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让女秘书回到雨中,她的男人身边;发现生意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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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人还没赶来上海滩的几天,我陪他回见了他在上海滩以前就认识的几个朋友。
那十几个朋友之间,有的是陪他一起出国留学的同学,有的是在生意上常年合作的伙伴,有的是在大上海的路上一经遇见便钟情的女子。
我摇下车窗,从不远处一眼望去,他们的面孔里无时不刻不在透出阴冷的笑容,让我觉得他纯粹是在消磨无畏的时光。因为我觉得那些笑容里面携带的大多是对他的伤害。
他将财务几乎完全交在我的手里,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付诸我如此重活,更重要的是他为何对我这般信赖。
在我的内心世界,我仅仅想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司机,我全身上下都浇灌着黑色,与这辆雨中的黑色轿车正好搭配的相得益彰,像好兄弟一样,我的人生没有其他任何追求,假如有那么一点点的话,那一定也是从前现在的我根本记不起来的那个未知的我的记忆里面琐碎的一些冲动。
比如我见不得想伤害他的人,比如我见到那个女子的面孔便有些神不守舍,神情恍惚。我不知道为什么,便不去想太多为什么。
而这个时候,既然他将生意的事情交予我的手上,看样子他是想和他的夫人在这偌大的上海滩度过一段美好的日子。
我坐在第十二层楼里,他十二年前俯视大上海的窗前。
我站在窗边,一种急速呕吐的感觉又袭了上来,这回尽让我有些难看。
在一旁整理文档的秘书匆忙掏出粉红色的手帕,帮我擦去嘴角的秽物。
她是一个挺漂亮的女子,大概二十五六岁,手脚相当伶俐,几分钟便已将办公场所收拾利落。我看在眼里。
她离开以后,我坐在黑皮包裹的沙发椅上,尽量保持身体不动,为了忘却刚刚尴尬的一切,我一手端起咖啡,一手拿着文件夹仔细阅读起来。
从图文当中,我脑海里大概知道了他的生意分布在大上海的那些位置,哪些角落。但我觉得不只是这些。这些根本不是重点,或者说重点根本不在纸上。
我一边用心良苦的思索,但几个小时过去,仍然了无头绪。
门口响起敲门的声音,我点了点头,她一副悠然自得开心的走过来。
她的身体确实充满魅力,虽然一身黑色的连衣短裙遮去了她不少的青春年华,但她的魅力逃不过我的这双天生冷酷的多少储藏着一点小智慧的眼睛。
在她走过来,距我不到两米的时候,我说:“你结过婚了,一个男人正在楼下等你呢?”
她连瞧也没有瞧一下窗外,十二层楼下那个雨中一手提着月饼,一手提着蛋糕的男人,他根本无法顾及这大雨的天气,他的两只手都腾不出来,即使站在他身旁的那个大爷想将手里的另一把多余的伞送给他。他就这样淋着雨在房檐下奔跑着,一个年轻小伙子。
她坐在我的腿上,凑近我的耳边:“可是你也同样喜欢已婚成熟的女人,被别人摸过的女人,喜欢的不得了。”
“我要是楼下那个男人的话,无论在哪里,都将你搂在怀里,因为你的性格太有魅力了。但我不是……”我说。
“我明白了。”她打断我的话,从我怀里离开,转身望了我最后一眼,再也没有回来。她或许正对我怀着感激之情。
我将从前属于他而今暂时归属于我的位居第十二层楼里办公室的红色房门紧紧地关闭着。
我想安静一会儿,不想被谁打扰。我想年轻的女秘书她应该不会再回来了,她应该正在那个男人的胸前悄悄的默默无闻的痛哭,而男人却傻乎乎的开心的笑着,既腾不出双手来拥抱女人,又不会知道女人内心的沉重。
我从椅子脚下的地砖里取出两颗钥匙,连续打开两扇日本橱窗式的雕花木窗门面。
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黑暗。
我点燃火机,打开电源开关,灯亮了,像老头的皮肤一样昏暗的灯光落入我的眼底,我几乎快要晕倒永远死去一般,缓缓向前移步。
两边的白色立柱,绑着一个一个早已死去洁白的枯骨,纤瘦的枯骨身上依然穿着她们拥有鲜活的面孔时最喜欢的青绿色暗花底袖珍旗袍。我能想象到她们肥硕的臀部将瘦弱的旗袍紧紧的绷在身上开心的场面。
