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票员是一位二十四五岁、眉目清秀的长发女孩。她的脸上带着温柔热情的笑容。
我们进场的时候,播映厅里空无一人。我对慕容思炫说:“好冷清哦。”
他点了点头,却没有答话,望着空白一片的电影屏幕愣愣出神。
过了一会儿,有一对情侣手拉着手走了进来。那男子二十五六岁,染着金色的头发,穿戴十分时尚,在他的手上,还拿着一个黑色的大杯子──那是麦当劳庆祝奥运即将举办而推出的一套五款的奥运杯。至于那女子,二十二三岁,短头发,瓜子脸,手上拿着一瓶绿茶,同时还挽着一个手袋。
他们进场以后,带票员把他们领到后排去了。他俩的座位在我们所在的位置后几排的地方。
不一会儿电影开场了。开场不久,又有一个人走进来。这人个子高大,大概有一米九,戴着一顶太阳帽,从我们身边走过,往后排走去。
接下来,再没有其他人走进来了。这一场电影,不算带票员的话,就只有五个人在观看。
电影播放了大概一个小时的时候,那对情侣忽然手拉着手,从我们身边走过,看样子是要上洗手间。几分钟后,男子回来,回到座位上去。他的女朋友却没有和他一起回来。
又过了几分钟,突然听到后面不远处的地方好像传来“砰”的一声,似乎是有什么东西掉到地上。我在全神贯注地看电影,没有留意。慕容思炫却回过头,看了好一阵。
大概又过了十分钟,那女子也回来了,在我们身边走过。
慕容思炫还在望着后方,低声说道:“好像有点不对劲。”
我没好气地说:“有什么不对劲啊?别管人家啦,快看电影吧……”
“啊──”我话没说完,忽然那女子大叫一声,声音尖锐之极,让人听了毛骨悚然。
慕容思炫一下子跳起来,走到后排,向那女子问道:“怎么回事?”
那女子惊魂未定,急促地喘着气,几十秒后,才稍微缓过一口气,颤声说:“我、我男朋友倒在地上了……他、他好像死了……”
“什么?”后排那个戴着太阳帽的高个儿男子也走过来,“大家不要动!我是警察!”
接着,他又对站在大厅门口的带票员说道:“你快去把大厅的灯打开!如果真的是发生了谋杀案,杀人凶手可能还在这里!”
03
播映厅的灯打开了。我看清了那个戴太阳帽的警察的样子,不禁惊讶道:“沈刑警,是你?”
他叫沈傲天,是一名刑警,我跟他见过几次。说真的,我很不喜欢他,因为他目中无人,态度总是十分嚣张、不可一世。
“哦,清凝?你怎么会在这里?”沈刑警问道。
“我来看电影。”
“嗯。”沈刑警点了点头,不再理会我,走到那个倒地的男子跟前。我的目光跟着他的身影移动,只见那个男子横躺在座位前,面容扭曲,脸色粉黑,连舌头也伸了出来。
他死了!看样子,像是被毒死的。
沈刑警拿出手机,请求刑警队派来支援部队。
我走到他跟前,轻声问道:“沈刑警,要不把姐姐叫来吧。”
沈刑警剑眉一竖,冷冷地说:“这样的案子,我自己能侦破,用不着惊动副队长!”
我吐了吐舌头,不敢再说话,回到慕容思炫身边。
在支援部队到来以前,沈刑警向在场的人进行了问讯。
那带票员叫杨唯唯。那情侣中的女子叫黎希莹,而她的男朋友,也就是死者,则叫朱智凌。
黎希莹一脸惊惶,战战兢兢地说:“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呀。刚才,在电影播放了一半的时候,智凌说想上洗手间,我说我也想去,于是我们一起走到大厅门口附近的洗手间。在洗手间里,不知怎的,我的肚子忽然很不舒服,于是我打电话跟智凌说,我的肚子不舒服,叫他先回去看电影。大概过了二十分钟,我从洗手间出来,回到座位上,却发现智凌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带票员杨唯唯和我证实了黎希莹的口供跟我们所看到的情况基本吻合。
问讯到了这里,支援沈刑警的警察们来了。沈刑警让他们封锁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侦查。
根据初步判断,死者朱智凌是中氰化钾毒而导致窒息死亡的。
凶手投放毒药的地方也很快找到了:就在那个在麦当劳买的黑色大杯子里的汽水中。
凶手是谁?最大的嫌疑人自然是死者朱智凌的女朋友──黎希莹。
沈刑警很快就想到了这一点,对黎希莹厉声问道:“是你把氰化钾投放在死者的杯子里的?”
黎希莹脸色一变:“当、当然不是啊!我从头到尾都没有碰过那个杯子!”
