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顶着漫天风雪陪她回家,还帮她重新整理好身上的红色针织围巾:理了一次,理了两次,到了第三次的时候,我总算找到了对付围巾的门道,我们两人的面孔贴得很近,她的脸颊上泛起了两团喜气洋洋的粉红色。那一瞬间原本难得一遇,但当时偏偏集齐了一切契机,不管是安迪与我的一番对话、几杯酒、一场暴风雪,还是那条围巾。
于是我们同时伸手搂住了对方,为了借力,我还把她压到了一棵树上。这时细长的树枝“哗啦”一声朝我们的脑袋上倒了一蓬雪,那一刻真是又吓人又好笑,但这场虚惊让我更加急迫地想要爱抚她,想要在瞬间摸遍她的全身,于是我伸出一只手进了她的毛衣,另一只手滑进了她的两腿之间,她并没有拦住我。
她从我身边抽开身子,牙齿咯咯作响,“跟我上楼来吧。”
我顿了一顿。
“跟我来,”她又说了一遍,“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们之间的鱼水之欢算不上有多销魂,反正第一次只能算表现平平。我们两个人都已经习惯了不同的节奏,一直不太合拍,再说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做爱了,于是我很快就一射如注,接着一鼓作气用逐渐泄气的“小兄弟”在她体内抽动了三十秒,直到自己完全松弛下来——这是至关重要的三十秒,恰好让她也得到了满足。
换句话说,我们之间的鱼水之欢还不算糟糕,但颇有几分令人失望、虎头蛇尾,女孩们在这种时候也必定有这种感觉:“闹了这么大个阵仗,结果就是这样?”但我喜欢安迪用身子紧贴着我,我喜欢她跟我想象中一样柔软,还有一身娇嫩的肌肤。“真是年轻啊。”我偷偷摸摸地想道,心中浮现出艾米坐在床上怒气冲冲往身上涂润肤露的一幕。
我走进安迪的浴室,先撒了泡尿,随后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强令自己把话说出了口:“你是个背着老婆劈腿的家伙,你没有守住男人最基本的底线之一,你不是个好男人。”可这些话并没有让我心神不宁,于是我暗自想道:“原来你还真不是个好东西。”
说起来,有件事才真是让人后背发寒:如果那次翻云覆雨真的棒得不得了,那可能就是我唯一一次不检点了,可惜那次欢爱也就勉强说得过去,而我却因此成了一个出轨的男人。我可不能让自己的贞节牌坊砸在一场“勉强说得过去”的欢爱上,因此我心知安迪和我之间还有下一场,于是当时我并未向自己承诺再也不犯事了。结果我们的第二次欢爱颇为惬意,第三次则极为销魂,不久之后,安迪就变成了艾米的对立面——有血有肉的对立面。她跟我一起放声大笑,她逗我笑,她不会立刻跟我回嘴,也不会对我放马后炮,从来不会对我怒目而视。跟她相处很容易,真是他妈的太容易了,于是我暗自心道:“爱情让你想要完善自身……这话没错,没错,但话说回来,也许爱 (我指的是真爱 )也会允许你做回自己。”
我本来打算告诉艾米,迟早总有摊牌的一天嘛。可我一直瞒着她,瞒了一个月又一个月,然后巴不得再多瞒几个月,主要是因为怯懦。我受不了那番向艾米交底的谈话,受不了必须给出解释,也无法想象与兰德和玛丽贝思讨论离婚事宜的一幕——不消说,到时候我的岳父母肯定会插手这件事。但说实话,其中也有几分是因为我身上有强烈的实用主义倾向,我居然能够这么看重实际(换句话说,也就是利己),几乎有些可笑。我没有向艾米提出离婚,部分原因是:当初是艾米出钱资助我开了“酒吧”,基本上“酒吧”属于艾米,离婚后她一定会把“酒吧”收回。我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孪生妹妹再一次失去生命中的几年光阴,却还要挺起胸膛去勇敢面对,因此我对这种惨兮兮的婚姻听之任之,一心相信到某个时候艾米自然会接管局面,她会提出离婚,那我就能继续扮演好人了。
我想要摆脱当前的局面,却又不想担起罪责,这原本是小人所为,不过我越是上不了台面,就越加渴望安迪——如果我的故事被登在报纸上供陌生人作为话柄,安迪会明白我并不像表面上一样是个卑鄙小人。“艾米会跟你离婚的,她不会让事情再拖下去。”我一直在想。但春去夏来,秋天降临了,冬天也降临了,我的劈腿史已经横跨了整整一个年头,我的情人变得有些不太耐烦,事情很明显,必须有人出手解决这件事。
