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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五章 鬼之诡

作者:今夜的泪水特别多 当前章节:11395 字 更新时间:2026-6-3 19:04

突然听见英子吼了这么一嗓子,好玄没把我给吓得跳将起来,心说莫非是她看见鬼了不成?

胖子也是神情微异,转身向自己的后面望去。

然而我发现异常的时候比他们两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早,借着探灯的光亮,我和阿英的人影晃动着,理应也能看见胖子的影子,但他魁梧的身影却丝毫都看不到,只见有一个身形消瘦模糊不清的人影,跟在他的身后,他模糊的身形并不清晰,不过鼻子上架着的一副眼镜却格外显眼,是黑眼镜的幽灵。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沉默了很长时间后才淡淡对阿英说:“什么都没有嘛,别大惊小怪疑神疑鬼的了。”然后我对她使个眼色,她立刻会意,心照不喧,只说是自己一时眼花,看错了,还以为黑眼镜要诈尸了。

胖子转身看了看,好像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他就责怪阿英说她就是头发长见识短,只知道咋咋呼呼唧唧歪歪,没有一点远见,也不开明,还神经兮兮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大姨妈来了。

阿英听了就不乐意了,说你个死胖子懂什么,除了吃饭和睡觉是你的特长外你还有什么长处,纯粹就是一个造粪的机器,难道你的头发短见识就长了吗,瞎咧咧个什么劲,都懒得理你。

胖子一听就怒了,他说我的特长多着呢,要不给英子你展示展示,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不然我怕吓着你。

阿英知道胖子又要耍无赖了,于是就说自己什么没见过,还怕你个自以为是的货色,开玩笑,想展示你尽管展示,老娘我还怕你不成。

眼见两人又在吵嘴,我不禁阵阵头痛。

我实在是被他们两人给吵烦了,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于是四处张望了下,直接拎起地上的工兵铲,往英子面前一砸,说:“这是你的!”

然后握紧拳头在胖子面前扬了扬,道:“这是你的!”

我努力使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凶悍一些,满脸煞气,一幅哥今晚就要砍人的模样,目光在两人脸上扫来扫去,狞笑道:“两个小毛孩子已经会砍人了,行啊,有本事!今晚高山古墓,无需估摸,就让你们见识见识啥叫特种兵在盗墓,哥哥我一挑二,你们两个一起上吧!”

胖子和英子听了后一脸呆滞,不知道是被眼前这位大放王霸之气势头勇猛的兵王哥哥的言辞还是举止给吓住了。

看情形,英子还真把我当成特种部队出身的神人了。她张大着嘴巴,都能塞进一个鸡蛋,下巴似乎也给惊掉在地上,一时无法合拢。

胖子这时轻咳一声,大概是想要说一个养猪的冒充什么猎鹰的之类的话,我回手一指,喝道:“你闭嘴!否则直接揍个半死不活!”

他脸色变了变,看来是明白了我的想法,一个后勤养猪兵好不容易有找个特种兵的名头显摆显摆,威风威风,特别是英子这个女人非常强势,杀杀她的锐气震慑一下她显然是很有必要的,不然不听指挥贸然行动,不利于我们的盗墓大业。于是胖子就很知趣的闭口不言了。

这时英子无辜地笑笑,道:“我只是想说,如果我们一起上你会输的。”

我的脸色忽然有些精彩了。

我猛然回头,怒视着英子,“怎么哪儿都有你的事!行,我们两个单挑,让哥哥教你如何做人,尤其是要让你知道怎么做女人!”

英子睁大眼睛,带着笑问:“近身格斗,比拼力气?”

我的脸色登时一黑。经过长时间的锻炼,我的力量非常惊人,在部队的时候都可以举起两百斤的肥猪,自然很清楚两人放开手近身比拼力量的结果,更何况英子还是一个女人,虽然从事这个行业的女人不是普通的女人,可能还会几手功夫,学过散打跆拳道之类的东西,但女人毕竟只是女人,在男人面前永远处于弱势,当然这是相对的,不能一概而论,但她必然不会是我的对手,我玩她就跟玩似的。英子想要完胜根本没有可能。,到时候她一个大美女鼻青脸肿地爬起来,如此惨胜,又哪有面子可言?

