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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琳西·斐/译者:吴妍仪 当前章节:15048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8:57

「那猫食呢?」

「我去找了,今天早上我发现有一些猫吃的肉藏在二十七号院落的某颗石头下面,这想必让你完全明白了。你还记得吗,我很想知道汉伯瑞街二十九号一楼前房的哈迪曼太太,那天早上生意忙不忙?」

「我知道了!凶手买了一包猫食。」

「说得对,亲爱的华生。你说得让我觉得像是亲眼所见。」

「然后他倒出猫食,把那个血淋淋的器官放进猫食的包装袋里,然后沿着街道离开,完全没引起怀疑。」

「亲爱的老友,你就快要精通演绎法的艺术了。」福尔摩斯说。

「不过他是谁呢?」

「哈迪曼太太的叙述相当引人入胜,她说:『他是个看起来很普通的男人,中等身材,以很独特的方式表现他的礼貌。』她觉得自己以前见过他,不过想不起来她以前有没有卖过猫食给他。跟我们先前的推论一致的是,他显然不是个会引人注目的男人。而且猫食的事再度点出凶手是有预谋的,对我来说,这点令人相当不安。」

「他是鬼迷心窍了吗?为什么会要这样残暴恐怖的战利品?」

「我根本不知道能告诉你什么。唔,无论如何,这是我们目前找到最好的线索。不过,当梦克小姐在过滤淤泥的时候,我们应该试着研究这个穿着寒酸的家伙,看他还有没有更多的细节可以挖。这人对纪念品的品味既不成体统,又难以理解。」

06 给老板的一封信

次日早晨,我拨旺客厅里慢慢变小的炉火时,福尔摩斯发出一串震耳欲聋的惊呼。他愕然不动地坐着,一份报纸摆在他面前的桌上,他手里还抓着一只咖啡壶。

「这人脑袋糊涂啦!唔,如果这傻瓜就想白费力气、水中捞月,就这么干吧,我们也帮不上忙了。」

「出了什么事?」

「雷斯垂德丧失理智,逮捕了约翰·派泽。」

「当然,这是拜你的提示所赐。」我提醒他。

「我电报里跟他说了,那里根本什么都没有!」福尔摩斯抗议道,「就连《标准晚报》都无法相信他跟这档事有任何关系。」

「那么,那份三流小报还说了什么别的吗?」

为了强调,他猛然一振报纸,朗读道:「目前看似有某个披着人皮的下流生物,在白教堂地区的贫民窟里作祟。他的双手沾满了一连串屠杀的『血腥证据』……哈!……令人震惊的变态产物……兽性大发的恶徒……就像吃人恶虎对人肉那样不知餍足。」

「我亲爱的同伴,看在老天分上,快别念了。」

「这又不是我写的。」他淘气地说道。

一记短促的敲门声预告我们的听差来了。「福尔摩斯,你有电报。」我用眼睛扫过那封信的时候,忍不住笑了。「拉斯克先生现在是白教堂守望相助委员会的主席。他来信致上他的忠诚与衷心的关怀。」

「太棒了!喔,我真的很高兴看到某些活跃分子把精力用在造福人群的方向。好友,我们应该效法他们,我们必须多知道一点这位猫食买家的事情,而且愈快知道愈好。」

但在接下来的一整个星期,福尔摩斯获得的成果非常有限。虽然我们尽了力,但是凶手没留下任何实质迹证,我们也找不出那个消失在清冷九月早晨空气中的男人到底是什么身分。幸好组织健全的守望相助委员会,很快就安排好邻里警戒与夜间巡逻,但他们没碰到多少危机,只有和恶意欺凌外国人的暴民起了几次冲突。那些暴民常常随意殴打任何一个他们看来「外表狡猾」或「举止不端」的倒霉移民。白教堂区的每个居民,从最尽心尽力的慈善工作者到最底层的窃贼,全都异口同声主张:不可能有哪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会这样残杀一个可怜的女人。

安妮·查普曼在九月十四日星期五秘密地下葬了,就在大约一周之前,波丽·尼可斯回归无垠宇宙的同一座贫民墓园里。「Pulvis et umbra sumus(吾人不过尘与影矣)(译注:这是罗马诗人贺拉斯(Horace)的诗句。),」福尔摩斯当晚这么说道,同时他若有所思地盯着炉火,把那双修长手臂收起的双膝上。「华生,你跟我,安妮·查普曼,甚至是尊贵的贺拉斯本人——都是尘埃与尘埃之下的阴影,仅此而已,别无其他。」

虽然在安妮·查普曼死后的那几个星期,福尔摩斯不断在哀叹,随着时间过去,犯罪痕迹就更加冷却,但我知道至少他相当满意自己在梦克小姐身上的投资,而成果也确实丰硕。由于福尔摩斯自己追踪的线索只得到贫瘠的结论,所以我们相当期待跟梦克小姐会面,至于她看来也很享受这份新工作。我朋友随兴的魅力常常掩盖住他冷酷、尖锐的专业素养,不过他似乎是真心高兴见到她,我更是满心期待她的造访能为气氛低迷的客厅注入充满热情活泼的气氛。

