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范先生因苹果事件顾此失彼,无暇关照柠檬这边,错失了谈判的最佳时机,终于闹到了对簿公堂、无可转圜的地步?”死了也好,活着也闹心,“咱不管那死人了。柠檬小姐有没有看清那人的长相啊?还有,口音是什么地方的?”
“口音不详,只知道不是本市的。但柠檬小姐牢记住了那张面孔,并做出了极其精妙的描述。她说:‘他大概二十多岁,长了一张典型嫌疑人的脸。’”
“大众脸哪?!”这日子没法过了。
“可不是吗?关于这个人,我们就没有什么确凿的线索,发色太普遍,衣服可以换,而全AC市一米八的年轻外地男子,我一把抓出几十万!大海捞针嘛!”
作者有话要说:
☆、对抗
听到这里,我用精心策划的动作微微一笑:
“根据我的经验,当来求助的警察抱怨连连、言之无物的时候,就说明条件已经全部给出,就等你推理了。”是啊,也该名侦探登场了。我“飘柔、潘婷、海飞丝”三合一地一甩头发,“你的要求,我明白。不过是……从芸芸众生中,找到那个人。好吧,不管这片海域有多深,我都能帮你捞起那根针!”
听罢我充满气魄、抑扬顿挫的现代诗朗诵,A探长一脸呆滞,愣愣地看着我,僵硬,眨眼,又眨一下,机械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你很不服嘛……
“罢了,你这样也是正常了。我听说过前面的十几个案子,虽然你号称请客不掏钱十恶不赦,但我也知道他们对你做了什么,导致你对我们推理迷这个族群如此不信任。但是,请不要看错了,我可不是那不懂装懂之辈!当然,除了偏见之外,也许还有别的理由引发你的傲慢。”我沉吟着,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地甩出一句,“其实,还有个漏掉的证人。她可能和嫌疑人近距离接触过呢。”
A探长身子“呼”地前倾,动作猛到直撞在桌子上:
“谁?!”
“案发楼22层,这种高度多半有电梯;那人能那么快逃离现场,多半要坐电梯;电梯中,多半有电梯小姐;她多半在那个铁匣子中邂逅了我们的嫌疑人……”看A探长表情,我一个急转弯,“当然,这位女士的存在,多半建立在物业公司基本靠谱的基础上。”我其实很会看人脸色。
A探长慢慢地靠回去,歪头斜睨着我,一脸不屑。
“很好。”我恬不知耻地说,“对不起,刚才只是一个小小的测试,那‘别的理由’已经找到了。可能是我之前不时爆出的一两句瞎扯的闲话,让你觉得我这人不太着调。其实,那都不是认真的,我胸中一直对案件的走向有所预感并全盘把握。我会那么做,主要是为了活跃活跃气氛,增加点小情趣,给你充当个捧哏的角色,让你不至于像相声贯口似的一背几千字。有个人搭话,讲述者也有激情和被重视感,免得大段叙述看腻了读者,还以为你这个人物是台开关坏掉的吱啦吱啦的录音机。”
A探长扁着嘴巴眯起眼睛,看来是不信。你不信?哼,我也不信……
“既然你来找我,我们就是合作关系。如果目的一致的搭档却不能互相信任,是没法做事情的。”我不想再自毁形象乱开玩笑了,至少短时间内不会,“我很清楚,你并没有告诉我全部的线索。其中一些,也许你觉得不重要,便没有讲给我听;而另一些,我怀疑你刻意隐瞒。你在试探我,你想看我能不能自己发掘出来。”
“噢?你说说看。”
看他迅速地反应,明显精神起来,并摆出一副对抗的架势,我就知道猜对了。看来我得露两手,以赢得探长的信任。
“第一,那根竹竿。在影像资料里,它好像从没出现。摄像头照到了那么多东西,唯独没照到那人拿着它进出。你也没提过,它到底打哪儿来的。”
A探长用“你果然够细心”的正色点着头:
“那东西不是带进来的,而是本来就有的。开发商建设以及住户装修,有一些边角的废料,比如小块的板材呀、缺角的地砖呀、剩下一个桶底的油漆呀,扔了可惜留着没地儿,就都在天台置顶了。”
“你说的那些就算了,可是竹竿,竹竿也算装修建材?那这楼是不结实。”
“竹竿是个特例。那楼20层,住着一个蛋圆形脑袋的老太太,平时除了爱打毛线,就喜欢在屋里养丝瓜……”
“妈呀,这都什么人哪?合着这世上不正常的,全住那楼里去了。”
探长不理会我的评论,很严肃地继续:
“因为是爬蔓儿的植物,她便找了几竿竹子,搭了个供它攀援的花架。最后剩下两三根,想留作备用,就也扔在楼顶了。”
“可是,如果竹竿本来就该在那里,你又怎么判断留在现场的它一定和案件有关?”
