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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晋康 当前章节:15387 字 更新时间:2026-6-8 02:41

许剑忙打断他:“老胡你省省吧,别叫我脸红啦。你别吹了,我坐这儿还不行吗?”

大概是“仝局铁哥们儿们”这个官职也有震慑力,其它几个都愉快地接受了老胡的安排,坐定了。曹院长喊过服务小姐,简单地交待:

“就上388元的鱼翅粥吧,其余由你们安排。作好准备,等主宾到后马上上粥,她今天有事不能多停。”

小姐出去安排了。许剑乍一听院长的安排,有点纳闷:这么高档的饭店竟然有388元的廉价包餐?多亏他没问,也就没有出丑。后来知道是每碗388元,一桌3880元,其它饭菜就属于饭店赠送了。

不一会儿,饭店导引小姐满脸笑容地推开门,左臂平举,引着一位女士进来。满桌的主人客人都站起来到门口迎接。这是许剑多年不见的郑孟丽,按年龄算她已经41岁了,但保养得很好,身段窈窕,面部皮肤光滑细腻。一身穿戴都是名牌,虽不张扬,但打眼一看便是一个词:精致。从头发、皮肤到穿戴,没有一个细节不到位。

老胡同她最熟,咋咋呼呼地迎上去:

“欢迎欢迎。今天咱不称局长夫人,那太外气,俺们都称你‘局嫂’吧,仝局的夫人自然就是局嫂啦,你比我们年轻也是嫂子。你说对不对?现在请局嫂入席。”

郑孟丽笑着坐上主宾位。老胡作介绍:

“这是特车厂职工医院曹院长,如今那儿也是股份制了。平时都说我是企业家,那是瞎蒙的。我那营生,叫几个臭苦力,拎两把瓦刀就能整。曹院长才是真正的企业家,高技术的,他的医院光设备几个亿,有些设备比市中心医院都先进。局嫂你眼光高,你说这是不是真正的企业家?”

郑孟丽和曹院长握手:“久仰。”

曹说:“我们医院已经彻底与工厂剥离,归到地方了。以后少不了麻烦局嫂。”

郑孟丽忙说:“我家老仝从不许妻子干政,忙是帮不上的。不过你以后到我家,我一定热情招待。”

曹院长笑:“这不就是最大的帮忙嘛。我这儿先谢了。”

轮到介绍许剑,他先把手伸出来:“郑姐你大概不认得我了,我可认得你。咱们是前后届的同学,你是前一届的校花,男生们尤其是低届男生们向来把你视为天人的。”他补充道,“我知道你与宋晴比较熟,她是我爱人。”

“啊哈,小宋的爱人?那是我后一届的校花,原来让你给摘走了。你是……”

“噢,忘了说名字了,我叫许剑,现在在曹院长手下当医生。”

郑孟丽思索片刻,平淡地说:“是的,许剑,我想起来了。”

事后许剑回忆,从此刻起郑姐的面容就变冷了,但当时大家都没注意到。老胡又把刚才的吹嘘重复了一遍,当他说到“仝局的铁哥儿们,一个电话就把事摆平了”,郑孟丽扭回头,淡淡地对曹院长说:

“看看,你哪儿还用麻烦我,以后有事找小许就行嘛。”

曹院长听出局长夫人的不快,一时有点语塞。席上众人都朝老胡看,认为老胡那句话说得不妥。只有许剑能猜出她不快的真实原因:恐怕与仝哥和自己的特殊关系有牵连。看来郑姐已经知道仝宁当年诸位金童的名字,这会儿是在吃醋。他机敏地接过话头:

“甭听老胡瞎吹,他的话能信?开平方还得再除2。我与仝哥20几年没见面了,上次他到医院视察时偶然碰上,说了两句话,当时曹院长在场,就非逼着我找仝哥说情。我当时就说过,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下次就是我儿子犯事蹲芭蓠子也没脸找仝哥。不信你问问曹院长。”

老胡粗中有细,体会到这里可能有情况,忙说:“对对。事成之后曹院长想答谢仝局,小许死活不去邀请,后来才让我出面,邀你当仝局的代表。”

郑的表情释然了,没有再多说。老胡又继续介绍其余六位客人,他们全是公检法系统的,但郑孟丽不认识的居多。曹院长暗地里有些失望,在邀请仝局出席的打算落空后,他特意托老胡把仝夫人邀来,以便为以后的走动埋下伏笔。但一圈客人介绍下来,这位局嫂有多深的水,曹院长已经心中有数了,按眼前的情形看,这位局嫂的确不大干政。果真如此,今天的宴请就收不到实效。

大家入席,酒过三巡,说了一些闲话。曹院长很精明,没敢在席上提对许剑的感谢,只是反复感谢局嫂的光临。但郑孟丽一直神情落寞,对席间的交际心不在焉,弄得酒席气氛一直调动不起来。她时不时转过目光,对许剑瞟一眼,弄得许剑如坐针毡。鱼翅粥上来了,每人一小碗米饭,上面撒了一层鱼翅,吃起来味道儿倒不错,不过也就那么一两口的。郑孟丽用小口吃完粥,随即站起身:

“真对不住,我不能终席了、非常抱歉,不过我事先对主人告罪过。”

主人说:“对,局嫂事先说过的,您忙,请先走吧。来,大家再敬局嫂一杯。”

郑孟丽干了最后一杯,翩然而去。大家把她送到楼道口后止步,曹院长和老胡则一直把她送到楼下。回来的路上曹院长颇为摇头,他没想到这位局长夫人竟是如此“不开面”,全没有领导太太的风度,弄得整个宴会跟着她冷场。看来今天邀她出席是一大失策。回到酒席上,曹院长鼓动道:

“仝夫人走了正好,有她在,场面气氛烘不起来。现在该老胡显本事了,我给介绍一下,老胡是民间文学大师,黄段子专家,正在编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酒场黄段子全集’,下一届诺贝尔文学奖已经内定是他了。老胡,这会儿没有女士了,把你的牛黄狗宝都掏出来吧。”

老胡看看墙边四位美貌小姐:“谁说没女士?这四个都是不长茶壶嘴的。不过她们久经沙场,早就有免疫力了。你们说,”他问四位小姐,“我说得对不对?”

四个小姐只是笑,为首的一个说:“先生你们只管讲,我们耳朵不好使。”

“那我就开始了。今天席上有三个医生,我就单讲医院的段子吧。”

段子一:有个公主得花痴病,闹得后宫夜夜不安。皇帝请来最有名的太医,开了药方后又写出药引:壮士三千。皇帝从虎贲御林军调来三千虎狼之士交到后宫。果然公主立即痊愈了。皇帝高兴,到后宫探望,见墙边卧着三千人,个个赤身裸体,半死不活,有出气没进气。皇帝惊问这是为何?太医禀报:我主不必惊慌,这些只是拔尽了药力的药渣。

段子二:有一个乡里老倌去大医院看病,医生开了检查单,护士小姐交待他去验血、验大小便。老倌惊问:咽谁的?护士抢白:当然是你自己的啦。老倌出去折腾很久,回来向护士求情:大妹子,我知道到医院就得听你们的话,我强忍着把血也咽啦,尿也咽啦,就剩下屎太臭,咋咽也咽不进去。

段子三:这回不是乡里老倌,是乡长。乡长去大医院看病,医生开了检查单,乡长转一圈没找到做检查的地方,回来问护士:“妹子,到处找不到13超室呀。”护士没好气,说:“啥子13超,是B超!”乡长看看,是个B字,就是中间分开了,乡长也气,拍打着申请单和护士理论:妹子你看看,你的“B”岔得多开!

段子三中的“B”字,当然是用重音念的。满桌大笑,说第三个段子最好,画龙点睛,标准的欧?亨利笔法。许剑没笑,扭头瞄瞄四位小姐,她们个个眼观鼻鼻观心,神情自若,笑容不泯,果然是见惯不惊了。

没怎么笑的还有薛法医,饭菜一上来,他就全神贯注于吃了。刚才他吃完鱼翅粥,还把小碗递给小姐,说:

“这碗粉丝不错,小姐再来一碗。”

小姐给窘住,红着脸看主人。曹院长对小姐摆摆手,回头说:“二舅,后面的饭菜多着哩,别一下吃撑了。”

下一道菜是大闸蟹,薛法医对其特别钟情,旁若无人,饕餮大嚼,跟前很快堆了一堆蟹壳。客人们都顾及主人的面子,不把目光往他那儿溜。那会儿许剑想,这么强壮如牛的人,若逼人家提前退休真的是可惜了。他当时绝对想不到,恰恰因为他帮薛法医保住了工作,给此后那桩牵连到自己的凶杀案添了几许波折,也算是自作自受吧。

席上宾客各自贡献了一两个黄段子,只有曹院长和许剑推说不会。院长自然不是不会,但这是他的御人之术,今天招待的是自己的部下,又是个多少带点书生气的家伙,主人不得不“绷着”点儿。酒足饭饱后他对许剑说:

“酒席后是余兴节目,跳舞了,OK了,按摩了。我看你也不爱此道,咱俩先告退,别扫了大伙儿的兴。”

老胡诚心劝许剑留下开开洋荤,但许剑执意离开。他仍坐院长的车回厂,路上院长说:

“今天仝夫人明显不高兴,都怪老胡那货,满嘴胡沁,嘴上没个把门的。”

关于这个话题许剑不好多说,轻描淡写地说:“没事吧。我看后来她已经释然了。”

院长又开了一会车,沿路的霓虹灯在车窗里闪过。他忽然问:“听说上学时小郑追仝局追得很苦,还为他割过腕?”

