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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密室之门

作者:山人有癖 当前章节:12286 字 更新时间:2026-6-8 19:44

作者有话要说:  作品正在联系出版中……

我心中的神探在成长,我也愿意与朋友们一起成长!

近期将推出第二部,完全不同的风格!

1、凶案现场

茂密的丛林中突然传出一声凄厉的惊叫……

“杀人了!救命啊!”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这片人迹罕至的丛林里就聚集了市刑警大队的精英们!等到真正了解发生在这里的事情,所有在场的人震惊之余,都深深的被迷惑了!

这片丛林位于一个小小的山坡之上,丛林里有一个独居的老人,人们都说他是二战时的老兵,全家都死于抗战时期,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孤独的生活。

丛林深处的一间小屋是老人的住处,除此之外,小屋旁边还有战时遗留的一座冰窖,已经废弃很久了,据说曾经是存放武器弹药用的,年深日久无人问津,于是也被老人留用。

附近的居民都知道一个传说,二战中曾经有一个班的战士为了躲避敌人的追捕,而被困死在里面,因为这冰窖唯一的门是由精钢打造的,厚达三寸,如果从里面上锁,外面是无论如何也打不开的。当然也有人说他们是被引爆的弹药炸死的,总之是死过人,所以阴魂不散。

由于枝繁叶茂,丛林掩盖中的冰窖几乎常年不见日光,给人以阴森之极的感觉。所以就算不知道有闹鬼的传说,平时也不会有人进来。当然,除了福伯——这片丛林的看林人!

这天早晨,阿健照例早早的起床,换上运动装,看了看窗外,依然是黑蒙蒙的一片。阿健略微的犹豫了一下,还是推开了门。初冬的清晨空气干燥冰冷,他禁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一路小跑着一边舒展着双臂,眉头微微的皱起,似乎在后悔起得太早,又像是有什么心事!

这是他平日里晨运的路线,出门跑一站地到丛林,再穿过丛林,绕一个圈回家。今天也不例外。阿健一路小跑,经过冰窖的时候,额头已经微微的见汗,丛林像往常一样幽静,只听得见脚下的沙沙声。

突然,从冰窖的方向传来奇怪的叫声,虽不响亮,却很清晰。阿健立即机警的停下了脚步,侧耳倾听,那声音却又没有了。他回想那叫声,觉得有点像狼,可是这片丛林里从来都没有过狼啊?!

他好奇心起,便小心翼翼的过去察看,还顺手抄起了路边的一截木棍。这一看不打紧,吓了一跳,冰窖的大门紧紧的关着,从门缝下边竟然渗出大片的血迹!他机警的后退几步,喊了几句却没有人应声,又小心翼翼的上前推门,纹丝不动,用木棍敲门也没有任何动静!

阿健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所幸他见过这里的守林人,于是便跑去找福伯。福伯也已经起来了,听到阿健所说的情形,也是不明所以。于是两个人便回到冰窖旁察看,又到老兵的小屋里找寻了一圈,门开着,屋里却没有人,屋内的摆设算是齐整,并没有被翻动过的迹象。

回到冰窖门前,两个人合力推时,发现大门确实是从里面锁住了。阿健似乎听到了什么,于是俯下身子,把耳朵几乎贴到了地面,从大门下面的缝隙里仔细倾听,真的有微弱的求救声!

“救命!有人要杀我,救我啊……”

等到福伯也趴下来侧耳倾听的时候,却又没了声音!于是福伯急忙回屋里拨打110报了警,两个人围着冰窖转了一圈又一圈,也没有找到任何入口,只得在那里干等着救援的到来。

110的警车很快就赶来了,可是面对厚厚的铁门,他们也束手无策!直到刑警队的精英们到来,花了整整两个多小时的时间,才将冰窖的大门打开。大家惊异的发现,冰窖里一片狼藉,似乎有搏斗过的痕迹,老兵横躺在血泊之中,已经断了气,手中还握着一把带血的菜刀!

