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克夫人忙过来拉她,好像不让她喊,可她挣开斯达克夫人,仍冲着我喊叫。她那样子真叫人害怕,可我还是听得清清楚楚,她喊着:“海丝特!快把那个小女孩赶走!不要让她靠近小姐!她会害死她的!她是个坏孩子!告诉小姐,那小妖精要害死她!”
斯达克夫人急急忙忙把我赶出了餐厅。说实话,我也不想待在那里。可我在餐厅门外仍听到老弗尼瓦尔小姐在大声喊叫:“哦!原谅我吧!这么多年了,你还不原谅……”
自那以后,我就安不下心来了。不管白天夜里,我都不敢离开罗萨蒙德小姐半步,就怕她再溜出去,怕她出什么事。特别是我看到老弗尼瓦尔小姐那副样子,我看她快要发疯了,心里特别害怕。我害怕有什么东西找上我家小姐,天天都发愁。(你们知道,就是在家里,有时也会有这种东西。)每到夜里,只要雪下得比平常大一些,只要有风,我们总会听到风声里有那个老爵士在弹琴的声音——那是不是老爵士在弹,其实我也说不清。反正,不管罗萨蒙德小姐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那怪声音我倒是不怎么怕,我怕的是小姐出什么事儿,她没爹没娘了,那么可怜,还那么可爱,我随便怎样都是舍不得的。再说,看着她玩,看着她笑,我自己也觉得是件开心事儿。就这样,我老陪着她,和她一起玩,有时也在大屋子里四处转转,不过就是在屋子里,我也不敢把她给弄丢了。这样快到圣诞节的时候,有一天下午,我和小姐一起在大厅里的一张台球桌上玩球。(我俩都不懂怎么个玩法,小姐只知道用手去抓那些象牙小球,在桌子上滚来滚去,好像很喜欢。我嘛,只要她喜欢,我也喜欢。)我们玩着玩着,屋外好像还亮,屋子里慢慢暗了下来,我想带小姐回育儿室去。刚想走,小姐忽然喊了起来:
“看,海丝特!那个小姑娘又在那里了!在雪地里!看!”
我从那扇又高又窄的窗户里望出去,是啊!就在那儿,真有一个小女孩!看上去比小姐小一点,可奇怪啊!她身上穿的不是冬天的衣服——她好像在哭,很伤心的样子,一边还拍着那边的窗户,好像在求屋里的人放她进屋来。看她这副样子,罗萨蒙德小姐忍不住了,转身要去开门,可就在刹那间,我们身边的那架大大的管风琴猛地响了起来,一下子把我惊呆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记得我那时一阵头晕,眼睛直愣愣地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虽说那小女孩还在使劲拍着窗户,可我一点声音也听不到,连她哭喊的声音也没有了——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就是有,我也不记得了。我只记得那架管风琴里发出来的声音把我吓坏了,只记得我那时一把抓住罗萨蒙德小姐,不让她去开门——不管她怎么叫,怎么踢我,我一把抱起她就往厨房跑。我一头冲进厨房,把朵洛西和埃格妮吓了一跳。她们正在那里做馅饼。
朵洛西看见罗萨蒙德小姐在我怀里挣扎,大声问:“哎呀,小姐怎么了?”
没等我开口——我正喘着气啊——小姐先说了:“她不让我开门!不让那小姑娘进来!那小姑娘在山上会冻死的!坏海丝特,坏海丝特!”她骂我,打我,打得还真不轻。这时,我看见朵洛西的脸色一下子变白了,我浑身的血也一下子冻住了。
“快把厨房门关了,锁上!”我听见她对埃格妮说。随后,她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给了我一点葡萄干和杏仁,要我哄哄罗萨蒙德小姐。可回到育儿室,小姐什么都不肯吃,就是不停吵闹,要把那小女孩放进来。后来,她哭着哭着睡着了,我才松了口气。我轻轻下楼,对朵洛西说,我要带小姐离开这庄园,到艾波斯维特我父亲家里去住,那里日子虽说要过得清苦许多,可是太太平平的,不像在这里,我说,那老爵士弹琴的声音已经够吓人了,我还看到了那个哭着要进来的小女孩,她穿的衣服那么怪,拍窗户时一点声音也没有,右边肩上还有个乌黑的伤口,真是太吓人了——这些倒也算了,我说,我实在受不了的是罗萨蒙德小姐差点被那小鬼魂害死。
我说着,看见朵洛西的脸色变了好几回。等我说完,她对我说,我可以走,但不能把罗萨蒙德小姐带走,因为罗萨蒙德小姐的监护人是弗尼瓦尔爵士,他现在也是我的主人,没有他的同意,我不能带走罗萨蒙德小姐,不管什么地方都不行。她又问我,真的很害怕那声音和那件事吗?就为了这些,真的舍得离开我那么喜欢的小姐?她还说,他们对那声音和那件事都慢慢习惯了,觉得也没什么。我听了有点生气,我说你们都知道那声音和那件事的底细,说不准还认识那小女孩,可我什么都不知道,叫我怎么习惯?我这么说,她觉得不好意思,就答应把事情讲给我听,可我听完后就后悔了,因为听她这么一讲,我觉得更加害怕了。
