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福尔摩斯与开膛手杰克(出书版)》作者:[美]琳西·斐/译者:吴妍仪【完结】 > 【书香门第】《福尔摩斯与开膛手杰克(出书版)》作者:琳西·斐.txt

第 9 页

作者:美-琳西·斐/译者:吴妍仪 当前章节:15068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8:57

她闭上嘴巴点点头。

「从头开始告诉我。你几时发现你被跟踪的?」

梦克小姐木然地走到一张椅子旁边,然后瘫坐下去。「我很抱歉,福尔摩斯先生,」她悄声说道,「我不知道该怎么想。」让我很震惊的是,她眼中泪光莹莹,还发出一声疲惫至极的叹息,然后就把脸埋进手心里。

「亲爱的小姑娘,」福尔摩斯喊出声来,同时把一只手放在她肩膀上。「我完全不知道你这么难过。」

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然后绷着脸把泪水从她脸颊上用力擦掉。「这一切到底是什么意思,你愈快告诉我愈好。」

「我进来的时候你正说到史蒂芬·邓乐维。就是他跟踪你吗?」

梦克小姐点点头。「我看到天色晚了,就离开屋子去买点茶,还有看看以前常跟我作伴的几个女孩子现在怎么样了。」

「继续说。」

「福尔摩斯先生,我曾经在大花园街租屋,所以我想过要去看看某个住在蒙特街过去一点的女孩。傍晚天气够晴朗了,我又不急,所以我想先朝那个方向出发,同时去赎回一本我以前典当的书,那时候我穷到一毛钱都没有。我沿着老蒙太古街走向当铺,不过在我走过两条街以后,我发现我忘记带当票,便转身往回走。

「有个家伙在街上跟我擦身而过,全身穿得破破烂烂,帽子拉得很低,还有条围巾围住他的脸,你从围巾顶端只能看到两只眼睛从一大片脏污中间往外望。他正走在我想起当票以前走的那条路上。我没多想那个人,就只是快跑回租屋处,从我塞在一块地板下面的烟草袋里掏出那张票。

「然后我又出了门,沿着老蒙太古街走到当铺去,然后我拿回那本书,很快就回到外头。那个围脏围巾的男人还在那里,不过在白教堂区人总是多得跟跳蚤一样,我就往回转,朝着医院走去,依旧没多想什么。

「我又多走了几步才觉得怪怪的,那个脏兮兮的家伙刚才并不是在那里乞讨、等人、站着、睡觉,或者做他彻底有权做的任何事。要是那男人身上没有任何看了眼熟的地方,我可能就不会担心什么,总之我下定决心,等我超前一点点就要躲进路边某个门框。由于我是要往回走,会从相反方向经过自家门口,到时如果他还在我后面,我就知道他在盯我梢。」

「我看到一个可能比较深的门口,还有一群救世军在我背后,所以我就闪进门的阴影里。很快那个脏兮兮的家伙就经过了,不过他东张西望地看,就好像在找啥似的,而且他在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转头了,就在那一刻我看出他是邓乐维,那画面就跟我坐在这里一样千真万确,半点不假。

「天啊,简直快把我吓得要死,福尔摩斯先生。如果我没回头,我可能永远不会看到他,谁知道他是不是从我遇见他开始就在跟踪我了?你在跟踪的人反过来跟踪你,这当然不对劲。我从那个门口冲出来,耳朵都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声,我还把你给我的刀子握在手里,然后我穿过大花园街到白教堂路去,我一路上都用跑的,直到我抵达某个医院对面的车站,碰上一大群闹哄哄的人为止。」

我的朋友从某个抽屉里拉出一封电报。「梦克小姐,史蒂芬·邓乐维知道你住在哪里吗?」

「他常看到我进屋。」

「就你所知,他有没有瞥见你尾随他的样子?」

「要是在今天早上我会发誓他没有,但我现在这么说,听起来很没说服力。」

「梦克小姐,我向你保证,我从来没料到邓乐维会有这种躁进的行为,像是尾随跟踪你之类的。不过我承认,我早就怀疑他没有表面上这么简单。」

「喔,这点清楚得很了!」我皱着眉头。「一个普通士兵尾随梦克小姐做什么呢?」

「他才不是士兵。」福尔摩斯跟梦克小姐几乎异口同声说道。

「什么?」我喊出声来。我那两位同伴态度谨慎,彼此面面相觑。

「呃,你们两位总有一位必须明白告诉我,为什么他不是士兵。」我恼怒地说。

我得到的回答如下:「他那样跨着大步」以及「他的手帕」,这两句话同时争取我的注意力。

福尔摩斯清清喉咙。「任何一个服役超过两个星期以上的军人,都会把手帕藏在衣袖里,而不是放在外套口袋里,」他这么解释,「你自己也是这样做,亲爱的伙伴。梦克小姐,你刚刚说的是?」

