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脸。这些脸相貌平平,大同小异,可是都绽开笑容。有的年轻极啦,二十多岁吧;有的看来三十多;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大概五十的光景。最年轻的那一对脸蛋柔嫩光洁,让人以为他们就出生在那儿。那是一个没有忧伤也没有恐惧的地方。其他那几个,特别是年纪大些的,额头上皱纹密布,嘴角也已经凹陷,可是也让人感到那些皱纹将不会加深,它们已被治愈而成为往日的遗迹。而在年龄最大的那一对的脸上,呈现出来的则是——可以说是永久的欣慰。没有哪张脸流露出怨恨;这里人人都充满欢乐。更重要的是,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快乐的生活,过去如此,未来也将这样,更不用说现在了,而且人家意识到了这一点。
我想加入他们的行列。一种要上那儿去的强烈的渴望从我内心深处涌出——到沙滩上去,用过早餐后跟他们一道沐浴清晨的阳光——我实在克制不住自己。我抬头瞧着柜台后面的那个男人,脸上堆出微笑:“这个——很有意思。”
“是啊,”他也笑了起来,很惊奇地摇了摇头,“客人们总是这么感兴趣,这么动心,一般都不再问什么,”他发出了笑声,“只想知道价钱和其他细节。”
我点点头表示已经明白。“我想你对整个计划都比较了解吧?”我又看了看手中的小册子。
“那当然。你想知道什么呢?”
“这些人,”我轻声说,用手碰了碰一群人在沙滩上玩闹的那张图片。“他们做些什么呢?”
“人家工作,个个都一样。”他从衣兜里掏出一支烟斗。“一般做自己乐意做的事。有的读书。根据我们的规划,有一个……”他又笑了笑,“……挺不错的图书馆。有的人干农活,有的人写作,还有一些人做手工活。大多数人都生儿育女,哎,这么说吧,他们做的事都是自己真心愿意去做的事。”
“假如没有任何事情真心愿意去做呢?”
他摇头不以为然。“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总会有些什么事情是自己真心愿意去做的,只是在我们这种地方,没那么多时间去发现罢了。”
他取出一只烟叶袋,靠着柜台开始往烟斗里装填烟叶末,两眼看着我,一副很严肃很深沉的样子。“生活就摆在那儿,宁静而淡泊。有点像早期的拓荒公社,只是没那么些让人短命的苦役而已。有电,有洗衣机、吸尘器、自来水、现代化的浴室和现代医药,现代得很。但是没有收音机、彩电、电话和汽车。地方也不算大,人人都在小社团里生活工作,大多数生活用品都由自己动手制作。房子靠自己盖,当然有邻居帮忙。产品归自己所有,东西多极啦,但不得出售,也无法出售,根本就没有票券。他们跳舞、打牌、结婚,举行命名仪式、祝寿仪式和丰收聚会。还有游泳和各种体育活动。举办演讲表演,谈吐幽默,妙语连珠。走亲访友和相互宴请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每天的日程都安排得满满当当。没有任何压力,经济的或社会的都没有,不用为生活担惊受怕。所有的男人、女人和孩子都是快乐的天使。”他又笑了笑,“我在背诵解说词呢,当然,开个小小的玩笑。”——他朝小册子点了点头。
“当然。”我低声说,又低头去翻看小册子,拨拉了一页。“居民地家庭”一条说明这样写道,下面果然有十几张小屋内部陈设的图片,而且很可能就是我在第一张图片上看见的那些小屋。其中有起居室、厨房、书房和院落,许多家庭按早期美洲的风格进行了装饰,只是看上去那些家具,比如石椅、碗柜、桌子和卷角的地毯的确是自己动手做成的,做得还算美观。另外一些家庭的摆设则具有现代味道,有一家甚至还显示出了明显的东方情调。
所有的屋子显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一眼看上去就会感到,对于住在里面的人们来说,这些屋子是家,是真正的家。在一间起居室壁炉上方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缝制的题词:“没有比自己的窝更好的地方。”这句话看起来并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也不像是从哪本破书上抄来的。它显得异常自然,与环境极为吻合。
“你是谁?”我抬头直视那个男人。
他点燃烟斗,不慌不忙地将火苗吸进去,瞟了我一眼。“书上有,”他说,“在封底。我们——也就是说,凡纳人,最早的定居者——是跟你一样的人。凡纳是一颗有空气、阳光、土地和海洋的行星,像这颗行星一样,气温也相似。因此那儿的生活当然也就跟这儿的差不了多少。我们跟你一样,只是去得早了点而已。有些细微的结构差异,但无碍大局。我们读你们的詹姆斯·瑟伯尔、约翰·克雷顿、拉伯雷、艾伦·马普尔、海明威、格林、马克·吐温、艾兰·尼尔森;吃你们的巧克力——我们不生产;听你们的音乐;当然你们也会喜欢上我们的一些东西,尽管我们的思想、目标和历史发展的方向与你们的截然不同。”他微微一笑,喷出一口烟。“稀奇古怪,是不是?”
“是。”我清楚自己的回答有点荒唐,但忍不住一笑,脱口问道:“那凡纳在哪里呢?”