许剑不由扭头瞟他一眼,院长在专心开车,脸上时明时暗,闪动着窗外的灯光。他想,也许院长已经了解了仝宁年轻时的怪癖?院长为人极精明,交游也广,他只要想打听,绝对能打听出来的。这么说,当时他那么笃定许剑能“拿下”仝宁,大概是冲着自己的“金童身份”吧。许剑无法证实这个揣测,也无法排解心中的腻歪。他冷淡地说:

“听说是吧。20几年前的事,我已经记不清了。”

院长马上转了话题:“今天席上你也看见我二舅的德性了吧,向来是这样,上不得台面的货。不是你嫂子每天在耳边絮叨,我真懒得管他的事。”

许剑笑了,淡淡地刺道:“那人挺实诚的,就是吃相贪一些。可以理解嘛,这个年纪的人,都经过三年饥荒。”

院长大笑,然后把话题扯到医院里的琐事上了。

回家后戈戈又是已经入睡。这些天许剑事头多,包括和小曼的幽会,好多个晚上都不能与戈戈照面。他到戈戈住室里亲亲孩子,出来对妻子说了宴会上的情况。宋晴问:

“郑姐还漂亮不?”

“漂亮,和你一样漂亮。不过人家的打扮你就没法子比了,全身名牌包装。毕竟经济实力不同啊。”他叹息一声,“宋晴你亏了,你俩是前后两届的校花,你也该嫁个局长市长什么的。如今一朵鲜花插到牛粪上。”

“各安天命吧。人家说身子弱的人不敢用人参大补,福薄的人不敢撞大运。我这人命薄,有你这堆牛粪已经满意了。喂,你看郑姐和仝宁的关系还正常吧,他俩结婚前可闹得够份儿。”

“看她的表情,应该还可以吧。别忘了,仝哥今非昔比了,就冲着局长太太的荣耀,郑姐也会安心过下去的。”

“所以实际她比我苦。我不羡慕她。”她忍不住打一个哈欠,“好了,睡吧,我已经困透了。”

许剑草草冲洗一下,上床熄灯。宋晴很快入睡,许剑喝酒后有点兴奋,睡不着,仰卧在床上,有关郑姐的回忆在眼前闪现。当年这位校花成熟得早,早在初中就开始了对高中生仝宁的进攻。那场攻坚战可以说相当残烈,因为仝宁向来对所有女孩子冷若冰霜,洋洋不睬,不少女孩子久攻不下,因爱生恨,最终离他而去。

但郑姐的进攻一直没有中断。说句刻薄话,中国的不少女孩儿有些贱气,男人越冷她越热乎,认为这才算是有男人气魄,这是中国大男子主义社会特有的病态美吧。郑姐的父亲是公安系统相当级别的干部,她在家里是多少人捧着的小公主,但在仝宁这里却能放下身价,为仝宁洗衣服,织毛衣,训练后为他跑出去买冷饮,等等。做这一切还不算难,最难的是仝宁并不买账。许剑曾亲耳听见仝宁厌烦地抢白郑孟丽:

“说过不让你洗我的衣服,你干嘛还洗?我最讨厌女生动我的东西!”

当时郑孟丽脸上白一阵红一阵的,忍着没掉泪。

那几届学生大都知道这场长达十年的痴恋,对她很同情的。要知道,郑孟丽可不是嫁不出去的丑姑娘,追在她后面的男生有一个加强排呢。到仝宁高三时,郑姐的进攻终于有了阶段性效果,相对于仝宁对其他女孩的冷淡无情来说,郑孟丽是他唯一可以接受的、交往比较多的女孩。甚至她为仝宁洗衣服、收拾卧室时,仝宁也不再拒绝。别小看这一点,这对郑孟丽来说,已经是很大的恩典了。

这个转机与两家的父母有关,郑父和仝父原是公安战线的老战友,郑母和仝母也是多年老姐妹,他们乐于看到儿女辈缔结良缘,一直热心为他俩撮合。

曾有一段时间,大家认为两人的关系已经基本定了,郑姐也一直以仝宁的未婚妻自居。但后来在两人中间闹了很大一场风波,而风波的起因却是那样不可思议。事情发生在仝宁大学毕业前探家时的一次同学聚会上,当时郑姐是大一学生。这个聚会许剑没有参加,他同仝哥早就分手了,事情经过是听一位同学沈英说的。

那次仝宁在蓝鲸饭店请客,共有四桌,男生女生分桌而坐,男生喝白酒,女生喝红酒。宴会气氛很热烈,男生们都喝晕乎了,说话高声大气的;女生们也喝得差不多,个个眸子闪亮,面若桃花。不知怎么开始的,有几个女孩撺掇小郑:敢不敢当众吻吻仝宁,如果敢吻,两人的关系就是铁板钉钉了,签字盖章了,以后谁也不许再对仝宁想入非非,否则就是人民公敌,全党共讨之,全民共诛之。

郑孟丽在酒精的帮助下显得非常勇敢,说:那有什么不敢的,你们看着吧。她来到男桌,站到仝宁背后,回头笑着看看女桌的同学,忽然抱住仝宁的脑袋,在他脸颊上实实在在地吻了一下!女桌的众人哄堂大笑,接着男客们也开始笑,但众人的笑声忽然齐斩斩地断了――仝宁跳开去,脸色刷地变了,极端厌恶地喊:

“你干什么!你在干什么!”