老头从她们面前缓缓移动,挑起她的下颚,给了她一个相当沉重的吻,而这一吻即代表了她被选中,像京城皇宫大院皇帝老儿随机抽取女牌一般,与之不同的是,这里的随机,带有更多的公平的意识,所有的一百个女孩都站在他的面前,全部被相同的绳索背手绑在白色立柱之上,除了表情和双腿之外,几乎全身都无法动弹。
走过一百多米,一张白色的床横在眼前,床单上沾有不少血迹,想必来自那些选中的女子体内。
我对于这些丝毫也不感兴趣。
我坐在床边,什么也想不起来,仿佛在这间偌大的昏暗的屋子里面,无论是谁,脑子都会变得迟钝,变成空空的,什么也没有。
右侧墙壁上恍然照射进来一丝光亮。
我转头望过去,她已倒在地上。
我走近将她搂在怀里,可惜她已经失去呼吸。我撩开她眼前的头发,她的脸脏兮兮的,像个乞丐一样,嘴角沾满了像是面粉一样的东西。
她或许太累了。我真想给她洗把脸,她还这般年轻,不到十五岁的样子。
我吐了一口唾沫在手中,揉了揉她的脸蛋还有她的嘴唇。我恍然有些心痛,她十足是一个挺完美的女孩,却为何如闯入禁地的信鸽一般,一去不返,丧失了年轻的生命,丢失了整个美好的人生。
第十二章 一双弗洛伊德式白色手套;离开密室 遇见朱自清的《背影》;一段纠葛的爱12
在圆柱形的剧场大楼门前,他示意我将车停下来。我从后视镜看见他递过来一双白色手套。我转过身去,接在手中。
“这是夫人的白色手套,她落在家里了,你坐在二楼舞台左侧休息区,最右侧红色柱子旁边的棕色椅子上,她会过来取的。”
“然后……”
“然后,你再回到车里,我们去其他的地方,或者兜风。晚上再来接她。”
“你不陪她?”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本不想问的。
我坐在二楼他所说的棕色椅子上,这是个相当吵闹的场所,但并不像市井小民日常琐碎的吵嘴闲聊的喧沸。而是一种被什么金黄色装点而来的一种梦境一般的如痴如醉的喧沸。
我环视一遍四周,中间空空的像是天井一般通往天空,琉璃的灯瓦,棕黄漆色与红柱相间,斑斑点点,像喝醉酒以后恍恍惚惚非常清晰地落在眼底的景象。
我将白色手套放在桌上,注视着桌面,专心等她。
一位三十多岁的女人恍然站在我的右侧,我恍然感觉到她的存在,将白色手套顺手递给她的手里。她莞尔一笑。我才看到她大部分裸露的身子,仅穿了白色乳罩,白色内裤,头顶披一条白色轻纱,像是去掉了一些裙裾的新娘。她一边转身离开,一边收缩着她脸上的天真的像小女孩一样的笑容。我瞬间觉得她是刚刚从十岁的小女孩,一跃成为三十岁左右他的妻子的。
轿车从一条狭窄的路面穿过,两边古老的宅子发出阵阵腐臭,像是死去过几千万人在里面浓缩的影子因常年累月没有清清身体的各个部位而拥挤出来的发霉变质的臭味。
轿车也忍不住了,它奔向一片迷雾当中,江面涛声依旧,岸柳的树枝被车轮碾压,发出咯咯的笑声。我手握着方向盘,胸有成竹的盯着挡风玻璃上雪白的浓雾,像在舞台上的地狱或者天堂里的浓雾里穿行一般。
我递给她白色手套,她转身就将要离开的侧影婉然又从我眼前一晃,消失在迷雾里面。
“她叫莉娜,是不是长得挺漂亮的,我夫人莉娜。”
“嗯。”我点了点头。
……
我将她渐趋冰凉的身体放在沾满血迹的床单上,除此之外,我再也给不了她安逸的环境。
我掀起她刚刚拽起的一角窗帘,右侧出现一个书桌,书桌靠着一个铁门。
我挪开书桌,一脚踩空,滚进洞里。我匆忙掏出火柴,划亮火光,点燃墙角的蜡烛,打开开关。
他做的买卖全都在这里堆放着。
最东侧的墙上依然悬挂着他那张身穿波兰军装的神气十足的照片。灯火辉煌的小小的仓库只有一米多高,我不得不脱下帽子拿在手上,勾着头,察看地上的白粉是否正宗。
我似乎对这些东西相当熟悉,但我打心眼里不喜欢这种买卖。右侧墙壁上悬挂着不少手枪,我都不太喜欢,四处也没有子弹。看来那可怜的小女孩有许多天都是拿这些白色粉末大口大口充饥而眼望着几十只没有子弹的手枪绝望地过来的,直到她看见我的面孔,一股猝然新生的希望反而将她永久性的击倒了。
我转身匆忙离开这里,不,是逃离这里。将两扇门拉在一起紧紧地锁着,我真希望我从未来过这里。
当我的黑色轿车路过女秘书的时候,她依旧不顾倾盆大雨的天气,在男人胸前嚎啕大哭。
我真想把车停下来,推开车门,将她怀里的男人狠狠地替她打一顿,直到他扔掉他手里的蛋糕,将属于他的东西紧紧地搂在怀里。
……
“1米每秒,2米每秒,不,还是1米每秒。”
我跟随他的命令改变着车速。他盯着前方,但我觉的他的目光都是假的。夫人坐在他的右侧。