「喔,我——我是说,在你问起的时候,我也想到他把手绢儿放在哪里了。不过无论如何,士兵不会那样走路。至少我见过的没有一个是那样走。连勤务兵都不是那样。」

「那敢情好,」我不耐烦地说道,「先把史蒂芬·邓乐维不是什么人摆在一边,我可不可以问问,他实际上是什么人?」

「明天你们两个就会知道得像我一样清楚了,」福尔摩斯坚定地说,「无论结果如何,这封电报会让事情成定局。我很乐意说的是,此刻虽然还留下些许让令人迷惑的疑云,但如果你们两个都同意明天下午三点在此集合,到时候我会对你们说明一切。梦克小姐,就只有今天请你继续搭地铁,你是否有异议?」

「我虽然一星期有一镑的收入,但是还没淑女到不能这样做。」

「如果今天晚上睡在你家以外的地方,会对你造成不便吗?我这里有个地址,你在那里会受到妥善照料。」福尔摩斯递给她一张名片。「这完全是个预防措施,我是不太愿意让你一个人自求多福。我朋友有一位亲切的管家跟一个多余的房间。」

「乔治·拉斯克,托利街一号,爱德尼路……」她念出声来。「去哪对我来说都一样。我需要的一切几乎都在我口袋里了。不过明天会发生什么事啊?」

福尔摩斯带着微笑领着她到门口去。「我非常期待明天。在此同时,梦克小姐,你先待在安全的地方。我很遗憾你受到惊吓,不过你要明白,在这整个调查过程里,我都非常敬佩你坚毅的精神。」

听他这么说,梦克小姐脸上一阵发热。「如果我需要忍耐的只是几趟地铁,花这点时间是值得的。那么明天再见了,绅士们。我想这位拉斯克先生见到我会很讶异吧?好吧,没关系。我会很快就让他习惯这件事。」

第二天下午两点半左右的时候,我膝上摆着一本《刺胳针》,试着想读进一篇谈寄生虫病的文章,成效却不彰。在差十分钟三点的时候,我生了火,然后从凸窗往外张望,看看有没有人来。最后我听见福尔摩斯猫也似的轻巧脚步在楼梯上响起,接着我的朋友就进来了,还暗自轻声发笑。

「真是太完美了,」他说,「我从来没想到一切会配合得这么完美。我先提醒你,昨天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他在跟踪她,不过这样对我们来说是再好不过了。哈——铃响了!梦克小姐已经到了。」

梦克小姐出现时心情比昨天好多了。她开心地向我们招呼;当她在餐具柜的倒影里瞥见自己的头发时,露出一脸不高兴的样子,还伸手想把它们顺得服贴一点。

「就一个女孩子来看,留给拉斯克先生照顾的那些年幼孩子,实在是不忍卒睹。」她从自己口袋里抽出一根别针,有些得意地评论道,「虽然从麻烦程度来说,大的那四个远不及小的那三个。但我昨晚到达以后,扮过公主、印度大君的女奴、精灵跟一匹载重马,所以要是我清醒的时间能长到——」她听到楼下门铃响,就截断了自己的话头。

「梦克小姐,请你坐这张柳条椅吧。」福尔摩斯建议她。「华生医师,就坐你平常的位置,然后为了让访客更舒适些,我们就空出整个沙发的空间。」

我不知道我在门打开以前本来有何期待,不过那个金发、宽肩的高大年轻人穿着朴素方格长裤和深灰色外套出现时,看起来是在极力克制着他的激动情绪。他的五官很讨喜,除了一撇翘八字胡以外,脸上都刮得干干净净的,但此刻他却是,脸可怕的忧虑表情。在下午微亮的光线下,我一下子认不出他,但随即我就看出来,在那个可憎的夜晚,跟梦克小姐在女王头酒吧里相聚共饮的就是此人。

「我冒昧认定,你就是史蒂芬·邓乐维先生,」侦探这么宣布,「我的名字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虽然我会自认为你应该已经知道了。你也想起华生医师了吧?而且我还知道你曾有幸数度得到梦克小姐的陪伴。」

知道福尔摩斯在等他,史蒂芬·邓乐维看起来丝毫不讶异,但他一看到梦克小姐在场,就放心的喊了一声,浑然不觉得不好意思。至于表情丰富的梦克小姐则是惊讶地扬起眉毛。

「唉唷,邓乐维,」最后她这么说,「看来从我最后一次见到你以后,你好好梳洗过了。」

这句话显然大出我们这位客人的意料之外,但是福尔摩斯一如往常,掌握着整个房间的状况。

「请坐下,邓乐维先生,」我的朋友提出要求,「我很高兴你出现在这里,这肯定了我先前对你形成的看法。或许你愿意好心地回答我们想问的所有问题。」

「当然了,先生。从你要我来的时候起,我就很想搞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福尔摩斯露出谜样的微笑。「我想,我可以把这一连串事件描述给你听。当然,有几处枝微末节需要请你补充。」

「我愿意听候你差遣,我很高兴看到梦克小姐人在贝格街。」

听到这句话,梦克小姐跟我困惑地对望,但福尔摩斯不受干扰地继续说。

「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刚开始,我还不确定你是伦敦市的便衣警察或是私家侦探,不过现在我很乐意介绍你跟梦克小姐和华生医师认识:史蒂芬·邓乐维,记者,为《星报》这个恣意散播不满骚动的温床工作。」