但英子可是宁折不弯的脾气,双眉渐渐竖起,脸色转冷。

难道她还真想和我打上一场?我一时不知该如何收场,有些尴尬。

就在这时,胖子慢条斯理地道:“大海,面对英子这样的绝色佳人,你怎么能下得去手?还要近身格斗,那也太不讲究风度了。要打可以,只是切磋,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要约法三章。一不得打脸,二不得袭。胸,三不得碰臀。只要遵守这三条,你就打吧,否则说不得我也要一起上,好保护李英子小。姐,做一回她的贴身保镖,怎能让你唐突佳人呢?”

我当场愕然,近身格斗,这不许碰那不许碰的,还怎么打?最主要的是,胖子这货就不知道说些英子根本不是我对手,她这样的我能对付七八个的话吗?关键时刻不知道说好话,替我解解围或者帮英子找个台阶下,这货的脑袋是翔做的吗?我都想给他的屁股上踢两脚了,连这点默契都没有,光知道用摩丝,这还是我那亲密的小伙伴吗?

英子也怒了,用力拍拍手掌,喝道:“那还打个鬼!要你多事,告诉你们别把老娘当女人!”

这一嗓子过后,整个墓室陷入诡异的安静中。似乎,这里没有谁会把她当女人。

良久之后,胖子打破了沉默,尴尬的笑笑,说:“那什么,英子,我问问你,不把你当女人合适吗?正好我想方便一下,这墓中颇多诡异,咱就不避嫌了,直接就地解决可以吗?”

英子愤怒的说道:“婆婆妈妈个什么劲,要拉就拉,要尿就尿,谁稀罕你,再说了,老娘又不是没见过。”

我和胖子再次惊呆,没想但她还真是一个狂放的美女,同时我的心里隐有失望,看英子这么开放活泼,狂野不羁,想必喜欢她的男人有很多,长这么大了,她绝对不会没有喜欢过谁,指定不是处。女了。现在的社会这也没什么,我也不是保守不开明的人,但是如果她喜欢的是一个糟糕的肮脏的还没有修养并且自私自利心肠歹毒的男人的话,我就有些无法接受理解不能了。

我的情绪波动极其细微,他们两人自然察觉不到,胖子还想和英子玩玩,说:“不是,胖爷的家伙大,怕吓着你。”

胖子这货尽沾英子的便宜,我想制止他,但不料英子又一次把我惊呆,她不屑的一笑:“有多大?有非洲黑人的大吗?有橡人族的百分之一吗?尽扯淡。”

胖子明显觉得自己被英子给鄙视了,但他竟然一时也无话可说,愣了一会儿才说:“没想到你这么有经验,不行的话你看一看,给咱点评点评,让我明白自己的不足之处。”

我想英子这下该生气了吧,没成想她依然面不改色,只是俏脸微红娇声说:“这合适吗?要不你就脱下来我看看吧。”

胖子也没想到这个拥有火爆脾气的美女会这么好说话,不发飙,心说她该不会是溜冰或者吃了春。药了吧,然后低头去拉拉链,看架势还真要和英子玩到底。

事情出人意料,再这么下去会不可控,我有心想要阻止两人的恶作剧,刚要过去制止胖子,就在这时,英子的手中已经多了一把别致的手枪,对准了胖子,然后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事实证明,她并非吃了春。药,而是吃了枪药,这还真是玩枪的女神。

不仅是玩枪的女神,还是带枪的女神。

我当时很想这么说:女神女神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但觉得场景不合适,太过唐突,没准人家把我当成神经病。

这样就不好了,还是忍住吧,来日方长,以后再诉说我的对她的仰慕或者说是倾慕之情吧。

这么一位带枪的女神,她为何一直深藏不露没有用枪,让我们以为她根本就不会有枪,而现在却忽然拔出枪来,突然对胖子就是一枪,难道只是因为胖子和她开了些低俗的玩笑她就忍无可忍,痛下杀手?

那她也太过冷酷无情了吧?潜意识里我认为,她绝对不会是这样的人。

我大惊失色,难以置信,却发现胖子也是同样的神情,但却好端端站在那里,并无大碍。

他并没有中枪,但也吓得不轻,像只呆头鹅一样矗在那里,很是搞笑。

我松了口气,就问英子她是什么意思,就算胖子有些过分,但那也是得到了你的纵容,用不着这样警告胖子吧,万一出点意外的话后果谁来承担。

英子就说:“大海你错了,你看看现在的胖子和之前的胖子有何不同?”