这一下回马枪,杀得A探长肃然起敬:
“这一点,我们问过竹竿的故主。那老太信誓旦旦地说,她把竹竿紧紧地捆好了,整齐地放在天台的另一个角落。所以,不可能它自己脱出来,又被风吹到我们发现它的地方。一定是有人把它抽出来,拿过去,想派什么用场。我对这个判断有信心,因为那老太的证言非常可靠。她一看就是个严谨缜密到偏执的人,身上有一股让人不得不相信的力量。”
“是,长成那模样、有那爱好的,我也相信。”我低头啜了口茶水,有些阴暗地说,“可是,这个案子,并不像那老太太一样,令你深信不疑吧?”
“你什么意思?”他按下眉头,比我更阴暗。
“你一直让我去找那个神秘男人,可是,找他干什么呢——如果你不能百分百确定他就是凶手的话?我可不想操了多少心、费了多少力、下了多少功夫,最后帮你抓到他了,你还在困惑‘人真是他杀的吗’。现在,几乎所有的线索,都在指证一个真相:有个人,就是这个男人,蹲在天台围栏上,瞧准范先生走过来的时机,用竹竿拨落22层的一只花盆,让它砸在他头上。这是谋杀!这个手法,有那么多事实证明,或者再多几条证明,也不能解开你固执的心结。你始终认为,用这种方法去谋杀,真的能成功吗?难度也太大了吧。或者退一步说,侥幸成功了,可是谁会预期它就能成功?谁会策划这么小概率的事情?比这简单的方法多了。比如说,他那么爱跟踪,之前范先生又酷爱夜生活,晚上从停车场出来,三四点钟了,深更半夜,人烟稀少,他完全可以跟在后面,在他进小区之前,一块板儿砖解决问题,费这个劲呢?正是这种潜藏在你心底的不确定性,给你制造麻烦,影响你的判断,让你意兴阑珊。要是你坚定一点,那人可能早找着了。我绝对不希望一番运筹帷幄之后,把那人带到你面前,你还是这副‘我也没把握,我估计一会儿就把你放了’的鬼样子。”
“那好。”A探长似乎有点受不了我的语言风格,“你要怎么说服我,有人在用这么异想天开的方式犯罪?”
“我可以引用老一辈逻辑主义革命家福尔摩斯先生的名言,说排除所有不可能,剩下的再匪夷所思也是真相;我也可以告诉你,当代日系推理小说中,比这异想天开的法子有得是。但那都没意思,我要用中国古典文化说服你。如果你接受过九年制义务教育,且用的是全国统一教材的话,你一定学过那篇课文,陈康肃公和卖油翁的故事——油如直线般滴入葫芦口而不湿铜钱,神乎其技吧?但是,‘无他,但手熟尔。’”
“你是说,熟能生巧?”
“不错。这个手法的实现,必然需要同样或近似环境下,反复多次的练习。关于这练习,我们有证据,小区里集中掉落的花盆。这一定是他做的,他放弃跟踪开始不定时出没,与那么多花盆的陆续砸毁,都在案发前几天,有一个时间上的重合。当然,还有个更直接的证据:如果他真的在四大楼顶进行过巡回演练的话,一定留下过脚印。案发楼除了当天最新鲜的脚印外,一定还和其他三栋楼一样,留有近几天的次新鲜的脚印。这个细节你没告诉我,是等我自己猜吗?”
A探长搔头讪笑:
“可你猜出来了。”
“还有,掉落花盆的线索,你们搜集得很没水准。当你给的线索刚刚透露出这个手法时,你紧接着说到了花盆的频繁掉落事件。可我根本不用听个数——多少个不重要,就知道这里面有个固有矛盾。”
“矛盾?”
“使用这个手法,必须练习;而练习,就有矛盾:如果练得少了,无法保证成功率;而练得多了,砸掉太多花盆,小区中多半已有风闻,不会像你们调查时那样,大家都以为是自家个案。各家掉落的花盆,是个很有含金量的线索,而你们没有进行统计甄别筛选,而且数据也不完全。”
“怎么讲?”
“小区里四栋楼,按照一般规律,应该都是22层。他练习,应该只针对这最高层,21层往下想必竿长莫及。所以,1到21层,那些数据与本案无关,完全删去!”
“可是,那为数不少……”
“拜托,按照设定,你是个中年大叔耶,应该警察当过十来年,经手过不少案子了吧?别装得跟新手一样无知,那些证人是什么样子,你该很清楚吧?有些拼命往后躲,有用的线索也瞒着不说;另一些削尖了脑袋往前凑,没用的也一股脑倒给你。那些无关的花盆,也许是被宠物猫扑了而它很会装无辜,也许是被家里的孩子碰了而他不敢承认,甚至可能是听说警方在收集花盆的线索,而自己几个月前曾掉过一个,一时回忆起来却鲜明得好像就在近几天。哪个案子缺少过穿凿附会的人呢?”
“但是,去掉那些,数量可就更少了。你说的,不够练习的。”
“所以我说,数据不全呀。你一定漏掉了某些地方。我想,你所谓的25个,是指切实掉到楼下、砸成碎片的数量?”
“对呀,当然了。”
“这就是问题所在。既然能掉下去,这些人家想必都是裸着阳台的。而根据律师的说法,小区里有一半左右的家庭安装了玻璃和护栏。你有没有问过——仅限22层——那些装了护栏的人,他们家的花怎么样了?”
