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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灵圣灵 第六章 夜宴、狙杀

作者:羽散大地 当前章节:11263 字 更新时间:2026-6-3 17:21

更新时间:2008-8-7 23:57:26 本章字数:11875

长长地伸了个懒腰,曲哲从深睡中醒来。这一觉睡得可真香。

以往,曲哲连续不眠的记录是在皮埃尔教授的实验室中创造的——连续71个小时研究课题,想不到这次创下了100小时左右的记录。

“咦?我在哪儿?”

一分钟后,刚清醒过来的信使想起了前因后果。

“我竟然在和一国之王讲话时睡着了,太失礼了。唉,实在累坏了。”又想到:“这个国王还不错嘛,没有因为我失礼而把我扔下大牢……嗯,这床那么香,会不会是哪位公主的,想招我做附马吗?我可是非曼月不娶的啊!”

印象中,君主国家的国王总是很难侍候的,动辙重刑。进入桃色幻想的自我陶醉者没有想到的是,除了自己都开始有些迷糊的来历外,他的秘密几乎已经被人全知道了。

桃色幻想被三名推门而入的娇俏女孩中断。

哦,错了,只有两边的是娇俏女孩,中间是个徐娘半老的艳妇,看她的行头……

“好像是个女官。老鸨不会有这种高人一等的感觉的。”曲哲通过看电影电视得出的经验猜想。

他猜得很准。

“曲先生,下官是银月宫总管,奉大王的命令,请您到奉客厅用膳。”

“哦,请问总管大姐,你贵姓大名?”

“贵姓大名?哦!下官赵十娘”

又是一个象原世界中国人的名字,真是个奇怪的世界。

“赵大姐,请带路”。

不叫赵总管,而叫赵大姐……自从来到异界后,泡妞木讷的曲哲变得圆滑多了,嘴也甜了许多,一句赵大姐叫得眼前的艳妇心情愉快,不再以公事面孔对他。

“曲先生……”

“叫我曲哲吧。”

“……好吧,曲,曲哲,你脸上怎么回事?”

“哦——没什么,几天前被一支会爆炸的箭炸伤的。”

两人说说谈谈,往奉客厅走去。

越相处得久,越觉得这个赵十娘烟视媚行,香味袭人,充满成熟风韵——虽然猛一眼看去,并不显得特别漂亮,反倒旁边两名宫女更突出。

“嗯,是属于耐看型的。不知道国王那个老头有没有碰过她?这么成熟,应该早就搞

过了吧……不知道味道怎样?”

色男开始往歪处想,越想越歪,可是外表却越来越正经——不是为了掩饰,而是生怕对方误会,纯粹有贼心没贼胆。看在赵十娘眼里,还以为越接近国王,小伙子就越紧张了。

“不用怕,大王很仁慈的,而且这次你辛苦赶来报讯,大王一定不会亏待你。”

这个小伙子虽然面貌一般,但身形挺拔,更重要的是,嘴那么甜,说起话来也透着一股亲切劲儿,十分可爱,让甚少接触外界的银月宫总管很有好感。如果让她知道眼前的无害小伙子是个亡灵法师,而且在银狼镇一人就屠杀了数千盗匪,外加一个黑暗法师,真不知她会有什么表情。

奉客厅很大,差不多和一些大酒店的大厅一样大,不过人不多,而且聚在一个角落里。除了若干侍奉饮食的宫女外,就只有国王梅亚哲六世、大神官奥甫尼和一个脸目和梅亚哲六世有些相像,但略嫌削瘦的30许男子。

坎是个魔法师,对魔法界的事了解得比较多,但对各国的国事,尤其是皇室内幕知道得极少,因此,曲哲也不知道厅中的陌生男子是谁。

“看相貌,大概是王子吧?相貌比我好不了多少嘛,不过对方是王子,和曼月也没有什么血缘关系,要小心对方夺爱。”

男人的妒意其实和女人差不多,甚至大得多。和曼月八字还没一撇的妒男开始对一个还不认识的人吃起干醋来。

赵十娘将曲哲带到地点后,退了下去。

“来,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在银狼镇勇救曼月的曲哲勇士,这位是辛德·梅亚哲亲王,也是我的王侄。”

原来是“王侄”,而不是“王子”啊:“辛德·梅亚哲亲王,你好。”

曲哲就象孙悟空见了玉皇大帝,“唱了个肥诺”了事——就算见到美国总统,他也只是这样打个招呼,想要他象古装戏里那样下跪行礼?见鬼去吧!

