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武侠玄幻 > 《纵横异界亡灵圣灵》作者:羽散大地【第一部完结】 > 纵横异界亡灵圣灵.txt

亡灵圣灵 第二十八章 豪雄皇帝

作者:羽散大地 当前章节:11182 字 更新时间:2026-6-3 17:21

更新时间:2008-8-7 23:58:08 本章字数:11851

赤眼当空,妖孽出洞。

上面那句话很有道理,对于西村村民来说,更是千真万确。

西村是位于库格马西北边境,分岐山脉东麓约十公里远处的一座小村落,在附近的几座村子中,最接近西面的分岐山脉,因而被称为“西村”。

西村原属龙神国管辖,但由于非常偏远,不太接触外界,所以消息闭塞。龙神国灭亡的事,也是由来抓丁的库格马骑士老爷传来的。本来人就不多的小村,经过战乱的间接荼毒后,人更少了,满打满算,不超过五十人。

今晚是个赤眼独霸长空的“凶夜”,果不其然,地底发出魔鬼发怒的闷响震动,村西南乱坟坡边上的“吃人古洞”,狂吹妖气。站在村口,凭借赤眼血淋淋的红光,老远就能看见血雾(事后证明只是大量碎石和灰尘)从洞中喷出,直撒在乱坟坡上,恶鬼发出恐怖的叫声……太可怕了!

妖气吹了约十分钟,渐渐停止。数小时后,村中好奇心超过恐惧的少数青壮,打着火把前往探看,却在洞口发现无数骷髅!

“是白骨,血红的白骨!”“侥幸”逃回来的“英雄”们,语无伦次地向村里人讲述惊人的发现:“一个个都会动,拿着带血的刀!”

惊恐之下,难免不实。他们没有当场吓死,已经够大胆的了。

“还有一个僵尸,还穿着破破烂烂的皮盔皮甲,还浑身血红,还没有一点人样,还嘿嘿狞笑”,另一个“英雄”急着补充:“还有鬼火!”

这一位,讲话喜欢带个“还”……他观察得比前一个仔细一点。

除了鬼火属实外,其它都与事实相去甚远。

“血红”的颜色,其实是赤眼的红色月光照在白色、红色或灰白物体表面的颜色,但在村民的恐惧心理下,全成了“血红”。被贬为僵尸的男子,浑身都是灰,在那种情况下,的确实很容易让人误会。

“可是我没有‘狞笑’啊”,事后,曲哲争辩道:“那是终于活着逃出来后的‘欣慰笑容’。”

……

村中,家家户户,熄灯闭户,不敢出声。胆小的,在被窝中瑟瑟发抖,冒着冷汗;胆大一点的,一边从窗缝中偷看渐渐接近村庄的该死之物,一边向所有此时能想起的神明祈祷。

那几个“英雄”,见到死物们果真向村庄袭来,也丧失所有勇气,加入狗熊行列,甚至比其他人更害怕。

没几分钟,死物们到达村庄……

死一般的寂静!没有任何人声。虽说是深夜,但在这么安静的乡间夜晚,凭基因改造人的听力,应该能听见打呼的声音。

亡灵法师明白,村民们被吓坏了:“如果没有那么多的骷髅,或许会好点。”

但是,村民已经有了成见。如果真的毁掉这些骨头手下,搞不好会被胆气渐长的暴民围攻呢——虽说他根本不惧,但和来此的目的相左。

曲哲的目的其实很纯洁:“我要好好睡一觉,最好能再有一顿丰盛的晚餐,要是有个美女侍寝就更完美了——也不用太漂亮,曼月公主那样的就行了……”

作为一个亡灵法师,他还真是个容易满足的特异种类!

