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彼此发出类似小孩哭一样的嚎叫,间杂着牙齿撞击的冰冷声响,陈忠海见状倒吸了一口凉气,没想到野狗竟然要吃活人。
野狗慢慢向前逼近,正在他手足无措的时候,突然感觉身后有人用力拉了他手一下,然后听见刚才那声音喊道:“到我这儿来!”
那只手热乎乎的,陈忠海现在才知道原来对方也是个人,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可更多的石头悬起来,野狗们嘴里的腥味让他闻到了死亡的气味。
而王登学此时闻到的却是熟悉的味道,他从陈忠海身上闻到了白天战场上滚落的小圆球里散发出来的气味,此时才恍然大悟,原来圆球里储存的全是陈忠海的体味,浓缩的味道,野狗们在吃死人的时候闻到这股气味,自然会把它牢牢记住,等遇到这味道的主人,就会回想起人肉的味道,他心想陈忠海是被人陷害了,一定是有人刻意要他死,才会处心积虑地搜寻他身体的气味并储存起来,如果今天晚上他死在野狗嘴里,恐怕明天早晨只会剩下一堆白骨,没人会知道死的是谁,想到有人竟然能用这样诡秘的手段来害人,他一想就觉得可怕,这才叫真正的杀人于无形中。
野狗们从两面包夹过来,王登学手里只有一只短枪,靠着它根本没法应付十几条野狗的进攻,很快他们俩就双双挂彩了,陈忠海拖着的伤腿,又被野狗咬出了几道血口子,移动起来相当吃力;而他的胳膊也出了血,在血腥味的刺激下,狗群们更加疯狂,它们吐着血红色的舌头,恨不得把这两人的骨头都咬成碎渣子。
幸好刚才猫在暗处的时候,王登学顺手捡了一根木棍,这时候就靠它来防身了,他早就瞄准了一直冲在最前面的黄色大公狗,咬着牙一棍子抡在它脑袋上,这下打得极狠,一声闷响过后,木棒打碎了狗头,大公狗被砸得**迸裂,眼珠子都掉出来一个,陈忠海躲在他身后,就感觉什么东西直奔自己鼻子飞过来,吓得赶忙躲开,回头仔细一看,原来是飞来一颗带血的狗牙。
其他野狗被大公狗的死相所震撼,吓得后退了一步,不过在饥饿的驱使下,它们在短暂的犹豫后还是选择了逼近,这年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哪儿都找不到吃的,如果缺了这一口,等待它们的就是饿死。
眼看着它们不要命地靠过来,王登学手里的棍子明显不够用了,他心想要是这样僵持下去,自己的体力迟早会消耗干净,而野狗已然闻到了血的味道,更不会退缩,时间慢慢流逝,他俩的身体会越来越僵硬,等到他们反应开始变得迟钝的时候,两人都得喂狗,为了活命,他只得掏出手枪,瞄准狗群里剩下来体型最大的黑狗,扣动了扳机。
清脆的枪声如一把利刃,划破了夜空,传得很远。
黑狗像被电击了一般,高高跳起来,重重摔下去,肋条旁边出现了一个血窟窿,它脑袋往旁边一歪,舌头有一半耷拉出来,当场被击毙了。
狗群一下被镇住了,很短的时间内,两条最孔武有力的大狗相继毙命,剩下的都不敢再往前走,此时它们喉咙里发出短促的哀鸣,可依然没后退。
王登学知道这招也撑不了多久,现在他枪里只剩下三粒子弹了,可野狗还有不下十条,刚才他开枪的目的其实是为了惊醒魏团长,作为老战友,他很清楚魏广生的习惯,就算睡得再熟,听见远处的枪声都能惊醒,他希望自己这一枪能叫醒他,让他带人来营救。
而且这一枪还能为他们争取些时间,野狗暂时不敢向前,只要他们能坚持到魏团长过来,就是胜利。
要说王登学算得还真准,这一枪还真把魏团长给叫醒了,熟睡中他听到一声脆响,本能地坐起来,就在朦胧中,就已经判断出了开枪的方向和大概距离。
“警卫员,有情况,带上一个排,跟老子出门去!”他匆匆挂起武器,批了一件老羊皮袄就急匆匆跑出驻地,多年的戎马生涯让他对敌人夜袭极为敏感,很快就带着一支小部队朝着鸣枪的地方一路急行军而去。
他们熟悉地形,行进的速度不知比陈忠海快了多少倍,没用多少时间就看到前方一片绿光闪烁,绿光前面好像还有人,先头的侦查员报告说:前方是一群野狗,好像还有两个人。
“这群野狗,吃惯了死人,现在开始吃活人了?”魏团长愤愤地骂道,“给老子全灭了!”
