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会儿,莫尔斯没有说话,再度开口的时候,他平静的语气让刘易斯为自己的急躁而感到羞愧。
“你肯定能理解,刘易斯,为什么我希望那具腐烂的尸体不是保罗·默里斯?你明白,如果那是他,恐怕我们最好赶紧开始搜寻,不是吗?
我们最好开始搜寻另一具尸体,我的老朋友——一具十二岁男童的尸体。”同贝尔一样,基德灵顿霍姆巷三号的房东也得了流感,但他还是打着喷嚏欢迎莫尔斯查看他的房子,默里斯离开后,这幢房子租给了一对女儿出生不久的年轻夫妇。
刘易斯敲了几下门,但是没有人应答。“可能出去买东西了。”他坐回警车前排莫尔斯身边的时候,这样说道。
莫尔斯点了点头,茫然地望着四周。这一小片月牙形的居民区始建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早期——十几座红砖的半独立式住宅,现在开始显得有些陈旧,木板栅栏的支撑已经腐烂脱落。“告诉我,刘易斯。”他突然说,“你觉得是谁谋杀了约瑟夫斯?”
“我知道这不是多么新奇的想法,长官,但是我必须认真,肯定是这个一无所有的家伙干的。
可能是他准备从献祭盘里偷钱,约瑟夫斯发现了他,就被他捅死了。还有一种可能——”
“约瑟夫斯为什么不大声呼救?”
“他肯定呼救过,长官,如果你还记得。可能无法压过风琴声音。”
“你可能是对的。”莫尔斯说道,认真的样子就像他突然发觉,看待问题最明显的方式未必是错误的方式,“那么劳森呢?是谁杀了他?”
“您比我更了解,长官,大部分的谋杀犯不是自首就是自杀了。劳森自杀了,这一点没什么好怀疑的。”
“但是劳森没有杀害约瑟夫斯,不是吗?你刚才说——”
“我正要说,长官,还有另一种可能。我觉得劳森本人没有杀害约瑟夫斯,但是我觉得他可能要对他的被害负责。”
“是吗?”莫尔斯怀着极大的兴趣望着自己的下属,“我想你最好慢点说,刘易斯。恐怕我完全没有跟上你的想法。”
刘易斯咧嘴一笑,带着些许满足。莫尔斯通常不会跟不上——其实正好相反:他总是比自己的固定拍档快三四个节拍。“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一种可能,长官,是劳森让这位流浪汉杀了约瑟夫斯——可能是雇凶杀人。”
“但是劳森为什么要杀死约瑟夫斯?”
“约瑟夫斯肯定有他的什么把柄。”
“而劳森手上肯定有这个流浪汉的什么把柄。”
“您说得真是太对了,长官。”
“是吗?”莫尔斯有点迷惑地望着自己的警探。他想起中学入学考试的时候,自己坐在一个众所周知的白痴旁边,而就是这个男孩,在莫尔斯还没弄明白第三道字谜题的时候,已经做完了第十题。
“我觉得。”刘易斯继续说道,“劳森肯定一直都在各方面都照顾他:衣食住行,所有事情。”
“你是说就像他的兄弟一样?”
刘易斯好奇地看着莫尔斯,“比那还要多一点吧,长官?”
“什么?”
“我是说,比像他的兄弟还要多一点。他就是他的兄弟,肯定是。”
“你可不能轻信任何道听途说的东西。”
“但是您也不能想当然地毫不置信。”
“除非我们再有一点证据,刘易斯!”然后,如同往常一样,真相突然呈现在他面前,内容极为简单。他和刘易斯去过斯坦福之后,他需要的加强证据就在眼皮底下了,最后找出来的时候,他的头皮不禁激动地一颤。“斯万普尔”在贝尔的卷宗里出现过好几次,这可能是莱昂内尔·劳森牧师那个朋友的名字,这个人在约瑟夫斯遇害之后就离奇地消失了。然而,如果这些传言都是真的,这个人的真名就是菲利普·爱德华·劳森,不管你是参加中学入学考试的害羞的小家伙,还是坐在巡逻车里的坏脾气的中年探员,“斯万普尔”
都是“P.E. 劳森”的换序词 1。
“我觉得这就是咱们要找的那对母子。”刘易斯低声说道。没错,这位身怀六甲、打扮庸俗、牵着一个两岁儿童走在人行道上的年轻妇女表示自己就是霍姆巷三号现在的房客,这个孩子是她的女儿伊芙。是的,她说,既然房东不反对,他们可以进来查看一下房子。非常乐意。
莫尔斯谢绝了用茶的邀请,走到后院里面。
显然某人最近很忙,整个院子最近才被彻底挖掘过;放在小花房里的钢叉的尖齿和铲子的下半部分都被打磨得平滑发亮。
1 换序词(anagram),指构成字母相同,但是字母排列顺序不同的单词。
“我能看出您的丈夫喜欢自己种点蔬菜。”
莫尔斯轻声说道,然后在后门的垫子上蹭了蹭自己的鞋。
她点了点头。“我们来之前这里都是荒草,但是,您知道,现在的物价——”
“好像他还施了点肥料。”
“没错。他花了不少工夫,不过他说只能这么做。”
莫尔斯连香豌豆和蚕豆都分不清,可是他睿智地点了点头,欣慰地决定忘掉后院。
“我们可以上楼看看吗?”
