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地跳起来。那个馒头是泰子放进杀鼠药而置放起来的毒饵。
我向健一那边看了看,他已经不在了,好像到厨房什么地方玩去了。
“喂,小健!”
我走到厨房去,见他正用水洗盘子。母亲不在家的时候,这个6岁的孩子就干这些事,洗净脏盘子,然后用碗巾擦干。小小的年纪,已经养成帮助不在家的母亲干活的习惯了。
我把毒馒头摆在眼前。“这么无用吗?竟把这样的东西拿来了!”
健一目光锐利地迎头望着我。他闭口不说是不是他拿来的,倏地从我手里夺过馒头,扔进厨房的柜橱里去了。
这个孩子到底想着什么呀?我渐渐恐惧起来。我正热衷吃点心的时候,却悄悄塞进来毒馒头,假使我不加小心吃下去,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呀!
但这件事,不能马上告诉作为母亲的泰子。对于她来说,这个孩子是离不开的唯一依靠啊。
但是,她一心一意把爱情赐给我了。
对于泰子,孩子是可爱的,但给我的爱情也是宝贵的。非常了解她内心的我,怎样能把健一的事情告诉她呢?
然而,健一对我的态度依然故我。
平日,一点老样子也不改。但,不知什么时候,我却发现了健一“杀人”的念头。
例如,此后又发生了这样的事。
还是在我自己等着泰子回来的时候。
一直自己玩耍的健一,默默地出去玩了。我没有挂在心上,这个孩子出外和在家是一样的。作为不亲近我的补偿,是不干扰我。如果健一除掉那种让我察觉的敌意,就不是现在这样令人烦恼的孩子了。
泰子回来得很晚。
因为她回来得很晚,我有空的话,就一再到途中去接她。不管怎么说,她家离汽车站相当远,而且途中有麦田,夜里又黑,我怕她胆小,就常站在道上迎接她。
那时,我出于这种考虑,又出了家门。
这个家的房子小,有正门和后门。考虑她总不在家,正门经常锁着,只开着后门。
但我出后门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总打不开,我几次用力拉,照样是一扇关着的不好使的门。尽管一时开不了门,但想来也没有打不开的理由啊。
我用力拉门中间,发现外边虽没上锁,但拉手却被铁丝什么的给拴住了。这是健一干的事。
孩子想把我幽禁在家中。不过,如果打开正门内侧的锁,还是能出去的。
使我陷于恐怖的,不是这件事本身,而是健一把后门从外拴住、想把我禁闭在“密室”中的这个小小的阴谋。不,那也许是个小动作,但是我对他这个打算吃惊了。实际上,知道正门锁着,后门再用铁丝拴住,这是企图把我监禁在没有逃脱余地的密室中啊。
七
我对6岁的健一,是不必要的神经过敏吗?有这样的孩子在,我理应不去泰子家,但这在我是办不到的。
我爱着泰子。见她在凄苦的生活中挣扎,更不能舍弃对她的爱情了。我一面留心着健一,一面照样常去她家。
我还没有把健一的事告诉泰子。冷静想来,药馒头的事也好,拿出菜刀的事也好,从外边拴住门也好,都只能说是孩子单纯幼稚的行为。而我认为似乎有什么问题,那不过是我的胆怯而已。
“健一渐渐和您亲热了吧?”
蒙在鼓里的泰子常常这样说,我也没有加以否定。对于等她回家的我和健一的关系,她是自以为这样的。
但是,健一不是还可能搞什么异常的举动吗?我的疑心越来越严重了。
我对他的举止动向更加警惕起来。
平日什么事也没有,6岁的孩子只是天真无邪地玩耍着。孩子不出去,就蹲在家里,总是和我面对面地待着。
健一好像并没有意识到我正提防着他。来到这个家,不久就将近半年,我的存在,在他理应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
尽管如此,为什么我还要对这个孩子警惕着呢?