她说,她也是从邻居那儿听来的。她和詹姆斯刚结婚那会儿,周围的老邻居还都活着,那时庄园里还没出事,老邻居还常来串门。她说邻居们说的事没准是胡编的,也没准是真的。
那个弹琴的老爵士,就是老弗尼瓦尔小姐的父亲。那时,格雷丝小姐不叫弗尼瓦尔小姐,她的姐姐莫德小姐才叫弗尼瓦尔小姐。老爵士从来就看不起人,脾气又很不好,他的两个女儿呢,也和他差不多。附近有许多年轻人看中她们,她们却一个也看不上。那时,她们可是这地方少见的美女,比我在画像上看到的还要漂亮,可俗话说,“漂亮的姑娘会惹事”,真是一点不错。两个小姐眼睛长在头顶上,却偏偏喜欢上了同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是个外国乐师,是老爵士从伦敦请来弹管风琴的。老爵士脾气坏,对音乐倒是挺喜欢的,奇怪的是他喜欢音乐,脾气还是那么坏。有人说,可怜的老爵士夫人就是被老爵士活活气死的。老爵士喜欢音乐可是喜欢得不得了,不管花多少钱都愿意,他请来的那个外国乐师呢,听说弹起琴来连树上的鸟儿听了也不再叫了。老爵士就是喜欢听那个外国乐师弹琴,别的音乐他都不想听,所以他要那外国乐师每年都到他家里来。那外国乐师还从荷兰带来了一架管风琴,就是放在大厅里那架,后来谁也没有动过它。那乐师为老爵士弹琴,还教老爵士弹琴。老爵士迷上了弹琴,成天想着那架管风琴,对别的事全都没了心思。这样,连那个脸色黑黑的乐师常和他的两个女儿——有时是莫德小姐,有时是格雷丝小姐——在小树林里散步,他也不知道。
后来,不用说,是莫德小姐和那乐师好上了,两人还瞒着家里人偷偷结了婚。这样到第二年,那乐师再到老爵士的庄园里来时,莫德小姐已经偷偷生下了一个女儿——她怀上孩子后就骗老爵士和格雷丝小姐说,她要到堂卡斯特瑞斯去住,其实呢,一直躲在屋后山上的一间空屋子里,让一个农妇照顾着她。孩子生下来后,她把孩子留在那间空屋子里,自己就回到家里,她父亲和她妹妹还以为她从堂卡斯特瑞斯回来了,一点也不知道她生孩子的事。这时,莫德小姐虽说做了母亲,可坏脾气一点没改,还是和从前一样动不动发脾气,特别是那乐师第二年来庄园时,她的脾气更坏了,因为她看到那乐师(她丈夫)老盯着她妹妹格雷丝小姐,好像很有意思,把她倒给忘了。她跟那乐师发脾气,那乐师对她说那是做给家里人看看的,好不让他们怀疑他和她的事,可莫德小姐还是受不了她妹妹的那副得意的样子,老缠着那乐师吵,还缠着妹妹吵。那乐师大概也受不了了,想撒手不管——他本是外国人,往外国一躲,什么事也没了——所以,那年夏季他提早一个星期就走了,临走前还生气地说,他再也不会来了。那乐师走了,那个小女孩就一直藏在山上的那间屋子里,她母亲对那地方又是爱,又是恨,只能每星期骑着马上山来看她一两次。那老爵士呢,还是只管弹他的琴,脾气还是那样坏,连家里的仆人都说,他再怎么弹琴,脾气也好不起来。老爵士的身体越来越糟,连走路也得拄拐杖,他的两个儿子呢,一个就是现在那个弗尼瓦尔爵士的父亲,那时正在美国当兵,另一个儿子也出海去了,所以莫德小姐就成了家里的老大,什么都要她说了算,还常常和格雷丝小姐大吵大闹,要不是老爵士朝她们瞪眼睛,发脾气,她们就会吵个没完。第二年夏天,那乐师还是来了,可那真成了最后一次。他看到姐妹俩整天争风吃醋,吵个不停,实在烦死了,就一走了之,再也没了音信。莫德小姐本来还想等父亲死了就让邻居们知道她结婚的事儿,现在好了,她一下子变成了活寡妇——丈夫明明活着,可没了——还有个女儿,可她不敢说是她生的——她喜欢那孩子,想把她领回家来,可又害怕父亲会大发脾气,妹妹会朝她冷笑,还会说出很难听的话来。这样又过了一年,那乐师再也没来,莫德小姐和格雷丝小姐也越来越发愁——虽说姐妹俩仍像从前一样漂亮,可脸色越来越不好。慢慢地,莫德小姐的脸色有点好了起来,因为她看到老爵士的身体一天天不行了,整天只知道弹琴,不管家里的事,心里有点高兴。那时,姐妹俩已经分开住了,格雷丝小姐住在屋子的西边,莫德小姐住在屋子的东边——就是现在常年锁着的那个地方。她们住在一个屋子里,可从不往来,再说,屋子又那么大,莫德小姐就想,这下可以把女儿领回来了,反正父亲和妹妹不会知道,家里的仆人知道了也不敢说,就算有人问,她说那是附近农家的孩子,她喜欢就领回来了,他们也不敢不相信……事情就是这样,朵洛西说,家里的仆人知道的也就是这些。接下来究竟发生了什么,她说,那只有格雷丝小姐和斯达克夫人才知道,别人都不太清楚。斯达克夫人那时就是格雷丝小姐的女伴,和格雷丝小姐很亲近,比她的姐姐亲近多了。从她嘴里漏出来的几句话,仆人们猜想她大概看出了那个乐师一开始就喜欢莫德小姐,对格雷丝小姐只是逢场作戏。她一定和格雷丝小姐说过那乐师是假装喜欢她,其实已经和莫德小姐结了婚,说不定还生了孩子,因为从那以后,仆人们没看到格雷丝小姐脸上有过一点笑容,时常还偷听到她和斯达克夫人在算计着什么,有时还听到她说,她总有一天要报复东边的那个小姐。