“你在想什么呀?!”A探长完全瞠目,“有护栏挡着,里面的花盆又跌不到楼下,有拿它试验的价值吗?”
“你仔细想想,我们的嫌疑人作练习,是在练习什么呢?第一,花盆的摆放位置和它落点之间的对应关系;第二,从花盆跌落到它掉到离地面一人多高所用的时间。这两项看似麻烦,但其实只要通过一些非常简单的最低级的初中物理力学实验,就可以得出比较精确的结论,根本无须太多练习。只要那25个排除了21层以下的之后所剩的寥寥几个,就足以胜任。需要苦练的是什么?是第三,出手瞬间的迅速,花盆翻倒的最佳受力点,选择什么样的植物最容易完成任务,这才是必须一试再试的。而试验这些,需要破坏性吗?不需要。这就是解决那个矛盾的唯一途径:他完成了足够多的练习,却没有造成相应多的破坏,所以小区居民毫无察觉。他利用那些摆在护栏里面的花来训练一击必杀,也许那数家住户这些日子每天都要把倒向护栏外的盆栽扶起来,但因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失,也就不会去在意、去深究、去跟别人碎嘴子,也许只会以为花盆底不够平,或者台子有点斜,这又有什么要紧呢?”
A探长目光闪烁,看来尚在信与不信之间。
“这样吧,我也不指望能红口白牙地说服你,我给你两个验证的指标:其一,如果我的推断没错,那些阳台用护栏围起的家庭,他们放在那里的盆栽,也有倒向楼外的现象,而且还发生得相当多;相应的,那些阳台让玻璃封住的家庭,就完全没有这种现象,因为封死了竹竿进不去;其二,我们凶手的试炼中,还包括对植物的选择。不管是试出来的经验,还是纯理性的分析,我大胆猜测,那些砸掉的和有护栏保护没砸掉的,所有的受害花等,它们大多数的株形,你仔细观察,都是一致的!都是那种植株较高,叶片比较茂盛宽大的。这种花的重量集中在上半部,重心高而不稳,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力道,就可以应手而落,绝对是完成这个计划的上上之选。如果不采用这样的好条件,万一那魂牵梦萦的杀人时刻到来时,那花太稳当了翻倒需要的力度太大,跟你一较劲,机会转瞬即逝,可不敢冒这种险。”我督促A探长拿出记事本,“这两条,你记下来,从我这儿回去你就调查。如果不是这样,那从现在这一刻往后,我再说的什么你都别信,你就当我胡说八道!”
也许是被我的气贯长虹震撼了,A探长乖乖地做起了记录。我不停口地推理着:
“经过几天的集训,我们的凶手功力大增。他对花盆的落点了如指掌,能准确地估测范先生走向死亡的时间和距离,并能轻轻松松随手一拨,就让‘凶器’进入自由落体状态。实行上已经毫无问题,但还有一个前提:范先生必须自己走到那个该死的点上去!如果他就不往那儿走,你时间掐得再准,砸不着他也是枉然。按照一般人的行路习惯,大家都会贴边走,所以不用担心预备死者太往外了,却必须顾虑他可能太靠里了。如果范先生跟黄花鱼似的喜欢溜边,紧贴着阳台底下走,那可就没戏了。所以,得想个办法保证他自寻死路。这就要靠那堆纸箱子了。
“案发那天,他特意将它带进来,还分了几层又高又广整整齐齐地垒起来,这些精力这些汗水都不是白给的,必然要有大用啊。事实上,它不可或缺。之前你描述纸箱的那段文字其实并不清楚,如果我没理解错,应该是这样的:范先生必须经过纸箱旁边,才能走到他死亡的地点,而且过了纸箱只要再走两步,距离非常之近。”得到A探长的首肯后,“你看,多么巧妙!他用纸箱把紧贴着楼外墙的那块空地给占上了,范先生自然不能再走了,要走就得从纸箱边上走。而且你说过,纸箱堆了好几层,很高,应该过人了吧?而途经其下的路人,可不知道里头是空的,面对这种比自己脑袋顶还高的大型堆积物,一般人都会下意识地再躲开点,想着‘可别倒下来砸着我’,这样他和楼相距就更远了些,就踩到了会被砸死的那条水平线上。然后,就是再走两步的事儿,谁也不会在这么短的距离内突然拐一个大角度,于是,自然而然地,他走到了那预设的宿命之点上。”
我的两条验证,A探长早已记完了,现在正用笔无意识地在本子上划着横横竖竖的线条。
“可是,箱子是案发当天才带进来的。作为案件可行的这么重要的前提,之前不曾测试过一次,到底能把人驱离多远,哪儿就掌握得这么恰到好处?”