那是因为他平日对我不关心,总好自己一个人玩,因而当我疏忽大意的时候,就意想不到地感到了健一的“杀机”。
我在这里无须再絮叨这些事例,可以进入故事的最后部分了。
泰子家没装煤气,也没有电炉灶,还像过去一样使用土灶做饭,烧的是劈柴。
把这些劈柴再劈成碎块,是健一的功劳。6岁的小小孩子本来是不能胜任这个劳动的,但他总愿帮着母亲干这样那样的活儿。所以,泰子粗粗劈开的木柴,他就用柴刀再劈成小小的碎块。
这把柴刀是细长的,安着木把,比普通的柴斧轻得多。我常看见健一笨手笨脚地劈着这些烧柴。
让孩子干那种事很危险,我屡次提醒泰子。
“他很灵巧,一次也没受过伤呀!”她笑着回答。
又洗碗筷,又劈烧柴,这个孩子懂事了。她这样说。母亲天天上班不在家,一个男孩子也许会自然地去干这些事情的。
出事的夜里,泰子也还是回来晚了。我8点左右已经到她家里等着,但到9点她也没有回来。
总的说来,收保险款在月末和月初最忙,又要收齐钱款,又要整理卡片,事情多着哩。
她不在家的时候,我已养成了默默等待的习惯。这样做,不止是为了和她谈心,也因为她也会心地感到我已回来,就从外面买来一些食品。所以,我一旦离开那个家,就不能在她到家之前悄然返回,那会使她失望,我也不愿让她这样失望。实际上,两个钟头也好,三个钟头也好,我总是无所事事地等待着她的归来。
那夜,9点过了,泰子还没回来。
我想散着步去接她,但因白天过累,终于呼呼地睡着了。
这时,健一随便铺起被子也躺下了。睡前好像翻着画册什么的,后来却抛在枕边,背向着我静静地睡去。
我在睡梦中睁开眼,已经快到11点了。因为泰子回来最晚不超过11点,所以想到黑路上去接她,就站起身来。
为尿意所催,我走进厕所,那时,正有一个什么人斜着眼睛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厕所就在4叠半的房间旁边,那里紧挨着后门。厨房的电灯熄掉了,厕所里有一个微暗的灯在点着。
我刚刚推开房门,看见健一在暗黑的厨房里站着,不禁吓了一跳。
趁着微光,我看见健一手里,握着那把劈柴用的细长的柴刀。
他默默地直立在我的前面,眼睛闪着光。
6岁孩子的形象,在我眼里消失了。在那边拉着架势等候的,是一个握着凶器的男人!
我直感到,他是准备乘我打开厕所门的瞬间,对我进行出其不意的袭击。
我的恐惧在难以形容的感情中涌了上来。瞬间的动作,是我为了自卫,向握着刀的黑影正面,猛扑过去。
我不顾一切地拼命勒住了这个小杀人者的咽喉。
我以杀人未遂的罪名被捕了。
健一扑倒在地,意识消失了。回来的泰子慌忙请来医生,经过抢救,最后才恢复了正常。
泰子向医生做了种种请求,但医生害怕出万一,报告给警察了。
警官就我杀害6岁儿童的动机,做了种种审讯。但我很难供述清楚。是否可以说明这个小孩子对我怀有“杀意”呢?如果这样供述,一定会遭到耻笑,因为这是6岁的孩子和36岁的大人之间的事啊。
“你憎恶这个孩子吗?”警官问道。
绝不是憎恶。我曾想尽办法让这个孩子遵从我的意志。为了这个,已经费尽了心血。
在“杀意”这个问题上,警官更是不能理解的。“6岁的孩子是没有那样的思想的。”警官这样说。
但,这是警官不了解情况。
警官又把杀害健一的问题,做了别的推定,频频地向我讯问。总之,我是为了和泰子结合在一起,就企图杀害这个成了累赘的孩子。他这样解释。
我屡屡辩解,他就是不信。不止是警官,恐怕对世间的任何人这样说,也不会使人相信的。为了我和情妇的永远结合,就企图杀害这个累赘人的孩子,这是世间惯有的常识啊。
每朝每晚,我从拘留所被拉出来,就催迫我承认警官所说的这个常识性的理由。
我照常否认:不是那样。我不憎恶健一,是害怕健一;我真心想处好和健一的关系。“一味这样供述,莫非你的头脑不正常吗?”警官连我的精神状态也怀疑起来了。
数日拘禁,反复着如此执拗的审讯。我发火了。为什么得不到理解呢?看来,不说说我自己的经验,恐怕警官是不能明白的。我叫道:
“为什么我说害怕健一?因为我也是那样干过的!”
警官哑然了,我继续供述:
“我小的时候,有那样的经验。独身生活的母亲家里,每日每晚总来一个男人。他是我父亲的亲哥哥,也就是我的伯父。我对这个伯父的到来,憎恶得不得了。因为母亲成了不洁的女人,就更忍受不了这个可恶的伯父了。”
“那么,怎么样了?”警官疑问道。
“我把伯父杀害了!”我苍白着脸嘶叫着,“伯父常到海堤上去钓鱼,我也被他领着去。伯父钓鱼是站在海堤顶端最危险的地方,他的脚下,有一条为了系船而长长伸展的旧绳索。我离开伯父站在他的后面,偷偷握起绳索的中间部分,等到伯父的脚接触到绳索的时候,就用孩子的全身力气,把绳索抬起来。背向我站着的伯父身体正在转动中间,被绳索绊倒,像个木偶人似的掉到海里去了。母亲和世间的人们,都没有注意到我的行为。他们万万想不到7岁的孩子能干那样的事,还以为是伯父钓鱼不慎掉到海里自己溺死的哩!”