“按你们的计算方式,离这儿有好几光年。”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有点恼火。
“那就是说很难去那里,是吧?”我问。
有那么好几分钟,他看着我;后来朝身旁的窗户转过身。
“你过来,”他说。我绕过柜台站到他的身边。“那儿,靠左边的地方——”他一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用烟斗柄指点着说——“是两栋大楼,背靠背盖起来。一栋的人口在第5街,另一栋的人口在第6街,看见了吗?就在大街中央,可以瞧见屋顶。”
我点点头。他又说:“在其中一栋的第14层住着一个男人和他的太太。他们家的起居室的墙壁是另一栋大楼的后墙,在另一栋大楼的第14层,住着他们的朋友。那家人的起居室的墙壁正好是这家人的大楼的后墙,也就是说,这两对夫妻彼此相距不到两英尺,因为两幢大楼的墙壁是连在一起的。”
这个个头高大的男人笑了起来。“可是如果罗宾逊夫妇要去拜访布莱登夫妇的话,他们就要从起居室走到前门,穿过长长的走廊走进电梯,乘电梯落下14层楼,然后来到大街上,走过一个街区。大城市的街区可长啦,碰上下雨天恐怕还得叫辆出租车。他们走进另一栋大楼,又穿过大厅,坐电梯爬上第14层,再穿过走廊,摁响门铃,最后才来到朋友家的起居室——而这地方离他们自己家的房间不过咫尺之遥。”
高个男人回到柜台前,我绕过柜台又站回另一侧。“我想告诉你的是,”他接下去继续说,“罗宾逊夫妇出游的方式就像是空间旅行,跨越遥远的距离。”他耸耸肩,又说,“如果他们能在不损害自己或墙壁的情况下穿越这两英尺距离——嗯,那就是我们旅行的方式了。我们不用跨越空间,免了。”他又笑笑,“在这儿吸口气——呼出去时就到了凡纳。”
我轻声问:“那他们就是这样去成的吗?图片里的那些人?你让他们去那儿。”
他点头。
“为什么呢?”我再问。
他耸耸双肩。“假如你看见一家邻居着火了,能救的话,你救不救呢?尽自己的能力,至少?”
“是的。”
“那就对了——我们也一样。”
“你认为我们有这么糟糕?”
“那你自己怎么看呢?”
我想到了早晨在报纸上读到的那些标题,每天早晨都是如此,千篇一律。
“是不怎么样。”我说。
他颔首同意。“我们不可能让你们全去,甚至也不可能让很多人去,因此一直在挑选。”
“有多久了?”
“很久啦,”他笑笑,“我们有个人是林肯(亚伯拉罕·林肯(1809—1865),美国第十六任总统,被蓄奴派分子刺杀身亡。)内阁的阁员。不过直到你们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不久,才有了一点眉目。在那之前我们还一直只是旁观。1913年我们在墨西哥城开了第一家公司,现在在每个大城市都有分公司。”
“1913年,”我喃喃自语,记忆中仿佛忽然闪过什么。“墨西哥。对!是不是……”
“正是。”他笑了,接过了我的问题,“安布罗斯·比尔斯(安布罗斯·比尔斯(1842—1914),美国讽刺作家,著有《魔鬼辞典》等。1914年因愤世嫉俗远走战乱频仍的墨西哥,从此下落不明。据信被比乔亚的军队所害。)那年或是第二年加入了我们的行列。他活到1931年,一个老头儿,又写了四本书,我们都有。”他翻了一页小册子,指着第一幅大照片上的一间小屋说:“这就是他的家。”
“是不是克雷特法官?”
“克雷特?”
“另外一桩轰动一时的失踪案;他是一位纽约大法官,几年前忽然不见了。”
“这我不清楚。记得我们倒是有过一位法官,从纽约来的,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但我不记得他的名字。”
我隔着柜台朝他探过身子,凑近他的脸,点点头说:“我喜欢你的玩笑。非常喜欢。无法用言语表达。”随后又轻声补上一句:“什么时候不再是玩笑?”