“当然可以。请便。我们只用了两间卧室——就像以前的房客一样。不过——好吧,你永远不知道以后……”莫尔斯低头扫了一眼她隆起的腹部,不知道她分娩之后需要多少间卧室。
小伊芙的婴儿房是卧室中最小的一间,里面充斥着尿液的味道,莫尔斯厌恶地捏着鼻子,弯下腰草草地看了看没铺地毯的地板。新近装饰的墙上画着的几个唐老鸭好像在嘲笑着他这种毫无目的的搜寻,他很快离开房间,关上了身后的门。
“其他两个房间里也没有什么东西,长官。”
刘易斯说道,然后和莫尔斯一起站在狭窄的平台上,那里的墙被涂上了波特兰式的淡米色,木制家具都上了白色的亮光漆。莫尔斯觉得这种配色很相宜,然后抬头看了看天花板——轻快地吹了声口哨。他的头顶正上方有一扇很小的方形暗门,大约三英尺长,二点五英尺宽,粉刷得和其他木制家具一样漂亮。
“你们家有梯子吗?”莫尔斯朝着楼下喊道。
两分钟之后,刘易斯伸头探过布满灰尘的房梁,用电筒照着四周的房椽。下午的阳光透过墙砖之间参差不齐的缝隙,到处都是淡淡的光束,但是令人吃惊的是,刘易斯用手腕撑起身体,慢慢地爬到阁楼上面,小心地踩在房梁上走动的时候,硕大的屋顶空间好像仍然显得昏暗沉寂。暗门与烟囱之间是一个巨大的衣箱,刘易斯打开箱盖,用电筒照向里面有些发霉的书籍封面的时候,一只黑色的大肚子蜘蛛夺路而逃。不过刘易斯没有蜘蛛恐惧症,很快就认定箱子里只有书,然后四处拨弄剩下的碎片:一根长长的废弃蓝色旗杆,颜色掉得差不多了,上面卷着一面英国国旗;一张老式行军床,可能是贝登堡 1 时代的旧物;一个崭新的抽水马桶,上面令人费解地贴着几条棕色胶带;一个过时的地毯吸尘器;两卷黄色的绝缘布;还有一大卷什么东西紧紧塞在房梁和屋顶角之间。
刘易斯尽量向前弯腰,在身前摸索,终于够到了,他的指尖碰到了什么柔软的东西,他用电筒照了1 贝登堡男爵(Baron Baden-Powell,1857-1941),英国将军,一九〇八年创建男童子军运动。
照,发现那是这团东西一端伸出的一只黑色鞋子,鞋头上面有一层灰。
“那儿有什么?”刘易斯听到下面传来平静而急迫的声音,但是他没有回答。他用力拉动捆着这团东西的线,线立刻就断了,一堆质地不错的衣服散落在他面前:长裤、衬衫、内衣、袜子、鞋子,还有十几条领带——其中的一条是浅色的剑桥蓝。
刘易斯面无表情的脸突然出现在黑乎乎的暗门口,“您最好上来看看,长官。”
他们又找到了一捆衣服,里面的东西和刚才那捆差不多。但是裤子更小,其他衣服也都更小,两双鞋子好像是十一二岁的男孩穿的。那里也有一条领带。只有一条。一条崭新的领带,上面是红灰相间的条纹:罗哲·培根综合学校的学生戴的领带。
23渐渐聚集起来的教民里有很多是五六十岁、满脸尖酸的老处女,她们中的几个人好奇地回头望着坐在后排长椅上的两个陌生人,他们身旁的空座位现在明确标明了“教堂管理员”。刘易斯看上去非常不安,同时也极度不适,莫尔斯显得沉稳冷静,他给刘易斯使了个眼色。
“别人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懂吗?”莫尔斯耳语道,五分钟悠长而单调的钟声停止了响动,唱诗班列队从祭衣室里走了出来,下到主走廊里,他们后面是持香者、儿童侍祭、侍祭、火炬手、典礼主持和三位显要人物,这三个人衣着相仿,但是并不完全一样,最后的那一位身上套着白麻布圣职衣和十字褡,还戴了一顶四角帽——莫尔斯现在已经了解了这些教会的基本装备。祭坛上面,剧情人物熟练而迅速地散开,站好自己的位置,突然一切又恢复了秩序。鲁思·罗林森戴着一顶黑色的方形礼帽,站在一只石刻天使的下面,集合完毕的唱诗班现在开始做弥撒。这段时间里,教堂管理员悄无声息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递给莫尔斯一张纸片:“背景,《那个忏悔者》——帕莱斯特里纳。”莫尔斯睿智地点了点头,然后递给了刘易斯。