“我的意思是,我爱你,尼克,不管发生什么事。”此刻安迪就在这儿,就在我妹妹的沙发上,这一幕真是如梦如幻,“我真的不知道还应该说些什么,我觉得自己……蠢得很。”她边说便举起了双手。
“别这样,我也不知道说什么,没什么可说的。”我说。
“你可以说,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一样爱我。”
我暗自心想,“我再也无法大声说出那句话了。”以前我贴着她的脖子喃喃不清地说过一两次,但眼下风声已经传了出去,又出了那么多事,我不禁回想着我们那段轰轰烈烈却又遮遮掩掩的地下情,暗自诧异自己居然对这段地下情如此大意。如果她的楼里有一个安全摄像头,那我肯定已经被拍了下来。为了接她的电话,我倒是特意买了一个一次性手机,可是语音留言和短信都会发到她的常用号码上。我还给她写过一则色情的情人节短信,眼下我几乎已经看到新闻上铺天盖地地登载着那条短信的内容,好家伙,我在短信里还用了“使人倾情”来跟“林中幽径”押韵呢。还有一点不要忘了 ,安迪只有二十三岁。就冲着这些,我猜不少电子乐会随手把我这倒霉蛋的言辞和声音用上,甚至连我的照片也不放过。曾有一天晚上,我翻阅安迪手机上的照片,当时我满腔醋意和好奇,还有着几分占有欲,结果在照片上看到了她的一两个前男友,安迪手机里有许多关于他们的照片,男人自豪地在她的床上微笑,而我猜想有一天自己的床照只怕也会存到安迪的手机里(其实我还挺期待这一天),出于某种原因,当时我并没有为此担心,但眼下细想起来,那些床照说不定会被人下载,只要有人用报复的手指轻轻一摁,我的床照就会在顷刻间发送给百万公众。
“眼前的局势非常奇怪,安迪,我需要你耐心等着。”
她从我怀里挣开了身子,“你说不出口吗?为什么不说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一样爱我?”
“我爱你,安迪,我爱你。”我望着她的眼睛说道。眼下说“我爱你”确实有风险,但不说的话同样有风险。
“那就来一场吧。”她一边低声说,一边开始扯我的皮带。
“眼下我们要十分小心,我……如果警方发现我们的关系,对我来说可就很不妙了,非常非常不妙。”
“这就是你担心的事呀?”
“我的太太好端端地失了踪,我还有个秘密……女友,没错吧,看上去很不妙,看上去就脱不了干系。”
“听你这么说,我们的这段情显得很下贱。”这时她的双峰还露在外面。“人们可不清楚我们的为人,安迪,他们会觉得这段情很下贱。”
“上帝呀,简直就像蹩脚的黑色电影。”
我闻言露出了笑容,是我向安迪推荐了黑色电影——鲍嘉[2]及其出演的《夜长梦多》,还有《双重赔偿》等,所有的经典我都一股脑儿向她介绍了。这是我们的情缘中最讨我欢心的地方,我可以向安迪展露自己的见识。
“为什么我们不干脆告诉警察呢?那会不会更好一些……”她说。
“千万别,安迪,连想也不要想,没门儿。”
“他们会发现的……”
“怎么会?警方怎么会发现……你有没有跟其他人提过我们的事,亲爱的?”
她颇为紧张地看了我一眼,我顿时感觉很糟糕:这可不是安迪期待的一夜。她原本很高兴看到我,想象着火辣辣的男欢女爱,期待着肉体的互相慰藉,我却一心忙着收拾自己的烂摊子。
“亲爱的,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一定得问。”我说。
“叫不上名字。”
“你是什么意思,叫不上名字?”
“我的意思是,”她终于拉上了自己的衣服,“我的朋友、我的妈妈,他们知道我在跟一个人约会,但他们叫不上名字。”
“也跟人对不上号,对不对?”我的口气比想象中更加迫切,仿佛我正在努力撑起一片倒塌的天花板,“只有两个人知道我们的事情,安迪,就是你和我。如果你站在我这边,如果你爱我,那就千万不要走漏风声,警方永远也查不出来。”
她用一根手指轻抚着我的下巴,“如果……如果警方一直找不到艾米,那怎么办呢?”
“安迪,无论发生什么事,我和你,我们两个人都会在一起,但我们必须非常小心,如果我们不小心的话,有可能……局势看上去很糟糕,我可能会坐牢。”
“也许她跟着野汉子跑掉了,也许……”她边说边把脸颊贴在我的肩膀上。
我能感觉到她那稚气未脱的小脑瓜正塞满了各种念头,把艾米的失踪想成了一出浅薄暧昧的言情剧,还把不符合这出言情剧的事实全部抛在了脑后。
“她没有跑掉,事情要严重得多。”我用一根手指托着她的下巴,让她望着我,“安迪?我想让你认真对待这件事,好吗?”