野狗们没料到突然一群大兵从天而降,对付它们根本不用子弹,十几条刺刀手起刀落,就见寒光一闪,野狗们顿时身首分离,战士们还挑了几条个大的,说要拿回去炖狗肉吃。
“吃过死人肉的畜生,你也敢吃?”魏团长眼珠子一瞪,几个战士吐了吐舌头,把死狗扔到一边。
然后一扭头,正好看到陈忠海。
“怎么又是你,竟然敢逃跑?你从哪儿偷来的枪?”魏团长怒不可遏,当时恨不得把他当场枪毙。
陈忠海这才发现王登学不知什么时候就溜走了,现在就剩下他一个站在这里,心想自己这回可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他只得无奈地摊开双手,示意自己根本没枪。
他的确没枪,他说刚才有人在这儿拦住了自己,但那人长什么样子却没看清楚,只知道是他开枪击毙了一只野狗。
在被押回营地的路上,他向魏团长解释说,刚才是一个女人放走了自己,那女人的声音很特殊,让人过耳不忘,那女人叮嘱他路上遇到有人叫不要搭话,而半路上又恰好遇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他刚停下就遇到了狗群。
“幸好你停住了,否则现在只能收尸了!”魏团长若有所思地说,他意识到有人一心想害死陈忠海,不过回到营地,宁文吉一听说这件事,却一口咬定是陈忠海自己逃跑的,他说营地里只有一个女人,就是他老婆马丽,但今天马丽在县城里,根本就没在驻地,要放走他完全不可能,而且马丽身上没枪,也不可能弄出那么大动静。
“马丽虽然没在,不过他说的那种风骚的声音,别人也学不会!”魏广生瞪了宁文吉一眼,再没说其他话,此时他也陷入了多重的疑惑中,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陈忠海画出的画像和宁文吉口袋里的一模一样,先前他们不认识;而且他想不明白是谁在野地里开的枪,晚上光线暗,陈忠海也没看清那人的长相,此时他也不知道自己的队伍里,到底谁是内奸?
野地里,野狗的尸体横七竖八躺了一地,浓烈的腥味吸引来更多的野狗,它们围在这里,却不忍开口撕扯同类的尸体,不过就在狗尸中间,还有那个破旧的陶俑,晚风吹过,将陶俑上的浮土吹走,这个粗糙的陶俑上显露出一张似笑非笑的面孔,这笑容在黑暗中显得神秘莫测,这是个砖红色的粗土烧出来的东西,不知是谁做出了它,也不知是谁把它埋在这里,但狗血溅在上面,那味道让狗群围着它站成一圈,它们仰头朝向天空,无声地张开嘴。
第十五章 金刚计划 [本章字数:3916 最新更新时间:2014-07-23 13:00:00.0]
这段日子里,渡边一郎一直处于极度亢奋状态。
短短几天时间,在密室里他看到了很多难以想象的东西,白小姐告诉他,金刚计划已经开始实施了,她说这个计划不仅仅满足于制造不死战士这么简单,还包括了最先进的武器,目前他们刚从崔应麟的胳膊上分离出细胞组织,根据陈菲菲在紫小姐背后画出的纹身,他们估算出了细胞在最初阶段的分裂速度,不过由于紫小姐至今没有消息,而她又是个出色的化学家,现在没人能继续完成对细胞组织的培养,白小姐把目光放在了山崎玉身上,希望能让渡边出面,让他为自己的研究出力。
渡边对此当然求之不得,他这样顽固的军国主义分子只有一个信念:让帝国的军人成为战无不胜的战争机器。在白小姐的地下室里,他看到了制作精巧的玻璃器皿,各种颜色各异的奇怪溶液,细如发丝的不锈钢针头,针头的另一端还连接着如茶壶形状的白瓷罐子,罐子之上是插满电线和电子管的绿色电路板,以及如心脏般不停跳动的人造活塞,这些东西都给了他莫大的信心。
白小姐告诉他,金刚计划里最尖端的武器她们早已经运到了永定,现在需要找到一块试验场,来试试这武器的威力。
听了她的话,渡边反而疑惑起来,自从回来,所有进出县城的物资都没法逃过他的眼睛,可从来没见过什么武器进城,他说自己想看看到底是什么秘密武器。
白小姐微微一笑,对他说武器现在已经出了城,因为她们早已经选定了一块场地,专门用来测试这武器的威力,并且告诉他,很快他就能亲眼观察到试验结果了。
“红姐下了命令,让你把山崎玉带过来!”白小姐说。
“哈伊!”渡边立正。
很快他就找到了山崎玉,告诉他说要成立一支科研部队,开展对崔应麟身体机能的研究。
“我是个精神科医生,对研究身体方面没经验,也没兴趣。”山崎玉懒洋洋地回绝道。
“你是县城里最优秀的医生,我希望你能加入到对崔应麟的研究小组,要知道他的身体有一种特殊的机能,在这种机能作用下,伤口会迅速愈合,这对于皇军来说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你知道吗?”渡边说。
“我说过了,我是精神科医生!”渡边依旧不买他的账。
“我只需要聪明的头脑,因为县城里有帝国精英组成的研究小组,你只需要配合他们的工作就可以。”渡边解释道,他说他想通过研究崔应麟,制造一种特殊的药品,只要把这种药品注射到士兵体内,就能让他们不怕子弹和刀枪的伤害,当然,对于金刚计划这种绝密的词汇,他是不会提的。
“作为一名医生,我必须要警告你,这样的研究是有着很大风险的,伤口的快速愈合是由于细胞的快速分裂导致的,即便我们能造出这样的药,注射给士兵的话,他们就要承受着比常人高出几十倍的癌症风险,你让他们以后如何生活?”山崎玉面露难色。
“八嘎!”渡边勃然大怒,“作为帝国的军人,首先要想着为天皇效忠,赢得战争的胜利,只要他们在战场上表现出令人恐惧的气势,即便日后发生不测,他们仍然是帝国的英雄,对于皇军来说,首先考虑的不是他们以后的生活,而是赢得大东亚圣战的胜利!”