仪式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一个显要人物脱掉了自己的十字褡,沿着环形的阶梯登上讲坛,开始训诫自己的教民,警告他们私通是危险而荒唐的。但是莫尔斯始终坐在那里,仿佛这种训诫与自己毫不相干。刚才有一两次,他和鲁思目光相触,但是现在唱诗班的所有女性成员都被一根粗大的八边形柱子挡住了,于是他靠在座位上,凝视着菱形的彩色玻璃窗——深红色、烟蓝色、艳绿色——他的思绪飘回自己的童年,当时他也是唱诗班的一员……刘易斯很快也对这种训诫彻底失去了兴趣,尽管原因不尽相同。他是个很少会用色迷迷的眼睛偷看邻居妻子的人,现在他正在静静地考虑这件案子,并且再次怀疑是不是真的像莫尔斯坚持的那样,再来教堂参加一次礼拜肯定能激起联想的火花,“把钩住的原子晃一晃”,他是这样说的——无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牧师花了二十多分钟才结束了自己反对邪淫的演讲,然后从讲坛上走下来,穿过圣母堂旁边的屏风,消失在众人的目光里,接着又穿上十字褡,站在祭坛上面。这一信号提示三人团中的另外两人站起身,大步走向祭台,然后和他站在一起。
唱诗班又开始吟唱帕莱斯特里纳的乐曲,在一片下跪、画十字、拥抱的礼仪之中,弥撒达到了高潮。
“拿着,吃吧,这是我的身体。”司仪说道,他的两位助手突然朝祭坛躬身行礼,动作和姿态呈现完美的同步——就像合二为一。是的,就像合二为一……莫尔斯的脑海中浮现出他还是孩子的时候,父母带他去看音乐剧的场景。其中一幕里,一个女人在大镜子前面翩翩起舞,刚开始看的时候他完全不能理解。这位女性的舞姿不算十分灵动,但是观众却被她的表演迷住了。突然他恍然大悟:舞者的面前根本没有镜子!所谓的镜像其实是另一个女人,跳着同样的步伐,穿着同样的衣服,做着同样的动作。有两个女人——不是一个。
所以?如果有两位舞者,那么约瑟夫斯遇害当晚,会不会也有两位牧师?
三趾鸥又翱翔了起来……最后的赐福仪式结束五分钟之后,教堂已经空了。一个身着法衣的年轻人最后熄掉了那堆蜡烛,就连虔诚的沃尔什 - 阿特金斯夫人也离开了。
弥撒到此结束。
莫尔斯站起身,把《礼拜流程》的红色薄册子放进雨衣口袋里,和刘易斯一起走到圣母堂门口,然后站在那里,读起南墙上面钉着的一块黄铜饰板上的字:下面的墓穴里安葬着约翰·鲍德温骑士的遗体,他是本教区受人尊敬的施主和忠实的仆人。逝于一七三二年,享年六十八岁。愿他安息。
米克尔约翰走向他们,脸上带着淡漠的微笑,左臂上搭着白色法衣。“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先生们?”
“我们想要一套备用钥匙。”莫尔斯说。
“好吧,有一套备用的。”米克尔约翰轻轻皱起眉头,说道,“您能告诉我为什么——”
“我们只是想在教堂上锁的时候也能进来,就是这样。”
“是的,我明白。”他忧愁地摇了摇头,“最近有很多愚蠢的人破坏公物——恐怕大部分都是小学生。我有时候想……”
“我们就用几天。”
米克尔约翰把他们带进祭衣室,登上一把椅子,然后从窗帘顶端后面的钩子上摘下一串钥匙。
“请您尽快还给我。现在只有四套了,有些人一直需要它们——比如敲钟之类的事情。”
莫尔斯把这串钥匙放到口袋里之前,看了看它们:老式钥匙,一把大的,另外三把很小,锻造得奇异而精妙。
“我们要把门锁上吗?”莫尔斯问道。他本想开个小玩笑,但是结果是让自己显得滑稽而无礼。
“不用,谢谢。”牧师平静地回答道,“星期天我们的访客比较多,他们喜欢到这里来,安静地待着,思索人生——甚至可能会祈祷。”
刚才做礼拜的时候,莫尔斯和刘易斯都没有下跪,至少刘易斯离开教堂的时候感到一丝内疚,一丝卑微,好像他对神圣的祭品视而不见一样。
“快点儿。”莫尔斯说,“我们在浪费喝酒的时间。”
当天中午十二点二十五分,基德灵顿的泰晤士河谷警察局总部接到了什鲁斯伯里警察局的一个电话,值班警探认真记下了口信。他并不觉得这个名字让他想到了什么,但是他会把这条口信交给适当的渠道。直到他放下电话,他才意识到自己根本不清楚“适当的渠道”是什么。
24莫尔斯磨蹭的时间比平常久,先喝完的是刘易斯。
“您感觉好吗,长官?”
