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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袖中磁石与指尖铁屑

作者:南初允1 当前章节:4261 字 更新时间:2026-6-3 23:01

冷雨还在下,顺天府的停尸房里,那股混杂着腐烂和霉菌的味道简直能把人天灵盖给掀开。

王捕头正蹲在门口,手里捧着那锭金子,哈喇子都要流下来了。

他用袖口擦了又擦,然后张嘴就要咬。

“我要是你,就不会把沾着尸气的东西往嘴里塞。”

沈安(沈惊鸿)的声音冷冷地飘过来,“除非你想让自己的牙龈烂成那具女尸一样。”

王捕头吓得一哆嗦,金子差点掉地上。

他赶紧把金子揣进怀里,讪笑道:“沈老弟,你看这事儿闹的……那位爷可是刑部的陆侍郎,咱们没得罪他吧?”

“得罪?”

沈安重新戴上羊肠手套,目光落在地上那摊被打翻的工具上。

“人家是来撒钱的财神爷,怎么会怪罪我们这种升斗小民。”

她蹲下身,开始收拾那堆狼藉。

刚才陆璟那一跤摔得太“巧”了。

简直就像是精准计算过抛物线的投石机。

所有的工具都飞了出去,唯独那把最锋利的柳叶刀,恰好落在他手边半寸的位置。

如果真的是醉鬼,这会儿早就血溅当场了。

沈安捡起托盘,眉头突然一皱。

托盘底部,有一层极薄的黑色粉末。

如果不仔细看,只会以为是屋顶掉下来的灰尘。

但沈安是个强迫症。

尤其是在验尸这件事上,她的眼睛里容不得半粒沙子。

她伸出手指,轻轻捻起一点粉末,凑到鼻尖闻了闻。

没有味道。

她又拿起旁边的镊子,凑近那些粉末。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那些黑色粉末像是活了一样,争先恐后地吸附在了镊子尖上。

磁石粉。

沈安的眼神瞬间变得像刀锋一样锐利。

好一个“醉酒摔倒”。

好一个“京城第一纨绔”。

这哪里是喝高了来闹事,这分明是揣着磁石来“吸尘”的!

沈安立刻转身,快步走到那具巨人观女尸旁。

刚才陆璟扑倒的位置,正好是女尸的左手边。

她掰开女尸僵硬的左手手指。

原本那里应该有一些细微的残留物,她之前在验尸时隐约感觉到了异样,还没来得及提取。

现在,指缝里干干净净。

比王捕头的脸还要干净。

“呵。”

沈安气极反笑。

这哪里是刑部侍郎,这简直就是个惯偷!

他用袖子里的磁石吸走了指缝里的东西,却故意留下了这点磁石粉末。

这是什么意思?

示威?

还是在嘲讽她眼瞎?

沈安深吸了一口气,强行压下想要拿刀冲出去把那个纨绔解剖了的冲动。

她从工具箱里翻出一块还没巴掌大的吸铁石——这是平时用来吸取细小凶器的。

既然陆璟用了磁石,说明死者指缝里的东西含铁。

她拿着吸铁石,沿着死者的指甲盖边缘,仔仔细细地扫了一遍。

刚才陆璟虽然吸走了大部分,但这种微量证物,不可能吸得一干二净。

果然。

吸铁石的表面,吸附上了三两粒极小极小的黑色颗粒。

铁屑。

绣娘,剥皮,铁屑。

这三个词在沈安的脑海里迅速连成了一条线。

“王头儿。”

沈安站起身,把那点可怜的铁屑小心翼翼地封进一个小瓷瓶里。

“啊?咋了?”王捕头正沉浸在发财的美梦中。

“明天一早,备车。”

“去哪?”

“刑部。”

沈安把瓷瓶塞进袖口,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去给咱们那位陆侍郎,送份回礼。”

……

半个时辰后。

陆府。

那个在停尸房里醉得连路都走不直的陆璟,此刻正站在一间密室里。

他脸上的红晕早就退得一干二净,眼神清明得像是一潭深不见底的寒水。

如果奥斯卡有大邺朝分会场,这位爷高低得拿个终身成就奖。

“爷,水备好了。”

一个黑衣侍卫悄无声息地出现在身后。

这是阿七,陆璟的心腹,平时闷得像个葫芦,杀人的时候比切菜还利索。

陆璟把手伸进铜盆里。

特制的药水散发出刺鼻的味道,迅速中和掉了皮肤上那股浓烈的酒气,以及……那一丝若有若无的尸臭。

“查到了吗?”陆璟一边擦手,一边漫不经心地问。

“查到了。”

阿七递上一张薄薄的纸,“沈安,男,二十二岁。三年前来到京城,户籍落在城南,身家清白。平日里除了验尸就是睡觉,没有不良嗜好,也不结交权贵。”

“身家清白?”