山崎玉长叹一口气,跟渡边一郎这样的人是讲不清道理的,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说自己作为天皇治下的军医,应该事事以天皇的利益为重,在这顶大帽子下面,一切的解释都显得那么苍白。
山崎玉现在能看出来,渡边一郎此番回归,已经变得更加激进,更加狂热,他心里对野口谷河取代自己一事一直耿耿于怀,由于野口在军方的知名度很高,他下定决心,要超越野口谷河,成为日军少壮派在华北地区的第一人,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需要从崔应麟这里获得突破,他觉得只要这种能让人伤口迅速愈合的药剂研制成功,日军就可以战无不胜,而他也可以名标青史,在这股野心的驱动下,他的脑子里充满着狂热的念头。
与此同时,薛半仙又和陈菲菲见了面,这也是老规矩了,每次有情况的时候,薛半仙就会在城门旁边摆上挂摊算卦,陈菲菲如果没事,每天都会到这里转上一圈,即便她有事来不了,耿长乐也会按时来,这回他带来的消息无疑让她心如刀绞,因为陈忠海被魏团长俘虏了,薛半仙说,这是王指导员特意派他来告诉她的,他让陈菲菲注意那个叫宁文吉的人,说自己上次险些被他暗算,而她给他画的那张像也被宁文吉拿到。
陈菲菲一听这话,急得双手直拍腿,嘴里连声叫着不好,她知道宁文吉一定会让父亲也画一张画出来,她怕魏广生一怒之下做出过激举动,薛半仙安慰她说,魏团长是讲原则的人,让她暂时不要担心。
她琢磨父亲来永定是做客的,怎么突然就被俘虏了,难怪这些天没见到他的踪影,这事渡边也没跟自己说过,连小妈千叶红美子都闭口不言,她心想这些日本人到底想干什么?随即一想,这事肯定还是冲着自己来的,可他们为什么不直接针对她本人,而要冲着她父亲来呢?
她想来想去,觉得父亲呆在魏广生的驻地实在太危险,她决定亲自出城到军分区驻地去一趟,救出自己的父亲陈忠海。
“我可是八路,陈小姐你也是,咱们这算不算自己偷自己家人?”薛半仙一听她要去救人,就感觉像是警察嚷嚷着要去劫狱一样。
“我也不想这样,要是我爸爸被你们县大队俘虏了,我倒反而是踏实了,凭着卢连长的思想政治工作,你都能被吸收了,我爸爸被他三言两语下去,肯定当场就起义了!”陈菲菲无奈地笑了声。
“可在魏广生那儿,他就时刻处于危险之中,他毕竟是我爸爸,我实在不放心!”薛半仙看到她眼圈发红,在他印象中,这样的场景实在罕见。
她决定和薛半仙一块出城,不过临走之前,她说自己还要做一件事,只是让薛半仙先出城去,在大路上等她,自己随后就到,薛半仙不明所以,满腹疑惑地出城去了。
陈菲菲则回到住所,吩咐耿长乐去请自己这位后妈,千叶红美子到家里赴宴,耿长乐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只是本能地听从她的安排。
千叶倒是很爽快,一听陈菲菲邀请,也不多问,翩翩然就来了,不管在哪里,她的装扮总是精致而鲜艳的,红色是她偏爱的颜色,大红的颜色,不是每个女人都能从容驾驭的,千叶就是有这个能力,让这么艳俗的色彩显得魅惑十足,耿长乐看到她举手投足间那股优雅(做作)的气质,心中不觉产生出一股奇异的感觉,这感觉只在他初见陈菲菲的时候,曾在心里出现过,怦然心动,他不会用这个词来形容,不过见到千叶的感觉还不太一样,没有心跳脸发烧,尽管他痛恨日本人,但她却能给他带来亲切的感觉,陈菲菲总是骂她矫揉造作,但他不这么认为。
两个女人吃饭,面对面坐在一起,正座,耿长乐作陪,在庞家宽敞的大堂上,只摆着一盘菜,一盘烧鱼,一盘烧鲤鱼。
“小妈,我府上厨子的手艺!”陈菲菲话说得很客气,可听着透出一股傲气。
千叶笑了笑,日本女人传统的微笑,这笑容在陈菲菲看来,就是做作的典范,她慢条斯理夹了一块鱼肉,轻轻放在嘴里,细细咀嚼,未置可否。
“我爸爸让八路给抓了,你知道么?”陈菲菲突然问了一句。
举在半空的红木筷子停住了,那块细致的鱼肉最终还是放在朱唇艳舌上,微微咀嚼。
“你是他妻子,就不想救他?”陈菲菲压着怒火问道。
“你应该报告田中大佐,让他派兵营救。”千叶冷冷说道。
陈菲菲被她这句话噎得差点拍桌子:“你这分明是要害死我爸爸,你他娘到底安的什么心?”这是她第一次对这位“小妈”爆出粗口。
不出她的意料,千叶依然面无表情,连筷子都没放下。
“你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鱼吗?”陈菲菲突然冷笑一声,她大声告诉千叶,现在躺在盘子里这条鱼就是她家鱼缸里那条最大的红色锦鲤,她说自己看那鱼又肥又大,就亲自把它开膛破肚当菜吃。说这番话的时候,她直视着千叶的眼睛,目光中充满挑衅。
她还告诉千叶,说自己决定吃完饭后马上出城,要亲自到八路驻地救回陈忠海。
她说这番话就是想告诉她,红鱼肚子里的秘密自己已经全都知道了,她一直怀疑这个千叶红美子就是个日本特务,这次特意用话刺激她一下,她觉得如果千叶和紫衣女子有关系的话,知道这件事后,就一定会想法设法再到庞家宅院来。
这次做工细致的鱼肉再没有放进樱桃口中,云纹雕花木筷子被一只纤纤玉手重重敲在桌面上,千叶捂着嘴,面色苍白,急匆匆跑到厕所呕吐去了。
“你不是喜欢优雅吗?你不是喜欢装吗?老娘让你痛快一把!”
