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捂着伤口的手几乎抖动起来,等了这么久,终于迎来这么一天。我兴奋的恍然在梦中一般。看着那躺在地上,面目平静,恢复了自己容貌的冯书桥,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若不是薛绍在他四周做了结界,我定然会伸手抚摸他一下的。
薛绍看我的样子,耸耸肩道,“只要他醒来,这个结界就会自动打开,外面的人,除了我,没有人能够进得去,你们只消守在家中,静候佳音便是。我……”他摸了摸怀中的鼓鼓囊囊,我知道那是“徐福秘术”,“我要离开了,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我很想让薛绍在这里一直等到冯书桥醒来,害怕中途还会发生什么我们控制不了的事,但是一想到孤落的玄武,我却又不敢留他,反而连连催促道,“那你快去。若是有了好消息,尽快告诉我!”
薛绍苦笑。“若是没有好消息呢?”
我沉下脸来,“不会的。”
薛绍伸出手来,在我臂上轻轻一拍,胜过千言万语,转身便离去。
吴阳阳看着我们俩。淡淡道,“你们在打什么哑谜?”
我将玄武告别离开的事情说了出来,吴阳阳脸色也非常沉重,只是说道,“这事儿,先瞒着老冯吧。”
我沉默。搬了一把椅子,默默坐在结界边,静静的看着冯书桥。
连续三天,我连眼睛都不舍得闭一下,没日没夜的看着冯书桥,尤其是第三日到了之时。我简直像打了鸡血一样,这是薛绍跟我承诺的一个时间点--多则七日,少则三日!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每一个下一秒,冯书桥都有可能睁开眼睛来!
小春在这三日之内,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家务和煮饭任务,吴阳阳则把冯书桥的寄主尸首,悄悄的葬到了他那痴情为他殉情的女友蒋曼妮的墓中。他跟我商量这件事的时候,我有些惊讶,没想到一向看起来粗糙的吴阳阳,竟能粗中有细,想得这么周到。
他却无限惆怅的说道,“生不能同衾,只愿死而同穴。”
说完,脸上满是凄楚。秦萱离开之后,他很少会流露出悲痛,此时他目睹蒋曼妮和李慕凡这对苦命鸳鸯死后能够葬在一起,难免心中会有无限伤感,想到此处,我的心也颇为难受。
不过吴阳阳倒是很会掩饰,很快便不再愁眉示人,我也不好太过愁闷。
不过冯书桥的情况并没有薛绍预估的那么好,整整三天过去,他还是紧紧闭着眼睛,像一具尸体一般躺在那里。而我的心也越来越没底了,从前虽然身边的不是个活人,但是好歹还有个自由的魂魄,可是现在他连人带魂,都这么缄默起来。让我觉得什么都抓不住了。
直到第五日,我已经熬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但是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冯书桥,根本也不敢休息,就这么强撑着。
吴阳阳和小春都在一边劝我,既然薛绍都说定了的事。冯书桥肯定不会有事的,更何况现在才五天而已,离七日之限还有两天呢。
饶是这么说,我心底的担心却一点也不能减少。就在我痛苦不已的时候,门外居然有人开始敲门。我一回神,心中想着也许是薛绍找到玄武回来了?!
吴阳阳过去将门打开,我们回首一看,居然是刘媚横着脸站在门口。
吴阳阳立即用身子将门挡住,冷冷问道,“你来做什么?”
刘媚淡淡回道,“我不是来找你的,我是来找书桥大哥和薇薇的。”
吴阳阳龃龉一下。“老冯和薇薇现在没空。”
“没空?他们是独吞了天芒,所以不敢见我吗?”
吴阳阳顿了顿,“什么叫独吞天芒,那天芒本来就该属于他们,他们等这么一天等了多久了?”
刘媚冷笑,“我以为这世上所有人都有可能对我耍计谋。但是从未想过他们夫妇也会这样,这一次教训,我吃得心甘情愿,只想看看他们,看他们会对我怎么解释。”
“你够了啊刘媚,你跟我们在一起那么久,做了多少对不住我们的事,我们现在都不提了,天芒对他们有多重要,你比我们更清楚。你这趁火打劫的,他们两个不骂你就不错了,你还有脸过来声讨他们了?”吴阳阳狠狠的将刘媚一骂,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我看你是糊涂油蒙了心,连我都下手,这里不欢迎你,你走吧!”
刘媚本来气势冲冲的,没想到吴阳阳会这么不给她留情面,她也一下子没有了火焰,但是她眼中的不甘还是溢于言表。
就在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刘媚身后传了过来,“媚儿,师父跟你说了什么,你不要再执着于你的蛊术了。那些都是身外之物,连师父都看开了,你为什么看不开?”