“再说,凤小姐也需要好好休养……我得想个办法……”

几分钟后,死物们穿村而出,向村外一条小溪河下而去。渐渐地,村民的视线被小溪的堤岸挡住,但没人敢出来查看,人人都祈祷着“邪恶一去不复返”。

又过了几分钟,小溪中传来响亮的水声、刀剑相击声,但最响的,却是某个人的怒吼声。

“来吧,该死的骨头”(库格马语)

“来吧,该死的骨头”(龙神国语)

“来吧,该死的骨头”(其它这一带可能的方言)

……

怒喝声中,骷髅们和它们的僵尸首领纷纷向村中跑回来——这次它们散得较开,一些大胆好奇的村民“偷窥”到,死物们好象还抬着一具死尸——一条腿粗,一条腿细的怪异女尸。紧张气氛下,没人注意到僵尸比刚才瘦了一圈,皮帽下的脸也只剩下骨头。

追在骷髅后面的……当然是正义的英雄。

英雄那力与美象征的坚实肌肉,在杀人白骨中奋力战斗的矫健身姿,深深地打动着每一个小村村民的心,让他们热血沸腾,有些甚至打开了门。

“砍!杀!打得好!”

“小心后面!”

更多的只是:“好!好!!太好了!!!”

“简直是战神转世!”某位年青的丈夫搂着他年青的妻子,站在家门口激动地观战。

“他真帅”,妻子注意的方面,和丈夫稍有不同:“小腹处结实得象石块!”

此时正巧英雄面向这对夫妻,来了一个后滚翻,不但炫了把腹肌,还将雄伟之处着实亮了一相,让纯朴的小妻子一阵脸红心跳。

咦?英雄的着装有够前卫的。只有一条窄紧的丁字裤头,其它什么都没穿!

不一会,英雄用剑挡住僵尸的魔杖,突然急旋,绕到僵尸身后,一剑砍下敌首……邪恶的僵尸魔王缓缓倒地。剩下的两三个骷髅,也自动碎成散骨。

胜利的英雄,单膝跪在女尸前,长剑指天,仰天大声祈祷:

“圣明的天父啊,我终于杀死了白骨精大魔王,捍卫了和平,救回了凤公主……”(库格马语版)

“……”(同样意思的龙神国语版)

“……”(其它各种版本)

“可惜帽子被砍破了”,英雄心中想的,比嘴里念的现实得多:“幸好从肯大哥处学了点皮毛。这个样子,应该蛮帅的吧,就差没有盔甲……”

确认邪恶已被彻底消灭后,村民们全都从家中走出来,热烈欢迎千年不见的勇者。而勇者称热情如火的衣食父母围上来之前,赶紧把女尸脖子上的珍贵独角取下挂在自己身上,当然,也不会落下那根像草棍的“超级火球魔杖”、几枚金币和那根应该蛮值钱的奇形魔杖。仅有的一点家当,可不能被人趁乱偷走,否则亏大了。

……

骗吃骗喝计策非常成功,英雄受到了“应有”的款待,尽管……

“什么东西……咕嘟……真难吃啊!”

洗过透心凉冷水澡后,吃一顿饱,再睡一觉最爽了,可是……

“什么床嘛,这时节,蚊子就那么多……还有虱子!”

……

当然,也不可能有什么“美女侍寝”啦。尽管有几个村姑很有点想自荐枕席的样子,但“不近女色”的英雄“认真”地看了她们每个人一眼后,正色道:“身为一名圣骑士,要时刻保持警惕,尤其,我还要守护凤公主。”

“请问尊贵的骑士老爷……美,丽的凤公主,她的腿……”一个像村长模样的老头多嘴地问。

“哦,这个,这个嘛,是魔咒,对,恶毒的魔咒。我和几个同伴失散了,等我休息之后,就去找他们。我有个同伴是圣灵大法师,能驱魔。”

“请问大人……”

“嘘——我现在要做卧式祈祷,否则,如果还有亡灵没有消灭,我将无力对抗。”说完,倒头就睡。

“还,还有那些东西!”老头和周围的村民非常害怕,不敢再打搅英雄做“卧式祈祷”,连忙各自回家,关门避祸。

“等一下,给我拿套衣服来。”

“是的,骑士老爷。”

……

睡得正畅时,一声大吼在心中响起:“老大,你在哪?听见了没有?”

被呼唤的老大正睡得香,但是下意识回了讯:“别吵!”