陈菲菲心满意足站起身来,也不再理会千叶,只是拍了拍耿长乐的肩膀,告诉他自己要去出城救父。
“你还真要去?我以为你说着玩玩呢!”耿长乐看她挺着这么大的肚子,心里还真不踏实。
“我要是再耽误工夫,我爸爸就没命了!”陈菲菲一想这事就着急,平时虽然她们父女之间总是拌嘴,但生死关头,还是血浓于水。
“我跟你一块去!”耿长乐态度很坚决,可陈菲菲一把按住了他,告诉他自己走后,让他哪也别去,就在卧室里等着,她说话的时候瞧了一眼厕所的方向,说自己故意把行踪透露给千叶,如果她是日本特务,又知道了红色锦鲤的事情,肯定要趁着自己不在家来屋里偷东西,她说千叶肯定会以为他和自己在一起,按照常理的确如此,她这次就是要不按常理出牌,就想看看这股隐藏在幕后的力量到底都是谁。
“你自己去能救出陈忠海吗?”耿长乐还是有点不放心。
“那是你老丈人!还敢直呼姓名,真是没大没小的!”她一手指戳到他脑门上,鼓着嘴训斥起来,“你是不是觉得我现在肚子大了就不行了?”
“这话像是你说的!”耿长乐悻悻地说了一句,吃鱼的时候,他总觉得陈菲菲说话怪怪的,还以为控制意识的是被她纳入脑中的紫衣女子,不过刚才一番话,让他感觉那个熟悉的陈菲菲一直就在他身边,别人的意识想要操控她,难度着实不小。
“我真不希望你把陈忠海救出来!”临出门的时候,耿长乐说了这么一句话,陈菲菲知道他的意思,其实自己也一样不愿意他当汉奸,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也许父亲有他自己的难言苦衷,此时她倒是开始尝试着理解父亲的各种艰难了,不再像以前一样,总是站在道德的高点对别人横加批判。
千叶从厕所出来,发现堂屋里已经空了,问默默收拾桌子的老长工,才知道他们已经动身离开,她倒一点不着急,依然保持着举手投足那种腔调,只是偶尔抬头看着天空,幽然一笑,神秘莫测,不知道她在笑谁,也猜不透她心里在想什么。
第十六章 阴婚(上) [本章字数:2524 最新更新时间:2014-07-24 09:00:00.0]
话说魏广生所在驻地旁边有个村子,叫田王庄,村里的人不是姓田就是姓王,田王庄里有个叫王二孬的,是村里有名的懒汉,三十多岁了光棍一条,住的破房子四处漏风,可他依然成天游手好闲,宁肯挨家蹭饭吃,也不愿意下地干活儿。
田王庄作为八路军的堡垒村,村里风气一直很好,唯有这个王二孬,让村支书老王头伤透了脑筋,他似乎天生泼皮的相貌,混混儿的骨子,懒汉的习性,在八路进村之前,就好赌好喝酒,后来八路军进驻田王庄,在全村强行杜绝了这些恶习,也把他叫来进行了批评教育,不过没什么效果,现在开春的时节,全村老少都下地开始春耕了,可王二孬就看不上这种事,村里没人和他胡扯,他就出村到处溜达,整天净琢磨着在哪儿捡块金子就能发笔横财。
这天他照例跑出去瞎转,没有目的,就是不想干活,要是他此时赖在家里的话,老王头就得在他耳边不停唠叨。
恰巧这次他转悠到了陈忠海夜遇野狗群的地方,这里本来也是块荒地,夏天长些蒿草之类,到了冬天则一派萧条,地上铺满了黄褐色的枯枝残藤,远远地他看到个把野狗跑来跑去,尽管知道现在的野狗开始吃人了,他倒没把这当回事,总觉得光天化日之下,畜生没这个胆子。
更凑巧的是,王二孬走了没两步,也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他跌了个踉跄,回过头来骂骂咧咧,一看脚底下有个砖红色的陶俑,做得倒像个人形,但是那张似笑非笑的脸让人一看就觉得不舒服,这陶俑也看不出个男女,不过他一看这东西半埋在黄土里,身上的颜色斑驳残缺的样子,反而高兴起来。
这王二孬以前也见过别人大半夜的偷着刨人祖坟,很是从里面鼓捣出来不少东西,据说都是有年头的老物,特值钱,他记得那些值钱的老物里,就有和脚底下这大泥人很相像的东西,后来城里还来过一个日本贩子,专门出钱收这东西,他说这叫“古董”,要是能遇上个全须全尾的,在他那里能换上好几块现大洋。
眼下王二孬看着这陶俑砰然心动,心想这大泥人就是贩子所说的“古董”吧,这哪是什么泥人,分明是埋在土里的大洋,这么一琢磨,他脑子就开始发热了,忙不迭挖开周围的土,费力地把陶俑给弄出来,掂量下分量,感觉还真沉。
说来也奇怪,刚才他在野地里转悠的时候,不时看到一两条野狗,可现在他挖出陶俑后,就发现野狗的数量突然多出来不少,它们不远不近地围着自己打转,也不过来,不知道想干什么。