我闻言心神一动,就向胖子看去,一看之下就发现了端倪。

胖子的脸色虽然很白,但却恢复了血色,和之前青灰色的惨白却截然不同,更大的转变之处在于,他身后那个模糊瘦削的鬼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他那宽大健壮的背影。

这个发现让我振奋起来,就对正要发飙怒骂阿英的胖子说出的原委,胖子听后也直冒冷汗,汗毛倒立,他的表情很不自然,显然也是心有余悸。

阿英就说可能是黑眼镜对生命的渴望极其强烈,又死的不明不白,所以怨魂不散,才附身在胖子身上,刚才自己眼见有个模糊的身影探在胖子的肩膀上,于是她灵机一动便果断开了枪。现在那身影再也看不到了,想必是被打散了魂魄,再也无法做怪了。

我点头称是,说不无道理,以前公安干警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在凶案现场往往都会鸣上几枪,这么做的原因据说就是为了定鬼魂,朗乾坤。

而民间最常用的抓鬼方法是请有经验的道士或高僧来做法,或者是庙里的神灵由各神位下辖的供奉来请神显灵。当然也可以自己上,但最好先去庙里求个符,最好在庙里也买个神像,以防不测之时镇住鬼魂,救自己一命。养一条黑狗和黑猫,血统要纯正,绝对是要黑的,必要时,把黑狗割伤,把狗血抹在自己身上,黑猫会看见鬼,他会冲向鬼。当然胆小的猫也会跑走,但这是特别情况,所以黑猫朝哪里跑,就千万别向相反的方向那里跑。朱砂,桃木剑,大蒜,灵符,罗盘,红布,箩,坛子,黑毛笔等物是不可或缺的,紧急时,赶紧给神像上香跪拜,据说神灵感应的到,会保佑。这些都是不得已时再采取的措施,最好在行动前烧点冥币,祭香求福,如果鬼走自然好,不走再行动。若鬼太强大,一定要尽快请大师,术业有专攻,他们是干这个的,专门是驱邪消灾的。甚至我都会那么两手,当然,只是驱个鬼而已,并不敢说抓鬼镇鬼之类的,至于灵不灵行不行我就不敢保证了,不知道是否有效。

阿英心有忐忑,她疑惑着说刚才那个模糊不清的身影令她极为震惊,她觉得或许这个世界上真有一些自己认知之外的事情存在着,只是自己不知道或者不愿去相信罢了,看来以后自己的思想得稍做转变了。

我说这就对了,许多事情就是如此,你不相信并不代表就没有发生,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这么一说,我忽然想到一事,你问他们两人说你们知不知道南大碎。尸案?

胖子摇摇头表示完全没听过,而英子点头说她听过一些,但并不怎么了解,只知道这个案子至今为止还没侦破,成了一个悬案。胖子听了就来了兴趣,说老张你给我们讲讲,到底是怎么回事,阿英也说想要听听,我看看时间正是夜里两点钟,时间还算充裕,就对他们说起了这个案件的经过,以及一些关注此案件者的分析。

1996年1月10日南京大学成教学院信管系大一学生刁爱情失踪,1996年1月19日刁爱情的尸体碎片被发现,发现人在一个垃圾桶发现一包碎。肉,起初以为是猪肉,拿回去之后发现里面有三根人的手指头,马上报案,22日,受害人被确认是南大学生刁爱情。

这个案子本身已经过去近二十年了,但是似乎不断在不定期的时候网络上就会出现关于这个案子的讨论,特别是近几年越发热议,2007年有人以刁爱情的名字在百度贴吧注册了一个贴吧,2008年网名‘黑弥撒’的人在天涯论坛发表了对此案的文章,掀起了南大刁爱情碎。尸案热议的高潮,这个案件也叫南大119碎。尸案,因为这个案子至今未破,警方的消息透漏也很少,因此各种拟猜纷纷出笼,也因为这个案子太过残忍和惨烈,刁的尸体被肢。解成两千多片,凶手围绕南京大学多地抛尸,十分嚣张,甚至在警方调研期间还在抛尸体的碎片。

