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但要快点。”我扬头朝着马厩,“你到里面跟我会合。”
在马厩里,我的双眼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这里的黑暗,当我能看到东西时,再次被这些马的体型惊呆,它们在黯淡的光线下都是黑糊糊的一团。这些马站在两个隔间里喷着鼻息,四肢不时轮替,发出的声音对我来说都很陌生。缰绳挂在墙边,马鞍放在门旁低矮的横梁上,但皮带和搭扣的用法对我来说过于高深了,因此我抓了门旁钉子上缠绕的两条长绳代替。我先朝着较小的那匹马走去,它在我走到横栏前面时往后退了两步,后蹄踢着身后的墙,发出咚咚的声音,我对此犹豫不决。接着它又往前走了几步,低头伸过隔间的矮门,磨蹭我的身躯,把我挤到左边。忽然它咬了我屁股一下,我蹒跚着后退几步,苦苦忍住没叫出声来。当我伸手去摸被咬的地方,这才发觉口袋里鼓鼓囊囊都是苹果。我缓缓吐出一口气,再次走上前去时,张开的手掌上放着一只皱巴巴的苹果。这匹马连牙齿都没露,就把苹果一口吞进嘴里。它的嘴唇蹭到我的手掌,感觉出乎意料的柔软。我在它嚼苹果的时候,把绳子慢慢绕到它脖颈上,打了个环,然后像马车上的男人一样,在它肩上重重拍了一下,希望能向它传递我的威信,虽然我根本找不到这种感觉。
第二匹马要容易得多。当我从口袋里掏出第二个苹果时,它求之若渴,一边大声咀嚼,一边顺从地把脖子交给我摆弄。
我花了几秒钟时间,才搞明白怎么打开隔间的门,在攥住两条绳子的同时,还要让门开着。我以为马会往前冲,但它们看起来没那么热切,在我连拖带拽,还有另一个苹果在它们眼前不停晃悠的情况下,才肯跟我走。大点的那匹马叹了口气,让我想起在早上弄醒吉普时他一贯的叹息声。
我领着两匹马走出隔间,想起吉普和我逃跑时,马蹄踏在山洞岩石上的哒哒声,因此做好了心理准备,这下会弄出不小的动静。但这里的地面很柔软,到处铺着厚厚的干草,马蹄踏在上面声音很小。
我领着马走到外面,在黑暗中有个人影等在那里,刚开始吓了我一大跳,后来我才认出是吉普,穿着我没见过的衣服。他看着那两匹顺从地跟在我身后的马,问道:“这也是先知的本事之一吗?你能跟它们交流?”
“别傻了,”我哼了一声,把较大那匹马的绳子递给他,“我给它们吃了俩苹果。”
“我们没有马鞍和其他装备吗?”
我扬起眉毛。“人不可能事事如意。快走吧。”
“我还搞了一双鞋,”他说着抬起一条腿,向我炫耀他那沾满泥巴的靴子,“在那间大房子门外找到的。虽然不怎么合脚,但我不想再去敲门,问他们有没有大码的鞋子了。”
我们走到马厩和水井之间的小块草地上。旁边有一道矮墙,我把马拉到墙边,然后爬到墙上去。
“你曾经说过,知道哪边是前面,对吧?”吉普瞅着我说道。他的马正忙着啃地上的草,快活得很。
“闭嘴!”我边说边翻身上马,双手环绕着它温暖的脖子,姿势笨拙地摇晃几下,把腿也搭到了它背上。它很不高兴地低嘶一声,另一匹马扬起头来,也咻咻叫了一声。吉普试图将它往墙边拉,但它将绳子从吉普手中挣脱,踱到三步之外,接着埋头吃草。
从马上看下去,吉普似乎离我很远。我看着他再次缓缓接近他的马,捡起绳子,更加轻柔地往墙边拉。那匹马咕噜两声,一只蹄子在地上轻轻踏着,但就是不往墙边移动半步。吉普想跳上去,但不借助矮墙的高度,他只能抓到马背,然后重重摔下来。那匹马开始往后退,撞到我骑的那匹马身上,结果我的马开始乱踢乱蹦,并且大声嘶鸣起来。很快,我们身后的房子里有呼喊声传来,灯也亮了。一个男人从前门跑出来,手里拎着一盏油灯,灯光在黑暗中不停摇晃。他身后跟着另一个男人,手里拿着一支火把。