莫尔斯把《礼拜流程》放回口袋里,几大口喝完了啤酒。“再好不过了,刘易斯。满上。”
“我想该您买酒了,长官。”
“哦。”
莫尔斯朝着重新斟满的啤酒微微扬起眉毛,继续说道:“是谁杀了哈里·约瑟夫斯?这才是真正的关键问题,对吗?”
刘易斯点了点头。“做礼拜的时候,我有点想法——”
“不要有更多的想法,拜托!我已经有太多的想法了。听着!首要嫌疑人就是贝尔曾经追踪过的那个家伙。同意吗?这个家伙在劳森家里住过好几次,约瑟夫斯遇害时他就在教堂,然后失踪了。同意吗?我们并不十分肯定,但是这个家伙很可能就是莱昂内尔·劳森的弟弟,菲利普·劳森。他一贫如洗,而且嗜酒如命。他看到圣餐盘上有些现金,就决定把它偷走。约瑟夫斯试图阻止他,结果自找麻烦地在背上挨了一刀。有问题吗?”
“菲利普·劳森怎么拿到那把刀的?”
“他在牧师住所里看到那把刀,然后决定把它偷走。”
“就是碰碰运气?”
“没错。”莫尔斯说道,目不转睛地盯着刘易斯。
“但是当时只有十几个人在做礼拜,献金不会超过几英镑。”
“没错。”
“为什么不等到星期天的早祷?那时候他可能拿到五十多英镑。”
“没错。是这样的。”
“那么他为什么没有那样做?”
“我不知道。”
“但是没有人看见他在祭衣室里。”
“他捅了约瑟夫斯之后就溜之大吉了。”
“肯定有人会看到他——或者听到他的声响。”
“可能他就藏在祭衣室里——窗帘后面。”
“不可能!”
“那么他藏在通往塔楼的门后面,”莫尔斯提议,“可能他爬到了塔楼上面——躲在钟房里面——藏在屋顶——我不知道。”
“但是警方到达的时候,那扇门上了锁——报告里是这么说的。”
“简单。他从里面把门锁上了。”
“您是说他——他有钥匙?”
“你说过你已经看过了报告,刘易斯。你肯定看到了他们在约瑟夫斯口袋里找到的物品清单。”
刘易斯慢慢开窍了,他发现莫尔斯正在注视他,淡蓝色的眼睛里透着一丝调侃。
“您是说——他们没找到任何钥匙?”他最后说道。
“没有钥匙。”
“您觉得他把钥匙从约瑟夫斯的口袋里拿走了?”
“没有什么阻挡得了他。”
“但是——如果他翻过约瑟夫斯的口袋,为什么他没找到钱?那一百英镑?”
“你是不是假定——”莫尔斯平静地说,“他就是冲着钱去的。如果他的口袋里有一千英镑会怎么样?”
“您是说——”但是刘易斯不确定他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所有人,几乎所有人,刘易斯,都会像你这么想:凶手没有翻遍约瑟夫斯的口袋。
这把所有人引向了错误的方向,不是吗?看上去像小偷小摸——就像你说的,从献祭盘上拿走几个便士。你明白,可能我们的凶手其实并不在意自己要怎样作案——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脱身。
他不希望有人去认真探究他的动机。”
刘易斯感到更加迷惑。“等一下,长官。您说他并不在意自己如何杀死约瑟夫斯。但他是怎么做到的?约瑟夫斯被下了毒,然后又被捅了一刀。”
“可能他只是给他喝了一大口酒——做过手脚的酒。”
刘易斯再次不安地感到莫尔斯在和他玩一场游戏。他的上司刚才表述的一两个观点与他预期听到的颇为相似。但是莫尔斯要说的肯定不止这些。他可以表达得更好。
“约瑟夫斯可能是在领圣餐的时候被下毒的,长官。”
“你这么认为?”莫尔斯眼睛里闪过一丝欣喜,“你怎么想出来的?”
“我估计教堂管理员通常是最后领圣餐的人——”
“就像今天早上,没错。”
“——所以这个流浪汉就跪在他旁边,把什么东西倒在了酒里。”
“他把毒药放在哪里?”
“他可能把它放在某个戒指里。你只要拧开上面——”
“你电视剧看得太多了。”莫尔斯说。
“——然后把它撒在酒里。”
“可能是白色粉末,刘易斯,不会立刻溶解。
所以莱昂内尔牧师会看到它浮在上面。你是这个意思吗?”
“可能他闭着眼睛。那时候有很多祷告之类的事情,当时——”
“那么约瑟夫斯本人呢?当时他也在祷告还是什么的吗?”