我一惊,这分明是大巫师的声音!当日刘媚偷袭了大巫师之后,我们谁也不知道大巫师是生是死,问刘媚的时候。她也含糊其辞,并未真正的回答,原来她也和她师父一样,两人互相憎恨,可是却又不会真的对对方下死手。
“若不是你,我怎么会落得今日下场!”刘媚不耐烦而又焦灼的声音。像是一个在和父母拌嘴的女儿一样。
大巫师淡淡道,“为师当日便和你说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你我二人,已经违背了炼蛊的本意,咱们炼蛊是为了守护村民。可是现在……哎,媚儿,你我都是有罪之人啊!而你,是被我害了的,为师现在死不足惜,只是不希望你还执迷不悔!”
说着。他便将刘媚往后拉,没想到刘媚居然坐在地上便哭了起来,双手挥舞双脚乱蹬,像个小孩子一般,我从吴阳阳身体与门的缝隙之中看到这一幕,心里觉得怪怪的,却也不敢真的去面对刘媚的质问,吴阳阳倒是弯下身子来,想将刘媚拉起来。
刘媚却哭着喊道,“我不要,我不要,我就是要天芒。我就是要恢复蛊术,我还要回家,我要回家,爸爸妈妈还有弟弟都在等着我呢!”
刘媚说着说着,简直像是在喃喃自语,吴阳阳愣住了,也顾不得防备,对着大巫师问道,“她……她怎么了?”
大巫师长叹一口气,“这孩子……这孩子执念太重……直到五日前都是将我紧紧的关着的,那天却回来欢呼雀跃的跟我说,她很快就会恢复蛊术。更会成为南疆第一个将蛊医与黑蛊结合的伟大蛊师……我不明白她到底做了什么,但是这几天她总是很急躁,每日都在念叨着为什么没有效果为什么没有效果,最后终于疯癫的跑了出来,我实在不放心跟了过来,直到这里听到你们的对话我才明白。原来她跟你们一起将天芒催熟了,若是我没有猜错,你们还答应将天芒与她分食……”
我和吴阳阳面面相觑,全都愣住了。
刘媚……疯、疯了?
我也顾不上不敢面对她了,跑到门口一看,只见吴阳阳怀中的刘媚。目光涣散,头发凌乱,满脸憔悴,嘴上只是念叨着,“冯书桥,罗薇薇,你们为什么要骗我?出来给我解释解释!不不,不必了,我已经是南疆最厉害的蛊师了,我会蛊医更善黑蛊,谁也不是我的对手……”
说着抬起头对吴阳阳纯纯一笑,甜甜的喊了一声。“师父,我没有辜负你吧?”
大巫师站在一边,眼角湿润,“都是我害了她……”
吴阳阳也完全不知所措,最后大巫师将刘媚搀扶过去,道。“这繁华世界,不是我们呆的地方,我们在此迷失了本性,现在师父带你回稻花村,你重新做你的小媚儿,好不好?”
说着,便扶着刘媚仓惶离开。
看着两人的背影,一个细瘦,一个苍老,我的心头涌出了一股股的内疚,难道……难道为了冯书桥的重生,我们又伤害了一个人吗?
吴阳阳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一般,“她这样的下场,不怪任何人,人一旦产生了贪恋,便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我不知道他是在安慰我,但是终究还是不忍刘媚如此落寞。但是事已至此,也无可翻悔,只能在心中祈愿她后半生能够做个简单快乐的普通姑娘……
我看着那已经没有了刘媚和大巫师背影的过道,贼吧不愿转身,倚在门帮子上淡淡忧伤,吴阳阳也是和我一样,但是我想我们二人所想,只怕完全不同,我也不想去猜测他的想法。
许久,我才道,“回屋吧,将来我们去稻花村看她。”
吴阳阳却摇摇头,“不了,有些人,一辈子别再见了。”
我叹了一口气,转身……却跌落在一个温暖的怀抱之中,我的头倚在了那宽阔的胸膛里,只感受到那里有力的起伏和脉动--扑通……扑通……
我一抬头,只见一双亮晶晶的黑色眸子,正笑盈盈的看着我,那眼底的温润和深情,是我许久之前,在吕三尸那地下室的灵牌遗照上见到过的……
正文完
番外篇番外一 玄武篇——初见
曾听过一句很浪漫很多情的话,“愿化身石桥,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雨打,只为等你在桥上走过那一刻。”
五百年又五百年是多长?
玄武不知道。
但是他细细换算一下,还是觉得非常可怕,要多么深的感情,才能让一个人愿意化作石桥,无声无息的在那里守候千年?