这个案子的诡异之处很多,据知情人所说,被害人确认后,警方就开始了围绕南大的调查,而且采集了很多南大男生与男老师的指纹,也不知抛尸袋上有无指纹,反正是一无所获。据知情人透漏,凶手可能对南大的环境很熟悉,甚至那个时候,校医院的门口附近是没有什么人的。甚至大铁门是关着的,要进去的话,先要绕过花坛,再推开门才能进去,不熟悉学校的人跑到那个地方去抛尸是不可思议的。若假设是从学院内来抛尸来看的话,抛尸有两个地方,一个就是校医院的小侧门,另一个是校医院汉口路上门口里面,这两个地方,不熟悉校园的人应该不会抛在那里。尤其是校医院,因为平时大家都走宿舍区里面的门的。小侧门很少有人走,刁爱青失踪的时候,正是宿舍区比较热闹的时候,可是居然没有人看见,这很奇怪,估计是因为成教的宿舍位置偏,人是从附近小角门走的。那样的话,那个小角门后来也是一个抛尸的地点。

案发后为何只查男的,据某知情者说,该案发生N年以后,一次吃饭,饭局里有一位是省公安厅的,我就说起了这起案件,问有没有破?他说,案发后,专案组接到了一个电话,里面一个男人说是他做的,并且告诉专案组,他喜欢微胖,穿红衣服的女大学生.没几天,南京另外一个大学的女生就被杀了,不过这次没被剁成上千块,同样也是那样的类型。

尸袋上的指纹,男人的电话,扔尸人对南大的熟悉度。这些依据变成了警方破案搜索的根据,但是为什么地毯式搜索没有任何结果呢?根据法医的判断死者死亡日期当在3—5天左右,也就是说受害人失踪的前几日并未死亡,而且凶手碎尸两千块,还留下辨认刁爱青本人的标志,甚至在案发后还在抛,更让人色变的是有些估计是白天抛的,从碎尸几千块论,这个人或团伙有着很强的心智,经过了一定推敲计划才敢于如此做,碎尸的常规逻辑就是不愿受害人被认出来,但是恰恰相反留下了头颅与指头这些标志性很强的辨认体征,从一开始就为警方设了个矛盾迷局,但是男人威胁的电话却又是明确告知警方是一个人干的,且对南大很熟悉,换句话,警方是在凶手的掌控下在搜索破案,至少还有线索可循,这样的情况如果不能破案也就是算怪了。

第一个疑点;尸袋上的指纹是故意为之的,属于一种计划好了的错位。第二个疑点;男人的电话排出了女性作案的可能,但是这也有可能是凶手设计的坑。第三个疑点;这个人对南大很熟悉,即有可能是南大的人。但是不要忘记,这些破案的根据都是凶手提供的,他的可信度几乎为零,从一开始的碎尸与留下可辨认的体征就说明案犯在故意设局,这个局是这样的,所有留下的体征就是让警方锁定被害人身份方便一些,但是问题就在这里面,即是否能够让警方按照自己设定的思路去破案呢?这个问题就是凶手在抛尸前反复推敲的智商游戏,当警方确实按照这个思路去搜索破案的时候,又有几包碎尸被抛出去了,宿舍家属区的侧门口的袋子和校医院的门口的袋子之间只差了一天半天,听警察说正查着呢就又抛了一次,不可谓不猖獗。

据说抛尸。块的时间是大白天,也正好是大家都去教学区上课的时候,宿舍区一带,包括汉口路往东正好是没有人的。而很明显的是越抛越是对准了南京大学的地域,即越集中进南大院内,越是把警方套在了南大为中心的区域内,对南大的学园这么熟悉,受害人又是南大的,凶手基本坐实了南大地域,这是一种筹划目的的成功,而反观刁爱青失踪的九天里,按照法医的断定,她应该是十五号左右被杀,四五天时间是否就能断定他她就在南大附近吗?

