脸充胖子?

而后,我高高兴兴地和他绝了交。

刘紫建没换内衣,外面倒是收拾得干净利落。

一出门,让母亲瞧见了,很高兴地夸奖两句:“哟,儿子这样打扮,还真精神呢!”

说男人精神,就跟说女人可爱一样,基本上都属于心理安慰那个层面的。

刘紫建心里有事,也没心思去纠正母亲的用语,就出门了。

临走之前,他留下这样一句话:“妈,从今开始,咱们这日子就不一样了,会好起来的。”

做母亲的,没有弄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她只觉得,儿子若是真的改变了,让她既高兴,又有些心惊肉跳的。

刘紫建在这天下午四点前后,拎了只袋子出了门,没打车,坐着公交赶往同学会现场。他太慢了,简直没法再慢了,三十分钟的车程,他两个小时都没到。

老威满心以为,刘紫建口中的改变,是因为自己打算资助他做点生意。可没想到,老威根本就没有机会再见到他了。

刘紫建的心里自有打算,可惜,这秘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得到验证。而我日后的推测,也因为他的死无对证,而蒙上了一层阴影。

闲话少说,让我们回到老威的车子里。

一路上,老威在车里介绍这次同学会的情况,美婷不太在乎,一直抱着雪糕坐在后面玩玩闹闹的;我也有点心不在焉,琢磨着该如何应付这同学会。说穿了,是不是会被误认为同性恋,我其实不很在意,谁认识我呀?我认识谁呀!何况我牵着孩子遛着狗!

我和美婷有一搭无一搭地听着,老威讲得可是很带劲:“我们学校给拆了,没辙啊,二环边上,那叫宝地!拆了没关系啊,那天我见一客户,嘿,从那儿过,这往事都被勾起来了。心里也不怎么那么不踏实,就打算把同学们聚会来见一见,多少年了,唉。话说这宝地拆完之后呢,建起来个挺大的商务中心,半酒店半会馆式的,富丽堂皇啊。说来也巧,我那个客户……哦,小艾你那时候还没来公司,所以不认识。那哥们儿正好和商务中心有关系,所以我就托他,把今晚的聚会安排下了。怎么样,小艾,你也跟着见见世面。”

我略带嘲讽的口气,警告老威:“嗯,我是怎么都好,可要是人家不允许雪糕进去,我转脸就走啊。”

“行行,不行你就走,我绝不拦着。”

“那就好。还有啊,聚会的时候,你千万别拿鸡尾酒喝,也别翘起小指。”

“为啥?”

“因为在聚会上,那是同性恋的标志。”

“哪有这许多规矩?”

“西方的规矩,保不齐有人懂。最重要的是,你被人误会不重要,重要的是别捎上我!”

“嗯,知道了知道了。哦!咱们到了。”

老威兴冲冲用手一指,车窗外闪过那幢被灯光射的金灿灿的商务中心,真的叫人心旷神怡。它有多高,我说不准,二十多层的样子吧?占地面积很大,空场上停满了高档汽车。不用问,来的客人不是头头脸脸的人物就是有钱大老板,普通人是玩不起的。

老威开了辆挺普通的本田,可从大门进去的时候,出示的那张VIP证件,叫门童不由得肃然起敬。

说来也好笑,不光有人帮忙停车,还有人要过来帮我牵狗。

“不用了,谢谢你。”我一边后悔着出门前没给雪糕洗个澡,一边抬头仰望:好家伙!弄得跟金字塔式的,其实从外观来看,它和金字塔毫无关联,而是方方正正的,只不过看起来像是以雄伟的巨大方形石块给垒砌来的,显出超然的气派。

“走吧,愣着干啥!”老威在我肩上拍了一把,“这里有中国第二大的室内中厅花园。”

“第一呢?”我很好奇。

“第一是我原来的老东家,天伦,话说回来啊,我这可都是老黄历,要是日后被人超过了,你可别抽我。”

老威领着我们往前走,刚到正门,还没上楼梯,有位身穿红色西服,带着耳麦的中年人匆匆忙忙跑下来:“哎,威哥,您来了。”

“呵呵,来了来了,小宋,有劳你了。”

“瞧您说的,这还不是应该的吗?”四只大手握在一处,老威回头向我介绍,“这位是小宋,别瞧岁数不大,在这里做保安主管,算是年轻有为。”我赶紧点点头。

“宋欣,这是我兄弟,你得叫声艾哥,以后你们老板有事找我,很可能是他在接待啊。”

一连串的,又是一堆招呼。宋主管把我们往里让,雪糕跟着也没人管,反正它比我还要新奇,也顾不上张嘴乱叫,东瞧瞧西看看的。

宋主管往里引见,老威摆摆手,说声不用了,来了这么多次,早已驾轻就熟。

我呢,忙不迭地仰头四处张望,果然啊,不管是不是第二,这里的中厅不是盖的,几乎是将巨大的花园给扣进了光芒四射的玻璃盖子。

“聚会……在这……花园里?”我兴奋得结结巴巴。

“美的你,我哪儿有那么大面子啊!能给我留块地方就算不错了。”

一行人往里走,许多大姑娘,特别是洋人姑娘,低头对着雪糕又是挑逗又是乱摸的!

这可把雪糕惊呆了!它还从未体会过跨国家跨种族的亲热呢。我还有心跟人家寒暄两句呢!一张嘴,才发现几乎没一个说英语的。我就有点口音,人家也有,结果谁也听不懂谁的。

倒是雪糕,脖子上一圈白晃晃的白围脖,被玩弄得咋咋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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