他不过是在人世间游走了一百多年,还是自由自在的,已经觉得这世界乏善可陈,几乎没有任何人和事值得他流连了……
这些年,他走过山,跨过水,见过无数人和景。却再没有遇到任何能够拨动他心弦半分的事物,一百多年了,最后一次觉得心中稍稍有所触动,是前年春天,站在檐下。开着花开花谢又一春,满地落红被尘泥碾烂,心里居然觉得有些可惜--这些花儿,一年开一年败,年年如此,究竟为何?
他有无尽的财富,用不完的寿命,忠心耿耿的手下,永远长不大的儿子,若是他想。完全还可以有数不尽的情人。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男女之情,不过如此……
只是有时候被多情痴缠的时候,他也会有些许的情动,一百多年了。或许……自己寻找的,是根本不存在的?
多情既美艳,又忠心耿耿的爱着自己,虽然谁也没有说过,但是他知道的,他是绝情,又不是无情。
可是这种念头,一百多年来在他的脑海中出现不会超过三次,因为他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孤独,寂寞对于很多来说是一种忍受,但是玄武已经能够把它们当做享受了。
一百多年了,是啊,一百多年了,心中那个纤弱的瘦影,那双倔强的眼睛,大概也模糊了吧?每次玄武这么问自己的时候,当晚他一定会在梦中重遇那双清澈的眼睛,那双含恨的眼睛。从来没有人这么恨过自己吧?
玄武对这恨也如同对待生活中的孤寂一样,时日久了,竟饮砒霜如蜜汁--自虐般的有些享受。
他甚至不敢想象,若是没有这一双含恨的眼睛,他能不能在人世间坚持一百多年?
他活着的意义,好像只是隔一段时间如同上瘾般去回忆一下这双含恨的眼睛。
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对他来说,有时候是三五日,有时候三五年。最长的一次他大概有七八年没有想起那双眼睛,那是战乱之时,玄武因为在战火之下无意间捡到一个失去了父母的女婴,一时间不知为何动了他几乎落满灰尘的恻隐之心,他居然加入了战争--这是几十年前他想也不敢想的。因为那时候大哥在沙场指点江山挥斥方遒,他甚至都没有动过这个念头。起先他也并没有抱着救世主的心要去救人,不过就是见到一次不平,便伸手帮助一次,散乱零落的如同打游击的小头目。没想到一做起来,竟也坚持了八年。
战乱结束之后,他即刻隐退,甚至没有留下一个名姓。
他不知道自己这么淡泊的人为何会淌这一趟浑水,为此他思索了很久,最后才得出结论。因为这八年的战火纷飞,居然让他忘记了梦中那双眼睛……
他很回避去想起那双眼睛,但是在这个思索的结论一窜入脑海的时候,那双眼睛便如同生了根的藤草,一夜之间便将他荒芜的心攀附得面目全非。
玄武也就是在这一次认清了自己和那双眼睛的形式--自己是永远斗不过那双眼睛的。它们清澈如水却倔强如冰。它们在夜色中妩媚而妖娆,却总在你迷醉的时候露出最狰狞的面貌……玄武真的觉得吃不消了。
这一切的一切,结束在一个清晨。
玄武甚至觉得冥冥中有人在操纵命运之手,推动命运轮盘,在那个清晨,将所有的轨轴精确的衔接上了,所以他真真切切的看到了那双眼睛。
这一次不是梦中,是在晨曦微露里,是在一片樱花木下,是在几朵灿烂的朝霞之下,一切美得不像话。
最美的是……那双眼睛里没有倔强,没有恨意。
只有满满的清澈和单纯,似乎,还带着良善。
这是玄武没有想到的,其实只要那双眼睛出现。他就已经非常开心了,可是那眼睛里附带着的所有神情,似乎都是上天对他这一百多年的等待而给的赠赐。
眼睛已经这么美,怎能再带着不谙世事的妩媚呢?
要命。
这是真的要命。
杀人不见血,摄人心魂于无形……
那两汪深潭里的稚嫩让玄武几乎迷醉。带着一股自责迷醉。
她,大约只有十四五岁吧?
