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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来自坟墓的一个解释.8

作者:多人/主编:金涛 当前章节:15443 字 更新时间:2026-6-3 19:45

“是啊,排队等着坐那能爬很高的东西,你记得那东西吗?”

“过山车,”我说,“我记得,妈。”

“你害怕了,我冲着你大骂。”

“不,妈,你没……”

她的手,握紧了我的手,嘴唇紧抿,这是她一向用来表示不耐烦的神情。

“有,”她说,“骂你,还狠狠揍你,打你的后脖子,是吗?”

“可能是吧,”我不想与她争辩,“这是你最常打我的地方。”

“我不该打你,”她说,“天气很热,我很累,但你仍……我不应该,我只想说对不起。”

我的眼角又湿了,“没关系,妈,那都是很久前的事了。”

“你从未坐过。”她轻语。

“我还是坐了,”我说,“最后我坐了。”

她对我笑了起来。那天我们终于排到队伍的前头而我却胆怯了,她大声呵斥我,又狠狠地扇我的后脖子。此时她弱不禁风,和当时那个怒气冲冲、湿汗淋淋、孔武有力的妇人相差甚远。我想她当时一定看到某个等着坐过山车的人脸上侮辱嘲笑的神情,我记得她对那人说你看什么,很好看吗?在烈日下当她牵着我离开那里时,我哭哭啼啼,边走边揉着自己的后脖子,其实不很痛,她并没有那么重打我。而我记得最庆幸的是离开了那高耸着、飞旋着、尖叫着的过山车。

“帕克先生,你确实该走了。”那护士催促我。

我抬起母亲的手,吻了吻她的指关节。“明天来看你,我爱你,妈妈。”

“我也爱你,阿兰,对不起,过去我常常打你。我再也不会打你了。”

但已经又打又骂过了,一切都过去了。我不知道如何告诉她我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我能体谅她。这是我们家的秘密,彼此只可意会。

“妈,我明天来看你,好吗?”

她没应,眼皮又耷下去,这次不再张开了,胸脯缓慢均匀地起伏着。我从床边后退,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在走廊上,我问那护士:“她会好起来吗?真的会吗?”

“没人能肯定,帕克先生。她是努奈里大夫的病人,他是个好大夫。明天下午会在这,你可以问他。”

“那你的看法呢?”

“我想她会好的。”那护士顺着走廊领我到电梯间。“她的心电信号仍很强,所有迹象表明只是轻微中风。”她皱了下眉头,“只是她要改掉一些习惯,当然是指在饮食、生活方面……”

“你是指抽烟?”

“啊,是的,只能戒了。”她说得轻松,似乎要我妈戒烟就像把一个花瓶从房间移到大厅那么容易。我按了一下电梯的按钮,刚才那个电梯的门立刻开了。探访时间结束后,医院里冷清了许多。

“谢谢。”我说。

“没关系。对不起,刚才吓着你了,我那么说话真的是很傻。”

“没关系,算了。”我说,尽管我认为确实如此。

我进了电梯,按了电钮。那护士抬起手对我微微挥了挥。我也挥了挥手。电梯门在我们之间合拢了。电梯开始下降,我看着指背上的掐痕,心想我真是没用的东西,没用之极,即使那只是个梦,我也真他妈的没用。带走她,我对斯托伯说。她是我母亲,可我还是说了,带走她,别带走我。她含辛茹苦地把我养大,在烈日下,在小小的新汉普斯尔娱乐园飞扬的尘土中陪我排队等坐过山车,而在最关键的时刻我却毫不犹豫地说带她走,别带我走。胆小鬼、懦夫、真他妈的胆小鬼。

电梯门开了,我走出来,走到垃圾篓边掀开盖子,那徽章仍在里面,丢在人家残留着咖啡的纸杯中。“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的字依然可见。我弯下腰飞快地拾起落在咖啡残液中的徽章,在牛仔裤上擦干净,放到口袋里。看来把它扔掉是错误的。它现在属于我,不管是幸运物还是不祥之物,反正是我的了。我走出医院,经过伊婉时向她轻轻挥手致谢。屋外皓月当空,一切都沉浸在冷漠凄迷的月光中,我一生从没有像此时这样心力交瘁。我希望能再选一次,我愿作出不同的选择。说起来好笑,如果正如我所预料的她死了,我也许会接受。至少事情不会有这样的结局。

在城里没人会载搭便车的人,那绑疝气带的老头这么说。有几分真实呢?我走在贯穿路易斯顿的大街——有36个街区的里斯本大街和9个街区的肯内尔大街上,经过所有的自助酒吧,里面的自动点唱机放着弗里吉尔、ad/dc乐队和雷德·杰皮林的法语老歌,从头到尾我始终没伸出手竖起拇指。没有人开车经过,情况似乎不妙。我到德姆斯大桥时已经11点多了。可一到哈罗镇的地界,我遇到了第一辆车,手一伸它就停了。40分钟后我已在屋后棚屋门边的红色手推车下面摸索家门的钥匙。再过十分钟我就躺到床上了。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独自在这个房子里睡。