“做这么大动静的测试,不怕太嚣张吗?而且,这种‘路人会离纸箱多远’的数据,非得在这个小区收集吗?在别的地方一样可以完成吧。”
A探长骤然停笔,笔尖荫出一轮黑迹。他缓慢地眨着眼睛,中肯地点着头:
“确实,如果他按照你说的,做了这些前期工作的话,这种手段的成功率一定会大幅度提升。如果你再能给我一个理由,凶手选择这种麻烦手法的理由,我就会深信不疑。”
“这个理由,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现在说了,无疑会破坏我这一套推理的整体性,所以,我将在后文中选一个恰当的时机告诉你。”
“好吧,那我先在心里记着、存疑。”A探长最大限度地包容了我的任性,“不过,你鸡零狗碎说了这么多,也该给我点实质性的进展了吧。”
“这个嘛,在触及核心之前,咱们还需要进行一个小小的确认:现在,犯罪手法如上所述,就是这样的,而凶手呢,就是这个人——这都是线索显示的。而我现在要问,这些线索,是真是假?会不会是伪造的呢?这个人和这种手段的谋杀,真实存在吗?”
A探长的眉毛狠狠一跳,跳得都比头顶高:
“我没听错吧?你旁征博引,劝导了我这么半天,告诉我这里可信、那里可信,最后来一个‘它们根本不存在’?你忽悠我哪!”
“不,我的意思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个案子可能是一场组织严密的DFKC?”
“对不起,请说中文。”也许A探长只知道KFC。
“这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一部推理名着,其精髓在于‘所有人都是凶手’。”
“你说什么?难道那些证人拧成一股绳蒙蔽我们,其实是他们合起伙来杀了范先生?可他们有什么理由这样做呢?”
“看看你那些证人,都来自那个小区,全体对开发商和物业怨念冲天,情节轻些的不住抱屈,母亲和女邻居是诉讼积极分子,律师更是这场明显誓不两立官司的直接负责人。可见,他们对这次拆迁的黑幕恨之入骨。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当他们在调查中得知,范先生和负责人沆瀣一气,廉价霸占了本该属于拆迁户的房子,等于侵害了他们的集体利益时,他们会不会决定联手进行一次正义的行动,把范先生给‘敌、皑芙、kei、sei’了呢?”
“那他们要怎么做呢?”
“也许就是那位领先范先生回家的母亲,她在四栋楼诸多邻居的邀请下,利用他们家中的盆栽练到技巧娴熟后,抓住了那天的好机会,飞速行走紧赶慢赶,到家开门奔上阳台,一掌推落了‘凶器’。”
“然后隔壁给她作不在场证明?可如果她去过阳台,旁边屋里的俩孩子会没察觉?”
“你沉迷电脑游戏时,真实世界还存在吗?”
“可是,如果这一切是串通好的,那律师为什么要节外生枝?如果不是他说楼顶上有神秘人,这本来可以是一场意外。”
“既是意外,就要赔偿。谁赔?花盆是谁家的谁赔。一群人共同策划了一件事情,事成之后绝大多数参与者都能置身事外,只推出其中一个去蒙受重大损失,这样的团结是不稳固的。还是凭空捏造一个莫须有的人物来顶罪,更能把大家撇清些。这种手法很古典,透着一股岁月的芬芳。在侦探小说发展初期,那时的作者总是喜欢把令人发指的血腥暴力案件伪装成闯空门的强盗杀人,并习惯性地把罪责推到根本不存在的人身上。”
“根本不存在?!”A探长的表情很狰狞,“那那么多线索……”
“如果是证言,都是砌辞虚构的;如果是证物,都是刻意布置的!”
“可摄像头真的拍到那个人了!”
“两毛钱从劳务市场雇来的。”
“就为了混淆视听、把戏作真?可柠檬小姐也看到他了。她有什么理由参与这个计划?”
“也许在那个小区被潜规则久了,和当地住民混出感情了?嘴别张那么大,你要咬我一口啊!刚才是我信口胡说,但是,你难道没有留意一个巧合?人类分工明确,各行各业,林林总总,故有三百六十行之说。所以,每当一篇小说中出现两个同职业的人时,你都要多个心眼: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尤其在这么一篇虽然目前已经超了字数但仍可称‘短篇’的文章里,居然就有两个律师,你有没有想过,你们的望远镜证人很可能就是柠檬小姐身边衣冠楚楚的绅士?她和凶手集团的联系,这不就找到了?”
“可是,助理小姐也见过某人哪。难道领范先生工资的她,也会跟着这帮人一起抽疯?”
“你别忘了,那律师是个帅哥……”
“长得帅也不能当饭吃啊!”A探长咆哮着抢白我,“我拿脑袋跟你担保,这俩律师绝不是一个人!我们那证人,长得跟车祸现场似的!要不是他有这么体面的职业、遇事立刻安慰爱人的温柔、不年不节就烛光晚餐看歌剧的浪漫,他根本就娶不到老婆!告诉你说,我已经忍了你们这些推理迷很久了。以前那些人,我是留着面子呢,客气一句‘真有想像力的推理’,但到你这儿,我得说,‘这简直就是胡扯’!”