“1·23米每秒,不,75公分每秒。”我继续随之改变着行驶速度。
“你喜欢她,对不对,把车停下来。”夫人说。
黑色轿车停在了路边,夫人打开车门,径直走进右侧一栋楼里。
我摇下车窗,她(一个陌生女人)俯下身段,用一双漂亮的眸子盯住我的眼睛。那双眼眸里的温润的目光转而移向了我的身后,我相信她至少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会改变她这一婀娜的极其惹人爱的姿势。
“你不是在大重庆嘛,”她停顿了一下,装出无所谓的样子,又说:“可惜我已经有男人了,我不太喜欢你,或者说,你一点都不适合我的口味。”
说完,她就走了,扭着略显肥胖的臀部,或许她刚刚一连生了十七八个孩子,所以才会达到这般的丰硕。
我转过头去望了一眼,又轻轻松松假装什么也没看到,回过头来,安静地坐在挡风玻璃里面。他的猝然一笑实在太猥琐了,我觉得。
他递给我一双白色手套,我明白他的意思。
当我又坐在二楼舞台旁边的红色立柱下的棕青色的木椅里面的时候,我在想她为什么每每总要落下一笑东西,比如这双永恒的白色手套。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或者生活本来就毫无意义,只不过对于我来说世界像是新的一样,我三十六岁,而记忆里面唯有与这一家人相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罢了。
而她取得所需要的东西似乎都来不及认真地露出那莞尔一笑的表情,即已转身杳然远处杂然的舞蹈与无数的人群当中。
她所渴求的就是这样的场所,她所渴望的便是被这社交场所的虚假的仪容、虚假的面孔、虚假的喧闹的氛围像一个坚实的男人的怀抱紧紧地圈在中间。即使已喘不过气来,但她内心觉得一切都没有问题吧!她就是喜欢,所以才会每天都到这里来。
……
他让我别跟着去。
我便在桥边的树丛里等着,透过车窗看着他漆黑色的背影消失在桥那边的墙角去了。
我想起前两天在酒吧门口,一个青年恍然扔进来一张报纸。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
“朱自清。”他说。接着莞尔一笑走到对面和一个与他年龄相差不多的姑娘面前,手挽着手走进柱子里面,聊些开心的话题。
我正对着方向盘,借着正午明媚的阳光,仔细阅读了他的文章。我一边呼吸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当中愉快的氛围,一边细细品味这位青年文章里的既富含女子一般温文尔雅的细腻又不缺少穿梭在不断离开的背影里坐落在万千思绪当中的无边无际。文章的名字,我再次翻开一看,是《背影》。
那个中午借着明媚的阳光于人群当中读报的场景与文章的内容恍然早已杳然,留在眼前的不过是黄昏过后无边的夜色的宁静,一座小小的桥像婴儿一般躺在一条弯弯曲曲的河流上暂时沉睡过去。
一片杂乱的光景恍然杂乱无章地闪现于我的脑海当中。首先是小胖子还活着的样子。“当我的司机吧,换了他。”那般悄然无息从他口中发出来的如此安静的声音,以及挂在他脸上如面具一般普通干脆平凡的笑容。他或许仍在某个赤条条的女子中间捉弄她们吧?如果我是上帝,说什么也会成全他的,对不对。接着是我连续三天卸了三根膀子,枪毙了三个人的场景,并不是我喜欢做的,而响亮的吼声“胖子……”仍然荡漾于耳畔久久不会散去。
我点燃一根香烟,将火柴梗投出窗外,无比深入的吸了一口,将烟雾吐出窗外霏霏细雨当中。尔后,摇上车窗,仅仅残留不到两厘米的缝隙,让剩下的烟雾如透过蒸笼的薄膜一样掏出窗外。我一边吮吸着剩下的香烟。
那片明媚的阳光里的少年,他叫什么,朱自清来着,再次晃入我的脑海。他携带二十岁左右年轻才俊的面孔,我那时候总觉得他刚从南京过来,但为何我从他的面孔里产生这样的感觉,就不得而知了,以及他是否真的刚从南京过来。我接过他递过来的报纸,他莞尔一笑,正满怀无比开心的事情,显然是因为有欣爱的姑娘正在等着他。他转身就离开了,而我还没有来得及付给他那张十足珍贵的报纸的钱。
这时,我又从旁边副驾驶位置坐垫底下取出那张被我保存下来的报纸。
报纸正面依旧悬挂着十几张照片,我总觉得那十几张照片是我在哪里见过的,虽然不知道他(她)们的名字。
在哪里见过呢?
良久,我摇上车窗,推开车门,走入桥头细雨当中。
那十几个面孔正是前几天他一一拜访的当年的老朋友吧!