第二天12点15分时电话铃声吵醒了我。我想可能是医院打来的,医院的人会告诉我说我母亲病情急剧逆转,几分钟前刚过世,深表难过。但一接电话才知道只是麦考蒂夫人想知道我是否在家里,以及我昨晚看望我母亲的事(她问了我三遍,第三遍快结束时我开始感觉像谋杀案中的罪犯被审问一般)。她还问我下午是否坐她的车去医院看望我母亲。我告诉她这太好了。我挂上电话走出卧室,卧室门边有面落地镜。镜子里是一个胡子拉碴的高高的年轻人,腆着小肚子,只穿着一条宽大的内裤。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你不能再神经兮兮的了,老兄,今后不要再每次电话响就以为是有人报丧。”

就算我会不由自主地这样想也没有关系,时光会使记忆模糊,时光总会使一切……但奇怪的是昨晚的事仍然历历在目。我仍记得斯托伯反戴的帽子下面的俊脸,耳朵上夹着的卷烟,吸烟时,烟从他脖子上的断缝里渗出来,他讲的卡迪拉克贱卖的故事仍萦绕在我耳边。时光将会使记忆模糊,但并不是一时半刻。而且我还有那个徽章,它仍在我堆在浴室门边的衣服上。这徽章是我昨晚的纪念品,并非每个经历鬼故事的勇者都能从中得到证明其真假的纪念品吧?

房间的角落有一套旧立体声音响。我翻着旧磁带想找些带子在我刮胡子的时候听。我找到了一个标有民歌集萃的磁带,把它放入机子中。这个磁带是我在读高中时录的,几乎记不起里面有什么歌了。一听才知道是鲍伯·戴兰哀唱纪念海蒂·卡罗寂寞离世、汤姆·帕克顿吟唱思念散落各方的老友,接下来是大卫·范·罗克开始唱他的可卡因布鲁斯。当他唱到第三节中段时,我还在刮胡子,“我大口猛灌威士忌和杜松子酒,喝得肚子胀胀的。”大卫粗声粗气地唱着他的歌,“医生说它将毒死我,但没说什么时候。”啊,这就是答案。一种犯罪感让我臆想我母亲将马上死去,而斯托伯也从未纠正我的这个臆想。当时我从未问过此事,他怎么纠正我?但很清楚,这个臆想显然是错的,我母亲并不是马上就会死去。

“医生说它将毒死我,但没说什么时候。”大卫还在重复着。

老天,我为什么要责备自己。我的选择违反了自然规律了吗?儿女不是通常都比父母活得长吗?那狗娘养的想吓我,陷我于不义,但我不是就不买他的账吗?我们最后不都坐了过山车吗?

你不就想不受良心的谴责吗?找个方式为自己开脱吧。也许你的想法是对的……但当他要你选择时,你选了她,老兄,你选了她,这就无法开脱了。

我睁开眼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我已选过了。”我说,我不很相信我会作出这样的选择,但最终我想我会相信的。

麦考蒂夫人和我去看我的母亲,她已好了些。我问她是否记得昨晚梦见在雷科尼亚的惊悚园。她摇摇头,说:“我几乎记不起你来过,昨晚我非常困,怎么啦?”

“没事。”我说,亲了亲她的额边,“没什么。”

五天后我母亲出院了。出院后一小段时间,她走路一瘸一拐的,但很快就恢复正常了。一个月后她又回去干活了,先是只上半天班,但后来就上全天班,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我也回校读书,还在奥罗诺市闹市区的一家比萨饼店找了一份临时工。赚的钱虽然不多,但够付我的修车费,这让已我感到很满足。从那以后我就不爱搭便车了。

我母亲想戒烟,坚持了一小段日子。4月份的一天早上,学校放假,我回到家里发现厨房里又像过去那样烟雾缭绕。她羞愧而又不服气地看着我。“没办法,”她说,“我知道你要我戒烟,我也应该戒,可不抽烟我的生活就像缺了什么似的,没有东西可以填补。我只能后悔,当初不该抽烟。”两周后,我大学毕业了,我妈病又发作了,还好不严重。医生对她发出严重警告后,她又想戒烟了,戒了一段后体重就增加了50磅,却又开始抽烟了。正如《圣经》上所说的“本性难移”,对此我深信不疑。幸运的是我第一次找工作就在波特兰找到了一个相当好的工作,我打算让我妈不要再出去干活,但刚开始很难说服她。

我也许最终会不耐烦地放弃对她的劝说,但我现在有坚定的信念去瓦解她的固执。

“你应该赚钱过自己的生活,不要管我。”她说,“阿兰,总有一天你要结婚,别把钱花在我身上,要花在你自己的生活上。”

“你就是我的生活。”我亲着她说,“不管你接不接受,我就是这样认为的。”