“不要发火嘛。”这个人很没定性,“虽然集团犯罪、豪华阵容、大制作的构想是个极小的概率,其实我自己也不相信,但为了逻辑的完整,总要意思意思排除一下,以示严密。再说,这篇的主题是‘反推理’,那些奇招怪招,我不敢不防哪。索性说出来,大家哈哈一笑,省得那么沉重。”
唉,可叹此人贵为探长,却不晓得什么叫滴水不漏,更听不出人家什么时候在开玩笑。既然你不欣赏我的幽默感,既然你敢把在之前十几个人那儿攒的那点邪火儿都发泄在我身上,我就让你看看啰嗦女王差强人意——啊不,华丽丽的推理!
作者有话要说:
☆、正推理
“好吧,现在把头脑清空,刚才DFKC那一段统统丢出去,就当你没听过。我现在要问你一个问题,一个很正经的问题,一个对之后的推理至关重要的问题:你认为,我们的神秘凶手,有反侦查经验吗?”
A探长深呼吸了两口,好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肃性,他很阴沉、很试探、甚至带点恐惧地反问道:
“你觉得呢?”
我觉得,他在恐惧真相。无论我回答“有”还是“没有”,他估计都会跳起来,而我的答案,无疑会让他跳到最高。
“我倾向于——没有!”
“没有?!”A探长一纵身上了桌子,侍者走过去:“您下来,您下来成吗?”这地方不够高雅,这样的客人就应该轰出去,“选择那种难以完成的手法,唯一令我不能彻底否定的优势就在,虽然它不容易成功,但一旦成功,就异乎寻常的安全。如果他没被人看到,如果死者不是见鬼的范先生,这就是一场意外。现在你告诉我,拥有这种思路的人没有反侦查经验?而且,你刚才也说了,他为了掩饰自己的犯罪演练,为了不惊动小区居民,特意挑拣试验对象并区别对待……”
“请注意逻辑,亲爱的探长!”侦探小说里,你若要鄙视一个人,就称他为“亲爱的”,“我刚才说的,可不是这个!我从‘练习必多,多必为人所知’和‘周围人一无所觉’,推出一对矛盾。这两点都是事实,两个事实相冲突,必有统一之道。但我可没说,这个统一之道是谁‘费劲心机想出来,故意要这么做的’。它一定存在,但它的诞生未必与逃脱罪责的主观能动性有关。还有,你难道以为这个人采用如此方式杀人,是因为反侦查经验丰富?如果这么简单,一句话的事儿,我之前顺口就说了,还用等到以后?”
“那好。”爬下桌子的A探长重新落座,双臂抱在胸前,“你不久前说服了我手法的可行性,现在不妨再为他没有反侦查观念找到论据。”
“如果他是个有智慧的犯罪者,会在纸箱上留下脚印吗?会在动手后长期滞留现场吗?哦不,不用你说,前者可能是疏忽,后者可能是紧张,再缜密的嫌犯也不是谋杀机器,有血有肉的,都有打盹的时候。这些证明力都不够,哪里……哪里有更剽悍的证据?可以彻底区分开的,狡猾者和率真人一个会做、另一个绝对不会的,是什么?那些能够留下的,足以出示为证据的,又在什么地方?想想可及性……”我念咒似的,十指交扣抵住额头,脑子里面和脑子外面一起较劲。黑暗的背景中一道电光闪过,我倏然抬头,用最火热的目光逼视A探长,“那根竹竿上……有指纹吗?”
“你怎么知道?!”眼前一花,A探长又蹲在了自己的杯子边上,今天侍应生要好好擦桌子了,“这不可能!你怎么会知道?要说你蒙,也蒙不了这么准吧?”
“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把那些精密的科学都说成是蒙的。”我撇着嘴挥挥手,“先下来我再跟你说。”A探长在众目睽睽之下依言而行——我不讨厌引人注目,只要不是负面的,“作案工具竹竿留在现场,为什么?没有为什么,这毫无疑问,脚趾头都不用想。不管这人是聪明是傻,他都不会拎着这么个惹眼的玩意儿去逃离,何况它本就是就地取材,扔在那儿了事。但了解警方调查要点的人就知道,不能留下指纹。不留指纹方法有两种:一、戴手套;二、事后擦拭。第一方案不适用于这个案子,因为哪怕最薄的医用手套,也会影响手的触感。而这是瞬间出手的一锤子买卖,之前就为了保证手感勤学苦练,如果紧要关头手套和竹竿间出现了摩擦,一挪一错,可就满盘皆输。所以,一定要用裸手直接接触竹竿,完了使劲擦干净。这是内行人的做法,而外行人,根本什么都不想,抄起来就干,得手了就扔。所以,指纹的存在与否,可以决定性标识此人的反侦查能力。”
A探长高山仰止地望着我,眼中射出“老婆,出来看上帝”的赞叹。
“我想,我现在理解你的窘境了,”我精打细算地一笑,“一个在脱罪上近乎万无一失的手法,现场遗留物上却毫不掩饰地印着指纹,犯人的水平自相矛盾,确实令人困惑。我想,你们一定在绝望中求助于资料库,想找到吻合的走个捷径,可惜他不是惯犯,没有前科,信息为零。”
“是啊,就是再清晰的指纹在手,也得给我个比对的人才行。”
“那就把他找出来呀!这么棒的证据摆在这儿,往后的事情毫无难度呀。这案子越来越简单了。”
在我积威之下,A探长咽下了“说得轻巧”之类的词汇,转而谦卑地求教:
“那你说怎么办呢?”