“当然啦,你看我哪里不认真了吗,不过我要多跟你谈谈,多见见你,我吓坏了嘛,尼克。”
“眼下我们不能轻举妄动。”我抓住她的双肩,让她望着我的眼睛,“我的妻子失踪了,安迪。”
“但你压根儿就……”
我知道她想要说出口的那句话——“你压根儿就不爱她”,但安迪并没有那么蠢,于是她及时住了口。
她伸出双臂搂着我,“我可不想跟你吵,我知道你关心艾米,也知道你一定很担心,我也一样啊。我知道你……我无法想象你的压力有多大,所以我可以比以前更加低调,如果可能的话。不过你要记住,这件事对我也有影响,我得有你的消息才行,每天一次吧,只要有时间就打电话,即使只有几秒钟也行,让我听听你的声音。每天一次,尼克,一天也不许漏,不然的话我会抓狂,我真的会抓狂。”
她向我露出一抹笑容,低声说:“现在就来吻我。”
我温柔地吻了吻她。
“我爱你。”她说。我吻了吻她的脖子,含糊不清地答了话。我们一声不吭地坐着,电视机还在一闪一闪地发亮。
我闭上了双眼,“现在就来吻我”,是谁说过这句话?
刚过清晨五点,我就冷不丁醒了过来。玛戈已经起了床,我能听见她迈步走下过道,打开了浴室里的水龙头,便赶紧摇了摇安迪——“已经早上五点啦,五点啦”。我满嘴承诺着一心爱她,又承诺着会给她打电话,匆匆忙忙地把她向门口推去,仿佛她是个丢脸的一夜情对象。
“记住啊,每天都要打电话。”安迪小声说道。
这时我听见浴室开了门。
“每天都打。”我说完闪身开了门,安迪溜了出去。
我转过身时,玛戈已经站在了客厅里。她的嘴张得老大,显然惊得目瞪口呆,但从她的身姿来看,眼前的玛戈简直怒火攻心:她的一双手叉在腰上,两根眉毛立成了一个 V字。
“尼克,你这白痴。”
[1]电影《毕业生》中的角色。——译者注
[2]亨弗莱·德弗瑞斯特·鲍嘉(1899~1957)美国男演员,其参演的名作有《北非谍影》。——译者注
艾米·艾略特·邓恩 2011年7月21日
日记摘录
我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有时候我端详着自己,暗自心想:“这副样子怎么跟尼克的母亲比呢,难怪尼克觉得我又可笑又轻浮,完全是个被宠坏的娇小姐。”莫琳快要撑不住了,她把病情藏在灿烂的笑容和宽松的绣花运动衫背后,每当人们问起她的健康状况,她就回答道:“哦,我还不错,你怎么样呢,亲爱的?”她快要撑不住了,但她嘴上还不肯承认,至少目前还没有松口,因此昨天早上她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是否想要跟她和朋友们一起出门走一走。她的状态不错,因此希望能多出门走走,我立即答应了下来,不过我心知她们的活动引不起我的兴致:她们会去打皮纳克尔牌,打桥牌,要不然就替教会做些杂事,通常是动手把东西分分类。
“我们会在一刻钟内赶到,你还是穿件短袖衣服吧。”她说。
打扫清洁,一定是去打扫清洁,一定是某种苦活累活。我急匆匆穿上一件短袖 T恤,莫琳果然在十五分钟后到了我家门外,掉光了头发的脑袋上戴着一顶针织帽,正跟她的两个朋友一起咯咯发笑。她们都穿着同一系列的贴画 T恤,缀着铃铛和丝带,胸前涂着“血血血”几个大字。
猛一眼看去,我还认为她们创立了一支流行乐队,但后来我们却全都钻进了罗斯那辆克莱斯勒老爷车,一路兴高采烈地开往血浆捐赠中心。那辆车堪称货真价实的古董车,前排座位居然还是没有分开的一整排,简直跟老奶奶一般上了年纪,车里散发着女士香烟的味道。
“我们周一和周四去那边。”罗斯一边解释一边从后视镜里望着我。
“哦。”我回答道。要不然让我怎么回答?难道说“哦,周一和周四真是好棒的血浆日”?
“一个星期可以捐两次。”莫琳那件运动衫上的铃铛正在叮当作响,“第一次会给你二十美元,第二次给三十美元,所以今天大家心情都挺不错。”
“你会爱上这差事的,大家只是坐着聊聊天,好像在一间美容院。”薇琪说。莫琳捏了捏我的胳膊,悄声说:“我不能再捐啦,但我想你可以顶上我的位置,这差事能帮你赚上几块零花钱,毕竟女孩子家总该有点儿私房钱嘛。”一阵急怒涌上心头,我赶紧把它一口吞了下去,暗自心想:我曾经有过许多私房钱,但我把钱给了你的儿子。
一个骨瘦如柴的男子正像一只流浪狗一般在停车场里转悠,身上的牛仔夹克有些显小,不过捐赠中心里面倒是挺干净,那里光线明亮,散发着松木的味道,墙上贴着满布鸽子和薄雾的基督教海报,但我心知我做不到,又是针,又是血,哪样我都不敢碰。对其他东西我倒谈不上有多害怕,但针和血这两样都让我怕得要命,要是手上被纸张割出了一道口子,我会吓得一头晕过去。只要涉及皮上的开口,我就没有办法应付,不管是削皮、切片,还是穿孔。在陪莫琳做化疗的过程中,一到扎针的时候我就把眼神掉转开。
我们进了屋,莫琳大声喊道:“嗨,凯丽丝!”一个大块头的黑人女性应声回答:“你好,莫琳!感觉怎么样?”她穿着一套制服,说不好算不算是医疗制服。
“噢,我很好,挺不错……你怎么样啊?”