“真的?”沈刑警一脸怀疑。
“你可以找人检查一下那个杯子呀,杯子上肯定没有我的指纹!”黎希莹理直气壮地说。
男朋友刚死了,她好像一点也不伤心呀。
沈刑警“哼”了一声,吩咐下属把杯子拿去检验。
他接着又说:“你可以戴上手套去投毒,这样杯子上就不会留下你的指纹了。”
黎希莹咬了咬下唇:“我根本没时间投毒。我和智凌在这里楼下的麦当劳买了这杯汽水后,智凌就一直把杯子拿在手上,我碰也没碰过。到了这里,智凌一直在我身边,我根本没有投毒的机会。你不会认为我是趁他不注意,戴上手套,偷偷地把杯子的盖子打开,把毒药放到汽水里,然后再把盖子盖起来吧?要做这么多事情而不让他发现,除非他是白痴!后来我们一起上洗手间,虽然离开座位的时候,是他先走,我跟在后头,但那也只是一秒的时间,我根本无法投毒。而在我从洗手间出来后,他就中毒身亡了。警察先生,现在你明白了吧?我根本不可能是投毒的人!”
我插话道:“会不会是你们在麦当劳买下这杯汽水前,杯子里已经被放下毒药啦?”
慕容思炫却说:“他们进来的时候,我看到朱智凌在喝汽水。也就是说,至少在那个时候,杯子里是没有毒药的。”
沈刑警“哦”的一声,若有所思:“这么说,凶手是在电影开始以后才投毒的?”
黎希莹忽然提高声音,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凶手就是你们其中一个!你们一定是在我和智凌上洗手间的那段时间里投毒的!”
她话音刚落,刚才把杯子拿去检验的警察回来了。经过检验,那杯子上有朱智凌的指纹,此外还有几组指纹,估计是属于麦当劳的工作人员的,而黎希莹的指纹果然不在上面。
“我早就说了嘛,杯上是不会有我的指纹的!”黎希莹大声说,“你们可以拿这杯子去检查一百次、一千次,别说指纹,即使是我的一个细胞,也不可能残留在这杯子上,因为我自始至终都没有碰过这个杯子!”
沈刑警脸色一沉,重重地“哼”了一声。
我说道:“咦,这可奇怪了!首先,凶手是在朱智凌走进播映厅以后,才往他的杯子投毒的。我和慕容思炫一直待在一起,当然不可能是凶手,带票员杨唯唯没有接近过那个杯子,也不会是凶手,沈刑警当然也不会杀人。这么说,最大的嫌疑人就是黎希莹。可是,她的确完全没有投毒的时间,而杯子上,也真的没有她的指纹。那么,凶手到底是谁?他(她)又是怎样把毒药放到死者的杯子里的?”
我说到这里,在场的众人都向我望来。我心中沾沾自喜,故意停顿了一下,才一字一字地说:“这是一宗‘不可能’犯罪呀!”
04
“什么‘不可能’犯罪?”沈刑警打断了我的话,没好气地说,“清凝,别玩小孩子的侦探游戏了!这是一宗真正的谋杀案!好了,所有相关人员,都先跟我们回公安局吧!”
慕容思炫冷冷地“哼”了一声,淡淡地说:“多此一举。案件都侦破了,还跟你回去干嘛?”
沈刑警怒道:“你说什么?”
慕容思炫扭动了一下脖子,慢慢地说:“凶手是谁,凶手是怎样投毒的,这一切都是显而易见的。难道你还不知道?”
沈刑警怒“哼”一声:“你以为你是谁啊?福尔摩斯啊?”他一转头,对身后的两名警察说道,“把他们带回去。”
“等一等!”我说,“沈刑警,你先听一下慕容思炫要说些什么嘛,他的推理能力很棒的,说不定,他真的知道凶手是谁呢。”
沈刑警皱了皱眉头,望着慕容思炫,冷然道:“好,我给你五分钟的时间,有话就说!”
慕容思炫从口袋里拿出一颗水果糖,慢慢地放到嘴里,舔了舔嘴唇,才说道:“清凝分析得不错,谁也没有投毒的机会,连唯一能够接近朱智凌手上的杯子的黎希莹,也似乎是清白的,因为表面上来看,她也的确没有投毒的机会,再说,我相信无论把那杯子怎么检验,也不会检验到杯子上有她的DNA。
“也就是说,朱智凌所买的汽水里,自始至终,都没有被放进毒药!