他推开小郑,掏出手绢(带香水的整整齐齐的手绢!)用力擦孟丽刚刚吻过的地方,那种极端的、而且是下意识中流露出来的厌恶感,让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到心寒。心寒,齿冷,不寒而栗,这是后来沈英讲述时所用的词汇。她说“关键是那种下意识啊,下意识中流露出的厌恶才最令人心寒啊。”受到如此侮辱的郑孟丽呆若木鸡,惊得大张着嘴,刚才的笑容还残留在脸上。在场的其它人也大都是同样的尊容。几秒钟后,郑孟丽放声大哭,穿过人群跑了。

两位女同学急忙去追她,其它人低下头,不愿与仝宁的目光相碰。宴会最终不欢而散。

小郑回家后就拿修眉刀割了腕。那会儿她家里没人,幸亏两位同学们脚跟脚地闯进来了,发现她睡在床上,鲜血已经染红了半边床单。两个女生吓得大哭,惊动了邻居,立即喊来医生扎住伤口,派车送到医院。由于抢救及时,小郑没有生命危险,逃过了一劫。不过这还不是悲剧的结尾。郑孟丽的父母赶去医院探望女儿,大骂仝宁的刻薄无情,说:

“闺女呀,这是好事,早点知道他是这样一个怪物,咱们离他远一点。”

病床上的郑孟丽不语不动,因失血过多的脸色和病床罩单一样惨白,两条泪河始终在脸上流淌。她不吃饭,父母和同学怎么劝说也不行,医生给输葡萄糖、白蛋白,她把针管拔掉。郑父明白了女儿的心思,虽然万般不愿,也只能屈从女儿的意愿。他通过内部电话找到省城的仝宁父亲,老泪纵横地说:

“仝厅长,我来求你了,为女儿我来求你了。按说像仝宁这样绝情的东西,跪地求我,我也不要他当女婿。但女儿就认准了他,我有什么办法?仝厅长你说该咋办吧,终不成要闹出人命?”

仝父大为震惊,连夜坐车赶回家。他是凌晨四点到的,当即把仝宁喊醒,关上门,在里边停了三个小时,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第二天一大早,仝宁阴沉着脸出现在医院。守护的沈英知趣地躲出去,把两人关在病房里。过一会儿郑母来送饭,沈英挡住她,悄声说:

“仝宁在里边,让他们单独谈谈吧。”

郑母流泪说:“冤孽,前世的冤孽啊。”

然后默默坐到病房外的凳子上,心神不宁地听着里边的动静。没人知道两人谈了什么,十几分钟后,屋里郑孟丽突然放声大哭,哭得撕心扯肺。沈英吃惊地站起来,郑母反倒拉她坐下,放心地说:“好了,她总算哭出来了,哭出来就好了。”

果然,半个钟头后仝宁出来,躲着郑母的目光,低声说:

“伯母,孟丽要吃饭。”

郑母擦擦泪把饭送进去。这顿饭是仝宁喂小郑吃的,沈英后来对许剑的描绘十分真切。她说那会儿屋里的气氛极为压抑,四个人,包括郑母都不说话。四对目光全都互相躲着,形成目光的真空,那种真空实在可怕,坟墓里的死人醒来所感受到的死寂,就是这个味道了。仝宁坐在床边默默地喂,小郑机械地吃,她的脸色仍然死白死白,不时有泪水涌出来,那不像是吃饭,倒像是临终的仪式。沈英说她十分佩服小郑的刚烈,佩服她对爱情的执着,但确实怀疑,以这种代价强争来的爱情值得不值得。

沈英最后说了一句话:“我很可怜小郑的,她算是硬抢了一具十字架背到身上,一辈子逃不脱了。”

此后仝郑两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随着时间推移,割腕事件留下的创痛渐渐平复。奇怪的是,儿辈的婚事历尽波折终于成了,两个亲家公却从此断了来往。郑父是断交的主动者,他念念不忘为女儿求情的那次屈辱,对仝宁的怪戾更是耿耿于怀。虽然劝不转女儿,但他是抵死不愿再看见仝家父子了。好在两个亲家母比较随和,常来常往,维持着两家的关系。

仝宁当上刑侦队长后,两人终于要结婚了,那年仝宁29岁,郑孟丽26岁。接到喜帖后,两边的熟人都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不过他们马上就会知道,还远远不到吁口气的时候哩。

婚礼定在十月金秋,仝父因工作忙,不能从省城赶回来,也许是有意躲避婚礼上部下的送礼。但他身为公安副厅长,袍泽遍家乡,再加上仝宁又是很有希望的政治明星,谁不捧场?所以婚礼办得非常隆重,市局和各分局的正头儿全都参加了。

新娘漂亮得炫目,眸子湿润明亮,光彩照人。典礼上刑侦队的兄弟们可着劲儿闹腾,逼两人亲嘴、踮起脚尖吃苹果、喝交杯酒。还摩拳擦掌,准备在闹新房时来点更厉害的。新娘羞得满脸通红,实则心里非常亢奋,甚至感激这些起哄者。说来不会有人相信,她和仝宁恋了十年,竟然从没有肌肤相接的经历——只有那次单向的亲吻还引发了割腕事件。从那之后,虽然两人正式确定了关系,但一直小心地避免肉体接触。近十年的压抑,已经让女人的欲望憋到了临界点,只等婚礼这把火来点燃了。