玄武暗暗地想着。
自此,便像上瘾一样,总是跟着那个女孩子的步伐,穿梭在这他曾经认为极其无聊的城市。
也是因为这个女孩子。他发现了很多这个城市的小秘密。
某校园的拐角有一家麻辣烫,那女孩子总是跟着小姐妹吃得热火朝天面目通红……
某小巷深处有个花店,虽然小但是品种齐全,那女孩子总喜欢从那里抱一束满天星回家,满天星星星点点,仿佛天书的恒星,更像那女孩子的眼波……
某路边花坛之下,躲着一只刚生产完的野猫,那女孩子总是将自己的早餐奶省下来送去给它们,时日久了。玄武也数出来那猫崽一共有七只,竟都被她养得肥肥壮壮……
某文具店里的信纸色彩最斑斓,还有香水味儿呢……
…………
这一切生活的气息,是一向高高在上几乎不食人间烟火的玄武,一辈子都不可能知道的。但是跟着那个纤瘦的小小的背影,他似乎又有些沉醉。
这一沉醉就是好几年,他居然忘了梦中那双眼睛,那双忧郁的眼睛,已经被现实中这青春活泼充满活力的眼睛替代了。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玄武几乎有些颤抖,当夜,他便又再一次沉入那梦中,不出意料,他又见到了那双充满恨与倔强的眼睛了……他对这恨与倔强有瘾。如同民国时那些遗少们躺在炕上吸食的鸦片烟一样。
梦中那双眼睛含泪,眼睛下那樱唇却倔强的紧紧的抿着,一句话也不愿意多说,但是玄武的耳边似乎萦绕着她的质问,“你把我关在这黑暗中一百多年。如今见到了明亮的眼睛,就把我忘了吗?你要无休无止的关着我吗?”
玄武一下子就惊醒了,现实与梦境交错,黑暗与光明相接,一时间,他几乎迷乱了。
哪个是梦,哪个是真?
为了求证,他再一次去找了光明中的那双眼睛,远远地,悄悄地。跟着她……
她长大了。
玄武悲哀的发现,当年那个单纯稚嫩的她,长大了,她的眉宇不再如从前那样总是舒展,她的嘴角不再如从前那样总是上扬,她似乎有了淡淡的忧愁,但是忧愁对她来说,还是生活的一小部分,大部分时间,她都是快乐而阳光的。
但只这一点忧愁,就让玄武大惊失色--她在那忧愁里找到了梦中那双眼睛的影子。
她们是如此的相似!
玄武仓皇而逃,没想到时光流转,岁月惊鸿,他竟还是没有逃脱命运的轮回!
过了很久,他虽然没有再在梦中与那双恨的眼睛相遇,但是他发现自己却陷入了另一个漩涡……他总是怀念着那双阳光的眼睛。
终有一天,他从女孩的背后走到了女孩的身前,那是在一个红绿灯的街口,他们面对面,女孩子耳里塞着耳机,自顾自的哼唱,低着头走路,在玄武与她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四目相对,惊鸿一瞥……
这一瞥,玄武几乎可以记到地老天荒,但是女孩子淡然一笑,就如同对待全天下的陌生人一样,头也不回目不转睛的离开了……
直到他们后来相遇,女孩也从未想起那一瞥……
番外二 吴阳阳篇——重遇
多年后,这个山村里的一切都没有什么改变……除了沉寂的萧条与当年初来时的喧闹有些不同之外,一切都是还是那个样子。
静谧的河流,葱翠的山林,低矮的青砖瓦房,甚至是那贯穿家家户户的青石板小道……
吴阳阳背着大大的双肩包,一身晨露,一脸风霜,带着些微疲惫的神态,一步步的闯入了这如诗如画的仙境之中。他的身后,是同样坚毅却满脸感动的小春。
吴阳阳未见沧桑,小春却不再是当年那青葱稚嫩模样,脸部的棱角开始出现轮廓,眉宇间的英气也散发出来,小春扶着他结婚一年多的妻子--小腹已经微微隆起。
这娇嫩的城里媳妇无数次在丈夫的怀中听到他口中魂牵梦绕的家乡,这是他们结婚的头一年清明,小春决定带她来拜见列祖列宗。
小春如今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无助而绝望的少年,早就在大城市里扎根并且有了很不错的社会地位,但是离乡多年后的第一次归省,他却突然有些怯懦,无论如何去把他最亲爱的小吴哥拉上了。
吴阳阳起初并不想再来这个地方,但是当小春提起那个女子的境况以后,他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她,当年那意气风发,眉宇间尽是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的小女子,如今到底生活得怎么样?
吴阳阳从不去想,可是当小春提起之后,他还是心头莫名湿了一块……
她。大约还好吧?
她,会不会不好?
就是这样的疑问,让他再也不能岿然不动,还是与小春夫妇一起来了。
看到这满眼葱翠,他虽然掩饰着。但是心底的激动绝不比小春少半分。
他们一步步往村子里走去,原本油光水亮的青石板小路虽然都还在,可是不知经过多少年的雨水冲刷,春去秋来,全都结上了厚厚的青苔,有些滑。
小春心疼妻子,伸手便将妻子扶住,吴阳阳看着这对小夫妻你侬我侬,心中不免酸楚,却又替他们高兴。
这村子里莫非没有人居住了吗,怎么这么死寂?