九月二十三日,波丽·尼可斯的死因调查庭只有一无所知这个结论。接下来的星期三,同一位验尸官也在安妮·查普曼死因调查庭上做出总结,这回他提供一个新颖的意见——某个贪财的医学生杀了她,然后偷走器官,打算卖给某个不顾道德的美国医生。第二天的《泰晤士报》还认真地报导了这个消息,结果导致福尔摩斯对着天花板默默地狂骂一阵,然后找出他的手枪,绝望地跌坐在椅子里,用子弹对着墙打出一个小小的皇冠,位置就在我们壁炉左侧他先前勾勒出交缠字母VR的上方。

「亲爱的伙伴,我得提醒你,对女王陛下的姓名缩写再做任何进一步的装饰,都会是不敬的画蛇添足?」我小心翼翼地调整姿势,到福尔摩斯背后去打开窗户,希望能看见梦克小姐的身影。

「你质疑我对女王的忠诚吗?」

「我质疑你使用枪械的方式。」

福尔摩斯悔恨地叹了口气,然后把枪摆回他的抽屉里。「梦克小姐随时都会抵达。或许她会带来更进一步的证据,驳斥那个有邪恶美国买主收购女性生殖器官的说法。」

「真希望如此,福尔摩斯!」

这位侦探微微一笑略表歉意后,立刻因为一阵熟悉的脚步声,而凝神细听那位娇小女子穿着沉重的男性工作靴爬上楼梯,跨越客厅,穿过开着的门。

「天哪,这是怎么回事?失火啦?」梦克小姐一边咳嗽一边质问。我观察到她花了点钱,为她外套底部镶上一点银色缎带。我也挺开心地发现,她那小巧的身躯没那么形容枯槁了。

「福尔摩斯偶尔会把我们的客厅误认为射击场,」我语带挖苦地说,「请坐,梦克小姐。」

「你喝了几杯,对吧?」梦克小姐点点头。「我的某位朋友每当好好享受了一瓶琴酒,就会随便乱开枪。你喝的是比较好的东西,不是吗?我猜是威士忌?」

我藉着清走沙发上的报纸,掩饰脸上忍不住浮起的微笑,可是福尔摩斯却直接大笑出来,然后大步走到餐具柜那里去拿玻璃杯。

「在我看来你的意见非常有启发性。我想,每个人应该都来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

梦克小姐握着她那杯酒坐在火炉边时,很满足地说道,「该死的冷天气,简直要把眼珠子冻到掉出来了。无论如何,绅士们,我赚到我这星期的住宿了。」

「怎么说?」福尔摩斯往后一靠,闭上眼睛问道。

「我找到那个士兵了,就是这样。」

福尔摩斯又坐了起来,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你指的是哪个士兵?」

「嫌犯的朋友呀。这小伙子把同伴弄丢了,而那个同伴很有可能刺死了头一个遇害的姑娘,玛莎·塔布兰。」

「太好了!告诉我详细的经过。你知道,你可以先打电报告诉我这么重要的消息。」

「今天早上才发生的,」她骄傲地回答,「我路过骑士军旗酒店点了大杯琴酒好让自己更清醒点,每天早上我都是这样做,同时赚取我的生活费,不过这些你都知道了。那是个空气浑浊、烟雾弥漫的地方,而且那时候客人都走光了,可是我勉强看出有个士兵窝在角落里。我正想要晃过去跟他稍微聊一下,不过在我起身以前,他就看到我了,并走到吧台旁来找我。他的身材很好,有强壮的下巴,上翘的深色胡须,还有蓝色的眼睛跟沙棕色的头发。

「他说:『哈罗,你好。』

「『哈罗,你也好,』我说,『要跟一个寂寞的姑娘分享一杯琴酒吗?』

「『我不觉得你会寂寞太久。』他微笑着说道。

「我暗想,要是他只求这个,可以更直接一点,因为我不需要他多管闲事。他肯定是看出我不太高兴,就赶忙殷勤地说:『小姐,这是个恭维。』

「『那就好。我会让你坐在这里,等到你想到更好的话为止。』

「『这个建议真是太慷慨了。』他说着就坐了下来。

「这个对话刚开始进行得有一搭没一搭的,可是既然我们在喝大杯琴酒,他又是个好骗的家伙,很快他就开始吹嘘他多有钱了。『我上星期刚放假,就直接回伦敦了。我们这批人上次进城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了,『他这么说,『我很急着想找到我一个弟兄。』

「『你那同伴欠你什么吗?』我问道。

「『不是这样的。但我还是必须找到他。』

「『那是为什么?』

「『你知道吗,他犯下谋杀案。』

「嗯,你可以拿身上最后一毛钱来打赌,在我听完整个故事以前,我是绝对不会让他离开我的视线。我尽可能装出一副震惊的样子——这倒不难,因为我确实相当惊愕。

「『谋杀!他为啥这么干?抢劫抢昏头了吗?还是跟人干架了?』

「『恐怕比那还要糟。我的朋友是个非常危险的家伙。』

「『什么意思?帮派分子?』

「他摇摇头,然后若有所思地低头说道:『就我所知,他是独自行动的。』

「我坐着等他继续说,而当他看出我仔细听着他的每句话时,他说道:『你知道吗,我们上次来这里的时候,有个女人被杀了。那是我朋友干的,或者说我是这么相信的。而我要很遗憾地说,他成功逃走了。』