槐之译
7.陷阱
〔美国〕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你有房子出租,”迪克对布赖恩说,他黑色的眼睛含有紧张神色,“不过,假如你了解我意思的话,我的主要兴趣不在房子。”“是的,我了解。”布赖恩以和善却又坚定的生意人语气说。“我的一个朋友向我介绍你。”
迪克身后的玻璃门,成拱形,倒写的字是“布赖恩,房地产经纪人”,那几个字像光圈一样拱在他头上,那情景很有趣。
“你的朋友已经打电话通知过我,迪克先生,我相信你十分值得信任,并且真正需要我服务。但有件事务必记住:布赖恩告诉迪克的话是真实的,并且信任他的决定。否则,我不会听其支配,何况,我还是个细心的人。”
迪克勉强挤出一个不安的微笑,要谈的问题,仍使他不自在。
“我认为我们要谈的事,最好是开诚布公地谈,”布赖恩带着轻松自在的微笑说,“你来这儿求我谋害你太太。你找对了地方,因为那正是我的本行。多年来,它一直是我有利可图——而且很安全的副业。”
迪克深深地叹了口气,他内心的某个决定已经分解了。“好,布赖恩先生……这件事你能公开提出来谈,太好了,我可以告诉你,只要能大声说,我憎恨我太太,又知道有人了解,我就浑身轻松。”
“迪克先生,我可不可以问,你们这种憎恨是双方面的吗?”
“哦,我太太也憎恨我,只是她并不掩盖,总是以小事情发泄,事情虽小……”“却是绝对折磨人的事,”布赖恩代他说下去,“一位心中充满憎恨的女人,她折磨人的方法是无止境的。我想依你的情况,你反对离婚?”
“是的,”迪克说,同时在写字桌旁的椅子坐下来,“绝不考虑,我才不听不了解情况的法官的判决而放弃一半财产。”“你太太对离婚有何看法?”
迪克怪异地看着布赖恩,“我可以向你保证,她也不想放弃她的一半财产,她早在妇女运动之前就是一位解放的妇女。”
布赖恩问:“你太太对搬家有何感觉?”
“这点不用忧虑,”迪克向布赖恩保证,“她烦恼着,要换房子,已经烦了一年多,附近邻居大吵,几个有摩托车的小孩,把附近的路面弄坏了,她就是不能忍受吵嚷。”布赖恩站起来,走到角落的一个小酒橱。
“来杯酒?”布赖恩问。“好,谢谢,假如有的话,来杯威士忌。”
布赖恩倒了两杯指节高的酒,加了冰块后,回到写字桌,不经意地坐在桌角,低眼看着迪克。
“在我们谈细节之前,我想我们应该谈谈条件。”布赖恩说。
“我的朋友说费用是三千元。”迪克说着,喝一口酒。
“现在是四千元,”布赖恩说,面带微笑,“预付两千,事后两千。
自从你朋友委托之后,一切都在上涨——房租、杂货……”“能除掉她,四千元是合理的,”迪克说,“假如你见到她,你就会知道我的意思。”
“我脑中要介绍你夫妇的房子是在比德顿巷里,”布赖恩说,“我相信你太大会喜欢,当你告诉她租金时,更应该有把握。”
“我什么时候可以带她看房子?”
“假如你喜欢的话,明天,我陪你们去。现在一切讲妥了,我会来部署,一直到你们夫妇住进去。然后,我需要不只是时间。”
“那么,月底前就可以开始行动……”
“别紧张,”布赖恩看着迪克的脸孔,现在他那张面庞并不迷人,因为他正含着愉快,阴沉地幻想着与他夫人的生活即将结束。
“有一点我不了解,”他说,晒成褐色的前额低下来,做成不快之色,“我要如何在哪儿避开意外?就我所知,没有人知道陷阱设在哪儿。”
“别担心,你会正确地了解,”布赖恩说,吞下威士忌,“我在这一行是专家,迪克先生,我相信你也知道,不然,你不会来找我。”迪克没有回答。
布赖恩的大胆言词,略微使他尴尬;不过,布赖恩相信也会给他信心,那种信心是应该得到的。
“迪克先生,周三下午,我带你和可爱的夫人去看房子。但一切决定时,我再给你如何避开不同‘意外’的细节。”
迪克点点头、喝完酒。布赖恩接过他的空酒杯,和他握手。
“那房子的门牌是‘比德顿巷四三二号’,”布赖恩说,“如果你方便的话,四点整,我会在那儿恭候。”
“别担心,”迪克说,“我们会带第一个月,也是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去。”
“还有,两千元预付款。”布赖恩带着友善的微笑提醒他。
他也回笑,“当然。”他说,好像已经忘记一样。
迪克离开之后,布赖恩走到酒橱前,给自己另倒一杯酒,心想:在真正的专业上,能再找到一个主顾,真太好了。
周三,当布赖恩在比德顿巷的屋子里见到迪克夫妇时,对迪克太太略感意外。她娇小、迷人,不像她丈夫在办公室所描绘的那样狡黠。不过,婚姻中具有毁灭性的暗流,就像河流中危险的暗流,在平静的表面下,看不见,却具威力。那也正是为何暗流会具有危险性。婚姻中的伴侣,可能在他们真正领悟到暗流之危险性时,两人已被冲开。不过,对迪克太太,布赖恩倒有一种感觉,她似乎是位聪明而且理性的妇人。
比德顿巷的房子,是座宁静、风景优美的住宅,房屋坐落在一大片土地的中央,四周有许多树。楼下有两间卧室,楼上有一间娱乐室。小小的,精致的,正适合迪克夫妇这种没有孩子的中年人居住。当我们进入屋内时,迪克太太径自进入厨房。她说,“还挺现代化的,在这样古式的房屋里,很难有这样的厨房。”
“哦,古式房子有许多方便之处,”布赖恩说,“时下盖房不像从前,此言真是不虚。”“房子有没有地下室?”迪克问,态度诚恳而且自然。
“有,有个大地下室,附设储藏水果的地窖,它以前是用来存放燃料的。它也可以当做酒窖。”布赖恩领他们下楼,带他们看宽敞、干燥的地下室,然后三人再回到楼上,查看其他的房间。
迪克太太看得很仔细,虽然对浴室的灯饰和壁纸有好印象,但仍吹毛求疵,苛刻批评。当她检查大衣橱时,迪克投给布赖恩心照不宣的眼色。
“你要多少房租?”当他们走回阴凉的前面门廊时,迪克太太问。
“头一年,每月一百七十五美金。”布赖恩以含着希望的声音告诉她,他和迪克都知道,这幢房子再加五十元也租得出去。
布赖恩看见她向迪克使了一个眼色,意思说,“我们租下来吧!”