“但事实上,朱智凌的确被毒杀了。为什么呢?除去其他可能,唯一的解释是:被放毒药的,不是朱智凌在麦当劳买的那个杯子,而是另一个杯子。也就是说,现在留在现场的、被你们拿去检验的那个杯子,根本就不是朱智凌最初在麦当劳里买的那个杯子。凶手把混有毒药的杯子,跟朱智凌手上那没有毒药的杯子掉换了,让朱智凌喝下有毒的汽水而中毒身亡。”
我听得连连点头:“的确有这个可能!”
沈刑警问:“是谁把杯子掉换的?”
“能把杯子掉换的,只有一个人。”慕容思炫说到这里,紧紧地盯着在场的其中一人,用近乎冰冷的语气说道,“那就是你──带票员杨唯唯!”
05
“啊?”带票员杨唯唯──那个眉目清秀的长发女孩,见慕容思炫紧盯着自己,连脸色也变了,颤抖着声音说,“你、你说我是凶手?我、我怎么可能把杯子掉换呢?你们都看到的,我把他们两人带到十五排后,就再也没有接近过他们。我根本没有机会把杯子掉换。”
“你有,”慕容思炫不慌不忙地说,“你有到过他们附近的地方,只是我们看不到。”
“怎么可能看不到?”杨唯唯争辩,“我又不会隐形。”
“你在我们进场以前,就到过十五排附近。”
慕容思炫话音刚落,杨唯唯的面容微微地扭曲了一下。
慕容思炫转过头来,对黎希莹说:“让我看看你的电影票。”
黎希莹把电影票交给慕容思炫。慕容思炫只看了一眼,就说道:“哦,是十五排的二十三座和二十四座。杨唯唯在我们进场以前,就把一杯投放了氰化钾的麦当劳汽水放在十五排的二十三座上,也就是案发后大家发现有毒的黑色杯子的地方。”
我一边举手一边说道:“我有问题。”
慕容思炫似乎有点不满我打断他的话,瞥了我一眼:“什么?”
“如果杨唯唯早就把有毒的汽水放在十五排的二十三座,那当朱智凌和黎希莹进场的时候,不是会看到座位上放着一杯汽水吗?他们不会觉得奇怪吗?”
慕容思炫嘴角一扬:“他们是不会看到那杯有毒的汽水的,因为杨唯唯没把他们带到十五排。”
我惊呼一声:“什么?”与此同时,杨唯唯脸上露出了绝望的表情。
慕容思炫乘胜追击:“杨唯唯把朱智凌和黎希莹带到十四排,就跟他们说,到了。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不会去质疑带票员的,带票员说到了,那就是到了,也就是说,这里就是十五排了。而坐下以后,他们更加难以发现自己坐在第几排,因为只有在每一排第一个座位旁边,才会标记这里是第几排。换句话说,他们一直坐在第十四排的二十三座和二十四座上,却自以为坐在第十五排了。”
慕容思炫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后来,朱智凌和黎希莹上厕所,朱智凌独自回来,这时候没有带票员给他带路了,他唯有根据每一排第一个座位旁边的标记来判断哪一排是第十五排。终于他找到了真正的第十五排,可是他不知道,那里有一杯放了毒药的汽水在等待着他。”
我两手捂嘴:“太可怕了!”
慕容思炫却不理会我,向沈刑警问道:“刚才看电影的时候,你坐在哪一排?”
沈刑警没想到慕容思炫会突然跟自己说话,愣了一下,才说道:“最后一排呀。”
“这就对了,我们坐在第十排,而你坐在最后一排,所以虽然朱智凌是从第十四排离开,然后回到第十五排,但我们却不会发现其中的蹊跷,因为他离我们有一定的距离;而对于他来说,由于我、清凝和你,离他有一定的距离,无法成为他的参照物,所以他回来以后,坐到第十五排的二十三座上,也不会觉得奇怪,不会发现自己所坐的地方跟刚才不同了,因为参照物都离十四排和十五排有一定的距离。”慕容思炫有条不紊地解答。
我随着他的分析,脑袋急速运转,不断地思考,忽然心中又产生了一个疑问,于是又举起手来,说道:“我又有问题。”
不等慕容思炫答话,我自个儿说起来:“照你这么说,现在在第十四排的二十三座上,不是该放着朱智凌最初在麦当劳买的那杯没有毒的汽水吗?可是,好像没有呀。”
慕容思炫点了点头:“你的心思很细密。那杯汽水被人带走了。”
“被谁带走了?”我冲口问。
慕容思炫身子一转,直指黎希莹:“就是她,黎希莹!”
黎希莹被慕容思炫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后退了两步,结结巴巴地说:“我……我……”
同时我问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慕容思炫冷冷地说,“她是杨唯唯的帮凶!她们两人合谋,把朱智凌给毒杀了!”