我还在想怎么让马跑起来,火把至少帮了这个忙,我骑的马受到惊吓,斜斜穿过草地,然后钻过晾衣绳,向水井另一边跑去,我只好伏低身体,紧紧抱住它的脖子。吉普没能上马,但手里仍攥着绳子,离追来的男人只有十几尺远。他的马也被明亮的火把吓坏了,拼命往黑暗中跑,吉普只能半跑半被拖拽地跟在后面。从我这里看去,他被晾衣绳上挂着的白色大床单完全挡住,后面的火把照亮这一切,看上去就像在演皮影戏。我看到那两个男人离吉普越来越近,村子里其他人的喊声也不断传来。“有贼!欧米茄人!”一个女人尖叫着,接着更多的火把加入进来,吉普的身影也更加明显。尽管只能看到剪影,我仍能辨认出越来越多的人群都拿了家伙,没有持火把的人都带着砍刀或者镰刀。还有人带了条长绳子,末端打了个结,正向吉普逼近。我想催马回去救吉普,但它只肯在原地打转。持绳子的男人把套索扔向吉普的马,但绳子不够长,到头之后迅速落地,往回缩去。趁着马经过水井旁的当口,吉普跳到环绕水井的井沿上,然后再从那里扑到马背上。我听到水井里传来扑通一声,应该是井沿上有些石头过于松动,被吉普踩脱,掉进深井里。但我没听到吉普掉在地上的声音,透过白床单我发现了他的轮廓,居然跨到了马背上。紧接着,床单被从绳子上扯了下来,径直冲向我,是吉普裹在那一大块布里,紧紧伏在马颈上,全速冲来。
然而我们仍无路可逃。似乎每间房子里都有人跑出来,草地已经被灯笼火把团团围住。我们的马惊恐不已,转着圈子跳来跳去,互相冲撞不休。吉普紧抓马的鬃毛不敢松开,同时挣扎着要把裹在身上的床单摆脱掉。火光组成的包围圈越收越紧,一个持火把的男人急冲过来,抓住了我的腿,紧紧攥着我的脚踝,我想踢开他却完全挪不动脚。火把上透出的热量已经灼伤了我的膝盖。
这时吉普把床单扔向他,将他裹在里面。我狠狠踢开这个被布裹着的男人,火把已经点燃了床单,迅速燃烧起来。我的马像收到信号一样猛冲起来,我斜跨在马上向火把群冲去,人们刚开始只是黑暗的轮廓,但我眼瞅着他们越来越近,然后在最后一刻忽然退到两旁,火光一闪而过。我听到身后另一匹马跟来的声音,和我激烈的心跳声一样响亮。
我不敢回头查看吉普是否还在马背上,只能大声喊他的名字。在猛烈的马蹄声中,我听到他的回应,而我也不由得发出半是呜咽,半是欢笑的声音作为回答。
12 喘息之舞
在刚开始玩命飞奔的那几分钟里,我还担心没办法让马停下来。但很快我们就学到,这些马其实是很懒惰的。当最初的恐慌逐渐消去,村庄的灯火也早被抛在身后不见踪影,两匹马就自动慢了下来,只有我们不时踢上几下,它们才肯以比散步快一点的速度前进。那一晚大多数时刻我们都在这样赶路:不情愿地往前冲锋一阵,然后就是长时间的漫步而行。我以前从未想过骑马会这么累人。我曾经以为,骑马就和坐着一样简单,但抛开要费劲哄着马往前走不谈,仅仅要保持骑在马背上这一件事,就让我的屁股和腿疼得要命。我的马不断停下来低头吃草,我只能使劲往上拉套住它脖颈的绳子,才能让它抬起头赶路。当我成功驯诱它跑得快一点时,我又在马背上颠簸不停,后来感觉到牙齿都被颠得松动,要掉下来了。
虽然离开村庄不久我们就弃道而行,但我知道,或者说是感觉到,我们仍在朝西南方前进。黎明逐渐冲破黑暗,我发现我们抵达一个宽广的平原,间或有高高的草丛和小水塘分布其间。马儿在松软的地面上择路而行,脚步明显慢了下来。我的马开始从潮湿的泥地里啃草吃,这一次我没有制止它。吉普也停在我身旁,扫视着眼前的一马平川。“如果我们在这里下马,就再也没办法回到马背上了。”
“如果没有一群愤怒的人在旁围观,我感觉可能会容易一些。”我说道,“无论如何,我觉得我再也撑不下去了,必须要睡上一觉。”
“你知道怎么下马吗?”
我耸耸肩。“很显然,这只是小事一桩。过去一整个晚上,我都在挣扎着不掉下去。”我看到在几百尺开外,有一小片灌木林。“我们可以在那睡觉。”
“现在我在哪儿都能睡着。”
我抬起一条腿,双腿并排滑下马来,落地时略微打了个趔趄。我站直身体,感觉双腿因麻木而有些抵触。但我旁边的马这下高兴了,使劲甩着脖子。吉普也跳下马来,落地很平稳,但面部表情因肌肉疼痛而略显痛苦。
两匹马要使劲拖着才肯继续往前走,但拽得太用力了,它们又摇摆着不乐意动弹,幸好没多久,我们终于抵达了那片小树林作为隐蔽之所。我把牵马的绳子拴在树枝上,它们开始从水坑里饮水。在茂密的树林里,地表比外面潮湿的平原略高,吉普坐在一簇草丛上,厌恶地指着自己的衣服。“我好不容易有了几件衣服,又漂亮又干净,现在它们闻上去都是马臭味。”
“这几天,我们闻上去恐怕都不怎么样。”我边说边坐在他身旁,从口袋里掏出最后两个苹果,递给他一个。
“你觉得我们这次跑了多远?”
“很长一段路。我认为,比我们此前几天步行走过的路程还要长。”我知道我们不能一直骑马到达海边,欧米茄人骑在马背上实在是太招摇了,但我们每多骑一天,离自由岛就更近了一些。
吉普吐出一个苹果核。“足够远到扎克不再追捕我们吗?”