自从十岁起,他就能控制自己的睡眠,有意识地做梦或不做;能在几秒钟内就进入深度睡眠;能在深度睡眠时,保持灵敏的听觉,或其它感觉(如果所有感觉都保持敏感——尤其视觉——大脑就得不到充分休息了)。

只要他有回音,光明法师就能知道他的位置。不久,失散的伙伴再次会聚在一起,小村数十年来,从未这么热闹过。而被打扰的男子亦无可奈何地从深睡中醒来。

“白马!头上长角的白马!”

“嗨,是精灵!”

大惊小怪!精灵少年翻翻白眼。

“哇!真漂亮!公主也比不上她!”

龙月影:真的吗,我真的比公主还漂亮?

曼月公主:本来就是公主,小百姓真没见识!

“拿剑的战士才帅呢!”

谁?一脸屌样的附马吗?帅个屁!被打扰了睡觉的十九岁青年不屑地想。“那个矮冬瓜是矮人吗?”

“谁是矮冬瓜!”赦达挥舞着手中的大锤子,威胁道。矮人是一群有强烈自尊的类人族。

……

这一天,西村纯朴而好奇的村民大开眼界。

队伍在小村休整了一整天,却被烦得不得了,第二天即匆匆上路。

休整期间,发生过以下几段对话……

曲哲:“公主……”

公主:“?”

曲哲(指着已被曼月“恢复原样”,樊胭凤的右腿道):“我明明用了最好的伤药,为什么会这样?”(其实仅此一瓶,最好的和最差的都是它)

公主(没好气地):“复生药的品质确实不错,但是在庸医手里,仍然会害死人的!”

曲哲:“……”

公主:“……”

曲哲:“曼月,你对今后的人生有什么打算?”

公主:!!(意外中)

曲哲:“我是说,你对我们今后,有什么想法?”

公主:“你说呢”(公主自小受到良好的外交训练,并不好对付。)

曲哲:“我,我要,我要娶……我要带你周游世界!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想带你回我家乡看看——如果可能的话。”

公主:“哦……难道你不想为我国效力吗?”

曲哲:“……我,我很懒散的,如果当官,搞不好会把全国都整垮。”

公主:“那就太可惜了你的才能了。”

曲哲(摸摸鼻子):“其实,我既没有当官的兴趣,也没有当官的才能……”

公主(打断他的话):“你有!你能被父王看中,派来救我们,说明你至少有优异的领导才能。”

曲哲(虽然表面上不在意,其实暗暗得意):“……”

公主(鼓起如簧之舌):“而且,你对魔法有非常深刻的领悟能力”(该称为“分析”能力才对)

曲哲:“……”(痴呆地看着面前仅一尺远的娇艳,明为思考,实为陶醉)

公主(继续努力中):“只要你肯为揽月效力,我……”

曲哲(殷切地):“你怎么样?!”

公主(嫩白脸上泛出淡淡红晕):“我就……答应你!”(声音细不可闻)

曲哲(先一阵狂喜,接着渐渐黯然下来):“……”

公主(脸色渐渐平静下来,或者说,渐渐冷下来):“你再考虑考虑吧。”(起身,娉婷而去)

不久以后……

苦恼中的青年:“……”

年长的精灵:“……”

苦恼中的青年:“斯坦尔·梅大人。”

年长的精灵:“?”

苦恼中的青年:“如果你很爱一个人,会为她付出一切吗?”

年长的精灵:“……”

苦恼中的青年:“会吗?”

年长的精灵:“当然。对我们精灵来说,爱情是最珍贵的东西。”

仍然苦恼的青年:“……”

见多识广的矮人:“不用说,我全知道。”

仍然苦恼的青年:“?”

见多识广的矮人:“小伙子手艺烂,却想用好料,是不?”

仍然苦恼的青年:“她想要我为揽月效力,可我只想周游世界,如果有可能,还想回家乡看看。”

见多识广的矮人(恢复严肃):“虽然爱情非常甜蜜,但是,甜蜜的东西最容易变味,还是保持你的理想吧。”(说完,矮人就离开了,似乎有些心事)

睿智的大法师:“团长大人,请问有什么事吗?”

无可适从的团长:“我想,请教一些有关火系魔法的事……另外,还有件小事……您认为,爱情和自由,哪一个最可贵?”