06
“黎希莹买了电影票以后,通过手机短信,告诉杨唯唯他们的座位是十五排的二十三座和二十四座。当然,短信可能已经被她们删除了。但只要在一个月内,到移动或联通的数据库调出数据,就能查到短信内容,证实我的推理是正确的。
“杨唯唯收到短信以后,在十五排的二十三座上放了一杯有毒的汽水。当然,她有充足的时间去处理那个杯子,确保自己的指纹不留在上面。
“同一时间,黎希莹和朱智凌在麦当劳里买了一杯同样的汽水,黎希莹完全可以去碰那杯汽水,因为最后出现在警察面前的,不会是那杯汽水。
“进场以后,杨唯唯把黎希莹和朱智凌带到十四排。黎希莹故意走在前面,坐到里面的座位──二十四座上,把二十三座让给朱智凌。于是朱智凌把汽水放在十四排二十三座的座位上,而这时候,十五排二十三座的座位上,也有一杯外形一样的汽水。
“刚才黎希莹说,在电影播放了一半的时候,朱智凌说想上厕所,而事实则有可能是,黎希莹对朱智凌说她要上厕所,并让朱智凌陪她去。在离开前的那一瞬间,黎希莹把放在十四排二十三座上的杯子放到了自己的手袋里。是的,黎希莹的手袋这么大,要把杯子放进去是绰绰有余的。
“只要检查一下黎希莹的手袋,就可以找到汽水成分,从而证明黎希莹的手袋的确是放过盛着汽水的杯子的。
“在朱智凌走进厕所后,黎希莹就把手袋里的杯子交给杨唯唯,让她拿去处理掉。而她自己则走进厕所,给朱智凌打电话,说自己肚子不舒服,让他先回去看电影。接下来,她只需要一直待在厕所里,等候朱智凌自己喝下有毒的汽水就大功告成了。
“我相信,朱智凌最初在麦当劳买的,那个有着朱智凌、黎希莹和杨唯唯三人的指纹的杯子,此刻就在附近的垃圾箱里。警察要把它找出来,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
“朱智凌回到播映厅后,走到真正的第十五排里,拿起被掉换的汽水,喝了一口,中毒身亡。杯子上属于他的指纹,就是那时候被印上去的。而我们所听到的‘砰’的一声,就是他倒地的声音。
“另外,我想,在第十四排二十三座和二十四座的位置上,会有朱智凌和黎希莹的指纹和DNA,这些证据都能证明我的推理是正确的。”
慕容思炫说完,长长地吁了口气,望着低下了头的黎希莹和杨唯唯,神情木然,目光异常冰冷。
07
黎希莹和杨唯唯认罪了,并且承认她们的确是用慕容思炫所说的方法毒杀了朱智凌。
黎希莹的杀人动机是因为她发现朱智凌一脚踏两船,除她以外,还有另一个女朋友,至于杨唯唯,以前曾经是朱智凌的女朋友(当时她是短头发的,现在留着一头长发,所以朱智凌没能把她认出来),后来惨遭抛弃,一直耿耿于怀,没能把这个又爱又恨的人放下。
沈刑警把两女带回公安局去了。他离开前,很不服气地对慕容思炫丢下一句:“小伙子,运气不会总跟着你的。”
离开电影院,我和慕容思炫又来到麦当劳,我请他吃了一个草莓新地。
“喂,你还真不错嘛,竟然可以凭推理把犯人找出来,还能抽丝剥茧地把犯人的作案过程推理出来。我一直以为这种事情,只有在小说里才会出现呢。”我对他称赞道。
他一边吃着草莓新地,一边望了我一眼,淡淡地说:“现实世界之中,也有侦探存在。”
“你看你,吃得连嘴巴也变成红色了。”我笑呵呵地说着,拿出一张纸手帕,帮他把嘴边的冰激凌擦掉。
他却有点不好意思,把脑袋扭到另一边去。
离开麦当劳,他对我说:“我回家啦,再见!”
“喂!”我叫住了他,“你不送我回家吗?”
他回头望了我一眼,不解地问:“为什么要送你回家?”
“你是呆子呀!连这个也不懂?”我大声说,“这么晚了,我一个女孩子回家很危险的。”
“哦。”
“走吧,送我回家!”我强制性地抓住他的手臂,向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走了几步,望了他一眼,看着他那副没有喜怒哀乐的呆滞表情,我的心中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不禁说了一句:“到底该说你是智商极高的天才呢,还是什么都不懂的白痴?”