他审视我的脸。“现在。如果你愿意的话。”
你得当机立断,列克星顿大街酒吧的那个中年汉子对我说过,因为不会再有第二个机会。我清楚;我试过。我伫立沉思。一群不愿再看第二眼的人,一位只见过一面的妞,这就是我生活的世界。我又想到离开那间小屋去上班,下班后又得摸黑赶回去。最后我想到了图片上浓绿的峡谷和清晨阳光下奶黄色的沙滩。
“我去,”我低声说,“如果你允许的话。”
他依旧审视我的脸。“想清楚,”他严肃地说,“想明白。我们可不希望有谁在那儿不快活,哪怕你还有一丁点疑虑,我们都宁可——”
“我想清楚了。”我说。
过了一会儿,这个灰发的男人打开柜台下面的一个抽屉,拿出一块黄色的长方形小卡片。其中一面印了字。中间是一杠浅绿色,看上去像是一张去白色平原或其他什么地方的火车票。上面写着:“你好,去凡纳有效。不得转让。单程。”
“呃……多少钱?”说着我把手伸向荷包,心想不知他要不要我付钱。
他看着我的手在臀部的裤袋里摸索。
“你兜里的全部,包括零钱。”他笑笑,“你不必带钱了,我们可以用你的钱支付活动费用、电费、房租等等。”
“我没有多少。”
“没关系,”他又从柜台下面拿出一只挺重的印戳机器,就是在车站剪票口常见的那种。“我们卖过3700美元一张,也卖过6美分一张。”他将票放进机器里,一压把手,然后把票还给我。背面新印上去一行紫色的字:“当日有效。”下面是日期。我把两张伍元的钞票、一张一元的和17枚硬币放在柜台上。“拿上票去艾克米货栈。”灰发男人说,隔着柜台向我讲解去那儿该怎么走。
艾克米货栈一点也不起眼,你可能见过它——就是百老汇西边一条小巷里的一家小店。橱窗上很随意地漆着“艾克米”三个字。里面堆着在破旧房间里常见的坛坛罐罐,有一只破损的木质柜台和几只破椅子。像艾克米货栈这样的小店在那一带比比皆是——小里小气的剧院售票处、贼头贼脑的巴士售票处,还有就业办事处等等。你可以从它旁边经过一千次而没注意到它;而假如你住在纽约,说不定你也会开上一家。
我来到的时候,柜台后一个穿着衬衫的男人嘴上叼着烟,正站得笔直在写什么东西;四五个人一声不吭坐在椅子里等待。我走进去时,那男人瞅了我一眼,注意到了我手里握着的那张票,等我将票出示给他看时,他朝最后一只空着的椅子点点头,于是我便坐了下来。
身边是一位姑娘,两手护住她的钱包。她的长相还算不错,甚至可以说挺好看;我想她可能当过速记员。小办公室对面坐着一个身穿工作服的年轻黑人,他太太膝上抱着一个小姑娘,坐在他身边。还有一个年约半百的男人,扭头看着屋外落在过往行人身上的雨点。他衣冠楚楚,头戴一顶灰色洪堡帽,很可能是一家大银行的副总裁之类,我暗忖,同时心想不知他那张票价值多少。
大约20分钟过去了,柜台后的那个人仍在写着什么。这时一辆破旧的小巴士驶到门外的马路边,我听见刹车的声音。巴士破破烂烂的,大概已被转了三四次手,旧漆上又新涂了红、白油漆,挡泥板上布满凹痕,车胎的胎面几乎已经光滑,不见一丝胎纹。车身上印着三个红字“艾克米”,司机穿一件皮夹克,戴一顶出租车司机头上常见的破布帽。这种车你常常可以在周围见到,满载衣衫褴褛、疲困无言的乘客,谁也不知道驶向什么鬼地方。
这辆车花了将近两小时才好不容易穿过交通拥挤区,朝前驶向曼哈顿的尖角。我们都一言不发,默默地坐着,沉浸在自己的思想里,透过雨点淅沥的车窗眺望外界。小姑娘睡着了。我透过车窗玻璃,看着淋得透湿的人们在巴士站旁挤成一团,看着人们气呼呼地砸着紧闭的车门,看着司机们的烦躁扭曲的脸。在14街我看见一辆汽车驰过一摊肮脏的积水,脏水溅了路旁一个男人一身;我看见那男人吐出脏话时嘴巴在动。前方红灯亮起,我们的车顿时动弹不得,这时人群纷纷从路边拥上马路,在我们的车和其他的车之间寻找出路。我看见成千上万张脸孔,其中没有一张是笑的。
我打了一会儿盹。接着在驶上长岛什么地方的一条灯光闪烁的高速公路时,我又沉入梦乡。醒来时车子正颠簸着离开高速公路,拐进一条泥泞的小路。我瞥见一座农舍,窗户漆黑。这时车子减速,颠了一下后停住了。随着一声刹车,马达声消失,我们停在了一座仓库模样的建筑旁边。
这是一座仓库——司机走过去将巨大的滑动木门推开,滑轮轧着生锈的铁槽发出咯咯响声。待我们拥进去后,司机松开木门,木门又隆隆作响地在我们身后关闭。仓库破旧潮湿,墙壁歪斜,一股牲口的味儿。脏兮兮的地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未油漆过的木凳。司机用手电筒照着木凳,不慌不忙地说:“请坐在这儿。把票拿出来。”接着他依次在我们的票卡上扎了洞。就着移动的手电光,我瞅见地上撒着无数票卡,像是黄色的碎纸。他又走到了木门旁边,打开一条刚好可以挤身出去的缝,然后在夜空的映衬下挤出门外。
“祝你们好运,”他说,“在原地等着。”他松开木门,木门滑动着关上了,切断了他的手电筒的光。又过了一阵,马达轰隆作响,车子不紧不慢地开向远方。