“这太容易了。我们的优势相当大,前前后后,一共有四个证人看到了他,”A探长插话“就是一个有用的都没有”,“这你可错了。只要把四份证词放在一起稍加对比,真相就在其中。我想,作为头期款,我可以先付给你——神秘人的职业。”
“职业?”A探长莫名惊诧,“不是……你破案到底什么路数?先是触类旁通的伪炫学,再是忽略一切的纯逻辑,现在怎么又变成老派风格的铁口直断了?”
“别着急,一会儿还有黄金时代呢。”
“可是……职业,拜托!就是福尔摩斯,也要见到这个人,或者拿到他用过的东西,才能判断的呀。”
“但水尔摩斯不需要!”我目空一切,睥睨众生,“不废话了。首先,让我们列出四位证人:散步、老者、助理、柠檬。我建议把三位女士编成一组,看看她们证词的异同。很明显,女性更爱干净,注意个人卫生,她们不约而同地提到,他的衣服很脏。这就不对了。”
“怎么就不对了呢?说得一样还不对,那要怎样才对?”
“问题就在她们条件不一样,口径不该如此统一。散步女与他擦身而过,柠檬小姐和他面面相观,她们目击嫌疑人时,几乎近到呼吸之声相闻,能够发现他衣服的问题,完全合理。可助理情况不同,她只是远远地望见他,虽然不断走近,但尚未走到近前,就转去处理苹果意外事件了。她从未有机会接近他,而相隔一段距离之下,她何以判断他衣服的脏净?那衣服得脏成什么样子,才能老远就看出来?”
“这……你说呢?”跟推理迷相处了这些日子,A探长终于学会把问题都丢回来了。
“我认为,引发她这种认知的,绝不是长期积累、把白衣服穿成灰衣服的那种脏,那样远远看去,只会认为本来就是那种颜色。我觉得应该表现更突兀,比如明显得绝对无法错认成装饰花样的污渍?事实定是如此,但我们要知道,产生这种想法对证人来说并不容易。助理小姐就职于模特公司,平时接触的都是前卫到简直不明所以的服装:最匪夷所思的设计,最稀奇古怪的材料,最天外飞仙的风格,她见得多了;那种走残破路线刻意做旧的,更是不会陌生。那么,在辉煌的表演大厅里,她看到那个人,为什么她没有按照职业习惯,认为他穿的是新潮的奇装异服,而能客观地把污迹就看成污迹,并精准判定此人与全场风格不搭呢?”
“好,我记下来。”A探长很受教。
“对比完这一组,我发现了信息的递减性。目前所知的嫌疑人主要特征有四:年龄、头发、衣着、身高。柠檬目击条件最优,四项都有反映,尤其是年龄,让我们获得了一个录像资料里没有的重点;散步无缘见到正脸,所以第一项缺失;助理因未曾靠近,只注意了后两项,细节点的东西就没有;而老者更少,只说了身高一样。我可以想象,你们多半想当然地去重视证词内容丰富、提供了较多情况的证人,而说辞相对模糊的,就感觉没什么帮助。你们对四位证人的信任关注度,按照我说的顺序依次减淡,没错吧?”
“是啊,我们当然会更偏向观察细致的证人,何况三位女士措辞严谨,感觉对自己的言论很负责。像老头那样的,一共说出一条,还糊里糊涂妄加揣测,基本可以当他没说。”
“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这些女士思想有局限,条目虽多,却大而无当。老者的证词看似无用,却最有价值。一切真相,尽在他的口中。”
“啊?!这怎么说?”还是锤炼得少,A探长依然大惊小怪。
“她们被你们误导了!你站在范先生的尸体边,寻找走出案发楼的‘可疑人’,由此邂逅了散步;而后,你拿着收集整理的神秘男子特征,去问助理和柠檬,有没有看到这样的‘嫌疑人’。看这个反复出现的‘疑’字,她们被你暗示了,直接将此人划为危险份子,产生了认识偏差;那人身上一些很鲜明的个人特征,很遗憾地被妖魔化了。别忘了我之前指出的舆论导向,他不会反侦查!他想不到为了犯罪去伪饰自己,他所展现的,一直就是他的本色!如果你能让证人们不要管凶案,只是放纵自己的感觉,大胆说出对此人的直感,‘你觉得他是个什么’,也许真相早就显现了。”
“我可以立刻这么做。”说着就要掏电话。
“晚了。你说过她们谈吐非常谨慎,这未必是她们的本性,只是事关谋杀,一句说错惹祸上身,她们不能也不敢多说。这根本就是三台人肉录影机,把自己看到的东西不做任何加工,完全客观地照搬给你,却只比那劣质的摄像头更不清晰。这才是彻底的没用呢。相比之下,老者受你们干扰较少,只是一堆无主纸箱的招领,想一想,不会一下扯到那个死人身上,所以,他的感觉更真实。他是唯一一个做出了自己判断的人,而全案最关键的地方,正是他这个妄加揣测。他说,那是一个物业雇来的装修工。