睿智的大法师(眯着虽老,但决不昏花的眼,看着他):“都很可贵。如果必须为其中一项,牺牲另一项,那是人生最大的悲剧。”

无可适从的团长(仿佛看到了曙光):“该怎么办呢?”

睿智的大法师(站起来,抚着花白的胡子,半晌才说):“我年青的时候,也遇到过这种悲剧……”

无可适从的团长(静静等待着):“……”

睿智的大法师:“可是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做得是对还是错……”

无可适从的团长(忍不住问):“您是怎么选择的?”

睿智的大法师(回过身来):“你自己的选择,才是最好的选择。”

无可适从的团长:“!!!!!!!!!!!!!!!!”

我靠!

曲哲感觉自己像一则儿童寓言《小马过河》中的小马一样。最后,最明智的马妈妈,也是最狡猾的,说什么“自己尝试,自己做出最正确的决定”之类,貌似有理,其实不负责的话。

无奈之下,向瑞格·奇格讨教了一些火系魔法的基本知识和初级魔法后,悻悻离去。

像学习光明魔法一样,用读心术从瑞格头脑中直接获得知识?那是不可能的,瑞格怎么会像奥甫尼那样信任他——这个亡灵法师——尽管不纯粹是。

即使这样,他的学习能力,对魔法的理解力和一些见解,也让火系老法师大为吃惊,感叹不已,深觉这次教学,自己也受益不浅。上次,曲哲教公主殿下如何施展会移动的“生命守护”,由于不是火系的魔法,瑞格的感受还不怎么深刻,制作侦察用的小魔道器,也只能算是小聪明;但是现在,在他的专业领域内,这位特使团长竟能提出闻所未闻的见解,又是那么地合理——让他异常震惊!

“难怪国王陛下和公主殿下千方百计想要招揽他,连他曾经和臭名昭著的亡灵巫师沆瀣一气,都能忍了,公主殿下甚至不惜用爱情来束缚他!”,老法师心中感慨:“如果我是国王,也决对不会放过如此人才。可惜,便宜了奥甫尼那个老小子……不过也好,这样的徒弟,用不了多久,他就没什么可教的了!到时候,看他怎么为人师表!”

老法师恶意地想着,仿佛已经看到平素威严的,揽月神殿主祭的窘样。

“呣,曲团长有些想法很新颖,找个地方试试。”老法师兴冲冲地消失在众人视野内。……

轻松的日子过了整整一天,库格马的军队终于搜到小村。

有一支百人小队在五公里外,向小村一路搜来,已经到达附近的另一座村庄。幸好,这些村子都很封闭,一天多时间内,他们在西村打尖的消息还没有传开。在曲哲等人的授意下,西村村民“理智”地三缄其口,决不透露任何有关他们的消息。

曲哲是这么告诫纯朴的村民的:

“库格马朝中有个重要的大臣……库格马都不知道吗?就是统治你们的现任国家……那个大臣被邪恶攫取了灵魂,现在,他派来手下的军队搜查反抗的勇士(指他们自己这堆人),所以,你们千万要保守秘密,否则,邪恶会将你们全部杀死!”

毫无心理障碍地将五溪日松林妖魔化后,大骗子满意地看着被吓得够怆的村民,又安慰道:“放心,我们会先一步走,不留下任何痕迹,你们只要咬定从未见过我们就行了。”

逃亡队伍中其他成员,对他们队长的瞎掰功夫非常佩服。按伤病初愈的龙神国凤将军的话说:“历史就是被像他这样的人扭曲的。”对此,逃亡小队队长反驳道:“如果五溪没有被邪恶攫走灵魂,那么他本身就很邪恶……并非只有黑暗法师和亡灵法师才是邪恶的,也并非黑暗法师和亡灵法师就一定很邪恶。”后面那句,实际上是说给队伍中另一位美女听的。

在村民千恩万谢中,逃亡一行人尽可能清除所有可能留下的痕迹,再在曼月的“天使之翼”帮助下,“飞”离小村。此举更坚定了他们在村民心中的正面形象——这从村民集体下跪膜拜的举动中,可以看出。

为了训练闪使用魔法翅膀飞行,花了小独角兽的现任监护人(曲哲自称)整整一个小时。并非闪无法掌握飞行的技巧,事实上,它很聪明,几乎一下就会,这一点,倒和貌似愚笨的兽人沃尔得很像(曲哲的解释是:他们都有天生发达的运动神经)……问题在于,飞离地面二十米时,长角小马突然发现自己有严重惧高症!

