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
难道人生的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还是人生的每一次离别都会久别重逢?
都太扯,把握眼前是关键。
相遇未必相识,离别未必重逢。
相遇离别,相识重逢。
都伤情,只看眼下,向前跑,不问因果,不求佛,不念过往,不乱心,不困于情。
天若有情天亦老,我若无情我不老。
情之一字最伤人,我们之间有交情吗?
怕是连交往都没有,你还说什么好久不见。
搞得跟阔别了十年的老朋友再度重相逢似地。
再度重相逢的话也不一定会说好久不见的吧。
好久不见,我们之前有见过吗?
不会吧,我怎么不记得了。
难道是你故意搁我套近乎?
不是吧,你也太不舍得下脸了,这事一般人还真干不出来。
你一上来跟我谈什么交情,难道我跟你很熟吗?
滚犊子!
就算很熟,你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就用拳头招呼我们呀。
就算不熟,你也不能趁人不备直接揍人浑身不适。
完了你还说句好久不见,你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嘛。
你怎么可以这样无节操,如此霍霍人呢?
难道是因为你觉得自己长得帅?
你很帅,像蟋蟀……
好吧,我承认你的确是帅,但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呀。
难道你觉得你帅,我和胖子就不帅?
就算我和胖子不帅,你也不能打脸呀。
打脸有可能会让一个原本就不帅的人从此变得更加不帅。
在这个看脸的社会,这是多么可恨的行径!
你知不知道,打脸有可能会破相的!
如果一旦破相了,那么他的人生就毁了!
他的人生若毁了,他还残喘蹦跶个什么劲!
你这简直是犯罪,是变相谋。杀!
我能忍,胖子不能忍。
因为你的手下打的是他的脸。
他的脸肥肉很多,但也还算英姿卓绝,想必脸疼心更疼。
他老梳明光闪亮的发型,老抹价格不菲的护肤霜,老对着镜子摆酷酷的造型,老一个人自言自语自觉很帅,他是一个多么注重形象仪表的男人!
他说他不是很帅,但也是不赖,他最爱惜自己的脸面,就像鸟儿珍爱自己的羽毛。
鸟儿珍爱自己的羽毛,那是用来飞翔遨游的本钱,那是一生的守护。
胖子将自己的脸庞比做翱翔天空的飞鸟的羽毛,可见他是多么的在意它。
可是,今天竟然有人肆意的将之蹂躏,恶意的践踏。
胖子的脸一定很疼,但他的心比脸更疼!
你有过心疼的感觉吗?
那种感觉好受吗?
实话告诉你,我宁愿肉疼,也不想心疼。
因为那实在是太难受。
精神上的痛苦远大于肉。体上的痛苦。
所以列车从卧在轨上的海子的身上碾过,梵高亲手割下了自己的一只耳朵。
任鲜血狂飙,也不心如火烧。
一念及此,痛在我心。
刚一开始倒斗生涯,还不见辉煌岁月,就被土鸡瓦狗打脸,这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无法接受。
把人揍完了还说句好久不见,这简直让我怒不可遏。
想必胖子更是怒火冲天,燃烧已久。
我们很确信之前根本就没有见过眼前的这个人,所以被他的一句好久不见给搞懵了,我觉得这可能是他有意套近乎攀交情,心想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但你也不能将人打了再攀关系,你知不知道,这样会让我们很没有面子。
没有面子也就罢了,主要是你还侵犯了我们的面子。
不给面子能接受,又不是没被别人侮辱轻视过,但你也不能损毁我们的面子啊。
你让我们的脸面很难看。
主要是胖子的脸面很难看。
他的脸面不好看,我的脸面自然也就难好看。
兄弟们拜把子一条命。
兄弟们没拜把子也是一条心。
性命,忠心,我们都有。
我们也敢玩命。
不然也会下地当贼人来了。
盗墓者既要胆大,还要心细,当然最基本的是不要怕掉脑袋。
这里有律法的原因,也有未知的羁绊。
法律自然是由人制定的,当然会有漏洞,而且特权一向存在,并不能真正的“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是骗小孩的。如果凑巧还真信了,那么恭喜你,证明你还没长大,不成熟。但它却是用来规范和约束一切非上位者的手段,一旦触犯,那么自会反噬。盗墓者自然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受到不同的惩戒,但一顿胖揍和一段囚禁是无论如何也免不了的。当然,还会被劳动改造,显然制定律法的人忘了,劳。改之前的犯。人就一直在劳动,也没见将其改造成圣人。
劳动的人是最穷的人。
改造的人是劳动的人。
是人就得劳动,这是世间的生存法则。
法则又有例外,这里我就不做过多说明,美其名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未知的事物自然会让人心生惶恐,因为未知所以恐惧,这是人的心性,不二的羁绊。而盗墓者在墓中往往会遇到很多的未知的事物,比如陷阱,比如尸变,比如邪祟,比如鬼魂,甚至还有诡异的诅咒。世界上著名的法老的诅咒就是鲜例,进入过其墓和接触过其尸体的人都相继因为种种原因而先后死去。
虽然原因不一,死法不同,但毫无例外,他们都死了。
过程不同,结果相同。
只是因为他们不相信诅咒,只是因为他们无视古人的智慧。
只是因为一个诅咒吗?