漆黑的仓库悄无声息,只听见我们自己的轻微呼吸。时间在流逝,我感觉到一种冲动,非常想与身边的不管哪个人说说话。但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感到自己很不自在,很傻,意识到自己只是坐在一个荒废破旧的仓库里。时间一分一秒地消失,我烦躁不安地动了动脚,开始感到有点儿冷。忽然我似乎若有所悟——脸孔顿时因为气愤和羞辱变得通红。我们被耍了!骗了我们的钱不算,还把我们扔在这儿。我简直就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愚蠢到这种地步。我站起来在黑暗中磕磕绊绊地走过凹凸不平的地面,想摸到电话或者叫警察。仓库的大门比我想象的要沉重得多,但我推开一道缝挤了出去,然后掉头大声呼叫其他人出来。
你也许有过这样的经历,在手电筒一刹那的照耀下,每一个局部的映像都印入了你的脑海,并且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依旧存在。在我掉头的一瞬间,仓库里忽然一片明亮。从墙壁和天花板的裂缝以及布满灰尘的窗户中,射进来灼目的光,我张嘴惊叫时空气直灌肺部。我一辈子都没吸进过这么清甜的空气。我透过仓库一只脏兮兮的窗户,瞥见——比一眨眼还要短暂——下面有一座密林覆盖的非常壮观的v形谷,密林中流淌着一条蓝色的小溪,小溪边上两排低矮的房屋之间,一片阳光般金黄的沙滩。就在这一瞬间,这幅图画永远印在了我的记忆里。
沉重的大门缓缓合上,我夹烂了指甲也没能阻止住它——于是我自一人站在冷雨翻飞的暗夜中。
我花了四五秒钟——就四五秒钟——又把那门扳开。可是四五秒已经太久太久。仓库里空空荡荡,一片昏黑。除了一张破旧的松木凳,什么也没有,在我手中的火柴照亮下,只见地面上有一堆五彩纸。在用双手胡乱扳弄那扇木门时,我就已明白里面不再会有人;我知道他们在哪儿——知道他们正在意外的狂喜中,在那个绿意盎然的深谷里,大笑着朝家里走去。
我在一家银行干活,干一份我讨厌的活。每天乘地铁,在地铁里看报,读报上的新闻。我住在一间租来的小屋里。在一件破衣服的兜里,压在一堆皱巴巴手绢下面有一张黄色的长方形票证。票证上面写着:“你好,一次有效,单程赴凡纳。”背面印着日期。可是日期早已过期,票证已经作废,上面钻了一排小孔。
我又去过艾克米旅行社。刚一进去,那个灰发的高个子男人就走来,把两张五元的钞票、一张一元的,还有17枚硬币放在我面前。
“上次你来时把这些忘在了柜台上,”他沉重地说,直视我的眼睛,然后又冷冷补上一句:“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这时又进来了一批顾客,他转过身去招呼他们。我极为无奈,只离开。
你就当那是一家普普通通的旅行社走进去——在任何城市的哪个角落你都能找到它!问几个普普通通的问题——你的旅行计划啦,假期啦,随便问什么。然后稍稍提到那本小册子,但不要直接问起。让对方有时间审查自己。如果他认为行,如果你符合条件,如果你信——那就当机立断!因此你再也不会有第二次机会。我清楚,因为我试过。试试。试试。
沈东子译
13.惊魂过山车
〔美国〕斯蒂芬·金
作者按:关于这个故事,我在前言(指作家为自己的短篇小说集《世事无常》所作前言。)中已经谈了很多。我说了个你基本可以在任何一个小镇里都能听到的故事。另外这个故事和我早年写的另外一个故事(短篇小说集《夜班》中的“房间里的女人”)相似。我想谈的是自己母亲临近死亡时我的感受。在大部分人一生中都要经历一次,我们必须面对我们所爱的人的死亡这样一个现实,并借此投射出我们自己也必须面对死亡的现实。这大概是恐怖小说单一而重要的主题:我们需要化解只能靠充满希望的想象来理解的玄秘。
我从来没有把这个故事告诉任何人,也从未想过要告诉别人,倒不是因为我怕别人不相信,而是感到惭愧。因为它是我的秘密,说出来就贬低了自己及故事本身,显得更渺小,更平淡,还不如野营辅导员在熄灯前给孩子们讲的鬼故事。我也害怕如果讲出来,亲耳听见,可能会连自己都开始不相信。但自从我母亲过世后,我一直无法安睡。一合上眼,往事历历重现,我惊颤着彻底清醒过来,打开床边的灯,心中的往事却遁散了许多。你可曾注意夜晚里黑影幢幢,甚至开了灯还是如此,而长长的黑影可能就是心中萦绕的往事,无论是哪种心事。
那时候我还是缅因大学三年级的学生,有一天,麦考蒂夫人打电话告诉我说我妈妈中风了。父亲死得早,当时我还小,无法记住他的模样,母亲只有我一个孩子,所以我和母亲——阿兰·帕克和珍尼·帕克——在这个世界上相依为命。住在街那头的麦考蒂夫人打电话到我的四人集体宿舍来。她是从我家的冰箱上的磁贴板上知道我宿舍的电话号码的,那是我妈妈贴在上面的。
“她的病发作了。”她用拖腔拉调的北方口音说,“刚好是在餐馆里。你就不要急匆匆地赶来了。医生说还好,她依然清醒,还能说话。”
“啊,可她要不要紧?”我问,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甚至显得轻松,但心却狂跳起来,宿舍忽然变得燥热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宿舍,因为是周三,我的舍友一整天都有课。
“哦,她对我说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告诉你,但别吓着你。想得相当周到,你说是吗?”