最后,同时在闪身躯前侧和后侧各附上一对魔法翅膀,它才能在超过二十米的高处,勉强保持不会掉下去信心。

呵呵!四翼天使马。

临行之前,曲哲曾经问过精灵少年,今后有什么打算?毕竟他不是揽月国的人,他和他们也只是结伴一起旅行和冒险过一段日子而已。

对此,精灵少年说:“本来我想翻过分岐山脉回家,但是现在……我想跟梅多学几年箭术。”

曲哲惊讶地望向揽月国的弓兵教席,后者则对他微笑点头:“瞬很有弓术天份,我想,他会成为比我更优秀的神射手。”

“是的,他优秀极了!”杰郁夫在一旁证明。

对斯坦尔·梅的箭术,曲哲可是记忆犹新。脸上似乎还火辣辣地痛着——惨痛的经历。

……

距西村五公里外的门村,一百二十多人的搜查小队,正在仔细搜查着可能的敌人。

上头说:逃跑的敌人会在这一带出现。

简直说笑!地图上随便画个圈圈,就称为“这一带”!要知道,“这一带”最西处可是包括了分岐山脉一部分人力绝不可能攀登得上的山体;最东处则深入荒漠!

尽管搜查的军队近万人,两天下来,仍然一无所获。

“搜不到最好。要是搜到了,说不定我们都得死!”枪兵甲说。

“小声点,伍长就在前面。”枪兵乙的神色远不如所说的话那么紧张。

伍长其实早就听到。像这类话,从接到任务后,就没少听过,更重要的是,他自己也那么想。

二十多个中级以上魔法师,还有那个巫婆般的黑暗法师,一起到深不可测的地下追猎,最后能逃回来的,不足五人,而且个个被烧得神志不清。甫一出洞,除了那个巫婆,全都昏死在地。能够造成这种伤害的敌人,如果想要全歼他们这支百人小队,就像捏死一只蚂蚁般简单。

上头也深知这点,所以给每个百人小队的伍长一个魔法信号弹,一发现敌踪,就放——他们的价值,也就在于能活着发出信号弹。

那些高阶军官,又怎么会关心他们的死活呢,更何况他们的身份是……奴隶兵,他们每一个身上都有耻辱的烙印。

……

逃亡小队绕到敌人后方,也就是敌人的东面,正好和西村的方向相对——对于拥有翅膀的他们来说,很容易就能做到这点。然后,实行曲哲的“一号扰敌方案”。为了让西村纯朴的村民彻底脱嫌,他们决定暴露自己。

“就让库格马的笨蛋们尝尝‘超级大火球’的厉害!”

火系魔法初习者对玩火兴致勃勃,炫耀地拿出两元货——那根草棍魔杖,一纵身,出现在出村约半小时的敌军背后。同伴们则隐在一旁,等着看好戏,并随时策应。

“不用帮忙,我一个就行!”他很自信。

“叽叽呱呱叽叽呱,叽叽叽叽呱。”

火魔法师的绝招是,不用念咒就能施展任何魔法,但是,他还不知道施放“大火球”的脑波波形和频率,所以,只能按魔法物品店老板教的咒语,在心中默念,同时,为了不至于让对方觉得自己在发呆,随口胡扯了两句“咒语”。

“草棍”顶端红亮起来——很好,和上次一样。

对面奴隶兵们神色害怕。记忆中,那些高高在上的大法师们,被敌国法师杀得大败而回的消息,重新浮上心头。

“放!”

“……”

“??”

“!!!”

除了有一缕轻烟,没其它反应。

“再放!!”年青的火法师脸涨得通红。

果然有火!