“听起来还比较合理,”迪克说,“亲爱的,你喜不喜欢这房子?”
“我想这正符合我们需要。”
“好,”布赖恩装上笑脸,“我们可以回我办公室签约。”
当他们向布赖恩的汽车走过去的时候,迪克太太回头迅速一瞥,好像要向自己保证,她租到好房子。
但是迪克却没回头,而是偷偷地把一只装有两千元现金的信封塞到布赖恩手中。
那个周末,迪克来办公室看布赖恩,进门的时候脸上挂着阴谋的微笑,似乎对他的小秘密感到愉快。
“房子准备就绪了吗?”他问,同时,人在桌边的椅子上坐下来。
“你……确信会成功?”
“可以像扣手枪的扳机一样确信,迪克先生,只是为了安全起见,需要更多的耐心。假如一个步子走错,或者第一次安排不顺利的话,还有第二次,或第十次,甚至二十次。不过,终究会成功的。”迪克在椅中扭动。
“你以为我还有耐心吗?和她生活了十年,我仍数着日子,急于获得自由。”
“我完全了解你的感受,迪克先生,”布赖恩伸手进抽屉,拉出一张字条。“现在,这是为你开列的危险地区,指示你必须很小心地研读,更小心地服从。这个单子在你背熟后,必须烧毁,对你而言,这个条子同一团黄金一样有价值。”
“而她没有这份图。”
“完全正确,”布赖恩对他声音中的蛮横大为吃惊,“现在,你必须在这儿默记,我不允许它被带离办公室。”
下一个小时里,两人重温条子上的指示要点:不要踩踏地下室梯子的第二层,它被动过手脚,很容易断裂,任何人踩上,都会跌到楼梯下面。
不要用炉子上左边后面的火炉,它安有特别装置,一点火,百分之五十会爆炸,一旦爆炸,其威力会毁坏周围五尺内的一切。
第三,避免走后门廊上的右边,否则,任何人踏上,会有地下室楼梯一样的危险。
在开客房的电灯开关时,只碰开关,不要碰金属的插座罩,不然会有触电死亡之危险。
不要用附设在房子里的自动洗衣机,它装得不恰当,会漏电。
当迪克可以默记时,把纸条叠好,放在桌上,准备回头烧毁。
“还有问题,你确信你安置的这些陷阱都不会被侦查到?”迪克不安地问。
“事前或事后都不会,”布赖恩自信地说,“我相信我在这绝无仅有的行业里是专家,迪克先生,我为尊夫人的意外所安排的技巧,是天下无敌的。”
“你有把握使它们看来都会像‘意外’?”
“绝对有把握。”布赖恩声音中没有折中之意。
迪克嘴角带一抹很丑陋的微笑,坚定地点点头,然后站起来。
“事后的两千元你可以邮寄给我。”布赖恩说。
他站在门边再次点头,他的微笑更丑陋了。他自己开门走时,还说:“事后。”
布赖恩等候五分钟,然后拿起电话,打电话给迪克太太。
布赖恩和迪克太太在一家餐厅见面,布赖恩向她解释一切。
起初,她不相信,接着大为震惊,大为恼怒。非常的恼怒!
“我不能相信,像迪克那样没有骨气的东西,居然敢试这种事。”她喃喃地喝着咖啡,“我没有想到他是那样恨我。”
“只有五千元价值,”布赖恩说,“那真正不算什么。”
当她坐在那儿的时候,布赖恩看出:她越来越生气,越领悟,越是冒火。
“而且,还没有任何条件,”布赖恩说,“他根本不管痛不痛或快不快。”
“为什么,那个流氓!”她咬牙切齿,“我会杀死他!”“我想你会的。”
迪克太太以狡黠的眼光看布赖恩:“现在,我知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了。”
“我想你不会花太多的时间。”
“你看错我了,布赖恩先生,我不像我丈夫那样心狠手辣,是个凶手。”
“提到你丈夫,你打算怎样对付他?”“怎么办?报警啊!”
