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作剧,」我复述了一次,也看出了他们这个计划有种福至心灵的单纯。「你们打算进行哪种恶作剧?」
「喔,我敢说我们会用颜料完成某件好事,而且总是可以考虑死老鼠什么的,」梦克小姐秉持着一种欢乐的冷静态度说,「离邓乐维在东区的住处不远,有个马肉屠夫。而且当然了,我们一进了办公室——」
「这小小的玩笑,可能会花掉比我们想像中更多的时间。」我做了结论。
「他所有的文件都摆在旁边,如果不浏览一遍很可惜喔,医生?」
「等等。我们根本不知道塔维史托克的工作时间,或者讲得更确切点,连那栋建筑物本身的开放时间都不知道。」
「哈定已经非常热切地提供所有资讯,」邓乐维解释道,「他似乎曾经调查过一个事件,但塔维史托克风闻此事之后,就偷走了他的报导。他复制塔维史托克的办公室钥匙,而这把复制钥匙一天后送到我手上。在周间进入那栋建筑物不可能无人察觉,因为你必定知道的,报社随时开放。星期六晚上是唯一净空的时间,因为他们星期天不出刊。哈定说,他们那些人会四散到那一区附近的酒吧去,或者回家跟家人团聚。」
「在建筑物关闭的时候有什么保全措施?」
「因为我们的使命如此崇高,哈定准备把他打开外门用的钥匙借给我们。至于保全措施,办公室方面不觉得需要雇用夜班警卫。毫无疑问,附近会有某些值班巡更的警官,不过那很容易搞定。」
「像这样洗劫他的办公室,会显得我们很不道德。」我出言警告。
「可能是吧,但理由正当,抱不平也师出有名。福尔摩斯先生有权知道谁制造了那些诽谤谣言,而且虽然他似乎接受我坚称清白无辜,我还是很希望能证实这一点。」
「如果我们被逮到,想想塔维史托克会采取什么行动,就让人很担忧了。」
「我知道,医生,」梦克小姐同情地说道,「可是,如果你去重读那两篇连包死鱼都不配的文章,你就立刻会勇气满满了。」
我可以不卑不亢、不怕自相矛盾地说,在关系到同伴的利益时,我从来不是会逃避危险的那种人。「星期六,」我沉思道,「这让我们有整整三天可以让计划臻于完美。」
「而且谁知道福尔摩斯先生那时候会不会就回来了呢!」梦克小姐喊道。「但如果我们还是连他的影子都看不到,至少我们可以试着清除这一片该死混乱里的一个小黑点。」
「梦克小姐,邓乐维先生,」我说着从我的椅子上站起来,「我要敬你们。这一杯是为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祝他身体健康。」
深陷在这样令人麻木的不确定感之中,光想到有个任务要进行,就忍不住心情振奋。那天晚上更晚一点的时候,我终于吹熄床边蜡烛,但心中却开始纳闷,对于像我朋友那样光辉灿烂的心灵来说,无所作为是不是真那么折磨人,以至于一支针筒与一瓶百分之七的溶液,似乎是唯一能熬过去的手段。
我们的计划发展得很快。梦克小姐好心地到那栋建筑物附近叫卖几条手帕,直到有个警察来警告她离开为止。随后她静静地跟着他,发现他的巡逻路线会领着他直接通过出入口。一个初出茅庐的窃贼有理由为此焦虑,但对于手上有一组钥匙的人来说,却几乎无须担忧。更有甚者,热心的哈定还通知我们,塔维史托克的办公室不是直接面向街道,所以在那里可以放心点灯,因为包在周围建筑物的黑暗中,那些亮光是永远不会引起注意的。
起初对于谁来尝试进行这项任务,我们有过一些讨论,但梦克小姐不肯被留在后头,而我们又认为邓乐维的出席同样必要,我正视现况,闯进雷斯里·塔维史托克办公室,最好是由勇敢三人组来分工合作。我们在星期五会面,编出一套应急用的故事,然后订好第二天晚上十一点,是我们夜间冒险事业的起始时间。
那个星期六晚上十点过一刻的时候,我往南走到远至牛津街的地方,然后招来一辆出租马车,因为空气变得干净许多,最后几丝雾气缠绕在车窗边,就像孩子的玩具缎带一样充满玩兴,诱惑着看不见面孔的路人踏进夜色更深的地方。我们借道干草市场驶近史全德街,然后我从出租马车上下来,距离约定时间还有十分钟。我转向一条小道,走下一个小酒吧的台阶,然后向梦克小姐与邓乐维先生打招呼,他们占据了角落里的一张小桌子。照我看来,点亮那张桌子的油灯从来没清理过。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史蒂芬·邓乐维这么宣布,在我们举起酒杯的时候,他留八字胡的嘴边挂着一个微笑,「敬阿利斯特·哈定,一位怀恨在心,却又精力十足、充满热情的人。」