王二孬心里有点害怕了,因为天本来就阴沉,又快要黑了,他可没有大晚上在野地逗狗的胆子,就想趁着天还没黑透,背着大泥人往家里走。
懒汉容易累,就算偷东西也要捡离家近的偷,王二孬背着陶俑走了没几步,就心慌气喘腿发软,不禁感叹这年月想发点财还真难,刚想放下陶俑喘口气,偷偷回头一看,不禁又吓出一身冷汗。
只见一大群野狗竟然悄无声息地跟着他走了一里多地,他要是不回头看,根本就不知道,野狗们距离他大约三四丈远的距离,离得这么近,他却一点动静都没听到,他一停下,野狗们也都停住脚步,一动不动地望着他。
这下他心里真发毛了,再也不敢想什么休息的事儿,背着陶俑一口气跑回了村子,他家住在村口,一路上没遇到任何人,到家后,他第一件事就是把大门死死杠住,然后窗户上捅个小洞,偷窥起外面的动静。
天没黑透前,野狗是不会贸然进村的,他心里也清楚这一点,但没弄明白这些野狗为什么要跟着自己,他是不知道前两天晚上这里发生过一场激战,这陶俑上洒满了狗血,野狗们早把它当成了死去同类的墓碑,现在墓碑被他王二孬背走了,狗群焉有不跟着他的道理?
这天晚上,他躺在破炕上,正幻想着啥时候把陶俑弄到县城去,找找那个日本贩子把它卖了,兴许这东西还能卖出更高的价,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就听见屋里有人说话,声音很慢很低。
王二孬腾地一下就坐起来了,吓得浑身冒冷汗,屋里就他一个人,怎么会有别人的声音?他家里除了个破炕啥都没有,难道墙里有鬼不成?过了一会儿,这声音再次响起,他捂着突突狂跳的胸口,勉强分辨出声音来自墙角的陶俑,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背回家的宝贝,竟然有鬼!
从陶俑里发出的声音断断续续的,说自己是护送火德星君亡灵的阴司使者,要带着火德星君的亡魂来人间配阴婚,火德星君要想转世,他的亡灵就必须和七七四十九个女人完成婚配,现在已经婚配了四十八个女子,就差一个,这人就是田桂琴。
这声音一直在自言自语,就听它幽幽地说,跟火德星君配阴婚是大伤元气的事,凡人女子头一天都会经受不住,之前婚配的四十八个女子,都是第二天就都死了,这回田桂琴如果也死了,该怎么办?然后又自问自答道,说明天中午,将会有高人路过田王庄,如果田桂琴快不行了,只有他能救回来。
王二孬听完一楞,这田桂琴就是本村人,早已经嫁了人,不知为什么,一直没有孩子,长了一双桃花眼,腰肢很细,走路迎风,一看就不是安分人,这王二孬已经暗中垂涎她好久了,不过田王庄秩序井然,她男人又壮实,他一直不敢下手,这回听说田桂琴竟然是火德星君选中的阴婚意中人,心里更是一阵哆嗦,不晓得她有什么本事能让鬼神看中,不过他牢牢记住了一句话:如果田桂琴出了什么事,明天中午会有高人解救。
再说夜半时分,他在家守着个会说话的陶俑,心中的恐惧可想而知,他懊恼于自己怎么会把通灵的神物给弄回家,现在反而束手无策,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了,此时大门口又听到了噼噼啪啪的细碎声音,伴随着小孩哭声般的狗叫,他知道野狗们晚上又来挠门了。
这回他在屋里屋外都没法呆了,最后想出一个主意,索性把大泥人搬到屋外去,他觉得野狗跟踪自己,肯定是为了这尊陶俑。
说来也奇怪,陶俑搬出去后,野狗们很快安静下来,突然他听到一阵哀嚎,接着从窗户里看到一片红光,他哆嗦着推开半扇窗户,只见盘踞在他家门口的野狗们浑身着火,接着纷纷倒地毙命,屋里竟然弥散出一股肉香。
“妈呀,还真是火德星君,这把火烧得真厉害!”他心有余悸地感叹道,对那大泥人简直怕到了极点。
再看那陶俑,刚才明明他亲手摆在自家门口的,可现在竟然不知去向,王二孬心想今天晚上怪事真是一件挨着一件,要说他胆子也真大,竟然披上衣服,只身跑到外面,直奔田桂琴家,想看看那陶俑是不是真能自己找到那儿去。
村里人劳作了一天,回来后都是早早熄灯睡觉,外面挺黑的,虽然没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但也好不了多少,王桂芝踉跄着走了几步,快到田桂琴家门口的时候,猛然看到前面一个黑漆漆的高大身影,正慢慢走向她家大门口。
第十六章 阴婚(下) [本章字数:2571 最新更新时间:2014-07-24 20:00:00.0]