仝宁则一直神色平静。宴会快结束时,仝宁对满屋宾客出人意料地宣布,新邑县有一个案子很急,他不能把婚礼进行完了。然后点了几个部下,叫他们马上准备,要连夜驱车赶到县里。新娘的身体突然僵硬了,眼睛的光焰在刹那间熄灭。来贺喜的宾客也给弄得一头雾水。那会儿市局正头儿参加完仪式已经走了,尚未离开饭店的人大都不了解情况,他们私下里嘁嘁:什么急案?没听说这个县里有什么急案子呀。但仝宁还是和妻子简单地道别,带上队员们走了。郑孟丽强自镇定,到门口送别丈夫,但眼中的惨然是没法掩饰的。

后来知道,新邑县里案子当然是有的,那时正是动乱时期,哪个县里少得了案件,但也不是非得连夜赶去。这个消息传出去,公安局里颇有人讥讽仝宁是政治上的作秀,说他秀得太过,太矫情,想在政治上求上进是件好事,也不能让妻子新婚第一夜就守活寡呀。

没人知道,他的决定只是缘于对男女之事的畏恶。这种性怪癖也许来自于基因,也许来自于童年经历。他在浑沌未开时被上帝施咒并加了封印,等他长大成人、有了自主意识后,这个“自我”已经固化,再也无力改变了。婚礼中郑孟丽含情脉脉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仝宁在她眼里只看见三个字:性渴望。他的恐惧感越来越浓。一个无法避开的前景在等着他:宾客们总是要走的,只留下他和这个女人。他们将脱去衣服,赤身相对,上床,干那一套令人厌恶的、把姑娘变成女人的动作。这回他无法再推托了,他们已经结婚,按照这个病态世界的游戏规则,夫妻不干这事绝对是不能原谅的。

婚礼的气氛非常火爆,而他的厌恶和惧意也逐渐积累,冲破了临界点。于是他突然宣布了那个决定。当然他知道,对于一位政治上很成熟的刑侦队长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幼稚的决定,甚至可以说是荒唐。父母、妻子和局领导都会暗生疑窦,肯定有人认为他是在作秀。尤其是,这并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他不可能在县里住一辈子吧。

但尽管这样,他还是这样做了。没有什么能超过他对男女性事的恐惧,能躲一时就躲一时吧。

以后他从县里回来过几次,都是匆匆来去,过家门而不入。局长不高兴地打电话催他:小仝呀,县里的事忙完没有?你是市局的刑侦队长,要尽早回来主持全局呀。仝宁只好回来了,但直接把行李搬到了办公室。

新婚妻子独守了半个月的空房。这半个月她是如何熬过来的,就不用细说了。不管内心如何痛苦,她一直努力扮演大度的妻子,打电话问丈夫的安好,托人给他送去换洗衣服和小菜,托同行的同事照顾他的起居。这一天,她又打电话到新邑公安局问候丈夫,接电话的马局长惊讶地说:

“仝队长两天前已经回去了呀。你还不知道?”

郑孟丽的心突然沉落,耻辱、痛苦和恐惧齐齐袭来。那边觉察到不正常,忙笑着说:“小郑你别生气,这家伙就这个德性,工作狂,一定是刚回去又碰上一个急案,忙起来,连新婚妻子都忘了。不像话,我这就打电话骂他个狗东西,赶紧回家负荆请罪。”

她努力镇静自己,说:“老马你别打电话,我没事的,警察的妻子都是这个命,和他结婚前我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放下电话,她再也止不住眼泪,一个人哭了很久。她几次拿起电话,想对丈夫问罪,但最终没有打,而是跑回娘家了。自打割腕事件以后,郑母对女儿与仝宁的关系一向心存警觉,她熟知那是个地雷阵,不定哪天会响起一声爆炸。但这次可能是“婚姻”所带来的安全感,她未免放松了。她已经听说女婿婚礼未完就到县里办案,心想那是公事,没放到心上去。现在眼睛红肿的女儿突然回娘家,郑母心中的警觉马上给唤醒,连忙问:咋了?仝宁这次又咋了?郑孟丽半掩半露地说,结婚至今,仝宁还没与她同房。郑母气急败坏地骂:

“傻闺女呀,你真是傻闺女,‘婚后不能同房’这种大事当天就该对妈说,你竟然等了半个月!仝宁一定是生理上有病!过去只想着他性格古怪,不对,一定是生理上有病!”她痛心疾首地说,“也怪我,全怪我,早知道他是个怪物,我咋这样大意呀。”

郑母当即去找仝宁的父母。至此,仝宁的性怪癖才正式浮出水面。仝宁的父母够糊涂的,儿子在他们面前长到29岁,29年来他们竟然毫无觉察!甚至在那次割腕事件中,仝父也没认识到事情的本质原因。这次他开始认真对待了。

仝父再次从省城回北阴,先是进行了一番详尽的调查。这是老公安的强项了,他找齐了当年儿子手下的金童,像许剑、贾小刚、刘风旭,何明国,齐焕生、邱力、剧洪等。许剑不知道别人如何回答,反正他对这位当父亲的是实话实说。最后他说:

“仝哥是个好人,他干那些事是因为有病,身不由己的。我不怪他。”