法医现场初步鉴定结果,发现老兵除了手腕上的刀伤导致静脉破裂外,全身多处撞伤、擦伤,没有发现头部、脏器的致命伤,死因应该是失血过多,确切的死亡时间不会超过2个小时!

这样的结果让刑警们犯了难,如果说是自杀,他何必将自己反锁在冰窖里,切腕后为什么又喊救命呢?如果说是他杀,这个冰窖唯一的门户就是正门,他已经将门反锁,凶手是怎样行凶,又是怎样逃脱的呢?

带队勘查现场的是刑警队刘队长,国字脸,浓眉大眼,看起来约有四十来岁,一路上他疲倦的双眼掩饰不住的厌烦。他既不是奉行早睡早起的老人,也绝没有闲工夫晨练,所以这么早起来难免有点睡眠不足。可是一到案发现场,便打起了十足的精神,一双眼睛里除了机警,再也没有别的。

刘队长屋里屋外的看了看,看似不经意,脑子里却像有一台数码相机,瞬间拍下了所有的场景,然后一一的过滤,却没有发现可疑的地方。刘队长习惯性的点燃一只烟,盯着冰窖发愣。

既然屋子里的摆设整整齐齐,而且也没有发现现金存折等物,可以排除小偷潜入杀人的可能性,那就应该是有预谋的杀人,会是谁呢?最重要的一点是,凶手是怎样从这个密室逃脱的呢?让人费解!刘队长的眉头渐渐的拧了起来。

就在刘队长陷入沉思的时候,一个红衣少女从斜坡上的小径跑了过来,一身大红的练功服在晨曦的微光里像一束跳动的火焰!既然发生的是命案,按说应该设置隔离带,闲杂人等是不能近前的。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红衣少女竟然径直跑到刘队的面前。

刘队看见她也没有丝毫的不快,也许应该说是非常高兴,因为她正是帮助市公安局破获了众多疑难杂案,外号人称“女诸葛”的丝丝小姐。虽然她目前还只不过是医学院的一名大学生,可是她所接手的所有案子里,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能真正的难倒她!

看见她刘队当然应该高兴,像这种棘手的案子往往最终成为悬案,影响自己的业绩。现在可好了,把它转交给丝丝,能够破案当然是好,如果不能破案,正好给丝丝一个下马威,因为丝丝小姐在侦探方面的才能已经多次让他下不来台!

“刘队长,你好!”也许是刚刚打过一趟拳的缘故,丝丝浑身散发着活力,连声音都像在跳舞。

“你好,丝丝!这里刚好有个离奇的案子,想不想一起参详一下?”刘队长并没有拐弯抹角,直截了当的问道。

“噢?好吧!”丝丝原本只是出来晨练的,想不到竟然撞上了奇案。一时兴致高涨,双眼放光,搓动着双手,仿佛饿极的狗看见一根硕大的骨头。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从福尔摩斯算起,有一个说一个,但凡是名探,没有一个不是嗜好奇案的!

刘队还只是介绍了一下大致情形,丝丝早已经禁不住跃跃欲试,大呼过瘾了。

“原来是密室杀人案啊!凶手一定有着超常的智慧,而且冷静果敢。”

“什么?”刘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丝丝竟然在夸奖凶手!

“你不懂的,其实犯罪也是一门艺术,尤其是高智商的犯罪更是如此,当然大部分人都不懂得欣赏!”

恐怕最不欣赏的就是受害人吧?不过反过来说,既然这个世界不可避免的要有人犯罪,为什么不能换一种眼光去看待呢?当然,无论怎样我们都不会放过凶手的,就像我们都欣赏《天下无贼》里黎叔的精湛偷技,并不代表我们不痛恨小偷,更加不代表我们会放过小偷!

刘队撇了撇嘴,没吭声,他当然不屑于跟一个女孩子争辩什么。可是他搞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所有的神探都有自己的怪癖?比如福尔摩斯吸毒,比如大侦探波罗的傲慢自负,像丝丝这种怪异的看法他根本就不能认同。当然在他心底里丝丝根本算不得神探,只是运气比较好的一个小毛孩子而已,迟早有一天要栽跟头的!