“是的。”我当然吓着了。当有人打电话给你说你母亲从工作的地方被急救车送到医院时,你的感受会怎样。
“她告诉你,就待在那里安心读书,到周末再说。还说,如果课不紧,也可以来。”
当然马上就去,不然就没有机会见面了。我母亲躺在南方160公里外医院的病床上,可能快死了,我怎能还待在这破烂不堪的、充满啤酒味的宿舍里。
“你妈她还年轻。”麦考蒂夫人说,“只是这几年,干的活太重,得了高血压,加上又吸烟,看来她不得不戒烟了。”
可我认为她不会戒烟,无论病有没有发作,她嗜烟这点我很清楚。我谢了麦考蒂夫人。
“我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你。”她说,“阿兰,那么你什么时候来,周日吗?”她的语气中透着一丝狡黠,似乎知道我会去。
我望着窗外,美丽的金秋十月的午后,这片新英格兰湛蓝天空下的树林,金黄的树叶飘落在弥尔大街上。我瞥了下表,3点20分。电话铃响起时,我正准备离开宿舍去上4点开始的哲学讨论课。
“你开玩笑吧?”我反问,“我今晚就到那儿。”
她笑起来,笑声干涸而略带嘶哑。麦考蒂夫人总是对戒烟、她自己和她的威斯顿牌香烟津津乐道。“真是好孩子,你直接到医院,是吗?然后再开车回家?”
“是,我想是这样。”我回答。我想就没有必要告诉麦考蒂夫人我的车的传动装置坏了,哪儿都开不了,只能开出停车场的车道。我将搭便车去路易斯顿镇的医院。如果不太晚,从医院出来后我就回哈罗镇的家中。如果太晚了,我只好在医院的长椅上打个盹了,或坐在街边的长凳上,头倚着可乐贩售机打盹。反正这不是第一次搭便车回家了。
“你家门的钥匙肯定在红色的手推车下面。”她说,“你知道我指哪儿,对吗?”
“知道。”我母亲放了一辆红色的手推车在屋后的小棚屋门边,是用来种花的,到了夏天小棚屋里开满鲜花。听着麦考蒂夫人的电话,我可以想象在哈罗镇的家,我从小在那里长大的小屋,夕阳西下后无人开灯,今晚将陷入黑暗之中。麦考蒂夫人说我妈还年轻,但对于才21岁的我来说,48岁似乎已经很老了。
“小心点,阿兰,别开快车。”
我的车速,当然是由我搭乘的车的司机决定,我希望不论司机是谁,最好像逃离地狱般开得快快的。我所关心的只是要尽快到达缅因中部医疗中心。但没有理由让麦考蒂夫人替我担心。于是我说:“不会的,多谢了。”
“很好。”她说,“你妈就会好起来的,看到你她一定说不出有多高兴呢。”
我挂上电话,草草地写了张便条,说明了发生的事及我的去向。我请一个比较负责的舍友,赫科特·帕斯摩尔,帮我打电话给辅导员请他告诉我的任课教师我缺课的原因,这样我才不会挨批,因为有两三个老师最恨逃课。然后我塞了几件要换的衣服到背包里,再加上一本卷了边的《哲学入门》,一头直奔出去。我将拉下下周的课,还好所上的课程我学得不错。
当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让我的世界观发生了巨变,似乎哲学课本上的观点对它都不适用。我渐渐看清了人世的真谛,一个人洞察世事而没有哪本书能解释清楚,我想有时只有忘却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如果能忘却的话。
从在奥罗诺的缅因大学到安得罗瑟金郡的路易斯顿镇有190多公里,最快的路是走i-95收费高速公路,但如果搭便车,这路就不好走了。州警察总爱在这条路上驱赶搭车的人,甚至只站在公路的坡面上他们也会赶。如果被同一个警察抓到两次,他还会开单罚你。所以,我只好从68号高速公路走,这条路从本格开始向西南蜿蜒,还是蛮好走的。只要你看起来不像个地地道道的神经病,就很容易搭上车,大多时候也没有警察管。我搭上的第一辆车是由一个郁闷的保险经纪人开的,他把我载到了纽波特。我在68号公路和2号公路的交接处等了20分钟左右,又搭上了一位老绅士开的车,他要去波多依汉。他一边开车一边抓裤裆,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那里窜来窜去。
“我妻子总是提醒我,如果我还喜欢载搭便车的人,可能就会被人在背后插上一刀,横尸水沟。”他说,“可当我看到一个年轻人站在路边拦车时,就不由得想起自己年轻的岁月,我也曾伸出手竖起拇指拦车(伸出手竖起拇指,在美国如要搭便车,只需在路边伸出手竖起拇指,开车的人就知道了。),也搭上了车。现在,她都死了四年了,我还活着,还是开着这辆老道奇车,我很想念她。”他急切地抓向裆部。
“孩子,你去哪儿?”他问道。我告诉他去路易斯顿镇以及原因。
“真可怕,”他说,“你母亲,我很难过。”他的同情强烈而真挚,使我感动得眼角都潮湿了,我眨着眼睛把眼泪收回去。此时我不想在这老头的旧车里哭出来,因为车身颤动颠簸,还有一股刺鼻的尿臊味。
“打电话告诉我的麦考蒂夫人说我妈的病不太严重,她还年轻,只有48岁。”