王二孬心都卡到了嗓子眼,一方面是兴奋,一方面是害怕,今天早晨,他亲眼看到田桂琴的男人背了一大筐萝卜进城去卖,说是趁着现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能卖个好价钱,这里距离县城将近二十里地,她男人当天可回不来,现在屋里睡觉的只有田桂琴一个人,一想到这他就兴奋难耐,可眼前那个黑影就站在田家窗口,尽管大小变了,可身形就和陶俑一样,王二孬确信这黑影就是陶俑幻化出的真身,这样诡异的场面他长这么大可从来没见过,因此被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
那黑影来到田桂琴窗外后,就把脑袋探到她家半开的窗口里,半天都一动不动,就这么站在那里,他披着一件很长的黑色披风,一直包裹住了头颈,故而谁也看不清他的相貌长相,从他伸着脖子把头探进田家窗户这点看,王二孬觉得他的脖子一定能四处灵活转动,好像蛇那样,马上他又被自己这想法给吓得差点尿到裤裆里。
看那黑影一动不动,王二孬也不动弹,一直就在身后盯着,过了不知多久,天色已经蒙蒙亮了,可那黑影依然头半伸在窗户里,眼看天快亮了,王二孬胆子也大了些,他开始慢慢接近这古怪之人,直到走到他跟前,围着他转了一圈,看不出一点生命存在的迹象,他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碰了下黑色披风,手指刚碰触到,这黑影竟悄无声息地倒下了。
王二孬吓得往后跳了一步,随即发现这原来只剩了一件空衣服,里面的“人”或者其他东西不知去向何处,原来自己后半夜和一件衣服较了半天劲。
不过想想这事觉得更诡异:明明他看到这衣服原是会动的,怎么趴在窗口的功夫就空了?难道已经进了屋?大泥人发出的声音表示它最终的目的地就是这间屋子,可他不敢推门去看。
地上还残留着脚印,他生怕有人发现自己来过这儿,就一边后退,一边擦掉了所有的痕迹,包括那件长披风,没敢拿回家,偷偷找了个冷僻地方扔掉了。
不知道田桂琴现在是不是不行了,他已经想到了一个让自己在村里扬眉吐气的主意,他心想这陶俑绝对来头不简单,田桂琴要真是和火德星君配阴婚,谁知道以后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再说田桂琴,自己男人到县城去卖菜没在家,而她早已经和人约好,这两天一块下地干活,每天早晨其他女人都会来她家外面叫门,这天早晨也一样,女人们挎着篮子敲了半天门,可一点回应都没有,有人说是不是她起得早,已经下地去了?别的女人笑着摇头,田桂琴可不是勤快人,看她家门窗紧闭的样子,好像一直就没起来,大声喊门却依然没人答应,女人们心里也慌了,众人合力撞开大门,一进去就看见田桂琴躺在床上,额头滚烫。
村里没大夫,有人赶忙叫来村支书老王头,他年岁最大,平时也会些扎针治病的手段,村里人一般有点小毛病的话,都是找他来医,老王头来到田家,翻开田桂琴眼皮一看,心里顿时凉了半截,因为她双眼上翻地厉害,眼看着没得救了。
村子不大,谁家出点事很快就都传遍了,王二孬得知消息后,心里暗自高兴,暗说自己露脸的时候到了,他忙不迭来到田家,老王头白了他一眼,不明白他一个懒汉闲人,来这儿不是添乱就是趁乱占人家便宜,忙吩咐人把田桂琴盖好,自己找了些药草,烧成汤剂,想给她灌下去,此时他已经没办法了,只想着不管怎样,也得让她撑到今天天黑以前她男人回来才行。
王二孬倒显得胸有成竹,他在田桂琴屋里一站,第一眼就看到她床头站着一个红色的大泥人!因为这东西昨天他刚见过,所以知道是怎么回事,其他人很少来她家里,还以为泥人一直就在那里,没人对此怀疑,这下他不敢再想昨晚从陶俑里听到的那番话了,腿也哆嗦起来,觉得火德星君就在屋里看着他们,他告诉老王头,只要他把人看住了,今天中午田桂琴就能好,说罢大摇大摆走到村口,坐在那儿焦急而无奈地看天。
那天和陈菲菲见面后,薛半仙先出了城,在城外土路等了很长时间,才看到陈菲菲挺着大肚子吃力地走出城门,她出城前还精心打扮了一番,结果就是看起来完全不像她平时的样子,这段日子她也显得胖了,又往脸上头发上涂了些灰土,显得粗糙不堪。那个宛如惊鸿仙子般的美女摇身一变,成了苍老不堪的黑胖妇人,就连守城的伪军都没认出来,眼前这个背着大粪筐,穿着掉渣破棉袄,挎着菜篮子还拄着一根烂木棍的丑陋孕妇竟然就是他们的县长,随便一个浅笑就能让男人无法按捺的陈菲菲。