最后她接受了我的劝说,不去干活了。

从那以后,大概有七年,我们过着平静祥和的生活。我没有和她一起住,但几乎每天去看她,我们常常打牌,用我给她买的录像机看录影带,过着欢乐的日子。正如她常说的:我们有一屋子的欢笑。我不知道这几年是不是欠了斯托伯的,但确实享受了天伦之乐。我遭遇斯托伯的那晚在我的记忆中如梦魇般滋长,永不褪色,就如我一直预料的那样;那晚的每件事,从那老头叫我对着秋月许愿到斯托伯的手在我衬衣上乱摸给我别上那徽章,一幕幕仍清晰地留在我的记忆中。有一天,我找不到那枚徽章了,我想起搬到伐尔茅斯的小公寓时,我把它放在床边桌子的第一个抽屉里,和两套袖扣、一枚上面印着“比尔·克林顿,安全萨克斯总统(安全萨克斯总统,原文为:safe saxpresident,sax是乐器萨克斯管。“sax”和“sex(性交)”的发音很相似,意指克林顿的性丑闻。)”的政治徽章放在一起,可现在它不见了。过了一两天,电话铃响起,我一接就明白电话那头的麦考蒂夫人为什么哭泣。她所带来的噩耗正是我一直隐隐预料的: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葬礼结束后,守灵者和排着长队的送葬者散去了。我回到哈罗镇的小屋,在那里我母亲度过了她最后的几年,在那里抽烟,吃甜粉炸圈饼。我们母子相依为命,如今只剩我了。

我清点她的个人财物,把人死后要处理的文件放在一边,稍后再处理,先把要保留的物品放在一边,不要的、给慈善机构的物品放在房间的那一边,然后装箱。快整理完时,我跪下来看看她床铺底下还有什么东西,却发现它在那里。我一直在找而却不承认自己在找——那枚尘封的徽章,印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我把它紧握在掌心中,徽章的别针扎进我的肉里而我却把它握得更紧了,在疼痛中体验辛酸的快感。再摊开手,我泪眼蒙眬,徽章上的字变重了,互相叠在一起,发着微光,看起来像没戴眼镜看立体电影似的。

“满意了?”我质问这静谧的房间。“够了吗?”当然是无人应对。“你到底想干吗,到底为什么?”

仍是无人应对。为什么这样?你在排队等待生活,就这样。你在月光下排队,在充满邪气的月光里许愿,你排着队,听他们在过山车里尖叫,他们花钱受惊,花钱坐过山车总是钱有所值。也许轮到你时你却害怕得跑了。两者效果是一样的。虽然生活应更丰富多彩,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现实生活中,你只能:玩就玩了,做就做了。

带上你的徽章,离开这里。

刘宏

周涛译

下卷

第一篇 奇案神探

1.窃信案

〔美国〕爱伦·坡

没有比过分机灵更可恨的了。(原文是拉丁文。)

——塞内加(塞内加(前4—公元65),罗马哲学家,著作家,政治家。)

一八××年,秋天,巴黎,一个刮风的傍晚,天刚抹黑,我陪着朋友西·奥古斯特·杜宾一起在市郊圣日耳曼区多瑙街三十三号四楼他那间小小的后书房里,或者说书斋里,我自得其乐地一边沉思一边用海泡石烟斗抽着烟。至少有一个钟头,我们都保持着沉默;这时有谁闯进来看的话,恐怕只见两人全专心一意地沉浸在熏得满屋乌烟瘴气的袅袅烟圈里。不过我当时正在琢磨着薄暮时分我们谈论的某些话题;我说的就是毛格街血案和玛丽·罗热惨遭杀害的疑案。因此,忽见房门打开,闯进一位老相识,巴黎警察厅长,葛××先生,我就当做桩巧事了。

我们热情地接待了他;虽然这人简直卑鄙但也相当有趣,再说又有好几年没看见他了。我们原坐在黑暗里,这时杜宾站起身,想去点灯,可是一听葛××说,特地来跟我们商量,或者不如说向他讨教一些伤透脑筋的公事,就没点灯,又坐下了。

“如果是需要好好思考的问题,那还是在黑暗里琢磨的好,”杜宾缩住手,没去点灯,讲道。

“那又是你的一个怪想法,”警察厅长说,凡是碰到他理解不了的事,都称作“怪”,他就这样生活在层出不穷的“怪事”中。

“对极了,”杜宾说,顺手递给客人一只烟斗,还推了张舒服的椅子给他。

“这回又有什么困难了?”我问道。“但愿别是什么暗杀案子?”

“哦,不是;不是那种案子。其实,这桩事倒非常简单,我深信我们自己也对付得了;不过我看,杜宾总愿意听听这桩事的详细经过,因为这事真怪极了。”

“又简单又怪,”杜宾说道。

“嘿,可不;但也并不尽然。说真的,我们全给弄得莫名其妙,因为这事看看非常简单,可就是破不了案。”

“也许正是因为这事简单,才把你们弄迷糊了吧,”我朋友说。

“真是废话!”警察厅长尽情大笑,答道。

“也许这疑案未免有点太清楚了,”杜宾说。

“哎呀,天哪!谁听说过这种话?”