“还年轻!可她病了!”他真的感到难过,又抓住了他那绿色裤子松垮的裆部,用爪子般的手猛拽那尺寸过大的裤裆。“突发的病总是很严重的,孩子,如果不是答应我哥哥拉尔夫送他到在盖茨的护理医院的话,我会送你去缅因中部医疗中心,一直送到门口。他妻子在那儿,她得了那种健忘病,我忘记了名字,想不起来它到底叫什么来着。安得森氏病或安文累氏病或其他像这样的名字。”
“安兹海蒙氏病(安兹海蒙氏病,早老性痴呆症。)。”我说。
“啊,可能我自己都得了这种病,我真他妈的一定要送你去。”
“你不必这么做,”我连忙说,“在盖茨镇很容易搭上便车的。”
“你母亲还年轻,”他说,“可她中风了,只有48岁。”他抓向松垮的裤裆。
“该死的疝带。”他叫骂着,然后又笑起来,笑声绝望而令人感到好笑。
“该死的疝气。孩子,我告诉你,如果你只是等待,所做的努力就会烟消云散。你做的事最终都有报应。但像现在这样,你放下一切事去看她,就是个好孩子。”
“她是个好母亲。”我说着,感到眼泪再次涌上来。我想家的念头从来不强烈,除了在我离家上大学的头个星期有点想之外。而此时我却很想家,在这个世上只有我和她,没有其他较亲的亲戚了。我无法想象没有妈妈的生活,麦考蒂夫人说不太严重。中风了,但真的不太严重?最好那老太婆说的是真的,我希望她说的是真的。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的车速并不是我所希望的那么快。那老头的车速稳定在每小时70公里。有时他会超过白色隔离线开到另外的车道上,以这样的速度要开很久才能到。实际上这段路确实很长。68号高速公路在我们前面铺展开来,路锋一转穿入数英里长的森林,穿过坐落在森林中的几座小镇,纽沙朗、奥非里亚、西奥非里亚、甘尼斯坦(这里曾叫阿富汗斯坦,让人感到真实而陌生)、米克尼可伐尔、卡斯维特、卡斯特洛克,一个个简陋的小镇飞快地消失在我们后面,每个小镇都有路标和自助加油站。随着白昼的耗尽,明朗的蓝天变得暗淡了。老头先是打开停车灯,然后又打开前灯。灯光很刺眼,但他似乎没有注意到,甚至对迎面开来的车发出的耀眼的强光也不在意。
“我嫂子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他说,“她甚至无法区别是、否、也许。这就是安得森氏病的作用。她眼中的神情好像在说:‘让我出去。’如果能想起这几个字的话,她会说的。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明白。”我回答。我深吸一口气,想知道我闻到的尿臊味是来自老头身上,还是他常把狗带到车上,更想知道如果我摇下车窗,他会不会生气,我最终还是摇下了车窗。他似乎没有注意到,就如他不在意迎面开来的车辆耀眼的强光。
大概7点左右,我们的车开到位于盖茨西部的一个小山头上。正在开车的老头突然叫了起来:“看哪,孩子,那月亮,她不正像个美丽绝伦的女神吗?”
她确实是美丽绝伦,一个硕大金黄的圆球悬在地平线上。我却仍感到不安。这月亮蕴含着一股邪气。望着那冉冉升起的圆月,可怕的念头忽然进出来:要是我到了医院,而我妈却认不出我怎么办?要是她的记忆完全丧失,一点不剩,她也分不清“是、否、也许”怎么办?要是医生告诉我她今后的生活要人照顾该怎么办?当然,那人就是我,再也没有别人,无论是朋友还是邻居。那只好和我的大学生活再见了。
“孩子,对她许个愿吧。”老头叫道,他兴奋的声音变得尖锐刺耳,像玻璃碎片塞入我的耳朵。他猛拽了一下裆部,那儿发出了断裂声。无论他绑没绑疝带,我从未见到像那么狠地拽裆部而不把蛋蛋扯下的。“对满月许的愿将会实现的,这是我父亲说的。”他补充道。
于是我许了个愿:当我走进病房时我母亲能认出我,立刻精神起来,喊出我的名字。许了愿但又马上希望能收回,我认为对着疯狂橙黄的月亮许愿一点也不好。“唉,孩子,你知道吗?”老头说,“我希望我妻子此刻在我身边,我要请求她原谅,原谅我的责骂,原谅我曾对她说过的刻薄的话。”
20分钟后,白昼的最后一丝光仍在天上,月亮依然圆鼓鼓地低悬在空中,我们到了盖茨伐尔斯。在68号公路和欢愉街的交接处有一盏黄色的交通灯,快到灯下时,那老头突然把车拐向路边。道奇车的右前轮撞上了路缘石,跳了起来,又退回去,我的牙齿一颤。老头带着一种疯狂、轻视的目光看着我,尽管这种表现我不是第一次看见。我发现他做所有的事都是疯狂的,看所有的事都是神经兮兮的,说所有的话都是大呼小叫的。
“我要载你去那儿,是的,我会!别管拉尔夫,让他见鬼吧,你就答应我吧。”
我很想见母亲,但想到在剩下的30多公里路上要忍受车厢里的那尿臊味和迎面开来的车冲着我们直闪车灯,就感到十分难受,所以我不会让那老家伙在路易斯顿镇里四车道的里斯本大街逡巡胡逛的景象出现。我不能接受在剩下的30多公里的路程中,还必须忍受他不断抓扯裆部的动作和充满神经质的紧张的声音。
“嘿!别!”我说,“可以了,你还是去送你哥哥吧。”我打开车门,担心的事发生了!他伸出扭曲干枯的手,正是那只不断抓裆部的手,一把抓住我的胳臂。
“你答应了吧。”他对我说,嘶哑的声音带着信任。他的手指深深地陷入我腋下的肉中。“我直接送你到医院门口,咳,虽然我过去从没见过你,你也没见过我,这没关系。别再犹豫了,我送你去那儿!”