然而,辛德似乎极不满意,见状,鼻子里冷哼一声,算见过面了。

“好你个臭小子,敢给老子脸色看,仗自己身份高吗?你老叔都对老子客客气气的!”曲哲暗想。

异世界来的科学狂人,在自己原来的世界中就没鸟过谁,来到异界后,更不会对谁有什么心理弱势。

国王和大神官似乎没注意这个小插曲。既然人已到齐,一切都边吃边说。

晚宴很丰盛,尤其对来到异界就没好好吃一顿过的曲哲来说,简直“味道好极了”!大家坐在一齐,氛围也很温馨,身边侍候的宫女在明亮的烛光下看起来,个个如花似玉,国王和大神官像慈祥的长者,一切都让人舒心……哦,也有令人不太舒服的东西:正对面的“王侄”,一付全世界所有人欠他三百两银子的臭脸,让人很好的胃口稍有些倒。

曲哲吃得狼吞虎咽,手、口不够用,国王和大神官在一边说些什么也没去听,只是在听到“曼月”两个字时,注意力才被从食物上拉回来。

“曲先生”,大神官发言了:“请你详细描述一下那个黑暗法师的特征。”

“那个黑暗法师……个子很高,几乎比我高一个头,大概有两米吧,载着恶魔面具,面具做得很真实,让为几乎以为他的脸就是一张恶魔的脸,披着一件很大的袍子,内红外黑,手也很像恶魔的爪子……”

“既然他面具做得真实,你怎么看出那是个面具,而不是他的真面目?”王侄似乎也和曲哲茂卯上了。

“因为他眼珠动时,眼皮没动,估计那个面具在眼睛处是坚硬的护甲——哦,护目”

“是说,那时在下大雨,而且是深夜,你怎么看得清呢”

虽然不知道对面的王侄为什么要抓住一点不放,但这种对话对参加过大学辩论赛的曲哲来说,不过小菜一碟而已。

(为了锻炼自己的社交能力,曲哲特意参加了大学里某沙龙主持的一场辨论赛,以训练自己面对女人——女辨论对手——的适应力,尽管目的没达到,但雄辨能力倒确实猛增)

“闪电,我当时精神非常集中,天上一道闪电就能看清对方几乎所有细节。”

“请问曲勇士”,辛德以刁难的口气问:“你是个实力很强的剑士吗?”

“可……可以算是吧,我用剑确实比较在行……”

“‘比较在行’?有多在行?你能凭一己之力击败一个黑暗法师吗,对方的同伙会眼睁睁看着而不帮忙吗?”辛德继续追问,词锋逐渐犀利起来,眼里充满食肉动物见到猎物的凶光。

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追问这个细节?

曲哲的超级大脑快速运转起来,表面却细毫不声色。为了拖延时间,他估做轻松地端起眼前的银制杯喝了一小口。

不错,问题就出在这儿。在异界,读心术是一种很普通的二级魔法。早晨,自己无论精神和肉体,都非常疲劳,编的故事漏洞太多,在熟睡过程中,不知道被那个大神官知道了多少秘密。太失策了!看国王和大神官两人一声不吭地看戏,明显想利用这个王侄来审讯我。

还好,看样子还有转机,否则何必摆鸿门宴,直接严刑逼供不是更方便?

“坎教了我一些魔法,还送给我一枚放魔法的戒指,他还以为我是冥神的儿子呢!”,决定老实交待的嫌犯举起左手,展示小指上的黑晶戒:“本来对付一个黑暗法师确实是非常困难的,但在魔法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才干掉他。我背上还被他同伙砍了一大道口子呢。”

突如其来的坦白,反倒让在座的其他三人不知如何应付。

亡灵魔法以阴暗、反面、神秘、灭绝人性、不人道和恐怖著称,亡灵法师也同时是“不得好死”的代言人。没有人会乐意见到亡灵法师。

同时,亡灵法师也尽可能地掩饰自己的行藏,以防他人的中伤——从来没有人会跳出来说“我会施亡灵魔法,我是个亡灵法师”。

奉客厅内一阵死一般的沉寂。

打破沉寂的是王侄辛德·梅亚哲亲王。他突然从席间跳出来,拔剑在手:“好你个大胆的巫师,竟敢到王宫里来行刺大王!今天,你这个恶贯满盈的杀人魔死期到了!”