我摇摇头。“总之,不只是他在找我们。”那一整个晚上,即便我在马背上颠簸不休,我仍能感觉到神甫,感到她那一束意念在瞄准我们。“并不是说我认为他会停止搜索,但我感觉到的主要是神甫。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如此在意,为什么对保护扎克如此上心。”
吉普在我身旁躺下。“她为他做事,不是吗?”
“某种程度上是的,”我说,“我是说,她是个欧米茄,而他是议会官员,所以这么说没错。但真的很难想象她会为任何人做事。”我想起神甫眉毛上方专横的神情。
吉普坐起身来。“我差点忘了,这是你的。”他脱掉外面的套头衫,里面是我在第一天借给他的那件套头衫,他把它脱下来递给我,我将它穿在衬衫外面。它已经污秽不堪,这几星期以来一直被他强拉到腰部,因此在脖领处有些变形。我看了看自己穿着它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很抱歉,”他边说边把自己的套头衫又穿在身上,“我想我把它穿坏了。”
“不管我看起来多滑稽,这一刻我们最不应该担心的就是我的衣服。”
“你看起来不滑稽。你看起来很美。”他的语气平淡,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他已经翻身睡觉了,“你看起来很脏,这没错,闻起来也有马味。但你真的很美。”
*
有了马,有好处也有坏处。我们比以前行动更加快速,但也感到过于暴露。两个人在马背上很容易被发现,而想要躲起来却很难。两个骑马的欧米茄人则会引起任何一个路人的注意,更别说议会士兵了。我们一致同意,这两匹马只能骑上短短几天,等穿过这片湿地平原之后,开始踏上有人居住的土地之前,就要把它们丢弃掉。
接下来的日子,骑马这件事变得容易了许多。我渐渐发现,跟拽马脖子的绳索比起来,用腿夹它时,马会跑得更顺从一些。吉普上马还是很困难,只用一条手臂把自己拉上马背实在有些吃力,但他骑马的技术进步很快。走路时他仍有些不稳当,到了马背上则好多了,他会炫耀似的骑马绕着我跑,轻松变换前进的速度。我们行进的速度很快,“日益接近自由岛”这种美妙的感觉,一直吸引着我们不断向前。自由岛在我的幻象中也比以前清晰起来,仿佛从远方的迷雾中逐渐显现一般。当它出现在我的梦中时,我能看到海水边岩石上附着的贝壳发出黑色的光泽,闻到略带咸涩的空气中,有着鸟粪的臭味。
我的双腿仍因骑马而疼痛不已,但我日渐喜欢上了我的马。我常常在傍晚靠在它脖子旁,一只手抚摸它的肩部,另一只手放在它两只大鼻孔中间的凹口上。虽然我一直抗议,吉普仍然坚持认为,我这么做是在跟马进行精神交流。事实上恰恰相反,我感到更有意思的是,当我这么做时我会如此放松,毫无戒备:这些马的存在感如此强烈,无论是巨大的体型还是活力都是如此,但并不是我以前习惯的那种存在感,即我常常感到周围人们精神意识的悸动。当我的脸紧贴着马的脖子,我可以闭上双眼,想象这种感觉,可能就是一个并非先知的普通人对其他人的感受:一个单纯的存在,一副温暖的身躯。到了晚上,我紧挨着吉普入睡时,会想到我跟他在一起感觉如此舒服,是否是因为他丧失了从前的记忆。或许他的思想对我来说如此平和,正是因为他没有过去,因此脑海里没有那么多喧嚣。
他很少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不过我惊讶地注意到,他看起来如此快乐。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充满了新鲜感,尽管又饿又累,他大部分时间仍然很开心。有天晚上,当我们把马拴在旁边,在草地上躺着挤作一团时,他试图向我解释这种感觉。
“当你打碎水缸时,就像是大爆炸,这就是我的感觉。并不是说这是一件坏事,而是在那一刻,一切都被分开了,分成之前和之后,就在你打碎玻璃那一瞬间。对我来说这就是大爆炸,爆炸声清晰传来,轰的一声。”
我想起那一刻,脸部肌肉突然一阵抽搐。我挥起扳手,爆裂声传来,在肃静的水缸密室里回荡。
他继续说道:“在那之前发生的所有事情,我完全没有印象。当然,这让人很感伤,我也希望能记起从前的事。但水缸粉碎后发生的事,都是‘之后’。对此我无法否认,这就是我的命。这很难解释,但在某种程度上感觉很刺激,所有的一切,都是崭新的。”
我叹了口气。“要是我的话,可能没那么激动。”不过,我了解他话中的意思,我也知道自己肩负着对他的责任。我是打破水缸的人,是大爆炸制造者。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他旧世界的启示,还是他新世界的先知,或者两者都是。无论如何,我都了解到,从我挥舞着扳手砸向水缸那一刻起,我们两个人的命运就连在了一起。或许比那还要早,从他的目光穿过玻璃与我交汇那一刻起。