陆璟嗤笑一声,把那张纸扔进旁边的火盆里。

火舌卷上来,瞬间吞噬了“沈安”这两个字。

“阿七啊,你这双招子该去洗洗了。”

陆璟走到书桌前,拿起那块吸附着铁屑的磁石,放在灯火下细看。

“普通仵作验尸,讲究的是‘摸骨探伤’。但这个沈安,他在触碰尸体的时候,左手手腕会习惯性地向下压三寸。”

陆璟伸出自己的左手,模仿了一下那个动作。

虽然动作很轻,甚至有些僵硬,但那个发力点非常特殊。

“这是宫里太医正骨的手法,而且是专门给贵人正骨的‘柔劲’,为了防止二次损伤。”

陆璟的眼睛眯了起来。

“一个混迹在死人堆里的县衙仵作,怎么会用太医院的手法?”

阿七愣了一下:“爷的意思是,他是宫里的人?”

“是不是宫里的人我不清楚,但他绝对不是什么身家清白的小白兔。”

陆璟把磁石扔回桌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更有意思的是,他发现我偷东西了。”

“发现了?”阿七惊讶道,“那他为何不当场揭穿?”

“揭穿?”

陆璟笑了,笑得像只偷到了鸡的狐狸。

“他要是敢当场揭穿,那就是承认自己看管证物不力。这小仵作聪明着呢,他知道我是故意的。”

他在停尸房故意打翻托盘,故意留下磁石粉末。

就是为了看看这个沈安,到底有没有本事发现其中的猫腻。

如果沈安没发现,那这就是个只会拿刀划拉肉的庸才,不值得他费心。

但如果发现了……

“爷,那现在怎么办?要不要做了他?”阿七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粗鲁。”

陆璟嫌弃地看了他一眼,“这么好的一把刀,折了多可惜。”

他走到窗边,推开窗户。

外面的雨还在下,雷声隐隐滚过。

“这个案子,刑部那帮老顽固想用‘邪祟作乱’糊弄过去。既然沈安查到了铁屑,说明他已经摸到了织造局的门槛。”

陆璟转过身,眼底闪过一丝疯狂的光芒。

“明天,他一定会来刑部。”

“那您……”

“准备一下。”陆璟扯了扯领口,那股子纨绔的劲儿又回到了身上,“明天本官要在刑部大堂,好好‘招待’一下这位沈仵作。”

……

这一夜,沈安睡得很不踏实。

梦里全是白骨。

一会儿是父亲被斩首时飞溅的鲜血,一会儿是陆璟那张似笑非笑的脸。

最后,那张脸变成了骷髅,张嘴对她说:“美人儿,这尸体会喝酒吗?”

沈安是被吓醒的。

窗外天色微亮,雨终于停了。

她摸了摸左手手腕上那道狰狞的伤疤,掌心全是冷汗。

“尸骨从不撒谎。”

她低声重复着父亲的教诲,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那具女尸的死因她已经推断出来了。

死者生前长期接触铁器,指缝里的铁屑就是证明。

而且,死者被剥皮的时候,人还是活着的。

因为皮下组织有大量的生活反应,那是极度痛苦挣扎留下的痕迹。

凶手是个疯子。

而那个陆璟,是个比凶手还难缠的疯子。

沈安简单洗漱了一下,换上一身干净的青色布袍。

她对着铜镜,仔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喉结——那是用特殊的胶水粘上去的假体,逼真得连她自己有时候都会恍惚。

确认毫无破绽后,她拎起那个沉重的工具箱,推门而出。

门外,王捕头已经备好了马车,正一脸肉痛地数着铜板给车夫。

“沈老弟,真要去刑部啊?”王捕头还是有点怂,“那可是阎王殿啊。”

“不去刑部,这案子就得结成‘水鬼索命’。”

沈安跳上马车,把工具箱往旁边一放,发出沉闷的声响。

“而且,”她眯了眯眼,目光投向刑部衙门的方向,“有人拿了我的东西,我得亲手讨回来。”

那一瓶铁屑,是证据。

而陆璟拿走的,是她的尊严。

在这个世道,女扮男装当仵作本就是在刀尖上跳舞。

任何一个试图把她当猴耍的人,都得付出代价。

哪怕他是刑部侍郎。

马车晃晃悠悠地动了起来,车轮碾过青石板路,发出咕噜噜的声音。

沈安靠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脑海里却在飞快地盘算着待会儿的对策。

陆璟既然敢偷证物,就说明他也在查这个案子。

但他为什么要装成一副草包样?

他在掩饰什么?

或者说,他在躲避什么?

沈安突然觉得,这潭水比她想象的还要深。

而她,已经被那个该死的纨绔,一脚踹进了旋涡中心。

“到了。”

车夫的一声吆喝,打断了她的思绪。

沈安掀开车帘。

刑部那朱红色的大门像是一张血盆大口,静静地矗立在晨光中。

门口的两座石狮子,瞪着铜铃般的大眼,仿佛在嘲笑每一个敢于踏入这里的人。

沈安深吸一口气,拎起工具箱,跳下马车。

她挺直了脊背,像是一柄即将出鞘的刀。

“走吧,王头儿。”

沈安头也不回地往里走。

“去见识见识,咱们那位‘身娇体弱’的陆侍郎,今天又打算演哪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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