布赖恩不经意地在咖啡里多倒点牛奶。
“你知道,你无法证明任何事情,即使他坦白招供,他们绝不相信,或采取任何行动,你知道,我绝对不支持你们任何一方。”
迪克太太看着桌面,考虑布赖恩所说的话。
“实际上,迪克太太,你除了等候下一次,什么办法也没有。“下一次?”
布赖恩抬起两道眉毛。“当然,你没有期望迪克先生这次不成,就歇手吧?要杀害一个人,又要装成意外,有的是方法,相信你知道。”
迪克太太有双美丽的蓝眼睛,那对眼睛直盯着布赖恩。“你是说,我唯一聪明的方法是,雇用你来安排那个狠心人的意外死亡,是不是?”
“是的。不是这样,就是离异。不过,即使那样,我也担心你的安全。”
“我说过无数遍了,布赖恩先生,我无意和迪克离婚,我也不会被你吓得离婚。”
布赖恩冲她笑笑,握住她的手。
“事情是这样的,迪克太太,假如我不告诉你的话,你先生很可能用我的技巧谋杀你了。假如治安当局事后知道真相,他们会惩罚他,可是,假如他在事情未成事实之前就受到惩罚的话,法律的制裁就可以免了。”“代价呢?”
“迪克付我五千元,事前一半,事后一半。当然我收不到后一半的钱。”
“你的意思是,我决定是否雇佣你。”“嗯,我相信你会雇佣我,迪克太太。”
她做出的微笑,和迪克在布赖恩办公室做的微笑是一样的。
“我相信你是对的,布赖恩先生。”
于是,布赖恩冲她一笑。接着,他警告她,要很小心地下室梯子的第三层,炉子右边前面的火炉,门廊的第二个台阶,通道的电灯开头等等……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布赖恩看到比德顿巷的人命案新闻时,差不多两个月过去了。
据报道,有个男人倚窗远眺时,由于打过蜡的地板滑,居然使他跌落窗外。报导说,死者名叫迪克,他落地时脖子扭断,当场死亡。
布赖恩放下报纸,指头在社论版上敲打。可怜的布赖恩,一个呆得可怜的傻子啊!
下葬后的一个星期,布赖恩收到一只封得紧紧实实的大信封,内装有二千五百元。布赖恩相信迪克太太对这笔汇款思之再三,但她还是不愿冒险。
钱收到后不久,迪克太太又给布赖恩寄来一封信,信上说,因为丈夫死亡,所以她决定搬回佛罗里达州和她的家人一起居住;这种情况下,她相信布赖恩不在意毁她丈夫生前的签约而退租。布赖恩收到信时,她已搬走。
布赖恩猜想,迪克太太是要我赶紧到比德顿巷四三二号,去清除所有的陷阱。
但是他又想:我是不会去的;我不会傻到真去部署那些“陷阱”,不论多么小心,陷阱总会留下痕迹,而且可能留下不利于我的证据。
要知道,布赖恩先生向来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毫无疑问,迪克是从楼上窗口被推下去的,那得有很大的力气和勇气,他们夫妇是貌合神离地住在那屋里。
其实,比德顿巷的房子什么陷阱也没有,根本不必要有——憎恨和恐惧造就了一切。
佚名译
8.墓园小路
〔俄罗斯〕列昂纳德·罗斯
伊万是个害羞的小个子男人——害羞到村民们都叫他“小鸽子”,甚至给他起了个外号“伊万胆小鬼”。每天晚上伊万都到乡村公墓旁的俱乐部闲逛。他从来没有从公墓中间走过去,回公墓对面自己那间孤零零的小屋。横穿公墓的小路比绕行要近好几分钟,但伊万从未走过——甚至在月色如水的夜晚也未走过。
一个隆冬的寒夜,凄厉的北风夹着雪片扑打着俱乐部的窗户,村民们又开始奚落伊万。他的温和的抗议使他们胃口大开,在一片哄笑声中,一位年轻的哥萨克中尉对他们的猎物骂道:
“你是只小鸽子,伊万,是个兔崽子,懦夫。你在这个鬼天气回家只敢绕着公墓走,不敢从公墓中间走过去。”
伊万啜嚅地说:“公墓——走过去也没什么,中尉,我不怕。公墓不过就是一些泥巴罢。”
中尉大叫:“好,够意思!今天晚上你从公墓中间走过去,伊万,我就给你5个金卢布——5个金卢布!”
也许是因为伏特加的作用,也许是因为5个金卢布的诱惑,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伊万舔了舔嘴唇,居然脱口说道:
“行,中尉,我从公墓中间走过去。”
在村民们的嘲笑和惊讶声中,中尉朝大伙儿使了使眼色,然后解下马刀,说:
“拿着,伊万,以此为证。你走到公墓中央那座最大的坟墓前面时,就把我的马刀插进地里!明儿一大早我们大伙儿都进去看,如果马刀插在那儿,5个金卢布就归你!”