新年刚过后的一天夜里,朵洛西说,家里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那天夜里,雪下得很大,冷得要命,屋外到处是厚厚的雪,天上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这时,只听见屋里“砰”的一声响,把仆人们都惊呆了,接着就听到老爵士像拼了老命一样在大声叫骂。他好像气得发疯了,叫骂声响得整个屋子里都能听到,中间还夹着一个女孩的哭声,还有一个女人的声音,也在大喊大叫,好像又气又恨,接着是“啪”一声,像是木棍打在人身上的声音,接着就没什么声音了,只听见哭声越来越远,慢慢消失在屋后的那座山上……接着,老爵士把屋里的仆人全都叫了出来,当着仆人的面,他大发脾气,喘着气、咬着牙说,他的女儿把他的脸面都丢尽了,现在他把她——还有那个女孩——赶出了家门,再也不许她们回来——要是有人敢去帮她们——不管是给她们送吃的,还是偷偷放她们进来——他发誓说,他要叫那人一辈子倒霉!这时,格雷丝小姐站在一边,一声不响,脸像石头一样沉着。等老爵士讲完了,她长长地舒了口气,好像是说,她早就等着这一天了,这下她可称心了。可那天以后,老爵士就再也没有弹过那架管风琴,还没等到第二年,他就死了。说来也不奇怪,他把母女俩赶出家门后,第二天就从山上下来的牧羊人那里听说,莫德小姐坐在那两棵冬青树下,在疯疯癫癫地傻笑,怀里还抱着个死孩子——那女孩的右肩上有道可怕的伤口。“可那孩子不是受伤死的,”朵洛西说,“她是在大冷天里活活冻死的!哎,山上的野兽还有山洞,家里牲畜还有窝棚,可母女俩穿着单衣,被赶到了山上……现在你全知道了,大概不再害怕了吧?”
我说是的,不再害怕了,可心里更加害怕。想到罗萨蒙德小姐,我真想马上带她离开这座屋子,可我不能带她走,更舍不得丢下她。天哪!我该怎么办!我得怎样保护她呀!我没办法,只好每天在天黑前一个多小时就把门窗关得紧紧的,不像从前那样到天黑后才关门窗,那时我觉得太晚了。可罗萨蒙德小姐还是老听到那小女孩呜呜的哭声。不管我和朵洛西怎么劝她,她就是想出去找那个小女孩,要不,就是要把那小女孩放进屋里来,说外面雪太大了,她会冻坏的。真拿她没办法!在那段时间里,我总不想见到老弗尼瓦尔小姐和斯达克夫人。我一看到她们,看到她们沉沉的脸、呆呆的眼神,想到朵洛西说的那个可怕的夜里,就想到她们不是好人。不过,我对老弗尼瓦尔小姐还是觉得她有点可怜。我看到她脸上的那种表情,心里就想,她大概也不好过。后来,我都有点为她难过了——她从不说话,要有人问她,才说一两句——上帝啊!宽恕她吧!我有时为她祈祷。我还教罗萨蒙德小姐为有罪过的人祈祷,可她低头祈祷时,常会抬起头来,细细听,然后说:“我听到那小姑娘在哭,很可怜的——哦,让她进来吧,她会死的!”
又是新年刚过后的一天夜里——冬天总算过去了,天气开始回暖——我在楼下忙着什么事,听到西边画室里的大钟敲了三下,我猛地想到,这时候我不能让小姐一个人在楼上睡觉。那天夜里老爵士弹琴的声音特别响,我担心小姐会被吵醒,醒来后又会听到那小鬼魂的哭声。我上楼一看,还好,她睡得还安稳,门窗也都关着。可我总不放心,就随手找了几件衣服把她裹住,连衣服连人一起把她抱到了楼下,进了西边的画室。两个老太太还在那里织画,见我进去,斯达克夫人觉得奇怪,问我:“小姐睡得好好的,怎么把她抱到这儿来?”我压着嗓子说:“这会儿我还有事,我怕她醒来,外面那个小鬼魂……”说到这儿,我看她朝我直摇手(还朝旁边的老弗尼瓦尔小姐瞥了一眼),我就不说了。她说,老弗尼瓦尔小姐正要把织错的画拆了重织,可她俩都眼花了,你来了,就帮着拆一下吧。听她这么说,我就把小姐放到沙发上,让她在那儿睡,我自己坐到了她们旁边的凳子上。说实话,我心里很不愿意帮她们忙。
屋外风很大,吹得窗子都格格响,我回头看看,罗萨蒙德小姐在沙发上睡着了。老弗尼瓦尔小姐一句话没说,也不管风把窗子吹得多响,她看都没看一眼。可忽然间,像有什么东西惊着了她,她冷不防地站了起来,手里挥着织画的线,嘴里喊着:“听见吗?有人在说话!哦,我听见了,听见了!哦,太可怕了,是我父亲的声音!”