“有可能。”
“但是劳森为什么没有中毒?牧师要把剩下的酒全部喝完,如你所说,约瑟夫斯肯定是最后喝酒的人。”
“可能约瑟夫斯把酒喝完了。”刘易斯满怀希望地提议,然后他的眼睛里迸发出了一丝兴奋,“或许,长官——或许那两个人,劳森兄弟,共同犯下了这桩案子。那样可以说明很多问题,不是吗?”
莫尔斯朝着自己的同事满意地笑了笑。“你知道,刘易斯,你越来越聪明了。我觉得这肯定是因为你一直跟我在一起。”
他把酒杯推到桌子对面。“该你了。”
刘易斯耐心等待服务员的时候,莫尔斯朝四周看了看:现在是下午一点半,正是星期天午餐的高峰时间。一个胡子拉碴、穿着老式长军装的男人刚刚从入口挤进来,不安地站在吧台旁边;他看起来有五十多岁,戴着一副两块镜片不一致的墨镜,提着一个苹果酒空瓶子。莫尔斯站起身,朝他走过去。
“我们以前见过,记得吗?”
那个男人慢慢地打量莫尔斯,摇了摇头,“很抱歉,伙计。”
“过得不太好?”
“不好。”
“一直在过苦日子?”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
“你认识一个叫斯万普尔的家伙吗?”
“不认识。很抱歉,伙计。”
“没关系。我以前认识他,就是这样。”
“我知道谁认识。”流浪汉平静地说,“有一个人认识你说的这个家伙。”
“是吗?”莫尔斯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五十便士的硬币,塞到这个人的手里。
“以前跟我一起混的那个老家伙——他最近提到这个名字。‘斯万尼’——他们这样叫他,但是他已经不在这里了。”
“那个老家伙呢?他还在附近吗?”
“不。他死了,肺炎——昨天。”
“哦。”
莫尔斯若有所思地走到桌旁,几分钟之后,他有点沮丧地看着店主把这个流浪汉带到出口。
显然,这里不欢迎这样的穷鬼客人光顾,那个星期天的下午,他也不能在城市的某张长椅上,慢慢啜着苹果酒;不管怎样,他在这间酒吧得不到什么。
“一位你的老友?”刘易斯咧嘴笑了笑,把两大杯酒放在桌上。
“我想他没有多少朋友。”
“可能如果劳森还活着——”
“他就是我们要找来问话的人,刘易斯。他是二号嫌疑犯,同意吗?”
“您是说他突然从祭坛前面消失,杀了约瑟夫斯,然后出来继续礼拜?”
“差不多就是那样。”
啤酒很好,刘易斯靠在椅背上,相当愉快地听着。
“快点,长官。我知道您迫不及待地想告诉我。”
“首先,我们顺着你的圣餐杯里下毒的思路。
你看待这个问题的方法有太多的不可能。但如果是莱昂内尔牧师自己把吗啡倒在圣餐杯里会怎么样?然后呢?他的弟弟喝了一口之后,他可以假装圣餐杯已经空了,转身对着祭坛,把粉末倒进去,倒进一点酒,迅速搅拌一下——没有问题!
或者他可能有两个圣餐杯——其中一个已经做了手脚——只要放下这个,拿起另一个。轻而易举!
记住我的话,刘易斯。如果是两兄弟中的一个给约瑟夫斯下了毒,我觉得莱昂内尔牧师的可能性更大。”
“我可以直说吧,长官?据你所说,莱昂内尔·劳森试图杀死约瑟夫斯,结果几分钟之后发现有人更加干脆地干掉了他——用一把刀。是吗?”刘易斯摇了摇头,“这样说不通,长官。”
“为什么说不通?莱昂内尔牧师知道约瑟夫斯会直接去祭衣室,而且几分钟之后他就死定了。圣酒里吗啡的剂量很大,约瑟夫斯肯定会干脆而安静地死去,因为吗啡中毒不会带来痛苦的死亡——而是恰恰相反。在这种情况下,约瑟夫斯的死必然会引起一些疑问,但是没有人会把嫌疑锁定在莱昂内尔牧师身上。圣餐杯已经严格按照教会规范彻底地清洗擦拭过了——这是罪犯销毁罪证的绝佳借口。美妙的主意!但是事情开始急转直下。约瑟夫斯猜到自己有了大麻烦,他在祭衣室里倒下之前,就尽力爬到窗帘旁边大声呼救——声音大到能让所有教民听到。但是某个人——某个人,刘易斯——像老鹰一样盯着祭衣室,那就是莱昂内尔牧师本人。他一看到约瑟夫斯,就像暴怒的复仇女神那样从过道里走下来。
他走到祭衣室里,而所有人都不明就里,或者不敢挪动;他走进祭衣室,残忍地在约瑟夫斯背上捅了一刀,转身对着教民,然后告诉他们约瑟夫斯躺在那里——被谋杀了。”(莫尔斯暗自庆幸,自己对同一事件的描述远比贝尔空洞乏味的场景再现更加丰富多彩、引人入胜。)“他会溅上一身血。”刘易斯抗议道。
“只要他那天穿的是他们今天早上穿的那套衣服,就不会有什么麻烦。”
刘易斯想起早祷的情景,还有那些暗红色的服装——深红色血液的颜色……“但是为什么要用一把刀结果了约瑟夫斯?那时候他快要死了吧?”