小春的妻子问。小春和吴阳阳都沉默着,不愿意回答,因为答案是肯定的,这村子没人居住了。只是小春不愿意承认,吴阳阳更不愿意承认,两人都是默默无言,小春的妻子还奇怪得很,但是又不敢再多问,便小心翼翼的行走着。
呀,那边是不是有人在耕地?小春的妻子毕竟才豆蔻年华,年纪轻轻的很是活泼,方才还在两个大男人的沉默之中觉得胸闷气荒,下一刻已经为看到一个农夫感到新奇和高兴了。
小春和吴阳阳却都无心在意她的快乐,心中都是一震,抬眼一看。只见村庄上方的一方梯田里,一个佝偻的身影,正匍匐在大地之上,辛勤的耕作着。
反吴阳阳心里突然就跳了起来,快步上前走去。小春因为扶着有孕在身的妻子,实在跟不上,最后也就作罢了,任由吴阳阳先走到那块梯田里。
耕作着的人,似乎非常专注,又似乎急着手里的活计,吴阳阳站在田埂边半天,他竟都没有发现。
直到他起身擦汗,才一眼瞥见了吴阳阳。
吴阳阳见到那张皱纹纵横、老态尽显的脸庞之时,也愣住了。
岁月和时光。真的有这么残酷吗?
吴阳阳不敢相信,因为在他自己的身上,岁月很是多情,并没有留下什么印记。可是眼前的老人,竟如同老了几十岁一般。
吴阳阳忍不住笑了起来。大巫师,这可是稻花村当年的大巫师!受所有村民敬重和爱戴,举手投足之间便能致人于死地或救人于水火。
然而他现在在这方块之地,满身泥泞、一脸皱纹,不再为虫草而倾心,却为田地里的活计和收成而皱眉。
吴阳阳心头突然就涌起一股英雄迟暮的感觉。
大巫师愣完了,笑了笑,黑色皮肤下露出了发黄的牙齿--这些年,他也和原来村子里的老匹夫们学得一样,开始抽最烈的土烟。完全活成了稻花村民的模样。
“你怎么会屈尊降贵来到这里?”大巫师开口,语气中带着淡然和无所谓,他虽然这么问着,却又弯下腰开始插着手里剩下的几根稻苗,仿佛吴阳阳这远来的客人并没有手里的青苗重要--事实上在他心里却是没有。
吴阳阳喉结蠕动两下,嘴唇嗫嚅,却不知道回答他什么,许久才开口,干涉的喊了一声,“大巫师……”
“别喊那个啦,我原名叫刘仕明,我也是刘姓人,你喊我老刘也行,刘叔也行,老东西都中。”大巫师大手一挥。带起一袖子的泥水,几乎快甩到吴阳阳身上,粗鲁的让人不敢相信。
吴阳阳咽了一口口水,终于不再说话。
“师父,我给你送茶来了。路上我还找到了蚀心草,这草入蛊能噬人心肺,不出三日,中蛊之人便能蹊跷流血而死。”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吴阳阳几乎被勾了魂,一转身。只见那瘦瘦小小的身影,穿着一身麻布褂子,空荡荡的几乎像个麻袋,却依旧掩饰不住她眼角眉梢的清秀与风姿,她一手提着一个藤壶,一手却抓着两根狗尾巴草,额角还躺着晶莹的汗珠,脸上却是兴奋的笑意。
不知为何,吴阳阳的心就揪了起来。
方才还一无所谓的大巫师,一下子就像死尸翻活过来一样,将手中的稻苗往水面一扔,立即便深一脚浅一脚的从淤泥之中踩了出来,临上田埂之前还不忘弯腰将手洗干净了。
自己那样脏,却从上衣的胸口口袋里掏出一方很干净的手帕子,将刘媚的头拉了过来。就像伺候小孩子一般,将她的头脸上的汗珠都擦了一遍,将她手中的狗尾巴草接到手中,视若珍宝随着手帕一起插到了胸口口袋里。
“媚儿真厉害,真有天资。又找来稀世珍草,师父都快要被媚儿比下去了。”大巫师爱怜的对刘媚说到,却又赶忙将她拉到一边一株树荫之下,“别晒着了。”
吴阳阳目瞪口呆,这才明白为何在山村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刘媚依旧肤白若脂……
大巫师对着吴阳阳苦笑。“你是来看她的吗?她有时候倒是念着你们。每次念到都要哭。”
吴阳阳心如刀绞,不忍再看刘媚这么多年依旧显得稚嫩的脸庞--相由心生,或许她的内心现在真的如同的脸蛋般稚嫩吧。
刘媚像个孩子一般,从大巫师的口袋里将那狗尾巴草又拿了回来,用幼嫩的双手摩挲着。又念叨起来,“迷魂草,女子采集,以经血养之,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让心爱的男子服食,可令其神魂颠倒,永远离不开自己……”
大巫师叹了一口气,眼里蒙着一层晶莹的雾气,却只能叹口气。从腰间将旱烟袋抽出来,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抽了两口,却狠狠的嗽了起来,他伸出手捂着嘴,吴阳阳注意到他手心很快便一片殷红……
大巫师淡淡道,“我这肺,已经废了,这旱烟可真厉害。用你们城里的话就是肺癌。我大概是没有多少日子了,你若是真的回来看她的。就把她带走吧。”
吴阳阳又是一愣,大巫师这话,完全在他意料和计划之外,他确实是想来看看刘媚,却未想过要将这个曾经狠狠伤害过所有人的女人重新带回去。可是,大巫师的脸颊几乎憋成了紫色,看样子确实是没有多久的日子了……
吴阳阳又低头看了看刘媚幼白的双手,心里一痛,大巫师一死,她会脏成什么样子啊……
刘媚意识到吴阳阳的注视,也抬起眼睛看她,四目相对,刘媚眼底尽是清澈与蒙昧,似乎完全不认识吴阳阳了。
可是看着看着,她的眼角突然滚下一滴泪来……
番外三 薛绍——寻武
这世间有没有永恒?