在沼泽地区,我们只经过了一个定居地。从远处我们就看到一座小山,在湿地当中拔地而起,山顶上有建筑的影子,下面斜坡上稀稀拉拉地种着庄稼。这里位置荒凉偏僻,毫无疑问是一个欧米茄定居地,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在太阳落山后远远绕开它走。目光所及范围内,没有一处灌木丛,但在定居地西面半里之外,我们经过一片芦苇地,芦苇长得比马还要高,很适合隐蔽,因此我们在那里停下来过夜。
我们原本计划跟定居地保持距离,天亮前继续赶路,但音乐声把我们吸引了。在我们拴马时,风笛声从沼泽那头悄然传来,在风声足够低时,我们还能听出吉他的琴弦声。这是我离开定居地以来第一次听到乐声。在定居地那些年,我们在丰收之后或者冬至篝火晚会时聚在一起,铁匠莎拉会吹奏风笛助兴。欧米茄吟游诗人有时也会经过定居地,但在过去那些庄稼歉收的年头,很少会有吟游诗人稍作停留,因为根本赚不到一个铜板,他们能期望得到的最好的东西,就是一张可以过夜的床,还有一顿没什么油水的便饭。和吉普一起在沼泽停留的那天晚上,距离我上次听到音乐已经过去太久,音乐声似乎不只是从黑暗中传来,更像是来自过去的岁月。动人的旋律一半传入耳中,一半在脑海中浮现。
月牙仍很纤细,因此要穿过沼泽去往定居地的路十分难找。有好几次,我或者吉普,或者我们俩同时踏进齐膝深的水中前行。从欧米茄人那里偷窃食物的良心不安完全让位于饥饿感,但当我们走到近前,看到摇摇欲坠的房屋,还有周围散发着腐臭的潮湿农田,才意识到这里根本没什么可偷的。但我更关注的是音乐。我们蹑手蹑脚穿过贫瘠的田地,来到房屋近前。
声音从山丘南面的谷仓传来,上面挂着灯笼,照得四周灯火通明。透过敞开的门往里望去,我们看到人影晃动,有的坐在干草垛上,剩下的在随着乐声起舞。
既然这是一个欧米茄定居地,至少我们在悄悄潜到谷仓后面时,不用担心会有狗发现我们。在这个位置音乐声听起来很响,草草搭成的墙上到处都是裂缝,我们能透过缝隙看到里面的情景。灯笼似乎在随着音乐起伏而不断闪烁。在谷仓正中,人们用干草堆成一个临时舞台,两个男人在上面吹风笛,一个女人在弹吉他。通过外表来看,他们都是吟游诗人,衣衫华丽但风尘仆仆。他们的到访很可能是这场褴褛聚会的借口,当地人围在他们周围,虽然个个瘦弱不堪,但都十分开心,其中一些人已经喝醉了,随着音乐踉跄起舞。
“你过来。”吉普扯着我的胳膊说。
“谷仓里亮成这样,他们不可能发现我们在外面。”我轻声说道,脸仍贴在粗糙的木墙上。在里面,一个男人挽着一个女孩的胳膊在转圈,女孩的单足离开地面,绕着男人旋转不休,欢笑声十分响亮。
“我不是说那个。”
我转过身。他往后退了几步,半鞠一躬,再次伸出手来。
“要跳舞吗?”
这太荒唐了,我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但他咧嘴笑了。“就那么几分钟,让我们假装自己不是逃亡中的人,就像两个普通人在跳舞。”
他一定和我一样清楚,这有多么冒险。任何一刻我们都可能暴露人前。就算在这里,身处我们的同类中间,我们也不敢现身。就算没有从我们偷马的村子传来任何消息,也可能从温德姆传出不少命令。士兵正在追捕我们,很可能还会有赏金,数额大到谷仓里这些瘦骨嶙峋的人很难拒绝。神甫也在某个地方搜寻我们,她的意念像刀锋一样划过夜空。
然而在黑暗中,音乐从谷仓的墙缝里不断传出,空气中混合着烟草和麦芽酒的味道,我很难不牵他的手。谷仓里的灯光透过缝隙一道一道照在他脸上,我挽着他的胳膊,将另一只手放在他身上,我们随着音乐摇摆起来。有那么一刻,我就像看到了另一种生活,我们两个都在谷仓里和朋友一起跳舞,而不是躲在外面的黑暗之中;我们的忧虑变成了庄稼收成不好,或者屋顶漏雨,而不是一个装满水缸的密室,还有身后追逐的军队;我会因为梦到在集市上看到的帅小伙而突然惊醒,而不是持续梦到大爆炸的幻象。
我们跳了几首曲子。吉格舞曲传来,我们互相绕着旋转,做出夸张的动作。我们不敢笑出声或者说话,但墙另一边的舞者们代替我们做了,他们的呼喊声和欢笑声随着音乐越来越响。
这时天空落下一阵小雨。天气十分温暖,因此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我们在穿过沼泽时早已半身湿透,但这场雨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是在墙的外面。我们假装在跳舞,但这并不是我们的生活。或许这就是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在做的,当扎克和我还是住在村里的小孩子时,我就在盗取别人的生活方式。