那么这句话很关键:她失踪的时候,正是宿舍区比较热闹的时候,可是居然没有人看见,真的很奇怪,估计是因为成教的宿舍位置偏,人是从附近小角门走的。那样的话,那个小角门后来也是一个抛尸的地点。一个很浅显的道理,作为南大学园的学生,刁爱青是熟悉南大的环境的,那么凶手必定走过刁爱青带他走过的道路,纵观抛尸现场,这些只有很熟悉南大环境的路才能做到,那个凶手肯定不是抛尸时才走过,也就是他与刁的认识绝对不是第一次。假如不是南大的人,但是按照凶手的心智论,他这么有恃无恐,一定很熟知周围的环境,这个环境更多的不是地域环境,而是人流环境,因为抛尸最忌讳的是被人看到。这些抛尸的隐秘性恰恰说明刁爱青与这个人曾在这里见过面,因为据知情者说刁爱青“这个人性格比较孤僻,就是爱看书,喜欢逛书店,常去的两个地方南大的出版社书店和新街口的新华书店。”她要见一个不愿意让其他人看到的人,这些地方的路径与环境是最适合的了,无论是谈恋爱还是什么家乡的人,至少刁的性格是这样的,从另个侧面谈,只有两个人在这个地方才不被更多的注意起来,而且刁爱青这种性格可能更喜欢这种无人打扰的环境,那么约她出去的人到底是什么人呢?这也是令人纳闷的事,管宿舍的老太太说不清楚是什么时间哪个人把她约走的,成教的宿舍管理得不严,但是那个人应该没有进到宿舍里面。不是很熟的人,那个状况下应该是约不走人的。但是有一点似乎很确定,知情者说:“出事前些日子,比较反常,她和同寝室的女生说,在逛书店的时候认识了什么人,总抱着一本书看,很喜欢的样子。”一个不奇怪的现象是,大学附近的书店有很多是跟大学有点渊源的人开的,书籍也很文艺,颇有品味。

据说警方一直在凶手的设计中在办案,这个设计是在刁遇害后开始的,加上碎。尸的时间,或者碎。尸过程中就开始了筹谋——如何把警方拉进自己计划的圈子中。其实再换一种思维那就是警方一直在一种错觉中做事,似乎有一种无形的东西阻碍了他们去做什么。

更为诡异的事情就是刁爱青本人,这个女孩内向孤僻的要命,10号那天自下午开始她去做什么了?那就先来还原一下96年大学里的环境,那个时候网络还不发达,大学生之间的交往有老乡会,舞会,笔友会,演讲会,英语交流会什么的,大部分的交往都是面对面的一种交流,相信刁爱青一定参加过其中一些什么活动,起码老乡会是参加过的吧。另外还有书籍与电影什么的,那时候的大学周围有很多录像厅与大大小小的书店,最留行的就是到录像厅中去看电影了,当然这些录像厅放映的电影很多都是有品位的。那个时候去这些地方票价比较便宜,那时候周星驰的电影正好处在黄金时代,正是香港电影的多产期,而陈凯歌与张艺谋的电影也恰好逢时,美国电影也开始蜂拥而至,那个时候读书郁闷了就会去这些地方看电影去,是一种时髦的消遣方式。至于旧书嘛,每个周末都会在学校门口或楼下能挑出几本来,三联的二手文化书籍便宜的也就一两块钱,至于打口带也很常见的,那个时候的学生都是七零后的,读书的人还是很多的,it业也不算发达,学生学的微机都是三八六与四八六什么的,奔腾一代貌似在97年才出来,那时候叫做586,一台486要卖到四五千元,而那时候工人工资是很低的,换句话个人电脑还不普及,网吧还很稀少,即使有也很慢,还算不得大学生的主流消费,在这样一个非虚拟时代的环境中,书本与各种学校的爱好交流会便是大学生的主流和交往渠道,这个女孩的性格在这种环境中似乎就不那么如鱼得水,尽管她内涵很丰富,但是身处这样的环境中,希望懂自己明白自己关心自己的人出现,想要与人交流的心是绝对有的。还有一点,那时候大学生还不像现在这么开放,当然成教班可能稍要开放一些,毕竟里面的学生年龄相对要大一点,坐。台的大学生也是有的,被发现后惩罚力度也很大,那就是开除学籍,因此这个现象是很少的。

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喜欢孤独,都会有交流的欲望,特别是刁爱青这种爱读书又比较孤僻的人,孤僻的人喜欢安静的环境,一个人看似安静独处,却内心无限的遐想与沉思,期盼美好的事情发生。当初刁爱青复读的时候,就是姜堰二中(育英学社),学习期间,一直住在自己家,吃饭也一起吃,平常很少说话的女孩子,很老实。

媒体做过一些采访,做过实地调查,刁爱青住在二楼,如果不去学校,那么她就自己一个人在自己的二楼房间里面,只有吃饭的时候才会下楼。平常刁爱青很少跟人主动的打招呼。住在姐姐家很内向,内向到似乎很不礼貌的地步,受害人的性格确实有点偏执的那种----即孤僻,但是她却能在自己的空间里呆上一整天,除了充实自己的内在精神没有其他合理的解释,书籍从某种意义上也是拓展自我内在的一个途径,那时候这样的书虫挺多的,社交能力低下,但是内在丰沛,遇到合得来的就能凑在一起,从媒体的实地采访看,刁爱青这个人还是有很多关系比较密切的同学的,这样的人内心都很有韧劲,这也是内在丰沛的一种特征,内在贫瘠的人最受不得孤单。有人怀疑说;“传说死者之前打工挣了上学的钱,在哪里打工,做什么呢?她的中学同学调查过没有呢?”