薛半仙也看了半天才认出她来,不禁感叹她这次真是下了大工夫,由于她怀着身孕动作不方便,本来不太远的距离他们走了一个白天加上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中午才赶到魏广生团部驻地,陈菲菲躲在驻地警戒线外的枯树林里,告诉薛半仙没事了,让他离开这里,说自己一个人就能解决问题。
薛半仙对此很怀疑,总觉得这一路她都显得很怪异,背后的粪筐和菜篮子一直没舍得拿下来,即使自己好心想帮她提篮子,也总是被她一巴掌拦下来,那两样东西她就是不让他动,他想留下来帮忙,也被她拒绝。
“走吧,告诉小白脸,让他在田王庄等我,我会设法把宁文吉骗出来,然后让他找机会抓人!”陈菲菲吩咐道。
正好薛半仙往回走的时候,就路过田王庄,王二孬就守在村口,远远看到一个破衣老道走过来,不禁窃喜起来,心想火德星君真是料事如神,因此当薛半仙走到近前,他不由分说就扯住了薛半仙的袖子,不让他走,说村里快出人命了,只有他能解救。
这样的事儿薛半仙以前也遇到过,但他现在不敢应了,但凡这样的,肯定是人没得救了,连郎中都没办法,他以前失手过,被本家打得半死,正因如此,他不想接这趟活,可王二孬就不撒手,死活把他拉到了田桂琴屋里,让他做法施救。
薛半仙一看这女人翻起了白眼,由于发热,脸上被烧得都快掉皮了,心想这人肯定没救了,自己这回干脆就死马当成活马医,也没抱太大希望,胡乱烧了两张符,化成灰放进水里,让人把她扶起来喝下。
老王头在一旁板着脸不说话,他早就不相信这套封建迷信的东西,可拗不过王二孬,又没别的办法,只能在一旁看着他胡闹,谁知这碗水喝下没几分钟功夫,田桂芝竟睁开了眼睛,只不过她黑眼珠变成赤红的颜色,当时众人都没把这当回事,就知道人救活了,薛半仙摸着脑袋,自己都没弄明白她是怎么活过来的,又不能说破,只是故作深沉地微笑,王二孬也出了名,都说他有眼光,看得远。而薛半仙刚透露出自己没吃早饭的事实后,早就被乡亲们拉着挨家吃饭去了。
只有老王头发现了异常,他看到田桂琴醒来后就一言不发,只是盯着床头那个大泥人发呆,不时还嘿嘿傻笑一声,心里就觉得不对劲,特别是她的瞳仁变得如火般赤红,可看人的眼神又如冰般寒冷,老王头心里叹了口气,只盼着她男人赶快回来,却没意识到村子和驻地都将面临一场空前的劫难。
第十七章 天火 [本章字数:3565 最新更新时间:2014-07-25 13:00:00.0]
当天下午,田桂琴的男人回来了,和老王头一样,他一进屋就看着自己媳妇不对劲,邻居女人们七嘴八舌地跟他说起了上午故事的各种版本,把他听得晕头转向,可一看到媳妇那火般红艳的眼仁,他就感觉莫名的恐惧。
由于大病初愈,今天田桂琴一直躺着休养,她男人刚回来的时候就问他,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田桂琴告诉他,昨晚她昏昏沉沉睡下后,突然有个声音在耳边说自己被火德星君选中,已经跟他走了阴婚,从此不再和其他男人有任何瓜葛,说完还白了他一眼。田桂琴男人听了只当是她高烧还没完全好,嘴里往外冒胡话,当时没把这话当回事。
到了晚上,家里可就出事了,她男人出去卖菜忙活了一天一夜,见到老婆自然想要温存一番,可田桂琴却表现得非常冷漠,她男人心里就感觉不对劲,因为他们两口子感情一直不错,就算吵架,当天晚上也就和好了,可自己这次进城卖了一天萝卜,回来后她就变成了这样子,他第一反应是自己媳妇不会外面有人了吧?听邻居们说自己媳妇晕倒的时候,还是王二孬带了个道士来到家里,把她给治好的,这王二孬平时什么样他心里自然跟明镜般清楚,为啥要找道士给自己媳妇看病?想到那小子每次看到他媳妇就流口水的德性,男人的拳头就攥得嘎支支直响。
更奇怪的是,他发现自己床头还摆着一个砖红色大泥人,样子要多古怪就有多古怪,田桂琴说,这泥人就是火德星君的神像,他的阴魂就依附在神像身上,她既然和火德星君配了阴婚,这泥人就是她的夫君,男人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又不便发作,就想忍过了这阵子再说。
他一躺在炕上,那泥人的阴阳脸正好对着他的脸,到了晚上一睁眼,头一个看见的就是那玩意儿,一想到以后整天对着个泥人睡觉,他就浑身不自在,越想心里越气,干脆一屁股坐起身来,也不说话,就像把这玩意儿挪到别处,摆到一个看不见的地方。
田桂琴当然不干,两人就在床上厮打起来,男人被抓得浑身血淋淋的,没想到自己老婆为了个破泥人竟然跟自己动手,他彻底愤怒了,不顾一切地朝陶俑冲去,决心把这东西砸个粉碎。