“他为什么会这么说呢?你看,你又要嗤之以鼻了:当然了,他目击之时,那人正在搬一堆装着装修材料的纸箱,不是装修工是什么?何况又有物业那一摊子烂事儿的铺垫,他当然这么判断。不过,我之前用‘火眼金睛’来形容这位超级爷爷,你真的没听出里面的反讽意味?他送孙女去特长班,他们往左走,那人在右边搬,中间至少隔了一个楼门的距离;而他的工作地,离楼门就近了吗?虽然你没提供现场图,”A探长委屈插话“提供给你你不看呀”,“但我可以自己推断。律师夫妇走出楼门,与死前的范先生打了照面,说明他是在往楼门这边走。这是纸箱,”我开始比划,“过来两步,是案发地;之后许多群众聚拢过来看热闹,在围观圈外层的散步女,正好能被走出楼来的嫌疑人撞到。这距离,不近啦。相隔这么远,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害怕孙女迟到只是回眸匆匆一瞥,你觉得他能看清纸箱上的字样吗?那样的条件,他可是连此人更多的特征都没看到呢。如果他不知道那人在搬的是什么,他凭什么认为他是个装修工?很简单,就是那心不在焉的随便一眼,那人的大致轮廓、整体形态映入眼帘的感觉,结合他的社会经验,那就是一个装修工!他和那些物业派过来收拾残局的人,一看就是同一类。
“神秘男子是个装修工,我们有没有更确凿的证据?有。现在已经认定,他想不到去逃避警方追查,那些犯罪必需的纸箱子,必然是就近找,怎么方便怎么找。而他从身边一搜罗,就弄来这么多清一色的装修材料专用纸箱,他是干什么的?装修工!
“再回到助理小姐的目击。什么职业的人身上,最可能有明显的非花纹污渍?装修工!那些油漆和涂料,在裤脚和衣袖上,溅成一个个点,滴成一条条线,这可不像另类的装饰。而证人之所以没被职业病影响,坚持做出了正确判断,也是因为她一眼看见那个人,就觉得那是个装修工!而一个社会底层劳动人民,扎眼地出现在名流云集的时装发布会,还和衣香鬓影的柠檬小姐走得那么近,自然是很不协调了。
“除了以上这些,还有一样物证,我刚才看过的,竹竿上取得的白线。那白线又糙又韧,拿它做衣服是一种自虐行为。而最贴近生活、最容易联想到的,是手套,那种白色的粗线手套。他既不会反侦查,手套必不是为凶案准备,而是平时就随身携带,比如工作时必须用到。哪些工种要戴这种白手套?木工,建筑工,还有装修工。那些水泥和沙子,还有其他腐蚀性的东西,没这么一层保护,是真的不行。”
“可是,如果他作案都没想用手套,又为什么在现场把它拿出来呢?还剐了条线在竹竿上?”
“这不是很显然吗?竹竿上既有清晰的指纹,那上面必然不会太脏。而它之前一直放在天台,风吹日晒的,一定肮脏得很。我们的嫌疑人首次攀上楼顶时,偶然发现它能为自己所用,就将它从那一捆中抽出来。一看这么脏,身上又没有备手绢,就顺手掏出本来就是和弄泥沙的手套当抹布捋了一遍。经过竹竿粗砺处被剐掉一条线,也是情理中事。”
“哦,原来如此……等等,你刚才说什么?掏出?”
“不错,你也想到了,是吗?我们都是这样戴手套的,对吗?需要时套在手上,不用了摘下来一边一只揣在衣兜里。如果我们手插着口袋走路,忽然把手拿出来时,也许会带出里面的东西。你那个堪称电眼的同事看到的,耷拉在他兜口外的浅色物体,不正是手套吗?”我闲适地靠上椅背,“你看,这都是些零碎的小线索,从它们每一个推出去,都有很多种可能。但它们同时存在,取个交集,限定就十分狭窄——没错,那人一定是个装修工!”
“装修工!这就是你说的职业?装修工,是的,从事这一行的,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这也与柠檬小姐听到的外地口音相符合。”A探长眼中射出绝处逢生的狂喜,却在一分钟后黯淡下来,“等等,装修工?要知道,本市的装修队就有几千支!每队几个人到几十人不等。范围一点也没有缩小,职业推断根本没用嘛。”
“那我只好追加款项——第二弹,他和范先生之间的联系。”A探长闻言,眼睛一亮,精神抖擞,“这要从一个显而易见的不合理现象说起。我们的两个证人,都是在服装秀上见到了嫌疑人。当时他接近柠檬小姐,后者以为是粉丝,请注意这里,她并没有呼救!而神秘男低眉顺眼的,也从未做出什么骚扰的举动。这两位站在角落里关系如此和谐,却还是引来了保安的盘问。为什么?他们只是觉得此人不该出现在这里,于是就要过去问一下。这说明什么?会场戒备森严。另外还有一事,柠檬小姐及其律师,锦衣华服金童玉女呀,结果怎么样?没有请柬一样拦在外面,最后还得组织方的工作人员出去接,才能领进来。可见这门禁也不是闹着玩的。那就有问题了:一个一看就不该进来的人,又是怎么混进来的呢?”