我讶异地猛吸一口气。「记者!那失踪士兵跟遇害女子的故事又是怎么回事?」

「喔,事情的关键就在这里。」福尔摩斯说着,得意地点起一支烟。「我会从头说起,如果有任何地方不清楚请随时发问。

「史蒂芬·邓乐维用的是他的真实姓名,他赚取每日食粮的方式,就是撰写我哥哥最近抱怨的那种耸动文章。简单说,他是靠暴露白教堂这个英国文明废墟的实况来维持生计。而且对于报界较为大胆的成员来说,如果可以取得比较好的新闻故事,伪装潜入调查并不是前所未闻的手法。

「玛莎·塔布兰谋杀案的前一天是银行休假日,已经够扰攘的大都会因此涌入了许多闲人、好事者和享乐主义者。预计会出现的街头市集与烟火,把那天变成劳动阶级心中的特别日子,而任何热心工作的记者都会选择出席这类场合。邓乐维先生,你花了几先令租了一套禁卫步兵团制服,把一本笔记本藏在身上,然后就出门去,希望能采访到一则引人注目的故事。

「既然他们这群人爱好交际,又很照顾自己人,你很快就混进一群才刚放假的士兵里。他们没看破你的花招,只能说若不是你非常小心,就是他们醉得厉害,而我相信是这两个元素的组合让你得以成功。你们一起跌跌撞撞逛过一间又一间的酒吧,然后随着夜色愈来愈深,你发现自己几乎跟他们一样烂醉又鲁莽了。」

「据说军团里最爱交际的家伙,是一位强尼·布莱克史东中士,他所有的伙伴都知道他服勤时是条好汉,但喝醉以后完全是个流氓。你对他的人格一无所知,所以就算他比较亲近的同僚都因为他惹事生非的恶名而开溜了,你却还继续陪了他很久。

「在两酿造师酒吧里,你认识了玛莎·塔布兰,还有她的某位熟人,珍珠·普尔小姐。珍珠·普尔消失在伦敦的地下世界里,不过玛莎·塔布兰却得到这分『殊荣』,成为强尼·布莱克史东在狂怒中杀死的第一个女人。或者说,至少是我们所知的第一个。是什么事情导致他犯下这个血腥的勾当,我自有一番猜测,不过你或许可以提供更多精确的第一手消息。」

在叙述的过程中,史蒂芬·邓乐维变得愈来愈激动。在福尔摩斯的暗示下,他用手帕抹了抹额头,然后用力点了点头。「福尔摩斯先生,你真是吓了我一跳,因为你说的每件事都完全正确。既然我已经知道你做了什么,就更难拒绝你。那天等我们到达两酿造师的时候,都已经醉醺醺了。我们跟几个女孩子聊了开来。布莱克史东完全就跟你说的一样,他是个非常潇洒的黑发男子,在八二年那时跟冷溪卫队一起在泰勒凯比尔作战。就我看来,他将近三十岁了,他身边的人都很喜欢他。

「后来,我稍稍穿透脑袋的迷雾,看看周遭情况,这才发现我们待太久了。因为隔壁桌吵了起来,而布莱克史东居然拿一只酒瓶去砸一个男人的手。我们很丢人现眼地离开了酒吧,那时候可能差十分钟就两点了。我们沿着街道走,女孩们则在一小段距离之外。布莱克史东很快就替自己找了个借口,好让他能够跟玛莎一起躲进某个黑暗的缝隙去,我也装成要如法炮制的样子,不过那时我已经稍微恢复那么一点清醒,就用一先令感谢那女孩的辛苦,打发她走了。我想在巷子出入口盯梢,同时等待布莱克史东再现身。

「五分钟过去了,然后是十分钟。我回到酒吧去,看看他是不是像我一样改变主意了,因为跟我们起冲突的男人已经走了,可是没看到他在那里,我就返回原地。等到有个警员从那暗巷里走出来,几乎迎面撞上我的时候,已经两点过一刻了。我当下震惊得不得了,却想不出别的做法,只能继续伪装。我知道要是我坦白跟警员说我不是个士兵,一定会招致难缠的盘问。我只好供称我的朋友,一位卫兵同僚跟一个女人一起不见了,我正在等他们回来。那个警员说,他会注意有没有别的士兵出现,同时叫我走我的路。」

「我相信,你接受了他的建议。直到第二天,你带着宿醉浏览报纸的时候,才得知有个女人被刺了三十九刀。」

史蒂芬·邓乐维猛点头,同时不经意地飞快瞥了梦克小姐一眼。「就是你说的那样,福尔摩斯先生。」

「现在我们要来解开更加夹缠混乱的结。无论你的证词对苏格兰场来说有多重要,你都认为你非但无法确定布莱克史东在命案中的角色,也因为这种不实的情境,以致你的乔装打扮让你不可能去找警方商量。邓乐维先生,请容我这么说,这样的决定不是很有男子气概。」