我们没有作声,一起悄悄没入黑暗中,音乐仍从身后传来,伴着我们一路走回沼泽地的草丛中。
随着时间流逝,我们越发羡慕马儿,它们可以一直以绿草为食,但在沼泽之中,却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我们果腹。浑浊的水塘里只有一些小虾,身上没有肉只有壳。不过,至少水源是从来不缺的,而且,这片不宜居住的潮湿土地意味着,我们行走数日都不会遇到一个定居地。这虽让我们安心不少,但同时也意味着没办法偷到吃的。吉普讲的笑话越来越少。到了晚上,我们坐在一起看着马儿吃草,我忽然发现自己虽然嘴里空无一物,却在模仿它们的咀嚼动作。
“你有没有想过,马为什么没有双胞胎?”我看着它们在附近进食,不禁问道,“其他动物也没有。”
“有时候有的。”吉普说。
“噢,它们有时会一胎产很多只,但并不完全是孪生的。它们之间并没有关联。”
他耸耸肩。“动物还不说话呢,也不盖房子。”他指出,“它们与我们不同。大爆炸的辐射对人类产生了不一样的影响,就这么简单。这并不是说辐射并没有影响到动物,畸形的动物也很常见,只不过它们适应环境的方式不同。”
我点头同意。这个解释完全讲得通,不过很难想象,双胞胎的出现是一种适应方式,而非永恒如此。没有双胞胎的世界似乎是反自然的,不可能存在。或许吉普对这种状况更容易接受一些,毕竟大爆炸之后数百年间,这一直是双胞胎的世界。但吉普在这一点上的洒脱也只是一种幻觉,他可能不记得自己的孪生妹妹是谁,但她就在这个世界某处。他们就像一周前我们在河边见到的双头蛇一样,每个头都以为自己是独立的,但它们只有一条命,同生共死。
第二天,我感觉到沼泽逐渐消退。很快,切实的信号开始显现:马蹄下的地面不再那么潮湿,我们前进的速度明显加快。往西方望去,我们能辨认出山脉的轮廓。到了傍晚时分,前方开始有炊烟升起。
我们把马脖子上的绳索解下来,它们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是自由之身,于是就站在原地吃起草来。我欣然笑了。“如果现在我们不能摆脱它们,那岂不是太倒霉了?”但我并没有走开,最后一次抚摸着马的脖子。
“你觉得它们会生活如意吗?”
我点点头。“最终它们很可能会再次被人类逮到,但在那之前,就让它们度个假吧。”我往后退了两步,马却毫无动静,我再次探身过去,在它身上重重拍了一掌。它试探性地跑开几步,吉普的马也跟了过去。它们跑到二十尺开外,又开始低头啃起草来。
“我还以为它们会飞奔而去,跑得远远的。”
吉普耸耸肩。“它们太懒了。自从第一晚之后,我还没见它们飞奔过。”他仍握着那两根绳子,“我们还需要这些吗?”
“我觉得没必要。”于是我们把绳子扔在地上。
吉普看着我说:“你会想念这两匹马的,是吧?”
“有一点。总之,有些事情值得怀念。”
“我也是。我喜欢骑马,喜欢有它们在旁边的日子。”他边说边迈开脚步往前走,“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可能闻起来都会跟它们一样,如果这也算一种安慰的话。”
*
我们坐在沼泽边缘的一块大石头上,望着远处的道路纵横交错,最终汇聚到一座城镇里。这个城市非常大,是除了温德姆之外我见过的最大的市镇,在山脚下散布开来,市郊的房子稀稀拉拉间隔很远,而高处的建筑群则很稠密。在城镇南面,茂密的森林一直延伸到远方视线之外为止。
“欧米茄人。”我对吉普说,眯眼看着太阳逐渐落往城市后方。
“你怎么知道的?”
“仔细看看就清楚了。”我指着破败的建筑群,周围被沼泽地环绕。城镇边缘的一些房子甚至只是棚屋而已。
“不过,这里还是会有阿尔法人的。”
“可能会有几个巡逻队的士兵,也有可能是一些商贩或者路人,都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人。”
“他们会在这里搜寻我们吗?”
我舔了舔上嘴唇。“我不知道。我们赶了一段很长的路,很可能比扎克想象的要远得多。”
“老实说,比我以为的也要远得多。”
“就算如此,他也会传话到这里。不过,我觉得我们没什么选择了。”我看着自己瘦骨嶙峋的胳膊说道。我双手的指关节十分突出,和鱼鳍一样尖锐。“我们不能再像这样逃下去了。就算他们在追捕我们,但只有在这个镇子里,我们才有可能找到吃的。”我想起小时候,扎克想偷走我的布娃娃斯嘉丽时,我在他的眼皮底下,将它藏在玩具箱的其他娃娃中间。“不管怎样,我们在镇子里可能最安全。在那里,我们只是数千个欧米茄人当中,两个普普通通的人而已。”
吉普转身面向我说道:“然后他们要在里面找一个先知,还有一个独臂小伙子,是吧?”