「梦克小姐,你带了那个袋子吗?」我问道。
她用她的靴子尖端踢踢某个小小的粗麻布包。
「既然如此,咱们上路吧。梦克小姐,我们会在十分钟后跟你会合。」
留下坐在桌旁那一抹灯光下的梦克小姐,邓乐维和我大步走过史全德街上最后一栋庄严的建筑物,穿过一度屹立着一座石砌大拱门的圣殿闩分界,然后就此进入舰队街,英国报业吵闹刺耳的核心。在星期六这么晚的时候,这个地方很平静,而且路人整体的动向似乎是要离开,而非进入。
邓乐维走近舰队街一七四号的前门,冷硬的黑体字宣布这里是《伦敦纪事报》的家,接着他就把哈定先生的钥匙插进锁孔里。几秒钟后,我们就进了前厅,邓乐维从他宽松的外套里拿出一支遮光提灯。
「我没看到有人在的迹象。」他小心谨慎地用无声的口形说道。
「我们到了楼上,就可以确定这一点了。」
踩着费心维持的无声步伐,我们推进到前往二楼的楼梯上,在这里除了我们自己的提灯灯光以外,我们没看到其他的光线。我知道该往哪走,在通过公共空间以后,我们直接走向第二办公室,这里只有单独一个锁来保护。我从我的口袋里抽出钥匙,然后打开了那道门。
邓乐维完全打开那支遮光提灯的孔眼,顿时这个房间就充满了亮光。桌子到处都是纸张,书架上放了档案夹,还有一些打开来放在参考用的书本上。我们开始翻阅那些四散的文件书籍,并小心地维持它们的摆放顺序,免得我们这趟夜访的真正目的被看破。有好几分钟,我们读遍所能拿到的每一张纸,这时邓乐维低低吹了声口哨,引起我的注意。
「哈罗!这里有某样东西。」
我抛下我自己拿的那一页杂乱无章的涂鸦,转去看邓乐维拿到的那张纸,上面写着:
从福尔摩斯负伤以后就没别的谋杀案了,这不太可能是纯属巧合。
在过往的案件中,他表达过对警方的轻蔑。
持续在东区频繁出入。
然后,在这一页的底部有着潦草的字迹:
福尔摩斯失踪了。表示认罪?
「老天爷啊,华生医师,我从没料到他还在炮制更多像这样的垃圾。」
「我承认我就怕会这样,但这一份比其他文章加起来都更丑恶。」
「不过你看看,这一页不可能是塔维史托克写的。笔迹不一样。」我听见外门的吱嘎响声从楼下传来。
「那些是什么样的文件?」我问道。
「这是一篇文章的开头,而这里是一封信,上面有塔维史托克的签名,还没寄出。这些文件是用同样笔迹写的,就跟桌子里大部分的档案一样。关于福尔摩斯先生的字条,一定是来自那个粗人的消息来源。」
梦克小姐进来了,并关上她背后的门。「那么现在如何?」
「这张字条似乎是由这一切困扰的源头写下的。」我说道。
她从我背后探头看。「一个男人的笔迹。福尔摩斯先生会从中看出些什么来。」
「我会把这张字条拿给他,但不能让人知道这里有任何东西失踪了。」我一边考虑着,边把那段令人厌恶的文字抄进我的笔记本里。
「那里面有信封吗?」梦克小姐问道。我们从塞满绉巴巴纸张的篮子里翻出了一个。她则是很快从桌子底下冒出来,得意地满面红光。
「日期是二十日星期六。纸张符合信封,是寄给《伦敦纪事报》的雷斯里·塔维史托克。这是同样的字体!我们可以拿走这个信封,因为不会有人记得它的下落。」
我们搜出更多文件,却没有新的情报。同样的男人写过另外三封信给塔维史托克,一次是安排会面,两次是转达福尔摩斯的新消息,但是这些讯息早就已经造成灾难性的后果了,所以我们并未获得什么新资讯。到最后,随着时间迫近凌晨一点钟,我建议大家离开。
邓乐维跟我最后一次环顾房间,确定我们没有留下任何足以辨识身分的痕迹,这时梦克小姐拾起她靠墙放的粗麻布袋,然后用一种举行宫廷典礼似的气度,把袋子里的内容放到桌面上,最后她的脑袋一扬,把那个袋子扔进垃圾桶里。
我们寻路下了楼。在我的手握着门把朝门外的世界推过去时,我被靠近的脚步声吓了一跳。我示意同伴们退后。但我自己几乎喘不过气来,默默祈祷能听见同样的脚步声离去,但让人气馁的是,有人试试门把,然后小心翼翼地推开。
在这一刻,史蒂芬·邓乐维打开提灯的遮光片,然后跳到门前,他举起手就像是要开门的样子,这时一个留灰色胡子的警员手拿警棍进屋了。
「喔,我说,警官先生,你真是吓到我了。」邓乐维喊道。
这粗壮的男人把他的警棍放回腰带,一脸怀疑地注视着我们。