“未免有点太明显了。”

“哈!哈!哈!——哈!哈!哈!——嗬!嗬!嗬!”这位客人乐不可支,尽情大笑,“哎呀,杜宾,你早晚要把我笑死。”

“到底有什么事要解决的?”我问道。

“这个,回头就告诉你们,”警察厅长答道,一边不慌不忙、若有所思地深深喷了口烟,在椅子里坐好。“我只用几句话告诉你们;不过,没讲以前,让我提请你们注意,这件事需要绝对保密,要是给人知道我把这事泄漏给谁听了,我这个饭碗八成就要砸了。”

“说下去。”我道。

“要么别说。”杜宾道。

“那我就说了;我从最高方面听到个机密消息,说禁宫里丢失一份绝顶重要的文件。偷文件的是谁,已经知道了;这倒不消问的;人家亲眼看见他拿的。此外还知道,这份文件还在他手里。”

“怎么会知道的?”杜宾问道。

“看文件的性质就猜到了,”警察厅长答道,“再说文件一旦不在偷信人手里,马上就会引起某种后果,现在还没看到这种后果;——换句话说,就是他总想拿这份文件派个用场,现在派了用场。”

“再说得明白点,”我道。

“好,我姑且放胆说吧,这份文件一到了某人手里,某人在某方面就有了某种势力,而这种势力在这方面正是无限珍贵的。”警察厅长就好讲外交辞令。

“我还是不大明白,”杜宾道。

“不明白?好吧,要是这份文件给第三者看到的话,我暂且不说出这人的名字,那么就要影响到一位声势显赫的贵人的声望;拿着这份文件的人因此就可以摆布那个声望和安宁岌岌可危的贵人。”

“不过要这么摆布的话,就要看偷信人是否知道失主晓得他是作案的,”我插嘴道。“谁敢——”

“作案的,”葛××说道,“就是德××部长,他可敢作敢为,该做不该做的,都做全了。偷窃的方法真是又大胆又巧妙。那份文件——老实说,是封信——是失窃的那位贵人独处深宫时收到的。她正细看着这封信,冷不防闯进了一位贵人,她恰恰不希望这人看到信,慌忙中拼命想把信塞进抽屉里,塞来塞去塞不进,只好把拆开的信搁在桌上。好在收信人的姓名地址虽在面上,信里内容还没露出来,才没引起注意。就在这个紧要关头,德××部长进来了。他眼睛尖,一下子就看到了信,认出信封上姓名地址的笔迹,注意到收信那位贵人的慌张神态,一眼看透了她的秘密。他照常匆匆办了几件公事,就拿出一封信,跟那封信倒有几分相像,他拆开信,假装看信,看完就挨着那封信并排放好。他又谈了一刻钟左右的公事才告辞,还从桌上拿走了不归他的那封信。收信人看见了,可是当着站在身边的第三者的面,自然不敢当场说破真情。那位部长匆匆走了;却把自己一封无关紧要的信留在桌上。”

杜宾跟我说:“刚才你问偷信人怎能随意摆布失主,现在该完全明白了吧——原来偷信人明明知道失主晓得他是作案的。”

“对,”警察厅长答道,“几个月来,他仗了得来的这份势力,用来作为政治目的,搞得非常危险。丢信的贵人日益深信必须收回这封信。不过这当然不能公开进行。到后来,她给逼得走投无路,只好委托我来办理了。”

“我看,”杜宾呆在腾腾翻滚的烟雾里说,“找你这样聪明的密探真是再理想不过了,简直再也想不出第二个了。”

“过奖,过奖,”警察厅长答道,“不过人家倒也可能有这么种看法。”

“按你说,”我道,“这封信明明还在那位部长手里;因为信在他手里,还没派过任何用场,他才有这份势力。一派了用场,这份势力也就没了。”

“一点不错,”葛××说道,“我办事就是根据这份信念。头一件事就是彻底搜查这位部长的公馆;可又不能让他知道我在搜查,这事真叫我为难。我一上来就受到了警告,要是落下个把柄让他疑心我们的计划,就会招来祸殃。”

“不过,”我道,“你干这种调查工作倒实在是内行。巴黎警察以前经常办理这种事。”

“可不,因此我才不泄气。这位部长有个习惯,倒给了我极大方便。他经常整宿不在家。仆从并不算多。他们睡的地方离主人房间也有一段路,而且大多是那不勒斯人,一灌就醉。你们也知道,我有的是钥匙,巴黎的大小房间哪一间都开得开。三个月来,只要有空,我没一夜不是亲自出马,花上大半夜工夫把德××公馆搜个遍。这件事有关我的名声,何况,不瞒你们说,报酬也非常可观。因此,不到我完全相信这贼比我还要机灵,我决不放弃搜查。我看,屋里凡是可以藏信的角落都给我搜遍了。”

“虽然这封信可能在部长手里,事实上也确实在他手里,他总不见得把信藏在别处,不藏在自己屋里吧?”我提出。

“这倒不见得,”杜宾说道。“照目前宫里的特别情况看来,尤其是大家知道的德××脱不了关系的那些阴谋,那份文件就会马上派得着用场——这封信要便于立刻交出去——这一点跟把信捏在手里简直同样重要。”

“这封信要便于交出去?”我道。

“换句话说就是便于毁掉,”杜宾道。

“不错,”我道,“这信明明是在他屋里。可以说绝对不会在他身边。”