我觉的他或许会遇到些麻烦。
转过墙角,穿过一条暗白色小巷,透过一个小小的窗户,几个男人正光溜溜的坐在床上,吸着大烟。我没有搭理他们这群烂人。
我走近一个女子身后,她身穿一件漂亮的青绿色织有白色小花骨朵儿的亮丽旗袍,显然这身旗袍是上海滩哪个刚从苏州某个至少有七八个兄弟的小院匆匆赶过来比照着她的身体而量身定做的,说不定很有可能在比量的时候,她是脱光身子的。我不再去想这些,她两手交叉放在胸部,我站在她的身后仅仅能看到她一双娇小的胳膊的交点——轴。
他将一包什么东西,棕黄色的东西俯身放在地上。我估计那是白粉。
他同样背对着我。
“你戒掉了这些东西。”他说。
“对,花了几年时间。我算一下,五年,六年,我连你也戒掉了,彻彻底底将你在我的脑子里像一条金鱼一样杀死了,腐烂了。”
他像是多少有些悲伤的样子,或许些许热腾腾的泪水正在赶往他那双时常断然猥琐的笑的眼眶里。
“可我还是喜欢你,我曾经真心实意的喜欢你,现在也一样,所以我专门给你带了一包代表我们之间的地久天长的爱意的粮食,而你却戒掉了。你说你忘了我,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你为了爱我,就拿白粉喂我当米饭吃,你那是在害我,你知道吗?”
“我怎么会害你,我纯粹是为了爱,不管怎么样。”
“不要说了!”她突然大吼一声,双手撑着膝盖,弯着腰,她可能真的从内心里面怀着巨大的悲痛。那股悲痛,我拿什么来描述呢?我想了半天,这股巨大的悲痛就像她佩戴于右手那五根指头上如月光下的翡翠一般碧绿碧绿的无比尖锐锋利的长长的指甲。
她又吼了一声:“不要说了,你不要再说爱我的话,你知道吗?你消失不见以后,我多么难受。我得了重病,失去生育能力,乳腺也被切掉了,你现在看到的坐落于我胸部的那不过是从一头快要死去的母驴身上切割下来的。”
他踢了一脚地上的金黄色纸包,白色粉末如雪花一般洒在空中,随逆风飘了回来。
一把飞刀结束了女人的疼痛,她似乎还残留着一丝生命痕迹。
四个刺客手持尖刀从房檐上跃了下来。我不准备让他们的八条腿在落地之前还有任何动作。
我本来是想将女人肥腻的身体搂在怀里,她太过于悲痛,这时竟还在那个一直伤害她的依旧年轻的充满无限魅力的虚假的上插着一把闪亮的尖刀。
但不知为何,我依然在她身后,一把撕开她的这身靓丽的旗袍,或许是因为我喜欢她的这身衣服。
我一手紧紧地捏着衣服,我轻轻地在四周毫无声息,而她正在倒下,而他正扭身蹲下准备将她接在怀里的时候,我将他们四个人的傻乎乎的脑袋连同四把尖刀牢牢的捆在一起。他们掉在地上,丝毫也不敢动,因为一件漂亮的青白色旗袍正正紧紧地勒着他们的头颅,上面还泛着一个三十多岁成熟女人贴身的香味。最重要的是他们手中的尖刀已将他们拿女人的黑色丝袜遮掩起来的鬼脸刻出一道两三厘米的血痕。他们不敢动,也不敢叫。以他们的身手,他们是知道动一下的后果的。
我转过身,女人正睁开眼睛。她的倒不像是假的,胖胖的,白白的,肿肿的,她准是说了假话。这些年,她一定伴着另一个大上海的富翁,每天抽着水烟,一到晚上就拿这白白的往那老头嘴里塞呢?
她无比痛苦的眼里突然冒出凶光,她想要了他的命,可是她会拿什么来要了他的命?我像是正在帮她想着。她会拔出上那把刀吗?不,她怕疼,她也不想整个心脏里的红色血液流出来打湿了如此漂亮的,影响了形象。
我将右手伸了出去,挡住了那要命的东西。我终于明白刚刚她嚎啕大哭的那份苦痛需要什么,需要借助何种外物来加以并不算得多么抽象的形容。
我直直地盯着她戳破我的手心,穿越过来的碧青色的玉色指甲。指甲的跟上堆满了我的从未出现过的如此鲜红的血液。这便是她哭泣的内心疼痛的感觉。
在我们三个人牢牢的盯着这不知属于何人的痛楚的指尖上的时候,我一把抓住了她那两只白色中间花色乳罩的连接处,将她扔进了和她那身旗袍一般安静的丝毫没有波浪的拐向东边的河流当中。
他这回终于机智了。他拉着我的左手,匆忙带我离开这里。他即使是真心喜欢那个女人,这一回也该为朋友而放弃她的生命。
她沉入水中。或许是因为她好看的太重,或者她的痛哭也是真的。
细雨流过水面,点缀着一朵一朵像是旗袍上的白色的小花骨朵儿。
第十三,十四章假如我有些悲伤难过,她 夫人 就这样永远离开了 在江底发现他,他就这样离开了,因为小胖子13
“我怀孕了。”
“什么时候?”