「你们是否能告诉我,你们三个在这里做什么?星期六的这种时间,这栋建筑物里从来没有人在。」
「确实是,好心的先生。不过我要承认,你让我们大受惊吓。」
「毫无疑问,」他的答复很简短,「你有一组钥匙,对吧?」
「的确是。先生,我必须说,如果你在巡逻的时候总是检查锁上的门,我会很景仰你如此贯彻警务工作的执行。」
「我绑好上锁的门,我们大多数人都这样做。但绳索断裂了。」
「喔!工作非常细心啊,这位警官怎么称呼……?」
「布瑞尔利。」
「好,那么布瑞尔利警官,我的同事跟我希望能够彻底保有隐私,以便访问这位年轻女士。」
「为什么要这样?」
「她声称对于开膛手谋杀案握有非常宝贵的咨询。」
梦克小姐羞怯地点点头,半个身体藏在我肩膀后面。
「那么为什么非得在大半夜没有人的报社大楼里见面?」
「警官,这是非常危险的情报。」她悄声说道。
「唔,小姐,如果你有关于开膛手谋杀案的情报,你必须告诉我你怎么会知道的。」
「拜托您,先生,」她颤抖着说道,「他们会来追我,我知道的。」
「谁会来追你?」
「他的朋友。他们会在我睡梦中谋害我。」
「好啦,亲爱的,」那位警官用平静的口吻说道,「如果你有任何危险,我们会保护你。」
「你不认识他们!要是我跟苏格兰场的人多废话,会害我送命的。」
「虽然如此,我必须坚持这一点。」
「好吧,」梦克小姐在痛苦万分的折磨中说道,「我知道凶手是谁。」
「那么是哪一位呢?」那位很有耐性的警官追问道。
「亚伯特·维克多王子。」
我尽全力装成一个极度失望又非常恼怒的记者,注视着梦克小姐。不过,这点很难做到。
布瑞尔利警官重重地叹了口气。「真的是他吗?我会把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告诉我的上司。至于现在,你们三个最好去做你们该做的正事。我强烈建议你们把正事带回家做,一刻都别耽搁。」
我们静静地沿史全德街往回走,一路经过三个街区,我们都没说话,直到我们完全摆脱背后的布瑞尔利警官为止,这时史蒂芬·邓乐维放心地仰天大笑。
「亚伯特,维克多王子?」
「我确定他会很高兴知道,他的名字一下子就跳出来了。」梦克小姐这么评论。
「梦克小姐,你真是妙得无与伦比。唔,华生医师,我诚心希望这个信封会对福尔摩斯先生有点用。」
「你可以放心,我会让你知道后续消息。」
「无论如何,这个晚上一直非常让人满意。梦克小姐,希望我有这分荣幸,邀你跟我共乘出租马车回到东区。」
「我答应你。喔,华生医师,我真的希望我们帮到福尔摩斯先生的忙。」
「不管怎样,我们已经帮了阿利斯特·哈定一个忙,」邓乐维开心地宣布,「早上我会把钥匙还给他。我毫不怀疑,当他听到消息时,他会是全伦敦最快乐的男人。」
24 东区分界
第二天早上我坐在早餐桌前,志得意满的程度不只有一点点,这时我把那个信封拿在手里翻来转去,思索着把它交给福尔摩斯的最佳方式。毫无疑问,他早就做了绝佳安排,因为他经常突然奔赴乡间或者欧洲大陆,而就我所见,他的紧急邮件从没断过。然而,或许是因为对我们的成就有些隐隐然的骄傲,或者也可能是基于某种确实机敏的警觉心,我发现自己在下午过半的时候,仍然把拼命挣来的物件摆在内侧口袋里,不过我也理解到自己的不理性,竟想亲自把这个东西交到我朋友手上。但是,到底要怎样才能办到这件事,我几乎无法想像,不过很快就发生某些情况,把这个才智上的负担彻底从我肩膀上移开了。
微弱的光线开始消退,斗志旺盛的秋风吹动了最后一批枯叶,这时听差带着福尔摩斯手写的字条抵达。信件上写着,「约翰·华生医师本人亲启」。
追上我们那个猎物的味道了。立刻到商业街跟红砖巷交叉的街角来跟我会合,请步行,同时带上你的医疗器材袋,因为我担心我们可能会用得上。
夏洛克·福尔摩斯
不用说,不只是我的黑色医药袋,我连清洁过又装上弹药的左轮手枪都立刻拿在手上,而且我马上大步跳到街上去招来一辆出租马车。我出发时才刚过晚上七点,而那些无动于衷、像是粉蜡笔画出来的房子,在渐渐变暗的模糊暮色中掠过我身边。我从出租马车上下来的时候,夜晚刚好正式战胜了白昼,而我只好在黑暗中到处寻找正确的方向。