仗着有大神官在,百邪不侵,项庄开始舞剑。

“你想干什么?造反吗!老子会魔法就是巫师?那老子会肉搏,是不是就是角斗士了?”曲哲决定以毒攻毒,也拉开嗓门大吼,根本不管对方是王侄还是亲王:“大王,请问根据大揽月国的法律,是否只要会亡灵魔法,就犯下死罪?”

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故作姿态的曲哲表现得正气凛然,似乎法律规定“会施展亡灵魔法的就是死罪”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引颈就戮。心里却打定主意,一旦形势对自己不利,就挟持人质脱逃。

气氛再次陷入僵持。

“曲先生请息怒。辛德,还不快把剑收起来!”

“王叔!”

“难道要我叫卫兵吗?”老国王发威,倒有那么几分气势。

辛德无奈,只得将剑插回鞘,悻悻走回自己座位,眼中怒火一闪即逝,却没能瞒过耳聪

目明的基因改造人。

“大王英明,我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公主和银狼镇的无辜镇民。我不说出我会施亡灵魔法,也只是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既然大家对亡灵法师成见那么深,连带我这个只能靠着黑晶戒才会耍几招的人都要怀疑,我也无话可说……”

得了便宜一定要卖乖,是曲哲的人生经验。

“就此告辞。还请大王设法救援曼月公主!”

转过身假装要走。不过,最后一句倒是出自真心。

“曲先生留步!”

早就等着这一句啦。

“留步”是梅亚哲六世说的,接下话头的则是大神官:“曲先生,并非我们对亡灵法师成见深,实在是亡灵魔法本身的修炼就要求泯灭人性,残害生灵……”

“可是我除了杀盗匪和黑暗法师,没有伤害过无辜的人。”

“我们相信你,只是,我们有点好奇……”

曲哲眉毛扬了扬,等对方继续提问。

“先生请先入座。”

见曲哲落座后,大神官反倒离开座位,拄着值钱的魔杖(在曲哲眼里看来),来到四个餐桌中间的空地,眼直望向重新落座的青年,问道:

“魔法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学术和技艺,既需要学习研究和理解,又需要练习以形成信仰和对某类魔法的习惯,更需要先天具有及后天苦练才能获得的魔力……”

大神官果然是大神官,对魔法原理理解得相当正确,只不过,他永远也不可能比来自异

世界的,拥有生物计算机二号基因的基因改造人理解得更深刻。

“曲先生的魔力……不高,但通过使用黑水晶达到足够的魔力,这没有什么奇怪的。”顿了顿,接着道:“可是,根据曲先生所述,您向那个叫坎的亡灵法师学魔法,至多只学了十来天!十来天时间,就能学会二级魔法甚至三级魔法?甚至轻松击败拥有同伙的黑暗法师?虽然我是光明法师,但年轻的时候也曾研究过亡灵魔法中的一级法术‘召唤骷髅’,其复杂度并不比

光明魔法中任何一个一级法术低,不知曲先生……所以我们也不免和那个亡灵法师有同样的猜测……”

“怀疑我和那个冥神什么的有关,是吗?”

“不错。”

“呵呵呵呵!”被误会为冥神之子的青年有种笑痛肚子的冲动,最后还是忍住,用尽可能平静的声音说:“其实我是个天才,随便什么魔法我都能一学就会,只要给我足够的魔力,我就能施法。”

……

……………………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

片刻沉默后,王侄辛德爆发出声可震瓦的狂笑,国王梅亚哲六世和大神官奥甫尼也不禁莞尔。

这么厚颜无耻的自夸居然都能说出口!