“莱昂内尔害怕约瑟夫斯指控他下了毒。约瑟夫斯差不多已经猜到发生了什么。”
“大概其他人也能猜到。”
“啊!不过如果你在约瑟夫斯背后再捅上一刀,人们就会问那是谁干的,不是吗?”
“没错,而且他们也会认为是劳森干的。不管怎样,那是劳森的刀。”
“当时没有人知道。”莫尔斯辩解道。
“贝尔也觉得情况是这样的吗?”
莫尔斯点了点头。“是的,他是这样认为的。”
“那么您呢,长官?”
莫尔斯好像在权衡所有概率,“不对。”他最后说道。
刘易斯靠到椅背上,“您知道,认真考虑之后,您就会感到牧师杀死自己的教民的事情不大可能发生——那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不会发生。”
“我宁愿它会发生。”莫尔斯平静地说。
“您说什么,长官?”
“我说我宁愿它会发生。你问我莱昂内尔·劳森是不是用特别的方法杀死了约瑟夫斯,我说我不这样想。但是我认为是莱昂内尔·劳森杀死了约瑟夫斯,只不过手法更为简单。他走下祭坛,来到祭衣室里,捅死了可怜的老哈里·约瑟夫斯——”
“然后他再走回来!”
“你说对了!”
刘易斯的目光投向被烟熏得发黄的天花板,开始怀疑探长是不是被啤酒冲昏了头脑。
“当着那么多教民的面。”
“哦,不。他们看不到他。”
“他们看不到?”
“是的。约瑟夫斯遇害那次的礼拜在圣母堂里举行。现在,如果你记得,圣母堂和主堂之间有个拱门挡着,我觉得面包和葡萄酒分完之后,劳森把圣母堂祭坛上的容器拿到主教堂的祭坛上——他们总是这样做,这些牧师。”(刘易斯几乎没怎么听,店主正在擦桌子,收拾酒杯,清理烟灰缸。)“你想知道他是如何完成这件了不起的壮举的吗,刘易斯?好吧,在我看来,莱昂内尔牧师和他的弟弟已经计划好了一切,那天晚上他们两人穿着完全相同的祭袍。那么,莱昂内尔牧师走进圣母堂的那几秒钟之后,走出来的并不是莱昂内尔牧师!参加礼拜的只有几个虔诚的老家伙。那个关键时刻,站在祭坛上,在那里下跪,在那里祷告,但是一直没有真正面对教民的人,其实是弟弟菲利普!你觉得呢,刘易斯?你觉得人们抬头的时候会怀疑吗?”
“可能菲利普·劳森是秃顶。”
“不大可能。你会不会秃顶取决于你的祖父。”
“如果您这样说,长官。”刘易斯愈加怀疑这种两套酒杯加两件十字褡的把戏,而且他很想赶快回家。于是他起身准备离开。
莫尔斯还坐在那里,左手食指轻轻点着溅到桌面上的几滴啤酒。和刘易斯一样,他也不太满意自己还原的约瑟夫斯谋杀案的场景。但是他的脑海里有一个念头越发坚定:其中肯定有同谋。
而且,两兄弟可能都参与了。但是怎么做的呢?
有几分钟,莫尔斯的思维一直在原地打转。他第一千次问自己应该从哪里入手,又第一千次告诉自己他必须认定是谁杀了哈里·约瑟夫斯。好吧!
假设是莱昂内尔牧师——某件事情驱使他自杀。
但是如果从塔楼上跳下来的不是莱昂内尔呢?如果被扔下来的是菲利普呢?是的,那样就天衣无缝……不过这种理论有一个几乎无法克服的难点。
莱昂内尔牧师必须把自己的衣服穿到他弟弟的尸体上,他的黑色牧师服,他的围脖——所有衣服。
然而这些在早祷之后的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
但是如果……是的!如果莱昂内尔设法说服他的弟弟换衣服会怎么样?有可能吗?唷!当然可能!不但有可能——而是非常可能。为什么?