几乎立刻就让我心灰意冷的是,我的方向感很快就因为某个奇特的事实而变得扭曲混乱——福尔摩斯信中指示的街道是彼此平行的。在思索一阵子以后,我决定跟着红砖巷走,看看这条巷子是否会与任何一条跟商业街同名的路交会,因为伦敦干道的名字常常彼此重复,所以在转弯走出史东尼街时,发现自己置身于史东尼巷,也没什么好惊讶的。以夏洛克·福尔摩斯详尽的记忆力,出这种错并不寻常,不过我没别的说法能解释这一点,只好下定决心要找到真正正确的那个十字路口,就算要花上整晚也在所不惜。
在前半小时,我要忍受的不过是旁人随口奚落几句,但接下来我回溯自己的来时路,沿着红砖巷前行,经过希们来人宗教聚会所,在炸香肠的气味中难受地想着我可能因为简单的地址错误,而在福尔摩斯工作到紧要关头的时候让他失望,这个同时我开始察觉到当地人缩小了包围,他们的叫嚷声愈来愈频繁。
「喂,医生!你是出诊要帮某个妓女缝合是吧?」
「你想找个新鲜货,把她拼起来对吧,还是你要自己来拆解她?」
这些嘲弄很快变得敌意浓厚,因此我闪进一条僻静的巷子,打算想出个办法联络福尔摩斯——如果有这个可能的话。我靠在一个大桶子上,绷紧神经努力回想白教堂区地图的每个细节,然而还待不到两分钟,就有五个男人从左侧靠近我。由于路边只有一盏泛着病态黄色的灯,勾勒出他们充满恶意的身形侧影,所以就算我还没习惯突如其来的危险,我的直觉也警告我要注意他们的姿态,还有他们漫不经心随手握着的棍棒。
起初我希望他们有别的目标,会从我身边走过,不过这帮人的领袖,一个头发刚硬、下巴宽大又身形魁伟的男人点头示意其他人后退,然后朝我这里靠近,他的棒子轻拍着他多肉的手掌。
「晚安,」我开口说道,「有什么问题吗?」
「喂,大伙儿?你们怎么说?我猜安德希尔会认为这里有里问题,不是吗?」
他那四个拦路强盗似的同伴放声笑了,同时拍拍另一个男人的背——一个眼神恶毒的瘦子,嘴巴犹如一道邪恶的割痕。「就是这样!安德希尔!他心里可不平静了,他放不下。」其中一个人咯咯笑道。
「听着,先生,」我试着跟他们解释,「我是——」
「给我等一下,大爷。我们现在处于一个危险时期。所以就这么说吧,我们注意到有人看见一个家伙,一个学医的家伙,他在这个区域里逛来逛去,就好像他是……唔,如果你懂得我的意思,他看起来一副在暗中找寻猎物的样子。」
「现在请注意,好心的先生——」
「再让我们进一步假定,我,以西结·汉默史密斯,身为一个品格正直的男人,我从酒吧叫来我的哥儿们,这样才能好好看清楚这个学医的家伙——他在距离我妹妹租屋处不到一码的暗巷里埋伏等候。」这粗汉露出邪恶的微笑,然后抬头一瞥某个红砖盖成的阴暗破屋。
「这样不成、不成啊,大爷,」他口气悲伤地继续说,「天黑以后,你们这种人可要有非常强烈的理由才会待在这一带。」他降低了他的声音,变得隐约,还带点粗哑。「我对神发誓,等我们收拾你以后,你会希望你以前从来没见过任何妓女。」
我伸手拿左轮手枪,想吓阻他们来一场五对一的徒手打斗,不过有个皮肤黝黑、左耳少了一大半的家伙往前一跳,用一只拐杖劈向我的手臂。他尝试多来两记结结实实的攻击,其中一次只差一点就打中我的前臂,瞄准脖子的第二击我设法用肩膀接下了,这时他靠近到让我有机会使出左勾拳,在许多年前,这招曾经替我在争斗激烈的预科学校里赢得彻底的行动自由。
就在此时,有个非常纤瘦的男人从我背后走进巷子里。他吹着口哨,并且把一支长柄刷子扛在左肩上。他的脸跟他一身黑衣,都被烟灰弄得脏兮兮的,我看出他是个烟囱清洁工,刚做完工作正要回家。在我内心某个遥远的角落,我留意到他吹的是华格纳的《帕西法尔》。此人在看到这么多蛮横人物挤进这条窄巷,而停下脚步的时候,我满脑子的念头部暂时搁置了。
「出了什么事?」他问道。
「如果你不想分杯羹的话,就走你的路吧。」汉默史密斯这么回答,同时踏到一旁让他过去。「这边这位绅士对妓女的态度不佳,我们正在帮忙他向她们赔不是。」
命运,就如我经常反思省视的一样,始终是那么变化无常、难以捉摸。这一刻,是五个武装暴徒欺压两个毫无罪过也不想打架的男人。下一刻,五个人中的两个就倒在地上痛得哀嚎,在长柄烟囱清理棍的打击之下,他们的肋骨成了冲突牺牲品。汉默史密斯千钧一发地逃过攻击,怒吼着把他的棍棒扔到地上,伸手到他长裤裤腿里,抽出一把邪恶短刀冲向我跟我的新盟友。