就算是神,也不可能“随便什么魔法都能一学就会,有足够魔力就能施法”。各系魔法之间的难以通达是所有具有魔法常识的人都知道的,最天才的魔法师李·缪埃切尔也只是专长火系魔法,兼通中级风系和初级电系魔法。尽管李·缪埃切尔有可能学得会其它系的魔法,也不可能“有足够魔力就能施法”!

被嘲笑的对象却一点也不自知,若无其事地泯了一小口酒——真不愧为王室饮品,人头马也不过如此吧?

“你们不相信?”

……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次连国王和大神官也忍俊不禁,放开胸怀大笑。

“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梅亚哲六世居然还这么说。

“好吧,我们来做个试验。”事实胜于雄辨,曲哲决定给他们一个惊奇:“大神官老伯,你当场教我一个光明系的魔法,再给我一个……一个象黑晶戒一样的魔道器,足够我施放那个魔法,我马上可以放给各位看。”脑部改造人牛皮哄哄说。

“大神官大人,您就让这个狂妄的小子表演一下他的‘天才’!”讨人厌的王侄插嘴道。

“奥甫尼卿,你就让他试试。”国王也饶有兴趣。

“……好吧。我就先示范一个‘照明术’”,大神官施放了一个入门级的光明魔法:“游于空间的光点,请汇聚于此……照明术!”

一刹那,一团闪亮的光球出现在奉客厅正中的上空,发出明亮的白光,将厅中照得亮如白昼。

一级光明魔法,照明术,产生一个发光的球体,可以固定在任何地方,持续消耗施法者魔力。其改进型魔法称为“萤火虫”,能自动跟随施法者。照明术常用于地底或洞穴冒险。最低级的照明术大抵相当40瓦日光灯发出的光。

注:本魔法经常被光明法师当作学生的第一课或启蒙魔法。

“大神官好厉害的魔法,这么亮的照明术,我才第一次看见。”王侄称赞道。

“马屁精!”自称天才的青年低声嘟囔。

然后,奥甫尼向曲哲详细介绍了照明术的原理和施放方法。令奥甫尼吃惊的是,眼前的布衣青年果然理解力惊人,对照明术的理解非常透彻,使得奥甫尼像是在和另一个光明系大神官交流一样。

五分钟后,教学的两人完成交流。

“我这枚黄宝石戒指和你那枚黑晶戒一样,也是纯粹的增幅型魔道器,只不过,对光明系魔法增幅效果最好,大约能增幅两倍,如果你能施展出‘照明术’,这枚戒指就送给你了。”

“多谢大神官!”尝够黑晶戒甜头的赤脚亡灵法师大喜过望。

另外两位旁观者虽然不相信曲哲能保得住黄宝石戒(反而,大神官本人预感到,这个看似狂记妄的青年真的能施展出完美的光明术。),但还是被大神官的这一举动吓了一跳:

这枚黄宝石戒已经不仅仅是一件光明魔法的魔道器,记忆中,大神官从来都是将它带在手上的,可以说,这枚戒指已经成了他的身份象征。如果有人拿了这枚戒指对别人说:“我奉大神官的法旨,怎么样怎么样”,他们绝对相信对方没有撒谎。

神殿里还有一种流言:“谁要是得到了那枚黄宝石戒,他就是下一任主祭。”

可是曲哲不知道这枚戒指还有那种含义,甚至是揽月神殿主祭的身份象征,在他眼里,这只是一件可以让他施展光明魔法的有用物品。

大神官到底想干什么?

好戏上台了。

只见男主角静静默立在厅中,一动不动。

“怎么,照明术呢?”一脸歪笑的王侄辛德仿佛已经看到眼前的狂妄小子冷汗直流,却仍然施不出照明术,最后被定下欺君大罪,打入大牢。

“哎——大神官阁下,我觉得在你放的光球边再放一个,体现不出我的能力。”

“噢——那你准备怎么‘体现’你的能力呢?”

大神官虽然也觉得对方狂妄,但隐隐觉得他说不定真的能做到

其他两人也已经不觉得曲哲狂妄了——他们觉得那小子纯粹在搞笑。

“我想将你施放的光球一分为二,成为两个。”

这下子,连大神官都怀疑眼前的青年是否精神正常!