因为菲利普·劳森之前就这样做过。他同意穿上哥哥的法衣,这样他就可以在约瑟夫斯被杀的时候站在祭坛上!那次他无疑因为这些麻烦事而得到了丰厚的奖赏。所以为什么不同意再来一次小伪装?他当然同意了——丝毫没有想过穿成这样是自蹈死路。但是这又带来了一个看似无法解决的问题:两个人辨认出了从塔楼上摔下来的尸体。
不过这真是问题吗?沃尔什 - 阿特金斯夫人真的有勇气仔细查看那张摔得粉碎、血肉模糊的脸,还有那具残缺不全的尸体吗?她出现在教堂外面只是偶然吗?别人已经在那里了。有人已经准备去证明尸体的身份——虚假的身份:保罗·默里斯。
然后保罗·默里斯也被谋杀了,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了,特别是他知道莱昂内尔·劳森牧师不仅还活在世界上,而且他是个杀人犯!双重杀人犯。
三重杀人犯……“您介意把酒喝完吗,先生?”店主说道,“星期天早晨经常有警察到我们这里来。”
25当天晚上刚过八点,一位中年男子坐在一间灯光明亮、装修豪华的屋子里等待,白色衬衫的领口敞开着。他懒洋洋地靠在一张软沙发上,棉布沙发套上印着黄白色的花形图案。他也抽着一根金边臣牌香烟 1,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电视。她今晚有点迟;但是他毫不怀疑她会来的,因为她需要他的程度和他需要她一样。有时候,他猜想,她需要他甚至更多。一瓶红酒已经打开了,两只酒杯放在他身边的咖啡桌上,穿过卧室半掩着的门,他可以看到枕头下面白色床单的斜边。
快点,姑娘!
1 金边臣(Benson & Hedges),英国香烟品牌。
八点十分,钥匙(她有钥匙——当然有!)轻轻插进弹簧锁,然后她走了进来。尽管外面一直在飘着小雨,但她浅蓝色的雨衣好像完全是干的,她轻轻把雨衣从肩膀上拉下来,顺着腰身整齐地叠好,然后搭在扶手椅的椅背上。她穿的白色棉衬衫紧紧包住胸部,紧身的黑色短裙勾勒出大腿的曲线。有那么一会儿,她一言不发,只是盯着他,眼睛里流露出的不是爱慕,不是愉悦,而是慢慢燃起的肉欲。她走过房间,站在他的面前——挑逗般地。
“你对我说过你打算戒烟的。”
“坐下来,别唠叨,姑娘。上帝啊!你穿着这一身让我觉得好性感。”
女人按他说的做了,几乎就像她会毫不犹豫地去做他要她做的任何事情一样,几乎就像她完全依靠他的粗暴命令而活着一样。他们之间的调情前戏中没有什么甜言蜜语,但是她仍然坐在他旁边,他倒了满满两杯酒,同时感到她穿着黑丝袜(好姑娘——她记得穿了!)的腿紧紧贴着他的腿。他们像完成某种陈旧的礼节一样碰杯,然后她倚靠到沙发里。
“看了一晚上电视?”她的问题司空见惯,显得漠不关心。
“我六点半才回来。”
她第一次转过身盯着他。“你像这样出去真是太蠢了。特别是星期天。你难道没意识到——”
“冷静点,女人!我一点也不蠢,你知道。
还没有人发现我溜到这里来了。再说发现了又怎么样?现在没有谁能认出我。”他靠到她身上,手指熟练地解开她衬衫最上面的纽扣。然后是第二颗。
和这个男人在一起的时候,这个女人总有一种爱恨交加的奇妙感觉——这种感觉让她着迷!
不久之前她还是处女,最近她才意识到自己是肉体凡胎,自己的身体有着巨大魅力。她顺从地躺下来,任由他抚摸自己——几个月之前,她对此毫无兴趣,更不会允许别人这么做。他把她从沙发上拉起来,走向卧室的时候,她好像几乎被催眠了。
他们的房事并不特别令人难忘——肯定不是如痴如醉,但是满足而惬意。向来如此。同以往一样,女人现在默默地躺在被窝里,感到卑贱而羞耻。不仅她的身体裸露着,她的灵魂也暴露无遗;她本能地将床单拽到脖子下面,祈祷至少这一会儿他的双手和双眼可以远离她。她多么鄙视他!
但是这种鄙视还不到她鄙视自己的一半,甚至四分之一。
这必须停止。她恨这个男人,还有他施加在她身上的力量——但是她需要他,需要他阳刚有力的身躯。他的身材保持得非常好……不过,其实,那并不……并不奇怪……不完全是……不完全是……她睡了一会儿。
她站在门边,雨衣松松垮垮地搭在肩膀上。
他对她说:“星期三老时间?”
羞耻感再次沉重地压在她身上,她回答的时候双唇颤抖。
“这一切必须停下来!你知道必须停下来!”
“停下来?”他的嘴角露出一丝自负的冷笑,“你停不下来。你和我一样清楚。”
“我随时都可以不再见你,不管是你还是别人都不能——”
“真的吗?你已经和我陷得一样深——你永远都不要忘了!”
她使劲摇头,几乎失去控制。“你说过你会离开的。你答应过!”