“哎,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
“此节咱们先按下不表,接着往后看。服装秀出了事故,苹果小姐摔死了。此事目前已有定论,对了,我得问一句:你相信法院的判决吧?好,点头就好,不然还真没依据往下说了。让我们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经调查认定,事故起因是‘T台设计不合理’,范先生‘担负全部责任’。好好琢磨琢磨这句话,什么叫‘T台设计不合理’?如果这个T台早建好了,之前有百八十个模特在上面走秀都没事,就苹果小姐到那儿掉下去了,那不叫设计不合理,那叫她点儿背、自己不长眼、倒霉催的!既是这么判,就说明场地本身存在缺陷,不要说是Apple小姐,换个Banana小姐,一样掉下去!而且,只要曾有一个人安全走下来过,就可以成为范先生脱罪的理由,怎么也不会扛上个‘全部责任’。所以,根据判词大胆推测,苹果小姐一定是第一个在该T台走秀的人,而那是为了这次表演全新设计的!新的设计怎么实现?重新装修。装修需要什么?装修队。装修队里有什么?装修工。OK,联系上了!”
“等,等会儿,我有点晕……你是说,神秘人所在的装修队,承接了翻修表演场地的任务?”
“是啊,证据就是那尚未解释的不可思议事件。你想,一个豪华的会场,一般都会有个后门。它需要装修时,你什么时候见过拉着满满当当材料的大卡车从前门过的?那可是脸面,这泥沙俱下的,弄一个污七八糟,怎么得了呦!那些见不得人的——至少不那么美观的东西,不是都走后门吗?而后门,往往不会严防死守,也许只有个昏聩的看门老头。表演那天,后门锁了,老头正在打盹。这时,一个满身油漆涂料‘点与线’的人来了,敲开了门,敲醒了他:‘前两天干活儿的时候,落了点东西在里面,您能不能放我进去取一下?’老头眯起昏花的老眼定睛一看,是这段日子一直在这儿进进出出、装修队的小伙子,会不会就只是简单嘱咐两句,然后高抬贵手通融了呢?”
“如果是这样,后门得存在,老头得存在……都存在的情况下,这是一个可能。好吧,一会儿和你聊完了,我立刻去调查。”
“等确认完毕,你就可以去问助理小姐,哪个装修队承包了表演大厅的工程。一旦顺藤摸瓜找到他们,在有限的一些人里对指纹,你还不会做吗?”
“要真是这样,那可太简单了!”A探长欣喜若狂,但尚未丧失理智,“不过,如果他和范先生只是这么短暂、这么遥远的关系,又有什么深仇大恨,非置他于死地不可呢?”
“动机方面,一直没有直接的证据,但是我们可以推演,可以通过分析此二人的性格和背景,来试想他们之间可能产生什么矛盾。先说范先生,他会惹什么麻烦呢?他现在就麻烦不小,柠檬苹果缠身。虽然这两件事都导致他大出血,但它们性质不同:苹果的死亡是一场事故,不管责任怎么认定,那终归是个偶发事件;但柠檬的遭遇,却是常例。这世上也许没有第二个苹果小姐,但他旗下模特中,要找出十个八个和柠檬小姐同经历的,想必不是难事。各方面的信息都反馈,范先生生活放荡,好色无厌。
“而神秘人无名氏呢?你刚才也说过,做他这一行的,多是外来打工者,俗称的‘农民工’。他们背井离乡,到陌生的城市,做最辛苦的工作,过最拮据的生活,恶劣的居住环境,也许连洗澡的条件都没有,每天都会积累灰土的头发显得油腻腻的,一套脏兮兮的工作服穿在身上常年不换,有时坐公车只要稍微人多一点挤一点,就要提防蹭脏了别人的衣服遭人白眼……这样的日子,谁愿意过?可是,就是他们从那微薄的收入中节衣缩食省下的一点点钱,对老家的亲人来说,都是致富的曙光和希望。可以想象,他出生的地方,得是怎样的穷乡僻壤!然后,根据世事的惯例,我们推测,他家中多半有姐妹,这很正常,越是贫困的地方,越会习惯性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他有个同乡的女友,这更正常,二十多岁的人,子曰食色性也,男女人之大欲。总之,他有一位钟爱的女性,我们可以称她为他的‘妹妹’——我喜欢这个词,够经典够暧昧,既能表示亲人,当恋人讲也说得通。她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又或是为了奔出一个美好的明天和恋人双宿双栖,来到本市打工。而一个女孩子,没有读过太多书——那种地区的儿童尤其是女童的受教育权利总是很难保证,也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置身在灯红酒绿、暗藏杀机的都市丛林,如果再恰好有些姿色,就会成为范先生这种好色之徒最好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