“完全正确,”警察厅长道。“他在路上碰到过两回抢劫,好像是路贼干的,我亲眼看着他给严密地搜过身呢。”

“你不必这么多费手脚,”杜宾道。“照我看,德××根本不是傻瓜,不是傻瓜才会料到要碰上这种路劫。”

“根本不是傻瓜,”葛××说道,“可他是个诗人呢,照我看,诗人和傻瓜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之比罢了。”

“不错,”杜宾若有所思地深深抽了口烟,随后说道,“虽然我自己笔头上也造过孽,写过打油诗。”

“你详细谈谈搜查经过吧,”我道。

“说起来,其实我们也是慢慢地搜,到处都搜一遍。我对这种事有多年经验。我把整幢房子逐间逐间搜过;每间房间都花了我整整七个晚上。首先检查每间房间的家具。所有的抽屉都打开过;想必你们也知道,对受过正式训练的警察来说绝不会有什么秘密抽屉。在这种搜查过程中,有谁放过一只‘秘密’抽屉不搜,准是个傻瓜。这是明摆着的事。每只柜子的一定尺寸、大小都要计算明白。何况还有精确的尺呢。差一丝一毫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搜过了柜子搜椅子。椅垫都用细细的长针戳过,就是你们看见过我用的那种长针。我们还拆开了桌面。”

“干吗拆桌面?”

“有时想藏东西的人,把桌面,或是其他相同装配的家具的面子拆了开来;然后雕空桌腿把东西藏进空心里,重新盖上桌面。床柱头和床柱脚也是这么派上用场的。”

“难道空心听不出来吗?”我问道。

“如果东西放好,外面再裹足棉花,那就根本听不出来。再说,我们这回搜查决不能出声。”

“照你刚才这么说,家具里可能用来藏东西,可你们没法把这一切家具都搬开拆开啊。比方说,一封信可以卷成细细的螺旋卷,样子,大小,跟大号编织针没什么差别,卷成这样,就可以嵌进椅子的横档里。你们没把所有的椅子都拆开吧?”

“当然没有,可我们干得还要高明——用架非常精密的显微镜,把公馆里每只椅子的横档,不消说,还有各种各样家具的接榫,都细细检查过。要是有什么最近动过的痕迹,不怕一下子查不出来。比方说,钻子钻出来的一丁点儿木屑,看出来就同苹果一样清楚。粘胶的地方只要有什么不对头的——接榫的地方只要有什么异样的裂缝——保险都查得出来。”

“想必你们注意过镜子,镜面和底版当中的地方,此外也总戳过床铺和被褥以及帷帘和地毯吧。”

“那当然,我们把每件家具都这样搜遍以后,就搜屋子了。整幢屋子的表面都分成一格一格,编了号码,这样就没一处漏掉了;然后,照旧用显微镜把整幢屋子一方寸一方寸地查个明白,连左右两幢紧挨着的房子也仔细查过。”

“左右两幢房子!”我失声喊道,“你们一定花了不少工夫吧。”

“是啊,可这笔报酬实在不小呢。”

“你们把房子四周的地面也查过了吗?”

“地面全是砖头铺的。这倒不费什么力气。我们查了查砖缝间的青苔,看出没挪动过。”

“你们当然也查过德××的文件,还有他书房里的书本啰?”

“那还用说,大包小包都打开过;不但把本本书都打开了,还把每一部书都逐页翻过,我们可不学有些警官的样,光拿书抖抖就算了。我们还用非常精确的测量仪器量了量每本书封面的厚薄,而且还用显微镜万分仔细地照过。有哪本书的装帧新近拆动过都绝对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有五六部新装订的书我们全拿针往里仔细戳过。”

“你们查过地毯下面的地板吗?”

“那当然。每块地毯都搬开过,还拿显微镜检查了地板。”

“那么墙纸呢?”

“看过了。”

“查过地窖吗?”

“查过了。”

“那么,”我道,“你搞错了,那封信并不像你假定的那样在屋里。”

“你这话恐怕说对了,”警察厅长道,“呃,杜宾,你倒说说看,我该怎么办?”

“把屋子重新彻底搜查一遍。”

“那倒大可不必,”葛××答道。“我可以拿脑袋打赌,那封信绝对不在公馆里。”

“那我没什么更好的建议了,”杜宾道。“你一定知道这封信的详细样子吧?”

“可不!”——说着,警察厅长就掏出一本备忘录,宣读那份失落的文件里面的详细样子,尤其是这封信的外表,他讲得特别详细。他详细念完这篇说明,就告辞了,神态沮丧,我可从没见过这位一向愉快的先生这么沮丧的。

过了一个月光景,他又来看我们,只见我们差不多还跟上回一样待着。他拿了只烟斗,坐了下来,谈了些家常。最后我说道:

“啊,葛××,那封丢失的信怎么样啦?想必你终于认定斗不过那位部长了吧?”