不见得。
也不晓得。
但事实就是如此。
无可辩驳。
这本身就是很难解释的事情,科学的大义在此之下黯然失色。
盗墓是非常见不得光的勾当,还没有哪一位盗墓者敢如街头小混混“我是流氓我怕谁”般地狂言——我就是盗墓者。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案发,盗墓者很难被严惩。
但不见得就会有好报。
这时候,社会道德、人类伦理以及轮回报应的威力便开始发挥作用了。社会通过法律之外的各种形式和手段,对盗墓者进行谴责和责骂,甚至祭出“诅咒”的撒手锏,人为地给盗墓者设计出了“遭报应”的人生结局——盗墓者多不得好死。此即《易·传文·文言传·坤》(“上经”第二卦)里所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以此规劝世人多行善事莫做恶事,也希望诸如盗墓等违背道德伦理的行当从业者能够回头,不再做伤天害理逆人伦之事。
报应,应该是古民间对盗墓者最为厉害最为期盼的惩罚方式。
明知如此,我和胖子还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盗墓这个行当。
不为别的,就为混口饭吃,希望能够吃得好。
想要吃的饱,更要吃的好。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无可挑理。
但是我们走的是一条为人所不齿的道路。
更重要的是它犯忌讳,逆人伦。
所以我说我们要效仿古时候的摸金校尉的行径,要做到盗亦有道,不能贪得无厌,破坏伦常。
这话说出来我都感到心虚,没办法,谁叫咱穷怕了呢。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明我和胖子惜命但也不怕丢命。
富贵险中求,敢玩命才能革成命。
胖子这时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他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狠声道:“别他。妈废话,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今天你要是弄不死老子,老子一定把你整个半身不遂,或者就是植物人。”
小胡子听了眼睛一亮,不怒反笑,他朗声道:“这位脾气这么冲,一定就是王胜利同志了吧,闻名不如见面,幸会幸会。”
胖子冷笑道:“幸会个鸡。巴,老子无心和你言谈,只想揍你个满地找牙,让你知道幸会的代价。”
话刚一说完,他就动了。
他转身一拳朝着黑眼镜的脸上捣去,另一只手猛地向着腰眼上的尖刀抓去。
一拳打黑脸,空手夺白刃。
高招啊。
不是场地不适宜,我真想为胖子拍手称快。
还要为他点赞。
心说真是神兵天将,身手不凡。
我都被他给佩服的快五体投地,马首是瞻了。
若他逆袭成功,就算让我捧着他的臭脚亲。吻,我也心无怨言。
没办法,我自小就喜欢英雄,更崇拜拥有个人英雄主义情结的人。
胖子明显两者都有所具备。
我在心里暗暗祈祷,他一定要成功,千万不能失败。
若失败,那么英雄自然变成狗熊。
那不好,我的英雄梦就破灭了。
关键是,一旦失败,我怕胖子的脸会被打成狗熊一般的脸。
英雄气短,变成狗熊尚可接受,但变成狗熊只是一种气势和气概上的形容和描绘,如果脸被打得肿成如同狗熊一般的大脸的话,那实在是太令人伤心了。最主要的是,胖子的脸本来就胖,再被狠揍……结果不敢想象。
至少目前来看,胖子的处境不容乐观。
他身手敏捷,但黑眼镜也不慢,他的刀在胖子的手抓住之前便向前一刺。刀尖便刺进了胖子的身体里,有血水缓缓地渗透出来。要不是胖子见机的快,知晓黑眼镜反应神速,自己兵行险招,在短时间内无法抓住黑眼镜手里的尖刀,因此而蓦然向后疾退的话,说不定那把长有二三十公分的利刃早已深入到了他的身体之内,那时自然是性命堪优。
那时我也不能为他点赞,只能给他点烛了。
胖子伤得不轻,疼得呲牙咧嘴的,但看情形也只是皮外伤,那一刀刺得并不深。黑眼镜却是好不到哪里去,估计想哭的心都有了,没沾到便宜不说,反而是偷鸡不成失把米,他的注意力放在自己手里的刀子上,思付只要够狠将刀子狠刺,这胖厮自然会顾及被捅个透心凉而不敢动或者是急忙撤手来招架的,到时自己定然安然无事。但他万万没想到被自己打脸的这货却是个不要命的,因此胖子的暴怒的一拳没落空,打结实了,就打在了他的脸上。
脸上的嘴巴上。
很不幸,他的牙掉了好几颗,流了一嘴的血。
黑眼镜痛的哇哇狂叫,狠不得爬在地上寻找失落的牙齿。
这时就听小胡子阴冷的声音传来:“都别动,别高兴,难道你们忘了高兴了吗?”
话一出口,我就觉得心中恶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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