虽然我终于抽出左轮手枪,却完全不必派上用场。烟囱清洁工往他的心窝来一记压倒性的戳刺,然后用气音说道:「走那条通道,跟着我的脚步。」接着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拉住我的手臂,我们穿过那条通路逃进一连串的小巷弄,越过一堵较低的围墙,然后遁入多风的秋夜。
虽然我们跑了可能有十分钟,我却觉得我们没有跑得太远。福尔摩斯做了几次巧妙的闪躲,有一次还停下来专注聆听追兵动向,然后带着我穿过一连串彼此相连的小巷,地上到处散落着木头跟破掉的船运板条箱,到最后让我大为惊讶的是,他躲进一个低矮的门口,然后推着我进去。
踩着黑暗的阶梯急忙往上冲时,我更在意速度而顾不得谨慎,要不是有福尔摩斯及时拉住我,免得我从一个烂穿的空隙栽落,我很可能会直接掉到下面的地板上。到最后,通过两层肯定有考古价值的阶梯之后,我们到达一条短走廊尽头的门口。我朋友用炫耀似的动作,用力打开门——至少是以这种粗糙的板条组合物能够被「用力」打开的程度。
「请容我以最高规格的欢迎仪式,展示贝格街私家顾问侦探社东区分部,开膛手案件调查的脉动中枢。」
只要财务状况允许,夏洛克·福尔摩斯在整个伦敦维持的藏身处不会少于五个,甚至可能多达七个。虽说某些地方的设备不过就是一个脸盆加上一个衣柜,但在他为了乔装或者追踪而必须立刻用到私人空间时,他就会动用这些隐匿处。在我跟福尔摩斯合伙的这些年来,我总共见过三个这样的住所,这是因为我朋友生性乐于保密,以致我无法看到其他地方。
这个惊人的白教堂区避难所,是由一个四方形的房间所构成,长度略大于宽度,没有窗户,四壁全贴满了地图跟新闻剪报,还有两个新而结实、形态不同的内侧门闩,福尔摩斯很有效率地关上门锁后,带着探询的关注表情把目光集中在我身上。
「我亲爱的伙伴,我本来想在更轻松的情境下为你介绍我们的第二分部,但无论如何你已经看到它是多么有用了。目前我们在史卡波罗街,就在白教堂路的南边。你会注意到,我们手边已经搜集了尽可能多的相关情报,我们还有完整装备,可以维持每种卫生与文明的需求,而且还有瓶相当好的白兰地放在边桌上。你想利用任何设备,就请自己动手吧。」
那张「边桌」指的是一个倒置的大桶,上面黏着一块干草垫和一堆干净却磨得很旧的灰色羊毛毯。这房间里没有别的毯子或家具,只有一个看起来很危险的炉子,放在壁炉旁边,另外还有一张破烂的书桌跟两张椅子。其中一个家具的前世,可能是一只装橘子的板条箱。
「福尔摩斯,你到底在这个洞里做什么?」我一边问,一边毫不犹豫地走向临时边桌上的酒,同时对我朋友特立独行之举摇头。福尔摩斯坐在桥子板条箱上脱掉他的外套,并拿一条湿布用力擦他变黑的脸。
「我一直在跟女王陛下军队中许多堕入罂粟花魔咒的成员交朋友。事实上,我很有机会在明天发现布莱克史东的租屋处。」虽然看起来喜气洋洋,又抹去了面具似的烟灰,但我朋友的脸却明显透露出他已经快到累垮的临界点了。
「但这真是太神奇了,福尔摩斯!」我喊道,「顺便一提,我想我误解那些指示了,不过你到底是怎么刚好找到我的?」
福尔摩斯脸上很少露出这么明显的困惑表情。「我发现自己今天晚上没事,就在街头巡逻,而我敢大言不惭地说,我的洞察力胜过你熟悉小巷弄的程度。我亲爱的华生,我相信现在全世界的人里我最乐意看到的就是你,但我还是得问,你到底为什么手上拿着医药袋在白教堂区游荡,还一脸鬼鬼祟祟的表情?」
「是你叫我来的。那不是你留的信息吗?」
福尔摩斯瞥了那封短笺一眼,然后表情忧虑地看着我。
「今天下午我没有跟任何人通信。」
「那么你没有送信给我了?」
「没有。你什么时候收到这封信的?」
「下午五点半的时候。」
「这不是透过邮局送来的。」
「不,是听差送来的。」
「你有没有问比利,他是从什么样的人手上拿到的?」
「我一认出你的签名,就认为这无关紧要了。」
「那么,你完全不知道这张字条的源头了?」
「一无所知。」
最后他喊了出来:「我想像不出你心里有什么目的才会追随这些指示,可是这封书信肯定是一位对手写的。」
「我心里有什么目的?」我立刻回嘴,「你需要我的帮助啊!」
「不对不对,华生,全错。这些确实是我会写的t、y跟m,大写A也模仿得非常好,可是到底是什么诱使你照着纸条的指示做,这上面写着这样极端不精确的q啊?」
「我要很遗憾地说,我受过的训练足医学训练,要我做笔迹分析力有未逮,」我口气更加粗暴地回应,「而且我认为那是在某种压力之下写的。」