我对胖子和阿英说,刁爱青这个人的这种性情最是让人摸不透,网络上风传的刁爱青内向文静与酷爱重金属音乐假想并行,我个人看过周浩辉先生的《死亡通知单》,里面就对这个案件进行过详细的描述和推理,所采用的论证也提到了重金属死亡音乐爱好者这一说,里面的推理和分析很精彩,最后的结论看上去也合情合理,但并不足以让人信服,只能算是交了一份合格的答郑卷吧。蜘蛛在他的畅销小说《十宗罪》里也运用了这个案件的背景,描述了相同的事件,但他给出的答案就很简洁多了,虽然也在情理之中,但是依然只是一种合理的猜想罢了。其实可以理解为刁这类人外表内向内在丰沛,至于重金属更多是拟猜,她的学费未必都是打工挣来的,但是估计受害人在来大学之前确实打过工挣学费,这一点在乡下的家庭不富裕的孩子间是很正常的事,也没啥奇怪的,刁爱青案发后,她的所有物品已经被南京市公安局全部带走,包括她的课本、她的日记等等,整整两大尼龙袋子。

案发衙村里人议论纷纷,公安挨个排查询问,父母伤心欲绝,母亲更是泪流成河。警察确实来刁的家乡亲自调查过,而且刁有做日记的习惯,但是就纳闷在这个地方,日记中难道就没有丝毫的蛛丝马迹可寻吗?其次,死者来南京只有大约3个月,之前在家乡的状况,有没有人知道,警察希望从她的家人那里了解情况,可是为什么什么都没有得到呢?应该不是什么都没得到,拿走那么多刁个人的东西,应该有个最起码的结论,但事实却是任何事情都没透漏,貌似这不是调查,而是把所有线索控制了,因此某个媒体的实地采访所能找到的有用的东西几乎没有。

“一直没有人告诉他拒绝媒体的采访,也从来没有媒体正面接触过他,我们这次来,对他来说是第一次。他愿意接受采访,愿意媒体关注一下,也许能给自己的女儿沉冤昭雪。”这是来自某个叫悼红轩的媒体的采访记录,因此这种放心只能说明即使媒体采访也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东西。倒是有一点刁家没有说起,那就是孩子在上大学前曾打过工的事,以刁的分数,应该可以上一个比南大低一档次的省级大学的。“考试成绩出来后,因为差三分没有进入南大。”——悼红轩采访记录。但是刁没有,而是姐姐的公公托一个朋友,这个朋友认识南大的某个系主任,成教这件事就办成了,从关系网而论,这期间的关系是什么关系,没有下文,这是悼红轩的疏忽,但是很明显老人提起这些事是很激动的,刁爱青姐姐的公公,就是他当初托人走关系让刁爱青进了南大校园系。

说到这里我就对胖子和英子说,我的记忆中周浩辉的小说里揭露的真相就是以这个为切入点的,做案凶手是某个校领导还是他的儿子,时间长了我记不清了,但总之这就是一个在小时候心理受到伤害的人在特定的情况下又经历了类似的场景,所以一时失控杀害了死者,将其用机器和手工进行肢。解,然后抛尸。小说的推理和描述很精彩,当时看的我如痴如醉,欲罢不能,等闲下来了,建议他们两人也看看。

我又接着说下去。

采访说当初刁爱青复读的时候,就是姜堰二中(育英学社),学习期间,一直住在他们家,吃饭也一起吃,平常很少说话的女孩子。很老实。

刁爱青住在二楼,如果不去学校,那么她就自己一个人在自己的二楼房间里面。只有吃饭的时候才会下楼。平常刁爱青很少跟人主动的打招呼。

考试成绩出来后,因为差三分没有进入南大,他因为认识一位朋友,所以找了这个朋友,然后找到了南京大学的一位系主任。才得以进入那京大学这家国家有名的学府。不曾想,好心办坏事,如果当初没有办成这个事,那孩子也就不会死了。