刘队胡思乱想的工夫,丝丝已经在里里外外的查探现场了。只见她神情专注,目不斜视,似乎并不是在看,而是在米粒上雕刻一般。她转了一圈,又是一圈,小心翼翼的将几件看似零碎的东西塞在运动服的口袋里。

每个人都知道,要想做好一件事,首要的条件是专注,看到丝丝工作时的神情,刘队就明白了一件事,不管怎么说,丝丝的成功决不是偶然的!半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丝丝紧皱的双眉渐渐舒展开来,当她再度回到刘队面前时,已经是一幅胸有成竹的样子!

“除了几个小的细节,事情已经查清楚了,凶手很快就会找到的,麻烦你将两个报案的人一并带到警局,我去换件衣服就过去。”

“好吧!”刘队心里半信半疑,不知道丝丝是否真的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破案,这个案子看起来可是非同一般啊!

☆、2疑点重重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上真有神探吗?!

刑警队的案情讨论室里,所有的人都已经到齐了。丝丝用一条丝带将秀发拢起,换了一件黑色的风衣,里面是黑色的线衣,白色的磨砂牛仔裤。这是她在破获案情时的老习惯,因为她总觉得黑色比较庄重,而白色也不仅仅代表真相大白,还是光明的象征!

等大家全都坐定之后,丝丝缓缓的开了口。“从表面上看来,这仿佛是一个密室杀人的案子,其实不然。”

“为什么?”刑警小王插嘴问道。

“基本上,‘密室杀人’并非现实犯罪世界的产物,现实世界中如果真有这么精致、这么聪明的凶手,通常他不会需要动用到杀人这终极性的高风险解决手段,在走到这最情非得已的一步之前,他应该就有能力想出一堆应付困局的方法来才对。

“好像有点道理。”小王推了推眼镜,心悦诚服地道,他刚来警队不久,第一次见到丝丝。

“当然有道理,密室杀人案里凶手的现实困难是,凶手要笨到只会用杀人这一途径来解决问题,却同时又得绝顶聪明到严丝合缝、分毫不失误的布置出完美密室,而且通常还是在有著巨大时间压力和心理压力的不利情况下完成的。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严格来说,全世界会做这样奇怪事情的人,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一打!”

“那这件案子又是怎么回事呢?”小王好奇的追问。

刘队没有说话,却皱起了眉头,他讨厌遇到百年难得一见的犯罪天才!同样令他讨厌的是,每个神探都有啰啰嗦嗦的毛病,而且直到最后一分钟才会告诉大家答案!

可能是因为名探都会长时间的独自钻研犯罪学,或者是因为太聪明了反而没有朋友,从而让他们会很孤独,所以给人的感觉是能说话的时候就一定要滔滔不绝!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密室杀人案,只是因为凶手的运气格外好,或者可以说是源于他对人性的了解。”

没有人插嘴,大家静静的听着。

“老兵居住的小屋虽然看上去井然有序,事实上却有几处很明显的疑点。我首先注意到他的衣物,要知道一个活人的性格当然有很多办法,但是死人却不同,所以我只有看他的衣物。”

说到这里,丝丝微微皱起了鼻子,似乎又想起了衣物上的霉味,当时虽然没有在意,现在想起来却几欲呕吐。

“第一个疑点,就是他常穿的一件衣服,衣领上有明显的油腻,袖口部分也脏得要命,尤其是右侧袖口,前襟上有明显的油迹,似乎是做饭时留下的。这样邋遢的一个人,屋子里却井然有序,难道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刘队没有说话,这一点他到是疏忽了,但是他心里也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这孤独的老人竟然会有如此的洁癖,因为他已经发现屋子里的茶壶虽然满是茶锈,可是五个茶杯之中却只有一个有茶锈,可见老人平素里没有什么客人。

既然是一个人独居,又何必将屋子收拾得如此干净呢?以他的经验,家里收拾得越是整洁,想取用一件物事的时候就越是麻烦。所以他已经吩咐手下将茶杯茶壶悉数送检,结果上面却没有任何的指纹。

丝丝略加停顿,接着说下去。“第二个疑点,我在屋子里并没有找到常备的药品,比如感冒灵、PPA什么的。在小屋的后面发现的一堆凌乱足迹,证明他不久之前还练过太极拳的功夫,可惜比较生疏,估计是最近才开始练的。

但是冰窖里的情形却可以断定他那时已经精神错乱,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一个历经磨难的老人一夜之间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呢?”