“你做这差事做了多久了?”我问道。
“有一阵子啦。”莫琳说,“凯丽丝是大家的心肝宝贝,她很会扎针,这对我可是件好事,因为我的血管不好对付。”她说着亮了亮布满青筋的前臂。我初次见到莫琳时,她还是个胖乎乎的女人,眼下却已经瘦了下来,有一点很奇怪,其实她胖乎乎的时候看上去更顺眼,“你瞧,把你的手指摁到我的手臂上试试。”
我赶紧放眼打量四周,希望凯丽丝会把我们带进屋去。
“来吧,试试。”
我用指尖碰了碰莫琳的血管,感觉它从皮肤下滑到了一旁,一阵燥热突然席卷了我。
“这位是我们的新人吗?”凯丽丝突然在我的身边冒了出来,嘴里说道,“莫琳一直拿你吹嘘个不停,我们得让你填写一些文件……”
“对不起,我做不到,我应付不了针,也应付不了血,怕得要命,真的应付不来。”
这时我意识到今天还没有吃过东西,顿时觉得一阵头晕眼花。
“这里的一切都非常卫生,我们会好好照顾你。”凯丽丝说。
“不,真的不是那回事,我从来没有捐过血,为此我的医生还很恼火,因为我连一年一回的血液测试都应付不了,比如测胆固醇。”
于是我们就等着。捐血要花两个小时,医护人员用皮带把薇琪和罗斯系到机器上,仿佛她们是等待采集的源泉,还在她们的手指上打了记号,以免她们一周之内捐血超过两次,那记号会在紫光灯下显现出来。
“真像詹姆斯·邦德电影啊。”薇琪说道,她们一起咯咯笑出了声,莫琳还哼唱着邦德的主题曲(我觉得那是邦德的主题曲),罗斯用手比画出一把枪。
“你们这些老太婆就不能安静一次吗?”一个白发苍苍的女人大声喊道。她跟我们隔着三把椅子,起身越过三个躬着身子的男人(那三个男人的胳膊上都有蓝绿色文身,下巴上留着胡茬儿,正是我想象中会去捐血浆的那种男人),挥着空闲的一只胳膊摇摇手指表示不满。
“玛丽!我还以为你明天才来!”
“我本来应该是明天来,但我的失业救济金已经晚了一个星期,我家里只剩下一箱麦片和一罐奶油玉米啦!”
她们都放声大笑起来,仿佛差点儿挨饿是件有趣的事;有时候,这个镇子有点儿过火,它就是这么不顾一切,这么不肯面对现实。我开始觉得有点儿不舒服,附近有机器搅拌血浆的声音,有一条条装着血液的长塑料管从人们身上连到机器上,还有那些被采血的人。眼见之处都是血,鲜血四处流淌,连不该有血的地方也全是血,看上去格外黯淡,几乎成了紫色。
我站起身来,打算去洗手间往脸上浇些冷水,谁知刚走了两步就觉得天旋地转,突然间既听不见也看不清,只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和血流,在跌倒的一刹那,我开口说道:“哦,抱歉。”
我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回了家,莫琳将我安顿到床上,又端来一杯苹果汁和一碗汤放在床边。我们试着给尼克打电话,玛戈说他不在“酒吧”,而且他也不接手机。
尼克凭空消失了踪影。
“小时候他也这样……到处乱飘。”莫琳说,“对他来说,最糟糕的惩罚莫过于不让他出自己的房间。”她把一条凉爽的毛巾放在我的额头上,呼吸中透着一股阿司匹林的味道,“你只要好好休息,行吗?我会不停地打电话,直到把那小子找回家。”
尼克回家时,我已经睡着了。我醒来听到他正在洗澡,于是看了看时间,此刻是晚上十一点零四分。他一定到“酒吧”去过一趟,他喜欢在轮班之后冲个澡,洗掉身上的啤酒味和咸爆米花味(这是他的原话)。
他钻进被窝,我转身面对着他,他一见我睁着眼睛,顿时露出了几分惊愕的神色。
“我们给你打电话打了好几个小时。”我说。
“我的手机没电了,你晕倒了?”