“哎呀,去他的,我按照杜宾的意思重新调查了一遍——可就是白费力气,这我早料到了。”

“你说过这笔报酬有多少?”杜宾问道。

“嘿,这笔数目非常大——这笔报酬非常丰厚——我不愿说出到底有多少;不过我愿意说这样一句话,有谁把那封信给我找到,我不惜自己掏腰包,送他一张五万法郎的支票。说真的,情况一天比一天严重了;这笔报酬最近加了倍。不过,就算报酬加上三倍,我也只能这样,没别的办法了。”

“哦,是吗,”杜宾一边抽着烟,一边慢吞吞地说道,“我倒——认为,葛××,——你没完全尽力。我看——你还可以尽点力,呃?”

“怎么?——用什么法子?”

“哦——噗,噗——这件事么——噗,噗——你可以向人家讨教一下,呃?噗,噗,噗。你可记得阿伯尼蒂(约翰·阿伯尼蒂(1764—1831),英国外科医生。以行动乖张著称。)的故事吗?”

“不,去他妈的阿伯尼蒂。”

“好哇!尽管由你说去他妈的阿伯尼蒂吧。不过,从前,有个阔绰的守财奴,竟想出条妙计,打算骗这个阿伯尼蒂白给他看病。存了这条心,他就在一次私人来往中,一边扯着家常,一边巧妙地把病状捏造成别人的病讲给这个医生听。

“守财奴说,‘比方说,他的病状是如此这般;呃,大夫,你叫他找什么药吃?’

“阿伯尼蒂说,‘找?嘿,当然是找人讨教喽。’”

“可我不是甘心情愿找人讨教的吗,我不也情愿出钱吗,”警察厅长有点不安地说。“谁帮我办这事,我就真个给他五万法郎。”

“假如那样的话,”杜宾说着拉开抽屉,交给他一本支票簿,“你还是把刚才说的数目,开张支票给我。签好字,我就把信交给你。”

我听得大吃一惊。看模样警察厅长竟是吓得目瞪口呆。有半天工夫,说不出话,动弹不得,光是张大了嘴,瞪出眼珠,满腹狐疑地看着我的朋友;过后,才多少定下神,抓起一支笔,踌躇再三,怔怔地盯了几次,最后才开了张五万法郎的支票,签上字,递过桌子,交给杜宾。杜宾仔细看了一遍,就藏在皮夹里;再打开书桌(此处指有文件分类函和抽屉的盖式办公桌。),从里边拿出一封信交给警察厅长。这个警官乐不可支地抓住信,颤着手拆开信,匆匆把内容看了一下,迫不及待地走到门口,招呼也不打,终于奔出房,跑出屋,一声都不吭,打从杜宾要他开支票,他就没开过口呢。

他一走,我的朋友就开始解释给我听了。

“巴黎警察办案本领倒非常高明,”他说道,“他们百折不挠,机灵狡猾,完全精通本行业务。因此,葛××把搜查德××公馆的详细经过讲出来,我就完全相信他已经尽了力,做过一番调查工作,倒也挑不出眼来。”

“已经尽了力?”我道。

“对,”杜宾道。“他们采用的方法,在他们是最好的一种,干得也面面俱到。要是这封信藏在他们搜查的范围里,这些家伙包管找出来了。”

我听了只是呵呵大笑,可是看他模样,倒是说得一本正经。

“既然方法在他们是不坏的一种,办得也不差,”他接着说,“他们的失败就在于这方法不适用于这种情况,也不适用于这个人。警察厅长的一套聪明透顶的方法就是一种削足适履的办法(原文是成语,典出雅典传说,据说希腊强盗普罗克路斯,把抓来的人绑在铁床上,比床长者,就斩去;比床短者,就硬拉长,凑合这个床。在西方,这个成语意即“削足适履”或“墨守成规”。),他硬把计划凑合这个陈规。不过眼前这件事,他不是过之,就是不及,所以一错再错;连不少小学生也都是比他强的推论家呢。我认识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孩,他猜‘单双’这门玩意百猜百中,赢得人人折服。这个玩意可简单,是拿弹子玩的。玩的人一个手里捏着一把弹子,问另一个,手里的弹子是单数还是双数。猜对了,猜的人就赢一颗;猜错了,就输一颗。我说的这个孩子把全校的弹子都赢去了。他当然自有一套猜法;这只消注意到对手有多机灵,估计一下就行了。比方说,对手是个大傻瓜,伸出捏紧的手,问,‘是单是双?’这个小学生就回答,‘单!’结果输了;可是第二回他却赢了,因为他心说,‘这傻瓜头一回出的是双,凭他那份巧心眼,充其量只能在第二回出单;因此,我就猜单’;——他猜单,赢了。呃,要是碰上个比头一个傻瓜机灵一等的人,他就会这么推论:‘这家伙看见我头一回猜的是单,第二回,他一时情不自禁,就会像头一个傻瓜那样,来个简单的变化,从双变做单;可是转念一想,就会觉得这种变化太简单,最后就决定照旧出双。因此我就猜双’;——他猜双,赢了。这个学生的推论方法,给他同学称为‘侥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不过是推论者的心思跟对手一样罢了,”我道。