「本来该有一千条小小的线索暴露出事实!举例来说,你跟我已经彼此相识超过七年,然而在这张简短字条里,我不知怎地还是把你的尊称、名字跟姓都写出来。」
「如果送信的人不认识我,那当然没什么好奇怪的。」
「再说那张纸呢!我的文具——」
「既然你不在家里,那就不相干,」我生气地迅速反驳,「无论如何,要是你这么期望,将来我就会用怀疑跟不信任的态度对应你所有紧急的召唤。」
在明显的努力之下,福尔摩斯的态度软化了。「说到底,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危而已。我很遗憾在巷子后面发生那个小事故,不过现在我们有了这个东西,这张纸条……这张纸条非常有意思。纸条的作者用非常细腻的手法写下我的签名;然而其他的字母都写得非常缓慢,这是仿造的确切迹象。不过事实还是很明显:无论是谁写下这封信来陷害我们,都是因为他有办法拿到我笔迹的真正样本。」
「他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弄到那种东西?」
「喔,但我们还可以得到更多结论:他手上掌握的文件,虽然在最后有署名,却较少显示出我的其他特色。所以我敢赌五十镑,他拿到的那张简短纸条,里面完全没有出现字母q。」
「某个恶棍有办法拿到你的书信?」
「我几乎看不出是怎么办到的。」
「你的银行?」
「首都郡县银行是以他们的可靠程度而闻名。」
「唔,那么会不会是你曾经匆匆写过一张字条给你的律师,或者写下一封回信给某位客户。我们怎么可能知道那个样本是从哪来的。」
「我不会说你错了,」我的朋友回答得很抽象,「可是从机率来看,非常不可能是某个心怀恶意之人正巧走运,拿到我的笔迹。反倒更有可能是他从某位当事者手上偷走一封信,我们可以假定这位当事者有一份我的手稿。这个范围立刻大大缩小了。要考虑的对象有你、我哥哥、几位苏格兰场的探长,还有你已经非常聪明地提及的那些人,好比是我的银行或律师。」
「不过称等一下,福尔摩斯。请原谅我这么说,但是今晚我会特别想见你,是有很好的理由。」
我的朋友头一歪,表现出他的兴趣,而我接下来就把我们在他缺席时完成的一切告诉他。我如今还可以愉快地回想,当我为我的陈述作出总结时,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脸惊讶得非同小可的样子。
「那么你们的形迹完全掩盖住了吗?」
「这会被当成一个孩子气的恶作剧,冲着英国报业特别坏的榜样而来。」
福尔摩斯顽皮地眯起眼睛。「什么样的恶作剧?」
「梦克小姐策画的天才奇想。我们可以肯定这完全匿名,而且不会造成任何长期伤害。唯一有意思的事情是那张纸条。纸条是装在这个信封袋里送来的。」
让我震惊的是,我朋友那张缺乏血色的脸竟变得更加苍白。
「福尔摩斯,到底怎么回事?」
他冲到一张张字条参差不齐地钉成一排的墙边,然后扯下据信来自开膛手杰克的最后两封信的完美摹本。
「我知道他有动机,但考虑这个似乎太异想天开了。当然我是在理智的局限下,才会认为这是某个受雇的佣兵,或者一个政治投机分子……」
「我亲爱的伙伴,到底是什么?」
「看看这个!」他叫喊着举起信封旁边的一封信。「这些信经过伪装,没错,但是全世界都再无疑问,这些信是出自同一个人手笔!」
「你是要告诉我,一直追踪你动向、设法让这个记者找你麻烦的恶棍,就是开膛手杰克本人?」
「跟那个肾脏包裹一样,用的是没有特征的信纸,」我的朋友喃喃说道,「日期是在我离开贝格街之后仅仅两天。邮递区号是E一——白教堂、史皮塔费尔兹跟哩尾地。」
「福尔摩斯,这其中有什么含意呢?」
我朋友的眼睛迎向我的眼睛,脸上出现一种我前所未见的表情,像是被追捕的猎物。「这表示白教堂杀手决心看我为他的罪名背黑锅。这也表示我的行动,包括我离开贝格街之前的那些,在他面前都公开得像是一本翻开的书。华生,这件事情想起来并不怎么美妙,但我更担心的是,这些谋杀案的幕后黑手把毁灭我视为他的任务。」
我骇然地盯着他看。「我真心感到抱歉,没能带给你比较好的消息。」
「亲爱的伙伴,我永远感激你。」
「那我们能做什么?」
「还不能做什么。我必须想想。」他这么说,同时坐在床缘,缩起双膝靠近他精瘦的身形。
我点点头。「在这种状况下,我本不该妄想打扰你。」