「『你吓到我了!』我惊呼一声,因为我禁不住认为他在讲的是玛莎·塔布兰;突然间,光是看着他就让我全身发凉。『你真该觉得可耻,现在白教堂市集的每个姑娘都听怕了关于刀客的谣言,你竟然还跟我讲这种故事。『

「『你不相信?我是句句实言。』他这么说,『我在军团里有个朋友,我从没碰过比他更好的伙伴。他样样都好,却有着空前火爆的脾气。上次我们在城里的时候,他在这里碰到一个姑娘。刚开始的时候,一切看起来无伤大雅。我们逛过一间又一间酒吧,但后来他就把带她到一条暗巷里去了。我在那里等了好几分钟。他们却一直没有回来,那时我就知道事情不对了,可是我还是继续等。总之,我已经告诉你故事的结尾了。从那个可怕的晚上以后,我再也没看到强尼·布莱克史东,但就算这是我人生中的最后一件事,找也要找到他。』

「接着他安静了一会儿。但很快他又回过神来,注意到我坐在那里。『我没吓到你吧,有吗?我并不想给你添麻烦,但这件事害我心情沉重。我的任务很清楚,那就是必须有人找到他,而且动作要快。』」

「等一下,」福尔摩斯插嘴说道,「这个卫兵,他相信他失踪的同僚也必须为其他谋杀案负责吗?」

「看来这个问题很困扰他,」梦克小姐冷静地回答,「所以我试着要向他多套些话,但我看起来想必太过激动,以致他觉得他讲够了,就此闭嘴。他只是一直跟我说他很抱歉让我不安了。在那之后,连要弄到他的名字都麻烦得要死。我只好让自己看起来有点头晕的样子,并且对他说:『我得回家罗……』然后他就揽着我的手臂,带着我往外走。我在门阶上一个踉跄抓紧他的夹克,他则是像个体面绅士一样扶着我站好。不过就在那一瞬间,我已经从他的兜里捞到宝了。」

「你偷了他的皮夹?」福尔摩斯难以置信地说。我必须坦承,我很感激他这么一句惊叹之词让我搞懂她做了什么。

「请见谅,」她脸红了,「我太习惯这样讲话,不过这个工作用不着落切口(注:「落切口」(voker Romeny)指的是讲伦敦贫民阶级的语言,也称为江湖黑话,福尔摩斯很可能经常在其专业领域上频繁运用。)。没错,我摸走他的皮夹。他的名字叫做史蒂芬·邓乐维。」她说完了。

福尔摩斯跟我惊异地面面相觑。「梦克小姐,」我的朋友说道,「你做得很棒。」

她微笑了,显得有点害羞。「这招确实干得够漂亮,我也很自豪。」

「可是,我担心你在偷走那家伙皮夹的同时,也断了一条很重要的后路。」

「喔,福尔摩斯先生,别担心这个,」她大笑着回答道,「我把皮夹放回去啦。」

在那时候,我们听到楼下传来一阵闷糊糊的争执声。在我们猜出声音来源以前,两只脚伴着两根拐杖的奇特声响急迫地逼近我们的客厅。几秒后,福尔摩斯认识的熟人中最奇特的一位,就像一阵冬季强风似地刮进房间里。

中央新闻社的罗兰·K·范德温大约三十岁,身材高得不寻常,几乎跟福尔摩斯相当,但他看来没那么高是因为孩提时代罹患的小儿麻痹,让他直不起腰来。他有一头放荡不羁、几近白色的亮金乱发。这种发型再加上孱弱的腿,还有靠拐杖支撑的小跳步,造成他在我心中有种刚刚被电击过的深刻印象。我记得范德温曾在某次业余拳击赛时,看过福尔摩斯打拳,而他对我的朋友有着极高的评价,偶尔他还会打电报通知福尔摩斯一些在通讯社里刚传开的消息。虽然如此,范德温亲自跑来还是很令我震惊。而他也在迅速爬上楼梯以后,呼呼地喘着气。他那只总是盖在破旧条纹大衣下的右手,抓着一张小小的纸片。

「福尔摩斯先生,我有件拖延不得的事情要跟你讨论,但我在楼下却碰到严重的阻碍,你的房东太太真是非常粗鲁又固执。天啊!她又来了!夫人,我已经解释过,他忙或不忙,对我来说真的是完全不重要。」

「没关系,哈德逊太太,」福尔摩斯喊道,「范德温先生很少在上流社会走动。要是可以的话,请你谅解,现在就让我们自己谈吧。」

哈德逊太太用她紧握着的那条茶盘擦拭巾揩了揩手,再用像是看见有毒昆虫似的眼神瞪了范德温先生一眼,然后才转身下楼煮饭去。

「范德温先生,你每次来访,那免不了打扰我们居家生活的平衡。当然,华生医师你已经认识了。但请容我介绍我们的新帮手,玛丽·安·梦克小姐。现在,不管你得到的是什么,就拿出来让我们瞧瞧吧。」