这时,罗萨蒙德小姐,我的小宝贝,也猛地醒了过来,也喊起来:“海丝特!那小姑娘在哭!哭得太伤心了!”她还想从沙发上下来,可脚被毯子裹住了,我忙过去把她按住,不让她下来。什么有人说话?什么哭得伤心?我怎么没听见?斯达克夫人好像也听不见。可弗尼瓦尔小姐听见了!罗萨蒙德小姐听见了!我吓得浑身都起鸡皮疙瘩。可没过一两分钟,说话的声音,哭的声音,真的来了,还很响!我听见了,听得清清楚楚——很奇怪,这时窗外风的声音倒听不见了——斯达克夫人也听见了,吓得朝我直瞪眼,我也吓得朝她直瞪眼。我们俩谁也不敢说一句话。这时,只看见老弗尼瓦尔小姐正跌跌撞撞走出门去,斯达克夫人忙跟了出去。我吓得不敢留在那儿,一把抱起沙发上的小姐,也跟了出去。老弗尼瓦尔小姐走出前厅,穿过西厅,接着就打开了进大厅的门。我们一走进大厅,哭喊的声音一下子响起来,像是从东边传来的,就是东边那扇锁着的门那儿——那扇门的后面。这时,我看见大厅里的吊灯都亮着,可那里就是一点光也没有,很暗很暗,壁炉里的火正烧着,可那里就是一点热气也没有,很冷很冷。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冷,我浑身直哆嗦,一股劲地抱住小姐。可就在我抱紧小姐的当儿,东边的那扇门摇晃起来,小姐猛地在我怀里挣扎着要下来,还哭着喊着:“海丝特,放我下来!那个小姑娘来了!我听见她了!海丝特,快放我下来!”
我使劲抱住她,不放她下来,心里想,就算我死了,我也不会松手让小姐跟那小鬼魂走的!可老弗尼瓦尔小姐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是把小姐给忘了。这时,小姐已经从我怀里挣了出来,可她双脚一落地,我就扑上去又把她抱住了。我跪在那里,伸出手臂抱住她。她哭啊,挣啊,就是想挣开我。
忽然间,像是打了个闪电,东边的那扇门“砰”的开了,像是有人把它一脚踢了开来。门里照出一道光来,很怪的光,光里走出一个头发花白的高个儿老头,恶狠狠地挥着手,把一个女人从门里赶了出来。那女人很漂亮,可脸色难看,她身旁有个小女孩,正拉着她的裙摆。
“海丝特!海丝特!”罗萨蒙德小姐又叫了起来,“就是她,坐在冬青树下的就是她!还有那个小姑娘,就是她带我去的!海丝特,快放开我!我要过去!她们在那里,我要过去!”
她没命地挣着,要过去,可我怎么也不松手,反把她抱得更紧了。我生怕这样会伤着她,可我宁愿伤着她,也不能让她过去!那几个鬼魂朝大厅的门走去,风在门外吹着,正等着把他们吞掉。到了大门前,那女的转过身来,看得出她恨那个老头,像是对那老头说了什么话,可她马上回过身去,想去护住她身边的女孩——哦,可怜的孩子!那老头举起拐杖要打她。
这时,罗萨蒙德小姐好像力气比我还大,在我怀里挣啊,哭啊,喊啊。(我倒快要没有力气了。)“她们要我一起到山上去!她们正拉着我去!哦,可怜的小姑娘!我要去!坏海丝特把我抱得太紧啦!”可她一看到那老头举起拐杖,就晕了过去。谢天谢地!还是这样好,我拖不住她了!我看到那老头举着拐杖,头发披散,正要朝那缩成一团的女孩打下去——这时,我身边的老弗尼瓦尔小姐忽然喊出声来:“哦,父亲!父亲!饶了那无辜的孩子吧!”可就在这时,我们看见还有一个鬼魂,老像影子一样在晃来晃去。这时大厅里有点光,像大雾天里的那种不太亮的光,可我们全看清楚了,那鬼魂站到了老头身边,板着脸,很凶的样子,又像是很高兴的样子。她很漂亮,头上戴着一顶白软帽,帽檐很长,盖住她的前额——身上穿着一件领子敞开的蓝缎裙——她撅着嘴,一脸看不起人的样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她,那不就是格雷丝小姐,年轻时的老弗尼瓦尔小姐吗?那鬼魂真可怕,冷冰冰得像石头一样看着那老头举起拐杖——这时不管老弗尼瓦尔小姐怎么求他也没用了——他举起拐杖,狠狠地朝女孩的右肩打了下去——“啪”!大厅里的吊灯,壁炉里的火,全灭了。老弗尼瓦尔小姐倒在我们跟前——像死了一样。
是啊!那天夜里我们抬她进房间后,她就再也没有起来。她躺在床上,脸朝着墙壁,嘴里总说着:“哦!哦!从前的罪过是擦不掉的呀!从前的罪过是擦不掉的呀!”
常磊译
刘文荣校
5.它是什么?