“有一个多月了。”她凝视着我莞尔一笑。
“太好了,他要是知道,他要是活着的话,一定会很开心的。”
“嗯。”她摘掉我头上的小礼帽,那还是小胖子送给我的,在我三十六岁第一天当他的司机的时候。她抱着我的头部,我感受着她怀里的香味、温暖以及正孕育在她肚子里的几个月以后将和小胖子一样到处乱蹦乱跳的顽皮的孩子。
我说:“你需要再找个男人,和他年龄相差不多,最好,这样你才容易适应那个男人。而我,要是你们不介意的话,我还是愿做一个全天下最称职的司机,我会带你们去各种你们想去的地方,而且假如你还每一次都将白色手套忘在他的怀里,还是我跑去你跳舞的地方,专心地等你,直到你头也不回,拿走你的手套。”
她推开我的身体,紧接着在我右脸上狠狠地扇了一巴掌。
我不怪她。我将黑色小礼帽随手放在头上。它正好遮去我的疼痛。
她低着头,将整张脸埋在我的帽子里,一双颤抖的手抱着我的脑袋瓜子。
她一边哭着,一边支支吾吾说着:“我本来不想打你的,对不起……”她有时候几乎说不出声来。她又说了句:“对不起,这要是你的孩子,一切就好办了。我应该骗你,我应该说我怀孕了,今天早上才怀上的,百分之百是你的孩子。我多么喜欢你,不仅仅喜欢你的身体,喜欢你的双手,喜欢被你一点点抚摸,虽然我的心里也无时不刻不在受到良心的谴责。我多么希望我一觉睡去,身体里的血液被什么妖魔鬼怪吸干了,我死去之后,便赶紧去追他,他一定在某个明显的路口等着我。可是我又问我自己,我还有什么牵挂没有,我是不是喜欢你。夜深人静,我躲在梦里回答自己:嗯,我喜欢你,喜欢被你拥抱着,我还不能死。和你在一起,我还可以痛痛快快在挚热的拥抱当中开开心心的过活好几十年呢?可是……”
“不要说了,我全身上下都满载着对你的心痛。”我说。
然而,她没有逃过她的可是。我的确是个冷酷的人,对于她的死,我也仅仅是从内心深处感到过一阵难受,难以解脱。我以为那真的难以解脱呢?而我连一滴泪水也没有为她滴落。我有时候抬起头,在细雨之中仰望那寂寥的天空,我觉得我连天空都比不过。我以为自己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而到头来,我却不得不承认自己比头顶灰蒙蒙的布满乌云的雨天更加冷酷无情。
她果真如她所说,在几天后的一个早上,天还未亮,她一个人躺在床上,默默地拿起早已准备好的无比锋利的闪着寒光的刀刃的剪刀剪开了左手腕里的动脉。
尔后,她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将冰冷的手放进被窝里面。但血液很快汩汩的流了出来,将被褥床垫全部染成玫瑰红色。
鲜红的颜色如颜料一般,如雨天里她在二楼上的舞台浅浅的开心的谈笑风生的时候,几乎无人关注的她年轻动人的嘴唇一样。而我仅仅是在远远的地方偶然回头才望见的。
那天晚上,我为什么没有出现。她躺在床上,一直睡不着,起初还等着我呢?她想假如这天晚上我悄悄地翻进窗户,钻进被窝,即使那时我路过外面的雨天,全身湿透,全身冰冷,她也喜欢被我紧紧地搂抱着她的身体。喜欢的不得了。如此,她也不会去想在雪白色的沙发旁边,将我的脑袋连同黑色圆顶礼帽搂在怀里,紧紧靠近她肚子里的孩子时,她所说出的意外被我打断的“可是……”
可是什么?她想了整整一个晚上,从抽屉里掏出剪刀放在床头桌上,打扮一番又继续想着。直到天快亮了,五点半了,时间像个傻瓜一样,敲响了一声,吓到了弱不禁风的她,又过了半个小时,她才决定永远结束自己的生命,而我正在远远的风雨大作雷鸣电闪狂风快要席卷整个平原的永远行驶在路途中的黑色轿车里。
假如那个时候,我从房顶一跃像野鬼一般扑向她的身边,就像那个十六七岁的小女孩问我的话:你会扑向我吗?