我们全都聚集在桌子旁,仔细看着范德温先生带来的奇特书信。我大声读出这封用鲜红色墨水写成的信,内容如下:

亲爱的老板

我一直听说警察逮到我了,可是他们没抓到我呀。他们一副很聪明的样子,还讲什么走对了路,害得我大笑。关于皮围裙的笑话,我真是笑坏了。我要攻击妓女们而且我会剥她们的皮,直到我被扣住。上一个工作成果很棒。那位女士连尖叫都来不及。他们现在怎么可能抓到我。我很欣赏我的工作成就而且还想重新开始。你们很快就会听说我玩的那些有趣小游戏。我把上次干活弄到的某个很不赖的红色玩意儿,装在一个姜汁汽水瓶里好用来写字。可是那玩意儿变得太浓,跟黏胶一样,反正是不能用了。我希望红墨水够合适了,哈哈。我下一回要把女士的耳朵切下来,送到警官那里去。这只是为了好玩,要是你,不会吗?先扣住这封信等我多做一点活,再原文照登。我的刀子这么好又这么利,如果我有机会,立刻就会开工。祝好运,

开膛手杰克敬上

(希望你不会介意我用的这个名号)

附注:在我把所有红墨水从手上弄掉以前,没办法把这封信拿去寄,真可恶。到现在还是弄不掉。他们现在说我是个医生了。哈哈

「你看得出来,这不太是我们读者会寄来的一般信件。」范德温先生一边说,一边粗鲁地瘫坐到椅子里。「要是他多讲点谷物税,少讲点怎么削掉小姐们的耳朵,我就不会来烦你了。」

福尔摩斯捏着信纸边缘到他桌子前,小心翼翼地用放大镜检视那封信。

「有信封吗?」

「早知道你会问。信封在这里。」

「投邮日期是一八八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当天就收到了,是从伦敦东区寄来的。地址写得散乱不平均——你看,他根本不管这行字迹是否整齐。」

「我担心的不是这封信本身引人注目的风格。问题在于这个疯狂的混蛋——梦克小姐,要是冒犯了你,我很抱歉——他竟然要我们扣住这封信,等他『多做一点活』再登。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像这样不知所措。」

「你真令我意外啊,范德温先生。」

「是真的!这真是让人非常不安。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就我所知,诡异的信笺跟晦暗不明的阴谋,正是你拿手的范围。你现在肯定已经找到他的行踪了吧?」

「我想我很乐意拿我实际的能力,去交换范德温先生想像出来的能力,」我的侦探朋友回答,「但事实上,我根本没搞懂他在玩什么游戏。」

「他玩的游戏够清楚了。就写在那里——我相信是在第二行:『攻击妓女们』。」

「不,不,我是说信笺本身。你应该已经注意到奇怪之处是:如果写信的人不是凶手,为什么他要求先留住这封信,等他再度杀人以后再发?普通的捣蛋鬼都会希望信件能立刻刊登,因为他只想吓吓大家、看到自己的杰作付印。」

「这里面有什么能帮助我们追踪到写信的人吗?」我问道。

福尔摩斯耸耸肩。「这个男人受过一般程度的教育。底线不平整、字迹往下斜的特性都指出他情绪不稳定又难以捉摸。他写的字母『ts』都很有决心,『rs』则表现出智力水准,他的大写字母中显现的自信心让人困扰。信封没有提供什么讯息,只指出了发信地点,虽然蒙克顿精品的商标浮水印很清楚,却肯定不是追踪此人身分的线索。」

「蒙克顿精品的浮水印,可不是吗。不过,让我们谈点真正的问题吧,福尔摩斯先生,」范德温先生慢条斯理地说,「我该拿这玩意儿怎么办?我已经尽到好公民的责任,把信带到这里,但我怕一般市民在早餐时间看到这种东西会不知所措。」

「我可以留着这份文件进一步研究吗?」

「所以你是建议我现在暂时扣住不发?你表达的方式也真够迂回。好,福尔摩斯先生,我就把这个东西留在你手里,后天再取回,到时候我会把这封信转交给苏格兰场。好好利用它吧。我没别的疑虑,只是觉得事实会证明这玩意儿是绝佳的火种。」范德温先生费了番工夫,把自己从椅子上撑起来,然后下了楼梯。

福尔摩斯在深思中喝干了他那一杯酒。「梦克小姐,你有没有可能再见到这个邓乐维先生?」

「我们约好星期六晚上在女王头酒店见面。时间是九点整。」梦克小姐很天真老实地回答道。

「干得好!梦克小姐,你的帮助真是难以衡量的大。华生医师和我会在白教堂区附近提供支援。在此同时,我打算好好研究这封信,直到我看穿藏信中的所有秘密为止。这位作者可能并不是我们要找的人,但不论这位『开膛手杰克』是谁,肯定值得好好调查。」

07 白教堂之约

接下来那天的大半时间,福尔摩斯都不在家,回来时也只说明天晚上我们要跟梦克小姐在东区见面。无论是案件本身还是那封神秘的信,他都不肯多说,而在我不智地逼问他问题时,他转而开始讨论建筑如何反映一个国家的理想,硬是不肯偏离那个虽然有趣却无关案情的主题。