“我还以为你刚刚说你的手机没电了。”
他顿了顿,于是我心知他马上就要说谎。这真是最糟糕不过的一种感觉——你必须乖乖地等着,准备好迎接谎言。尼克是个老派的人,他需要自己的自由,也不喜欢对自己多加解释。就算提前知道自己和朋友们约好了时间去打扑克,他却整整一个星期都闭口不提,反而会一直等到开局前一个小时,那时才满不在乎地告诉我说:“嘿,如果你没意见的话,今晚我想跟朋友们一起去打牌”。如果我真的有其他安排,他这一招就会害我唱上白脸。难道你会甘心做一个拦着自己丈夫不让他打牌的太太吗?难道你会甘心做一个凶神恶煞的泼妇吗?于是你把满腔失望一口咽了下去,嘴里顺顺溜溜地答应了他。我不觉得他这么做是故意刻薄,只不过他被养成了这副模样,他的父亲总是自己顾自己,而他的妈妈一直忍,忍到他们两人离婚的那一天。
尼克开口讲起了他的谎话,我甚至连听也没有听。
尼克·邓恩 事发之后五日
我靠在门上,直勾勾地瞪着妹妹。四周仍然萦绕着安迪的体香,我暗自希望自己能够独享这一刻,因为安迪既然已经离开,我就可以放肆地想她。她尝起来总是像奶油糖,闻起来像薰衣草,要么是薰衣草香波,要么是薰衣草润肤露。“薰衣草可以带来运气嘛”,她曾经向我解释过一次,我也确实需要几分运气。
“她多大了?”玛戈两手交叉抱在胸前,开口问道。
“你想从这里问起吗?”
“她多大了,尼克?”
“二十三。”
“二十三,妙极了。”
“玛戈,别……”
“尼克,难道你不知道自己有多糟吗?”玛戈说,“一团糟,而且没头脑。”从她嘴里说出来“没头脑”这个对小孩才用的词却狠狠地击中了我,仿佛我又再次回到了十岁的年华。
“目前的局势确实不太理想。”我的声音很平静。
“什么不太理想!你……你劈腿啦,尼克,我的意思是,你究竟是怎么回事?过去你一直是个循规蹈矩的人,还是说我一直都是个睁眼瞎?”
“你不是。”我盯着一块地板,在小时候,每当妈妈逼我坐在沙发上,说我办了一件坏事时,我都盯着一处地板。
“可是现在呢?现在你成了一个背着太太劈腿的男人,这种历史你永远也洗不干净。”玛戈说,“上帝啊,就连爸爸也没有出过轨,你实在是……我是说,你的妻子下落不明,你却在这里跟个小……”
“玛戈,我很高兴你拨乱反正站到了艾米一边,我的意思是,你从来都不喜欢艾米,就连最开始也不喜欢她,自从发生了这一切,仿佛……”
“仿佛我一下子对你那个下落不明的太太生出了几分同情,是的,尼克。我担心着呢,没错,我确实担心,你还记不记得之前我说过你有点儿怪异?你……你的所作所为一点儿也不靠谱。”
她在屋里踱开了步子,一边走一边咬着拇指的指甲,“要是警方发现了这事,我实在不知道……”她说,“我他妈的吓坏了,尼克,这是我第一次真的为你担心,我简直不敢相信警方还没有发现,他们一定查过你的电话记录。”
“我用了个一次性手机。”
她停下了脚步,“那更糟糕,那……像是预谋。”
“有预谋的劈腿,玛戈,没错,我是犯了这一条。”
玛戈瘫倒在沙发上,消化着这条新信息。事实上,玛戈的知情让我松了一口气。
“多久了?”她问道。
“一年多一点儿。”我从地板上抬起目光,转而直视着她。
“一年多?你居然一直没有告诉我。”
“我怕你会让我罢手,怕你会瞧不起我,那我就不得不罢手了,可是我并不想罢手,我与艾米……”
“一年多了,我连猜也没有猜到过。”玛戈说,“我们俩多少次喝醉了掏心掏肺地说胡话,你居然一直不够信任我,一直没有告诉我,我还不知道你能彻头彻尾地把我给蒙在鼓里呢。”
“我只瞒了你这件事。”
玛戈耸耸肩膀,意思是说“现在还叫我怎么相信你”。“你爱她吗?”她问道。
“是啊,我真的觉得我爱她,我爱过她,我爱她。”
“你知不知道,如果你真的正经八百跟她约会,跟她定期见面,跟她住在一起的话,她就会从你的身上挑出刺来,对吧?她会从你身上找到一些让她受不了的碴儿,那她就会开口让你做些你不喜欢的事情,而且她会生你的气?”