“我会的。我很快就会走,我的姑娘,这是真话。但是我离开之前,我都会看到你——明白吗?我随时都能见到你,见多少次都可以。不要告诉我说你不享受,因为你很享受!你知道自己很享受。”
是的,她知道,他那些残忍的话让她的眼睛感到一阵刺痛。她怎么可以这样做?她怎么可以这样恨一个男人——却又同意和他上床?不!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解决这些麻烦的办法简单到连小孩都知道:她只要去见莫尔斯,就是这样;告诉他一切,然后直面后果,不管后果怎样。她还有一点勇气,不是吗?
男人警惕地注视着她,猜测着她头脑里的想法。他习惯于迅速决断——他一直如此;他非常清楚下一步该怎么做,仿佛他是个与新手对弈的国际象棋大师。他始终明白自己迟早要解决她,虽然他希望晚点动手,但是他现在意识到这场游戏必须立刻结束。对他而言,性爱一直——以后也是——排在权力之后。
他走到她身边,表情重新变得温和而体贴,他把双手轻轻放在她的肩膀上,目光灼灼地看着她的眼睛。“好吧,鲁思。”他平静地说,“我不会再烦你了。过来坐一会儿。我想和你谈谈。”
他温柔地挽着她的手臂,把毫无抵抗的她拉到沙发上。“我不会再要求你什么了,鲁思——我保证。
如果你真的愿意,我们就不再见面了。看到你这样不开心,我实在受不了。”
他有好几个星期都没有像这样和她说过话了,有一会儿,在她越来越伤感的时候,他的话给她带来无尽的欣慰。
“就像我说的,我很快就会离开,然后你就可以忘掉我,我们都可以试着去忘掉我们所做的事情。我们做的错事——因为那是错的。不是说我们一起上床是错的——我不是那个意思。那是让我感到美好的事——我永远不会后悔——我希望……我希望你感到很美好。但是不要在意。
只要答应我一件事,鲁思,好吗?如果你想来找我——我在这里的时候——尽管来吧!求你了!
你知道我需要你——而且等着你。”
她点了点头,眼泪流到面颊上,这些话让她感到苦涩而又甜蜜,他把她的额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紧紧地拥住了她。
她拥住他,对她来说是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而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例行公事,他冷峻的目光穿过她的肩膀,盯着电视机后面讨厌的墙纸。他肯定要杀了她,毫无疑问,不管怎样,这是他很久之前就做出的决定。他很难理解自己为什么拖了这么久。警方肯定不像看上去的那样迟钝。可为什么迄今为止都没有什鲁斯伯里谋杀案的消息?
没有塔楼上尸体的确切消息。没有那个男孩的消息……“你妈妈还好吧?”他体贴地问道。
她点了点头,吸了吸鼻子。现在是她回家和母亲待在一起的时候了。
“还在打扫教堂吗?”
她又点了点头,继续吸了吸鼻子,最终还是挣脱了他。
“星期一、星期三和星期五?”
“现在只有星期一和星期三,我这把年纪已经懒散了。”
“还是早晨吗?”
“嗯。我一般是十点去。恐怕结束之后我还会去兰道夫喝一杯。”她紧张地笑了笑,用湿透的手帕用力擤了一下鼻子,“我现在想赶快喝一杯,如果——”
“当然。”他从餐柜里拿出一瓶教师牌威士忌,在她的酒杯里倒了一大半,“拿着。你很快就会感觉好些。你现在已经感觉好些了,对吗?”
“是的,好些了。”她抿了一口威士忌,“你——你记得我问过你知不知道——他们在教堂塔楼上找到了什么?”
“我记得。”
“你说你完全不清楚。”
“我当时不清楚——现在也不清楚。完全不知道。但是我估计警方会查清楚。”
“他们只是说正在——正在调查。”
“他们没有再来骚扰你吧?”
她深吸一口气,站了起来。
“没有。关于那件事,我也没什么可以告诉他们的。”
一瞬间,她想起了莫尔斯犀利的眼睛。忧伤的眼睛,好像永远都在寻找什么,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她知道他是个聪明的人,也很和蔼。为什么,哦,为什么,多年以前她没有遇到莫尔斯这样的人?
“你在想什么?”他的声音又变得粗鲁起来。
“我?哦,只是在想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多么和蔼。就是这样。”
她现在很想离开他。仿佛自由就在锁上的门后面召唤她,但是他就在她的身后,双手又开始爱抚她的身体,他很快就把她压在地板上,就在离门几英寸的地方,他像野兽一样哼哼着,再次进入了她的身体,而她毫无快感地盯着屋顶上一道头发丝般的裂纹。
26“他们告诉我你可以用街上卖的香肠培育纤维母细胞。”莫尔斯说道,然后对着刘易斯夫人放在他面前的一大盘香肠、鸡蛋和薯条高兴地搓着手。现在是同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八点半。
“什么是纤维母细胞?”刘易斯问。
“就是拿出一点组织,然后保持存活之类。
真的很可怕。或许你可以保持某个人的一部分存活——啊,一直存活,我想是的。某种不腐之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