一溜火向奴隶兵窜去,却无论如何也称不上是“火球”——尚未到达袭击对象,就没影了。作为补偿,火焰将草制的魔杖烧个干净,也将火法师弄了个灰头焦脸。

这,就是奸商口中,能用五十次的超级大火球魔杖。

“!!!”

“??”

“呵呵呵,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的不只有敌人,隐身一边的同伴也毫不留情面,如果不是隐藏行踪时的首要规则,“决不出声”的约束,他们的嘲笑会比敌人刻薄一万倍。

乌龙法师自己也觉好笑,但更气愤奸商的无耻,奸商远在天边,能出气的,只有眼前一大票敌兵。

左手奇形魔杖,右手炎澜剑,魔剑士曲哲爆发出惊人的气势,悍不畏死地向百倍于已的敌人冲去。

炎澜剑催出灼热的火鞭,瓦解敌人的防御,中鞭者非死即伤——这还是加害者随便敌挥的结果——他并不存心杀死对方,对他来说,没有“为祖国奋勇多杀一个敌人”的觉悟,更何况,对方只是苦哈哈的奴隶兵;但也不容过于手下留情,否则达不到足够的效果。

这个基因改造人的理智,和特定条件下的纯功利主义,有时让人感觉他很睿智,有时让人感觉他太冷血。

乌龙法师变煞神!

数秒钟后,奴隶兵伍长总算想起发信号。一蓬黄烟在高空炸开,和一般的信号弹不同的是,这种魔法加持过的信号弹发出的黄烟,能长时间凝在空中,风吹不散。

目的已达,曲哲左手一棍将发信号的敌军伍长敲昏,夺路而走,而他的同伴们也适时出现,向东方逸去。

回加第尔比来的时候快得多,他们是“飞”回去的。反正曼月的魔力多多,多施展几个三级魔法无所谓。

看着森林、草原、荒漠、河流,在脚下飞速后退,曲哲感觉比坐飞机的现场感浓厚得多。不到一天,加第尔城已遥遥在望。

可次大陆历412年5月26日下午,加第尔城上空飞来一匹天马和一群衣衫褴褛的天使,确切地说,大部分衣衫褴褛,同时有传言说,城主大人和这群奇怪的天使有很大交情。

和肯等人再见非常令人高兴,大家嘘寒问暖、说胖道瘦一通之后,往见加第尔城主。路上,他们了解到,库格马国皇帝已于数日前到达。

“我真不敢相信……真的!我真的不敢相信……”马萨又老又胖的脸上满是惊喜。

待马萨向曼月公主行过令曲哲浑身不爽的吻手礼后,一行人在加第尔主城的官署中分宾主落座。

此时,有人来报:“皇帝陛下驾到——”

“美丽的曼月公主和各位贵宾,请允许我向各位引见我国伟大的皇帝陛下。”马萨心情很好。

乐声响起,整个事件的首脑人物终于款款登场。

在众多官员簇拥下,库格马国皇帝,培德拉·西恩,以纠纠雄姿之态,步入官署。

培德拉·西恩长得和传闻中一样,三十多岁,英俊,威武,唇上一小横条漆黑的浓胡,连曲哲也不得不承认他非常有魅力,鹰隼般的眼眸中,充斥着侵略的光芒。这样一个人王,曲哲从第一眼就看出,他是个野心家,决对是揽月的心腹大患。如果曲哲是揽月的忠诚子民的话,立刻就会将他列为不计代价,也要刺杀的对象。

培德拉刚进入大厅,就注意到了曼月公主,眼中惊艳之色一闪而逝,却没能逃过曲哲的利眼。

在马萨礼仪性地介绍过双方后,库格马的最高统治者以高度悦目的宫廷礼节向曼月行了吻手礼:“公主,你真是太美了!我真后悔答应将你放走,如果不是直到现在才有机会见到你,就算拿整个揽月国来换,我也不会放你走的。”

全场有一个人感到极度恶心:“***!***!***!***!***!***!”当然,他只能在肚子里骂,表面上甚至连表情都不敢有所异样。不得不承认,培德拉的恭维话比他的动听许多——简直是天壤之别。