薛绍不知道。
但是从他目前的境遇来看,上天是眷顾他的。
他有出色的外表,世外高人的师父,一身不断返老还童的道术,还有……一个忠肝义胆的朋友。
他似乎活得没有烦恼,可是他毕竟还没有脱离肉体凡胎,怎么会真的没有烦恼呢?
每一次到了功力顶峰的时候便要脱胎换骨重回婴幼儿时代重新修炼,将前番所受苦楚继续一遍……
动辄便是几十年的山野隐居练功生活……
永远得不到的可人儿聂多情……
还有,还有那个该死的阿武!
把我当什么人了!只能同甘不能共苦吗?不不,连同甘都未曾有过。简直就是可恶!薛绍常常在心里这么想。此时此刻,他对月独酌,心底这个念头便越发的强烈,一杯烈酒下肚,他狠狠的将手中的酒杯摔在地上,那骨瓷的精致雕工的杯子,便如同一朵被揉碎的鲜花一般,蔫啦吧唧的。
薛绍起身,踩在那碎片之上,任凭碎片在他的布鞋上划出一道道口子。
此乡乃是他一百多年前初遇玄武的地方--云南,大理,洱海。
当年他游历至此,身上连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了,那是他第一个甲子年,他不过是个年轻的道士罢了,法力不精,师父将他从山巅丢到人间历练,年轻如他,很快便被声色所迷惑,流连在花街柳巷,却从未遇到可心的姑娘,却发现了世界上唯一合他胃口的东西--酒。
是谁发明这个东西的?薛绍常常这么问自己。
入口时辣,过舌时苦,最后在喉头滑过的时候,竟能品味出甜。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体会到酒的甜的。恰恰薛绍便是这么一种人。
在苍山下,洱海边,一片茶花海中,薛绍遇到了一个男子,白袍胜雪,不胜羸弱,眉宇间却有一种薛绍羡慕不来的神气--薛绍天生开朗,再加上师父的教导,更是不知忧郁哀愁为何物。
眼前的男子却满目的阴郁,薛绍这人自幼特立独行,此时更是好笑,竟羡慕起眼前这人的忧郁来了。
他走到那人面前,眼睛也放光--白袍人面前的石桌之上,是一壶难得的好酒,薛绍不知道这酒叫什么,却能闻到那沁人心脾的香气,肚中馋虫骚动,险些流下口水。只是眼前之人俊朗飘逸,薛绍难免有些自惭形秽,便也一改在花街柳巷之中的邋遢形象,缓步走到他面前,“这酒……”
虽然想要模仿出那人的俊逸神态,但是一开口,薛绍还是忍不住先问酒,问完之后。薛绍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简直是没有出息。
不过那人一点儿不快都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淡淡答了一声,“女儿红。要喝的话请自便。”
薛绍一听,一颗心快活地几乎要跳出来。再也忍不住,天大的事儿尚且要往后推一推,师父来了也要让他等等再说话!他跃到白衣人的对面,因为人家没有多准备酒杯,他毫不顾忌的直接将别人的酒杯拿到面前,一见里面还有半杯残酒,也顾不上面子,直接仰脖子便喝了。
香!醇!
薛绍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酒,可怜他这么爱酒,却只能在花街柳巷喝些糊弄女票客的花酒。
这酒叫什么来着?片刻间将整壶酒干完。已经有些醉眼惺忪的薛绍歪着头回忆着,方才那白衣人似乎说叫什么女儿来着,可是薛绍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于是他不耻下问,因为害怕将来因为不知道名字而找不到这酒了。
“这叫什么酒?”