这个老亲家满脸的汗水,一脸的惋惜之情,摇着头叹息道:唉!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然后他拿起桌子上的报纸翻看着,报纸一直在微微的抖动。

以上都来自悼红轩的采访记录。

那么这个朋友是谁?他不是南大的,但是与南大的某个系主任有一定的关系,也就是与南大有点关系,这个人年岁多大,文化如何?假如能够看到刁爱青的日记,那么我们可能知道这个人,明显的刁姐姐的公公没有透漏这个人,而他的姐夫则对-悼红轩一开始就有一种排斥,很快给县公安局打电话了,后边的更诡异,假如悼红轩的身份只是个普通的热心人,那么跟他一起去的记者,身份就重要了。

“见到记者,一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子,一个聪颖的女孩子。特别谈到了刁爱青案件她问的很详细,我说了我的看法。”这个年轻的记者就是冲着刁案来的,但是去了趟县警察局,连跟悼红轩招呼都没打就悄悄离开了,其后短信留言说:“对不起,后来手机没电,没看到你的短信,我出来时已晚,无法联系。刚手机充了会电赶紧回信,后来又一直关机充电到现在。我在等领导安排。你忙你的吧。但我希望你对于这次的调查保持沉默,事情比咱想象的还复杂,我建议你回去吧。”——悼红轩采访记录。多少年没破案当然复杂,两个人在路上时就知道很复杂,但是显然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因为记者的身份,她被审讯的时间比悼红轩长,而且她明显得到了一些比收悼红轩更多的消息,但是这个消息更多可能是阻隔刁案调查的无形力量,即她归属的单位可能也其控制之下,而其后她还千叮咛万嘱咐卓红轩:“最起码像你当初给我保证的那样,暂时对这次行程保持沉默一段时间。”

悼红轩问她对这次公安扣押的意见,她说:“我一切都还不清楚,我希望你暂时不要在网上发布任何关于采访调查的事情。你是在想发的时候,希望你能提前问下我的意见。谢谢。我只有这一点要求,也是你当初的承诺。今天你也看到了,你比我提前走了很长时间,我不一样,我责任更重。”

一个一般的女孩子的谋杀案难道这么诡异吗?这又是为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女孩可能很一般的那种,但是谋杀案本身及其背后很不一般,因此有人认为有两个可能,邪。教杀人(很可能和死者的经历有关),特别的变。态(由于死者的生理状况导致),这个在周浩辉的小说中有所运用,就是因为男性心理的障碍导致生理上有所障碍,被羞辱后心理阴影萌发,犯下了案子。还有一种就是报复杀人。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96年左右正是气功班盛行的时候,那时候练气功的很多,有的气功流派在几年后被扣上了邪。教的帽子,想必都知道这个气功流派。当年这个气功流派传的大江南北中国朝野上下都知,刁家及其她姐姐家是否练过这个气功呢?长期练功的人从某种意义上也会形成一种人际网,其实这个气功流派最后几年越来越更注重组织关系了,形成了严格的类宗教层次的组织性机构,从96年到98年他们先后从地方媒体社闹到中南海,此组织严谨性可见一般。但是很明确的说,刁案可能与此无关。这些都是推测。

但是有一点,从刁爱青的性格来论,她的日记肯定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一种上南大的过程心情也会有所记录,内向而孤僻的人有时候会借助读书与文字找到平衡。而且十二年后貌似连刁家乡的警方对这件事还这么警觉:“不一会,姜堰市警方有两个人来了,看来事情紧急,他们单位的车当时不在,来不及就打车过来了。”——悼红轩采访记录,警方的行动无疑暴漏了一个信号,他们有一种任务在身,即使过了很多年,这个任务依然故我,诡异的是刁家人貌似跟警方的路子差不多,既没有提供有用的线索,说的一切事情都是与案情不搭边的,关于刁爱青的描述基本与官方相一致,并无多大新点。我的猜测是不是故意悼红轩省略些东西呢?诡异的是从考分下来到南大这一段描述根本就没有,只有姐姐的公公貌似说了点必须说模糊过程,而且还很激动或愤慨,因为抖动的手很多时候代表的意义是相反的。这个事件对家属处理之容易,异常到信管系的负责老师都奇异,轻松的你都想象不到。这又是为什么呢?

如果是死者家属都不清楚她的过往的话,那又是什么缘故呢?&l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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