福尔摩斯怀疑地瞟了我一眼。「你不能留下。」
「别瞎扯了,」我说道,「我要帮助你进行你的工作。」
我的朋友一跃而起。「这是不可能的,」他喊道,「不管之前有多像个梦魇,现在这个任务已经变得更加危险了。」
「确实如此。」我表示同意,同时为自己裹上一条羊毛毯。
「我必须禁止你加入!要是我被人发现了,你也会承受极端严重的后果。」
「那我们就尽最大力量藏好我们的身分。」在福尔摩斯最专横跋扈的时候,要忽视他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我这辈子也从来没这么坚持要采取特定行动。
「华生,就我所知的范围,你是最不适任的伪装者;事实上,我这辈子几乎再没碰过比你更坦荡的人了。」
这番批评让我觉得脸都胀红了,但接着我就想起来,福尔摩斯也承受过我在那条暗巷里碰上的类似威胁,不过他却是天天如此,而且不只是在一条巷子里。
「福尔摩斯,那你就像个绅士一样对我发誓,我对于身在白教堂的你毫无帮助。」
「这不是重点!」
「既然你向来心智能力高人一等,我认定你应该明白,这正是重点。」
在相当尖锐的瞪视之后,福尔摩斯认命地露出微笑。
「好吧,好吧,如果我无法劝退你,我想我就必须感谢你了。」
「这是我的荣幸。」
他回到他的床垫上,把自己的身体舒展开来,然后把脚跨在水桶上。「我敢说,你会发现这个环境很难适应。」
「福尔摩斯,我打过第二次阿富汗战争。我想这儿对我来说,应该够舒服了。」
听到这句话,我的朋友发出一声开心的叫喊,再度坐直了身体。「你正中要点了!而且毫无疑问,你完全不知道你刚刚做到了什么。阿富汗战争……真是做得太好了。」
「我很高兴能够派上用场。」
「晚安,华生,」他喊道,同时转小了油灯,并且替他的烟斗装进许多廉价烟丝。「我必须请你明天早上别用我的剃刀。我想不剃胡子会好得多。还有啊,华生?」他补上这句话。我可以从他的语调里听出来,他已经大大恢复他的好心情了。
「是?」
「我不该冒险进入靠右手边的角落。恐怕从布局上来说,结果不怎么令人满意。总之,好好睡吧。」
25 篝火之夜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福尔摩斯穿着他的水手式厚呢大衣和粗布红领巾俯视着我,同时把一堆破旧衣服扔到角落里。他苦恼得静不下来,而我从他眼睛底下的深色印记就知道,他的夜晚是个不眠之夜。
「什么时间了?」
「将近八点。」
「你出去过了?」
「我已经在城里溜达过一圈,还僭越地替你买了几样东西。」
「真的?你吃过了吗?」
「喝了杯咖啡。现在呢,华生,我相信你不介意采取某个小小的预警措施,我在这些圈子里游走时也被迫这样做。要是你穿上左手边那些极端破烂的衣服,再套上那件旧外套,我会很感激。请原谅我扯坏了几个地方。就现在来说,你看起来太过富有,不可能跟杰克·爱斯科特扯上关系;但是那个快活好人会在十分钟后跟你在楼下相见,而我们会在十钟酒吧喝着酒度过我们的早晨。但在那之前,可以先来一趟生气蓬勃的散步。」
还不到限定的时间,我就跟福尔摩斯(或者该说是福尔摩斯乔装成的讨海人,我想名字是杰克·爱斯科特)在楼下会合,而我们在早晨粗疏的米黄色光线下出发了。二十分钟过去后,小酒馆出现在教堂街的街角,门口两侧是简单的柱子和招牌;用白色字母标出「十钟」的黑色牌子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着。酒馆里面散放着椅子跟有刀痕的桌子;四壁上贴的绘图磁砖,都因为一层黏稠的砂砾而败坏到近似废墟状态。
「你正在怀疑我们有什么意图。」虽然我什么都没说,福尔摩斯还是轻声回应。「别担心——只要确定在每次转折都跟我保持口径一致,我们很快就会出去了。」
在这个时间,这间酒吧比我本来猜想的更繁忙,常地人在出发去完成他们今天各自的劳动或享乐以前,就勤快地干杯了。一小群湿答答,脏兮兮的领半饷放假士兵很快就瞥见福尔摩斯,然后从他们的桌边懒洋洋地随着我们挥手。
「爱斯科特,那你是从哪里捡到找一个的?」打招呼的是一个中年矮个儿,留着一般的落腮胡,而眼睛红通通的状况,显示这个男人即使曾经摆脱大量饮酒的影响,也鲜少成功。
「这是米多顿,我的一位老友,才刚刚回到城里。墨菲!给这桌来一轮波特酒。」