“是啊,”杜宾道,“我问过那孩子,凭什么法子才能跟对手的心思一模一样,赢了人家,他是这样回答我的:‘碰上我想看出人家有多灵,有多笨,有多好,有多坏,或者当时想的情况,我就尽量正确地在脸上摆出跟他一样的神情,然后等着看我脑子里想起什么念头,心眼里涌起什么心情,就像特地去凑合或者去配合这副神情似的。’这个小学生的答复就是一切貌似深奥的学问的根源,拉罗什富科(拉罗什富科(1613—1680),法国作家。),拉·布律耶(拉·布律耶(1645—1696),法国伦理学家,理论家。译者按:多数版本刊作拉·布吉夫,此人出处不明,兹根据胡德伯里版及俄译本,译作拉·布律耶。),马基雅维利(马基雅维利(1469—1527),文艺复兴时意大利著名政治家,作家。),康帕内拉(康帕内拉(1568—1639),文艺复兴时意大利哲学家,诗人。)的学问就是由此而产生的。”

“如果我没误解你的意思,”我道,“那推论者的心思要跟对手一样,全在于正确估计对手的心思。”

“推论起来,就靠这个办法,”杜宾答道,“警察厅长和手下一批警察屡次失败,一来是没有跟对方一模一样的心思,二来就是错误估计对方心思,或者不如说,根本没去估计。他们想到的只是自己对人家巧妙心机的估计;在搜查什么隐藏的东西时,只想到他们自己会怎么藏法。他们这一点倒并不错——那套心机正是一般人的心机;可是碰到一个跟他们路子不同的老奸巨猾,当然只有屈居下风。凡是碰到比他们狡猾的人,他们始终居下风,碰到不及他们狡猾的人,也往往居下风。他们的侦查法则始终不变;就算碰到特别紧急的任务,特别丰厚的赏格,还是不改法则,至多也不过把办案的老办法变通一下罢了。比如说,在德××这件案子里,他们干过的事有哪一件改变了办案法则的?钻啊,戳啊,测探啊,用显微镜照啊,把房子的表面划成一方寸一方寸,编上号码啊,这一切算什么?这只不过是一种搜查法则或一套搜查法则的变通办法罢了!他们就是根据那一套对人们心机的看法定出这种法则,警察厅长办案多年,早就习惯了这种老看法。难道你看不出来,他认为所有的人要隐藏一封信,虽不一定在椅腿里钻个洞藏在里头,但至少一定藏在什么偏僻的洞眼里或角落里,这想法跟人家想到把信藏在椅腿洞眼里完全是一个心眼。难道你看不出来,只有一般情况,而且只有一般头脑平常的人才会藏在这种煞费苦心的角落里;因为,一般人家藏东西首先可能这样猜想,东西要藏好,要藏在煞费苦心的角落里;这样的话,搜的人根本不必怎么精明,只要小心、耐心和决心,就可以搜出来;碰上紧要案子——碰到有重赏,警察就会看做紧要案子——他们必定会小心、耐心和下决心。你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要是这封失窃的信藏在警察厅长调查的范围内——换句话说,要是藏信的办法凑巧跟警察厅长那套原则相符——那么要找出来根本就不成问题。可是,这个警官完全给弄糊涂了;他失败的原因就是把这位部长当作傻瓜,因为这位部长素有诗人的名望。警察厅长认为,凡是傻瓜都是诗人;因此推论,凡是诗人都是傻瓜,在这方面,他只不过错在违犯了不能因果倒置(原文是拉丁文。)的原理罢了。”

“可是这一位当真是诗人吗?”我问道。“据我知道,他们有两兄弟,两人都是以博学多才出名。这位部长的的确确旁征博引地写过专论微分学的文章。他是位数学家,不是诗人。”

“你搞错了;我对他倒非常熟悉;他不但是诗人,也是数学家。身为诗人兼数学家,必然精通推论;单单是数学家,根本就不会推论了,那就要落入警察厅长的掌心了。”

“我真没想到你有这种看法,”我道,“这跟世人的意见相反。你总不见得小看千百年来举世公认的看法吧。数学上的推论老早就被一致认为是最完善的推论。”

“可以打赌说,公众的意见是愚蠢的,因为这意见迎合大多数人(原文是法文。)。”,杜宾引了尚福尔(尚福尔(1741—1794),法国文学家,讽刺诗作家,法国大革命的活动家,雅各宾党的反对派。)的话说道,“不错,数学家尽量传布你刚才说的那种流行的谬论,这个谬论虽给当做真理传布了开来,可仍然是个谬论。比方说,他们巧妙地把代数称作‘解析’,这种心思实在犯不着。法国人首创这种邪说;不过要是名称有什么重要意义,要是字眼用起来有什么意义,那么‘解析’其实已具有‘代数’的意义,就像拉丁文‘ambitus’含有‘野心’的意思,‘religio’含有‘宗教’的意思,‘homines honesti’含有‘体面人’的意思一样。”

“我明白,你跟巴黎几位代数学家正在争辩,”我道,“不过你还是说下去吧。”