〔美国〕菲茨詹姆斯·奥布赖恩
我得承认,要讲述自己遇到的这桩怪事,我很没有自信。我打算详细讲述的这件事非常特别,对于别人的怀疑和嘲笑,我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我预先就准备好接受所有这些怀疑和嘲笑。我相信我有面对怀疑而写作的勇气。深思熟虑以后,我决定尽我所能,用简单而直接的方式来讲述去年七月我看到的一些事实情况,在自然科学关于神秘现象的记录中,还没有什么与它完全相同。
我住在纽约第二十六街某号。从某些方面来说,这宅子是很奇怪的。过去两年里,它有闹鬼的名声。它是一座宽大而庄严的宅子,一度被一个花园所围绕,但花园现在只是一个围有篱笆的绿地,被人们用来晒衣服。一个干涸的池子,以前曾经是喷泉,有几株果树,参差不齐,未加修剪,表明这个地方过去曾是一个宜人的、绿树成荫的憩息之所,满是果树和花朵,还有轻柔悦耳的水声。
宅子很宽敞。一间相当轩敞的门厅通往一个宽大的螺旋式楼梯,这楼梯从它的中央盘旋向上,各个房间的面积也都很大。它是大约十五或二十年前由a先生建造的,a先生是纽约的一个著名商人,五年前,他以一桩惊人的银行欺诈事件震动了商界。人人皆知,a先生逃到了欧洲,不久绝望而死。就在他死亡的消息传到这个国家并且被证实以后,几乎立即在第二十六街上就有传闻说:某号闹鬼。
前房主的寡妻被依法逐出了,只有看守房子的人和他妻子住在里面。房子落到了房屋经纪人手里,经纪人把他们安置在那儿,想把房子出租或是卖出去。这些人宣称他们被奇怪的噪音所困扰。门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打开了,剩余的家具散放在各个房间里,夜里却被看不见的手一件一件堆起来。看不见的脚大白天在楼梯上走上走下,伴着看不见的丝绸衣服的窸窣声,看不见的双手沿着结实的栏杆滑动。
看守房子的人和他妻子宣称,他们不愿再在那儿住下去了。房屋经纪人笑着把他们解雇了,让其他人代替他们。噪音和超自然现象还在持续着。邻居抓住这个说法,于是宅子三年都没有人住。几个人来谈买房子的事,但是,不知怎么他们总是在成交以前就听到那些不愉快的流言,于是就拒绝将交易往下进行了。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女房东有了一个大胆的主意,她要租下第二十六街某号的这幢宅子。她那时在布里克街经营寄宿公寓,想移到更靠近市中心的地方去。恰好她的公寓里有一帮相当勇敢而达观的房客。于是,她把自己的计划摆在我们面前,把她所听到的有关这幢宅子闹鬼的情况老老实实地全给我们讲了,说想让我们搬到那儿去。除了两个胆怯的人——一个海船船长和一个回国的加利福尼亚人,他们立即通知房东说自己要走,莫法特太太的所有房客都宣布,他们会陪她一起搬进这幢闹鬼的宅子,她的这次搬迁颇有武士风范。
五月份,我们搬了家,我们被自己的新居迷住了。我们的宅子位于第二十六街,在第七和第八大道之间,是纽约最宜人的地段之一。宅子后面的花园,向下几乎延伸到哈德逊河,夏天成了一条草木葱茏的大道,完美无缺。这里空气纯净,令人精神振奋,风从威霍肯高地直掠过哈德逊河,拂面而来。甚至就是围绕着宅子的那个花园,虽然树木参差不齐,在洗衣的日子里拉了太多的晒衣绳,也还能给我们一块绿色的草坪,供我们欣赏,并且在夏日的夜晚提供一个凉爽的憩息之地。我们在暮色中吸着雪茄,看着萤火虫在长草上闪着它们光线微弱的灯笼。
自然,我们一在某号的这幢宅子里安顿下来,就开始期待鬼怪来临。我们绝对是急不可耐地等待着它们到来。我们晚餐的谈话是关于超自然现象的。有一个房客买了一本克洛太太的《大自然之夜》,供自己私下消遣,他被全体房客视为公敌,因为他只买了一本而不是二十本。他读这本书的时候,日子过得极其悲惨。一个间谍系统建立了,而他就是受害者。如果他不小心把书放下一会儿,离开房间,那本书立即就被人抓走,在某个秘密的地方向少数几个特选出来的人大声朗读。我发现自己成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因为有人透露我对超自然现象相当精通,还曾写过一个故事,而那个故事的主要角色就是一个幽灵。如果我们聚在大起居室的时候,一张桌子或是一块墙面镶板碰巧弯了,大家就会立时安静下来,每个人都准备马上听到链条的叮当声,看到一个幽灵的形象。
在一个月的心理激动之后,我们被迫极其失望地承认,没有一件哪怕有一丁点儿接近超自然的东西露过面。一次,那个黑人男管家声称,他正准备脱衣服上床睡觉的时候,他的蜡烛被某种看不见的东西吹灭了。但是,因为我不只一次发现这个黑绅士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中,那就是一支蜡烛在他看来显得像是两支蜡烛,所以,我认为,可能他喝得更过了一点儿,于是事情可能就倒过来了,当他应当看到一支蜡烛的时候,他却一支也没看到。