次日下午狂风肆虐,阵雨洒在玻璃窗上,强劲的湿冷空气穿过有裂缝的门,钻入屋子。我朋友晚餐吃得兴高采烈,甚至还在我们出发之前,喝了一瓶波尔多酒。

「我把东西还给范德温先生了,」福尔摩斯在倒酒给我的同时说道,「我这番努力并未获得他的感谢。那个愤世嫉俗的可怜人对自己的同类全无耐性,但他还算正直,而且如你所知,有时他是个无价之宝。」

「今晚我们应该达到什么目标?」

「我们应该在梦克小姐背后保持适当距离,看看那位神秘大兵追踪他朋友强尼·布莱克史东的运气如何?我还没见过此人,但他已引起我极大的兴趣。」

「哪方面的兴趣?」

「当然了,邓乐维并不完全如他所说的那样。」

「是吗?」我问道,「我们还没见过他呢。」

「对,可是她见过,而且要是她讲得够精确,这位邓乐维先生简直就是滑溜得跟鱼一样。你想想,一个女人被残杀了,要是你当时在现场,而且你知道是谁干的,或者说,你认为你知道,你会不向任何人泄漏只字片语,也不通知警察或者长官出了什么事?」

「他声称他们是好友。」

「这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他没请假去找他那位堕落的同袍,或者到在私人广告栏刊登寻人启事,却拍拍屁股离开伦敦,一直到再回来时才心急火燎地要找人?他不可能同时既极端忠诚,又粗疏随便。华生,你听好了,我们没多少时间,现在将近七点。我们应该把这杯佳酿喝完,然后换上晚礼服。」

「晚礼服?在白教堂区?」

「那样打扮会让我们不起眼得多,而且我们可以把你的左轮手枪跟我的牛眼灯藏在外套下。我向你保证,晚礼服是避免耳目的最佳办法。我们最好看起来像是操守可疑的时髦人士,而不要像是有神秘目的的绅士。除此之外,华生啊,」他那双灰色眼眸中闪出一丝幽默感,「毕竟你是个见过世面的人。我们必须用上你的技巧,因为在这片属神的绿色大地上,没有比才能未得发挥更悲惨的了。」

我们打扮得高尚优雅,就像目标是歌剧院而不是伦敦东区。在暮色加深的夜晚时分,街道上刚燃起的煤气灯,透过雨丝成行的玻璃窗射出昏黄光线,但随着我们愈往东行,灯光变得愈少。最后,在远离大批砖房之后,出租马车载我们转进白教堂大街。灯光从各家酒吧流泄出来,照亮了那些水果小贩,他们努力要在一日将尽的时候,出清剩下的货物。在一间歌舞表演厅前,街头风琴师跟他吱喳吵闹的猿猴同伴站在坍坳的街角上。到处都有抽雪茄的男人靠在门边吞云吐雾,也到处都有女人在溜达,梳着松垮发髻、跟邻居闲磕牙的家庭主妇;别有图谋的女士们走来走去,以避开当地驻警的注意。当然也有些富贵闲人厌倦了音乐会与晚宴,带着看破世情的沉着姿态,在一个个诱惑肉体间懒懒闲逛。这一带是货真价实的马蜂窝,非法与合法的活动转个不停,这种粗糙混乱感让我不觉得像是在伦敦,反倒像是我服役时在加尔戈达与德里见到的繁忙市场。

我们往北方转向商业街后,可以看到街上小铺里油腻兽脂蜡烛的微光把屋前一滩滩水洼照得闪亮。老鼠从嘎啦作响的车轮底下急奔过去;在雨中,通往荒废楼梯间的一道道门像是打呵欠似的张大了口。我窥看门内,却什么也看不到。白教堂大街熙来攘往的光与热,已经被四处弥漫的黑暗取代。这片黑暗如此沉重,以致贫乏的照明似乎更加增了黑暗的重量。我大声地对福尔摩斯提出疑问:在这样的地方,能够犯下什么样的恶行而躲过惩罚。

「住在这些屋子里,想活下去就免不了要放过某些犯罪迹象,或者同流合污,」我的朋友回答,「看这边,我们刚刚经过的街道,佛劳尔迪恩街是我们已知世界中最危险的地方之一,而这个地方不在非洲蛮荒地带,只距离你我安放帽子的地方,几哩路之远。」

光看一眼他指的那条路,就证明他是对的。虽然刚下过雨,空气还是滞重,几乎没有一扇完好的窗户,全都是后来用纸张或廉价碎布草草补上的痕迹。

「这里就是我们的目的地。我想最好在入夜前,先跟线人确立联系。跟我来,还有我得要请你尽量别引人注意。」

就像我在别处提过的,福尔摩斯那种妄自尊大的态度,偶尔会考验他少数几位朋友的耐性。然而在转入商业街与时尚街交叉口,看到那个称为女王头的那个场所时,我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了。这儿挤满了绅士(如果极广义的延伸这个字眼),不过是最粗鲁的那些;还有好些抹着口红的女士,她们用笨拙的姿势把婴儿抱在怀里,赶在回家前到此小酌一杯;还有玛丽·安·梦克小姐,她坐在靠近门口的吧台旁,看到我们进来时,扫了我们一眼。