伊万慢慢接过马刀。村民们一齐举起酒杯。“为伊万大英雄干杯!为伊万胆小鬼干杯!”然后哈哈哈大笑起来。
伊万刚把身后俱乐部的门关上,寒风就吼叫着将他包围,风儿像屠夫的尖刀一样刮刺着他的脸。他扣紧自己的长大衣,穿过脏兮兮的泥巴路,可以听见那个哥萨克中尉仍在他的身后高叫:“5个卢布,小鸽子!5个卢布——只要你能活下来!”
伊万大步走到公墓门口,犹豫片刻后推开了大门。
他走得很快。“泥巴,不过是些泥巴……跟其他的泥巴没有两样。”
可是黑暗空前吓人。
“5个金卢布……”寒风呼啸,手里的马刀像冰一样冷。伊万缩在又长又厚的大衣里不住发抖,拔腿便一瘸一拐地跑了起来。
他认出了那座大坟墓。人人都认识那个大玩意儿。伊万一定哭了起来——可是哭声被风声淹没了。伊万跪下来,又冷又怕,在巨大的恐惧中将马刀刺向坚硬的地面。非常困难,他用拳头狠狠将马刀砸进泥土,一直扎到刀柄。完成啦!公墓……挑战……5个金卢布……5个金卢布!
伊万想站起来,可是不能动弹。好像有什么东西揪住了他!他挣扎着又试了一次,可是什么东西无声无响地将他紧紧拽住。伊万拼命诅咒、扭动、前后乱爬——在寒风中冒汗,在狂乱中喘息,在惊惧中发抖。可是什么东西死死揪住了他。他因恐怖大叫起来,与那看不见的力量殊死搏斗,竭尽全力想站立起来,但是一切都归于徒劳。
第二天早晨,在公墓中央那座大坟墓前面的地方,人们找到了伊万。他脸上的神情表明,他并非死于严寒,而是死于某种无名的恐惧。中尉的马刀插在地上——刚好刺穿他那件破烂长大衣的下摆。
佚名译
9.碗底的果子
〔美国〕雷·布雷德伯里
威廉·艾克顿站了起来。壁炉上的钟在午夜时分滴答作响。
他看看自己的手指,看看周围的巨大房间,又看看躺在地上的那个人。威廉·艾克顿的手指摸过打字机的键盘,做过爱,煎过早餐吃的火腿和鸡蛋,而现在由于这十只同样的手指,他却成了杀人犯。
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雕塑家,可是现在,看看横在光滑的硬木地板上的那具尸身,他意识到自己用某种雕塑手法重塑了那个叫唐纳·赫克斯黎的男人,改变了他的躯壳和外观。
就是用这几只手指,他抹掉了赫克斯黎眼里的最后一线光亮,将麻木和冰冷装进他的眼窝。粉色敏感的嘴唇张开着,露出里面的犬齿,黄牙和镀金的假牙。鼻子一度也是粉色的,现在则伤痕累累,像耳朵一样苍白。赫克斯黎的双手摊在地上,像是在向上苍发出呼吁。
是啊,这景象挺美,赫克斯黎完全变了个模样。死亡使他变得更加潇洒。你现在跟他说什么都可以,他保证会听。
威廉·艾克顿看着自己的手指头。
事情做到如此地步,他已无力挽回。有人听见了吗?他侧耳谛听。外边,街上如往常一般响着深夜的汽车声。没有敲门声,没有撬门声,没有谁想进来。谋杀,或者说把人由热变冷的艺术加工过程,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悄悄完成了。
现在怎么办?时钟在午夜时分滴答作响。本能催迫他往门口走,跑,狂奔,逃窜,再也别回来,爬火车,拦汽车,或者步行,离开这鬼地方远远的!
他举起手在眼前翻过来,翻过去。
他若有所思地缓缓将它们翻转过来;感觉到它们像羽毛一样轻。为什么这样盯着它们?他自问。难道就因为它们成功地掐死了一个人,就值得这样一遍又一遍地查看。
这是一双普普通通的手。不肥,不瘦,不长,不短;汗毛不多,也不少;指甲未修,但不脏;不软,不硬,不粗糙,也不光滑;不是杀人的手,但也并非无辜。他似乎越看越有意思。
他感兴趣的不是这双手,也不是手指。在经历了一场搏斗之后,他唯一感兴趣的是自己手指的指尖。
壁炉上的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
他跪在赫克斯黎的尸体旁,从赫克斯黎的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小心翼翼地擦拭赫克斯黎的咽喉。他轻轻地按揉咽喉,又用劲擦了他的脸和脖子,然后站立起来。
他看看对方的咽喉,又看看光亮的地板。他慢慢弯下腰,用手帕轻抹了几下地板,之后皱了皱眉头,细擦起来。先擦尸体的头部附近,继而是胳膊周围,后来索性把尸体四周都抹了一遍。先抹了尸体四周一码的地方,然后是两码的地方,再接着是三码,再接着——
他停住了。
就在这一刹那间他环顾了整座屋子:客厅里的大镜子,雕花的门,还有精致的家具。一个小时前他与赫克斯黎谈话的情景历历在目。
用手指头摁响了赫克斯黎家的门铃。赫克斯黎出来开门。
“啊!”赫克斯黎大惊,“是你,艾克顿?”