白衣人一直都低着头,连看都不看薛绍一眼。仿佛他喝的不是自己的酒一般,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此时被薛绍一问,才缓缓抬起头,淡淡道,“女儿红。”
薛绍咂咂嘴,“这酒真好喝,我要去弄个十坛八坛的好好过个瘾。”
那白衣人突然笑了,那笑容在他脸上好似阳光,驱散了之前所有的阴霾。“十坛八坛怕是不好弄,我收藏了好些年,才得四坛,你喝了一坛,还剩三坛。若是喜欢,你都拿去。”
薛绍有些不高兴了,什么酒是他薛绍弄不到的?偷他也是祖宗!想不到眼前这看起来老老实实的青年,竟这么夸大,“三坛?小爷不需要。我随便去弄个十坛来,把今天喝你的这一坛也换你呢。”
白衣人饶有兴味的看着他,“可以。”
薛绍当即便起身,“三日后,还在此等我。”
三日后的薛绍,自然是愁眉苦脸,再站在白衣人面前的时候,他几乎垮了脸,不是因为丢面子,而是后悔三天前怎么能拒绝白衣人赠与三坛好酒呢!
这可好。这三天他上天入地,把这整个大理城富贵人家的酒窖都翻了个遍,也再没有找到那日的酒香,更可恶的是,自从喝到那日的女儿红。如今别的酒在他口中,竟如白水般毫无味道,难喝难喝!
“你不是要还我一坛酒吗?”白衣人看着良善,开口却一点也不给薛绍留情面。
薛绍像个大姑娘似的绞了绞手指,“你说说,那酒是怎么酿的,我自己酿着还给你。”
“那只怕是十八年后了。”白衣人淡淡一笑。
薛绍愣了愣,“这话怎么说?”
“汲取门前鉴湖水,酿得绍酒万里香。
绍兴人因为富裕,是以重嫁,家中但凡有女儿出生,父母便会拿出三亩田的糯谷,只酿三坛酒,坛封口深埋在庭前院后桂花树下,待到女儿十八岁出嫁之时。用酒作为陪嫁的贺礼,恭送到夫家。是以这酒叫做女儿红。一要鉴湖水、二要浙谷香、三要十八载,又必须是父亲亲手为女儿酿造的,你说全天下能有多少?”
白衣人笑着说道,带着胜利的微笑看着薛绍。
薛绍一下子愣住了。酿个酒,居然有这么些讲究!自己三下两口,便灌下了人家十八年为女儿出嫁的一片心意!
薛绍又后悔了,后悔自己如牛饮水,并未细细品味。
后来薛绍知道这白衣人叫玄武,薛绍自以为自己天上地下无所不知,每每到了玄武面前,却像个初入学的稚子,什么都不懂,薛绍美其名曰为了跟在玄武身边与他学学世间的知识,实则却是全都学到玄武的酒窖之中了。
桑落酒,不知桑落酒,今岁谁与倾……
新丰酒,清歌弦古曲,美酒沽新丰……
长安酒,高歌长安酒,忠坟不可吞……
七尹酒,杯尝七尹酒,树看十年花……
南烛酒,饱闻南烛酒。仍及拨醅时……
松花酒,闲检仙方试,松花酒自和……
……
薛绍对玄武既爱又恨,爱他藏了这么多好酒,恨他每次打开一种酒都能念出几句自己从未听过的诗句。
不过这丝毫不影响这两个大相径庭的人成为最热烈的朋友。
玄武曾说过,若是选一个地方终老此生,还是洱海最好。他爱这一汪碧水,也爱这满山茶花。
薛绍醉酒忘事,这么多年过去,却依然记得玄武这句话。也许。他会在这里呢?
薛绍心怀最后的侥幸,在大理古城已经游离一遍遍,可是玄武那个东西,大概是早就忘了自己所说这句话了,这里哪有他的影子?
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话。点苍别后无消息,魂梦还游洱海西。
咳咳咳,自己怎么也变成这问酸样子?薛绍不由有些烦躁。
怀中那硬邦邦的包裹,是罗薇薇临行前交给他的,他甚至没有等到冯书桥醒来,便出来寻找玄武了。可是已经快半年了,他却连玄武的影子都没有摸到……
张家古楼是白族巨贵留下的园子,这也是玄武和薛绍说的。薛绍找了这么久,没有见到薛绍的踪影,自然有些气馁,决定离开,却总不愿空手而归,记得当年玄武说过,张家古楼的地下,一定也埋着好酒,那时候自己想动手,玄武却总是拦着他,因为那时候古楼不像现在,还住着大理白族的皇室。玄武不希望他惹是生非。
今夜,没有了玄武阻拦的薛绍,却已经伏在古楼的墙头,静静的观察着园子中的每一个角落。
每一株茶花,都成了他的目标--因为根据女儿红的经验,他觉得茶花树下也一定埋着好酒……
当他找到园中最大的茶花树,便带着提前准备好的铁钎跃进去了。一钎一钎,他小心翼翼,倒不是怕被人发现,而是怕打碎了酒坛子。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身后传来一声浅浅的叹息,那么熟悉,那么近,又那么远……
番外四 不外乎是幸福
冯书桥从未想过自己会收获如今这一份幸福。
眼前的女子,美丽、温婉、善良、大方、容忍……几乎拥有他所欣赏和喜爱的所有的特点。而且,她此时此刻,披着洁白神圣的婚纱,将满头柔顺的长发盘成髻,妆容姣好的对着自己抿嘴笑。
冯书桥竟有些痴了。
一百多年的沉沦与漂泊,自己竟能拥有这么美丽的妻子!