“不用了。”我回答,急忙挣扎着逃出车厢。如果他没有抓到我的手臂,我的衬衣就会被扯住。原以为我挣扎时他会抓得更紧,甚至可能会抓住我的脖子,但他没有。他的决心似乎被我坚定的神情所淹没,他的手指松开了。当我一只脚跨出车门时,他的手彻底松开了,从我手臂上滑落。在一阵莫名其妙的惊慌过后,人们就会感到困惑,到底自己害怕的是什么?我在车上时到底那么害怕什么?他只是那辆旧道奇车充满尿臊味的生态体系中一个年老的有机生命体,只是个受疝气折磨的老头而已,因自己热情的帮助被拒绝而显得失望罢了。我到底怕什么?
“谢谢你载了我,而且还提出继续送我。”我感谢他。“但我可以穿过这条路,”我指着欢愉街,“而且马上能搭到车。”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点点头。“好吧,那是最好的路线。”然后他劝我,“到镇外去,在镇里没有人会让你搭车的,没有人愿意停下,向你按喇叭,叫你上车。”
他说得对,想在镇里搭车是徒劳的,即使像盖茨伐尔斯那样的小镇。我猜想他过去一定经常搭便车。
“可是,你真的要走吗?孩子,要知道有总比没有好。”
我又犹豫了,他说得也对,有总比没有好。欢愉街到历奇路大约有近两公里。历奇路到路易斯顿郊外的196号公路有24公里,要穿过一片森林。天差不多黑了,而且晚上很难搭到车。站在路边被车前灯照着,即使衣冠整齐,看起来也像怀德汉少年感化院的逃犯。但我实在不想再坐那老头的车了。直到安稳地从他车上下来那刻,我还是认为他身上有股阴邪之气,也许是他那说话的声音充满了哀叹。而且我总认为自己能很幸运地搭到车。
“真的,”我说,“真的很谢谢你。”
“孩子,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妻子……”他打住了,我看见他的眼角泪光滢滢。再次谢过他,在他还要说其他话之前我把车门砰地关上了。
我匆匆穿过大街,在闪烁的灯光下,我的身影忽隐忽现。走到远处,我回头看,那道奇车仍停在那儿,停在法兰克果品食杂公司广告牌的旁边。借着那闪烁的灯光,我看到那道奇车离街灯有六米左右,他沮丧地坐在驾驶座上。我突然想他一定死了,因我拒绝再坐他的车而使他受到致命的伤害。
此时,有辆车从拐角处开过去,司机把强灯照在道奇车上。那老头把自己的车灯调低,我这才相信他还活着。过了一会儿,他把车倒回去,缓缓地拐了个弯。我一直望着,直到他消失在黑暗中,然后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它正渐渐退去橙黄的光芒,但仍透着一股邪气。我以前没听说对月亮许愿,只听说对星星许愿,而非月亮。我再次希望能收回这个许愿。夜幕已拉下,我站在十字路口,不由得想起《猴爪》(《猴爪》,这是英国作家雅格布斯的短篇小说,讲一个老头得到一个从印度收集来的神奇的干猴爪,可以让人许三个愿。他许了第一个愿望——得到200英镑。几天后他的儿子因工伤死亡,他得到200英镑的赔偿。他的妻子思儿心切,让他用猴爪许第二个愿——让他儿子复活。当门外响起敲门声时,他却许了第三个愿望——让他儿子消失。)的故事。
我穿过欢愉街,伸出手竖起拇指向路上的车飞舞着,而他们却视而不见。一开始路的两边有些商店和房屋,走着走着,人行道没了,树林出现了,悄悄地占据了路两边。每次路上出现车灯,身影就映在前面,我就转身竖起大拇指,脸上堆出诚实可信的笑容,而迎面开来的车每次都呼啸而过。有一次,一个家伙朝我喊:“先找个活干再去买车吧,鸟人。”而后哈哈大笑而去。
我一向不害怕黑暗,此时也不会。可我担心的是:我可能犯了个错误,没有乘那老头的车直接到医院。我好像应该在出发前准备一个牌子,写上“母病,需搭车”。但我怀疑是否有用,因为任何一个精神病人都会写这样的牌子。
我沿着路孑然独行,胶鞋蹭着沙石路肩的尘土,倾听着黑夜里的天籁:远处的犬吠,稍近点猫头鹰的叫声,簌簌的风声是起风的迹象。夜空晴朗,月光如泻,而我此时却看不到月亮,路边的树林高大苍郁,一时遮住了整个月亮。