“我不是十岁小孩,玛戈,男男女女怎么相处我明白得很。”
她又耸了耸肩,仿佛回了一句“真的吗”。
“我们得找一个律师,”她说,“一个有点儿公关技巧的好律师,因为有些电视节目的班底正在打探这件事,我们要确保媒体不会把你抹黑成花花公子,如果真出了这种事,那一切都完蛋了。”
“玛戈,你的话听上去也太狗血了。”其实我在深心里赞同她的说法,但我听不得玛戈把这些话说出口,因此我必须表示质疑。
“尼克,这事本来就有点儿狗血,我要去打几个电话。”
“悉听尊便,如果那样能让你感觉好一些。”
玛戈伸出两根手指戳了戳我的胸膛,“别拿你那套狗屁话用在我身上,兰斯,‘噢,女孩子嘛,总是激动过头’,纯属胡说八道。你现在的处境很不妙,伙计,别再犯浑了,赶紧行动起来,帮我把事情摆平。”
在我的T恤之下,我能感觉到被玛戈戳过的地方正隐隐作痛,感谢上帝,玛戈总算转过身回了自己的房间。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随后躺了下来,心中暗自答应自己绝不会一睡不醒。
我梦见了自己的太太:她正四肢着地在我家厨房的地板上爬,看来是想要爬到后门,但鲜血模糊了她的视线,她的动作很慢,实在太慢了一点儿。她那美丽的头颅看上去有几分奇怪,右侧多了一道凹痕,一束长长的秀发上正一滴滴地流下鲜血,她的嘴里还凄凄地叫着我的名字。
我突然醒了过来,心知回家的时候到了。我必须见见那个地方——见见那个犯罪现场,我必须面对此事。
在这样的酷热天气里,屋外连一个人也没有,我们的小区跟艾米失踪那天一样空荡荡而孤零零。我抬脚进了自家的大门,强令自己吸了一口气。这所房子新得要命,却有种鬼屋的感觉,说起来一点儿道理也没有,而且这间鬼屋还不是维多利亚时代小说里的那种浪漫风致,而是有股阴气森森的感觉,让人心里一团糟。房子是三年前才建成的,警方的实验室人员已经把这里查了个遍,处处变得又黏又脏。我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沙发闻上去像个有血有肉的人,带着一股陌生人的气味——一股辛辣的须后水味道。天气闷热得很,但我还是打开窗户换了换新鲜空气。这时布利克一溜小跑下了楼,我一把抱起它摸了摸,猫咪呜呜地撒着娇。有人给布利克盛了满满一碗猫食,一定是某个警察,在把我家拆个稀烂以后,警方毕竟还做出了一些友好的姿态。我小心翼翼地将布利克放在最下面一级台阶上,然后上楼进了卧室,解开衬衫躺到床上,把脸埋进了枕头——在我们结婚五周年纪念日的早晨,我也曾经定定地瞪着这个深蓝色的枕套,那一天正是案发当日。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来电人是玛戈,我接起了电话。
“电视台要播出一期埃伦·阿博特主持的午间节目,话题是艾米和你。我……嗯,情形看上去不太妙,你要我过来吗?”
“不,我可以自己一个人看节目,谢谢。”
我们都没有挂电话,只等着对方开口道歉。
“好吧,看完再谈。”玛戈说。
“埃伦·阿博特新闻秀”是一款有线电视节目,专门聚焦失踪或被杀的女人,主持人是永远怀着一腔怒火的埃伦·阿博特,此人过去曾经担任过公诉人,大力主张受害人的权利。节目一开场,涂脂抹粉的埃伦就睁大眼睛瞪着摄像机说道:“今天要播报一则让人震惊的事件,‘小魔女艾米’系列图书的原型人物——一位美丽的年轻女子现在下落不明,家中被翻了个底朝天。该女子的丈夫是一位失业的撰稿人,名叫兰斯·尼古拉斯·邓恩,眼下他拥有一间酒吧,而购买酒吧的资金则来自他的妻子。你想他会担心成什么样呢?请看这些照片,照片都是在他的太太艾米·艾略特·邓恩于7月5日失踪后拍摄的,那天也正好是他们两人结婚五周年的纪念日。”
这时镜头切换到我在新闻发布会上那张蠢兮兮的笑容,接下来换了一张照片,上面是我一边从车里钻出来一边挥手微笑,那架势恰似一位选美皇后(当时我正在挥手回应玛丽贝思,而我微笑是因为我这个人在挥手的时候总会微笑)。
接着屏幕上又出现了一张手机照片,那是我和肖娜·凯莉,那位烤墨西哥玉米派的大厨。我们两个人脸贴着脸,笑容显得无比灿烂。这张照片消失后,肖娜真人出镜了,一身小麦色的肌肤,五官分明,带着一脸沉痛的表情。埃伦把她介绍给了电视机前的观众,我全身紧跟着冒出了一层细汗。
埃伦:“这么说来,兰斯·尼古拉斯·邓恩这个人……你能为我们讲讲他的行为举止吗,肖娜?你遇见他的时候,所有人都在寻找他失踪的太太,兰斯·尼古拉斯·邓恩……他又怎么样呢?”
肖娜:“他十分镇定,十分友好。”
埃伦:“对不起,请原谅我,他十分镇定且友好?他的妻子正不知所踪呢,肖娜,什么样的男人才能在这种关头显得镇定且友好?”