当时事情就是这样,可是,忽然发生了一件事,它发生得那么可怕,那么费解,一记起这件事,我的理智就陷入混乱。
那是7月10日。晚餐以后,我照例和我的朋友哈蒙德大夫去花园,我抽着烟斗。我和大夫之间并不存在某种精神上的共鸣,我们是被一种恶习连接在了一起。我们都抽鸦片。我们知道彼此的秘密,并且尊重它。我们一起享受着那美妙的浮想联翩的时刻,那种不可思议的感知力的增强。我们似乎与整个宇宙息息相通,那时我们体验到存在的那种无限的感觉——简而言之,那是不可思议的精神上的至乐,即使为了王位,我也不愿意舍弃它,而那种感觉,我希望你,读者,决不——决不要去体味。
我和大夫一起秘密地享受吸鸦片的快乐的时刻是被一种科学的精确性所规定着的。我们并不是盲目地吸着这种天堂之药,我们并不让我们的梦想纯任偶然。吸的时候,我们小心地掌握着我们的谈话,使它沿着光明而平静的思想渠道前进。我们谈到东方,努力回忆它那明丽而神奇的景色。我们批评那些最能激发美感的诗人——那些诗人把生活描绘得健康、鲜艳,洋溢着激情,因为他们拥有青春、力量和美,生活在他们笔下充满欢乐。如果我们谈到莎士比亚的《暴风雨》,我们对阿丽尔恋恋不舍,却避开凯列班。就像袄教徒,我们把脸朝向东方,只看见世界光明的一面。
我们对于思想轨道这种有技巧的粉饰在接下去的想象中涂上了一种相应的色调。阿拉伯仙境的华丽光芒渲染着我们的梦想。我们在那条狭窄的草地上以帝王般的步履和姿态慢步。当他紧靠着那株粗糙的李树的树皮时,鸟儿的歌声听起来就像天才音乐家唱出的旋律。房屋、墙壁和街道就像雨云一样消失了,不可思议的辉煌灿烂的景色在我们眼前伸展开来。这是一种热烈的友谊。我们更为圆满地享受着那种巨大的喜悦,因为,即使在我们最欣喜若狂的时刻,我们也意识到彼此的存在。我们的愉悦,在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双份的,以一种音乐的节拍振动着、应和着。
就在出事的那个夜晚,7月10日,我和大夫不知不觉地陷入了一种异乎寻常的超自然的情绪状态。我们点燃了各自的巨大的海泡石烟斗,装满上好的土耳其烟草,在它的中心点燃一小块黑色的鸦片,那就像神话故事里的小坚果,在它那小小的果壳里,盛着帝王都体验不到的奇迹。我们来回踱着,交谈着。一种奇怪的反常情况主宰着我们的思想之流。
我们的思想之流不愿意沿着阳光照耀的渠道流淌,虽然我们努力想使之转向,流进这个渠道。因为某些无法解释的原因,思想之流经常岔入黑暗而孤独的河床,那儿持续不断地孕育着忧郁和消沉。按我们的老方式,我们全身心投入到东方的海岸上,谈到它快乐的集市,哈朗时代的辉煌,后宫和金色的宫殿,但这些都是徒劳。黑色的恶魔不断从我们的谈话深处浮起,膨胀扩张着,就像渔夫从铜瓶里放出来的那个,直到它们把一切光明的东西都从我们的视野中破坏殆尽。我们不知不觉地屈服于这种影响着自己的神秘力量,沉溺于忧郁的思索之中。我们已经谈了一会儿人类头脑易于倾向于神秘主义,还有对于恐怖的几乎是普遍的爱好,突然,哈蒙德对我说:“你认为恐怖最重要的要素是什么?”
这个问题难住了我。很多事情是恐怖的,我知道。在黑暗中绊在一具尸体上;或者,就像我有一次经历过的,看见一个女人沿着一条深而湍急的河漂下来,手臂狂乱地挥舞着,一张面朝上的脸极其骇人,她往下漂着,发出让人撕心裂肺的尖叫,而我们,这些旁观者,站在窗前,僵住了,我们的窗子高踞在河上,离河有六十英尺,不能做出一丁点儿努力去救她,只能默默地看着她临终前的极度痛苦,看着她消失;突然遇到一条碎裂的失事海船,上面看不到一个活物,在海上无精打采地漂着,这也是一件恐怖的物体,因为它暗示着一种巨大的恐怖,它恐怖的部分被掩盖住了。但是现在我第一次忽然想到,必定有一种巨大而支配一切的恐惧的体现——恐怖之王,其他一切恐怖都必须臣服于它。它会是什么呢?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它会存在?
“我承认,哈蒙德,”我回答说:“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觉得,必定有某种东西比所有其他的东西都更恐怖。但是,我对它做不出哪怕是最模糊的界定。”
“我有点儿像你,哈里,”他答道:“我觉得自己有能力体验一种比人类头脑所能构想出来的更为恐怖的东西——某种迄今为止被认为是矛盾的元素的结合,一种令人恐惧和不自然的结合。布罗克登·布朗的小说《恐怖国》是可怕的;布尔沃的《扎诺依》里的《门槛上的居民》也是;但是,”他忧郁地摇着头,补充说,“有某种东西比这些还要恐怖。”
“我说,哈蒙德,”我又答道:“让我们丢下这种话题,看在老天的份上!我们会为此受苦的,你瞧着吧。”
“我不知道自己今儿晚上是怎么了,”他回答说:“我的脑子老是转着所有古怪而可怕的念头。我觉得自己今晚似乎能写一个像霍夫曼那样的故事,如果我掌握了一种文学体裁的写作技巧的话。”