13 伪装
在吉普的建议下,我们用我的套头衫把我的左臂紧紧绑在身体上。我已经忍饥挨饿几个星期,再加上我穿着吉普宽松无比的套头衫,藏起来的手臂穿过腹部,在外面很难发现。吉普要想改变形貌则困难许多。我们试着在他空荡荡的左袖子里填上稻草,认为这样能伪造一条手臂出来,但他的稻草手臂看起来太荒唐了。“无论如何,”他说道,“在这个城市里会有几百个独臂人。你才是最麻烦的那个。”
“多谢夸奖。”我说道,但我明白他的意思。先知是很稀少的,除了我之外,我亲眼见过的只有神甫和黑文镇的疯先知,当然我也听说过其他人。在这里,我没有缺陷的身体就像吉普在阿尔法城市里一样非比寻常。
我们谁都没有提另一件明显应该采取的预防措施,那就是分开行动。对如今的我来说,一条胳膊被绑,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笨拙不堪,单是想象一下独自一人在这个城市里,就觉得难以忍受。当我们一起走向城镇的主路时,我有好几次都差点绊倒,幸亏吉普扶住了我。
“你也不能用你的真名。”他说。
“好主意。”我想了一会儿,“我就叫爱丽丝。你呢?”
他扬起一道眉毛。
“噢,这还用问嘛。”我说着笑了起来。在过去几个星期,我已经把他当成吉普,都快忘了那是我给他取的名字。
城市出现在我们面前。马路上还有不少人,大部分是因夜色将至,正匆匆往城里赶。有男人拉着一辆双轮车,上面装满了南瓜,还有女人肩上扛着一捆布。但没有人看我们一眼:我们就像是城市潮汐人流的一分子,在天黑时回溯到城里。
不久,我们抵达了城市的中心区,这里街道狭窄,建筑物密密麻麻。我还以为过去几周的风尘仆仆会让我们脏得引人注目,但摩肩接踵的人群中,很多人和我们一样都脏兮兮的。
我拽了拽吉普的衣服。“这边走。”我边说边指着一条小巷子。“你的魔法又告诉你该怎么走了吗?”
我笑了。“没有,不过我能闻到哪里有吃的。”穿过小巷是一个广场,看上去显然是个菜市场,但到了这个点儿,剩下的只有糕点和烂透的蔬菜气味了,几片卷心菜的叶子散落在地,被行人踩进泥浆里。最后的摊贩们正在把货物装进手推车里,准备离开了。
“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不过,反正我们身上也没钱。”
“我们应该把一匹马杀来吃了。”他的语气中,只有一半是在开玩笑。
“看来我们得找点事情做。”
“或者偷点东西,如果可以的话。”他说道,眼瞅着小贩推着一箱馅饼从面前经过。
“我不知道,这次我们可没办法爬上马背疾驰而去。而且从自己人那里偷东西,总觉得不是很舒服。”
“你不是说,世界只有一个吗?”他嘲讽道,“没错,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也宁可找点事做,只不过不知道我们适合做什么,仅此而已。”
两个男人穿过集市广场向我们走来,其中一个胖子拄着根手杖,在我们面前停下,倾身过来紧靠着我,我都能闻到他热乎乎甜丝丝的气息。他转头对吉普说:“小伙子,如果你让我照顾下这位漂亮的朋友,一个小时我给你一个铜币。”
吉普还没来得及回答,我已经狠狠扇了这个男人一巴掌,他下巴上的胡楂儿硬邦邦的,扎得我的手生疼。我跑开两步,回头看了看吉普,他正一脚踢掉男人的手杖,然后尾随我跑来。不过,这个胖子没有追赶我们的打算,我们听到他大声咒骂一句,然后吹了声口哨,他的朋友在一旁开怀大笑起来。我的胳膊绑在身体上,因此跑不快。逃出广场后,吉普把我拉到一个门廊后面。
“我还以为我们要尽量不惹人注意呢。”他低声说。
“你觉得我该跟他一块走?”