小王没有将心中的疑问说出来,他知道小屋后的足迹跟老兵的布鞋极为一致,却不知道为什么会留下一圈来回往复的脚印,听到这里才恍然大悟,原来是练功时留下的足迹!另外一个疑问冒了出来,何以丝丝能够肯定老兵练的是太极拳呢?又怎么能够断定老兵练功并不到家呢?难道她小小年纪,也练过武功不成?

“我仔细检查过小屋里唯一的照明装置——煤油灯,发现昨晚根本没有点燃过,也就是说死者天黑前就已经不在小屋里了。他是否直接去了冰窖呢?答案是肯定的。冰窖里干枯的血迹可以佐证这一点。所以引出本案的第三个疑点,也就是死者身边有超大量的血液,足足有七八升的样子!”

丝丝换了一下坐姿,接着道:“可是从医学的角度来讲,一个人是不可能流出那么多血的,当人体失血超过50%时,就会发生严重休克,然后血管收缩,血液就不可能再顺畅的流出来了!

取血样检验一下就会发现,其中的大部分根本不是人血,恐怕是鸡血,所以凶手在现场布置这么多血液的目的就值得商榷。”丝丝出言谨慎,虽然在血泊中发现了一根细小的鸡毛,却还没有真正的鉴定过。

刘队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为什么几乎所有的名探都或多或少精通医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疑点,不会遗漏了重要的线索!刘队心里暗暗的盘算,自己是否也需要找时间去夜大恶补一下?

小王敬佩的盯着眼前的少女,惊讶的发现她的脑子里为什么能装下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而她先前看起来只不过是个纯洁可爱的少女,甚至在眉毛扬起的时候,还带有一丝顽皮!

“纵观三个疑点,小屋里既然被精心的收拾过,一定发生过不寻常的事情,就算是案发的第一现场我也不会觉得奇怪。老兵的突然发疯应该是和致幻剂有关,这个小纸包是我在丛林里找到的,看起来残留的粉末像是MDMA,具体要等检验过才知道。”

丝丝一边说着,一边小心翼翼的取出塑料袋包着的小纸包,将它交给了刘队。顺便说一句,MDMA的学名是甲撑二氧甲苯丙胺,致幻剂的一种。

刘队看了一眼,顺手将它交给小王,吩咐他稍后送去化验。刘队嘴上没有说,心里却暗暗的吃惊,那么大的一座丛林,而且到处都是灌木丛,如此小的一个纸包,怎么会被轻易的发现呢?小王却忍不住问了出来。

丝丝的回答有点似是而非,“因为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是凶手,会怎么办?”其实每一件事都有它运行的规律,就像一个魔术师可以轻易的找出另一个魔术师藏东西的手法,尽管在我们的眼里看来扑朔迷离!

“我想凶手是昨天傍晚时分来找老兵的,他一定是想方设法让他吞服了致幻剂。基于屋子里的桌椅没有破损,凶手一定是暗中下毒。而从现场遗留的茶具来看,倒扣着的五只茶杯中有三只底上有一层薄薄的灰尘,另外两只却没有,由此推测,凶手极有可能是悄悄的将药下在了茶杯里。根据茶锈的多少不难辨别哪是老兵的茶杯,而且茶锈有被抹过的痕迹,像是精心洗过的,这才是欲盖弥彰!”

小王禁不住插嘴道:“凶手实在是太狡猾了,清洗过的茶杯是无法提取指纹的,我看就算化验也找不到什么证据!”