“噢,如果我们想让谈话有霍夫曼风格,我就回去睡觉了。鸦片和噩梦永远都不应当弄到一起。天气多闷热啊!晚安,哈蒙德。”
“晚安,哈里。祝你做个好梦。”
“祝你这个忧郁的家伙梦到恶魔、食尸鬼和巫士。”
我们分别了,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很快脱了衣服,上了床。按我通常的习惯,拿了一本书,一般我会让自己读到入睡。我的脑袋一放到枕头上就打开了书,然后马上又把它扔到房间那头去了。那是高登的《妖魔史》,一本奇怪的法国书,是我最近从巴黎买来的,但是在我当时那种状态下,这本书绝不是一个令人惬意的伙伴。我决定立即睡觉,于是,我把煤气灯拧小到只有一个蓝色光点在管道顶端闪烁,我自己安定下来休息。
房间里一片黑暗。亮着的煤气原子照亮的距离不超过灯头周围三英寸的地方。我极力把一只胳臂压在眼睛上,好似要把黑暗挡在外面,试图什么也不想。但这是徒劳。哈蒙德谈及的那些讨厌的话题不断闯进我脑海中。我和它们搏斗着。我想要用智力活动的空白作为壁垒,筑起这个壁垒来把那些讨厌的念头拒之门外。然而它们依然纷至沓来。我像一具死尸一样静静地躺着,希望通过身体的完全静止来使精神上尽快得到安宁和休息。就在这时,一件可怕的事件发生了。一个什么东西掉下来,它似乎是从天花板上掉了下来,笔直地落在我胸口上,紧接着,我感到两只瘦骨嶙峋的手卡住了我的喉咙,极力想勒死我。
我不是一个懦夫,而且相当有力气。这个突然袭击不仅没有让我惊呆,反而使我的每根神经都高度紧张起来。在我的大脑还没来得及意识到自己所处的恐怖境地之前,我的身体本能地行动起来。我立即用两条强健的胳膊箍住了这个东西,急迫中用尽所有的力气紧紧把它按在我胸口上。几秒钟以后,那两只卡在我喉咙上的瘦骨嶙峋的手就松开了,我又能自由地呼吸了。然后一场极其紧张的搏斗开始了。我身处在最浓重的黑暗当中,完全不知道突然袭击我的这个东西的性质,我发现我抓住的东西每时每刻都在滑动,根据推理,那个攻击者似乎完全是赤身裸体的,它用尖利的牙齿在我的肩膀、脖颈和胸口咬着,我每一秒钟都要保护自己的喉咙不受一双强壮而敏捷的手的攻击,而那双手是我用尽最大努力也限制不住的——情况复杂,需要用我所有的力量、技巧和勇气来对抗。
最后,经过一场沉默的、精疲力竭的殊死搏斗,我靠一系列难以置信的努力将我的攻击者压到了自己身下。一旦用我的膝盖在我辨出是它胸口的地方将它抵牢,我就知道我是胜利者了。我休息了一会儿,喘口气。我听见自己身下的这个东西在黑暗中喘着气,感到一颗心脏在剧烈跳动着。它显然像我一样精疲力竭。这是一个安慰。这时我记起自己睡前经常在枕头底下放一块大的黄色绸手帕。我立即伸手去摸它在不在,它在那儿。几秒钟以后,我就把它用做了一条绳子,绑住了那东西的胳膊。
我现在觉得相当安全。除了打开煤气灯,再没有什么要做的了。第一眼见到这个午夜攻击我的东西,我把全宅都惊起来了。我得承认由于某种骄傲心理的驱使,我此前没有发出报警的惊叫;我希望自己一个人抓住这个东西,不要别人协助。
我一秒钟都没有放松我抓住的东西,我从床上溜到地板上,把抓住的东西一起拖着。到煤气灯那儿只消走上几步。这几步我走得极其小心,我的手像老虎钳一样紧紧抓住它。最后,我走到一伸胳臂就能够着那个蓝色光点的地方,那个光点告诉我煤气灯的位置。我快如闪电地松开了一只手,把灯拧到最亮。然后,我转过头看我的捕获物。
对于自己拧亮灯以后那一瞬间的感觉,我简直不能描述,连尝试描述一下都不可能。我推想自己必定恐怖地尖叫了起来,因为,一分钟以内,我的房间里就挤满了住在这幢宅子里的人。想起那个可怕的瞬间,我至今还发抖。我看见的是空无一物!是的,我一只胳臂紧紧地扣着一个有呼吸的、喘着气的、实实在在的形体,我的另一只手拼全力紧卡着一个喉咙,这喉咙像我自己的一样温暖,而且显然是肉体的。然而,在煤气灯明亮的灯光下,我却绝对是什么也没看见,虽然这个活物被我紧紧抓着,它的身体紧贴着我自己的身体。它甚至没有轮廓——它无形无质,像一种气体。
甚至就是现在,我也不明白自己当时的处境。我回想不起那件骇人听闻的事件全部的情况。我的想象试图了解那个可怕的矛盾体,但那是徒劳。
它在呼吸。我的面颊上能感到它呼出的温暖的气息。它猛烈地挣扎着。它有手。它的手抓住我。它的皮肤是光滑的,就像我自己的皮肤。它就在那儿,紧紧压着我,像石头一样坚硬——但是,却完全看不见!
我在那一瞬间没有昏过去,也没有发疯,对此我觉得很奇怪。必定是某种本能支撑着我。因为,我绝对没有松开那个恐怖而不可思议的东西,在我感到恐怖的那一瞬间,我反倒似乎获得了更大的力量,我用惊人的力量把它抓得更紧,我感到这个怪物痛得发抖。
就在这时,哈蒙德在全宅人前头冲进了我的房间。他一看到我的脸——我的脸,我猜想看起来必定很可怕,就急忙走上前,叫道:“天哪,哈里!出了什么事?”
“哈蒙德!哈蒙德!”我叫道:“到这儿来!噢,真可怕!我在床上受到了某个东西的袭击,我抓住它了,可是我看不见它——我看不见它!”