我会回答:“嗯,我会扑过来,去挽救你的生命,你不应该在一个人的时候呆呆的做这种傻事的,因为这个世界还有一个比你还呆呆的人,他几乎每时每刻都喜欢着你。”
而那一切无由幸免的事情终于还是在那些无由幸免的时光里走向无由幸免的结果。
我即使万般无奈,而回忆又始终是如这暴风中的晴天一样短暂。况且对于我来说,回忆又是多么微不足道,因为走过人生的三十六年,而记忆这东西却仅仅如开玩笑一般划过了不到半个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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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我到他经常去的地方转转。”
我立刻明白他的意思。
从从院子里伸出来的柳条不停的拍打着车窗,这也是他曾喜欢的。黑色轿车驶入江边,进入十多米的黑漆漆的山洞,花了两分钟时间,从山洞出来,驶入一片被浓雾里的藤状植物严严实实包裹的单行车道。之后,眼前的一切恍如从梦中醒来,来到了一片大平原一般,一望无际。
我将他带到了猪圈。这里似乎比任何时候都显的安静了。我以为里面没有人呢?他推门进去,又转身出来,手扶着篱笆缓缓的走动起来。那二十多个穿着花枝招展的亮丽旗袍的女子伫立在房檐下,一动不动。她们并不知道小胖子已经死了,再也不会回来捉弄她们。
我转过身,打开车门,坐在驾驶位置,点燃最后一支香烟。
他在车里死去的时候,我正在大剧院二楼舞台左侧最右边红色立柱下的棕青色木椅旁边。这一次有些不一样了。或许她对我有些熟悉的缘故。我等了大约五分钟,我正盯着门外,门外有些什么动静,右手却在想象与上一次一样她已经伫立于我旁边,将手套递向右侧空中。我注意到门外的黑色轿车已经开走了。
我感觉到一个白色的影子站在我的右侧,我转过头来,见她向我微微一笑,接过白色手套,右手握了握我的指尖,转身便离开了。
他一个人开着车,路过无数颗绿茵茵的柳树之后,让车载着自己溜入江水之中。再也没有起来。
打捞的人说,沙子埋得太深……一转身扑通又跳进水里,反正最终再也没有人找到那辆黑色轿车和坐在车里的那个孤独的人。
“他更喜爱他的儿子,而不是他的夫人。”一个老头告诉了我。我想这是对的。
我按了两次门铃。没有动静。走近那扇雪白色的两扇门前,轻轻的敲了两下,仍然没有动静。我觉的或许门是开着的。
我轻轻地推门,门被我推开了。她直直的站在大厅中央,我转身将门关上,等回过头来,她像一个小动物一样,全身无力垂头丧气的瘫软在地上,倾斜着身子,两只手拄在冰冷的地板上。她那身好看的沾满金黄色碎叶子的连衣裙像是许多个雨天里千万个人群里一个意外和格外伤心的小姑娘的手中的正在悄然融化的的雨伞。它曾想将伤心的人的难过都坚强地撑起来,遮掩起来,不被人发现,但其自身却如破碎的琉璃难以自已。
我聆听着她喉咙里面难以发出的无比干涩的哭声,走近她的旁边,在她面前,我是多么微不足道,但我还是要将她扶起来。她果真全身无力,像是早已大病一场,有千斤重般,堆在我的怀里,支支吾吾细碎的哭着。我不知道这样做好不好,对不对,是否正确,但我觉得就当作是一个老朋友如此将她的伤心难过一并搂在怀里,多少给予她一丝人间的温暖与关怀。
我呼吸着她哭泣的声音里面全身缓缓散发出来的梨花的香味。一眼望去窗外,窗外正是一个晴天。
落地窗外梨花不住的从枝头掉落,大概气温又要降低了,雨天又要来了。虽然透明的像并不存在的玻璃窗外依旧是一片晴朗的日子。
我是一个冷酷的人,但同时我又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只不过大多数人都被我的面孔蒙蔽罢了。
趁着夜色,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独自一人扎入江中,潜入水底。我知道这样做挺危险,我很有可能死去,和他一样永远埋进江底的沙丘里面,要不就是浮在水面等第二天引起一群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好奇与惊叫。
但我似乎对这也训练有素。潜水对我来说像吃饭喝酒一样简单。我以前,三十六岁以前的我到底是干什么的。我暂时不去想它。我刨开泥沙,像一个坏蛋,一个小偷,一个盗墓的小伙子一样,一层一层,我闭上眼睛,如此才能专心致志的做一件事情。
我摸到车窗。看来要不是那群打捞的人最近有点懒惰,要不就是泥沙被水冲走了一部分。