“不错,所以要解开这个谜题,还需要点其他的什么。”丝丝悠然道。

她知道现场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的身上,特意顿了顿,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取出一盒万宝路女士香烟,抽出一支,小王知趣的赶忙给点上火。普通的女孩子如果吸烟,一定会被认为是不良少女。不过做为侦探就大不一样了,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大侦探波罗就是抽烟的!

缓缓的吐出一缕烟雾,丝丝打开随身携带的背包,接连取出一塑料袋东西放在桌子上。展示在大家面前的有木片碎屑、几块碎裂的瓷片,还有一个袖珍录放机,已经被摔的不成样子。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丝丝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3扑朔迷离

作者有话要说:  很多事情我们都曾经想过,可是等到真的要去做的时候,你有勇气吗?

我终于鼓起勇气在网上连载小说,你呢?

丝丝道:“这几样东西看起来虽然好像没有任何联系,却将一件完整的谋杀案清晰地刻画出来。其间需要的只是一点想象力,也就是波罗口中的小小灰色细胞!”

众人静静地听着,各自迷惑。丝丝接着道:“我还是想顺着凶手的思路说下去。刚才说过了,凶手一定是将MADA粉末掺入了老兵的水杯里面,至于借口吗?可能是借水喝什么的,这个年纪的老人大多没有戒心。

等药物发作,时机成熟的时候,凶手便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凶器——舞动着吓唬老兵,追着他满屋子转,于是满脑子都是幻觉的老兵理所当然地拿起菜刀反抗,可惜全无章法。”

丝丝指着桌上的瓷器碎片道:“这个茶杯应该是那时候打碎的。我本来就在奇怪,为什么五个茶杯会留下六个水渍印记,直到我找到这些,和小纸包一块。而同样的我在一把椅子上面发现有新近摔过的痕迹,尽管被人刻意用泥土抹过。”

“接下来凶手的运气不坏,也就是说他并不是老手,甚至除去杀人可能一次坏事也没做过。可他就是运气好,连老兵都像是在刻意配合他一样,可惜碰上了我。”丝丝叹了一口气,谋杀和赌博一样,赌的本来就是运气,可惜输赢都是一件要命的事情!

“凶手终于按原定计划将老兵赶入冰窖,当然费了一番功夫,他还将事先准备好的鸡血泼了一地。在将老兵的手腕血管割断以后,凶手知道处于迷幻状态的老兵一定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于是将冰窖的大门虚掩,在外面用木棍敲打,处于混乱状态的老兵惊恐万分。终于,按照凶手预先想好的计划,老兵将冰窖的门锁死。”

丝丝将木片碎屑取了出来,“这是我在冰窖门外发现的。”

刘队的嘴边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丝丝,我忘了告诉你,木片碎屑是报案人早晨敲打冰窖大门时留下的,跟凶手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丝丝眯起了双眼,意味深长的看了刘队一眼,心里也许说了句“老狐狸”之类的话。口中却道:“是吗?跟凶手有没有关系现在还言之过早。我只想说一点,这些木片碎屑决不是今天早上留下的,刘队,谢谢你的提醒,请你也仔细看看好吗?”

刘队脸上一热,低头去检视木片碎屑,小王也凑上来仔仔细细的查看,半晌无言。小王抬头看看刘队的脸,已经憋的通红,转而发现丝丝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似乎是耐不过沉闷,右脚一下一下的敲着地面。顷刻间小王似乎是明白了点什么,笑了笑道:“丝丝,你就别卖关子了!”

丝丝也笑了笑,取出另一个小塑料袋,放在桌子上,“这是今天早上留下的碎木屑。”小王急忙取过来,两两比较,却仍然没有发现任何不同。刘队只摸了一下,便似乎已经明白了什么,轻轻的咳了一声。

丝丝反应很快,说道:“看来刘队也赞同我的说法了?”

小王的神情像一个第一次看万花筒的孩子,紧皱着眉头,忍不住疑惑的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啊?我怎么一点都看不明白?”眼见两个人都不说话,继续央求道:“刘队,丝丝,告诉我吧?!”