“我妻子在哪儿,赫克斯黎?”
“你以为我真会告诉你吗?别站在那儿,你这白痴。如果想谈正经事,进来吧。从那个门进来,那儿,到书房里来。”
艾克顿摸了书房的门。
“喝吗?”
“来点吧。真不敢相信莉莉走了,她——”
“勃良地葡萄酒,艾克顿,去酒柜那儿拿吧。”
是的,他拿了,端了,摸了。
“这是第一版的,艾克顿,瞧这装帧,你摸摸看。”
“我不是来看书的,我——”
他摸了书和书房里的桌子,还摸了勃良地葡萄酒酒瓶和酒杯。
此时他抓着手帕,蹲在赫克斯黎冰凉的尸体旁,一动不动地瞧着屋子、墙壁和身旁的家具,为自己忽然意识到的一切而目瞪口呆。他闭上眼,垂下头,双手绞着手帕,用牙咬着嘴唇。
指纹到处都有。到处都有!
“端起葡萄酒,艾克顿,嗯?葡萄酒瓶,嗯?用手端着,嗯?我累坏了,明白吗?”
一双手套。
在做更多的事情之前,在擦拭其他地方之前,他必须戴上手套,否则一边擦拭一边又会留下新的痕迹。
他把手塞进衣兜,走到客厅里的伞架和帽架前,找到了赫克斯黎的大衣。他伸手去掏大衣的口袋。
没有手套。
他又把手塞进衣兜,走上楼,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他已经因为没戴手套而犯了一个大错误(当然,他并没想到要杀人,有可能预感到这个行为的潜意识也未提醒他应该戴上手套),现在他得为这个错误付出代价。他也许应该抓紧时间才对,随时都会有人来找赫克斯黎,甚至这时都可能。有钱人常常进进出出,喝酒,谈笑,招呼也不打就可以撞进来。到早上6点钟,赫克斯黎的哥儿们就会来叩门,要带他去机场还有墨西哥城……
艾克顿慌里慌张奔下楼翻抽屉,把手帕当做吸墨纸。他翻弄了6个房间的七八十个抽屉,丢下它们耷拉着舌头不管,又去翻另一个。除非找到手套,否则他觉得自己什么也没法做。他要拿着手绢搜遍整座房子,擦净每一个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但又可能碰到这里或那里的墙壁,遗下事关自己命运的细微痕迹。哪怕留下一个指纹,他就会没命。
再翻抽屉!要冷静,要细心,要沉得住气,他告诫自己。
在第85个抽屉的最底层,他找到了手套。
“哦,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他叫喊着一下子扑向抽屉。
他好不容易把它们套到手上,很骄傲地弯弯指关节,弹弹手指头。手套是灰色的,又厚又软,非常结卖。现在他可以随心所欲东摸西碰,而不用担心留下任何痕迹。他对着卧室的大镜子用拇指按了按鼻子,又露出自己的牙。
“不!”赫克斯黎喊道。
这个计划多么邪恶。
赫克斯黎倒在地板上,有意的!哦,多么狡猾的一个人!赫克斯黎倒在硬木地板上,艾克顿随即也扑倒在地。他俩在地板上翻滚扭打,留下一个又一个数不清的疯狂指纹!赫克斯黎逃开了几步远,但艾克顿迅速扑了过去,一下掐住对方的脖子,直到把他那条命像挤牙膏似地挤尽为止。
戴上手套后,威廉·艾克顿重又回到先前那间屋子,跪在地板上,开始完成一寸一寸擦拭的艰巨任务。一寸一寸,一寸一寸,他擦啊,擦啊,直到地面几乎映出自己那张因紧张而大汗淋漓的脸。接着他走到一张桌子旁,从桌腿开始擦起,然后是桌身、抽屉和桌面。他又走到一只盛着蜡果的银碗面前,擦亮了镂花的碗边,轻轻拿出蜡果擦净,然后把果子放回未擦过的碗底。
“我敢肯定没摸过里面。”他说。
擦过桌子后,他看到了悬在桌子上方的一只画框。
“我敢肯定没碰过它。”他说。
他仰着头,注视良久。
他环视屋内的所有房门。今天晚上摸过哪扇门呢?他记不得了。那就把所有的门都擦上一遍。他先擦门把,擦得雪亮,之后将门自上而下抹了一遍,没漏过一处地方。抹完后他来到家具前,开始擦座椅的扶手。
“你坐的那把椅子,艾克顿,是路易十四时代的古董。摸摸看。”赫克斯黎说。
“我不是来谈家具的,赫克斯黎!我来找莉莉。”
“唉,别装蒜了,你并不喜欢她。她不爱你,你知道。她说过明天跟我一块儿去墨西哥城。”
“你还有你的钱你的家具都是他妈的混蛋!”