我刨出车窗,这件工作对于我来说也太过于简单了。打开车门的瞬间,他倒在我的怀里。我麻下他的眼睛,虽然他已经死去,但我依旧保持像他还活着一样对他的尊敬。我不想让泥沙沾污了他这双智慧的中年的眸子。泥沙伴着江水瞬间灌了进去。看来上海滩的轿车质量真的不错。可惜我不一定再有机会去到那片地方。
第十五,十六章 情侣的秋千,一片飘玫的幻境 躲避的爱;再次遇见朱自清;回到大重庆15
“梨花落,春带雨。”我想起这首歌词。
而她已经死去,我并不能说我有些爱过她。
我潜入一片汪洋大海之中,那或许真的是一片汪洋,一片大海。
在充满腥味的海水当中,我尽然像一条黑色的鱼一样自由自在的呼吸着清晨明媚的阳光。
海底的阳光多少与岸边的不同,那光与影冷冷的,随了我像小鱼一样不断划开的水渍,而变成波光粼粼的光亮的残片。奇妙的是,每一次,那光与影一经碎开便像失散多年的兄弟姐妹一样开始向中间聚拢。它给人的内心一种安慰,类似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一种朦朦胧胧的充满期待的预感。
我一边抬起头来瞧那水面如冷月一般不断支离破碎,又不断聚在一起的亮光,一边自由自在的向前游动着。
某一次,也不知道是第几次了,我抬起头来,那亮光已消失不见,我伸长了一只胳膊向那个它原本应该存在的方向挥了挥手,它依然没有回来。而一切代之以细碎的雨点点缀着斑斑点点的水面,转而,也许整个天地之间都如下雪一般飘起了血红色的玫瑰花瓣。
我有些迫不及待的样子,只有海底是清净的,什么也没有,唯有带有腥味的咸咸的海水与我孤独相处而已。
但我为何就如此迫不及待,想追寻些什么,而满载着这份空无的焦虑,全身却一动不动。
我注视着前方一簇玫瑰花瓣,她渐渐地变得越来越清晰了,离我越来越近了。
我匆忙手脚并用继续划开挡在我眼前的沉重的海水,因为她的面孔已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我不能再失去她,失去她以后,我无法再安心的存活在这个寂寥无比的世界上。
她同样在向我靠近,只不过她太瘦了,手脚太细,根本没有力量,而阻挡在面前的看起来透明的海水足有千斤多重。但我从她眼里看出来了她和我一样着急,她渴望早一点拥入我的怀里。她刻意穿着一件举世无双的最时髦的玫瑰红色的长长的裙子。裙子的影子吓走了整个太平洋东岸娇小的鱼儿,它们准是大多在赶往西岸的途中撞在礁石或者被饥饿的日本渔民打捞了去。我却没有时间来管这些。我依旧穿着那套从未洗过的黑色大衣,我全身上下都是黑色的,所以她不会看走眼,就向我直直的游过来。
我终于游到她的身边,看见她身上奇特的裙子,原来那是由一朵一朵刚刚从非洲大草原上采摘过来的最鲜红的玫瑰花瓣,又一朵一朵合在一起成为这件天衣无缝的连衣裙子。
她扭过身来,背对着我,窝在我的怀里。我恍然觉得我们像是才十多岁的样子,顽皮天真无忧无虑的坐在整个世界都都在飘落着无情的玫瑰花瓣的海底的透明的情侣的秋千之上,它和一幅欧洲油画《情侣的秋千》多么相似,无声无息,唯有焦虑与游离之后的回忆。
她身上的玫瑰花瓣正一朵一朵悄悄地散去,她**裸的拥在我的怀里。她偶然抬起头来,那欲言又止的鲜艳的嘴唇仿佛要诉说些什么,这一次我轻轻地让我冰冷的嘴唇将她的温暖悄悄地遮住,不让她发出任何凄凉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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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夫人之外,她是我喜欢的唯一一个女子。”他说。
“但她已经死了。”我说:“她一张脸长得挺漂亮,身段,华丽的衣服也不错,但她好像吃了不少苦头,在喜欢你的道路上。”
“或许她还活着。”
“我马上去救她。”我说。
“不,不用了,那把尖刀插得够深,还在她的心窝子上。插得好,尖刀毁了她的**,她要是下辈子还做人的话,一定会是个男人,我们便再也不用纠缠,我们可以一切重新开始,做好兄弟。”
“想法不错,十全十美。”我说。
“我跟她还有一个女儿,本来,可是那天晚上,在女儿刚刚生下来的时候,满身还是沾着她身上的血液的时候,她一阵乱吼,将女儿吓死了,我直直地望着怀里的女儿,她居然也直直地望着我,过了好长时间,我才哭出声来。我替我那女儿来发出她本该来到这个世界应该发出来的哭声。”