那位当父亲的很感激:“孩子,谢谢啦,难得你这么宽容。”

尽管没有直接来往,但许剑一直远远地关注着仝哥的情况。听说他后来被父亲带到省城,找到一个性学权威治疗,但具体情况不明。多少年后,许剑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一篇论述同性恋的文章,他本是随便浏览,但文章中列举的鲜活细节一下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也唤醒了他少年的记忆。这篇文章的作者姓易,是许剑母校的教授,皮肤病权威。许剑上学时听说过他的名字,但没上过他的课。易教授在业余时间研究“少数派性取向”,包括同性恋、双性恋、单姓恋、易性癖等,是这个领域的国内先行者之一。可能是过于先行的缘故,他的观点在当时中国社会中显得很异端,在国外学术界又显得太陈旧,后来到底没弄成气候。易教授很有自知之明,在文章中自嘲:我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失败者。

比如易教授认为:

一:同性恋是客观存在,与民族文化传统无关,所有民族和种族中都有大致一致的比例,约为3%-5%。中国的同性恋大致为4000万左右,放到世界上俨然一个中等国家了。哺乳动物中也有同性恋,国际著名学者黑伯乐说,人类的同性恋不过是继承了哺乳动物的传统。

二:同性恋首先来自于先天异常,包括大脑结构和染色体异常(比如,男性染色体中发生SRY基因突变,或女性染色体中发生Wnt—4基因突变,都可能产生性倒错)。其次与个人经历密切相关,出生18-36个月这段时期最重要,但此后的青少年时期也不可忽视。

这些观点与西方学术界是一致的,但易教授的另一些观点就明显陈旧了,比如对同性恋的评价。易老师认为同性恋不具有社会必需的繁衍能力,应该属于病态,它就像先天心脏病或兔唇一样,应该努力用医学手段矫正。易老师反对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或迫害(中世纪欧洲教会用火刑或绞刑对待同性恋者,德国法西斯杀害了30万同性恋者,以粉红色三角作为其标志,国内在很长时间“鸡奸”即为刑事罪),但同样不赞成西方现代社会对同性恋的纵容。而在国外,早在1973年,美国医学界已经达成“同性恋非病”的共识,把它从《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剔除;欧美有大量的同性爱组织,不少地方法律已经承认同性恋为合法。西方大公司邀请职员参加晚会时的标准用词已经不是“可携带家属”,而是“可携带重要他人”。(注:在中国,2001年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也首次将同性恋剔除)

还有,西方学术界认为:治疗一般不能使同性恋者变为正常人。但易教授认为这是不对的,并列举了他对一个病人的成功疏导。易教授恪守职业道德,对病人的姓名、籍贯、职业等一概细心地隐去,但他无法隐去病状的细节。正是那些鲜活的细节,使许剑毫不怀疑那个病人是谁。

易教授说:该病人的性取向主要不取决于遗传因素(其上几代无同性恋),而无疑与其幼年经历有关。国外资料上说,在军营和牢房等性别失调环境中长大的男性容易成为同性恋,该病人幼年就生活在军营里,而且其同龄伙伴全是女性,所以他在军人中备受宠爱,经常被叔叔们拨弄“小鸡鸡”,说:再过18年又是一个好兵!该病人自诉说,从那时起他就体味到生殖器被触弄时的快感,并终生不能自拔。

许剑立时想到了新邑劳改农场那位豪爽阳刚的大胡子陈叔叔。

易教授说:这位病人相当特殊,他从未参加过同性恋团体的活动,所以其性行为没有任何人为的传授,纯属无师自通。他喜欢比他小几岁的同性,因为对这些人他可以扮演比较强势的角色,这种心理趋向可能源于童年时期对“阳刚叔叔”们的依恋。他从未采用肛交、口交这类同性恋者最惯用的行为,而一般是玩弄性伙伴的生殖器,或在对方身上摩擦自己的生殖器,直到对方或自己射精。

许剑于是回忆起那个农场的夜晚,想起深夜时分仝哥对他和贾小刚干的勾当。

易教授说:他对这个病人进行了比较成功的疏导,方法是兴趣转移加建立恐惧。他和病人进行了长期的谈话,知道他在宦途上比较得意,而且本人有强烈的入仕愿望。于是他向病人强调,如果仍坚持同性恋,他会是怎样一个人生结局。让病人信服这一点非常容易,因为社会上类似的悲剧太多了,比如某某因对未成年人鸡奸被判刑,刑期长达七年。易教授坦率地对病人说,你年轻时的行为,离判刑已只有半步之遥了,因为性伙伴多是未成年人,性行为也并非自愿。易教授说,这位病人其实对法律很通晓——只有在这儿,他隐约透出了病人的职业——所以,他的当头棒喝对病人起到了足够的震慑作用。

易教授对病人说:改变性取向当然非常痛苦,是终生的痛苦。但和上述悲剧相比,那种痛苦至少是可以忍受的。他建议病人努力说服自己,把性兴趣转移到妻子身上。心理疏导的同时又合并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氯丙嗪25毫克每日三次口服,头五天合并氟哌啶嗪5毫克睡前肌注。治疗效果令人满意,一个月后,病人反省说自己这些年的行为不可思议,也非常危险,承诺一定按医生的嘱咐办。此后,他与妻子有了说得过去的夫妻生活,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病人对年轻男孩的嗜好从那之后完全收敛了,他本人在仕途上一帆风顺。