刘队哑着嗓子,涩声道:“我的确是疏忽了。”对方只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而已,刘队被逼无奈只好认错,当然是一脸的尴尬。

丝丝似乎心中有些不忍,接口道:“还是让我来解释一下吧。这两种木屑表面看起来虽然没有任何差别,但是摸起来硬度却有明显的差别。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呢,是因为昼夜的温差使湿气凝结在木屑表面。现在大家明白了吧?”

丝丝环顾四周,清理了一下思绪,接着道:“随即凶手在小屋里消除了所有的痕迹,所以屋子才会反常的干净整齐。但是有一件事很麻烦,那就是凶手再怎么神通广大,也无法将自己留在房子周围的足迹全部清理掉。

所以他心中冒出一个更加大胆的计划,那就是让自己能够合情合理的出现在那里。这样做虽然冒险,但是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最安全。”

听到这里,每个人都陷入了沉思,当然他们都知道,现场包括小屋、冰窖甚至附近都没有发现可疑的足迹。那么凶究竟是谁呢?丝丝没有停顿,接着道:“我们不论其他,只看可能性的话,我在现场发现的足迹只有三个人的:阿健,福伯,当然还有刘队。”

屋子里顿时一片哗然,刘队怒视着丝丝,强作镇定,其他的人却纷纷为他打抱不平。刘队终于忍不住了,站起来道:“大家别乱,听她说完,我就不信邪!”屋子里顿时静了下来。

整个过程中丝丝始终面带微笑,看来她似乎早就料到这样的结局。此刻她仍然笑盈盈的道:“刘队,请坐。大家注意我的话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不论其他,只分析可能性。接下来我们还是按照可能性的原则来一一分析,首先看看刘队。

如果发生凶杀案,必然会惊动刑警队,而一旦发生大案要案,刘队就一定会亲自勘查现场,这是第一点。

接下来说第二点,凶手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但是整个谋杀计划虽然井井有条,却明显像是个新手所为!而刘队勘查现场的过程中,对几个显而易见的疑点并未深究,这也不能完全让人信服,所以我才将刘队列入怀疑对象。”

刚刚坐下的刘队又“噌”的一声站了起来,“你胡说!”

丝丝笑着道:“当然了,刘队不可能是凶手。如果刘队真的是凶手,就不会大力协助我侦破案情了。”

刘队一愣,心里明白丝丝是借故在整自己,心里面恨的牙根痒痒的,脸上却只能勉强笑了一下,讪讪地坐了下来。

“那么剩下的只有两个人了,既然报案的人是阿健,我们先不考虑他。福伯,看林人,65岁,跟老兵偶有往来,但是却始终不对脾气。他最了解老兵的秉性,也极有可能因为什么事跟老兵发生矛盾,所以起了杀心。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无论什么时候现场发现他的足迹,都算不上可疑,他本来就是守林人。尤其跟他聊过之后,我发现他有轻度的老人痴呆症,已经得到医院的证实,所以根本就不具备作案的智商,所以他的嫌疑可以排除了。”

“按照我们先前的推理,有嫌疑的人只剩下一个,那就是阿健。究竟他是不是凶手呢?我们来看一下。阿健,36岁,某机械厂工程师,有每天晨练的习惯,所以才会恰巧经过现场,那么真的是巧合吗?不得而知。起码我们知道他有作案时间,也有足够的智商,那么我们假定他就是凶手,那么他又是怎么做的呢?”

“让我们来回顾整个案子,其中最难的一点并不是将老兵赶入密室,而是确认老兵死亡的时间。阿健怎么才能知道老兵已经死亡,怎样确定报案的最佳时间,这才是关键!”

☆、4谁是真凶?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向认为,一个人若没有点叛逆精神,始终不会有惊人之作!

我们可以平凡,却不能平庸!