“渎神!”田桂琴低吼了一声,男人愣了一下,突然感觉自己老婆的眼神竟变得如此陌生,她通红的瞳仁死死看着自己,目光充满了仇恨。
此时男人的手指已经碰到了陶俑身上,就听见“滋”地一声响,指尖冒出一丝白烟,男人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突然感觉浑身无比燥热,五内俱焚,他伸了伸胳膊,指着田桂琴,嘴里已经不能说话,眼前的景物变得模糊起来,接着扑倒在地。
打斗的声音惊醒了邻居,当他们推开田家门的时候,眼前的景象让他们惊呆了:就看到田桂琴的男人趴在地面上,早已经气绝身亡,此时浑身上下还冒着热气,浑身黑红的颜色,身上的衣服早就化成了渣滓,看样子他是被活活烧死的。
而田桂琴坐在一旁,无动于衷地看着地上的死尸。
事情变得越来越严重,老王头再也坐不住了,他先是带着人来到田桂琴家里看现场,可现场实在过于诡异,要说是她放火烧死丈夫,可屋里除了男人的尸体,再没有一点被火烧过的痕迹,除非说是她男人自己燃烧起来,更奇怪的是,但凡人体内都有油脂,一旦着了火,燃烧的油滴就会四处飞溅,掉到哪儿哪儿就得着火,可他们屋里整整齐齐,这人被烧死的时候,身上连火焰都没有,换言之,就是活活被看不见的火给烤死的,除了鬼神之说,再没有其他解释,老王头不想相信她所说的火德星君配阴婚这样的话,但眼前的怪异情景让他开始动摇。
这时候薛半仙还留在村子里吃喝不止,不明真相的村民们听他吃饱喝足后开始海阔天空般自吹自擂,要放在平时没几个人相信,但由于他化纸灰救人成功且极其神速,让村民们大为钦佩,现在他说啥都有人捧场。
田家闹出命案的时间大约在三更天左右,此时薛半仙正领着村里一帮年轻后生开坛讲道,他也是个人来疯,听众越多就越来劲。
田家出事后,老王头突然想起来,半仙还在村里,自己解释不了的事,想听听他是怎么解释的,就派人去找他。
薛半仙正说得来劲,突然听说一晚上时间田桂琴就成了田寡妇,再听她男人死因极为蹊跷,心里暗暗叫苦,心说要是陈小姐在这儿就好了,现在村民们问他有何高见,他却连找个借口逃走的主意都没了。
“真是废物!”王二孬眼一歪,立时翻了脸,他突然说薛半仙就是个骗子,田桂琴之所以能好,全是靠着她夫君火德星君暗中保佑,那才是她的真夫君,而她的死鬼男人则是因为亵渎神灵,已经被火德星君降下天火,打入地狱中了,他说薛半仙盗用神仙名义给人治病,罪过其实更大。
这话一出,人皆骇然,刚才还围着薛半仙求他教个一招半式的后生们齐刷刷地散开,如躲避瘟神般巴不得离他越远越好,只剩下他手足无措站在人群中间。
老王头赶到这里的时候,薛半仙已经被人捆到了树干上,人们说这都是听王二孬的,让他在这儿等着天火烧身,老王头气得直骂王二孬作孽,自己本来就是让人来问问,心想薛半仙说不出来也就算了,没想到这王二孬说翻脸就翻脸,他想动手解开薛半仙身上的绳子,但被在旁边看守的后生们硬生生拦住。
与此同时,村里的怪事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个接一个地出现,田桂琴男人刚死不久,男人的兄弟也听说这事儿,就过来找她理论,想给自己兄长的死讨个说法,他也是村里的参军积极分子,对那套鬼魂的说法不屑一顾,但一到他家,才发现嫂子只身盘腿在炕上打坐,双目微闭,见到他连眼皮都不带抬一下的,他兄弟顿时就急了,觉得这女人简直一点人情味都没有,他气急之下,伸出胳膊在田桂琴肩膀上推了一下。
就见田桂琴突然睁开眼,他发现嫂子双目发红,光看他的神色就让他一个男人感觉恐惧,随即他的胳膊上立即传来火一般灼热的痛,他发出一声惨叫,赶忙去撩开袖口,此时他惊恐地发现,自己这只胳膊竟然皮肉都成了焦红的颜色,肢体此时还冒出热气,抖一抖骨肉分离。
剧痛的感觉刚刚传来,速度慢于胳膊被烧毁的速度,男人兄弟大叫一声,差点没晕厥过去,不过这条胳膊肯定没法要了,这时候田家门口一直很热闹,总是聚集着围观的人,这回的血腥场面大家都见到了。
“再说一遍,我和火德星君通了阴婚,谁碰我就是这下场!”田桂琴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道,人群四散奔逃,再没人敢在田家门口逗留了,谁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天火降下击中,突然就烧成熟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