“家具挺好,艾克顿。好好做客吧,摸摸它。”
布料上也能留住指纹。
“赫克斯黎!”威廉·艾克顿盯住那具尸体,“你想到过我会杀死你吗?你潜意识里想到过吗,就像我潜意识里想到过那样?你潜意识里想到过让我在门把、书籍、碗碟和桌椅上都留下痕迹吗?你有那么狡猾那么精明吗?”
他用手绢儿擦拭了座椅。忽然他想到了尸体——还没有擦过它呢。他走到它跟前,这儿翻一翻,那儿翻一翻,将表面擦了个遍,甚至连鞋也没放过。什么都没放过。
在擦鞋的时候,他的脸上忽然浮现一丝不安,接着马上站起来走到那张桌子前。
他取出并擦拭了碗底的那只蜡果。
“这就好了。”他自言自语,又回到尸体旁。
可是他刚跪到尸体边上,下巴又不安地抽动起来,站起身再次走到那张桌子前面。
他擦拭了画框。
擦画框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了——
墙。
“真傻。”他暗叫。
“哎哟!”赫克斯黎叫喊着躲开他的拳头。搏斗中他推了艾克顿一把,艾克顿摔倒在地,爬起来,扶住墙,又朝赫克斯黎扑过去。他掐住赫克斯黎,直到他断气。
艾克顿转过身。争吵和搏斗的场面渐渐模糊。他不再去想它们,而是环顾四面的墙。
“太荒唐了!”他说。
他从眼角瞟到一面墙上有什么东西。
“我什么也没看到,”他安慰自己,“去隔壁房间看看!我得不慌不忙才行。让我想想——我和他在客厅里待过,还有书房和这间房,还有饭厅和厨房。”
可是他身后的墙上确实有块印记。
是有一块,真的。
他气呼呼地转过身来。“好吧,好吧,再查一遍。”
他走过去,什么也没找着。噢,这儿,小小一块,就在这儿。他把它擦掉,尽管它并不是指纹。做完这件事后,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摸着墙,开始上下左右一寸一寸地查找。“没有,”他自言自语,脑袋上上下下地移动。“这样太过分了。”他说。有多少平方米?“我可不想这么认真。”尽管这么说,他那戴着手套的手指还是有节奏地在墙上摸索。
他盯着自己的手和糊墙纸,又扭头看看另一间屋子。“我得到那间屋去,把重要的地方都擦一遍。”他对自己说,可是手却不敢松下来,好像整个人儿都贴到了墙上。他的脸孔变得阴沉起来。
他一言不发地开始搓擦墙壁,上上下下,左左右右,踮起脚尖,弯下身子。
“太荒唐了,哦,我的上帝,太荒唐了!”
可是得确保万无一失啊,他暗暗自语。
“对,得确保万无一失。”他重复道。
他擦完一面墙,然后……
来到另一面墙跟前。
“几点啦?”
他瞧瞧壁炉上的钟。一个小时过去了,现在是1点05分。
门铃忽然丁零作响。
艾克顿全身僵硬,看看门,又看看钟;看看门,再看看钟。
有人使劲敲门。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艾克顿大气不敢出。他憋得难受,浑身轻飘飘的,脑袋轰隆作响,仿佛冰凉的巨浪在哗哗撞击礁岩。
“喂,你在那儿!”一个酒鬼大叫,“我看见你在那儿,赫克斯黎!开门,该死!我是比利,老伙计,醉得像猫头鹰一样,赫克斯黎,老伙计,一起来醉一醉,来两只醉猫头鹰怎么样?”
“滚!”艾克顿咬牙切齿地在心里吼道,但没敢吭声,紧紧贴住墙壁。
“赫克斯黎,你在那儿,我听见你呼吸啦!”酒鬼大声嚷嚷。
“是啊,我在这儿。”艾克顿低语,趴在地板上,感到自己愚蠢极了。“是啊。”
“混蛋!”那声音骂骂咧咧的,渐渐低了下去。脚步声远去了。“混蛋……”
艾克顿伫立良久,感受自己的心在体内怦怦乱跳。等到睁开眼睛,看见面前那块崭新的墙壁,方才敢说出话来。“真傻,”他说,“这面墙没有指纹,我没碰过。得快,得快,没时间了,再过几小时那些蠢家伙们就要闯进来了!”他转过身。
他又从眼角瞟见了几缕蜘蛛网。他一转过背,那些小蜘蛛就从木板缝里钻出来,结上几根飘飘忽忽的细丝,不是在他左边那面已经擦拭过的墙上,而是另外三面还未及碰过的墙。每当他盯住那些小蜘蛛,它们就缩回木板缝里,而他一转过身,它们又出来织网。“这几面墙没事,”他几乎喊出声来,“我没摸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