「这两个月我都在设法纠正我的错误。」邓乐维喊道。

「你确实这样做了,因为波丽·尼可斯在邻近地区以同样狂暴的方式遇害以后,你把找出布莱克史东的行踪视为你的责任。」

「塔布兰被杀的那晚,他回到连营房去了——我相信那是在八月初,八月七日。可是他抱怨有些病痛,行为举止又非常不合理,而且还很快地发起低烧。他在那一周就被除役了,同时免除了一切义务。」

「然后你非常精明地认定,他可能跟第二桩谋杀案有点关系。所以你自行展开调查。靠着这个做法,你不但希望安抚你的良心,还可以推进自己的事业,因为如果你设法找到开膛手杰克,你就能创下新闻界前所未有的丰功伟业。

「要跟布莱克史东的军团搭上线需要时间,要找出他的朋友也需要时间。的确,你甚至还去找珍珠·普尔小姐,好弄清楚她是不是以前就认识布莱克史东。这个调查把你引到兰贝斯济贫院,普尔小姐偶尔就住在那里。但是,因为非常古怪的缘分巧合,你在济贫院看到我们跟梦克姐在一起。我必须这么推论:你认出我来,然后暗自思索我为什么跟这位年轻小姐在济贫院的台阶上握手,此外我想不出你有什么别的理由要在酒馆接近她,还提起最恶劣的谋杀案。」

「圣母啊!」梦克小姐大喊。

「我确实认出了她,」邓乐维勉强承认,脸都红了。「而且福尔摩斯先生,我听说过你经常雇用……来自东区的助手。华生医师写过这样的事情。我要坦白的是,我的确希望她是你们的盟友,这样我或许就能从她身上探听到什么。可是直到我发现她做了一件不寻常的事,就是偷走我的皮夹又还回去,这下我才确定你们有合作关系。」

「你从来没说!」她倒抽一口气。

「这无损你的名声,梦克小姐;你做得很专业。在我离开酒吧的时候,我总是会确定我的值钱物品还在身上。在你好心物归原主以前,我正打算要求你归还。」

「所以你就是从那时开始尾随我?」

「不是,不是的!」他抗议了。「直到双重谋杀案那一晚以后才开始!你们全都在那里,深陷其中——我以为你们一定知道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梦克小姐,比起在西区跟踪福尔摩斯先生,在白教堂区的人群里尾随你简单多了。而在知道你唯一固定去的地方是贝格街之后,我就完全停止跟踪了,除非——我是说,除非出现某些特定情况。」

「就是在你读过所有报纸,或者喝过茶以后闲闲没事做的状况。」她气呼呼地说。

「无论如何,」福尔摩斯继续说道,「昨天梦克小姐都灵巧到足以发现你在跟踪,而我打了封电报给你,我想这电报是确保你今天下午会在此出现。」

「那么电报的内容呢?」我催促道。

史蒂芬·邓乐维从他口袋里抽出一团纸,苦笑着交给我。

「梦克小姐在混沌不明的情况下失踪了。请在下午三点准时与我在贝格街相会——夏洛克·福尔摩斯。」我大声念出来。

纸条里提到的那位女士难以置信地瞪着那张纸。打从我认识她以来,她第一次茫然到无话可说。

「我确定你会原谅我对你玩这种小把戏。邓乐维先生,虽然你有诸多缺点,但你对梦克小姐的关切,值得为你记上一笔大功。」福尔摩斯这么说,同时把他精于算计的目光转回邓乐维身上。「不过,有某件事我必须得到满意答复。在你待在东区的时候,你一直跟你的雇主保持通讯。你有通知任何报业成员我个人的进展吗?」

「你指的是那个讨厌的粗人塔维史托克?我确实向几位同僚提到你的参与程度,对此我深感遗憾,」邓乐维一脸难受的表情,「不过到目前为止,我只说了你很天才地预测到那恶魔的攻击。」

「但让我遗憾不已的是,你的假定完全是空穴来风。」福尔摩斯冷酷地回嘴。

「福尔摩斯,他不可能有……」

「当然不可能,华生。邓乐维先生,请原谅我这么说,我要你来就是为了确定你是打算成为我们调查行动的帮手,还是阻碍。」

「福尔摩斯先生,我就随你指挥了,」邓乐维诚挚地回答,「恐怕我唯一真确的发现,就只有他原来的租屋处,不过在事发第二天晚上,他就彻底抛下那里了。要是在我能力范围内还能对你提供任何帮助,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太好了!那么我就祝你今天下午愉快了。」我朋友简洁地说,并同时打开门。「你可以期待我这星期之内就会联络你。」

邓乐维先生跟我握了手,然后向梦克小姐一鞠躬。「我衷心为我使出的骗术道歉,」他这么说,同时转向福尔摩斯,「以后我要是再涉人任何卧底工作,会更仔细考虑。祝你们大家今天愉快。」