要知道:控制别人施放的魔法几乎是不可能的。

首先,魔力不能低于对方——这对拥有黄宝石戒的曲哲来说,对付一个照明术光球不成问题,尽管那个光球比较“高级”。

第二,也是最不能的,要控制别人的魔法,其魔控力至少是对方二十倍以上,并对对方所放魔法有专家级的理解才行!

难道曲哲的魔控能力有堂堂揽月神殿主祭的二十倍以上!?虽说照明术用不着多大魔控力,但是一般地,魔法师在施放低级的魔法时,不会刻意地来降低自己的魔控力(除非想扮猪吃老虎)。而且,曲哲刚学了五分钟的照明术,即使是入门级的魔法,也不可能有专家级的理解力。

怪事年年有,今年,奥甫尼可能遇到了他一生中最吃惊的事。

“看着,我分啦!”

没有咒语,没有手势,甚至连专注精神的表情都没有,奉客厅正中的光球像被分开的水滴(曲哲认为和细胞分裂更相像),变成两个小一点的光球。其中一个停留在原地,另一个缓缓飘向四人座席处。

不用问,只用看大神官震惊的表情,国王梅亚哲六世及其王侄就知道要做到这点是多么地困难,只是他们的感受毕竟不如身为专家的奥甫尼来得震撼。

望着厅内惊奇得闷声不吭的四人,刚刚炫了一把的业余光明系学徒忍不住洋洋得意起来。

“看那个大王侄,辛德亲王,好象很想打击我一顿,遗憾的是找不到任何借口。哈哈!”曲哲斜睨辛德,一副小人得志样:“哼,聪明人就是聪明人!”

最终打破沉默的居然是最吃惊的大神官奥甫尼。

“吾王……”

“奥甫尼卿,他……”

“启禀陛下,这位曲先生确实对魔法有过人天份,基本可以排除其为专职亡灵巫师的嫌疑……”

“可是,他自称使用了亡灵魔法才击溃了黑暗法师和众多盗匪。”王侄辛德亲王插嘴说。

“盗匪不足为惧,只要会一招一级的亡灵法术‘召呼骷髅’就可制胜,而对于初级的黑暗法师,一个好的剑手也能对付得了。我看曲先生身形的行动,必是一名优秀的剑手。”

“不错,我确实是靠肉搏杀死对方的,只是召了几个骷髅以作牵制。”看出王侄和大神官之间存在着不同意见,19岁异界男决定静观其变。眼下,看样子大神官的态度对自己更有利些,不如先附和他一下。

“王叔”,眼看在魔法知识上辨不过大神官,王侄亲王决定向他的叔叔求援:“请让侄儿将这位曲先生带回去,好好地‘谈一谈’,再将实情禀告王叔。”

“吾王,请让曲先生和臣回到神殿,待臣和曲先生多作些交流,再将详细情况报告给陛下。”大神官也寸步不让。

当事人没想到自己居然成了抢手货,不禁有些莫名其妙的荣幸,又觉得自己的去向被别人指手划脚的,很没面子。两种矛盾的感觉让曲哲不禁苦笑。

好象大神官更慈祥一点。那个什么王侄,如果加入影视圈,铁定演反派。

“王叔……”见大神官和自己争,亲王凶狠地瞪了对方一眼,可是对方似乎没看到。

“吾王,这位曲先生和曼月大神官有过接触。臣猜测,危急之时,曼月有可能因为来不及说,而将一些讯息通过‘铭记术’记在曲先生身上。老臣想将其带回神殿,用光明水晶球检查一下,是否有这类讯息。”

铭记术?那是什么?像录像机一样可以记录东西的魔法吗?