路行中我们交换了手机号码。我说,我有时间就约他出来玩。他说随便。
不一会儿到我家了,不知怎的,想到跟他──这个只认识了几个小时、行为怪异的人即将分别的时候,我的心里竟有些依依不舍的感觉。
“我到了。”我说。
“再见。”他丢下一句,准备离开。
“等一等!”我叫住了他。
“怎么啦?”
“你以侦探自居,那么我再让你推理一个事情。如果你能把这个事情推理出来,我就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下次请你吃十个草莓新地。”
他对我的话感兴趣了:“好,你说。”
“你能不能推理到我姓什么?”我给他出了一个难题。
这个难题是根本无法解答的,哈哈。
没想到他却煞有介事地说:“你让我推理你的姓氏,由此可见,你的姓氏有点特别,不是那么容易猜到的。所以我猜,你的姓氏应该和我一样,是复姓。”
“哦?”我吃了一惊,“你、你怎么知道的?”
他难得地轻轻一笑,接着说:“根据我的推理,你的姓氏应该是东方、上官和宇文的其中一个。”
我听了这句话,瞪大了眼睛。
他不等我说话,淡淡一笑:“根据我的进一步推理,你应该是复姓宇文,对吧?你的全名就叫宇文清凝。”
“啊!”我大叫起来,“不可能!你怎么可能猜到?你是怎么推理到的?”
他却没有回答我,转过身子,摆了摆手,径自向远处走去,给我留下了一个谜团,也给我留下了一个无法入眠的夜晚。
错位的怀疑
从现实进入小说
慕容思炫发现那个眉目清秀的、一个人在咖啡馆坐了几个小时的男子终于离开了。
他离开前,在桌子上遗漏了一沓稿子。
思炫走过去,拿起那沓稿子,好奇地看起来。
那是一沓打印稿,有七八页,看样子像是一篇小说。
会是怎样的小说呢?思炫有点好奇,于是一页一页地阅读稿件的内容。
结局(2008年1月21日晚上)
李颖思是陶乐旻的女朋友,是陶乐旻这一辈子最爱的女人。
陶乐旻曾对李颖思说过:“你是我的宝贝。”还说过,“这一辈子,我只爱你一个。”
可是此时此刻,李颖思却握着尖刀,狠狠地向陶乐旻刺去!
为什么会这样?请往下看。
陶乐旻(2008年1月18日晚上)
我叫陶乐旻,二十六岁,L市一家上市公司的执行总监,年薪八十万。我住在L市郊区的一座别墅里。
这天晚上,在我家里,卧房之中,大床之上,我把半裸着身体的宝贝搂在怀里,在宝贝的两唇上轻轻地印上一吻,在其耳边悄声呼唤:“思……”
“嗯?”宝贝抬起头,望了望我,脸上洋溢着幸福。
我深深吸了口气,深情地说:“这一辈子,我只爱你一个。”
“真的?”宝贝凝视着我,一脸期待地等待回答。
“当然是真的!”我毫不犹豫地说道。
“嗯。”宝贝满足地点了点头,依偎在我的怀里。
我却轻轻地吁了口气,稍微苦笑了一下。
宝贝不知道,其实此时我的心里却想着另一个人。那是一个长发的女子。是的,和宝贝不同,她留着一头长长的秀发。
我偏爱长头发的女孩子。
屈指一算,我跟她已经好几天没见了。真有点挂念她呀。
正想得陶醉,忽然发现宝贝冷冷地盯着我,目光有点阴森,似乎还带着怨恨。
难道宝贝觉察到一些什么?
而这时候,大将──我所养的一只纯黑的藏獒──忽然吠了一声。这吠声和宝贝那可怕的、让人不敢相接的眼神同时出现,让我微微地吓了一跳,一股寒意从背脊直泻下来。
李颖思(2008年1月19日下午)
我叫李颖思,L市人,今年二十三岁。我有一个叫陶乐旻的男朋友,比我大三岁,是L市一家上市公司的执行总监。我和他在他所买的、坐落于L市郊区的一座别墅里同居。
这天下午,在一家咖啡店里,我想着乐旻对我说的那句“这一辈子,我只爱你一个”,心里甜蜜,偷偷地笑了起来。
忽然,不知怎的,心里冒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李颖思。”一个女子慢慢地向我走来,呼唤着我的名字,打断了我的思索。
她是我的好朋友。今天我约了她在这家咖啡馆碰面。
“我怀疑乐旻爱上了别的女人!”我说。
“你怎么会这样认为呢?”我的好友不解地问道。
“我也不知道,”我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只是直觉。”
“…………”
“但是,”我话锋一转,“你应该知道,我们女人的直觉,向来是很准的。”
“嗯,这点我倒承认。”好友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陶乐旻(2008年1月19日晚上)
“思,”我对宝贝说,“今天下午你到哪里去啦?”