「那一位怎么样,米多顿?」福尔摩斯扫视整个房间以后,大声地说道。「她看起来够好的了,还有漂亮的头发。朋友,你挑不到比那更好的了,至少在这些地方找不到。」

我惊愕的表情想必让许多顾客注意到了,他们被福尔摩斯的话给逗笑了。

「喔,别装了,伙伴,我们可没有一整个星期好混。注意啦,」他用比较低沉的声调对梦克小姐说道,「我朋友快要离开伦敦到澳洲殖民地去了,而且——唔,如果你懂我的意思,他应该要记得英格兰是个友善的地方。你现在没有约吧?」

梦克小姐打量着我们,却没有答腔。

「嗯,好,没关系,」福尔摩斯口气温和地说道,同时递给她半镑金币。「这个嘛,我猜这比你一个月赚的还多,而且我很期待你能好好赚上这一笔。我们会留在这里喝上一杯,然后再各自前往马路那头的泥水匠纹章客栈去。等到事都办成了会再给你一块厚金(注:一个半镑金币。福尔摩斯是向她提议,如果她跟福、华二人在约定的地方见面,就再给她半镑。),我想这样应该能说服你跟我们在那里碰面了?多谢啦,亲爱的姑娘。」

从店主那里买了两杯啤酒跟两杯琴酒以后,我们在房间后方的一张长椅上坐下来。我们啜饮着啤酒,琴酒则搁着没动。

「我认为我们是打算让梦克小姐有个扎实的理由,在她觉得必要的时候甩开邓乐维。」我冷淡地说道。

「正是如此。亲爱的米多顿,我要向你致歉,但除了这样指派任务以外,我编不出别的理由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她。」

「你向来引以为傲的想像力变得这么贫乏?」

「好啦,亲爱的伙伴!要是没有一点小玩笑来缓和一下,这个调查真是够阴沉的了。不过我说,看看现在是谁来啦——不,别朝门口瞧,拜托你,」他轻柔地制止我,「透过那个绝妙位置的镜子反射出的影像,你也可以看个清楚。」

史蒂芬·邓乐维的脸在老旧的镜子里变得扭曲,他友善的蓝眼睛扫视拥挤的房间。他看上去很和气,上翘的庄重胡子搭在讨喜的嘴和方正的下巴上。福尔摩斯打量邓乐维时,故意摆出他那种随性疏懒的态度。不过我知道,在这位前任卫兵大步走进屋内,向我们那位娇小朋友打招呼时,福尔摩斯正在记录他眼前的每个细节。在他们坐下时,梦克小姐朝我们点点头,这立刻让她的同伴开始问她问题。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现在邓乐维看见我们了,咱们离开吧。」我们走出酒吧,在带着湿气的强风直接打上我们脸庞时,他继续说道:「我亲爱的同伴,要能彻底确保梦克小姐安全无虞的办法,就是让她好像另有约会。我得提醒你,这约会不能是瞎掰出来的,要是确定的事实,还有她的同伴也要是意外地发现此事。倘若她之后没出现,就会有人惦记着她,邓乐维也清楚这点。」

我们缓缓沿着商业街前进,这时天空开始变清澈了。我一离开女王头那个密闭空间,也就恢复冷静了。我说:「我毫不怀疑,你知道每种可能的结果。」一阵平和的沉默之后,我们朝着跟梦克小姐会面的地点漫步过去。

再度踏上白教堂大街时,雾蒙蒙的空气中弥漫着有如嘉年华般的喧嚣与淡漠。要是我们想把口袋里钱输个精光,每个街角都找得到赌纸牌、赌九柱戏,或者各种类型的大胆骗局。我必须坦承,在经过交叉口,进入商业路那片混乱地带时,要不是福尔摩斯显然很清楚他的方向,我实在怀疑我们走的路线是否安全。的确,我相信只有靠我朋友那股自信满满的气质,才能让我们在沿着凹凸不平的鹅卵石街道漫步时,不至于受到伤害。

我虽然不能替泥水匠纹章的历史拍胸脯做保证,但这里可能一度是当地的公会会馆,因为这家店把自家商号的旗帜张扬地挂在低低的门楣上。我跟福尔摩斯到达的时间大约是十一点,但我们沿路得努力摆脱那些做夜间生意的姑娘殷勤地探问。因此,当我们得以走进那间拥挤小酒馆时,我也稍梢宽心了。

福尔摩斯在此虽是个生面孔,但半小时内,他就跟店里每个不快乐的酒鬼都成了交心密友。虽然蜡烛的烟和不小心洒出来的琴酒浸透了这个地方,但当我发现福尔摩斯在这儿就跟在自家书房一样自在时,我也就没那么排斥这里的空气了。我坐在椅子里往后一靠,试着观察周遭。我右方近处有个年长的男人,从他的刺青来看,我想他是个水手。这人对着一个卷发男孩夸口说,他在亚洲各个港口都有女人随叫随到,数量之多远超过他认识的那些讨海人。我们面前坐着的一个女人,据她那一身黑色服装来看,她应该在服丧,然后我想到这一带的居民顶多只有一组成套的服装。