曲哲的问题暂时还得不到答案。

“好吧,就有劳奥甫尼卿和曲先生费心了。”国王作出了判决:嫌犯由大神官看管。

王侄脸色不愉,但也未再说什么。

根据和各色人等打交道的经验,异界男觉得辛德亲王不会就这么算了。

时间已经不早,晚宴散去,业余光明系学待跟着他的导师奥甫尼大神官,一路前簇后拥,浩浩荡荡开向揽月国最高魔法水准的象征——闻名遐迩的揽月神殿。

明月城的夜,灯火阑珊,虽然不象拉斯维加斯那样彻夜疯狂,但也相当热闹。各种店铺挤满街道,人来人往,或购物,或满足口腹之欲。杂耍和魔术表演也是少不了的。

奥甫尼好象有意带曲哲这个来自小地方的乡巴佬(他以为是)见识一下大国首都的繁华,走的都是热闹的街区。

“难道神殿在闹市区?”乡巴佬心里揣测。印象当中,神殿什么的,应该像荒山古刹那样,座落于神秘、安静,植物茂盛的地方。

忽然,前面传来喧闹声。

“梅亚大陆东部的兽人,沃尔得,体力比魔狮更强健,动作比魔狐更敏捷,曾撕裂过十三名正规骑士的胸膛,赔率二比一!快下注啊,买多赔多!”

角斗?黑拳?

异界人士有点心痒痒,但又不好随意离队,必竟,神殿更有吸引力。

市井小民见到大队神官、牧师来到,显得既惊讶,又好奇,纷纷让路,却在路边越聚越多,争睹风采。大多数人在神官、牧师来到时,虔诚地下跪膜拜。

揽月神殿的人满受大众欢迎的嘛。

“中间那个土包子是谁?异教徒吗?”人群中偶有这种声音传来。

十分钟后,步上了通往神殿的幽静林荫道。这才是曲哲原本预想中,该通往神殿的道路和气氛。

比地球上满月时更亮的银月月光柔和地洒在身上,处于这亦古亦幻的神话世界,异界来的19岁青年总有一种不怎么真实的感觉,挥之不去。有时候会忘情投入,就像做一个梦;有时候却又像一个科学家,冷静而客观地旁观,不想干涉观察对象的自由变化,似乎一切都和自己无关。

突然,武者的敏锐将曲哲从迷思中惊醒,下意识地一个急停——有动静!

然而,周围的牧师、神官们似乎一无所觉,连大神官奥甫尼都没什么反应。走在神经过敏者左后侧的一位神官差点撞上他。

奥甫尼回过头来,带着疑问的表情,却马上不再需要解释。

二级亡灵魔法,骨盾,以坚如钢铁的骨头做成的盾,永久持续,能挡住大力的物理攻击,但对魔法攻击没有多大阻挡效果。由于骨盾相对其防御能力来说,重量极轻,因此,它是亡灵法师赚钱的法宝。加持过的骨盾有一定的防魔效果,更是战士们梦寐以求的优秀防具。

一面骨头制作的盾牌突然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曲哲面前,但已经被一支黑雾般的箭洞穿……确切地说,箭还钉在盾面上,但一股即使在夜晚,也可看得出来的漆黑魔雾已穿透骨盾,直刺向盾后的牺牲者。

牺牲者有两人。曲哲,左耳被箭形黑雾擦伤,几乎整只左耳都被碳化了,悉悉索索变成黑色碳粉漂了一地,随之流出红色的血。另一个倒霉鬼是差点撞上曲哲的神官,伤在右肩——黑雾箭在他肩上打了个黑黑的小洞,还好伤口不深。

谁吃了狼心豹胆了,敢……

是那个小子!所有人都发现了目标:一个在枝叶丛中纵跃如飞,迅速远去的人影头上,紧紧跟着一个亮晃晃的光球——一级光明魔法,照明术的光球,奇怪的是,光球怎么会紧跟着刺客?

在那么多大神官,大牧师眼皮底下偷袭,还能带着照明术光球遛回去!要是给人知道了,揽月神殿铁定被国王拆了当酒馆。

抓刺客的事不用刚失去左耳的人操心,他所关心的是:老子被破相啦!!

如果皮埃尔教授在场,说不定会安慰道:“不要紧,不要紧,按老乔尼信奉的佛教的说法,‘本无相,何来破相’?”

“该死的,要不是我闪得快,老子的脑袋就变成一个黑洞啦!”骂骂咧咧的九级残废愤怒地冲向被逮住的刺客,企图狠狠出一口气。

“咦!死了?!那么快!”失去出泄愤对象的怒龙悻悻地问边上的一位神殿牧师:“哎,发热,你杀的?”

“……?”