门关上以后,我大胆开口了:「我亲爱的伙伴,我真心希望你愿意告诉我们你是怎么悟出这一切,就算不为别的,也为我们的心理健康着想一下吧。」

福尔摩斯扫开一堆报纸,好清出空间来放他觉得更重要的其他报纸。「很简单的关联问题,只要能观察到不一致的地方,后面就会接连有发现。像我先前说过的,为什么一位军中友人会在一个严重事件发生了一个月以后,才开始搜查呢?还有为什么一位密友要花上两个月,才在那天晚上确定他同僚在哪租屋?另一方面来说,要不是真有某种牵扯,为什么一个男人会反复提起一连串同类案件里最不起眼的一件?其他部分就只是不辞辛劳地进行研究。他在兰贝斯济贫院并无熟人,但是他却去询问院内居民。他不认识我,却接近梦克小姐,还对塔布兰之死提供了非常惊人的描述。不过事实证明,我仔细读报的习惯比任何一件事带来的成果都还要更丰硕。我要请你注意《星报》,九月五日晨间版,然后是十月五日的版本;两者都贴在我的备忘录里,就摆在那边桌子上。」

那一大本书摊开来放在那里,用一盒易击发弹药匣压着。我详读他提到的那些文章。「〈夜晚之城:连载中的东区日记〉,」我念道,「作者S·路德文(译注:邓乐维的拼法Dunlevy换个位置就会变成路德文(Leudvyn)。)。」

「一位卧底记者极有情报价值的日记。我还找出了几篇其他的。这个变位文字手法,算是够简单的了,不过我询问过几个办公室,才确定我是找对人了。」

「你确定新闻是他唯一关注的事情?」

我的朋友一阵怒气上涌,扔下他收拾起来的报纸。「医师,我已经听烦了这种指控,说我安排让梦克小姐跟伦敦最恶毒的社会渣滓连续约会,」他厉声说道,「我可以向你保证——」

「请二位见谅,但我昨天睡得够糟了,这一只小手抓我头发,另一只小脚顶着我内脏。那间客房人满为患,但我现在已经没事了。喔,不是那样的,」梦克小姐一边向我们保证,一边迅速地走到门口,「那张床本来是要给一个人睡的,可是住在那里的小孩实在太聪明了。总之,我要回家了。绅士们,我会照平常的时间来见你们。坚持下去,福尔摩斯先生。」

门关上以后,我转回去面对我朋友。「我亲爱的伙伴,如果我影射你忽视梦克小姐的安全,请相信我现在后悔了。」我说道。

虽然我的致歉词直接撞上一堵冷硬的墙壁,但我决定继续说下去,就算全伦敦最棒的侦探挺起了肩膀,端出自满的态度。「如果那个布莱克史东是个狡猾的杀人犯,他在邓乐维的陪伴下还能动手,这不是很奇怪吗?」

「并不奇怪。整晚不断灌邓乐维酒喝,或许根本就是刻意的安排,至于后来把他送进珍珠·普尔小姐满怀爱意的臂弯,是因为如此一来,他就不会碍着布莱克史东的事了。」

「我懂了,」我表示同意,「毕竟他不知道邓乐维是个记者。对,这非常有可能。可是福尔摩斯——」

「华生,怎么了?」他质问道,同时啪一声合上他手上握着的那份报纸。

「邓乐维说,他只有在特殊状况下才会继续尾随梦克小姐。」

「他当然是这样。」福尔摩斯抽出一本笔记本,然后开始写下交互参照的指示。「在她叫出租马车直奔贝格街的平常日子,他就不再跟踪她。只有在她到处游荡,徒步又无人相伴的时候,他才跟着她穿越白教堂区的黑暗迷宫。」我的朋友抬起头,给我一个讥讽的眼神,然后补充道,「为什么他要做这种事,我就留给你无可匹敌的想像力来决定了。」

20 线索

随着福尔摩斯继续调查,我愈来愈确定关于他的调查我几乎一无所知。然而让我暗自满意的是,每天他都变得更加活跃,直到十五日那个星期一,他在一阵不耐中把他的吊带扔进火里,然后宣布:「亲爱的华生,要是艾加医师跟你的努力成果到现在还没成效,那么就只能拜托上帝帮帮英国大众的忙了,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毛病在荼毒他们。」

第二天早上,在我着装完毕不久,就听见福尔摩斯的脚步声接近我的卧房。在短促的一敲之后,他本人才现身。

「你可以多快坐进出租马车里?」

「立刻就可以。怎么了?」

「乔治·拉斯克用最紧急的措辞要求我们帮忙。亲爱的同伴,请快一点,因为他不是会大惊小怪浪费我们时间的人!」

当我们到达托利街时,福尔摩斯立刻下车,连跑带跳冲上台阶,靠在门铃上。我们立刻被请进跟上次一样舒适的客厅,里面有着跟上次一样的棕榈植物与派头十足的猫。

「我真高兴你们两个都来了。」乔治·拉斯克说,同时坚定地握了握我们的手。他活泼的眉毛笼罩在焦虑阴影中,下弯的胡须更强调了他的不安。「当然了,这整件事都是令人反感的骗局;我毫不怀疑,对于那些为大众刊物工作的秃鹰来说,这是个好事,但我还是认为最好先请你来。」他指向那个卷盖式书桌。