已经过了一个小时,我们的伙伴却还是芳踪杳然,这时我有些担心地瞥了福尔摩斯几眼,他只回应我一次,而且只是按了按我手臂,要我宽心。我的朋友再度向酒吧店主女儿敬酒时,梦克小姐终于出现住门口。她一瞥见我们就冲过来,跳进最近的一张椅子里。

「我敢用生命打赌那家伙有鬼。」她开心地宣布,同时从衣服里掏出福尔摩斯的那半镑金扔还给他。他把钱币放进背心口袋,然后低头去看她的鞋子。这举动实住相当莫名其妙。

「嗯,好,」他扬起目光敦促道,「请回报吧。他告诉你什么?」

「差不多有一个小时,他都不愿意谈起他那个士兵朋友。就只问我本来在干嘛、你们是谁,我就瞎掰了些故事告诉他,好让一切看起来都没啥大不了。到最后他松口了,说他找到办法追踪强尼·布莱克史东的下落。」

「这位绅士变得愈来愈吸引人啦,」福尔摩斯这么评论,「你有什么更进一步的发现?」

「我只知道他住哪里!」她悄悄说道。

「你怎么做到的?」我喊道。

「嗯,在我离开他要去见我的老相好时,我亲了他一下,点点头就走了,但其实我是闪进一条小巷,好看看他往哪儿去。他出来后,直接沿着商业街前进,最后到了爱伦街,走过一、两条巷弄后,他进了一间廉价出租房屋。我偷看到前门口有个女人,于是我给她一先令,让她说说他有哪些类型的访客。『一个都没有,』她这么说,『不过他几乎都不在家,鬼才知道他在干嘛。就我所知,他对你来说是够忠实的了。』唔,我没打算在那附近待到他再出门。不过我会带你们去看他的房间,而且只要给那个看门的女人几便士,她就会告诉我他在或不在。」

「梦克小姐,这真是个绝佳的主意,我明天可能会自己去跟踪他。现在保持安静,这样我们的离开才不会引人注意,请握着我朋友米多顿的手臂,带着我们离开酒吧。」

08 追缉凶手

我们朝着西南方前进,这一路往邓乐维住处的途中,我们得不断闪避成堆的废弃物跟到处溢流的废水。梦克小姐终于不必担心其他酒吧顾客的注视了,但她很友善地先捏捏我的前臂再松手。我们三人并肩而行,路过一间寄宿学校,然后又经过一间两层楼的谷仓,里面听来像是绅士俱乐部正在大肆庆祝。这时一辆小马拉的货车驶进一扇敞开的大门,挡住了我们的去路。有个戴眼镜跟无指手套的驼背男人坐在那辆蔬果贩卖车的狭小座位上,他很不耐烦地对着牲口大喊大叫。但更让他惊讶的是,小马竟紧张兮兮地嘶鸣吐着气往后退。他再次催促小马前进却遭遇同样的抵抗,所以我们只好绕到马路中间,以便跨到对面去。

我们继续走了几步,福尔摩斯突然喊道:「等等!华生,那缰绳!那男人手里的缰绳是松的,不是吗?」他没等我回答,脚跟就往后一转,朝着大门和那匹焦躁顿脚的小马飞奔过去,那匹马的主人已经暂时抛下前进的计划,走进俱乐部里去了。

梦克小姐用困惑的眼神望着我。「缰绳是松的没错,但那代表什么意义?」

我本来打算回答,可是某种直觉引我全速追着福尔摩斯而去,闯进两栋建筑物之间的长形空间。墙壁耸立的角度遮蔽街道上的光线,我只好勉强靠着走廊另一头开口的微光,分辨出我朋友高高的身形。

我用伸手摸索着冰冷墙壁前进,同时喊道:「福尔摩斯!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

短蜡烛点亮后的火光,照出我朋友细瘦的手,还有一小片石墙。「华生,是谋杀。」

福尔摩斯手上的烛光照出了重点,我迟钝的感官之前没看出的景象,让我吓得倒抽一口气。躺在那的是一个非常瘦弱的黑衣女人,约莫两小时前我才在泥水匠纹章酒店注意过她。她的眼睛睁大,仿佛难以置信地瞪着从她颈上大伤口流向地面的成行鲜血。

我立刻跪下来察看还能做些什么,可是她已经断气了,就差不多在我们抵达之前的几秒钟。一发现这点,有个念头猛然闪进我脑子。我急忙抬头看福尔摩斯,同时抽出左轮枪指向后面封闭的院子。他点了一下头,一手拿着牛眼灯,一边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完通道剩下的十五尺路,踏进阴影幢幢的院子里。

攻击来得太快,我根本很难确知发生了什么。有个黑影显然是伏贴在后面的墙壁等待,并集中所有感官留意我们的动静,他从福尔摩斯背后冲出来,朝着我左眼附近挥来强劲的一拳,把我打得晕头转向,同时他趁机跌跌撞撞从通道靠近马路的那边奔出去。我记得的下一件事是在不到半秒内,福尔摩斯大喊:「留在这里!」他放下牛眼灯,拔腿去追那个杀死不知名女子的凶手。至于那名女子,虽然我的眼睛痛得泪眼模糊,但我还是靠着墙伸出手轻柔地为她阖上眼睛。