“和一个朋友在你公司附近逛了一会儿,后来到一家咖啡店坐了一个多小时。”
“是男性朋友还是女性朋友呀?”我那故意表现出来的像是开玩笑的语气,却没能掩盖我脸上的那一丝紧张和忧虑。
宝贝呵呵一笑:“怎么?吃醋?是女的啦。”
我有点尴尬:“我……只是随口问问。”
这时候,我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我拿起手机一看,啊,是她。
我拿着手机向洗手间走去。临走前,我发现宝贝用充满怀疑的眼神盯着我。
洗手间里,我刚接通了电话,却发现门外好像有个人影。我想,应该是宝贝在偷听我的通话内容吧。
于是我尽量跟电话里的她说些无关紧要的内容。
李颖思(2008年1月20日下午)
绝对错不了!一定是有第三者!
昨晚乐旻通电话的语气,是那么的慌张!虽然由于他的声音很小,致使我听得不太清楚,但我肯定,他当时一定十分心虚。
我要把这件事调查清楚。我要把那个诱惑乐旻的放荡女人揪出来。
好,就来一个突击检查吧。我要捉奸在场、人赃并获。
陶乐旻(2008年1月20日晚上)
今天宝贝的眼神好像有点不对劲。
洗澡的时候,我听到我的手机在响。
真该死,竟然忘记把手机带进浴室。
我以极快的速度把身上的水擦干,穿好衣服,走出浴室。
我竟发现宝贝拿着我的手机,似乎在跟谁通电话。
不会是她吧?
我匆匆走过去,把手机拿过来,同时问道:“思,是谁打过来的?”
“打错了。”宝贝冷冷地丢下一句,走出卧房。
我一看来电记录,果然是她打过来的!
这么说,宝贝刚才在跟她通电话?
宝贝跟她说了些什么?
半个小时后,我给宝贝丢下一句:“我出去一会儿。”
不等宝贝回话,我已走出家门。
李颖思(2008年1月20日晚上)
此刻,我在乐旻的家里。
除我以外,这里没有其他人了。
藏獒大将乖乖地坐在我的身边。是的,它很聪明,知道我是这里的女主人,对我十分忠心。
对了,刚才在电话里,我终于听到那放荡女人的声音了。嗲声嗲气的,时而尖锐,时而低沉,难听之极。只听声音,就能判断她是一个样子丑陋、品位低下的女人。
乐旻果然出轨了!
乐旻为什么会爱上这种女人啊?
陶乐旻,我是那么的爱你,我不允许你做任何对不起我的事!
我要好好地惩戒你一番。
突然间,一个邪恶的念头在我脑海之中冒起。
抽屉里有安眠药。厨房里有刀。
我不怀好意地望向身旁的大将,两手微微地颤抖起来。
陶乐旻(2008年1月21日清晨)
昨晚离家以后,心情烦躁,于是一个人到酒吧喝酒,彻夜未归。
喝酒的时候,我觉得宝贝好像在我附近。难道宝贝跟踪我?
又或者,只是我的错觉?
清晨回到家的时候,宝贝已经不在了。
但我没有时间去想宝贝到哪去了,因为发生了另一件让我心急如焚的事情。
大将不见了!我找遍了整座房子,仍然没能发现大将的踪影。
最后我来到我的书房前。房门上锁了。
我用钥匙把门打开,却被书房里的情景惊得呆了。
书房中间,竟倒挂着大将的头!
它满脸是血,眼睛瞪得大大的,非常恐怖。
它那缺了脑袋的身体,横躺在我的书桌上。
地上用血──大概是大将的血──写着几个字:这是背叛我的下场!这仅仅是开始!
看到这样的情景,我一阵晕厥,后退了两步。
稍微冷静下来后,我分析了现场的情况。
由于书房里放着我的许多贵重物品,因此书房门上的锁,是我从外国找人特制的,能打开那把锁的钥匙,全世界只有一把,而且无法复制。
而那把唯一的钥匙,一直在我身上。
要在书房里把门上锁,不需要钥匙;但要在书房外把门上锁,则必须要用钥匙。
也就是说,凶徒在杀害大将后,是不可能在书房外把房门上锁的。
那么,凶徒就是在书房里把门上锁的了。
那凶徒怎样离开?
只能通过窗户了。
书房里唯一的一扇窗户,只能打开一道宽度不大的空隙。那一道空隙,如果是小孩子或很瘦的女子,或许能勉强通过。
而像我这种个子高大的男人,是无论如何也无法通过的。至于宝贝,个子比较高(一米六八),肩膀也略为宽阔,应该也是无法通过的。
那么凶徒是谁?