“我反对那种推论的用法,怀疑这样用的价值,这种东西除了作为抽象逻辑的形式之外,不该什么特殊形式都用上去。我特别反对数学研究引申出来的推论。数学是形式和数量的科学;数学推论用来论证形式和数量才合逻辑。最大的错误就在于,竟把所谓纯粹代数学的真理都看做抽象的真理或者一般的真理。这真是大错特错,因此眼见世人竟普遍同意这种看法,真是吃惊不小。数学的原理绝不是一般真理的原理。比方说,比数对形式和数量是适用的,对心理学往往根本不适用。在心理学里,各部分加起来等于一个整体这一条原理通常是不对的。在化学里,这条原理也不适合。用来考虑动机,也不适合;因为两个动机,各有其意义,两个动机合并起来,未必等于两个不同意义的总和。还有不少数学上的真理,只有在比数的范围里是真理。可是,数学家却出于习惯,竟然根据那有局限性的真理争论,仿佛这些真理放之四海皆准似的——世人就当真认为是这么回事。布赖恩特(布赖恩特(1717—1804),英国神学家,神话家,著有《古神话分析》。)在那部非常渊博的《神话学》里,提到一种类似的错误根源,他说,‘我们虽然不相信异教徒的神话,可是时常忘了这点,偏偏把这些神话当作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且从中推断。’可是,代数学家,他们本身就是异教徒,他们相信‘异教徒的神话’并且从中推断,与其说这是由于他们记性不好,不如说是由于他们头脑说不出的糊涂。总而言之,我碰见的数学家只有在平方根这方面可以相信他,我碰见的数学家都是偷偷把x2+px绝对等于q这一条奉为信条。你不妨对这种先生说你认为x2+px有时并不一定等于q,说到他听懂意思,就得赶紧逃走,不然准会给他揍死。”

我听了杜宾最后几句话,只是一味大笑,他却径自说下去,“我是说,如果这位部长仅仅是位数学家,那么警察厅长就用不着给我这张支票了。可是我知道他又是数学家又是诗人。我就来个对症下药,这方法又适应他的能耐,又适应他的环境。我知道他不但是个朝廷大臣,也是个胆大包天的阴谋家(原文是法文。)。照我看,这么个人决不会不晓得一般警察的办案方式。他决不会料不到自己会碰到路劫,事实也证明他果然料到了。我想,他一定预料到有人秘密搜查他的屋子。他经常通宵不在家,警察厅长竟欢呼作助他成功的良机,我却认为这无非是诡计(原文是拉丁文。)罢了,给警察充分机会彻底搜查,就可以趁早叫他们深信这封信不在屋子里,结果葛××当真深信不疑。我还觉得,刚才费尽口舌,详详细细讲给你听的那一连串想法,就是警察搜赃那套不二法门的想法——我觉得这位部长脑子里势必掠过这一连串想法。他想到这一层,当然不把普通藏东西的角落放在眼里。我想,他不至于这么笨,想得到公馆里最隐蔽最偏僻的角落,碰到警察厅长的眼睛、探针、钻子、显微镜,就像最普通的柜子一样触目。总之我看出,他要不是经过慎重的选择,就是逼于事实,才采用这个简单的方法。也许,你还记得警察厅长头一回来探望我们,我提醒他说,可能是因为这件疑案太明显了,才给他添了这么多麻烦,他听了不是笑得要命吗?”

“是啊,”我道,“他这股乐劲儿,我倒记得一清二楚。当时还生怕他会笑疼肚子呢。”

“物质世界跟非物质世界有许多地方非常相似,”杜宾接着说,“因此,修辞学的定义多少有些真实味,暗喻或明喻,不但可以用来修饰叙事文,也可以用来加强论证的力量。比方说,惯性的原理在物理学和形而上学里仿佛都是一回事。物理学里说,要推动一件大的物体比推动一件较小的物体困难,又说接着发生的运动量跟推动力是成正比例的;形而上学里说,才能高一等的聪明人虽然行动起来比差一等的人更加有力,更加持久,更加后果重大,不过在开头几步行动起来却不大爽快,比较忸怩,踌躇重重,这两条道理不能再正确了。还有:你有没有注意过哪家铺子门上的招牌最引人注目?”

“这可从没想到过,”我说道。

“有一种拿地图作猜谜的玩意,”他继续讲道。“甲方说出一个名字——镇名、河名、州名或者国名——总而言之,就是五颜六色、错综复杂的地图上的任何一个名字要乙方找出来。新手通常总是找些字体极小的地名来难倒对方;可是老手却挑些字体大的、从地图上一头排到另一头的地名。这正像街上字体过大的招牌或广告一样,太触目了反而没人注意;这种视觉上的忽略,跟精神上缺乏辨察完全相似,凡是过于明显,过于触目,一看就明白的,有头脑的人反而不会注意。不过,看来,这问题警察厅长可理解不到或者是不屑理解。他压根没想到部长大概可能把信恰恰放在众目昭彰的地方,免得任何人看不到。

“我想到德××这份大胆、勇敢、有见地的独创性;想到如果他存心利用这份文件,他一定始终放在手边这件事;想到警察厅长获得的那个真凭实据,信并不在那位老爷平常搜查得到的范围里——越是这么想,越是确信部长为了匿藏这封信,老谋深算地故弄玄虚,根本不把信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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