就在这时,屏幕上再次出现了我和肖娜那张奇怪的合影,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两个人看上去又更加欢快了几分。
肖娜:“其实吧,他有点儿轻浮……”
“你原本应该对她好一点儿,尼克,你真该把那该死的派吃下肚去。”我暗自心想。
埃伦:“有点儿轻浮?他的妻子下落不明,而兰斯·邓恩却……嗯,对不起,肖娜,不过这张照片实在是……没办法,我找不出比‘恶心’更恰当的词语了,一个清白无辜的人看上去怎么会是这副样子……”
在该节目余下的时间里,埃伦·阿博特苦苦揪着我缺乏不在场证明这一点不放,那位专事煽动仇恨情绪的女主持人说道:“为什么兰斯·尼古拉斯·邓恩到当天中午才有不在场证明呢?当天早上他又在哪里?”她慢吞吞地拖着那副得克萨斯警长口音,节目来宾则一致认为情形看上去颇有蹊跷。
我给玛戈打了个电话,她说:“嗯,这几天他们都没有找到你的头上,你差不多撑了快一个星期。”于是我们一起破口大骂了一会儿,“该死的肖娜,疯狂的贱人。”
“今天你得亮出些真正有用的招数,积极行动起来,眼下人们可要盯着你了。”玛戈建议道。
“就算我想乖乖坐着,我也坐不住啊。”我说。
我驾车赶往圣路易斯,心里隐隐有些着恼,脑海中一遍又一遍重播着刚才的电视节目,回答着埃伦所有的问题,仿佛要让她无话可讲。“埃伦·阿博特,你他妈的小贱人,你给我睁大眼睛看着,今天我就去追查一个骚扰艾米的家伙,他名叫德西·科林斯,我会追查他找到真相。”就是我,那位智勇双全的丈夫,如果此行有一首激昂的主题曲,那我早就奏起音乐了;就是我,那个善良的工薪阶层,眼下正要对阵被宠坏了的富家子。这个点子一定会惹得媒体汪汪乱叫,毕竟跟平淡无奇的杀妻桥段比起来,一个难以自控的跟踪狂会更加吸引眼球——至少艾略特夫妇会喜欢这个想法。我打了一个电话给玛丽贝思,却被转到了语音信箱。
当驾车驶进德西所住的小区时,我对德西的看法也变得焕然一新:这家伙并不是个富家子,他是个富得流油、富得要命的阔佬。此人住在圣路易斯拉杜区的一栋豪宅中,光那幢房子只怕就值至少五百万美元,该豪宅是一栋白色砖制建筑,配着黑漆百叶窗、煤气灯和常春藤。为了这次会面,我还精心装扮了一番,穿了一套体面的西装,打着领带,但在摁响门铃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意识到:与其穿着四百美元一套的西服在这个富人区丢人现眼,还不如索性穿一条牛仔裤呢。这时我听见了精致皮鞋发出的咔哒声,一路走出屋子深处到了前门,随后门开了,一阵寒气向我迎面扑来。
德西看上去十分英俊,十分体面,必定是因为眼睛或下巴的线条作祟,不过巧合的是,我倒一直憧憬着自己看上去会是这副模样。他有一双深陷的杏仁眼,跟泰迪熊颇有几分相像,双颊上都长着酒窝。如果别人看到我们两人在一起的话,恐怕会认为他是其中安分守己的那一个。
“喔,”德西一边说一边仔细打量着我的面孔,“原来你是尼克,尼克·邓恩,天哪,我对艾米的事很过意不去,请进,请进。”
德西领着我进了一间风格冷冽的客厅,屋子里透着一派出自装潢师之手的男子汉气概,搭配了许多不怎么舒适的黑皮革。他向我指了指一张后背格外刚硬的扶手椅,我倒是很想遵照主人的嘱咐让自己坐得舒服些,可我发现那张椅子只能让人摆出一种姿势,好似受训的学生一般挺起身坐得笔直,乖乖地认真倾听。
德西并没有问我的来意,也没有解释他怎么会一眼就认出了我,不过最近对我态度怪异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人们要么突然间恍然大悟想起了我是谁,要不然就压低声音窃窃私语。
“你要喝点儿什么吗?”德西紧握双手,仿佛在说“正事为先”。
“不用了。”
德西在我对面坐了下来。他的服饰是无可挑剔的海军蓝配米色,连鞋带看上去也颇为挺括,不过在他身上显得并不刺眼。我原本希望他是个不值一顾的花花公子,但眼前的德西反而像个十足的绅士——这样一个人知识广博,能够引经据典;这样一个人品位高雅,能够点得出难得一见的苏格兰威士忌;这样一个人眼光锐利,能够为女人挑出合适的古董首饰。事实上,德西看上去天生就能讨得女人的欢心,而我坐在他的对面,不由觉得自己的服饰颇为蹩脚,仪态也笨拙鲁钝。我简直越来越忍不住要开口谈一谈足球赛,要不然就谈一谈屎尿屁之类上不了台面的话题,反正我平时接触的总是这样的家伙。
“说到艾米,有什么线索吗?”德西问道。
他看上去有点儿眼熟,也许跟某个演员有几分相像。
“没有什么好的线索。”
“她是从家里被掳走的……没说错吧?”