“我请大家注意一个细节,冰窖的密封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好,大门的下面开有几个细小的气孔,这样在里面的人就不难听到外面的声音。凶手极有可能是利用了这一点,于是我便四处寻找,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不远的一处地沟里发现了这个。”丝丝一面说着,从背包里取出塑料袋包裹的录放机,放在桌子上。

“里面并没有磁带。起初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在看详细的报案纪录时,发现两个报案人曾经在冰窖门外听到呼救声,恍然大悟。他们听到的可能是不远处的放音机里发出的声音,甚至只是其中一个人假装听到声音,然后暗示给另一个人。

目的是为了制造机会,以便凶手有机会处理什么,应该是凶手留下的什么痕迹。也就是说凶手虽然知道经过一定时间,老兵必死无疑,但还是不放心,所以回来查看过,不经意间留下了痕迹。”

小王心中有一个疑问,便问了出来:“法医鉴定的结果,老兵在报案的时候,刚刚死掉不久。凶手怎么能够断定老兵已经死了呢?”刘队心中也觉得不对劲,凶手并非半仙之体,怎么能掐算得如此准确?

丝丝道:“你问得好,凶手确实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经过抗战洗礼的老兵,生命力较一般人顽强的多,但是凶手也早有准备!第一件就是鸡血,当一个人处在迷幻的状态下,最容易受刺激的应该算是见到大量的血了,而他越是惊恐,妄动,就会死得越快!

第二件是录放机,也就是他使用录放机的主要目,凶手很聪明,不会毫无目的的冒险。虽然录音带找不到了,我推测一定有一段声音是为老兵特别准备的,听到这段声音,只要他还有一丝余力,就一定会有所反应。

所以凶手一定是提前验证过,直到确认老兵再无反应,然后才去找守林人。而他作出趴在地上倾听的动作,恐怕正是为了掩饰先前的痕迹,而借围着冰窖寻找声源的机会避过福伯的耳目,也是为了将录放机扔得远远的。”

“原来案情这么复杂!”小王惊叹道,“可是我们还是没有足够的证据啊?”

丝丝没有正面回答,“谋杀最常见的原因有三个,为财、为情、复仇。既然老兵无财可谋,无情可恋,估计第三种可能性最大,凶手应该是与老兵有仇。而综上所述,我们不难断定凶手受过良好的教育,智商极高。这一类凶手,只要突破了他的心理防线,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证据。”

丝丝没有说出来的是,正像无数的侦探小说中描写的一样,真正高智商的凶手一旦被识破,极少有抵赖的。对于他们来说,杀人就像一场精致的赌局,如果连最起码的赌品都没有,又何必要赌?

“毋庸置疑,杀人凶手正是第一个报案人阿健。正所谓贼喊捉贼,通常是没有人肯相信的,所以他利用的是人们的惯性思维。可惜并没有得逞,否则他一定会彻底消灭所有的证据,到那时要想证明他是凶手就难如登天了!说到谜,他这么做的原因,才真的是一个谜,不过也可以大致猜到,应该是为了一段宿仇!”丝丝最后下了定论。

正是因为凶手和老兵的年龄差别太大,而优素无往来,所以她才判断杀人的动机是因为一段宿仇。

“将两个报案人带进来!”刘队下了命令。

阿健和福伯两个人一前一后来到了会议室,丝丝悠然自得的叼着万宝路女士香烟,她当然不是真的喜欢抽烟,只是觉得不抽烟怎么能算大侦探呢!?作为一个淑女,当然不好意思叼个大烟斗,只好弄只烟卷意思意思了!

刘队将作案的过程从头至尾复述了一遍,最后面向阿健,声色俱厉的道:“还不彻底坦白交待?等待DNA结果的验证,只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我坦白。”阿健面色苍白,无力的低下了头。

……

原来老兵在战乱的时候,借着手中的枪,曾经□□阿健的母亲,并且杀了他的父亲。后来,阿健在晨练中无意中发现了老兵的踪迹,一时心潮起伏。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聪慧,他已经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和一个幸福的家,虽然也想复仇,但是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否值得。