福尔摩斯立刻走到那里,然后举起板条桌盖。一股强烈的异味渗进空气中,而我随即察觉这房间本来就隐约浸渍在那股气味中。我立刻认出是酒精的味道,各地都以此做为医学防腐剂,我自己在大学期间也常常用到。

我朋友自己在桌子旁落坐,仔细检视放在棕色包装纸上面,小小的普通纸板盒子。拉斯克先生跟我挨着肩膀围到他旁边,好见证他打开那个容器。里面是一团微微发亮的生肉。

「呃,医师?」福尔摩斯说着抬头瞥了我一眼。他从长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支折叠刀,打开来以后连同那个阴森的盒子一起递给我。我小心地探查那个物体。

「这是部分的肾脏。」

「从切割角度和这一边的弧度来看,我会说是几乎半个。人类的吗?」

「毫无疑问。」

「性别?年纪呢?」

「我没办法告诉你。要是如你所说,这是半个肾,那么这个肾脏属于成人,但除此之外,几乎很难进一步用它来辨识身分。」

「看来这个肾脏并没有注入用在解剖器官上的福马林(注:更常用的说法是甲醛。)。组织只保存在酒精里,免不了会因为没有定色剂而品质劣化,应该很快就没办法在课堂上使用,所以我们可以确定这不是大学生的恶作剧。不过,保存这颗肾的乙醇就很容易拿到。」

「这封信是跟这个器官一起送来的。」拉斯克先生指出。

我朋友首先检查容器本身,然后是包装纸,接着才伸手接过文件。信中用我生平所见最邪恶的字眼与最低劣的笔迹,解释了那个恐怖盒子里的内容。

寄自地狱

拉斯克先生

格下

我寄给你半个甚 那是我从某个女人身上弄来的

还替你泡了仿府计 另一半我炸来吃掉,非常好吃

我可能会寄给你用来取甚的那把血刀 只要你多等一会

有本事的话就来抓我拉斯克生生

「黑色墨水,最便宜的大张纸,没有指纹或其他痕迹,」福尔摩斯轻声说道,「『寄自地狱』说得没错!什么样狂乱的想像力,才能够写成这样的垃圾?」

「当然,这是个恶作剧,」拉斯克先生坚持,「毕竟人人都知道凯瑟琳·艾道斯的肾脏被拿走了,福尔摩先生。这是一条狗的器官吧。喔,华生医师请你见谅——但如果像你说的,这是人类的肾脏,或许就是某个恶劣验尸官搞的恶作剧。」

「逻辑上可能,」福尔摩斯说道,「但我不认为是这样。看看这个笔迹:我察觉到它跟我们持有的其他样本极为相似,可是他写下这封阴森书信的时候,是处在什么样的状态啊!我曾经特别研究过笔迹,或称『笔迹学』(注:graphology,这个词汇来自尚·伊波利特·米尚(Jean Hippolyre Michon)于一八七一年发表的文章。笔迹学在英国还要再过很多年才会有人研究。),现在法国人是这么称呼的,不过我从没看过像这份样本这么拙劣的笔迹。」

「凭这份笔迹你就认为这是她的肾脏?」

「这块肉不是从学校或大学来的,也不是从附近的伦敦医院来的。」

「你是怎么确定的?」

「在必要的时候,他们会把有机物保存在甘油里。」

「噢,这样啊,可是这不一定是来自东区。也可能是在西区了,许多机构——」

「那个邮戳,如果用放大镜来看,就会显示出极其模糊的『伦敦东区』几个字。这是从白教堂寄出来的。」

「不过,任何停尸间都可以提供这种东西。」

「白教堂没有停尸间!」福尔摩斯厉声说道,他的耐性用完了。「这里有的只是一间棚屋。」

拉斯克先生一脸震惊的样子。「可是想想白教堂区的犯罪率!这里的不健康与疾病……只有一半的孩子得以长大,福尔摩斯先生。没有一区比这里更需要一个停尸间了!」

「虽然如此,还是没有。」

「老天在上,如果这个世界知道这一区的种种困难……」拉斯克先生靠着显而易见的意志强逼自己冷静下来,然后用一种相当哀伤的表情望着我们。

「华生,我们眼前还有工作要做,」侦探简短地宣布,「拉斯克先生,我可以把这个任务托付给你,请你通知苏格兰场吗?」

「当然了,福尔摩斯先生。喔,还有请代我向梦克小姐致意!」拉斯克先生在我们转身要走的时候喊道,「我怕她受了不少我家孩子的折磨,不过我相信应该不会对她造成长期伤害。」

等我赶上福尔摩斯时,他只剩下一半路途就走到街上了,他的步伐长度不只弥补了他身体上残存的任何弱点,甚至还犹有过之。以我对他的了解,我并不期待他多说一个宇,但我惊讶的是,话语简直是从他憔悴的身形里榨出来一般。