毫无疑问,哈蒙德被我脸上那种真实而非伪装的恐怖表情打动了,他向前走了一两步,表情急切而又迷惑不解。来到我房间里的其他人吃吃地笑起来,笑声清晰可闻。这种抑制住的笑声让我怒不可遏。嘲笑一个处在我这样境地里的人!这是一种最恶毒的残忍行为。现在,我能理解为什么一个人激烈地与一个似乎是看不见的东西搏斗,并且要求别人帮助他与这个幻象搏斗时,会显得滑稽可笑了。但是,那时,我对嘲笑自己的人群是如此愤怒,如果我有力量的话,我会把他们就地打死。
“哈蒙德!哈蒙德!”我又绝望地喊起来:“看在上帝的份上,到我跟前来,眼下我能抓住这个——这个东西,可是再过一会儿就撑不住了。它正在制服我。帮帮我!帮帮我!”
“哈里,”哈蒙德走近我,小声说,“你吸了太多鸦片。”
“我向你起誓,哈蒙德,这不是幻象,”我同样低声回答道,“你没看见它的挣扎是怎样使我全身都在抖动吗?如果你不相信我,你自己来证实一下。感觉它——摸摸它。”
哈蒙德走近前来,把他的手放在我指示的位置。他发出了一声疯狂而恐怖的喊叫。他感觉到它了!
他马上在我房间里某个地方找到了一条长绳,紧接着就在我胳臂紧紧扣着的那个看不见的形体上绑起来,并且打了结。
“哈里,”他说道,嗓音嘶哑而激动,因为他虽然还保持住了理智,但却被深深地震动了,“哈里,现在安全了。你可以松手了,老伙计,如果你累了的话。这个东西不能动了。”
我精疲力竭,很高兴地松开了手。
哈蒙德站着,抓住绳子的末端,绳子绑着那个看不见的东西,绳子在他手边扭动着,在他面前,就像自己支撑着自己似的,他抓着一根系紧并且交叉绑着的绳子,这绳子紧紧绑着一个空无一物的空间。我从未见到一个人像这样因恐惧而完全惊呆了。然而,他的脸表现出了全部的勇气和决心,我知道他拥有这些品质。他的嘴唇虽然白了,但是坚定地闭着,人们只要一瞥就能发现,他虽然因恐惧而深感震惊,但并没有被吓倒。
接下来在房客中发生的混乱是无法描述的。这些人目睹了哈蒙德和我之间那特殊的一幕,他们目睹了捆绑这个挣扎着的东西的过程,他们也目睹了我在“看管囚犯”的任务结束时,因为体力衰竭而几乎瘫倒在地。这些旁观者看见所有这一切的时候,就被混乱和恐惧攫住了,这种混乱和恐惧是难以形容的。软弱一点的人从房间里逃了出去。剩下的寥寥几个人缩到门边,什么也不能使他们走近哈蒙德和他捆着的那个东西了。他们的恐惧当中依然透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他们没有勇气让自己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不过他们还是怀疑着。
我请求一些人走近来,摸一摸,自己证实一下在这个房间里有一个看不见的生物存在着,但这是徒劳的。他们怀疑,但是不敢让自己明白实情。一个固体的、活着的、呼吸着的生物怎么可能看不见呢,他们这么问。我的回答是这样的,我向哈蒙德做了一个手势,我们两人控制着接触到这个生物时的恐惧和厌恶,把它从地上举起来,就这么让它被捆着,把它弄到我床上去。它的重量大概相当于一个14岁的男孩。
“现在,朋友们,”当哈蒙德和我将这个生物举到床上方时,我说:“我能给你们不言自明的证据,证明这儿有一个固体的、有重量的身体,虽然你们看不见它。注意看床的表面就行了。”
我对自己如此镇定地处理这件奇事的勇气感到吃惊。但是我已经从最初的恐惧中恢复过来,对这件事有一种科学的骄傲感,这种骄傲感控制了其他一切感觉。
旁观者的目光立即集中到了我的床上,随着一个约定的信号,哈蒙德和我让那个生物落下去。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声响,那是一个重物落到柔软的床上发出的声响。床上的木头吱吱嘎嘎响了起来。枕头上和床上明显地出现了一个深深的印迹,标志着它的存在。目睹这一幕的人群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喊叫,从房间里冲了出去,只留下哈蒙德和我与我们那个神秘的生物待在一起。
我们静静地待了一会儿,听着床上的那个生物低沉而不规则的呼吸声,和它无力地挣扎着想从束缚中脱身时床单的沙沙声。然后,哈蒙德说话了。
“哈里,这真可怕。”
“啊,可怕。”
“但并不是无法解释的。”
“不是无法解释的!你是什么意思?这么一个东西有史以来就从来没出现过。我不知道该怎么想,哈蒙德。上帝知道我没有疯,这并不是一个疯狂的幻想。”
“让我们理智点儿,哈里。这儿我们摸到的是一个固体的身体,但是我们看不见。这个事实实在非同寻常,因此我们因为恐惧而深感震惊。不过,就没有与它类似的现象吗?拿块纯净的玻璃来。它是有形的,并且是透明的。某种化学粗粒才使它不彻底透明,以至于完全让人看不见。注意,制造这样的一块不会反射一线光的玻璃,理论上并不是不可能的。这块玻璃的原子非常纯净,性质单一,太阳的光线一旦穿过它,就像穿过空气一样,折射但是并不反射。我们看不见空气,但是我们能感觉到空气。”
“那都很对。哈蒙德,但是那些是没有生命的物质。玻璃不呼吸,空气也不呼吸。可是这个东西有一个跳动的心脏——一种意志在使心脏跳动,有发出声音、呼吸着的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