离盖茨伐尔斯越来越远了,经过我身边的车也越来越少。随着时间一分分地过去,我越来越觉得当初不继续乘那老头的车是愚蠢的。我开始想象母亲躺在病床上,嘴上罩着氧气罩,已无法把握自己的生命,但仍会保持着对我越来越严厉的呵斥,并不知道我不想再乘那老头的车是因为我不喜欢他那恐怖的声音和尿臊味。
我登上了一个陡坡,像开始的那段路一样我又走到了月光泻照的路上。公路的左边没了树林,是一小片墓地,墓碑在月下发着光亮。有个又黑又小的东西蜷伏在一个墓碑边看着我。
我好奇地上前一步,那黑黑的东西动了一下,变成一只旱獭。它用那红色的眼睛责备地瞪了我一眼,消失在高高的草丛中。我突然感到自己太累了,确实是累垮了。自从麦考蒂夫人五个钟头前打电话给我后,就靠着一股冲动一直马不停蹄到现在。但现在糟糕的是冲动没了,还好我还保留着那种急切而又于事无补的心情,至少目前如此。我已经做出选择,走历奇路,而非68号公路,没有理由再自责了。玩就玩了,做就做了,我母亲常常这么说,她总是有很多这样的话,短短的,像禅语一般,还蛮有道理的。无论在平时有没有道理,这句话现在就让我感到在理。如果我一到医院,她就死了,那我今晚的努力就到此结束了。也许她不会死,听医生说不太严重,麦考蒂夫人说她还年轻。是的,只是工作太累了点,此外烟抽得厉害,但还年轻。
我远离了城镇,置身于郊外的树林中。此时,我忽然感到浑身无力,双脚像被粘住似的无法移动。
墓地靠公路的这一边有道矮石墙,有两道车辙穿过石墙成了个缺口。我坐到石墙上,双脚放在车辙里像生了根一样。从这里向左右都能看到长长的历奇路,当我看见有车向西驶来,开往路易斯顿方向,我就走到路边,伸手竖起大拇指。其他时候,我就坐在那里,把背包放在膝盖上,让双脚重新恢复力气。
地面的薄雾从草丛中升起,反射着幽幽的光。墓地四周围的树林在轻起的微风中簌簌作响。在墓地远处,流水哗哗,偶尔传来几声“呱、呱”的蛙鸣,真是个如同爱情诗集中的插图般美丽而宁静的世界。
我朝路两边左右观望,远处没有灯光闪现就说明没有车过往。我把背包放在墙间的车辙里,起身走进墓地。一阵风吹来,一缕头发散落在额前,薄雾慵懒地缠绕在我的脚边。墓地后边的墓碑显得古旧,有好几个还倒在地上,而前边的就新得多了。我双手撑在膝盖上,弯下腰去看一个新墓碑,它的周围堆着还未凋谢的花。就着月光,碑上的名字清晰可见:
乔治·斯托伯
名字下面的日期标明了乔治·斯托伯先生短暂的一生:生于1977年1月19日,死于1998年10月12日。难怪墓碑周围还堆着未凋谢的花。10月12日就是两天前,1998年是两年前。看来乔治的亲友已经祭奠过他了。在名字和日期下还有其他文字,是句碑文。我弯下腰去看,一看吓一跳,这句碑文于我太熟悉了:
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在月夜下造访这个墓地,这碑文令我感到恐怖。
一种非常不祥的感觉从我心底冒出来:我母亲死了,也许就在此时。这是个预兆。
我转身慢慢地走回路边,听着风在林子里的呜咽声,小溪流水声和幽鸣的蛙声。突然我听到另外一个恐怖声音,一种破土而出,连根拔起的声音,如同一只垂死挣扎的手伸了过来,抓住我的一只胶靴。
我的脚绊在一起摔了下去,肘撞到一个墓碑上,使身子一偏,差点后脑着地,一声闷响,我摔到了草地上。此时我看到了月亮,它把树林照得发亮,现在变成了白色而非原来的橙黄色,亮得像块抛过光的骨头。
这一跤并没有使我惊慌失措,反而更清醒了。我不知道看见了什么,但不可能是我所想的那句话。这种事只会在约翰·卡本特和文斯·克雷文的电影(约翰·卡本特和文斯·克雷文,两者都是美国导演,主要作品都是有关恐怖题材的。)中才会发生,不会在现实生活中出现。
如果我就此走出这里,就会相信这件事情,而且今生今世都相信。好吧,再看看,这个想法在我心头掠过。
“他妈的。”我骂了一句,站起来。牛仔裤的臀部全湿了,我扯了扯不让它贴着我的皮肤。想再走到那个标着乔治·斯托伯最后安息地的墓碑并不容易,但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难。风仍在林子中吟叹,预示着要变天了。树影在我周围乱舞,树枝相互摩擦着,在林子中咯吱作响。我弯下腰再看那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