「我不会这样给人玩弄!好像我们还没跌到难以忍受的最低点似的,他竟然还利用伦敦皇家邮政把一个防腐器官送来,真是替这个调查敲下棺材上最后一根钉子。」

「我亲爱的伙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此有人提供我们一个又一个的线索、一封又一封泡在血里的书信,而那个恶棍都已经把刀插进我胸膛,他却还是没有进一步透露他的身分,」他厌恶地啐了一口,「当然了,那次唯一透露的是,那把刀是六尺双刃解剖刀。」

「福尔摩斯,」我心生警觉,出口抗议道,「你已经做了所有能预料到的——」

「这是葛里格森、雷斯垂德或者其他搞笑傻瓜能预料到的,他们这些人之所以加入苏格兰场,是因为他们没有强壮到可以做苦工,或者有钱到可以买到一个像样的军衔。」

我被他激烈的情绪给吓着了,只能勉强挤出一句:「我们当然有进展。」

「我们身边都是流沙!没有脚印,没有明显重要的特色,没有可以追踪的线索,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他正在享受他偷到的器官跟我的烟!」

「福尔摩斯,我们要去哪啊?」

「去解决一笔债务。」他不悦地吼道,随后我们从哩尾地走到白教堂路这个活跃的交通动脉,再沿着一连串街道走到一面肮脏砖墙上的绿色大门前。这二十分钟路程里,他没再多说一句话。福尔摩斯粗鲁地敲敲门,然后开始用他的拐杖头轻叩他自己高耸的前额。

「福尔摩斯,谁住在这里?」

「史蒂芬·邓乐维。」

「他真的住这里?你以前到过这里?」

他回以愤怒的一瞪,这带来莫大的痛楚,以至于我决定另择黄道吉日再进一步追问这问题。

有个年纪不小的邋遢女子,戴着整理得一丝不苟的女帽开了门,然后用那种堕落已久之人的呆滞态度打量着我们。「我能帮你们两位绅士什么忙?」

「我们来找你的房客,史蒂芬·邓乐维先生。」

「你们是谁,先生?」

「我们是朋友。」

「绅士们,这里是私人住宅。先生,如果你懂我的意思,我不能就这样让街上来的人跑来骚扰我的房客。」

「非常好。在这种状况下,我们在此要控告你替妓院看门,违反刑法修正案第十三款规定。当然了,除非你没有想起来我们是邓乐维先生的朋友,才会导致这种结果。」

「唉呀,当然了!」她喊道,「一定是光线亮得让我眼花了,两位这边请。」

我们爬上一个盖满一层层蜘蛛网与泥沙的楼梯,然后穿过走廊到一个没有记号的门前。女房东敲敲门。

「现在过来吧,因为有人要见你。是你的朋友,至少我是这么听说。」她赏给我们一个几乎看不见牙齿的微笑,然后才下楼去,走出我们视线之外。

福尔摩斯没等人应门,就打开门冲进去,自己坐在附近的一张椅子上,而我们震惊的东道主站在他房间敞开的门旁,隔了一会儿才敢大着胆子跟我们打招呼。

「邓乐维先生,虽然查明你身分的任务吃力不讨好,又拖慢了我们的速度,不过我已经追溯到强尼·布莱克史东的出生地、他父母的乡间农场、他读的小学、他最初加入的军团、他如何转调单位、他在埃及的军旅生涯,还有他的失踪。我想知道的是他在哪里。他的军团、他的父母和他亲爱的姐妹都跟我一样,相当急着要找到他。接下来,你要告诉我你初次遇见布莱克史东的每个细节,不管多琐碎,任何细微的面向都别漏掉。事实上,我要请你尽量强调琐碎细节。」福尔摩斯点燃一根烟,然后缓缓地吸了一口。「邓乐维先生,这个行动就是靠细节运作,而你必须提供我燃料。」

讯问就这样持续了将近四个小时;然而在我看来(而我毫不怀疑,邓乐维也这样想)这像是持续了好几天。福尔摩斯一次又一次要求他重述他的故事。邓乐维不知怎么地竟能设法维持他的好性情,但我看着他变得愈来愈懊恼,因为他当晚的轻率举动大大损害了他的观察力。

我靠在门上抽烟,邓乐维陷进椅子里,用手托着下巴,福尔摩斯则懒洋洋地挂在另一张椅子上,他的双脚撑在低矮的壁炉架上,这时他重新开始另一轮我以为早就已经穷究到底的问话。

「从布莱克史东遇见玛莎·塔布兰,到你们离开两酿造师为止,他们之间的对话你还能想起多少?」

「福尔摩斯先生,就只有我告诉过你的了。每个人都在大声嚷嚷,而且没有人注意任何一句话。」

「这样不够好!请你用心回想。邓乐维先生,你真的必须努力尝试一下。」

邓乐维专注地眯起眼睛,用疲惫的手摩挲着鼻梁。「布莱克史东恭维她的帽子。他说那顶帽子非常适合她。他坚持要替她付酒钱,而她知道他们能建立坚定的友谊。他们一起捉弄另一个男人——那个神经兮兮的大兵,盯着一个女人快要一小时,却还没跟她说话。」