薇薇今天真的可谓是最美的新娘。她身上的装饰倒是其次,她最美的还是那双眼睛,那双流露着幸福和满足的眼睛。
是啊,书桥获得了重生。不再是个需要寄宿在别人的身体之上的游魂了,他的身体有温度,有脉搏,有血、有肉……光是这些,就已经让薇薇一直都乐得合不拢嘴了!更何况,他还这么帅气英俊呢?
这一对璧人的婚礼,在一所小小的教堂里举办,只请了父母和几个最要好的朋友来见证。饶是如此,在两人的敞篷婚车开出来的时候,还是引来了无数人的侧目:大家的目光好像都在说。天哪,这世界上竟有如此般配的漂亮人物吗?
婚车开到了一个薇薇非常熟悉的地方。她本来一直都沉浸在快乐之中,此时却顾不上新娘子的矜持了,“这是去哪里呢?我们的家,明明不是这个方向。”
冯书桥笑了笑,“等会你就知道。”
很快,他们到了原先租住的谢家的房子前。薇薇看了一眼,不禁笑了起来,“这房东真是好笑,房子烧了重新盖起来。正是重新换个装修的好机会,干嘛弄得跟以前一模一样呢?”
冯书桥笑而不语,先跳下车,绅士的走到薇薇这边,替她拉门、搀扶她下车。将一把用粉色丝绸缠绕着的钥匙交到了她手中。
薇薇一愣,“这是什么?”
冯书桥道,“你不是说过,最喜欢这里,把这里当做家吗?”
薇薇立即便明白了书桥的意思,当即愣住了,“这……这怎么可能?”
冯书桥笑了笑,没有说话,毕竟怎么伏小做低的在房东那里软磨硬泡将房子重新买下的事,在闺房床帏之中说出来是个情趣,现在说出来,倒是有些损毁自己这英俊潇洒的形象。
“进去吧。”
薇薇在书桥的搀扶之下,一点点走了进去,熟悉的场景,熟悉的环境,甚至连墙角的几株花草都和从前的品种一样,里面的样子也是照着从前的样子装饰摆设的,只是比原先更多了几分细心--几乎所有的细节都可了薇薇的心。
薇薇,还是不敢相信,转过身抱住了书桥,“这怎么可能……”
书桥撇撇嘴一笑,“这有什么不可能?你从没有在我面前表现出喜欢什么,只有这个屋子,连这点我都办不到,还有什么资格去娶你。又有什么资格谈给你一生的幸福?”
薇薇笑了,她发现冯书桥正在发生着细微的变化,他变得开朗、活泼,也时常说一些甜的像蜜一样的话。
薇薇一步步走上楼,到了自己最先居住的房间。一推开门就看到床上铺着百子多福的床单被套,床尾凳上是一个托盘,里面有两杯合欢酒,梳妆台上,一对红烛摇曳,活力十足的诉说着屋主人的幸福。
此时此刻,两个人都有些痴了。
冯书桥搂住了薇薇,柔声问道,“你可累?”
薇薇笑了笑,“倒是有点。”
冯书桥又呢喃道。“你这一身长裙,怕是重的很,我替你脱了。”
薇薇花容失色,连忙拉住胸口,嗔怪道。“你干什么!”
书桥不怀好意,“都是合法的夫妻了,你说我要干什么?”
“不行,咱们俩的车先来了,等下我爸妈还有吴阳阳带着玄玄都会过来。”薇薇面色绯红。找着各种理由敷衍新晋级的丈夫。
没想到书桥却一把将她推到床上,喘着气将唇覆了上来,“你爸妈希望早点抱外孙,玄玄也想多个弟弟妹妹,你怕什么……”
“不要啊,我的婚纱可是花了大价钱定制的,哎呀还有我的项链,鞋子……”薇薇终于喊出了心底的想法,她原本想安安静静的做个美新娘,仅此一天。没想到还是被这不靠谱的丈夫给搅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