对于自己竟然蠢到被攻击,我相当懊恼,但事后想起来,这个地势对我们来说十分不利。从狭窄通道进入一个未知区域,简直是送上门去捱打。我很快就停止抱怨,转而思索我能做什么。

在接近大门时,我几乎跟一个从小马货车那里走过来的工人撞个满怀,那辆货车还在原来的地方,那只小马似乎在对这一连串事件激愤地甩着头。货车驾驶先前显然进门去了,现在随身带回几支点亮的蜡烛,还有他的几位同伴,其中好几个都有着异国脸孔,但全都穿着体面,而且疑心重重地对我怒目相向。

「我的小马很害怕,所以我停下来看看怎么回事。」他用带着口音却不难理解的英语说话。「他通常不是这样子的。然后我看到一道黑影。你……是你躲在那儿?藏在庭院里?」

「不是,」我回答,「但是那里发生可怕的事情了。我们必须立刻叫警察来。」

这一小群男人彼此交换着眼神。「我是路易·戴舒兹先生,」货车驾驶说,「我们是国际工人教育俱乐部的成员,那道门后……这是我家,我妻子——我们就住在这个院子外头。我必须进去看看出了什么事。」

我点点头,让到一边去。戴舒兹先生靠近那具尸体,然后对着受害者脑袋周围那一小滩血泊发出一声小小的惊呼。

「这不是我太太,」他喊道,「这女人被杀了!他说得对,我们必须找警察。」

幸运的是,我们没有费太多力气,因为就在我们穿越街道走了大约十码后,梦克小姐怒冲冲地绕过街角,背后还跟着一个极端顽固的警员。

「你最好快走,不然我就会开始尖叫,直到你去做你该做的事。天杀的,你难不成以为我故意浪费时间,跟爱在自己小圈圈里打转的条子搭讪?」她一看到我,就猛然停了下来。「喔,华生医生,」她边嚷,边朝我跑来,把那个警察远远甩在后面。「你的眼睛在流血。我就知道出事了,巷子里有什么?福尔摩斯先生怎么了?」

「又发生一件谋杀案,福尔摩斯去追凶手了。」我这么回答,有一半是为了跟梦克小姐说明,另一半则是为了让那个惊异万分的警员理解状况。我说这话的时候,突如其来的恐惧攫住我,我开始担心会不会有一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性,那个恶徒竟能胜过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想到这,我更懊恼自己没跟他同去了。

「你看见做出这事的男人吗?」梦克小姐问道。我点点头。「而且那里……那里有另一个女人?她死了,你刚刚有提到这点,但她是不是……?」

「我们闯进去,惊动了杀她的人。所以发生在安妮·查普曼身上的那种事情,在这里都没发生。」

「这还真是幸运啊。」梦克小姐喘了口气。「对了。你要我看看她吗?可怜的人。或许我认识她。」

我考虑了一下这个建议,但眼下必须赶紧把握时间,所以只得答应她。至于那个一脸震惊的警察对此也没意见。先前我已经把牛眼灯放在尸身旁边,所以当我们一走近笼罩尸身手臂与头颅轮廓的刺眼光晕中,梦克小姐就难过地咬紧下唇,但她缓缓摇头表示不认识死者。我牵着她的手臂,带她离开。

「你还好吗,梦克小姐?」

「过一阵子就会好的,医生。」

「或许请教育俱乐部的某位男士护送你进屋去。」

我本来以为看来勇敢却脸色煞白的梦克小姐会表示反对,或是那些很想弄懂我与这个寒酸打扮的年轻女人有何关系的俱乐部成员会表示抗议,但结果什么都没发生,倒是有个戴夹鼻眼镜的瘦子伸出手臂让梦克小姐扶,带她进入俱乐部。

「你是华生医师?」年轻警察问道。他的脸色红润,有着金黄色胡须跟短短的下巴。「我是兰姆警员。我们必须封锁这地区,在把事情处理妥当以前,谁也不可以离开俱乐部。但愿上帝帮忙,让福尔摩斯先生这次就抓到这恶魔。」

我也这么强烈期盼着。我告知兰姆警员,两小时前我在泥水匠纹章酒吧见过死去的女子,然后一脸忧虑的戴舒兹先生也跑来描述他的小马如何惊恐,以致他冲进男性俱乐部求助。这时大部分的邻居都惊醒了,新案件的消息迅速在家家户户之间传开,其他的警察也陆续抵达现场。

过了二十分钟以后,我变得很焦虑;再接下来的二十分钟,我焦躁地在人行道上踱步,同时纳闷着,这么死寂的深夜在曲里拐弯的陌生环境里,真的能找到人吗?而且这人一开始走的路径根本就没人看到。又过了将近一、两刻钟以后,我下定决心要去邻近的巷道找一找,才刚刚迈开步伐,一只坚定的手就放在我肩膀上制止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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