“谢谢!如果陛下是真心的,我想你不会介意用整个库格马来作聘礼吧。”公主不是吃素的。

“哈哈哈哈,公主真好口才。”

虽然很高兴能让培德拉吃鳖,但对于曼月给他机会,特使团团长感到心头有点不舒服——尽管,那种机会不能称之为机会。

“陛下”,马萨适时地插嘴:“请允许我向您介绍揽月使节团团长,曲哲先生。”

培德拉转向他,眼中再次亮起来。

“拜托,我没不良癖好”,特使团团长心里恶意地想着,表面却春风满面:“参见陛下。”

库格马皇帝静静地将他上下打量一翻,嘴角绽出真诚的笑意,快步上前,猛拍他肩头:“我一直在奇怪,贵国国王陛下怎么会派一个少年特使,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果然没有看错人。”

如果可能,曲哲很想给他颁发“库格马屁王”勋章。他的马屁……确实很好吃,几乎称得上“炉火纯青”——心中则暗暗提高警惕。

“陛下过奖!其实,如果不是同行的各位大人全力支持,我想我不可能站在这里。”

一招不错的推拿手。

接下来,是宾主尽欢的晚宴。作为主客的曲哲和曼月,与坐在对面的培德拉和马萨遥遥相对。席间,与宴者谈笑风生,尤以培德拉和曼月两人最为自得。

这两个出众的政客针锋相对,话里藏话,听得其他人都不敢从中插嘴,只得自行与旁人闲谈。他们的交谈中,经常将婚姻和政治挂起钩来,让某只癞蛤蟆满怀苦涩。

马萨也不差,库格马的各种风土人情,从他嘴里娓娓道来,宛如身临其境,吸引了一大群听众。

忽然,鼓乐响起,一队上百人的舞姬如穿花蝴蝶,翩翩入场。众舞姬在中间空地上做出各种繁复动作,默契地排出种种美丽队形,令人目不暇给,许多观者都露出失态的呆样。

趁舞姬在场中起舞,声乐响亮的机会,曼月侧身凑向神情有些落寞的特使团团长:“如果你不帮我,我就嫁给他!”

!!!!!

呆了一阵,还是!!!!!

这个小女人,机心太重了,居然拿终生幸福作筹码!

曲哲侧头茫然地看着她……依然那么美丽,依然那么可爱,依然那么纯真……但是,他突然觉得他们之间有一条很深很深的鸿沟——志不同,道不合。

也许,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他。

的确,一无强力的权势,二无英俊的外表,他能够吸引她的,只有他的才能,而对于一国公主来说,最珍贵的,恐怕是权势吧。

直觉中,如果想要得到她,会很累,而且会付出很多,甚至不敢保证一定能得到什么……更令他感到可怕的想法是:她,是不是真的值得他倾心追求?

思绪混乱中,场中舞姬如莲花开放,将一名一直遮遮掩掩,撩人心痒的核心舞女,以华丽的衬托,展现出来。

风系女魔法奇才,颀风!

伪常识1、心念感应和读心术的区别:

光明系魔法中的“心念感应”并非读心术,无法从受术者的思维区中获得讯息,而只能从语言区的输出域(也就是受术者组织好句子,将要说出口的话,所暂存的一小块区域)获得;比读心术更优异的是,它能直接在受术者的听觉区内形成“声音”,而不用通过耳膜,听觉神经,最后到大脑听觉区的常规传送过程,以致没有经验的受术者会以为自己出现幻听。事实上,医学上的幻听病症,其病因之一,也正是大脑听觉区功能故障。

“读心术”无法向受术者发出讯息,但能强制从受术者的大脑思维区获得情报,如果施法者和受术者语言不通,很有可能会不明白受术者在想些什么,因为大部分的思维,是用语言来进行的,但也有一些图像、声音等非语言信号,使得施法者像在看外语电影——比电影更丰富的是,还有除听觉和视觉外的其它所有感觉。

亡灵魔法中的“搜魂术”更不人道,拥有所有读心术的功能不说,还能直接从受术者大脑记忆区中获得情报。

2、手艺烂,却想用好料:矮人族谚语,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意思,但不止这个意思。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