“是的,从我们家里。”
这时我突然悟到了他是谁,他是搜查第一天那个单独现身的男人,当时这家伙在不停地偷看艾米的头像。
“你曾经到过志愿者中心,对吧?在搜查的第一天。”
“没错。”德西通情达理地说,“我正要告诉你,我真希望当时就能跟你见上一面,向你表达我的慰问。”
“从你家到我那儿可要走很长一段路。”
“从你家到我这儿的路也不算短。”他笑着说,“你瞧,我真的很喜欢艾米,因此听到发生了这种事,嗯,我总不能置之不理吧,我只是……这些话听上去肯定不顺耳,尼克,不过一在电视上看到新闻,我马上冒出了一个念头,心想‘那还用说嘛’。”
“那还用说嘛?”
“当然会有人想……要她。”他有一副低沉的声音,“你知道吗,她总是这样,让人们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从来都是。你也知道有句陈词滥调‘男人想要她,女人想要变成她’,这话用在艾米身上可说是千真万确。”
德西一边说着话,一边将两只大手拢在长裤上。我说不准他是否在耍我,于是暗自决定要小心行事。但凡对待有可能棘手的问答,就该遵循一条准则:不要贸然发起进攻,先看看对方会不会自己上了自己的套。
“当初你跟艾米爱得轰轰烈烈,对不对?”我问。
“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容貌。”德西说着靠在膝盖上,眼神显得有些遥远,“我反复想过这件事,当然啦,那是初恋,我怎么会不寻思呢,其实都怪我身上那以自我为中心的一面,太沉迷哲学。”说到这里,他露出一抹谦逊的笑容,面颊上的酒窝突然浮现出来,“你瞧,当艾米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当她对一个人感兴趣的时候,她的关注是那么的温暖又安心,不会漏掉你的一点一滴,就像洗上一个热水澡。”
我闻言挑高了眉毛。
“请多多包涵。”他说,“这种时候你会自我感觉良好,好得不得了,也许是破天荒头一遭,随后艾米就发现了你的不足,她意识到你也不过是个普通人,这种人她打发过很多……实际上,你也确实只能算‘巧匠安迪’,在现实生活中,‘小魔女艾米’绝对受不了‘巧匠安迪’,因此她对你渐渐失去了兴趣,总有一天你会再也找不到良好的自我感觉,这时你又感觉到了寒冷,仿佛自己正赤身裸体地躺在浴室的地板上,而你一心只想再奔回暖暖的热水澡里。”
我明白那种感受,我已经在“浴室的地板上”躺了三年左右了。我的心中顿时涌起一阵厌恶——面前这个男人居然跟我分享了这种感情。
“我敢肯定你明白我的意思。”德西说着对我露出了一抹笑容。
“这是个多么奇怪的人哪,谁会把别人的妻子比喻成一个暖暖的热水澡,还口口声声说他巴不得奔进这热水澡里?再说这位妻子还下落不明?”我想道。
德西背后是一张光亮的长桌,上面放着几张镶有银框的照片,正中一张大照片是高中时代的德西和艾米,两人身穿白色网球服,看上去时尚得离谱,透着一身金钱堆出来的奢华之气,活像希区柯克电影里的一帧画面。我想象着少年时代的德西偷偷溜进艾米的宿舍,一件接一件地把衣服脱掉扔在地板上,然后钻进冰凉的被窝,吞下一颗颗胶囊,等着被人们发现。那是一种惩罚,一种愤怒,但跟发生在我家的风波不是一回事,因此我看得出警方为什么对德西提不起太大的兴趣。
德西追随着我的目光,“哦,好吧,你可怪不得我,我的意思是,要是换了你本人,你会扔掉一张如此完美的合影吗?”他笑着说。
“就算照片中的女孩跟我二十年没有来往?”我忍不住说出了口,顿时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听上去咄咄逼人——这可算不上明智之举。
“我跟艾米很熟,”德西厉声说道,随后深吸了一口气,“以前我就认识她,以前我跟她很熟。没有什么线索吗?我不得不问……她的父亲,他……他来了吗?”
“他当然来了。”
“我猜……你敢肯定案发时他在纽约?”
“他确实在纽约,你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德西耸了耸肩,仿佛在说“只是好奇罢了,没有什么理由”。我们一声不吭地坐了一会儿,一直互相对视着,两个人都没有眨眼睛。
“其实我到这儿来,是看你能告诉我什么线索,德西。”
我又试着想象德西劫走艾米的一幕。他在附近某处有个湖边别居吧?像他这样的人又有哪个没有湖边别居呢。难道这位优雅老练的人会把艾米困在某个地下囚室里?艾米会在囚室的地毯上踱来踱去,睡在一张积灰的沙发上,身穿20世纪60年代一度流行的亮色,要么是柠檬黄,要么是珊瑚红。我真希望波尼和吉尔平就在眼前,亲耳听听德西刚才那种不容别人染指的口吻,他刚才不是说吗:“我跟艾米很熟。”
“我?”德西放声笑了起来,应该说,他朗声笑了起来——“朗声”这个词完美地形容了他的声音,“我什么线索也没有,就像你说的……我跟她没有多少来往。”
“但你刚刚才说你们很熟。”
“当然比不上你跟她熟。”
“你在高中时代偷偷骚扰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