比比仝宁的今天和门老师的悲剧,许剑比较信服易教授的观点,“以心理疏导加药物治疗同性恋”应该是负责任的做法,而国外对同性恋的过度纵容则未免哗众取宠不负责任。不过在多少年后,当许剑得知那个被精心守护的婚姻最终破裂,那时他才叹道:易教授的药方并不完美啊。

许剑同小曼的私情维持了一年,在这期间没有引起外界的任何注意。这多半归功于他当医生的冷静。他非常谨慎地安排着和小曼的幽会,比如从不使用厂里的电话和相熟的出租车。当小曼过于忘情时及时地敲打敲打,幽会后尽量消除可能引起妻子怀疑的物证。小曼非常听话,她真的爱上许剑了,完全断绝了同以前几个情人的关系,一心一意当许剑的第二夫人。

也要怪宋情的迟钝。虽然许剑小心地隐藏着行踪,但一年时间不可能不露出一点儿蛛丝马迹。宋晴浑然未觉,继续幸福地照料着爷儿俩。她的幸福感太浓了,让她沉醉其中,失去了女人应有的警觉。

倒是戈戈看出了爸爸的变化。这小子是个天才,或者说是个福将,大大咧咧憨憨乎乎的,但经常无意间一指点中事情的死穴。一天晚上他喊着:

“爸,这些天你怎么老有事!你好长时间没给我讲故事了。”

过去他睡觉前许剑常常要给他讲一个故事的,已经成了惯例。许剑忙说:好的好的,今天我没事,给你讲吧。儿子睡到床上,他讲了一个济公和尚从井里运大木(做佛殿大梁的巨树)的故事。戈戈很不满意,说:“你今天没用心讲,你的心跑哪儿去了。”

讲故事时妻子也偎在孩子床头,他不由得心虚地看看妻子,还好,妻子没有在意儿子的话,只是说:“戈戈睡吧,你爸也该休息了。”

这晚许剑和宋晴干了那事,是他主动的。他怕宋晴也像戈戈那样说:你这些天怎么从没主动?你的心跑哪儿去了?不过干的时候不大有激情。在经历了同小曼的欢爱后――她是非常激情的,非常野性,任何动作都愿意配合――同宋晴的做爱就显得太平淡。他只有仍把她想象成小曼,劲头儿才会足一些。

事后宋晴仍然非常满足,搂着丈夫的脖子笑眯眯地看着他。许剑不免内疚,但老实说来,这样的内疚感也是有额度的,一年下来,内疚感已经被磨平,所剩无几了。

宋晴是个母性强烈的女人。她体内的雌性荷尔蒙浓度一定远比别的女人高——许剑又想起张上帝的语录:雄鼠只要被注射了雌性荷尔蒙,就会忙不迭地衔草作窝,完全一副好母亲的作派。她不仅把母性之爱撒播于家内,还常常延伸到全人类。她最爱看《知音》杂志上的煽情故事,看到动情处就毫不吝啬地赔上眼泪。读到关于悲惨家庭的报道,宋晴就忙忙地寄钱。寄的数额不大,许剑也从不干涉,一直到她寄给某失学女孩的钱被其父做了赌资(这要感谢记者的追踪报道),她才不那么积极了。所以许剑很佩服《知音》的主编,主编大人知道天下有众多爱心过剩的女人,把刊物的市场定位做得非常准确。

她还曾把母性之爱播撒给她的一个表哥,一个家住山区县城的、只在少年时见过几面的表哥。话头得扯远了,不过这和后边的事有关联,不说不行。14年前,就在他俩结婚半年前,从宋晴老家西川县紫关镇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二十六七岁,小分头,衣着打扮比较土,说话带着西三县口音的艮劲儿。长得还算俊秀,人比较内向,举止带点娘娘腔;他这个模样在市区的繁华中满扎眼的,他也清楚这一点,局促得手脚都没处放。

客人进屋时,宋晴一脸茫然,对来客没一点印象。等客人用乡音介绍了名字,宋晴才高兴地说:

“是德昌表哥?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

热情地倒茶看座,留饭留宿。可能某些因素起到麻醉作用(两人才见面时宋晴的陌生、还有来人的土气),让许剑放松了对一位年轻雄性应有的嫉妒——按说这可是雄性最重要的本能之一啊。他以表妹夫的身份殷勤招待,陪他逛了市里的名胜,还在白云酒家宴请了一次。德昌表哥在这儿安安稳稳地住了一个星期,宋晴一有空就陪他聊天,聊老家,老家的山,老家的水,老家的人,聊得兴高采烈一往情深,煽得那个局促的男人也健谈起来。