“不是,当然不是。但我们尽可以走开了事。你没必要主动跟人打架,引起别人的关注。”
我踢着脚上的泥土。“他太恶心了。”
“他确实恶心,但他不会是我们遇到的最后一个坏人,而我们要尽量避免惹麻烦。”我无话可说。“下次至少等他给了钱,我们再跑开。”他说道。
我扭转身,用剩下那只能动弹的手击了他肩膀一下。
我们继续在小巷里穿行,前方逐渐变成上坡路,炉火和油灯的光芒从街旁百叶窗里透出来。小巷的尽头,跟另一条大点儿的街道交汇,我们再次涌入人流之中。有了之前在市场的遭遇,我在人群中没有那么自在了。我忽然意识到,自从逃亡以来,如果不算偷马时阿尔法村民对我们的叫骂,这个胖子是第一个对我们说话的人了。关于如何重新适应这个世界,我还没时间想太多。此刻,在这座城市热闹的街道上,我们依然饥肠辘辘,仍然被人追捕。饭菜香气从各式各样的房子里飘出来,让这一切更加难以忍受。不过,至少我们没见到议会士兵,但是在路边墙上仍然钉着他们的布告:议会士兵们,要守卫好你们的社区!去收容所吧,你们的议会仍在关心你。逃税必被收监严惩!上报非法的欧米茄学校(悬赏中)!最后一张布告把我俩都逗乐了,他们要求这个城市里的居民都得是文盲,然而却在这里使用文字警告他们。我们注意到,有些布告被人在上面乱涂乱画,还有的被扯下来,只剩几片纸屑仍留在钉子上。
一座很大的建筑物横跨在街道下坡处,百叶窗敞开着,浓烟正从烟囱里冒出来。门旁支架上挂着一盏灯,正在随风摇摆,灯下一个女人坐在倒扣的水桶上,抽着一根烟斗。我看了吉普一眼,他点点头,跟在我身后。
“不好意思打扰下。”我对女人说。她没说话,只从烟斗里喷出一口烟作为回应。“您是这家旅馆的老板吗?你觉得我们能为你做些什么,来交换一餐饭一张床?只要一个晚上。”
女人呼出一大口烟,似乎再次表示同意,我强忍着没有咳嗽出声。接着她站起身来,把烟斗挪到一旁,拖着笨拙的弓形腿往后退了两步,在门廊让出空地让我们进来。“这不是旅馆,”她说道,“不过我确实经营着这个地方,我觉得可以雇用你们。”
我们向她道谢,迈步而进。她的腿虽然扭曲,走路却很快。低矮的门厅里点着蜡烛,那个女人一脚踢开侧间的门,把我们领进去。
“往里面走。你们俩把衣服都脱了。”
这次是吉普站了出来。“我们不是找那种工作。对不起,我们理解错了。”
吉普试图从她肩旁挤过去,我拉住他的手。女人笑了。“别犯傻了。这里不是寻欢作乐的地方。不过,你要是以为这副德行就能进到我的厨房,那你们确实理解错了。赶快进去,我的厨子会给你们弄水来。”
她走出去,在身后把门带上。吉普看着我问:“门没锁,我们要走吗?”
我摇摇头。“我觉得她没问题。这个地方感觉还可以。”
“但你不知道这里是干吗的。”
我又摇头。“只要他们给我们饭吃,我基本上不关心这个。”
我们听到门外有人在发号施令,几分钟后,一个围着红色头巾的年轻女孩拎着一桶水走进来,把水倒进火炉旁的木制浴盆里。她又拎了三趟水,最后一次进来时扔给吉普一块肥皂。“老板说你们可能需要这个。从你们的外表看起来,老板说得没错。”
我们在旁边等着水逐渐加热,能够好好洗个澡,这对我们来说太诱人了。吉普把肥皂递给我,然后转身背对着浴盆笔直坐着,我脱掉衣服,迈进温水里。浴盆很深,如果我把膝盖收拢到胸部,身体再往后靠,就能把头完全浸到水里。我在水面躺着漂了一会儿,但尖瘦的骨头戳在盆上令我疼痛不已,于是我开始洗身上的泥污。肥皂在温水里没什么泡沫,但我使劲擦洗,直到皮肤上的数层污垢全部洗净,变成奇怪的粉红色,看起来我都不太认识自己了。我也搓洗了头发,直到它们在我手中不再嘎吱作响为止。
门再次被推开,我蜷起身想藏在盆里,结果脑袋重重撞在盆沿上。但年轻女孩这次没有进来,只扔进来两条毛巾和一摞衣服,然后砰的一声又把门关上了。
“你能把毛巾递给我吗?”我强忍着笑,看着吉普彬彬有礼地挪到毛巾旁,然后又挪回来,始终背对着我,连把毛巾扔给我时依然如此。
“噢,天哪,我不是要躲着你,不让你看见我的身体。”我说着走出浴盆,把浴巾裹在身上,“你知道我有两条胳膊,我想象不出来,我的其他地方还有什么出奇的。”
“抱歉。”他低声说,但在我捡拾女孩留给我们的干净衣服时,他仍把目光转向一旁。我穿上衬衫和裤子,然后在他的帮助下,用我的旧衬衫再次把胳膊绑在身上,最后套上一件厚厚的套头衫遮在外面。
吉普捡起另一条毛巾,站起身来,看了看浴盆里的水。
“对不住,水实在太脏了,”我感到一丝窘迫,“不过,至少现在水暖和了不少。”
尽管我先前一直在戏弄他,但当他脱掉衣服开始洗澡时,我也跟他一样,一直背对着浴盆。然而,房间里的声音却有一丝奇妙的亲密感。我能听到每一次水花的飞溅声,还有他的手肘和肩胛骨撞在浴盆上的回响。然后是毛巾在他身上的摩擦声,以及衣服套在身上的声音。
在我们穿鞋的时候,抽烟斗的女人没敲门就直接进来了,上上下下把我们打量一番。“这还像点样子。现在到厨房来吧,你们的脏衣服先丢在这儿,我们会把它们洗干净。在任何人开始产生怀疑之前,最好先把那些马毛处理掉。”