“于是,你离开了她,躲到重庆,躲到四处是山,周围都是森林,到处都是重重迷雾的地方。”
“对,我们走吧!离开这儿,回到那个迷雾重重的地方,去安度我的晚年。”他说。
“那也挺不错,你还有夫人。”
“对啊!我这脑袋瓜,怎么突然把夫人给忘了,我最最喜欢最最不想失去的夫人。”他说。
于是黑色轿车又驶入了相反的道路,车窗外依旧是大雨倾盆,陪伴我的除了雷鸣电闪,与身后座椅上打着呼噜的五十六岁男子,便只有大平原上无边无际多少有些寂寥的漫长的夜了。
车到南京的时候,我摇下车窗,又是那个小伙子,他身穿雨衣,递给我一张报纸。我说,能帮我在身后取包烟吗?他点了点头。转身就取了一包。
我把香烟和报纸的以及上一次欠他的钱都给了他。
“上次你的报纸,还没给你钱呢,这次一并补上。”我说。
他露出年轻时光里惯常平和的微微一笑。我突然有一种感觉,当我再年轻一点,才刚刚二十岁左右的时候,一定也像他一样如此轻松自在的活着。
他转身就要离开了。
而我却突然有些伤感。我不知道是为什么,或许是对青春的留恋,是对我那了无回忆的青春一种无痕的逝去的无奈。
“朱自清。”我喊了一声。
他转过头来,他似乎听见了。
“你的背影写的不错,要加油哦!再多写几篇像《背影》那样的文章。”
他没有点头,因为雨太大了。不,他莞尔一笑,转头向房檐下那个向他一直着急的笑着的熟悉的姑娘面前跑过去了。
黑色轿车带着我离开这座无比阴郁的城池。报纸上没有他的文章,我顺手将它放在副驾驶坐垫底下。掏出香烟,红通通的盒盖上写着——南京。
我抽出一支衔在嘴上,掏出打火机点燃,烟雾随急速的远离大平原的黑色轿车车窗玻璃上狭小的缝隙浸入雨中。与茫茫的夜色相比,它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刚刚飘出窗外即消失的无影无踪。
知道天快亮了,我才恍然明白:他专程来大上海一趟,或许仅仅是为了与那个已然长眠于弯弯曲曲的河底的女子见一面罢了,想知道他曾深爱的女子时隔多年如今生活的怎么样,是否如意,是否还永葆青春的靓丽。不过没想到的是,其结局却变成了另一番无法预料的场景,一切不过是为了一场多少有些凄然的漫长的告别罢了,像是被谁精心准备过的一样。我从反光镜里看得他安详的面孔恍如窗外的夜色一样,有那么一刻,我真怕他这般无声无息会不会早已死去,而我从远远的大上海载着的只是一只连魂魄也没有的男人罢了。
那个女人,她再也不用担心了,她再也不用悔恨了,她的女儿也在哪个拐弯的路口等着她。女儿才不到十岁吧!她要是在见到我的时候,再坚持一下,不要太激动,我一定会想方设法挽救她,带她离开那个恐怖肮脏丑恶给女人们带来**与难堪的地方,带她离开那般让人尴尬的场所。我会给她换一身新衣服,让她美美的将全身上下搓洗一遍,换上衣服,喝杯牛奶,再狠狠地吃一顿午餐。她要是愿意的话,我会永远像一个陌生的大哥哥一样待她,直到她遇见喜欢的人了,不得不离开,才依依不舍的离开我的怀抱。
以后再也不会痛苦才是,不要怪她,她将你关在那般残忍的地方,只是世间对她的无情的伤害太过深重,是谁也无法承受这般的重量,更何况她还只不过是这偌大的上海一名普普通通无依无靠却喜好美丽的女子。她或许这辈子最大的仇人不是他——你的父亲,而是大上海滩的自以为成熟的男人。她不得不奔波于许多男人之后的那个大富翁——一个纯粹快要死去的老头子的怀里。她过得很辛苦,几乎身心疲惫,但上帝在她快要出生的时候便已向她体内注入了这般的无可挑剔的情愫与繁华的**。所以不要怪她,随她去吧!
……
夫人和管家依旧是乘船回往大重庆的。
黑色轿车载着我和他去接她们的时候,从游轮上下来的却只有夫人一人。
她依旧身穿一件雪花色的连衣裙。她独自一人,急匆匆地赶到他的面前,摆出一副从未有过的生气的样子。
“什么嘛,管家死了,行李丢了。”
“怎么死的?和行李一起死的?”
“哪里,遇到个黑衣歹徒,管家手提着箱子与歹徒一起掉进江里,他在水中还一边掐着黑衣人的脖子,一边喊着:‘夫人快跑。’结果就跟歹徒一起沉入江中,不见人影了。”
“箱子呢?”
“就说那箱子,跟着水飘走了,一会儿就不见了,跟你一样,总是想你的时候就不见人。在大上海买的衣服全都没了。”
“大重庆有的是漂亮衣服。”
“可是跟大上海的完全不一样。”
“好,改天我亲自去买去。先回家吧,毕竟这里才是我们的家。该丢的丢了算了。”
她不再理他,大步赶进车里坐着。坐下之后,便掏出镜子看脸上会不会因为生气而新长出皱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