这是宋晴母性强烈的又一个表现,就是对故土的眷恋,和对亡母的眷恋。她在紫关镇只长到四岁半,之前生母已经去世,埋在家乡的一个小山包下。宋晴11岁时曾单独一人回乡扫墓,坐长途车去西川,出了汽车站,她没向任何人打听,径直向母亲的墓地奔去,就像一只小狗崽,一路嗅辩着往日的记忆,竟然顺利地找到了。很庆幸那时紫关镇还没有大兴土木,景物还保持着她童年的回忆:一坯圆圆的土丘卧在青青的山坡上,土丘上面长满了萋萋青草。墓前一块很粗糙的石碑,默然对着坡下的江流。宋晴在亡母坟前大哭一场,这才擦干眼泪,到街上找亲戚。

宋晴与许剑相识后,不止一次谈起这段经历。许剑也挺佩服的:她四岁半就离开了家乡,一个四岁半的女孩,怎么能保存如此清晰的记忆?只能说是她的天性使然,换成他肯定记不住的。现在看着宋晴同陌生表哥聊得这样热络,许剑不由想起那句俗语:亲劲儿撵着哩。

殊不知后几天两人的谈话内容已经悄然改变。原来,这位仁兄是奉父母之命来向宋晴求婚的,在老家那儿,姨表通婚仍是天经地义。想想很好笑的,他,或者他的父母,仅仅凭着一点亲缘关系,就认定大城市的漂亮姑娘会嫁给他?初来时表哥很自卑,不敢开口,但宋晴发自内心的热情鼓起了他的勇气。恼人的是,这一切都瞒着许剑悄悄地进行,直到那人走后很久他还蒙在鼓里。

宋晴当然不会答应他。但这位娘娘腔的仁兄很痴情,回家后还一封接一封的求爱信。终有一天,一封长长的情书被许剑无意中发现了,连同宋晴尚未发走的回信。回信上说:

“德昌表哥:

很感激你的情意,但我已经再三说过,这是不可能的。我和许剑从初中就认识,经过这么多年,已经心心相印,不可能拆开了。绝不是说你配不上我,也绝不是嫌你土气,嫌家乡穷,绝不是的。我虽然只在家乡生活四年,但对家乡的一切都有极深的感情,家乡的山水,家乡的亲戚,还有我妈的坟墓。在我心目中,家乡的一切都是世界是上最好的,是我心中保留的一块圣地。俗话说,这是血脉里的亲劲儿赶着哩。我希望我们永远是好亲戚,好朋友,也希望你和许剑成为好朋友。我俩已商定在半年后结婚,到时候一定给你发请帖。

表哥,忘了我吧,天底下好姑娘多的是,我衷心祝愿你,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回信倒是光明磊落的,但基本上是“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感伤格调。

许剑极为恼火,妈的这人真不是玩意儿,来这儿和我称兄道弟,暗地里却打我老婆的主意!对宋晴的回信也恼火,她信中虽然是拒绝,但这种拒绝未免过于爱心洋溢。更恼火自己太懑顸,对眼皮下发生的阴谋竟然一无所知。一怒之下,许剑给那边回了一封信。他说:你来北阴向宋晴求婚我不怪你,因为那时你还不知道我们的关系;但在知道情况后还缠着我的未婚妻,就太厚颜了。希望你自重。

他没有使用信封,而是用的明信片,有意让他单位的人看见。

他明人不做暗事,信发走后冷冷地通知了宋晴,宋晴大为震惊:

“你怎么能做这样的缺德事!我表哥非常内向,在学校里不大有人缘。你这封明信片会害死他的!”

“咦,是我缺德还是他缺德?那次在白云酒家宴请他,咱俩的关系已经亮明了,他还死皮赖脸地缠着你。所以,我这完全是正当防卫,我要是一声不吭才算是没血性呢。你也不用为他担心,这样厚脸皮的人怎么会被害死呢。再说,这事从根子上说完全怪你。你不该一直瞒着我,如果你当时就拉上我当面回绝他,他绝不敢这么死缠。哪怕你不告诉我,只用给他个冷冰冰的断然拒绝,他也不会这样蹬鼻子上脸。宋晴,请再读一遍你的回信吧,你他妈的爱心是不是太浓了点,太廉价了点!”

宋晴大哭一场,几星期不与许剑说话。不过这次釜底抽薪很有效,那边再没有来信了。过几周后宋晴平静下来,开始主动找许剑说话,商量结婚买家具的事儿,毕竟那事她做得有输理之处。

许剑也不再生气了。细想想,宋晴对表哥的关爱并非一见钟情,更非曾有私情。那完全是基于她的天性,基于她过剩的母爱。过后她曾苦恼地解释,说她从来没给表哥半句许诺,但看着他可怜兮兮的样子,实在不忍心给一个冷冰冰的断然拒绝。说到底,是因为这是家乡来的表哥啊。许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当然这一点也让他心中忐忑:一个几乎没有交往的表哥,她竟然如此情深意厚。她的爱心太过充盈,以后会不会再播撒给其它男人呢。

那时许剑绝想不到,这位表哥不久便神经失常,而且久治不愈。最后竟然失踪了,据说是落水而亡。而且――也许他的神经失常同那张明信片真有关系!许剑为此懊悔不已,这是后话。

暑假快结束了,今年戈戈小学毕业。一件头等大事摆在父母面前:开后门让他上重点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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