对方一脸疑问。

“我,问,你,他,是,不,是,你,杀,的?”曲哲对着那位牧师耳朵一字一顿地大声叫,好像想把别人耳朵也咬下来,拉个垫背。

“一肚子不高兴的时候,还碰上个聋哑牧师,真不知道怎么给人做弥撒的?”

“不是我杀的,我只是用神缚术绑住他……我不是聋哑人。”

“早知道了。”正在检查尸体的19岁侦探道。

“曲先生……”大神官来到侦探身后。

“自杀。”侦探头也不回地回答:“似乎死于某种速效的魔法。”

“是黑暗魔法。”

“不错。”

尸体腐败得很快,像被抽干一样,迅速萎缩下去,但没有发出一丝异味。没多久,地上只剩下一滩人形黑灰。

黑暗的角落,黑暗的势力在蠢动。神殿能帮助世人对抗它吗?这位来历神秘的魔法天才,是助力,还是阻力呢?

大神官的花白眉毛拧成一团麻花,心有所思。

伪常识

1、控制他人的魔法:原理是,通过改变脑波包络线,精准地模拟魔法施放者施放的魔法的脑波波形,以及,(更困难的是)模拟施放者本人所特有的脑波波形,使得魔法“误以为”试图控制的人就是施放者本人,从而实现控制的目的。

因为需要“模拟施放者本人所特有的脑波波形”,所以控制他人魔法的人的脑波频率至少得是对方的20倍以上,视对方脑

波波形复杂度不同,所需的倍数也不同。

另外,为了保证魔法“听话”,控制他人的魔法要求投注比施法更多的魔力——魔法是没有感情的(少数定下契约的召呼魔法除外),总是“听从”更强大的操纵者。

虽然喜欢控制他人魔法的法师很少,但不是绝对没有,这些法师被称为“盗魔控者”或“魔控者”。

2、并非任何魔法都可被他人控制:理论上,只要在施放完成之后,还能被施放者控制的魔法,都可被魔控力高超的魔控者按通过足够精准的脑波模拟来夺得控制权;但对于火球、冰箭等一旦施放完成后,就变成物理攻击的魔法来说,不存在被他人控制的问题——因为施法者在施放之后,自己也控制不了。

注:曲哲是个破坏常识的惯犯,他研究出:在火球等魔法尚未爆发,也就是尚未击中目标前,可以提前引爆它!只需小小一点魔力,再加上他那快速而高超的魔控力就能实现。

这项研究成果对除了曲哲以外的人,只具理论价值:因为,在异界,没有第二个生物计算机二号基因改造人;而且对其他魔法师来说,魔力不足问题虽然总是存在,但曲哲的10曲脑波强度和他们是没得比的,所以他们也不需要那种研究成果。

3、可被他人控制的魔法:一般地,可被他人控制的魔法常具有以下特征……(但并非一定)

A、需要持续消耗魔力(这类魔法最没有控制价值,因为一旦控制了,消耗的就是魔控者的魔力)(本章中,曲哲控制了照明术,其实是奥甫尼配合的——如果奥甫尼动用更大的魔力,完全可以夺回光球的控制权,只不过,那已不是重点)

B、具有智能的魔法(如:四级火系魔法,烈火凤凰,能在有限时间内追着预定的敌人,中途能接受施法者——或有足够能力的魔控者——的指示,改变攻击目标)

C、召唤魔法召唤出来的事物(这类是最有盗控价值的魔法。但是,和主人以契约形式存在,并且和主人有深厚私人感情的被召唤物不太容易被控制,除非魔控者的投注的魔力过于强大;相反,和主人私人感情一塌糊涂的被召唤物,则比非契约形式存在的召唤物更容易策反)

(曲哲最愿意遇到敌人的魔法师召唤些什么出来,当然,前提是曲哲的魔力大得足够向召唤物发出指令)

D、复杂的大魔法(越大的魔法,施放耗时越多,而且往往有一个形成,聚集能量,定下攻击目标的过程,定攻击目标的步骤一般放在最后,如果此时用比施法者更强大的魔力“替他定目标”——比如,施法者自己——那么,嘿嘿……而且,在施法者辛辛苦苦地给大魔法聚集了能量后,魔力一般都比平时低得多。)

(曲哲这个下流坯就曾用这一招让很多比自己强大得多的敌人含恨九泉,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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