李颖思(时间退回2008年1月21日凌晨)
凌晨时分(陶乐旻发现大将尸体的数小时前)。
我杀掉了乐旻的爱犬大将,并把它的头割了下来。
书房的门没有上锁,于是我把大将的头倒挂在书房中央,把它的尸体横躺于书桌上,并在地上留下血字。
我还把房门从房里上锁了。
做完这些以后,我要离开书房了。
于是我走到书房里除房门外唯一的通道──那扇只能打开一道空隙的窗户──前方。
我的身体能从这里通过吗?
陶乐旻(2008年1月21日清晨)
虽然我怀疑杀害大将的是宝贝。但我想宝贝的身体的确是无法通过书房的窗户的。
如果不是通过窗户离开,那就只能通过房门离开了。
可是离开以后,怎么把房门上锁呢?
唯一的钥匙一直在我身上呀。
除非凶徒是我……
啊?认真一想,其实凶徒是我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的呀。
最近我总觉得自己精神恍惚,总觉得我身边的一切都是虚幻的、并非现实世界中的产物。
难道我患上了精神分裂?
我精神中所分裂出来的另一个人格,昨晚从酒吧回到家里,把大将杀死了?
是呀,这样就能解释密室的问题了!当我──准确来说是我的另一人格──发现自己的身体无法通过窗户的空隙离开的时候,就只好回到房门前,把锁打开,通过房门离开书房。
这时候,他会借助我──我本来的人格──随身所带的钥匙,把房门上锁。
这些事,我──应该说是我本来的人格──都是不知道的,所以出现了不可思议的密室。
再进一步想,难道……
啊,这个念头一从脑海之中冒起,我不禁全身直冒冷汗,连汗毛也一根一根地竖了起来。
但我必须承认这个事实:这段时间和我相处的宝贝,根本是不存在的,只是我精神世界所幻想出来的产物!换句话说,宝贝就是我的另一个人格!我每天晚上都在自言自语,我每天都在和自己谈情说爱!
李颖思(2008年1月21日清晨)
我不能容忍乐旻爱上别的女人!把大将杀掉以后,我仍然不解恨。
我要杀掉陶乐旻!我不能完全得到的人,我要亲手毁灭!今晚,我将在乐旻家埋伏。
陶乐旻(2008年1月21日清晨)
我的脑袋一片混乱。我很难受。我生不如死。
死?死会让我得到解脱吗?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会杀掉自己以求解脱吗?
李颖思(2008年1月21日晚上)
此刻我在乐旻家里埋伏。
大门响了。是乐旻回来了吗?
陶乐旻(2008年1月21日晚上)
回到家里,好像听到房间里有声响。
“是谁?”我喝了一声。
一个人从房间里走出来。
啊,是宝贝!
我走上前去,把宝贝轻轻地搂在怀里。
这一切都是虚幻的吗?宝贝真的只存在于我的精神世界里,而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中?可是为什么我拥抱着宝贝的感觉如此真实?
李颖思(2008年1月21日晚上)
无法原谅!是时候动手了!
我握着尖刀,狠狠地向乐旻刺去!
陶乐旻(2008年1月21日晚上)
忽然背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我本能反应般地把宝贝推开,猛地回头一看,只见一个人握着尖刀向我跑来。
啊,那人竟然是──
李颖思?!
此时此刻,她不是该在S市吗?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李颖思(2008年1月21日晚上)
尖刀刺进乐旻胸口的一刹那,我脑海一震,这几天来发生的片段,忽然聚集起来,对我的脑袋进行轰炸。
本来是要回老家──L市旁边的S市──过年的。但不知怎的,那天下午,在S市的那家咖啡馆里,我忽然怀疑乐旻趁我不在,跟别的女人鬼混。
虽然只是直觉,但不得不承认,女人的直觉天生很准。
前天──1月19日──晚上,我在家打电话给乐旻的时候,他在电话里故意把声音压低,语气很慌张,而且还挑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来说。
当时,一定有别的女人在乐旻家里──应该是我和乐旻的家──偷听着乐旻和我通电话的内容。
于是我想回L市去,来个突击检查。
昨天──1月20日──晚上,我在家给乐旻打电话,接电话的竟然是一个女人!
只听声音,就能判断那是一个样子丑陋、品位低下的女人。
乐旻果然出轨了!
陶乐旻,我是那么的爱你,我不允许你做任何对不起我的事!
于是我披星戴月地回到L市,来到乐旻家里。
家里刚好没人。
我杀掉了乐旻的爱犬大将,把大将的头倒挂在书房中央,把它的尸体横躺于书桌上,并在地上留下血字。
我还把房门从房里上锁了。
做完这些以后,我通过窗户上那道并不宽阔的空隙离开了书房。
是的,我的个子比较矮小(一米五四),身体也很瘦,可以勉强通过那道空隙。
但杀掉了大将,我仍然不解恨!