吉普和我对视一眼,乖乖跟着她走出门去,经过一道长走廊,踏进一个嘈杂的房间,里面到处都是煮饭的声音。两口锅悬在一个大灶台上冒着蒸汽,另一个灶台上,一堆体积较小的锅在金属支架上冒着气泡。系红头巾的女孩正在切胡萝卜,菜刀切在案板上发出有节奏的敲击声。
烟斗女人毫不客气地把我们从头到脚审视一遍,说道:“看起来在你们两个中间,有一个能给我好好干上一天活。不过我想,没吃东西之前,你们是干不了什么的。希望你们还记得怎么吃饭。”她似乎认为我们瘦成这个样子,是对她人格的侮辱。她一边说话,一边用布隔着把一口大锅的锅盖掀起来,用勺舀了两碗汤,再往每只碗里插上一只汤匙。“你们把这些吃完以后,”她说着把碗推到我们面前,“就去洗土豆。当然,这些土豆可没你们刚才在门口晃悠时那么脏。”
说完她离开了。我们坐在墙边矮凳上开始吃饭。虽然碗里的东西烫得要命,我们还是狼吞虎咽一般,由于吃得太快,我的胃都开始痛起来。我大口大口地吞着蔬菜,把碗舔得一点儿残渣都不剩。吉普坐在我旁边,把碗放在膝盖上吃,跟我一样把碗扒得干干净净。
年轻女孩收走了我们的碗。红头巾下,她只有一只眼睛,生在前额正中。她的皮肤是暗棕色,比年纪大点的那个女人丰满许多。她告诉我们,她的名字叫妮娜,吉普也介绍了自己,我则化名叫爱丽丝。我曾以为这样称呼自己会很不自然,然而现实中要容易得多。初到定居地的前一两个月,我习惯了听到人们称呼我为“爱丽丝的侄女”,即便我在定居地生活多年之后,每个人仍然称我的家为“爱丽丝的家”。
妮娜给我们指着那些土豆,在墙边堆了两大袋,摞起来有我一半高。我跪坐在水桶旁,由于左臂紧紧绑在腹部,显得笨拙不堪,感觉十分沮丧。我用一只手没办法洗土豆,于是吉普和我最终合作来干这件事:我举起每只土豆,转着圈让吉普用小刷子擦洗,然后再到水桶里冲洗一遍。我们干得很踏实,旁边洗得白白净净的土豆越堆越高。饭菜的味道,还有炉火的热气让我昏昏欲睡,但我很享受这项简单的工作,还有跟吉普合作干活的感觉,就像我们是一具身体的两个部分一样。
妮娜默不作声继续干着手里的活,因此我们得以幸免,没有被问到害怕回答的问题。厨房里的声音很杂乱,如此一来,我们之间互不交谈显得也没那么尴尬。
最终,吉普首先打破沉默,问这里是个什么地方。
妮娜扬起一道眉毛。“你不知道吗?”
我们一起摇头。
“你们从来没想过,这么多吃的都是给我和老板的吗?”妮娜笑起来。
吉普又摇了摇头。“可是,这里没有其他人,看起来也不像一家旅馆。”
“这不是一家要花钱的旅馆,”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你们最好过来看看。”
我们跟着她走出厨房,来到后面的庭院里。我们穿过院子时,夜晚城市的噪音从上方飘进来。走到侧墙边,妮娜转过身来,把手指放在嘴唇上示意我们安静,然后推开门。这间屋子和院子一样长,至少有三个厨房那么大,大部分烛台上的蜡烛都燃尽了,只剩两根还在发出最后的光芒。床铺在墙边整整齐齐排成一列。我沿着这些床往前走,吉普跟在身旁。所有这些睡着的人都是小孩,年纪最大的约莫十二岁,年纪小的还只是婴儿,他们都在熟睡状态,显得如此脆弱。一些孩子仰面躺着,嘴巴张开如同初生的小鸟。在离我最近的一张床上,一个小女孩已经把床单踢到一边,侧身紧紧蜷缩着,大拇指含在嘴里。在每张能看清的脸孔上,我都赫然发现额头的烙印。
14 新霍巴特
宿舍尽头的另一扇门忽然打开,烟斗女人怀抱一个熟睡的小孩走进来。她把孩子放在门边的婴儿床上,细心地给他盖好毯子。然后,她走到妮娜旁边的门口,扭头示意我们跟在身后。到了院子里,她低声嘱咐妮娜几句,于是妮娜回到宿舍里,而这个弓形腿的女人把我们领回厨房。
“那么,这里是一家孤儿院?”吉普问道。女人正忙着搅拌炉火上的两口大锅。我代替她答道:“他们不是孤儿。”
女人点点头。“没错,他们是欧米茄孩子。这些孩子的父母没办法给他们找到更好的地方。我们这里是一家收养院。”
“他们是怎么被送到这儿来的?”吉普问。
“以前欧米茄小孩会直接被送到欧米茄定居地,直接交到离村子最近的定居地去,或者,阿尔法人常常会和他们的双胞胎有联系,当时机成熟时,就把自己的欧米茄孩子送给他们照顾。这样一来,这些孩子会被他们的姑姑或者叔叔养大。但是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阿尔法人不再靠近定居地,也不接纳他们的双胞胎,更别说和他们保持联系了。定居地也在议会的强迫下越迁越远,搬到更贫瘠的地方去。再加上负税也越来越高,这样一来,欧米茄人只能勉强糊口,没办法再收养孩子了。从前有些阿尔法家庭还会抚养他们的欧米茄孩子,直到他们能照顾自己为止,而现在再没人这么做了。”她环视着这间厨房,敞开的架子上,层层叠叠的碗堆得老高,“所以,他们只能来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