「你好吗,米多顿?」在一杯杯酒被倒出来的时候,那士兵问道。我正要编造出一套回答的时候,我的朋友插嘴了。
「喔,别管他啦,凯托。你知道的,他待过阿富汗。比我们之中任何一个都有见识得多,甚至超过应有的程度,或者至少我是这么了解的。他只有在喝多了的时候才会开口,而且就算那时候谈的也都是伊斯兰战士,愿上天保佑他。」
「那么,是哪场战役?坎大哈之战?」
福尔摩斯大笑着用他的手背抹嘴。「不是那么愉快的战役。是梅万之战(注:华生医师的确在梅万之战中服役,住战斗中受重伤以后返回英国。)。你最好随他去。」
先前那个卫兵同情地斜睨一眼。「嗯,那么,你还好吗,爱斯科特?今天晚上会回三只眼镜蛇去吗?」
福尔摩斯像做梦一样地眯起了眼睛。「我有这么想过。这边的米多顿是那玩意儿的鉴赏高手,我们已经闲聊了整个晚上。他凑巧遇过布莱克史东那家伙,那是几年前在埃及的事。」
「强尼·布莱克史东?到现在我已经超过一星期没遇到他了。你的朋友可以在这里装哑巴装得比平常久,但这状况也比那个布莱克史东的鬼话安详多了。」
「是鸦片剂的效果。他无意造成任何伤害。」
「我敢说你是对的。不过上次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心情正恶劣。」
「上星期我本来打算到他租屋的地方看看——在他比较懂得跟人相处的时候,他答应了。可是我那么说的时候,手里肯定拿着烟管。现在我还能记得是在史皮塔费尔兹就不错了,地址什么的就别提了。」
「他住在山帝路,在宽门街区那边。大多数时候他自己一个人过日子,不过我曾经顺道去喝个睡前一杯,那一定是上个月的事了,虽然我从那时开始就没再回去过。他是在那栋建筑物的后面,窗户全部都用碎布塞住了。难怪他的访客那么少。」
「也许他就喜欢那样。无论如何,如果布莱克史东在那个垃圾坑里陷得太深,没办法从里面爬出来,我还有米多顿可以分享早晨的一支烟。」我的朋友耸耸肩,喝完他最后一点啤酒。
「你不是说你现在就要顺路去一趟吧,足吗?」凯托问道。「上天知道他是躲在什么样的小洞里。他那么古怪——在凌晨一、两点开始他的漫游,然后直到第二天很晚了才会想到他的房间。如果你想在那里找到他,今晚午夜以前去探探吧。」
我们说完再见,从容走出门外。我可以看到我们对街的史皮塔费尔兹市集扰攘的东侧,还有牲口与刚挖出来的新鲜洋葱沿街飘送的气味。在我们漫无目标地动身沿路前行时,我的朋友像是压抑着精力的紧绷鞭绳。
「解决了。」福尔摩斯轻声说道,但他清脆的男高音之中包含着追捕的兴奋感。「昨天我靠着三杯琴酒,从一个叫威克斯的人那里问出那间房子在几号。」
「你这段日子里全都在找布莱克史东的落脚处吗?」
「确实是。要渗透一个人际关系网络,还要透过专家的操纵手段,传达出你已经在这张网络边缘存在许久,久到大家都不复记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他们对待你的方式让我很震惊;你像是已经认识他们好几年了。」
「在刚开始的五天里,我每天花不下十八小时,混迹于白教堂区跟莱姆豪斯区之间最受欢迎的各个饮酒场所,我的大脑不过就是个大型海绵而已。我自认为我相当快就摸清楚整个状况,我观察到多少,就推论出多少,种种模式开始浮现。在我觉得够有自信,而且那些人开始习惯看到我的时候,我就开始提几个名字——某位重新入伍的兄弟,某个死去的朋友,某个好几年没见的女孩。我建立起无可置疑却也无从证明的连结。到最后,我自己的故事出现了。我以前在哪里?过去四年都在海上。很快我就得到极其普遍的信任,因此可以诱导出情报,却不怎么需要害怕被逮到。
「在李先生转达布莱克史东出现在三只眼镜蛇的消息以后,我到得太晚,差几分钟失之交臂,但他的离开很容易就在他的相识之间引起讨论。我就像是在拼起一个砸碎的阿比西尼亚宝瓮,有个形象慢慢出现了。他在这个区域并没有住很久,而且在八月以前没有人认识他。他独居,通常穿着制服出门,虽然他已经解职了。他是一团矛盾的组合:虽然他有种豪放的帅气外表与讥讽的魅力,却总是回避女性的陪伴。虽然他的心情几乎总是不好,总是暴烈,他聪明的言谈与慷慨的态度却让他广受其他男性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