直到有一天,他在体检中知道自己已经是胃癌晚期。伤心绝望之余,阿健精心准备了两个月,终于找到合适的机会,以借水喝为借口,顺利实施自己的计划,将老兵杀害。

阿健虽然知道自己犯了法,应该受到处罚,可是对于杀死老兵,他却一点都不后悔。血债要用血来偿还,当然,他本来想要死的体面些,就算不能,也值得了!录放机磁带里录制的内容,正是阿健的父亲被老兵杀死时一句凄厉的诅咒,他们父子的声音非常相像,对于一个垂死的人来说根本无从分辨真假。

阿健交待出前前后后的过程,竟然和丝丝所说的大致相同,小王不由得对丝丝佩服的五体投地,忍不住称赞了她几句。阿健得知识破他的竟然是这样一个小姑娘,心中奎怒,恶狠狠地盯着丝丝道:“我精心准备了这么久,想不到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被你识破!我一定会报复你!”

“难道你以为你还能活着走出监狱吗?”丝丝本来还有一点同情阿健,毕竟他是为了复仇。可是没想到他竟然如此凶恶,同时对他的叫嚣也非常好奇,就算不被判处死刑,胃癌晚期的阿健能不能熬到出狱也还是一个问题!

“我决不让你体育课考试及格!”阿健怒吼道。

以丝丝的定力,就算真的山崩于面前,也未必能让她为之变色,可是现在她的脸“唰”的一下全白了!因为阿健的面孔瞬间改变,竟然是丝丝所在的大学里被戏称为“玉树临风真男人”的秃顶体育老师!

“阿健,不管你做过什么,我们始终是朋友,我也帮你!”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福伯竟然也帮着杀人凶手。

“丝丝,你的细胞生物课也别想及格了!”一边说着,福伯的面孔也起了变化,脸上的皮肤渐渐皱到一起堆儿。天呐!这不是被同学们私下里戏称为“核固缩”的细胞生物学教授吗?

正当丝丝无比错愕的时候,一个人推门而入,原来是老成持重的验尸官,他是来告诉大家最新验尸报告结果的。“你们都搞错了,死者并非被人为谋杀,他的确切死因是感染了来自外太空的一种X病毒。更加不幸的是,他现在已经复活并且逃掉了,地球马上面临一场生化危机!”

验尸官的面容也在变化,却越变越是年轻,当连眼角最细小的鱼尾纹都褪去之后,竟然变成了我们学校最年轻的生物化学老师,经常会异想天开的李老师!

正在大家错愕不已的时候,已故的老兵猛地从他身后闪了进来,瞪着一双白茫茫的眼珠,脸上血肉模糊,其狰狞的面目看起来却似曾相识,那不是《生化危机二》里的僵尸吗?刘队抢前一步,拔出手枪指着老兵,大喝一声。“快走,他肯定是被X病毒感染了!”

我一回头,倒吸了一口凉气!不知何时,阿健和福伯也变成了僵尸,两个人伸着四只手直直的逼了过来!我心中的惊骇无可比拟……,想要抵抗,可是两臂却抬不起来,想要逃,可是两条腿却像钉子一样钉在那里,一动也不能动!僵尸更近了,我几乎能感觉到喉头被冰冷、湿滑的双手掐住,起了浑身的战栗……!

正在这时,一个女孩用力摇我,把我给摇醒了。

“丝丝,大清早的不好好睡觉,嘟囔什么呢?还有,嘴里干吗一直叼着支圆珠笔啊?”透过厚厚的镜片,我看到豆豆眯缝着眼睛,一副极为费解的神情。最近她正在研究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对别人的梦怀有极大的好奇心!

睁开眼睛,我才发现,原来只是做了一个梦而已,嘴里叼着的是昨天放在床头的圆珠笔。万幸!还好我只是抽了一支烟而已,如果梦到吃春卷,岂不是要把整支笔吞下去了!

“没什么,谢谢你!”我将圆珠笔取出夹在书本上,含糊的应道。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天老是做噩梦!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总会在我们心里留下点什么,尤其是那些邪恶的事情!而且最近我的压力确实挺大的,马上就期末考试了,而我却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天天泡在五花八门的课程里,真怕到时候会全部挂掉!

有时候静心回想那些经历,同样是喜忧参半,恍然若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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