「然后呢?」

「他讲起了埃及的战役。」

「他用的字眼是?」

「我没办法确实想起来。他用的是异国语言,提到鲜明的图像……有个关于三只眼镜蛇的故事,似乎让她觉得非常有趣。我几乎只能勉强想起——」

福尔摩斯从他椅子上坐起来,一脸兴致高昂的样子。「你刚刚说三只眼镜蛇?」

「听起来像是这样。」

「你确定这个数字?」

「我准备好发誓是三只了。他竟然一次碰到这么多只,真是很惊人,不过我承认我对埃及地区毫无了解。」

福尔摩斯跳起来,在嘴唇前面合起双手手指,比成一个尖塔状,他的表情凝结,整个人像是在勉强克制住的精力影响下微微颤动着。「邓乐维先生,我现在要问的问题无比重要。请尽可能精确地形容布莱克史东的眼睛给我听。」

「那对眼睛是蓝色的,颜色非常淡。」邓乐维踌躇了一下,他尝试改变他的五官表情,这样才不会显得像在暗示我朋友失心疯了。

「他有没有表现得像是被灯光困扰的样子?」

「我们造访的那些隐匿巢穴已经够暗了。我印象中白天鹅酒吧里有一盏非常明亮的灯。我记得他坐在那里,背向那盏灯,不过那双眼睛还是没有失色。即使在最阴暗的琴酒舖里,你还是可以看见他那双淡色眼睛对着你闪闪发光。」

福尔摩斯发出一声无比欢欣的叫喊。他往前冲,开始拧着邓乐维的手。「我就知道你闯入我们的调查路线,绝不会只是为了折磨我们!」他拿回他的帽子跟手杖,然后很戏剧化地一鞠躬。「华生医师,我们必须到别处去了。邓乐维先生,祝你今天愉快!」

我跟在我朋友背后飞奔出去,在转角赶上了他。

「Nibil obstat(注:Nibil obstat:拉丁文,意思是「现在我们别无阻碍了」。)。这真是天大的幸运。史蒂芬·邓乐维刚刚把我们要知道的都告诉我们了。」

「我衷心为此感到高兴。」

福尔摩斯大笑。「我承认我今天早上发了点脾气,可是如果我告诉你,我们会在哪里找到强尼·布莱克史东,你肯定会忽略早上那些事。」

「我承认,我想像不出一个男人的视力跟他在埃及的战功,有何关系。」

「你就像邓乐维一样,认为讲到三只眼镜蛇就是跟海外作战有关?」

「要不然还能是什么意恩?」

「身为医界人士,他在极低度照明下的瞳孔收缩状况,应该对你有某种意义。」

「正好相反。眼镜蛇毒是一种作用在隔膜肌上的神经毒素,跟感光性毫无关系,实际上也跟任何眼部症状无关。」

「一如往常,我亲爱的伙伴,你说的既正确又产生误导。」他吹了一声尖尖的口哨,叫来一辆刚才正好驶进视野内的出租马车。「几分钟内你就会一清二楚了,到时候我会向你介绍『三只眼镜蛇』,那里可能是整个莱姆豪斯区最令人不快的鸦片窟。」

21 千钧一发

从白教堂区沿着商业路到莱姆豪斯小小的码头区,路程并不长,不过近来转而完全倚赖航海的相关事务,以致这里有着非常不同的景观。车夫被水手所取代,市集脚夫成了码头工人,而随着我们愈来愈接近河岸,种族也变得愈来愈多样化。当太阳慢慢沉入缓缓流动的泰晤士河时,我从窗口瞥见威尔斯来的码头工人、非洲来的装卸工跟印度来的脚夫,全都朝着炉火和家的大方向流去,他们中途会在酒吧停下来喝个两、三杯琴酒,以便维持继续上路的力气。

我们突然转进一条街,身边变成全都是来自中国的男女,他们穿着无懈可击的英国服饰,在写着祖国文字招牌的店铺里闪进闪出。有个年轻人用一个装上两只前轮、后支架和光滑把手的茶叶盒,推着一个孩子,而他的长发辫是塞在一顶整洁的无边布帽下面,他戴的无指手套只能在寒风中给他一点点温暖。

福尔摩斯用他的手杖敲敲出租马车的车顶板。车夫就把车停在一个店面前方,那家店是用简单的一幅画当招牌,画中只有一个冒着热气的碗。我的朋友敏捷而急切地跳下车,头朝左侧一点,那里有一道我生平所见最潮湿、最多煤灰结成硬壳的拱门。拱门两边的店家夸耀似的用油腻棕色纸张补上破玻璃窗,他们在做什么买卖,我连猜都猜不出来。

「就是这边。谢谢你,车夫。现在呢,华生,我们最好随机应变。」

在拱门下,我们走上一段长着青苔的石阶。在一排木板条跟阴森的砖墙之下石阶陡然往下降,延伸到一个古怪的庭院,算起来大概比河面等高的街道还要低三层楼。座落在那里的七座房子围成半圆形,全都是用腐朽的灰色小材盖的。我的朋友走近其中一栋房子凹陷的门框,伸手敲了三下。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