我要亲手毁灭我所深爱着、却已经不完全属于我的男人!
于是我在这里埋伏。
大门响了。
但却不是乐旻回来,而是一个留着短头发的女子。
她就是那个引诱乐旻的放荡女人!
要不先把她解决了吧。
我正想动手,大门再次响起,这次是乐旻。
可是,接下来,却让我看到足以令我发疯的一幕。
乐旻和那个放荡的女人,竟然在我面前拥抱。
无法原谅!
想到这里的时候,尖刀已插进乐旻的心脏!
陶乐旻(2008年1月21日晚上)
尖刀插进来了。
我的胸口很痛。
我死死地抓住李颖思那一头长长的头发。
但,我手上的力气在迅速地消失。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虽然这几天我跟宝贝在一起,但我心里无时无刻不挂念着你啊,李颖思。
我跟你说过:“这一辈子,我只爱你一个。”
那是我的心底话呀。
虽然跟宝贝也说过同样的话,但那只是敷衍宝贝的。
李颖思,你应该知道的呀,我心底只有你一个呀,我最后终究会和你在一起过一辈子的呀。
我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了。
而这时候,我一回头,看见宝贝正望着我,脸上交织着恐惧和悲伤。
原来我没有患上精神分裂。原来宝贝是真实存在的。
李颖思(2008年1月21日晚上)
到了这时候,乐旻还去看那个放荡的女人?
一不做,二不休!我要把她也杀掉!
我把尖刀从乐旻胸口拔出来,接着向那放荡女人刺去。
放荡女人大叫一声,后退躲避。尽管没刺着她的身体,但也在她的手臂上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他妈的!疯女人!”放荡女人恼羞成怒,向我喝骂。
霎时间,我愣住了。
这──
明明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啊!
抬头一看,“放荡女人”竟然是一个眉清目秀的男人!
陶乐旻(2008年1月21日晚上)
李颖思,对不起啊,我深爱着你,但我无法欺骗自己──
我同时也爱男人!
我是双性恋!
可是我跟宝贝──那个认识没多久、叫郑思炜的男子,只是逢场作戏呀。
你应该知道的,你应该知道的。
我耗尽最后的力气,拉住李颖思的手,用我人生中的最后一口气说道:“李颖思,我爱你……”
李颖思(2008年1月21日晚上)
乐旻的这句话,让我心中一震,接着两手一颤,尖刀掉落在地。
那个跟乐旻偷情的男子趁我分神,连滚带爬地走了。
我跪下来,抱着乐旻,泪流满面地说出了我人生中的最后一句话:“陶乐旻,我也爱你。”
接着,我捡起尖刀,向自己的胸膛刺去。
把小说延伸至现实
把稿子读完,思炫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好精彩的叙述性诡计。
把稿子写下来的,应该就是刚才遗漏稿子的那个男子吧。
思炫知道,稿件里所叙述的故事,并非男子杜撰的。
因为在男子离开前,思炫看到那男子手臂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完美密室
轩弦的密室讲义
一、密室外杀人
1.利用手枪、飞刀、冰柱、氢气球、动物等工具,通过通风口、小孔、空隙等在室外杀人。
2.利用毒药、定时杀人装置、遥远操控装备等。
3.把尸体通过某种方法移入密室。
4.在众人确认密室的存在后,才把尸体搬进去。
5.被害者受伤后自己上锁,然后伤重死亡。
6.被害人在密室里入睡或昏迷,密室打开后,被害人才被杀。
二、房外制造密室
1.先在房外锁门,再利用鱼丝、磁铁、动物、房间构造等工具把钥匙放回房间。
2.先离开房间,再利用惯性、弹性或某些装置等,让门从内上锁。
三、密室不存在
1.房间有密道。
2.房间的某部分可以拆卸和安装。
3.确认密室存在的目击者证词不实。
4.凶手在确认密室存在的目击者看不到的情况下进出密室。
5.行凶的真正时间比推测的更早,凶手在目击者确认密室存在前已经行凶并离开。
6.门没有上锁,但使人产生错觉,认为房间是上锁的。
7.凶手在密室形成前已经进入密室。
8.凶手没有离开密室,等别人破门后才离开。
9.相互掉换两把不同的钥匙或锁而形成密室。
10.利用两个不同的房间形成密室,其中一个房间是真正的密室。
11.破门入内时再把钥匙放进室内。
四、非谋杀
1.死者是自杀的,但刻意布置成像是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